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张家港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会战”告捷,本文共10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Rhodes”提供。
篇1:张家港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会战”告捷
张家港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会战”告捷
截至10月底,江苏省张家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86.55%,其中,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100%。
今年,张家港市籍高校毕业生达9400多人,同比增长25%,总数约占苏州市的20%。面对大学生人数多、就业期望高、经济危机影响深等诸多不利因素,张家港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以促进就业。
7月15日至10月25日期间,张家港市开展了“共担社会责任、联手促进就业“百日会战””。按照“早就业、多就业、就好业”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8月底前达到60%,9月底前达到70%,10月底前达到80%,12月底前确保达到92%,而特困家庭大学生年底前要确保100%就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张家港市重点在四个方面狠抓落实。
一、拓宽就业渠道。采取大型市场与小型市场相结合、现场招聘与网络招聘相配套、固定集市与行业专场相衔接的方式,先后在体育馆举办了1场大型招聘会,与行业协会合作举办了5场行业招聘会、又在镇和经济园区举办了6场区域招聘会。同时,举办了12场形式多样的公益招聘活动,累计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16300多个,其中,8000多名大学生达成了就业意向。
二、健全工作网络。人事局负责同志对8镇1区逐一开展了走访调研,会同镇长、分管书记、组织委员、人事助理召开座谈会,强调市镇配合推进。每月15日、30日,该市把各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排名情况寄送镇主要领导。全市行政村(社区)设立了252名信息联络员。通过登门拜访、电话短信、发宣传单等形式,核实每一位大学生的专业类别、就业意向、求职现状等信息,建立了及时、完整的.大学生就业信息台帐。
三、转变就业观念。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了“大学生就业”专栏,宣传招聘信息、政策措施、扎根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典型事例,引导大学生及其家长树立先就业、后择业、敢创业的理念。借助信息联络员地缘人脉优势和村书记(主任)的威望,走村入户,与大学生及其家长沟通交流,对“赖”在家里、挑三拣四的大学生旁敲侧击,并向用人单位多次推荐。
四、开展见习和援助。各镇(区)依托67家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通过就业见习双选会、见习岗位发布自选等形式,累计帮助216名毕业生参加见习;在52家就业援助志愿单位的积极支持下,加上各镇(区)“一对一”帮扶机制、公益岗位安置等形式,全市158名有就业能力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全部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到了100%。
篇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实 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应对就业压力,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结合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广开门路扩大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用指导和服务促进就业,重点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 190名、“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研究生安置计划 对天水籍回生源地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进行考核之后,妥善安置工作岗位。今年计划安置70名左右。计划在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进企业及灵活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好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帮助不少于280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七)域外输转就业计划 加强与外地人才交流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展域外就业空间,采取“请进来招聘”、“走出去推荐”的方式输转就业,年内域外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00名。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八)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解决8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在12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九)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指导和服务,完善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改善创业环境,保障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篇3:天津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工减少的情况下,天津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多渠道、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11.4万人,由于面临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困难企业裁减人员的局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
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将从多方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天津将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按要求,新建项目立项时须安排一定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新建项目开工时须制订培训计划,提前开展专业培训;新建项目竣工时须及时安排用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鼓励自主创业。天津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和鼓励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学成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在校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保留学籍。
扩大就业见习。今年见习基地总量将增加到1000家,见习基地容量扩展的同时,安排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见习。按要求,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待遇标准、见习期限等内容,规范见习活动。
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天津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实训期间享受相应的补贴。
组织学师学业学艺。天津市工商联等部门将选聘1000名优秀企业家、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以“师传”和“亲传”等方式,帮带3000名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成功率。
企业家与毕业生通过自愿选择,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学师学业学艺协议,其间企业按月提供一定的生活费,政府给予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公益就业岗位。天津每个街道、乡镇、村将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和就业等公益工作。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5000人,进行1年以上锻炼,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天津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将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继续学习深造。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以上;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鼓励专科(高职)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
篇4:河北“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河北“四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下半年,河北省将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落实全省就业工作的重点。通过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同时,针对毕业离校环节,河北省将搞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政策和措施的衔接,对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离校是告之帮扶政策和渠道;对回到原籍未就业的,做好跟踪服务;对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同时,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托底安置的机制。
篇5:江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
省人社厅昨日下发通知,明确将采取多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就业困难毕业生100%帮扶,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54.8万人,就业总量仍居高位。为了让尽可能多的毕业生及时找到岗位,我省将细化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统筹实施各类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健全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解决好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实际问题。
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保障作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我省将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省人社厅将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及时、准确、全面获取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和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确保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均达100%。对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准确掌握底数,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做到精准帮扶。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岗、管理岗等就业见习岗位,今年全省组织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2万个。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会同有关部门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充实创业培训师资,推进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开发征集和遴选推介制度,今年拟新增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500个,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6万人。
相关阅读:
为更好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今年句容市将采取一系列鼓励和引导措施,通过开展实名登记、政策宣传、赴外招聘、就业见习、创业帮扶等工作“五个到位”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实名登记到位。通过句容人才网、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获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信息,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句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库,确保“返乡一人,登记一人”。截至目前,共有946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了实名制简历登记。
政策宣传到位。借助句容人才网、公众微信平台、现场集中咨询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句容市就业创业政策。给来人才市场报到登记的毕业生发放人才服务指南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宣传册,大力宣传句容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赴外招聘到位。重点实施一系列赴外招聘计划,组织部分企业赴徐州、西安、南京、哈尔滨等地,参加“百家企业高校行专场招聘会”“江苏省新兴产业人才交流会”“镇江‘双高’人才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力争引进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目前,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已征集到204家重点用人单位3250个就业岗位,其中本科及以上岗位需求1920个。
就业见习到位。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广泛征集毕业生见习单位,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同时,选择制度健全、见习效果好的基地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句容市共有14家省级见习基地,42家市级见习基地。
创业帮扶到位。开展第二届“智汇容城 福地句容”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步完善多个配套政策,吸引周边高校毕业生来句创业。出台并实施政府人才津贴、人才安居保障、启航贷等多项具体服务政策,将高校毕业生创业作为扶持重点,全方位提供政策扶持。借助人才科技工作服务站、青年创业帮办服务中心等,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建立创业大学生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服务专线,全面提升创业公共服务水平。
篇6: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央连续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系统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是今年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日前,市劳动保障、财政、人事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现就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用好该市优惠政策,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一 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
●扶持对象:为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3至6个月的跟班见习岗位,且在见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的用人单位。
●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每提供1个见习岗位,每月给予200 元补贴。
●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见习高校毕业生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见习评价证明等资料,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
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㈠创业意识培训
●扶持对象:全市大中专院校(含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理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意识培训。
●报名办法:以学校为单位选择到本市创业培训机构(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现美培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80元。
㈡自主创业培训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提升培训或创业技能培训。
●报名办法: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自主选择到创业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580元。
㈢自主创业就业
●扶持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扶持政策:初创企业当年新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从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补贴申领:为招用的广东省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 青年创业工程
从起,该市成立青年创业基金,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注资150万元作为该基金的启动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注资。目前,中山市青年创业基金近1000万元。该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有愿望创业,可向团市委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通过召开评审会,经资格初审、面试、公示和实地考察等程序,批准为青年创业受益者,可享受3-10万元的免息创业贷款。根据创业对象的不同,结合行业特点,有关部门将组织创业高校毕业生与优秀企业家结对,给予经营管理、风险分析、市场营销、财务运作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篇7:黑龙江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黑龙江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旨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近期即将下发。 《意见》将从拓展渠道、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三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努力拓展就业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扩大 “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规模,派遣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单位,接收一批。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招收一批。引导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鼓励应征入伍,选送一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储备一批。
落实政策方面,黑龙江省将提高 “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等项目的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在基层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降低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额贷款规模等。
强化服务方面,《意见》提出积极开展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好就业服务月、创业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及 “校企对接 ”、“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的专项活动。利用办事大厅和网络载体,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一条龙服务。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扩大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规模。
篇8:济宁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济宁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近日,记者从山东济宁2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济宁市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 根据《意见》,济宁将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使用范围和额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创业成功毕业生给予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资金;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行“订单式”培训、开展高校毕业生“1+1”就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鼓励未就业专科毕业生继续深造或学习技术技能;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的各类项目,并在保险、招考、补贴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减免特困生部分相关费用,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建立困难家庭毕业生生活补贴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返乡登记制度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大学生公寓”等。
篇9:芜湖: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动作多多
芜湖: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动作多多
日前,一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对接会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办。77家见习单位提供800个见习岗位,吸引近千名高校毕业生前来应聘,初步达成就业意向约200人。据悉,这已是我市今年举办的第三场就业见习对接会了。
就业见习只是其中一个手段,随着眼下就业市场一个新高峰的到来,我市公共就业部门也准备了一系列动作,促进就业,服务毕业生。据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当前中心重点是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系列工作。安排专人走进在芜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档案转接、户口挂靠等现场服务指导,整合高校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开通档案网上报到查询系统,安排专门力量应对高校毕业生报到峰值期,实行学生档案直接登记入库,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除了举办系列对接会和专场招聘会外,积极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动态台账、实施就业信息推送,开展职业指导,做到出现一个帮扶一个。
开学后新一轮的求职招聘高峰紧接着到来,为此我市提前做好“百千万人才引进秋季进校园”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规上企业、工业园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和人才引进工作意见和建议,编印《人才手册》和全市人才招聘宣传资料,加强在重点招聘院校人才引进宣传,开展校企对接等工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结合全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积极开展人力资源产业化发展调研,让人才服务更能适应市场化需求。不仅于此,中心还结合全市“易户网”建设,加快“芜湖人才网”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改版升级工作,力争实现网络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让各类人事人才服务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得。
篇10: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
1、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者,除薪酬或生活补贴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招录加分及升学等政策,优秀大学生士兵可直接提拔为干部。
3、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每年另发400元交通补贴;所在地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基本医疗保险。
4、参加“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直接发给本人。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市两级公务员,适当增加笔试分数,进入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两级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免费托管其户档关系。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7、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中的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8、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有企业职工一视同仁。
9、对企业招用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省内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三、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10、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创业培训3个月以上者,凭职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按每人1200元给予创业补贴。
11、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限制行业除外)者,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2、在全省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13、到我省县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部分补贴。
14、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有限公司,首期出资达1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3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20万元下的,首期出资达到2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10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
15、对在我省各级政府统一建立的创业基地内自主创业者,自2009年起免收3年的租金。
16、从事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四、鼓励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重大项目的政策
17、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续聘或到其它岗位就业的,工龄计算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有关规定合并计算。
五、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18、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其报名费。
19、对到乡镇及农村申请登记从事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或普通合伙企业,免收登记费用。
20、参加职业培训者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活补助。
21、对其中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2、对其中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保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3、所在高校可据实给予适当求职补贴。
- 北京再推15项措施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5-01-20
-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2025-04-04
- 高校毕业生就业薪酬调查报2022-12-21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2024-08-16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2025-05-25
- 副市长市高考百日会战大会讲话稿2023-07-24
- 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追踪2023-05-19
-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动2023-10-03
- 江西九项政策助高校毕业生就业2024-11-03
-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经典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