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来源:豆豆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豆豆”提供。

篇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一)开展就业宣讲进校园活动。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和各区(市)县人社局、人才中心要加强与本地高校联系,在深入了解高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主动深入校园开展活动。区(市)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安排,解答相关问题。同时,要组织本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校园行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企业文化、岗位需求、求职技巧和职业环境。

(二)开展送岗位信息进校园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要依托“成都人才网”、“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继续保持与42所在蓉高校就业网的链接畅通,有针对性地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岗位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发布,方便高校毕业生在校园内直接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相关政策信息,降低求职成本。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区域间就业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招聘活动,或组织本地园区、企业到高校开展招聘活动。要收集整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提前送进校园,方便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参加就业见习。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发布基层服务岗位和考试活动信息。

(三)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与当地共青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团进校园,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就业创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道路。

(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特别是文科专业较多的高校的联系。及时将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信息送进校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掌握一门技术,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特点,选择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落实好相应补贴政策。

(五)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服务能力。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合作,为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要积极与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联系,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充分听取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探索组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到企业进行短期锻炼,帮助其加深对就业环境的体验,提升其就业指导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扶持政策。今年,重点是全面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同时,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二)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及高校联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分类帮扶、细化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完善报到接收手续,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开展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各区(市)县人社局要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等渠道,力争在

xx月底前基本掌握本地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提升数据和信息质量。

(三)认真组织实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会同教育、妇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要结合市场需求,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要积极举办特大招聘会、专题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校企供求洽谈会等公益性活动,采取现场和网络、常规和专场招聘相结合等方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以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目的,继续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通过“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刊等渠道,及时向各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发布见习信息,搭建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互选平台。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见习单位考核评估和激励淘汰机制。

(五)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各区(市)县人社局要继续深入推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提高其创业能力。要充分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的作用,落实好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吸纳就业奖励等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小额担保貸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要完善创业指导服务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要推动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今年,在我市现有的15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力争再创建更多的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创业,确保完成全市促进11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目标任务。

(六)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摸底排查,将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帮扶。同时要结合各区(市)县实际,大力开发服务基层项目、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困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100%实现就业。

(七)依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机构行为。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对女性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大城市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落实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落实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规定上,要确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系统内的组织领导,加强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险、职称评定、人员流动、劳动关系等政策的衔接与贯通,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本《通知》安排的各项活动,有明确时间规定的除外,其余活动均贯穿全年。请各区(市)县人社局于xx月xx日、xx月xx日前将今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处。报送情况将纳入全年目标工作进行考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篇2:北京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启动

北京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启动

15日,两位女大学毕业生在查看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当日,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举办2010届高校毕业生首场专场双选会,正式启动201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北京高校2010届毕业生达21万多人,与2009年基本持平。新华社记者李江涛摄

北京高校2010届毕业生达21万多人,与2009年基本持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5日在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举办2010届高校毕业生首场专场双选会,正式启动201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记者在双选会现场了解到,参会单位共有50余家,提供各类求职岗位1200余个,高校毕业生凭学生证均可免费参加。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辉告诉记者,目前尚未进入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今天的.双选会是应部分用人单位的要求举行的,只是预热,场面略显冷清,预计11月后的双选会将逐渐升温。

张辉表示,2010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仍很严峻,毕业生择业观念应符合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和国家政策的导向。目前,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主体主要是中小企业,毕业生应转变择业观念,不应把目光只盯着大企业、大单位。

据介绍,为便于毕业生求职,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场地双选会与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bjbys.net.cn)信息发布相结合,毕业生可在双选会举办前几天就登陆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场次安排、参会单位名称及具体需求岗位,既减少了参会的盲目性,又能使供需双方更多地接触和交流。另外,在双选会现场,中心还免费为参会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指导专家咨询答疑、个性化就业推荐、职业倾向和大学生心理测评服务等。

据了解,从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共举办70场双选会,提供9万4千多个就业岗位,参加双选会的毕业生人数达14万多人次,2万8千多名毕业生通过双选会成功就业。中心计划至2009年底为2010届高校毕业生举办各类毕业生双选会30场以上,将提供需求岗位4万个以上。

篇3: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0〕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本市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各高校扎实有效工作,各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持了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实际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有效化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实现上海“四个确保”以及缓解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20上海高校预计有毕业生16.8万人,比20增加1万人。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的情况下,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201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现就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本市实现“五个确保”的大局,因此必须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的重要决策,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巩固“高等学校为学生服务、教育部门为高校服务、有关部门为教育服务、社会各方为就业服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各项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用人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力争实际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基本稳定。同时,要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切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战略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力争2010年本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继续实施各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继续实施“引导升学计划”,保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的招生规模,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继续实施“郊区镇校教师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制度”。

3.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力争就业人数在年规模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4.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各高校要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可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征兵工作协调机构,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与市、区县兵役机关的沟通联系。各高校要将国家和上海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每名学生,力争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全面落实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参加专科升本科招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5.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扩大外包服务领域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09〕123号)的要求,落实现行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6.继续实施“上海高校毕业生科技岗位见习计划”。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的配套办法,优化政策,各科研单位、各高校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吸纳方式,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并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合同制管理为基本模式的专职科研队伍。

7.积极开辟新的基层项目和领域。会同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在更多领域为基层输送高素质人才。结合上海世博会召开的契机,会同有关部门拓展大学生世博服务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完善服务期满毕业生在基层持续发展的后续保障体系。

三、加强创业教育,完善创业政策,力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面加强高校学生创业教育。将开展创业教育作为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突破口。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构筑上海高校创业教育公共资源平台等措施,努力构建“覆盖全面、层次合理、运行有效、特色鲜明”的上海高校创业教育体系。高等学校可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以及有关院系参加的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要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就业指导课程也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的引导力度。发挥“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引导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提升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有关创业培训的费用补贴。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对从事科技、创意以及公益服务等各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前的融资支持。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基础上,也可给予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18个月的初创期内,符合条件的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及贴息的扶持。对从事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享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鼓励本市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09〕46号)的扶持政策。

四、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各高校要加快推进就业信息服务建设,努力完善就业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收集范围,畅通信息传递渠道,节约毕业生求职时间和降低就业求职成本,提高信息使用效率。2010年各高校举办的网络、现场招聘会场次及岗位数与2009年相当并有所增长。

充分发挥市、区县和行业的人才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层职介网络的作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以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为主要形式,搭建供需信息交流平台。同时,发挥“上海人才服务网”、“上海公共招聘网”和“高校网络招聘联盟”的作用。世博会召开期间,主要举办网络招聘会,并在全市各人才服务中心、公共职业介绍中心,设立专门的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登记和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咨询和择业指导。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高校”活动。主动将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开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保障政策等送入高校。加强全市招聘会的统筹和管理。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统筹,加强招聘会管理,维护招聘会需求信息的真实性,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本市“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海公共招聘网”等公共服务网站的作用,努力完善高校、用人单位供求信息的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高校的支持和投入。市教委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有关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各高校要坚持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人员编制、服务场地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开展职业咨询师(中级)培训。各高校要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各高校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要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教学〔〕18号)规定予以落实。各高校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应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各高校要加大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通过职业咨询师培训不断提高就业指导专业化水平。

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上海特色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有条件的高校可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加强对就业创业规律的研究,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课程质量。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观摩、评选等活动,建设一批精品课程、示范课程。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更加全面及时地反映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制度、就业统计工作核查和举报制度。

五、完善职业见习计划,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

各高校要做好引导离校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计划,提高就业能力。2010年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计划于7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开始启动,并继续提供3万个见习岗位的见习机会。见习时间最长12个月。见习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鼓励各区县或单位再给予见习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贴。要注重增加见习岗位的技术含量,进一步加强对见习基地的管理和评估,以利于提高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促进他们实现就业。

六、重点帮扶,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设立专项经费和帮扶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摸清困难学生的底数,建立专人“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宣传《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减轻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还贷负担。

对于就业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府就业托底工作的力度。继续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对“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各区县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加强就业援助,用人单位每吸纳1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由市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就业网络作用,摸清离校后未就业大学生情况,实施定向援助,落实托底安置责任,确保实现“只要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都能实现就业”的承诺。

七、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结合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引导和促进各类高校科学定位。985、211高校应努力满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行业、上海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上海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要重点为上海“五个确保”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服务;上海高职院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行业企业的生产和服务一线培养高技能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各类院校都要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合理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对就业率持续下降的专业要客观分析,区别情况采取措施予以调整。要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设置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各高校要加强与区县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要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高职学生毕业前有不少于半年的顶岗实习经历;要积极探索建立对顶岗实习合作企业兼职教师给予补贴和对学生工伤保险给予补贴等制度;鼓励与行业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并逐步扩大规模。对本市高校大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培训费补贴。其中,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参加中高层次职业培训的,给予50%培训费补贴;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100%培训费补贴。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通过实施半工半读、实习实训、产学结合和定单式培养模式,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校企合作计划要增加实训比重,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增加发生的实训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贴。

切实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等学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在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社会需求调研,编写年度白皮书,全面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人才需求的规律。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要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同时要继续深入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和班子考核等重要依据。

八、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各高校要把职业发展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于高校就业工作的始终。各高校及其各院系都要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营造乐于奉献、报效祖国的良好就业氛围。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各高校要坚决贯彻“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潜在矛盾;要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高度重视就业宣传工作,把新闻宣传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上海促进就业的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同时,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篇4: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科办财[]20号)

各有关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为促进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年二月,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鼓励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97号文发布以后,在项目承担单位和高校毕业生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走上了国家重大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科研助理的岗位,对促进毕业生就业,加快科研项目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深入推进97号文的贯彻落实,加大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力度,现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承担单位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项目科研助理,是毕业生就业工作和科技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站在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97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措施,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提出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坚持双向选择和平等自愿的原则,深入推进毕业生选聘工作,不断优化单位科研队伍规模和结构。

二、规范程序,做好项目预算调整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发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列支。对新立项项目,要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认真测算需求并纳入项目预算。对在研项目,应及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按照相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分别报送科技部或财政部相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部门。科技部或财政部将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提出批复意见。预算调整申请材料应包括预算调整申请表、拟聘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当地相应岗位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费补助开支标准说明等相关材料。

三、实事求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现行国家各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除明确管理费(间接费用)按规定比例核定外,其他各预算科目均没有比例限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根据科研工作实际和拟聘用毕业生计划,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和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在预算评估评审和预算调整审核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科研项目对聘用毕业生经费的实际需求,客观科学地作出评价,保障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      教育部办公厅

・・・・・・・・      财政部办公厅

・・・・・・・・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篇5:切实做好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技司[2010]167号

各有关高校:

目前,20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部门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97号)精神,深入推进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于今年3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财[2010]2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范。为切实做好2010年通过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认真学习理解《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通过科研项目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长期工作,并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采取措施,建立推进工作有效监督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加快高校科研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切实做好落实2010年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规划的工作。各高校要按照学校年初拟定的2010年实施方案及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计划,积极科学设定岗位,并及时在全国大学生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和学校网站上发布岗位需求信息,规范选聘流程,精心组织选聘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三、加强引导,转变项目负责人和毕业生观念。通过科研项目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参与研究工作是一种新的就业模式,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保障措施,提高项目负责人和毕业生积极性,扎实推进通过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专职科研队伍建设。

四、根据本校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做好科研队伍发展规划。各高校应通过科研项目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科研队伍中,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应在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包括专职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在内的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

五、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并建立适合专职科研队伍岗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科研人事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合同制管理新模式的科研用人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竞争、流动机制,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及时报告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中的问题、建议和动态情况。各高校要做好阶段性总结和分析,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工作持续发展。我司将加大对各高校落实实施方案和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计划情况的监督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适时进行总结宣传。

请各高校将近期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进展报告以校函形式,于5月31日之前报送我司计划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工作进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2010年发布岗位和实际吸纳毕业生情况表;

(2)2010年学校有关工作措施、进展、成效等;

(3)学校拟出台的文件政策要点;

(4)学校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完善相关政策和操作办法的建议;

(5)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联 系 人:管虹  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传    真:(010)66096298

电子邮箱:jihuachu@mo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南楼421室

邮    编:100816

・・・・・   ・・      教育部科技司

・・・・・・      ・    2010年5月11日

篇6: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服务直通车的通知(河北省)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服务直通车的通知

为落实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方便择业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县人社局报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7月1日起,简化毕业报到手续,实施毕业生就业报到服务直通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对象

年及以后毕业的河北省内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

1、派遣到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宁晋报到就业的毕业生或与宁晋县所属单位签订有效就业协议的,由我县直接接收。

2、派遣到邢台辖区外,回宁晋县就业的毕业生,由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接收并进行改派。

3、在两年择业期内在邢台各县之间调整就业的,由接受地人社部门审核办理。

4、毕业生回宁晋县就业,择业期内需调整到邢台辖区外就业的,由我县办理相关手续。

2014年6月16日

篇7: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50号)的部署安排,现就在全国组织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包括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

重点服务对象包括: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专项活动时间为2008年9月。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承担2008年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城市,应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适当调整活动时间。

四、工作目标

(一)确保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的就业服务。

(二)确保活动的各类重点服务对象得到重点援助。

(三)确保登记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

五、工作内容

(一)向每一位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免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帮助他们了解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服务措施。

(二)通过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和召开专场招聘会,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

(三)做好返回原籍的毕业生失业登记和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统计工作,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

(四)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将其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实施就业援助。

(五)开展毕业生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将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到包括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小额信贷、跟踪服务等的一条龙创业服务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共同约定统一的活动开展时间和具体内容,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设立的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全面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服务,并设法将一批尚未落实就业岗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到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活动中。

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特别是要做好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等工作,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重点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二)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分别制定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并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个人。

各地要在活动前收集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人事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安排好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人员、场所和设施,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培训,并提前落实毕业生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创业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工作经费,以及相关的各项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四)各地要落实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困难毕业生;人事部门要指导招考录用人员的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困难毕业生;要切实落实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对毕业生中有创业意愿的,帮助其落实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扶持政策;对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要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同时,要加大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困难毕业生实行政府兜底安置。

(五)各地要做好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工作,让广大高校毕业生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营造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自谋职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我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对辖区内本系统组织实施服务月活动的指导和调度,并做好相关统计,由省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8月3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在活动结束后15天内上报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附件)。我部将对各地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检查。

附件: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八月七日

篇8:浅谈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

1.1毕业生供给总量与社会需求总量失衡

高校连年扩招造成高校毕业生大量过剩。从供给方面看,连年扩招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直接原因,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高等教育大规模的扩招并不意味着培养出来的高素质人才数目的同比增加;扩招内部结构不合理导致相当程度的结构性失业。

1.2学校的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造成供需结构不平衡的矛盾突出

当前,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首先,一些高校的专业设置过窄过细,导致培养的毕业生就业面较窄,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就业机会就少。其次,一些学校的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的需求,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调整,教学计划、教学模式和教材陈旧,与时代脱节,培养的毕业生在知识能力,思维模式等方面与社会的需求有着较大差距,使人与职匹配产生错位,形成了结构性就业矛盾,影响了大学生的就业。最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就业指导内容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就业指导形式单一,就业指导过程过短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大学生的就业。

1.3用人单位盲目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

相当多的用人单位盲目提高用人标准,人才高消费现象严重。用人单位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人才,吸纳、储备人才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有些单位不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按需求才,一味地追求高学历。人才高消费现象愈演愈烈,不仅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也极大的挫伤了毕业生的积极性。

1.4大学生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就业市场机制不健全

高校虽然在逐步建设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就业信息发布机制,但因信息量小、时间滞后、地域性强等因素,还不能满足毕业生对就业信息遴选的需求。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并未完全形成,部门分割管理严重。虽然有网上招聘、求职等新的招聘形式,但多数仍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集市式”的现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有的毕业生要十几次或几十次奔波全国各地,参加各种招聘会,寄送上千份材料,就业成本和难度加大。突破就业信息的地域局限,建立畅通有效的大学生就业信息发布和接收平台势在必行。

1.5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就业难

首先是大学生不合时宜的职业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公认的精英阶层,传统的儒家思想所编制起来的“精英情结”深深的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其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之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在应聘场合紧张、胆怯,不能充分展示自己,从而错过了许多工作机会。另外,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对自己的清晰定位,择业缺乏目的性也导致成功率不高。

2.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创新思考

2.1要加强就业指导工作,落实“一把手工程” 。

高校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和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始终坚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到学校各项工作中重要突出位置,落实“一把手工程”。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全力抓好、抓细、抓实。校、院系两级都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将目标任务按院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人。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将就业工作完成情况与单位和个人考核、奖惩挂钩。

2.2引导职业社会化观念,循序渐进地改变传统就业取向

如今,每年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牵动着大众的神经。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性的话题。其实,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只是一个相对而暂时的难题。对广大高校学子而言,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摆正求职心态,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就业。“自主择业、双向选择”为大学生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制度环境,这个环境既蕴含着参与竞争的无限机遇,也意味着大学生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就业环境的挑战;既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工作的主动权,也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大学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应当明白择业的首要因素不是高收入、高地位,而是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的最佳结合。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把就业当作职业发展历程的起点,不要过分计较短期内的利益得失,不要与别人盲目攀比。

2.3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在教学活动中,大学应该加强实践环节的设计,为学生创造机会与用人单位接触,让学生早日介入就业市场,为就业早做准备。我们应当为学生提供创新的氛围,培养创新意识。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率,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庭等各方面的努力和参与,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调整专业,不断增强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二是坚持特色育人,着力提升人才培养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三是强化就业指导,全面增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2.4重视和加强心理咨询与服务机构在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这是人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处于成型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他们的心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也不稳定,在面临就业等一系列困难和挫折时,心理的冲突和矛盾便会发生,从而产生迷惘、烦躁、紧张、忧虑等不良心理现象,造成心理失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心理障碍毕业生求职就业的有效指导者。具有熟练心理辅导技巧和就业指导知识的心理教师可根据毕业生求职的身心感受,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克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使他们坚定信心,再鼓勇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参与竞争竞聘,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2.5加强就业指导,广开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择业平台

高校要通过就业指导课、就业咨询、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求职择业指导,为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规划设计,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确定合理的择业目标。同时,要广开渠道,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充分发挥自身既了解学生,又熟悉用人单位的优势,积极主动地为他们牵线搭桥,为毕业生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2.6大学生要善于自我调适,进行科学职业规划。

大学生也应面对市场需求,做出积极的调整,在心态和观念上,并努力提高自身的就业技能。大学生自身的心态应逐步调整与完善:客观评价自我,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其次要认清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同时树立职业的社会意识和长远意识,在求职和择业的过程中,既有对自己正确的评价,也有对社会长远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准确定位自己的职业坐标,设计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把自己的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形成开放的大职业观。

总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今后一个阶段内将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但只要党和政府重视,充分利用宏观调控手段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人才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以培养学生竞争力为目标培养人才;大学生以优异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综合素质参与市场竞争,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就有希望逐步得到解决。大学毕业生能够充分就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高教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盛真.机遇与挑战—对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J].中国大学生就业,,

[2]陈木河.新时期大学生创业刍议[J].社科纵横,

[3]衣俊卿.中国高校创业教育现状分析[J].教育,2006

篇9: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简报

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简报

简报一:

8日,记者从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今年9月12日至10月14日,潍坊市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针对2016届离校未就业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创业。

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广泛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类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指导企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告知可以享受的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和重点推荐等多种方式,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网络信息服务的新模式,组织一些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服务。抓住为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档案托管等业务的时机,广泛采取走访摸排等方式,对在本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联系实名登记。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岗位信息、培训见习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各种实训项目和专业的教学、模拟等,扎实开展创业项目、创业规划、创业技巧和创业信心等“一对一”指导。提供项目推介评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就业社保、法律维权、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集群-IPO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另外,针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长期失业毕业生,重点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顺利实现就业创业。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开发一批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简报二:

9月9日上午,2016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在湖南工业大学正式启动,该活动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承办,湖南工业大学、株洲广播电视台协办。

启动仪式现场,湖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指导师为前来咨询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不仅如此,现场还设立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劳动维权、社保政策、医保政策、工商税务、团委妇联、就业帮扶、创业服务、实名登记(教育、人力资源)、工伤失保等方面的10个政策咨询台,为高校毕业生们答疑解惑,提供相关服务。

本次活动月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以“落实政策促就业,精准服务助成功”为主题,以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将围绕“实名登记、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重点帮扶”四大活动展开。

主办方将集中挖掘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组织系列招聘活动,以及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服务新模式,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并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简报三:

9 月7 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9 月1 日至9 月30 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对象是2016 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服务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以及依托社区走访摸排等形式,主动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实名信息系统,精准掌握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跟踪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政策以及就业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实名登记数据信息。对收集筛选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及时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做到岗位与人员信息共享,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自主创业。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动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启动

河南《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山西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幕

安徽省9月10日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下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共9篇)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