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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 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区、县(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依法使用、保护城市道路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予以制止、举报。
对在城市道路建设、维护、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或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设施、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和区、县(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十条 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按照城市道路的发展规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的发展规划,并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道路建设的年度计划,应当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七日内,以公文形式通知有关管线、杆线单位。有关管线、杆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管线、杆线敷设计划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下实施。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相关部门应当按时进行验收。
道路工程建设单位,须于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相关资料等,书面通知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资料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保修期为一年。桥梁、涵洞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建设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相关管线、杆线等设施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确需移动的,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道路设施量和国家、省确定的城市道路维护定额标准,按年度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城市道路的养护和维修。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二十一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单位投资兴建的城市道路,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部位,以铁路道口两侧钢轨外距二米处为界,界限以外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用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养护和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井盖、井箅及其他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修复。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施工现场应当明示施工期限、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防围设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竣工后二日内应做到料净场清。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回填的道路挖掘工程,应在七日内恢复路面。
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搭、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利用桥梁进行牵引、起重、吊装等作业;
(八)在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挖沙、取土、爆破等;
(九)加工、维修、冲洗车辆等各种作业;
(十)排放垃圾、残土或其它残渣废液腐蚀物;
(十一)损坏、侵占井盖、井箅等附属设施;
(十二)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二十九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第三十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按规定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交纳道路占用费后方可占用。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动、损坏道路设施;
(二)不得擅自转让、转借、出租占用面积;
(三)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扩大占用范围;
(四)占用期满,须对所占道路进行清理,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终止占道手续;
(五)需要改变占用位置、面积或者延长时间的,应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包括地下顶进施工)的,应于每年二月末前将本年度计划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设计平面图、施工方案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件,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三十三条 经批准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的,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审批范围、期限施工,并及时进行工程验交;
(二)施工现场必需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挡;
(三)地下顶进、掏洞作业不得超挖土方;
(四)不得损坏其它道路设施;
(五)横断挖掘和路口挖掘,必须遵守夜间施工、分段施工、连续施工的规则;
(六)施工中必须保护好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不得擅自移动;
(七)及时清运残土、杂物;
(八)工程需要延期或超挖面积的,应提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按管理权限经市或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标准三倍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三十六条 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挖掘道路施工。
因特殊情况需挖掘施工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标准二倍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三十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道路原设计结构和使用功能。确需改变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由申请的单位承担设施改造和补偿费用。工程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任务的,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0.2%以上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杆线的检查井、箱盖、井盖、井箅及其它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变更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影响城市道路以及附属设施使用功能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可以处以200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承担城市道路维护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维护,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拒不执行处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城市道路的分类
根据道路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和交通功能,分为:①快速路,②主干路,③次干路,④支路。
快速路
为流畅地处理城市大量交通而建筑的道路。要有平顺的线型,与一般道路分开,使汽车交通安全、通畅和舒适。与交通量大的干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体交叉,与交通量小的支路相交时可采用平面交叉,但要有控制交通的措施。两侧有非机动车时,必须设完整的分隔带。横过车行道时,需经由控制的交叉路口或地道、天桥。
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主要部分的交通干路,是城市道路的骨架,主要功能是交通运输。主干路上的交通要保证一定的行车速度,故应根据交通量的大小设置相应宽度的车行道,以供车辆通畅地行驶。线形应顺捷,交叉口宜尽可能少,以减少相交道路上车辆进出的干扰,平面交叉要有控制交通的措施,交通量超过平面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时,可根据规划采用立体交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应用隔离带分开。交通量大的主干路上快速机动车如小客车等也应与速度较慢的卡车、公共汽车等分道行驶。主干路两侧应有适当宽度的人行道。应严格控制行人横穿主干路。主干路两侧不宜建筑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的公共建筑物如剧院、体育馆、大商场等。
次干路
一个区域内的主要道路,是一般交通道路兼有服务功能,配合主干路共同组成干路网,起广泛联系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快慢车混合行驶。条件许可时也可另设非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应设人行道,并可设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
支路
次干路与居住区的联络线,为地区交通服务,也起集散交通的作用,两旁可有人行道,也可有商业性建筑。
根据道路力学分类,城市道路主要分为刚性路面和柔性路面两大类。
柔性路面。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弯沉变形较大、抗弯强度小,它的破坏取决于极限垂直变形和弯拉应变。以沥青路面为代表。沥青路面结构组合的基本原则:面层、基层的结构类型及厚度应与交通量相适应;层间必须紧密稳定,保证结构整体性和应力传递的连续性;各结构层的回弹模量自上而下递减。
刚性路面。荷载作用下产生板体作用,弯拉强度大,弯沉变形很小,它的破坏取决于极限弯拉强度。主要代表是水泥砼路面。
篇2: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1.植物的色彩及观赏特性
植物材料的质感特征是由景观植物的枝干特征、叶片形状、立叶角度、叶片质地、叶面颜色等构成。植物景观设计中,景观植物材料的质感必须与体量、形态、色彩、线条等密切配合,才能形成良好的景观质量。在某些情况下,景观植物材料的质感本身可以作为景观中表现的主题。
2.植物的芳香及观赏特性
一般艺术的审美感知,多强调视觉与听觉的感赏,唯有景观植物景观中的嗅觉观赏具有独特的审美效应。人们嗅觉感赏景观植物的芳香,得以绵绵柔情,引发种种醇美回味,产生心旷神怡之感。所以熟悉和了解景观植物的芳香种类,包括绿茵似毯的草坪芬芳,远向益清的荷香;编排好景观植物开花的时间对植物景观芳香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3.植物的季节变化及观赏特性
植物随着季节的推移而时刻变换着外貌。在城市公共空间景观植物景观构图中,对于这种景观的季节变化,并不是听任自然,不经安排的。把植物景观在一年四季中的变化,根据城市公共空间多种功能的综合要求与艺术节奏结合起来,做出多样统一的安排,就能形成丰富多彩的季相图。
4.植物的文化内涵
植物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它们构成了景观植物的潜在的特征。中国文人多喜欢在自家庭院中种植一些特定景观植物,比如竹子,其原因就在于竹子在中国文化中代表了虚心和气节,做人要有气节。景观植物的文化含义一直是我国园林景观的基本内核之一,熟悉并且掌握某些景观植物的文化寓意,是对景观植物特征的更深理解,巧妙利用这一点可以使城市特色景观空间具有更高的文化品位。
篇3: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城市道路在城市中有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它是城市的骨架,反映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体现着城市形象,承载了一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观念的转变,城市道路建设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而城市道路环境创造更是是一个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物质环境等多种环境因素共存互动、相互交错的复杂
过程。只有全面系统地将各种要素融合在城市道路环境建设之中,才能取得较好的效应。
1城市道路园林植物景观设计
由于树木是有生命的有机体,是在不断的生长变化,能产生各种各样的效果。所以道路的园林植物景观设计要综合考虑其功能性质、车行和人行的 要求,道路立地条件、周边建筑、市政设施等。根据园林植物的立地条件,土 壤条件,背景条件等进行合理配置,做到适地适树。
1.1自然式手法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的类型比较丰富,在路侧较宽的绿化带常应用自然群落 式来营造良好的景观和遮阴效果。也就是在靠近人行道边缘等距种植行道树, 从人行道至道路边界采用草皮、花灌木、小乔木、背景树进行自然过渡,它具 有园林植物层次丰富、种植密度大 郁闭度高、隔离效果显着等特点。在道 路绿化地较为宽阔的区域,园林植物配植不再是墨守成规,更多是在规范框架中寻求行的搭配,逐渐向自然群落式布置过渡,不仅美化道路,而且深层次的寻 求富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配置方式。
1.2规则式的手法
在城市的主干道或迎宾大道,为了强调整洁,大气的视觉效果,中央分车 绿带及花坛景观等常用规则式的手法,或在较宽的中央分车绿带交替列植乔木和灌木球,下层设计地被植物或重复整齐式的模纹花坛,这会使人感到节奏感强、色彩明朗、视线通透、层次分明。人行道绿带以等距、单穴、单株、两列等方式定植,树种多选用冠大荫浓的乡土树种以及选用经长期驯化的并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外来乔木树种,其下种植灌木绿篱及地被植物。
1.3多层次综合手法
主干道上大部分快慢分车绿带跨度较大,建设已经从抽象的植物色块逐步 走向植物生态群落营造。为充分发挥道路绿化的生态效益,利用有限的空间进 行绿化,市内其他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多采用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相结合。背景 树、主景树、灌木群、花境、草地多层次手法进行绿化,以保证良好的视线效果及足够的绿化量。在较宽的人行道绿带。尽量做到层次丰富,上层高大乔木有效的为行人遮阴,中层的开花小乔木和常绿的修整绿篱有效的吸附,阻滞汽车尾气和道路的尘埃,并减少行人随意穿越马路的情况,较好的达到功能与景
观兼顾的效果。分车绿带形式较为灵活。不再是一味的整形设计,而是尽量以有限的立地条件创造多样的绿化景观,布局手法从抽象走向生态。分车绿带以规则式和自然群落式两种设计手法为主,做到按不同功能的分车绿带、自身宽度、周边环境状况进行植物配植。
1.4因地制宜的手法
城市道路园林植物的配置,更凸显地方特色,就应因地制宜的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地形,采用乡土树种来营造,重视乡土树种的推广和应用。另外再用香花植物,色叶植物、观花植物的层次搭配,使道路形成连续的景观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改善环境条件起到很好的作用,并在植物的景观表现期(如开花、结果、叶色变化等期间),给行人带来美好的享受
2道路绿化中行道树的种植设计形式
行道树绿带是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的绿化带,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 带,又称人行道绿化带 步行道绿化带。它主要的功能是夏季行人和非机动车遮阴 美化街景、装饰建筑立面,也是城市街道绿化的主要形式之一。
2.1树带式
交通人流不大的路段,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留出一条不加铺装的种植带,一般宽不小于1。5米,植一行大乔木和绿篱,如宽度适宜,则可分别植两行或多行乔木与绿篱;树下铺设草皮,留出铺装过道,以便人流或汽车停站。
2.2树池式
在交通量较大,行人多而人行道又窄的路段,设计正方形、长方形或圆形 空地,种植花草树木,形成池式绿地。正方形以边长1.5米较合适,长方形长、宽分别以2米,1.5米为宜,圆形树池以直径不小于1.5米为好;行道树的栽植 点位于几何形的中心,池边缘高出人行道8厘米一lO厘米,避免行人践踏,如 果树池略低于路面,应加与路面同高的池墙。这样可增加人行道的宽度,又避免 践踏,同时还可使雨水渗入池内t池墙可用铸铁或钢筋混凝土做成,设计时应当 简单大方。
3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主要考虑艺术效果和功能效果
3.1乔木的选择 乔木在街道绿化中,主要作为行道树,作用主要是夏季为行人遮荫、美化 街景,因此选择品种时主要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1)株形整齐,观赏价值高,最好叶秋季变色,冬季可观树形、赏枝干: (2)生命力强健,病虫害少,便于管理,管理费用低,花、果、枝叶无不良气味; (3)树木发芽早、落叶晚,适合本地区正常生长,晚秋落叶期在短时间内树叶即能落光,便于集中清扫;
(4)行道树树冠整齐,分支点足够高,主枝伸张,角度与地面不小于3O度,叶片紧密,有浓荫;
(5)繁殖容易,移植后易于成活和恢复生长,适宜大树移植,
(6)有一定的耐污染。抗烟尘的能力;
(7)树木寿命较长,生长速度不太缓慢 目前在天津市应用较多的有法桐、国槐、合欢、白蜡等。
3.2灌木的选择
灌木多应用于分车带或人行道绿带,可遮挡视线、减弱噪音等,选择时应
注意以下几方面:
(1)枝叶丰满 株形完美,花期长,花多而显露,防止过多荫孽枝过长妨碍交通;
(2)植株无刺或少刺,叶色有变,耐修剪,在一定年限内工人修剪可控制它的树形和高矮;
(3)繁殖容易,易于管理,能耐灰尘和路面辐射。应用较多的有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檗、月季、紫薇、丁香、紫荆、连翘、榆叶梅等。
3。.3地被植物的选择
目前。北方大多数城市主要选择冷季型草坪作为地被植物。根据气候、温度、湿度、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的草坪草种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多种低矮花灌木可作地被应用。
3.4草本花卉的选择
一般露地花卉以宿根花卉为主,与乔灌草巧妙搭配。合理配置:一,二年生 草本花卉只在重点部位点缀,不宜多用。 道路绿化作为城市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作用15t益突 出,道路绿化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精神内涵,因此,城市的道路绿化是应作 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点问题,相信只要我们能在这个问题上多努力,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将出现新的面貌,城市景观得以发展,城市内涵也会得到提升。
篇4: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该文根据城市道路的特点,从道路空间的划分、道路本体及附属物、路侧环境三个方面阐述了城市道路景观的设计要点以及设计经验,对一些例子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为城市建设提供参考.
作 者:李翔 Li Xiang 作者单位:广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510060 刊 名:城市道桥与防洪 英文刊名:URBAN ROADS BRIDGES & FLOOD CONTROL 年,卷(期):20xx “”(1) 分类号:U418.9 关键词:道路空间 道路本体 道路附属物 路侧环境篇5:城市道路管理处工作总结
我处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展各项职能工作,扎实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维修养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处20xx年10项重点工作
(一)配合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市容市貌集中大整治活动
1、主要完成大整治活动工作
(1)在4条严管街设立了8座大型和42杆小型“严管街”告示牌。
(2)在城区主次干道施划了约3000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3)完善右转车道标志牌10套;禁止左转标志牌12套;行人过道标志牌13套;禁止停车牌33套;更换防撞桶110个;施划减速带264米,和其它标线100多平方米;设置待转区标志牌8套;在仙衣路鲤鱼江桥完善限重限宽标志牌。
(4)在人民医院门前设置出租车和人力三轮车上下客临时停车点等。
2、存在问题
涉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众多,据初步调查约6万多平方米需硬化,城区约1.5万平方米标线需更新,需资金约900万元,无法落实。
3、下步措施
加强设施巡查,及时维修损坏道路设施,逐步完善各种交通设施。
(二)推进城区小街小巷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1、主要工作
仙衣路建设路口维修工程、石羊塘—马草江社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龙圣片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他工程正在报住建委审查初步设计。
2、存在问题
(1)XX区汽车客运站门前街道和中华路改造工程由于按覃塘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作出的设计概算超出原估算,无法进行立项,现XX区政府要求申请调增投资规模,所以还需申请市政府批准在总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各个工程的概算进行调整,以满足各工程的实际投资需要。
(2)有关部门对方案审查等工作所需时间较长。
3、下步措施
(1)按建设程序要求,加强协调各部门,尽快推进各环节的审批工作。
(2)行文市政府申请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对各项工程投资进行重新调整,以满足各工程的实际投资需要。
(三)安吉街、南苑街、北苑街景观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地形测绘、立项、设计方案审批等手续。
(2)完成施工图审查。
(3)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初稿。
2、存在问题
建设资金没有落实,无法往下开展工作。
3、下步措施
待资金落实后,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四)完成城区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设
1、主要完成工作
完成城区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等工程前期工作,待资金指标落实后完成政府采购工作,即可开工。
2、存在问题
资金指标没有落实,政府采购暂停。
3、下步措施
待资金指标落实后,立即进行采购公告、开标、开工等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城区各道路应施划停车泊位情况的调查统计。
(2)完成政府采购手续。
2、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资金不足并考虑如下原因,对一些路段暂不施划:
(1)建设路由于将进行改造,暂不施划。
(2)迎宾大道人流量不够,暂不施划。
(3)港宝街、凤凰街等支路原施划的停车位普遍被临街商家占为己用,管理不到位,暂不施划。
3、下步措施
(1)开展施划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六)开展西江大桥、小江桥、罗泊湾桥的检测工作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检测方案和现场组织计划。
(2)完成政府采购手续。
(3)完成3座桥梁现场检测工作。
(4)完成检测报告 。
2、下步措施
(1)根据检测报告,由专业桥梁设计部门制定维修方案和概算;
(2)申请维修资金,并开展维修工作。
(七)落实跟踪《XX市井盖管理办法》颁布工作,加强市政井盖管理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XX市井盖管理办法》的草拟工作,并上报主管局。
(2)主管局正在按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2、下步措施
(1)继续跟踪《XX市井盖管理办法》审查情况。
(2)组织单位职工学习《XX市井盖管理办法》。
(3)对《XX市井盖管理办法》进行宣传。
(4)贯彻执行。
(八)完善城区主要路段交通设施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各道路交通设施调查统计工作。
(2)完成设施政府采购工作。
2、下步措施
(1)进入实施阶段。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完善。
(九)完成城区市政检查井防坠网安装工作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需安装防坠网检查井调查统计工作。
(2)完成政府采购手续。
2、下步工作
实施安装工作。
(十)完成检查井井座改造维修工作
1、主要完成工作
(1)完成城区需改造检查井调查统计,共需改造173座,本年度计划完成100座。
(2)正在由养护队开展改造工作,已完成70座。
2、下步措施
(1)继续实施改造工作。
(2)不断进行排查,及时完善。
二、完成其它项目工作
(一)主要工作
1、中山路综合改造工程。推进竣工验收整改工作和预算外工程相关签证、竣工验收资料完善收集工作。目前中山路存在问题还在整改当中,相关竣工验收资料正在收集完善。
2、江北大道综合改造工程。正在结算审计工作当中,多次与审计人员查看工程现场,协助推进审计工作。
3、仙衣路污水主干管续建工程。完成仙衣路污水管工程验收存在问题整改,督促竣工验收资料完善收集。
4、完成东湖人行道改造工程、南二路完善改造工程等遗留项目工程的.审计结算工作,并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5、完成城区道路人行道钢管护栏、挡车墩、石椅石凳维修方案。
6、完成迎宾大道中央隔离设施整治方案。
7、完成贵高门口交通整治方案。
(二)存在问题
1、中山路验收存在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变更工程预算等资料不能及时报送。
2、江北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缓慢。
(三)下步措施
1、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中山路工程尽快验收结算。
2、积极协调审计部门,尽快完成已竣工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三、抓好道路设施常规维修养护工作
(一)主要工作
1、调整养护大队人员,组建巡查组和养护维修组,建立巡查台账和维修台账,以便更好地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及时修复损坏设施。
2、完成临时应急维修共35次,铺设人行道200㎡,利用乳化沥青修补路面720㎡,利用混凝土维修路面350㎡,利用碎石维修路面870㎡,更换路缘石195m,修复井盖230块,回填检查井13座;清洗护栏180公里,更换护栏792块(共2470米),更换标志牌30杆,安装警示标牌23块。
3、认真完成两次自治区领导视察应急迎检工作。
(二)存在问题
1、维修工作车辆不足,工人力量不足,应急能力不强。
2、职工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
(三)下步措施
1、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2、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感。
四、协调开展党建及工青妇工作
1、有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2、按时收缴党费。
3、关爱职工,投入2880元为48名职工购买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综合保障保险。
4、做好“三帮三扶”挂村联户帮扶相关工作。
5、积极组织参与七一“党员活动日”文体项目比赛活动,取得气排球赛、羽毛球男女混双赛均获二等奖的好成绩。
五、抓好安全生产等其它工作
1、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抓好安全生产月相关工作,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特别加强桥梁、井盖以及交通设施等排查工作。
3、积极响应网络等群众反映问题,做到有反映必回应,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共13件。
4、积极参与“清洁乡村”我先行活动,出动干部职工30人次在责任区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
六、存在的困难
1、无法落实 20xx-应补发的绩效工资,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有一定影响。
2、桥梁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难以满足桥梁养护管理要求。
3、单位职工素质低下、能力不强的人员多。
4、单位借出人员多,开展工作力量不足。
七、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全力以赴,积极推进10项重点工作。
2、继续抓好道路设施常规维修养护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根据桥梁检测报告,做好西江大桥维修工作。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5、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6:城市道路管理处工作总结
一、20xx年2月份工作总结
(一)项目工作
1、西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完成主桥两侧钢底模安装并完成第九、第十跨桥面混凝浇筑工作。
2、城市建设管理年项目
﹙1﹚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基本完成。
﹙2﹚20xx年覃塘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已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贵港市城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完成施工。
3、体育中心电力管沟工程:完成工程量92%。
4、完成协助审计局开展中山路综合改造工程监控部分审计工作。
5、贵港市过街人行天桥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划许可证批复、预算控制价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目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审核工程预算书及施工招标文件等工作。
6、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地形测绘、可研报告审批、初步设计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及EPC总承包、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审核等工作。
7、“十三五”项目
(1)贵港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道路配套设施整治提升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预算编制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其中标线施划、护栏采购分别采用服务类、货物类进行采购,目前已完成标线施划、护栏安装,工程建设部分正在审核招标文件等工作。
(2)旧城区破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目前正在审核施工招标文件等工作。
(3)贵港市进港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目前正在审核施工招标文件等工作。
(4)20xx年贵港市三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预算评审初稿、工程报建及施工招标文件报招标站审核备案等工作,目前继续开展预算评审等工作。
(二)加强巡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1、巡查中发现设施损坏、脱落64起,井盖损坏34起,修复各种设施49起,人行道路面损坏6起,清理指示牌、防撞桶10起,应急处置设施78起。
2、维修混凝土道路300㎡,利用沥青维修道路1000㎡;维修级配碎石道路1200㎡,维修人行道18㎡;维修路缘石11m;改造井座7套,更换井盖27块;更换防撞桶4个;安装修复护475块﹙约1473米﹚;安装修复禁停牌8杆。
3、清洗中心城区护栏约174公里。
4、巡查中心城区道路77次,巡查小江桥等桥梁5次。
(三)其它工作
1、做好市委20xx年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及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开展“党内关爱见真情”主题党日活动。
3、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职工活动,发放慰问金1800元。
二、20xx年3月份工作计划
(一)推进项目工作
1、西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力争完成主桥两侧钢底模安装及混凝土浇筑。
2、继续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年”项目相关工作:
﹙1﹚人行道整治工程:金港大道完成施工建设;做好仙衣路、金田路、荷城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及结算送审等工作。
﹙2﹚20xx年覃塘区和贵港市城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做好结算送审材料收集;贵港市城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3、继续推进体育中心电力管沟工程:竣工。
4、贵港市人行天桥项目完成预算评审。
5、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及发布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6、加快推进20xx年实施项目完成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1)贵港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道路配套设施整治提升工程;(2)旧城区破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3)贵港市进港公路提升改造工程;(4)20xx年贵港市三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
7、继续督促完善收集20xx年小街小巷综合改造工程未送审工程(建政路、龙圣片区)的相关结算送审资料。
8、继续协助审计局对以下工程的审计工作:中山路综合改造工程监控部分、贵港市高速路一级连线路口改造工程、拥军一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二)继续抓好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养工作
1、继续加强巡查工作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2、继续加大维修缺失井盖及路缘石工作。
3、继续做好道路坑洼、人行道损坏修复工作。
4、继续做好护栏、标牌等道路设施清洗及修复工作。
5、继续做好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受损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处理回复市民、网民反映的有关道路设施问题。
篇7:城市道路建设的几点探讨
城市道路建设的几点探讨
城市道路建设,应该从道路规划、道路设计、道路景观、道路地下管网等多方面来构思.现代化城市道路必须是交通功能良好、各项市政设施完备,景观优美的`一个综合体.
作 者:张慧容 王新星 李莉 作者单位:天津市道桥管理处,天津,300171 刊 名: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 英文刊名:CHENGSHI JIANSHE YU SHANGYE WANGDIAN 年,卷(期): “”(16) 分类号:U4 关键词:城市道路 路网规划 道路设计 景观绿化 管网综合篇8:城市道路绿地建设初探
城市道路绿地建设初探
道路是一个城市的走廊和橱窗,对城市的面貌与整体形象有重要的意义.而道路绿地则赋予道路以新的生命和勃勃生机.
作 者:董春艳 作者单位:伊春市乌马河园林局,153011 刊 名:现代经济信息 英文刊名: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 年,卷(期):2010 “”(1) 分类号:U4 关键词:道路 道路绿地 景观- 城市道路专业简历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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