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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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kfudfy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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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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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本文共14篇,欢迎阅读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kfudfygsy”提供。

篇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在乌中资企业:

为加强对在乌中资企业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做好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推动中资企业在乌合作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

(一)确定联络员。各会员企业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中资企业工作群。该微信群是我在乌企业分享各类信息、表达意见建议的平台。中资商会负责该群的组建和维护,各企业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入群,及时发布和接收信息。微信群仅供中资商会内部使用,严格限制成员数量。如有人员调动,请及时做好群成员更换工作。

二、建立突发事件报告机制

各会员企业如知悉发生或发生以下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或其他方式报送信息。

(一)驻在国发生的.事件

1.武装叛乱、恐怖袭击等暴力事件和大规模集会、抗议、游行等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

2.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3.疫病感染、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公司发生的事件

1.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工程质量出现明显缺陷;

3.针对公司和公司员工的犯罪事件;

4.员工举行罢工、静坐、游行等群体性事件;

(三)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突发事件。

三、做好日常业务报告工作

企业在开展对外合作业务时,如有以下进展,请及时向经商处报告。

(一)企业获得工程项目授标;

(二)企业与业主订立合同;

(三)企业与业主探讨利用我优惠性质贷款开展项目建设;

(四)其他重大进展

春节将至,请各单位制订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落实领导管理责任,指定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员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驻乌干达使馆经商参处 乌干达中资企业商会

1月12日

篇2:信息报告制度

一、为及时掌握全某地纤维质量行政执法情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规范执法统计报告及信息反馈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局称统计报告是指某某纤检局和某地局要求本局定期或不定期报送的执法报表;信息反馈是指在进行纤维质量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重大案情及执法中有关工作动态。

三、本局行政执法的统计报告及信息反馈工作由稽查室负责。

四、我局在纤维质量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填写信息反馈单及时反馈给局长。必要时向分管局长汇报,研究意见予以处理。

五、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执法工作动态,应及时反馈给局长,由业务室提出分析意见,由分管局长或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应由局长向分管局长报告,由分管局长或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重大案情应及时向分管局长或局长直接报告,以便及时安排查处。

六、本局实行案情通报制度。办案人查处的违法案件,认为在全某地范围内有进一步查处的必要,经分管局长同意,应及时向全某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并部署查处工作。

篇3: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输报告工作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的“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组”由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校团委书记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和信息报告员,负责日常信息管理传输报告工作。

二、应急信息传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具体情况。

2、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程度。

3、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4、公众、媒体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趋势、及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三、信息报告应做到对突发事件反应灵敏,报告得及时、准确,不得不报、错报、瞒报、漏报。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做好日常各种通信联络设备的保障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四、信息传输报告的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事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学校有关负责人、直至校长报告;根据事件、事故的属性适时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部门报警求援。

第二、学校办公室、信息报告员在得到有关信息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必要地核实,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根据校长的指令(或直接)再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或局领导报告。

第三、按照突发事件、事故的属性向当地的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安监、市应急办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根据事态地发展、应急处置情况地变化,及时地向相关部门、上级领导传输、通报、报告后续信息。

篇4:入世后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入世后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2月13日 16:04 杜钢建

在信息时代,经济贸易的发展、企业商机的发现、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等都离不开及时获取准确信息。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成为世贸规则的基本要求和各国政府规制改革的主导方向。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政府经济规制改革的重大挑战便是如何促进信息公开,确保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自由权。

世贸规则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29个独立法律文件中,信息公开是贯穿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要求。此项要求体现在世贸体制的如下原则中。

1.非歧视贸易原则:《关贸总协定1994》中最著名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第一条)要求一成员向另一成员的产业所提供的待遇不能低于其他成员的产品所提供的待遇。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并同等享受任何旨在减少贸易壁垒活动所带来的利益。这里的平等待遇和利益包括信息提供方面的平等享受的待遇和利益。《关贸总协定1994》第3条关于“国民待遇”的条款也要求信息提供的平等待遇。

2?市场准入原则:世贸体制所要求的市场准入是有保障的、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所谓有保障、可预见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就是强调市场准入的信息必须是公开的、持续的和具有约束性的。世贸成员国通过降低关税提供市场准入的承诺以及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承诺都必须按减让时间表兑现。根据《关贸总协定1994》第28条,一旦承诺关税水平,在未与主要贸易伙伴进行补偿谈判前不得再提高。市场准入原则对有关信息的公开性、持续性和约束性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

3.促进公平竞争原则:此项原则体现在一系列旨在保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规则体系中。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在东京四合协议的基础上强调要确保技术规章和标准以及测试和证明程序不得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为了使各国出口商都能获得关于技术规章和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的必要信息,世贸所有成员国政府都要建立国家信息咨询点。《进口许可程度协议》要求成员国向贸易商发布充分的信息,使其了解发放许可证的根据。为此各成员国须确立设置或变更许可程序的通告规则,并提供有关许可证申请审查的指导信息。此外,关于海关估价协议对进口货物申报价值的准确性提出的资料信息要求;装船前检验协议对检验方政府迅速公布适用国内法律和规章提出了要求;《原产地规则协议》要求原产地规则必须是公开的、透明的;《政府采购协议》要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程序和行为必须是透明的、公开的,以避免不公平竞争等等。

4.贸易自由化原则:世贸规则体系所要建立的是开放的贸易体制。它促进成员国实施贸易自由化改革。自由贸易政策应当允许货物、服务、生产性投入无限制地流通,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规制,促使生产最优产品、采用最佳设计和制定最优价格,使企业和消费者获益。贸易自由化改革关键在于推行放松经济规制的运动,从而保证贸易的政策环境是宽松的和可预见的。国内法律、规章和实际做法都要符合贸易政策透明度条款的要求。

信息公开的要求不仅体现在上述原则性规定中,而且在具体产业贸易领域都有特定的信息自由化要求。在农产品贸易领域,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要求进口国和出口国改善农产品市场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为此,协议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关税调节方面、在农产品国内支持措施总量限制方面、在农产品直接出口补贴方面等都有特定的信息公开要求。比如采取“绿箱”政策时须说明政府在研究、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和食品安全等领域提供的服务和补贴的性质、类别、数量等。根据《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各国政府必须事先公告新颁布的或新修改的卫生和植物检疫规章并建立国家咨询点以提供有关信息。

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领域,《纺织品和服务协议》要求《多种纤维协议》所允许的有关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限制措施必须在四阶段期限内取消,而且有关毛涤、织物、纤维、纺织成品和服装在第一至第三阶段的每一阶段都必须有数量限制的减少说明。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还为进口国为防止进口产品剧增而遭受严重损失建立了过渡性保障机制。进口国在对纺织品和服装产业出口国因上述理由采取限制措施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明信息。协议还设立专门条款以对付假报原产地和伪造官方文件等形式的规避承诺行为。此外,在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等设有信息透明度条款要求。

在服务贸易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的29条基本框架中有许多条款与信息公开相关。协定要求公布所有的法律和规章。由于政府规章对服务贸易的规制影响大,协议对有关规制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合理有明确要求。不仅所有规制性措施必须合理、客观、公正,而且各国政府还必须对实行规制所作的有关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及时审查。信息公开的要求涉及金融服务、电讯服务、空运服务等诸多领域。

为适应世贸规则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的要求,我国政府行政规制需要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大幅度改革。规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政府行政改革面临的艰巨任务。

国外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信息公开不仅是贸易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当代各国政府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全面发展方面保障公民权的一项基本义务。公民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知情权。过去被认为属于政府情报不予公开的许多所谓“内部情报”或“保密情报”,如今已成为公民理应了解或知道的公共信息。

在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方面,英国在光荣革命后就废除了亨利八世时制定的认可条例,确立议会议事录的自由出版制度和为出版而阅览公文书的权利制度。瑞典1766年制定的《出版自由法》规定公民为出版而阅览公文书的权利。根据瑞典的情报公开制度,公文书的公开机关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国会、法院、地方公共团体和教会会议等。

在北欧,芬兰于1951年制定《公文书公开法》;丹麦于1970年制定《行政文书公开法》;挪威于1970年制定《行政公开法》。

美国的情报公开制度由一系列法律构成。美国1966年制定的《情报自由法》对1946年《行政程序法》关于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和正当理由拒绝公开情报的原则进行了修正。根据《情报自由法》,政府文件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才是例外。在不公开的例外情况下,政府要有举证责任,且法院有权重新审理。1972年《咨询委员会法》规定联邦行政机关的咨询委员会的组织、文化和会议等必须公开。1976年制定的《阳光下的政府法》进一步规定合议制行政机关的'会议必须公开,公众有权观察会议,取得会议情报。1974年制定的《稳私权法》旨在保护公民隐私权不受政府机关侵害,控制行政机关处理个人记录的行为,保护个人检阅关于自己的档案的权利。《电子情报自由法》对电子情报的检索、公开、期限等问题都有具体规定。

法国于1978年制定《行政文书公开法》。澳大利亚于1982年制定《情报自由法》。加拿大于1982年制定《情报自由法》。英国于1994年制定《政府情报公开实施报告》及其《解释方针》,开始推行情报公开制度。英国议会通过情

报公开法案。德国在欧共体的压力下于1994年制定《环境情报法》,规定环境情报公开。

在亚洲,韩国于19制定《公共机关情报公开法》。该法于1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地方公共团体已先后制定了许多情报公开条例。清州市议会于1991年制定《行政情报公开条例》,受到该市市长强烈反对。1992年经大法院判决该条例合法。此后,至6月,245个地方公共团体有178个制定了情报公开条例。日本于195月制定《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情报公开的法律》,简称“情报公开法”。日本的情报公开制定也是从地方上先搞起来的。从1982年4月山形县金山镇制定情报公开条例开始,至1988年3月,已有28个都道府县、93个市镇村制定了情报公开条例或纲要。

上述各国情报公开法的内容一般涉及立法目的和基本概念的界定、请求权人的资格范围、实施机关、公开情报的内容、情报免除公开的范围、情报公开的程度、以及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等。当代国外情报公开立法的发展趋势表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已成为政府的基本义务。

篇5:入世后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无论是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是根据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成为我国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倡导行政公开原则、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审判机关审务公开等方面已经出现情报公开的发展趋势。尽快制定《情报公开法》应成为加入世贸后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形成的封锁信息和妨碍信息传播的许多观念和做法必须改革。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被认为属于“内部文件”、“内部材料”的所谓“内部情报”实际上许多都是应当向公众公开的。直到今天,法藏官府、密不可知的现象依然很严重。明明是应当向利益关系人和公众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却偏偏作为内部规则或内部材料对待。企业和公民在许多情况下不知道应当遵守何种规则,而此种规则又偏偏存在,且由政府机关内部掌握。为查明一份文件关于企业和公民利益的规则,往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像80年代初有人同外国人结婚遭到有关部门拒绝后到处查找有关规定而没有结果的现象在90年代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并不罕见。不仅行政机关应当公开的规则往往得不到公开,甚至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形成的许多规则也是不对外公开的内部情报。至于政府会议的公开问题,人大会议代表发言记录的公开问题等更是谈不上。公民所在单位建立的关于公民个人的档案中究竟有些什么内容,只有从事人事组织工作的有关人员能看到,当事者本人通常一无所知,更谈不上当事者提出修改和补充的权利问题。企业在贸易经济活动中面临的政府信息欠缺和信息歧视的问题也是十分严重的。

我国关于政府行为的立法空白太多。至今立法法还在审议中,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还未开始,如果按现行立法规划,情报公开法还根本未予考虑。在此,笔者不得不再次呼吁有关部门应紧急重视情报公开法的制定问题,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保障企业和公民的知情权的发展要求。同时,加强法院对政府制定规则等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控制也是十分必要的。

篇6:值班信息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强化信息沟通和报告,及时、妥善地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结合公寓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生公寓楼管理设主班、副班,主班由舍管老师轮流监管,主要负责楼门管理工作,副班人员主要负责巡楼、查房工作。

二、主、副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各楼值班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三、主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门禁制度,按时开、关楼门,严禁外人及异性进入楼内。尤其注意做好对夜间熄灯后晚归学生要问清情况做好登记,对因事外出学生要进行劝阻,对突发疾病出楼学生要联系人员送往医院,对酗酒入楼学生要及时通报分管楼层人员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等。

四、副班人员要每40分钟巡楼查房一次。主动听取楼委会干部反映的情况,搜集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楼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并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情况。

五、各楼组长或副组长(无副组长的由舍管老师)于每天上午8:10前以书面形式向各舍管科办公室报告楼内管理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楼内发生大小事件要妥善处理,随时向舍管科办公室报告。由舍管科办公室根据事件大小、性质、紧急程度等酌情向公寓管理科随时口头报告(必要时书面形式报告),并于每天上午8:30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寓管理科向学生处和校办报告。若遇紧急情况,各楼、各舍管科可同时向相关二级院、校内报警点电话报告。

篇7:值班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本局政务值班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政令畅通,进一步建立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政务值班网络,全面做好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切实加强对人社政务值班工作的领导。全局政务值班工作由局长总部署,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县人社局机关工作时段政务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值班电话:;非工作时段政务值班室设在门卫值班室,值班电话:。当值人员必须做到临机值守,随时接听,完整记录。节假日政务值班严格按照局节假日值班表排定的班次和具体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第四条 落实值班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电话、传真、函件及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和重要社会动态等紧急重大事件,做到迅速掌握情况,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必须在1小时以内迅速准确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局班子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处置快速有效。

第五条 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信息报告办法。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事件处置结束或险情、灾情消除后,要进行终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者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不报、漏报、瞒报。

第六条 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必须严格进行审核。报告的一般信息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上报;重大信息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把关签报。每条信息结尾处必须注明报告时间、签报人、编辑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告信息,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为辅。若受工作环境等因素制约,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的,上报后,要及时通过电话确认收到方可。信息报告工作由具体业务承办责任人负责,政务值班人员要及时加强与信息报告人员的沟通衔接,确保上情下达和信息接收渠道畅通。涉密信息报告,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严禁带班、值班人员酒后值班和擅离值班岗位,严禁值班人员聚众玩牌、聊天,严禁值班人员占用值班座机与人通话闲谈。

第八条 非工作时段政务值班与内保值班实行两责合一,政务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内保值班工作,防止治安案件发生,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政务值班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处理能力、现代化办公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 严明值班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凡带班、值班人员在政务值班中无故缺班,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甚至隐瞒真-相,迟报、漏报、谎报、压报、瞒报或不按程序报告信息,以及政务值班信息接收渠道不畅,造成工作被动、事态扩大等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篇8:值班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党委值班、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及时落实领导指令,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食品园管委会领导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

(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三)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二、工作职责

实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值守,由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调度和组织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二)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下达有关领导的指令,及时做好政务衔接工作。

(三)从党政网接收文件,并及时传达。

(四)做好群众来电反映情况、询问和求援事项。

(五)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应急值守

(一)严格执行管委会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应急值守制度。

(二)值班表由办公室提前排妥,经分管领导审核,管委会主任批准后印发到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按值班表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重大会议、活动和节假日等敏感时期要按规定提前2天将值班表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

(三)遇突发事件或其它繁忙事务时,相关部(室)人员要按领导指令,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有关事务。必要时,经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全部工作人员到位参与处理。

四、信息处理及报送

(一)值班人员在通过接听电话、接收电传或当面接受任务时,要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发话人、发件人、接话人、接件人姓名、办理时间、办理事项等要素。

(二)及时将来电内容和相关交办事项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遇一般突发事件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向带班领导报告,根据带班领导的要求,向事件所涉及的分管领导报告,然后根据带班领导、分管领导的'指示办理,带班领导、分管领导视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予以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和要求向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值班信息。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按规定须在事发1小时内经领导审签后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同时向区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若遇领导不便当场审签时,值班人员须将上报的情况电话向领导报 告,并经同意后方可上报和通报。

(五)值班人员应通过党政网办公区域值班系统向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信息。若遇网络不畅时,应通过传真向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信息。同时要电话提醒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查收信息,做到传递信息及时、准确。

(六)值班人员对值班时间内未能办结或完成的工作,在交接-班时要履行续办交接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前一值班人员负责提前通知后一值班人员。要做到按时上岗,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不能出现空岗现象,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值班时饮酒和搞娱乐活动,不准在值班室接待客人,不得漏接值班信息,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接打电话要文明礼貌,不得占用值班电话、传真,确保通信线路畅通。接打电话要做到:对方发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清楚、对方发话事项内容清楚、对方接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清楚、接打电话及传真时间清楚、处置事项清楚。

(三)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四)值班人员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办理涉密事项(包括电话内容、文件、未公开的事件真-相)不泄密。

(五)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街镇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因值班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导致失误、贻误领导决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七)值班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值班需要调整的,应主动协商代值班人员,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严禁擅自换班。未经批准而脱岗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值班地点设在园区值班室。

(九)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室财物管理,到岗时要认真清点并签字确认。如发现财物有缺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

(十)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负责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篇9:市场价格调控大会制度建立通知

市场价格调控大会制度建立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发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政发28号)精神,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和价格秩序,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单位

全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由市物价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单位组成。市物价局为召集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系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议事内容

(一)制定分解全市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目标任务,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发展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等各项工作。

(二)收集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趋势等信息,对市场价格异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稳定市场价格应急预案。

(三)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四)其他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商的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遇有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可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并视情扩大参会范围。

(三)各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商议的议题,应在联席会议召开前一周将相关资料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提交会议讨论。

(四)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决定,按照分工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四、工作考核

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小结、全年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

篇10:建立安全文明小区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安全文明小区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稳定、平安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经学校总支、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文明小区有关制度。望全体教职工、学员认真执行:

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篇11: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松阳县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完善统计工作的方案措施,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和资料交换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统计信息的沟通交流,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向县统计局报送有关报表、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资料;建立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维护机制。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县统计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处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及时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工作。

县民宗局:牵头做好民族宗教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组织全县宗教团体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宗教组织各类寺庙等增减资料。

县农办:牵头组织做好农村和新农村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工作。负责全县农家乐统计工作;负责农家乐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涉统工作。牵头做好部门服务业统计监测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网吧除外)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等行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经济商务局:组织实施全县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中法人单位的全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评估、分析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贸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负责提供对外贸易进出口等数据。重点关注工业增加值、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科技局:组织实施科技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知识产权服务、研究与试验发展、地震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牵头做好科技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做好人口(户籍)、治安、车辆等统计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民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团体、社会福利业、婚姻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牵头做好社区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

县司法局:牵头做好律师行业统计和社区(村)依法自治达标情况统计工作。

县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机关、群众团体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县财政总收入、财政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数据。重点关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速度等与 GDP核算相关指标。负责税收统计,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名录资料。重点关注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发展速度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收入工作。

县国土局:牵头做好国土、矿山等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地质勘察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等行业的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做好建筑业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公共设施管理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房地产中介、公共设施管理等增加值、商品房销售面积、城镇单位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交通运输仓储业及个体运输户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协助做好现代物流业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公路运输周转量发展速度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教育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

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水利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水利管理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县养殖大户的清查、申报工作。重点关注农业增加值。

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林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林业管理、保护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文广出版局(体育局):组织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公共文化县场管理、服务业文化服务和娱乐业等行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体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体育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

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卫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和个体诊所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人口计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环保局:组织实施环保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治理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旅游局: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住宿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旅行社和旅游景区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增加值。配合做好乡村旅游等休闲旅游业的统计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企业(单位)和个体户注册登记、市场贸易和商标统计等资料提供工作,组织全县广告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药商店的财务统计调查,负责全县医药商店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负责提供县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相关数据。

县国税局:负责税收统计;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名录资料。

人行松阳县支行: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金融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金融业增加值、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和保费收入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部门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工业用电量及其发展速度。

县质监局:组织实施全县质监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做好名牌申报和统计工作,组织全县质检技术服务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及时提供单位增减及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行政记录资料。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要求分名录库管理、GDP核算、服务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综合监测评价、主要指标数据评估等专题形式召开,其中服务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由县相关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其他专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通知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参加联席会议时,要对本部门本行业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趋势性把握。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统计局提供相关年月度数据和资料,数据要无偿共享(纸质或电子版),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在线数据处理。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前,必须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协调与匹配。对于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部门资料,各部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统计部门。各部门引用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行业统计数据,应与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一致,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篇12: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制度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决定建立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制度。这将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称学位授予单位)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推进质量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

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主要由各学位授予单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和自治区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构成。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将重点体现研究生教育的目标与标准、研究生招生管理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会围绕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客观反映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突出培养特点、成就和经验,同时也要认真查找和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质量报告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根据不同类别研究生的招生与学位授予规律,本年度完成上一年度的质量报告。各单位要在每年的6月底完成本单位上年度的研究生质量报告,并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和本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的质量报告将于今年9月底前在本学校网站上公布。

篇13:海南省建立教育督导系统信息报送制度

海南省关于建立教育督导系统信息报送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信息工作

教育督导信息工作对及时了解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开阔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

二、认真做好信息员的遴选工作

各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地区(单位)教育督导工作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及时发现、捕捉、报送各类重要信息;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使用计算机输入、传递和接收信息的操作技能。请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

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有关教育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重要活动、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多种信息(含文字和图片等)。

1、促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育督导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

2、对上级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3、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研、督导等;

4、加强教育督导系统自身建设的`制度性研究等。

四、信息报送的要求

1、各单位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使信息工作制度化,保质保量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报送的信息要充分体现信息的特点。一要新,即新情况、新内容、新角度、新思路;二要实,即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实际;三要快,即采集、上报、反馈信息及时;四要精,即文字简洁精炼,篇幅适当。

3、各市、县(单位)从今年9月份开始,每月至少要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1条以上的信息,报送的信息要经过教育局(处)分管领导审阅同意,重要内容的信息要经过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4、报送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主,文稿采用word文档格式,图片要求使用JPG格式。

5、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符仁子;联系电话:65334367、13976780338;电子邮箱:hn66513101@126.com、65338070@sina.com。

五、实行信息报送的通报制度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从9月份开始对各市县(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对各市县(单位)报送来的信息,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筛选部分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宣传交流。

各市县(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督导的宣传力度,增强教育督导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使教育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篇14:亟待建立实习制度

亟待建立实习制度

目前,大学生实习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表明,大学生实习除了自身的一腔热情之外,更需要社会提供一个高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平台。有专家指出:在真正的实习制度建立起来之前,建立大学生实习指导机构乃是当务之急。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实习已形成了完善的体系,通过实习大学生可与企业“亲密接触”,毕业后可相互选择。每逢寒暑假,一些大公司都会招募实习生,组织优秀的.学生到公司实习,通过这一渠道发现更多的人才。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实习制度,学校、企业之间尚未建立  起互相配套的“实习市场”,导致大学生实习出现一系列难题。

有关专家提出,我国很有必要在人才市场建立实习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大学生实习、打工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这样一方面可使大学生了解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自己到底欠缺什么样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也可使企业减少培训成本,便于企业找到合适的人才。

还有专家建议,与实习相关的立法应该跟进,《劳动法》应该对实习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所规范。学生在校实习时,如出了问题学校负一定责任;而学生毕业后实习就变成了一种市场行为,一旦出了问题,就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处理,但目前这一块尚处于“真空地带”。

据了解,北京现已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指导中心,江苏太仓市也与各大型企业联合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

作者: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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