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远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本文共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零件”提供。
篇1:招远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招远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招远素有“中国金都”之美誉,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矿产资源21种,开发利用10种,其中以黄金和饰面用花岗岩为主,实现自产黄金22t,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25万m3,加工板材1000万m2.以来,招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关指示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工作,矿业秩序保持了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规范成果,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治久安,又集中力量开展了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秩序“回头看”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 者:刘美玲 Liu Meiling 作者单位:招远市国土资源局,山东,招远,265400 刊 名:山东国土资源 英文刊名:LAND AND RESOURCES IN SHANGDONG PROVINCE 年,卷(期): 25(2) 分类号: 关键词:篇2: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
今天,在这里召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会议,我认为,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下面,我代表县公安局就前期的工作及今后的打算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正确分析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的开采,为全县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巨大能源的同时,也给我县的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讲,重点就是要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打击非法煤窑,维护正常的矿业资源开发秩序。今年以来,县局多次组织各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各派出所加强辖区煤矿日常安全检查,治安大队要加强对派出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做到万无一失。
二、层层细化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治安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局总体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及时与14个责任区派出所签订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派出所与治安大队捆绑考核,分级负责,共同维护全县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各辖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派出所与所辖区的乡(镇)及涉爆单位签定了安全责任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加强了对煤矿使用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三、齐抓共管,加大打击非法煤窑的力度
今年7月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的带领下,汇同安监、国土、工商部门分成两个工作组,深入全县各大型矿山进行了联合整治活动,对非法煤矿予以了炸封,行动中共查处涉爆治安案件4起,收缴炸药XX公斤,雷管XX发,治安拘留X人,治安罚款X人,破获刑事案件X件,刑事拘留X人,及时惩处、打击了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宣传,确保安全责任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今年以来,结合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集中整
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局于4月对全县爆破员进行了第二期培训。6月,在城区东门广场举行“安全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小组奔赴全县20多个乡镇进行安全宣传,各派出所也设立了“安全月”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号召全民参与安全防范,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举报涉爆案件。经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去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例煤矿企业民爆物品被盗、丢失、爆炸等案件,确保了全县的治安局势平稳。
三、下步的工作措施
1、加快民爆物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目前,按照市局要求,为了实现民爆物品管理由静态管理
向动态监控跟踪管理的根本转变,我县正在加快启动全县民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对每一发雷管均实行从生产到使用的轨迹跟踪管理,最终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性好转成为可能。
2、加强同其它职能部门的配合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是哪一个部门凭借部门的'力量单打独斗能够完成的,我们公安部门作为一级地方行政执法力量,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要进一步加强与安监、国土等部门的协作,求同存异,寻求共识,共同谋划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使煤矿开发秩序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以维护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为公安三大安全监管职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历来都将其置于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目前,煤矿资源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量的日益增大、非法煤窑业主铤而走险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公安机关的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一定会克服困难和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共同参与,群防群治,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严厉查处、打击涉爆犯罪,对非法矿点、关闭矿山遗留的民爆物品及时收缴和回收,为我县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发言。
篇3: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河道砂石资源,维护国家利益,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盛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促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从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划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围、期限及开采量,做到采矿权人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两证齐全,实现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建立规范的河道砂石开发秩序。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5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和盛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国有和依法采矿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从县国土局、水务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逐一登记造册。在全面清理的同时,根据“两证”齐全的原则进行整治。
(三)规范管理阶段(4月16日以后)。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由监察、水务部门参与,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阳光操作,公开出让。出让后由河道管理机关颁发采砂许可证,国土部门颁布采矿许可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大事来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日常管理,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的,先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待办齐各种手续后方可恢复开采。对拒不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的,由国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充当非法采矿“后台”和“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工作中,要合理确定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掠夺性开采的采砂业户,重点打击抢占砂尝垄断市尝无序竞争的痞霸行为,打击清理整治过程的违法抗法行为。力争通过整治,规范采砂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保证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查督导,落实督查制度。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整治质量,保证整治成效。建立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34—4427375),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落实。
篇4: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的各位领导: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积极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联系实际,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健全责任,为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桂平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居黔、郁、浔三江交汇处,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境内河流纵横,丘陵起伏,山岭连绵,西北、东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向东倾斜。西北有大瑶山余脉和莲花山始端,东南是大容山北麓,中间是浔江、郁江平原。全市总面积约4074平方公里。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从中部通过,其为本县与外地联系的主要公路。市域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珠江水系之郁江、浔江、黔江在市境内长度为166.5公里,四季皆可通轮船,上可达南宁、百色、龙州、柳州,下通梧州、广州、港澳地区,市内水运发达,交通方便。水利资源丰富。
20世纪50年代至目前为止,地质勘查单位在市域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质勘查工作,初步查明了我县的矿产种类和资源储量。主要矿产种类有煤、铀、铁、锰、钴、铜、铅、锌、锡、金、银、轻稀土、硫、磷、钾、重晶石、萤石、石灰岩、麦饭石、陶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温泉(低温泉)等共26种。
,桂平市共有各类矿山86家,除国营木圭锰矿为大型矿山外,其余全为小型。从业人数2329人。开发的矿产有:铁、锰、锌(伴生铅、伴生硫)、萤石、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玻璃用大理岩、花岗岩、水泥用粘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河砂)、陶瓷用砂岩、其它矿产(砂岩)等15种。全市矿业总产值约1.2亿元。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情况
今年8月份,国务院召开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题会议,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组织国土资源、发改委、工商局等11个单位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桂平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了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依法推进。
(二)突出重点,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今年8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五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即对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企业安全设施是否保障、勘查单位是否有证、矿山执法巡查是否坚持、审核办证是否严格、全面管理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是否到位、企业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否到位进行逐项检查,逐项规范。
(三)抓住关键,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5]177号)要求,我市迅速组织编制了桂平市生产矿山企业全面排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检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调查表等三项清理调查登记表,并发放到矿山企业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手中,迅速开展排查、检查和清查工作。同时,在209月15日贵港市召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我市召开了会议再次对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进一步作出了部署,并组织宣传车到木圭锰矿区和厚禄矿区等重要矿区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主要措施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我市认真联系实际,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整顿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主要采取了如下的工作措施:
(一)整顿矿业市场秩序,规范矿产开发利用审批行为。一是规范开发准入条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准入条件不一致的现象,我市首先从准入条件抓起,严格按国土资源部和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条件作为审核办证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坚持“四个不在”:一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二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三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四不在职责岗位上谋私利,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二是规范办证审核制度。为了防止在审核办证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矿产资源办证审核的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坚持“两个一律”和“三个统一”:对新办矿山企业一律实行“招拍挂”,对旧矿山企业年检登记时一律实行协议出让;在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时,坚决做到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三是规范矿业行政管理行为。为了防止在矿业管理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我们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公开专栏,做到公开前置条件、公开审核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企业收费总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使矿产资源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首先,是利用矿山企业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证,或者是申请年检延续登记时机,由国土资源部门与企业签订规范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保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规范有序和生产安全。其次,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所签订了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到位责任书,明确各种管理办法和考评内容,制定有奖惩制度。
(三)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坚持执法巡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今年1―9月份,先后组织了5次矿山整治大行动,共出动人员580人次,车辆90台次,炸毁木圭锰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洞69个,没收锰矿600多吨。捣毁工棚19间及现场开采工具一批,配合公安机关缴获用于非法采矿的摩托车3辆。
至八月底止,共查处无证开采案件17宗,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罚没收入16.6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在有力打击非法采矿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在矿区种植速丰桉等各种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植物,努力使矿区变成了绿荫成林,鸟语花香的生态园林。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几年来努力,我市木圭锰矿区已分别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矿山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了巩固这些成果,市政府出台了木圭锰矿区等矿区的长效管理办法,成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国土、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抽调40多人组成,投入经费20万元,配备专车2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矿产品价格上扬和利益驱动,无证开采,非法采矿行为时有发生,个别矿区出现非法采矿死恢复燃的现象。
(二)一些勘查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圈而不探或以探代采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请国务院督查组给予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个阶段组织实施,逐项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到位。
(二)继续抓好矿山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木圭锰矿区、郁江采砂等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和大清理,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三)全面开展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处违法、违规审批采矿权,发放采矿许可证行为;二要查处清越权发证,违反程序发证和徇私舞弊行为;三要查处违规参与办矿行为;四要查处直接投资,参股,拿干股参与办矿行为以及暗中与支持非法采矿行为。通过在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清查工作,认真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篇5: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电视讲话
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电视讲话
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同志们: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两年半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响应和落实这一号召,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前整顿和规范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促进全县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本文来源于本网-www,fwsir.com,找范文请到本网网]
首先,要认清形势,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矿产26种,矿产地67处,已有矿山企业85家,从业人员余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地整治措施,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受利益驱动,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矿山布局不合理,规模小而散,资源利用率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重采轻治、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的.现象较为严重,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制约了我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其次,要明确任务,扎实开展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加速建设生态示范县的要求,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以煤、金、铜、锰、高岭土、耐火粘土、石灰岩、水泥灰岩、碳质叶岩为重点矿种,以花桥煤矿区、泸阳煤矿区、下坪戈庄煤矿区、**黄坪坡煤矿区、铁坡杨柳村洪江垅及新路河字溪金矿区、新路河及铜湾河道、中央省属矿山周边区域为重点矿区。整个工作共分五个阶段,目前,宣传动员阶段已结束,按职能分工整顿阶段已接近尾声,现正紧锣密鼓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在这阶段工作中,要突出三大整治重点:即突出整顿和规范煤炭行业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突出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采金行为,突出整顿和规范国道、省道及怀黔公路第一道山体可视范围内的开采行为。要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解决好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问题;二是要解决好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的问题;三是要解决好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四是要解决好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力争到底,全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
再次,要加强领导,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下发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立足本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矿山业主要顾全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理解、支持和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此次专项行动。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主人翁责任感,踊跃参与到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来,群策群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矿产开采“证照”齐全制度、矿业权招拍挂制度、矿山企业动态巡查、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同志们,非法采矿,危害当前,贻患万代;加强整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县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和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电视讲话》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电视讲话。
篇6: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的汇报
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扎实整改,现已完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同时,积极做好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为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情况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全县矿业秩序的实际,以往日常监管和整顿经验,借鉴外地矿业整顿的一些好做法,及时制定了《XX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方案》并由县政府批转,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贯彻实施,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也分别制定了《方案》,将整顿和规范纳入政府年度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进行。为保证日常的正常开展,我县抽调10名干部集中办公,建立了举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市县信息交流制度、动态巡查制度、联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职责,夯实任务,为搞好全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顿氛围
今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并组织宣传专车分赴各乡镇、矿山、企业,利用展板和播放录相、刷写标语等形式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宣传,广大群众特别是矿区群众都知道目前正在开展的整顿,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整顿,营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氛围。在各阶段落实具体时,注重对矿产企业的宣传,首先将中省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负责人,使他们重视和积极配合整顿。其次是在开展对石料场、砖瓦窑、勘查项目等专项整顿时,将专项整顿的范围、方法步骤、要达到的目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个企业,提高他们对整顿和规范的认识,主动自查和配合检查,积极整顿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各个专项整顿顺利开展。在进入整改阶段,及时将整顿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行业报刊和简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扩大整顿影响面。
(三)认真开展“三查”,找准整顿重点
在整顿的第一阶段,我们把全县XX家采矿企业和XX家探矿企业全部列入整顿范围,带着编印好的各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册,逐企业进行“三查”,即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全面排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共排查勘查项目XX个,排查无证采矿10个,越界勘查一个,越界采矿3个,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26个,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
二、开展专项整顿和规范情况
通过开展“三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业秩序状况,找准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即存在越界勘查、无证采矿(石料、粘土)、非法转让(承包)矿权及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步组织开展了X项专项整顿。
(一)重点整顿了XXX矿区和XXX矿区弃渣堆放、安全生产、矿区地质环境、村民生活安置等问题,清运弃渣2.1万立方米,疏通河道,修筑拦渣坝9个,矿山企业出资30万元修筑了9道拦渣大坝,植树1100余株,治理面积50余亩,所有受威胁的村民得到搬迁安置,整个矿区得到了综合治理。
(二)3月份,开展了对石料厂专项整顿,对XX家手续不全、不符合开采规定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本着边开采边完善手续的原则,初步规范了石料开采、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的正常供应,收缴相关费用60余万元。但由于各开采企业只顾生产效益,未能及时完善安全、环保及开采方案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12月初,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再次对全县石料场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对现有20家手续不全的石料场全部停工整顿,目前正在整顿规范中。
(三)对全县砖瓦窑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全县原有XX个砖瓦窑,经清理关闭了8个不符合规定的粘土砖厂,依法查处非法超占土地36.7亩,收缴罚款7.3万元,村组集体收回复耕土地54.29亩,对保留的25个砖瓦企业,从用地、采矿、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四)对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Bs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Bsx
篇7: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总体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并通过各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宣传动员全面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整规工作有章可循
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县长李慎健同志为组长,国土资源局等10个职能部门和4个涉煤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在认真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下发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对整顿与规范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分解。方案要求,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行为,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各部门联动及时制止,从根本上予以杜绝。对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不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开采,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由有关部门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必须立即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的,要立即依法查处。方案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了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真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此外,县国土局针对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出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县煤炭局制定了小煤矿复产验收的标准,并同公安局联合制定了《火工用品限额供应管理办法》;县监察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清理国家干部参与经营煤矿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为确保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多次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矿井开展了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先后组装宣传车5两/次,悬挂宣传标语9条,印发宣传单余份,有力地促进了第一阶段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及时召开了《20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提高认识,认清面临的形势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的要求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国土局在向全体采矿权人召开的《年矿管工作会议》和《全县非煤矿山工作安排会议》上,结合《2006年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全体矿管干部以及采矿权人进一步强调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到矿山,使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明确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具体分工,同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细化和量化到部门,初步形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分工明确、主次分明的立体工作格局。县煤炭局针对矿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春节后组织安排了煤矿职工全员培训,共培训矿工3667人,结业3478人,基本上达到了持证上岗,明显提高了矿工的安全意识。
三、调查摸底,全面清理,区别对待
按照国务院、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县国土局在对全县所有的勘查、开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后,未发现我县有无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证照不全、群发性私挖乱采和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但是,也普遍存在着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为此,为了加强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县国土局及时下发了《黄陵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仓村金咀沟煤矿等三个煤矿与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源纠纷,多次积极磋商,现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以文件形式上报省煤业集团 ,近期省煤业集团已就矿业公司的请示给予了批复同意划拨,将彻底解决3个煤矿的资源边界问题。县煤炭局、电力局、电信局为了提高我县煤矿生产规模和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投入到煤矿双回路建设和瓦斯监控系统建设,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四、联合执法,严格把关,确保检查验收质量
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县将整顿和规范工作同煤炭矿山企业复产验收与检、井下开采动态监测以及清理整顿砖瓦窑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去年煤矿停产整改的基础上,抽调国土资源局、煤炭局、安监局、安检站、矿管站、稽查队和测绘队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暂行规定》以及煤炭矿山安全监管的政策要求,对所有煤矿的生产系统、采矿范围和安全生产等项目逐矿逐项对照检查;同时,要求所有下矿检查人员,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合格一个,放行生产一个;对有一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放行,要求其继续整改,保障验收质量。目前,全县32个生产矿井中,初步确定了27个煤矿具备开工生产的条件,予以放行恢复正常生产;另外金穗煤矿、联庄四矿、河腰三矿、幼儿福利煤矿由于历史等原因,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问题,现继续进行停产整改,不得放行生产。此外,县国土局对20查处的存在越界开采的小煤矿重新进行了检查验收,杜绝擅自打开封堵巷道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县煤炭局依法对公告关闭的小煤矿严格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标准实施了永久性关闭。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田庄矿、沙场沟矿和南川一号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全矿区进行了通报批评,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县电力局依法拆除了关闭矿井的`一切供电设施;县国土局、煤炭局、工商局依法注销了11个小煤矿的相关证照。
五、重新动员,精心安排组织,确保我县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省、市整规办《关于做好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县整规领导小组决定,按照文件要求,重新进行了组织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转发了省、市文件,并要求各成员单位和所有矿山开采企业认真学习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精神,并组装宣传车,利用有利时机,深入矿区巡回宣传。共悬挂横幅13条,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出动宣传车16趟/次。同时,按照市整规办的要求,完善下发了动态巡查制度和联打制度,从而使整顿和规范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在进行 “三查”工作中,县国土局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并督促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办理矿权转让手续;对测绘队三月份煤矿井下监测发现沙场沟煤矿存在越界开采、四月份监测发现七丰六组煤矿永久性封堵点位置不对等行为,现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国土局还开展了验收“回头望”,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查了店头镇曹家峪石牛沟煤矿等12个煤矿,均于复产验收时情况基本相服,但发现腰坪乡沙场沟煤矿在其大巷下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函告煤炭局、公安局,要求联合执法,停止火工供应和生产,确保停产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在清理整顿砖瓦窑的工作中,先后关闭无证砖场4处、非法采石场7个,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个砖场,立即停产,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均已整改验收合格,恢复了生产;县安监局、煤炭局、国土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煤矿生产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和不定时不定期抽查,上半年累计查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19条。
在做好“五.一”假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的同时,针对子长“4.29”瓦斯事故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县于4月30日由整规领导小组组长李慎键带领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部门重点检查了3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要求对全县所有小煤矿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公安局封存了各矿的火工库。停产整改至今,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部门,各自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店头矿区的小煤矿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擅自恢复生产行为的发生。在检查中,发现店头镇北川第一煤矿有擅自生产的迹象,县监察局正在抓紧调查,将对直接责任人以及包矿人员和挂片领导,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六、高度重视并做好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
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是改变当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热点”“难点”以及管理被动的关键所在。虽然经过多年开发的大力整治,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的无序状况已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过去一些乱采滥挖、非法开采导致资源损失、环境破坏的现象基本上得到遏制。但还不容乐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按照《延安市煤资源矿权设置方案》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成立了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黄陵县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整合的原则、步骤和时限要求,将对下一阶段的资源整合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篇8: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选、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4月-5月)。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05年5月-12月)。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篇9: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盛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矗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规划方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xx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癣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自由和秩序范文2022-12-12
- 设计和开发策划书2023-12-01
- 《守则》和《规范》实施方案2025-06-09
- 初中英语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2022-12-11
- 会议纪要的规范格式和写法要求2023-01-28
- 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2023-11-21
- 科技术语的规范和统一刍议2022-12-15
-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025-05-27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2022-12-11
- 开发和利用苦楝的化学成分研究202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