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仓库应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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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爆炸品仓库应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本文共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多加夜晚不加糖”提供。

篇1:爆炸品仓库应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帐物制度,

备考资料

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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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现场仓库保管制度有哪些?

施工现场仓库保管制度有哪些?

仓库内应保持整齐、整洁,各类材料物品应按化学成分、规格尺寸和存放条件分类放置保管,并做好标识,

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学习仓储知识,熟悉和掌握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途和使用方法。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入库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同时应做好仓库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方面的工作。

坚决把好材料验收入库关,做到规格不符不收、数量不足不收、质量不好不收。

保管员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做好材料的检测复试工作。

仓库材料必须按品种存放,设标志卡,做到整齐清洁,妥善保管,确保不短少,不损坏、不私借私吞、不腐朽变质,

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坚持定额发料的原则,定额外的用料必须严格控制,不怕麻烦,不做老好人。

坚持按月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及时统计和汇总材料的库存和消耗情况,做好月报工作,做到既不积压、不饱滞,又不影响工程施工。

周转材料调拨时应派专人丈量、点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材料进场资料必须齐全,保管员需将质保资料送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收。

现场周转材料要分类型、分规格堆放整齐,不得私拉乱损,必须专材专用。

项目之间调拨材料必须公平、公心,做到既不刷小心眼,又不让集体财产无故流失,以确保工程周转材料统计账目的准确性。

篇3:仓库保管安全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公司的稳定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本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二、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三、增强自我保持意识: 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五、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公司负责人报告。

六、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或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仓库保管安全承诺书三:仓储品管员责任承诺书

作为公司仓储品管员,为保障公司项目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本人郑重向公司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配合项目经理、仓储部经理做好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领取与回收、所有施工机具、设备租用和归还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行使公司材料供应、监督、管理的权力,承担公司有关材料管理规定的义务。

2、按照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质量,配合工程项目部编制好施工材料需求计划单,按照公司材料领取、使用发放流程,及时将施工材料需求计划单报送公司仓储部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公司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落实进场时间,确保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

3、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进场材料、机具及设备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把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机具及设备的进场质量验收关,杜绝以次充好、不符合要求的劣质建材进场用于工程。工程施工使用所有材料、机具及设备入库时必须做到:检验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材质证明资料等。未经验收的材料一律不能入库。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机具及设备使用计划,严把数量关,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实际使用数量及时领取、租赁工程使用物资。领取物资与票据内容相符时凭入库单、材质证明资料、租赁单位发料单等凭证及时入库,并及时、真实的办理核算,配合仓储部经理做好台帐记录,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帐、物不相符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必须掌握工程各施工段材料消耗实际情况,向仓储部经理及时、准确的提供现有材料实际库存数量,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必须熟知各种材料的性能、用途,按照工程使用的材料需求计划单,在2日内及时领取所需的材料,杜绝因材料、构配件、机具及设备供应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及工期。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4:仓库保管安全承诺书

作为公司仓储品管员,为保障公司项目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本人郑重向公司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配合项目经理、仓储部经理做好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领取与回收、所有施工机具、设备租用和归还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行使公司材料供应、监督、管理的权力,承担公司有关材料管理规定的义务。

2、按照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质量,配合工程项目部编制好施工材料需求计划单,按照公司材料领取、使用发放流程,及时将施工材料需求计划单报送公司仓储部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公司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落实进场时间,确保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

3、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进场材料、机具及设备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把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机具及设备的进场质量验收关,杜绝以次充好、不符合要求的劣质建材进场用于工程。工程施工使用所有材料、机具及设备入库时必须做到:检验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材质证明资料等。未经验收的材料一律不能入库。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机具及设备使用计划,严把数量关,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实际使用数量及时领取、租赁工程使用物资。领取物资与票据内容相符时凭入库单、材质证明资料、租赁单位发料单等凭证及时入库,并及时、真实的办理核算,配合仓储部经理做好台帐记录,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帐、物不相符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必须掌握工程各施工段材料消耗实际情况,向仓储部经理及时、准确的提供现有材料实际库存数量,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必须熟知各种材料的性能、用途,按照工程使用的'材料需求计划单,在2日内及时领取所需的材料,杜绝因材料、构配件、机具及设备供应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及工期。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5: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一:

1、档案人员必须保护、保管好档案,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装箱,箱柜排放有序。

2、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档案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3、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要保持整洁。

5、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等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各项设施是否有效。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分析,保证规定的温湿度。

7、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拉灭电灯。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二

(1)档案查借阅及其他非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工作室和库房。

(2)要做好办公室和库房的安全工作,每天由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断电断水源,锁好门窗。

(3)将档案按档号顺序在档案柜内依次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竖立排放。各类档案原则上按档号存放。档案柜标示举例,例:xx-dq11-1~80,即xx年党群档案综合类第1-80件。插卷,编入档案产生年度目录,并在检索目录上注明,存入档案产生年度柜内。

(4)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5)应对档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积极做好八防工作(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7)在档案柜内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月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8)查、借阅档案当面注销,及时入库。每学期结束前,对库藏案卷进行总清点,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

(9)每年对库存声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0)照片、底片要定期(每学期一次)进行检查,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11)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倒带,并马上入盒,以防污染,要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补救。

(12)声像档案保管期限与相应文字材料的保管期限一致,需长期保管的声像材料,在保管一定时间后,应转录复制。

篇6:古建筑单位应建立哪些防火安全组织和制度?

古建筑单位应建立哪些防火安全组织和制度?

(1)古建筑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检查,督促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都要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消防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以及有关的消防法规等。

(3)确定专职、兼职防火干部,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防火责任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逐级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制度;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值班巡逻检查制度等等,

(5)建立防火档案。将古建筑和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各级防火责任人名单;消防组织状况;各种消防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历次防火安全检查的情况(包括自查、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火险隐患整改的情况;火灾事故的原因、损失、处理情况等;一一详细记录在案。

(6)组织职工加强学习文物占建筑消防保护的法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群众主动搞好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自觉性。

(7)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训练,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要做到:会防火安全检查,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保养维护消防器材。

(8)古建筑单位都要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并要配合当地消防队共同组织演习。

篇7:入世后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入世后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2月13日 16:04 杜钢建

在信息时代,经济贸易的发展、企业商机的发现、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等都离不开及时获取准确信息。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成为世贸规则的基本要求和各国政府规制改革的主导方向。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政府经济规制改革的重大挑战便是如何促进信息公开,确保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自由权。

世贸规则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29个独立法律文件中,信息公开是贯穿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要求。此项要求体现在世贸体制的如下原则中。

1.非歧视贸易原则:《关贸总协定1994》中最著名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第一条)要求一成员向另一成员的产业所提供的待遇不能低于其他成员的产品所提供的待遇。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并同等享受任何旨在减少贸易壁垒活动所带来的利益。这里的平等待遇和利益包括信息提供方面的平等享受的待遇和利益。《关贸总协定1994》第3条关于“国民待遇”的条款也要求信息提供的平等待遇。

2?市场准入原则:世贸体制所要求的市场准入是有保障的、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所谓有保障、可预见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就是强调市场准入的信息必须是公开的、持续的和具有约束性的。世贸成员国通过降低关税提供市场准入的承诺以及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承诺都必须按减让时间表兑现。根据《关贸总协定1994》第28条,一旦承诺关税水平,在未与主要贸易伙伴进行补偿谈判前不得再提高。市场准入原则对有关信息的公开性、持续性和约束性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

3.促进公平竞争原则:此项原则体现在一系列旨在保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规则体系中。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在东京四合协议的基础上强调要确保技术规章和标准以及测试和证明程序不得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为了使各国出口商都能获得关于技术规章和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的必要信息,世贸所有成员国政府都要建立国家信息咨询点。《进口许可程度协议》要求成员国向贸易商发布充分的信息,使其了解发放许可证的根据。为此各成员国须确立设置或变更许可程序的通告规则,并提供有关许可证申请审查的指导信息。此外,关于海关估价协议对进口货物申报价值的准确性提出的资料信息要求;装船前检验协议对检验方政府迅速公布适用国内法律和规章提出了要求;《原产地规则协议》要求原产地规则必须是公开的、透明的;《政府采购协议》要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程序和行为必须是透明的、公开的,以避免不公平竞争等等。

4.贸易自由化原则:世贸规则体系所要建立的是开放的贸易体制。它促进成员国实施贸易自由化改革。自由贸易政策应当允许货物、服务、生产性投入无限制地流通,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规制,促使生产最优产品、采用最佳设计和制定最优价格,使企业和消费者获益。贸易自由化改革关键在于推行放松经济规制的运动,从而保证贸易的政策环境是宽松的和可预见的。国内法律、规章和实际做法都要符合贸易政策透明度条款的要求。

信息公开的要求不仅体现在上述原则性规定中,而且在具体产业贸易领域都有特定的信息自由化要求。在农产品贸易领域,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要求进口国和出口国改善农产品市场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为此,协议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关税调节方面、在农产品国内支持措施总量限制方面、在农产品直接出口补贴方面等都有特定的信息公开要求。比如采取“绿箱”政策时须说明政府在研究、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和食品安全等领域提供的服务和补贴的性质、类别、数量等。根据《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各国政府必须事先公告新颁布的或新修改的卫生和植物检疫规章并建立国家咨询点以提供有关信息。

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领域,《纺织品和服务协议》要求《多种纤维协议》所允许的有关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限制措施必须在四阶段期限内取消,而且有关毛涤、织物、纤维、纺织成品和服装在第一至第三阶段的每一阶段都必须有数量限制的减少说明。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还为进口国为防止进口产品剧增而遭受严重损失建立了过渡性保障机制。进口国在对纺织品和服装产业出口国因上述理由采取限制措施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明信息。协议还设立专门条款以对付假报原产地和伪造官方文件等形式的规避承诺行为。此外,在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等设有信息透明度条款要求。

在服务贸易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的29条基本框架中有许多条款与信息公开相关。协定要求公布所有的法律和规章。由于政府规章对服务贸易的规制影响大,协议对有关规制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合理有明确要求。不仅所有规制性措施必须合理、客观、公正,而且各国政府还必须对实行规制所作的有关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及时审查。信息公开的要求涉及金融服务、电讯服务、空运服务等诸多领域。

为适应世贸规则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的要求,我国政府行政规制需要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大幅度改革。规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政府行政改革面临的艰巨任务。

国外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信息公开不仅是贸易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当代各国政府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全面发展方面保障公民权的一项基本义务。公民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知情权。过去被认为属于政府情报不予公开的许多所谓“内部情报”或“保密情报”,如今已成为公民理应了解或知道的公共信息。

在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方面,英国在光荣革命后就废除了亨利八世时制定的认可条例,确立议会议事录的自由出版制度和为出版而阅览公文书的权利制度。瑞典1766年制定的《出版自由法》规定公民为出版而阅览公文书的权利。根据瑞典的情报公开制度,公文书的公开机关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国会、法院、地方公共团体和教会会议等。

在北欧,芬兰于1951年制定《公文书公开法》;丹麦于1970年制定《行政文书公开法》;挪威于1970年制定《行政公开法》。

美国的情报公开制度由一系列法律构成。美国1966年制定的《情报自由法》对1946年《行政程序法》关于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和正当理由拒绝公开情报的原则进行了修正。根据《情报自由法》,政府文件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才是例外。在不公开的例外情况下,政府要有举证责任,且法院有权重新审理。1972年《咨询委员会法》规定联邦行政机关的咨询委员会的组织、文化和会议等必须公开。1976年制定的《阳光下的政府法》进一步规定合议制行政机关的'会议必须公开,公众有权观察会议,取得会议情报。1974年制定的《稳私权法》旨在保护公民隐私权不受政府机关侵害,控制行政机关处理个人记录的行为,保护个人检阅关于自己的档案的权利。《电子情报自由法》对电子情报的检索、公开、期限等问题都有具体规定。

法国于1978年制定《行政文书公开法》。澳大利亚于1982年制定《情报自由法》。加拿大于1982年制定《情报自由法》。英国于1994年制定《政府情报公开实施报告》及其《解释方针》,开始推行情报公开制度。英国议会通过情

报公开法案。德国在欧共体的压力下于1994年制定《环境情报法》,规定环境情报公开。

在亚洲,韩国于19制定《公共机关情报公开法》。该法于1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地方公共团体已先后制定了许多情报公开条例。清州市议会于1991年制定《行政情报公开条例》,受到该市市长强烈反对。1992年经大法院判决该条例合法。此后,至6月,245个地方公共团体有178个制定了情报公开条例。日本于195月制定《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情报公开的法律》,简称“情报公开法”。日本的情报公开制定也是从地方上先搞起来的。从1982年4月山形县金山镇制定情报公开条例开始,至1988年3月,已有28个都道府县、93个市镇村制定了情报公开条例或纲要。

上述各国情报公开法的内容一般涉及立法目的和基本概念的界定、请求权人的资格范围、实施机关、公开情报的内容、情报免除公开的范围、情报公开的程度、以及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等。当代国外情报公开立法的发展趋势表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已成为政府的基本义务。

篇8:入世后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无论是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是根据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成为我国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倡导行政公开原则、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审判机关审务公开等方面已经出现情报公开的发展趋势。尽快制定《情报公开法》应成为加入世贸后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形成的封锁信息和妨碍信息传播的许多观念和做法必须改革。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被认为属于“内部文件”、“内部材料”的所谓“内部情报”实际上许多都是应当向公众公开的。直到今天,法藏官府、密不可知的现象依然很严重。明明是应当向利益关系人和公众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却偏偏作为内部规则或内部材料对待。企业和公民在许多情况下不知道应当遵守何种规则,而此种规则又偏偏存在,且由政府机关内部掌握。为查明一份文件关于企业和公民利益的规则,往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像80年代初有人同外国人结婚遭到有关部门拒绝后到处查找有关规定而没有结果的现象在90年代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并不罕见。不仅行政机关应当公开的规则往往得不到公开,甚至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形成的许多规则也是不对外公开的内部情报。至于政府会议的公开问题,人大会议代表发言记录的公开问题等更是谈不上。公民所在单位建立的关于公民个人的档案中究竟有些什么内容,只有从事人事组织工作的有关人员能看到,当事者本人通常一无所知,更谈不上当事者提出修改和补充的权利问题。企业在贸易经济活动中面临的政府信息欠缺和信息歧视的问题也是十分严重的。

我国关于政府行为的立法空白太多。至今立法法还在审议中,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还未开始,如果按现行立法规划,情报公开法还根本未予考虑。在此,笔者不得不再次呼吁有关部门应紧急重视情报公开法的制定问题,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保障企业和公民的知情权的发展要求。同时,加强法院对政府制定规则等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控制也是十分必要的。

篇9:中国应建立立法助理制度

立法助理制度是随着近代各国立法工作专门化和立法职能不断强化而发展起来的、协助立法机关工作的一项立法制度。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立法助理制度。仅以美国为例:早在19世纪代,美国国会就开始着手雇佣助理人员;1946年还专门通过立法改革法规定国会常设委员会助理的数量及薪金支出等事宜;到目前为止,美国众议院议员私人助理有8000人,常设委员会有助理2200人,参议院有私人助理4000多人。为了加强我国人大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质量,我国也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立法助理制度。

篇10:中国应建立立法助理制度

首先立法助理制度能满足立法民主化的要求。衡量立法的民主化,不仅要以立法过程中参与人数的多寡、立法者来源与构成的多元化、广泛性作为标尺,更要以立法的实际内容作为考量的基础。当代议会民主立法的实践和职业立法队伍异军突起的事实表明,对于现代意义的立法民主应采取广义的扩大解释,而不限于民主的字面含义。现代立法追求的是一系列程序制度保障下的实质内容的民主,立法的目的是要体现民意、顺应民意,而普通公民自己无法完成,需要凭借立法职业者的收集、整理和表达民意的活动和中介活动发挥利益聚合功能。立法助理作为实际进行立法的专业人员,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将民众零乱、分散的意志、愿望和要求进行集中、整理、分析过滤、归纳综合成型,最终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而且以法学专业人士作为立法助理,他们以其所拥有的大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立法知识、爱好规则和秩序的本能、冷静审慎的思维方式,正好可以消融来自人民代表的感性冲动、盲目狂热和法律知识储备的不足。

其次立法助理制度能满足立法科学化的要求。立法本身是一门学问,要想制定出好的法律,必须掌握科学的立法知识。立法的科学化的含义应该是完整的,具体体现在科学的立法观、科学的立法制度、科学的立法技术等层面。从科学的立法观来说,就是要实事求是,尊重实际,注重立法效益。结合立法助理制度而言,立法助理一般“一对一”协助委员进行立法,用自己科学的理论作为大量立法准备工作的基础,从而更好地应对因加入WTO履行成员国义务和实现依法治国目标所带来的繁重立法任务;而且各种专门化的立法(如网络立法、电子商务立法、信息立法等)也需要借助立法助理的专业素养来弥补人民代表在专业结构知识上的不足,加速各类专业化过程,避免立法上的错误与失误,提高立法效率。从科学的立法技术上讲,现代社会是以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大量的非注重立法技术不足以正确解决的问题被摆在立法者目前,要求立法者给予调整。这就迫使立法者无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都不能不考虑和采取必要的立法方法、立法策略和立法操作技巧。而这些立法方法、策略、技巧,不仅是一种经验的积累,也是学习掌握最新技术并将其运用到立法的一种能力,而立法助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需求。

再次立法助理制度可以加上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消解民主与法治之间通常会有的紧张。以人民代表大会所代表的民主形式可能潜在地存在两个方面的缺失:第一,它有可能为多数人操纵和利用“集体的'意志”来进行个人或少数人的专制留下空隙,容易导致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也容易导致一小部分人利用占统治地位的多数人的意志来压迫另外一小部分人:第二,多数人的意志可能并非等同于正义,因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多数决策具有一种更高的超个人的智慧。立法助理与人民代表智慧与经验的结合,不仅可使代议机关与司法机关找到一种可以沟通与协商的共同话语体系,而且法律人的理性思维也可以提供某种反极端民主、牵制极端民主的平衡措施,为少数基于正义而抗衡多数提供程序性、制度性的安排。

最后,在一个国家法制的权威一定意义是由法律从业人员的社会声威与地位层级等来表征的。当我们一方面以大跃进的速度扩张大学法学院和扩招法科学生的时候,另一方面却把大量法科毕业生杯葛起来,甚至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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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国应建立新能源汽车检验制度

我国应建立新能源汽车检验制度

在天津高新区近日召开的2015中国(天津)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研讨会上,有关专家认为,从长远来看,为排查安全隐患,我国应建立新 能源汽车强制年检制度。

根据今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总销量有望达20万辆。

“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自燃,有的是电池质量的.问题,有的是电池充电过久,还有的是线路老化或短路。”中国科学院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研究员王丽芳分析说,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秦兴才告诉记者,对传统机动车,有定期检查和保养,但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还没有强制检验,一些地方即使能检验,也都是参照传统机动车标准,有些问题和隐患很难发现。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发生起火等事故后,为了顾及品牌和声誉,通常的做法是,哪个整车厂家的车子出事就由哪家负责。

“目前来看,由于卖出的数量有限,厂家还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将来一旦卖的数量多了,厂家就无暇顾及了。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如果经常发生事故,对这个产业来说是致命的,因此,从长远来看,国家应该建立新能源汽车强制年检制度,搭建检验平台。”秦兴才说。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大,安全性不容忽视,国家有关部门确实应该建立一套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检验标准,同时建立强制年检制度。”王丽芳说。

施工现场仓库保管制度有哪些?

仓库保管先进事迹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物流仓库安全标语

下载爆炸品仓库应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集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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