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受贿范文

时间:202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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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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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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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举报受贿范文,本文共11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李松林”提供。

篇1:受贿检讨书

尊敬的****纪委,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年**月出生在*******,****年***月毕业于*******。***年***月分配到******工作,在******工作已经有***年时间,目前担任*******负责人。****年**月通过党组织的考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以下就关于我*****操办酒席一事作出解释并深刻检讨!

事因是*********。入住新房前关于办不办乔迁酒席,我们也商讨过,我知道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操办乔迁酒席,所以我和我爱人都极力反对,也因为这一原因,我迟迟未搬入新家居住,我***认为起房造屋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所以以办酒席的方式来增加点喜庆,顺便告知自家亲友我们入住本村(因为我是外乡人),劝阻不了***,最终在****的组织下,于****年***月***日在*****办乔迁酒席。此事我一直没有通知单位领导,也没有通知同事,但还是有几个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同事知道了此事,最后有一部分同事送了礼金,有礼金送到我手上,还有一部分同事**带礼,单位总共来的同事有***余户,收到礼金******元,由于********。但我知道,国家出台相关文件中,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和参与违规酒席,主持举办了******桌左右的酒席。

事后,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事作出了认真仔细的调查,我深知自己过失,并积极配合了县纪委领导的调查工作。经过领导调查过程中的批评和教育后我深刻认识到我对上级纪律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对岳父的行为制止不到位。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非常小的事情上,反应出长期以来自己思想上放松要求,生活作风涣散的结果。作为单位的中层干部,并且还是一名共产党员,更应该严以律已,对自己严格要求,教育好家人的不良习俗和生活作风。然而我却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没有把**的工作做好,自己在党的“四风建设”方面思想上认识不足,学习不够。

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如果继续放任自己,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失误或错误。因此,通过这件事,我感觉到自己的不足,在此,我向领导做出真诚的检讨,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2:受贿二十万案例

从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获悉,原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流溪河林场五级职员(正处级)张庆平受贿案前日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庆平承认全部犯罪事实,退还赃款并乞求法院轻判。据悉,张庆平案仅是广州林园系统窝案的其中之一,该系列腐败窝案涉案官员共13人。

全部承认犯罪求轻判

7月15日上午,现年59岁的被告人张庆平出现在黄埔区法院的法庭上。而此前,因患有严重高血压疾病,张庆平以“身体欠佳”为由,在开庭前一直为取保候审,其间数次住院治疗。

据控方材料显示,被告人张庆平。至,张庆平在先后担任本市国营增城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和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场长,利用主持国营增城林场全面工作、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行政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增城市工程项目承包人江月南、从化市工程项目承包人黄开冠(均另案处理)在承接林场工程方面提供帮助,为承包经营广州市流溪河森林公园宾馆的冯建军(另案处理)在日常管理及人员调动方面提供帮助,从中多次收受江月南、黄开冠、冯建军贿送的好处费共人民币207000元。

1月16日,张庆平到黄埔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后退缴全部赃款及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元。同一天,张庆平被取保候审。

庭审当天,张庆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盘承认,最后乞求法院能够轻判。本案将择日宣判。

包工头行贿拉3官员落马

在张庆平一案中,行贿人、广州林场包工头江月南的“关系网”最广泛。根据黄埔区法院提供的江月南贿赂案判决书,至少有3名涉案官员曾收受江月南的贿赂,江月南去年底因行贿罪获刑2年。

20至20期间,江月南为取得国营增城林场和国营梳脑林场相关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得到关照,先后多次向历任国营增城林场党委副书记、梳脑林场场长、国营增城林场党委书记郭汉湘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12万元,向历任国营增城林场副场长、场长、国营梳脑林场场长叶宜金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24万元。

此外,9月、至的春节、中秋节期间,江月南多次向时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谢左章贿送人民币共计40万元。

今年4月,中共广州市纪委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广州林业和园林系列腐败窝案涉案官员13人,包括历任广州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从化市长郭清和等。

篇3:受贿二十万案例

43岁的原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贾秀军因涉嫌受贿20万元,朝阳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贾秀军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贾秀军于,利用其担任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他人为李建明介绍“北京北辰热力厂”、“北京望京蓝天供热中心”等用煤客户。年2月,贾秀军收受李建明好处费人民币20万元,之后用受贿款在朝阳区黄港乡黄港村为个人建房使用。204月21日,贾秀军投案自首。

篇4:受贿二十万案例

原通州区民政局局长郭辉受贿20万元向纪委主动投案,被通州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据介绍,47岁的郭辉原任通州区民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兼通州区民委主任。下半年,郭辉在担任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市乾岩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漷县镇开发自住楼项目提供帮助和关照,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禹建强人民币20万元。6月22日,郭辉到通州纪委投案,并主动退缴20万元赃款。

检方认为,郭辉受贿数额巨大,20万元已经是受贿罪立案标准5000元的40倍,一审法院量刑明显不当。同时检方还认为,郭辉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到纪检部门反映问题,直到禹建强案发并供出郭辉受贿的事实后才迫于压力到纪委投案,其实是采取了一条自保之路,这与主动投案有所不同。

篇5:受贿二十万案例

今年审计署发布的第22号公告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郭超等人违规审批,将合肥创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亿公司”)受让的480亩土地由综合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造成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流失。创亿公司随后以合作开发的名义,将以上土地非法转让牟取暴利。

郭超等人没想到,一起近前、他们以为能瞒天过海的交易竟被审计人员查了出来。公告发布前,郭超已经被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核减的不良资产牵出600亩土地问题

20,在某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审计现场,审计人员查阅账册时发现,一家名为创亿公司的3300多万元不良贷款,被该资产管理公司以万元的价格转让。

这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国有资产由此损失了1300多万元。

审计人员的疑问是,资产管理公司低价转让创亿公司贷款的依据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员解释,他们处置的主要依据是安徽省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偿债能力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显示,在对创亿公司名下合肥市高新区两地块(合计608.8亩)土地使用权评估时,评估师以36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拖欠3年未缴、土地权属尚无法确定为由,仅按预付款1200万元确定其评估值。

预付1200万元取得的600多亩土地仅由于交不了尾款,就认定土地权属无法确定、评估价值仅为1200万元?这个不符合逻辑的说法背后有什么不寻常之处?审计人员不禁心中打起了问号。

仔细调查后,审计人员发现这家企业名下除有一家俱乐部酒店外,几乎没有其他产业,并且负债累累。可这样一家净负债企业是如何拿到600多亩土地的呢?带着这些疑问,审计人员来到了创亿公司,但相关人员表示,公司的情况只有公司负责人知晓。该负责人却一直拒绝与审计组接触,审计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创亿公司拿地的来龙去脉

通过延伸审计,审计人员逐步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在该公司一本残缺不全的会计凭证后面,审计人员发现了一份创亿公司与浙江一家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该《协议》显示创亿公司以合肥市高新区两块地中的480亩土地参股,与A公司合资成立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其中,A公司占股99%,创亿公司占股1%,创亿公司持有的480亩土地作价1.25亿元。

双方约定,以前A公司向创亿公司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土地价款付清后,创亿公司不再参与公司经营,不分红利及不承担亏损。

480亩土地就这样被卖给了A公司,其中会有些什么蹊跷?审计人员决定到A公司一探究竟。

时至今日,审计人员仍记得当年在A公司发生的一幕。审计人员正在研究A公司提供的资料时,该公司财务总监的手机突然响了。等他接完电话回来,一脸愠色,一把抢回审计人员正在审读的票据,几把就撕成了碎片,一边撕还一边骂骂咧咧。窗外建筑工地上的几个男子也手持棍棒,聚集到门外,挑衅地看着屋内。

为了避免无谓的冲突,审计人员在一番说理后,决定先暂时离开。这非常之举不仅没有吓退审计人员,反而更加坚定了他们一查到底的决心。继续调查后,他们逐步弄清了该土地出让及转让的来龙去脉。

资料显示,2月,创亿公司注册成立。成立不足一月,创亿公司就向有关单位提交了申请,拟在合肥市高新区投资建设项目。同年3月,创亿公司以项目建设的名义与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创亿公司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受让高新区两块共计608.8亩的土地,土地总价款4870余万元。19至间,创亿公司仅支付了其中1200万元土地出让金,余下3600多万元一直拖欠至今。虽未完全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创亿公司仍于4月顺利取得了相关地块的土地权证(土地用途为综合、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小于0.9)。

取得两块土地后,创亿公司在其中一个地块上投资兴建某俱乐部酒店。9月,为了筹集酒店建设资金,创亿公司以另一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500万元。由于后期创亿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银行贷款,20年初创亿公司抵押资产被法院查封。

创亿公司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就是卖地还债。于是,创亿公司与A公司取得了联系,希望将两地块中的480亩土地卖给A公司。由于直接卖地给A公司是非法的,双方便采取了“合作开发”的方式。A公司提出了合作的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将480亩土地权证办到A公司名下;第二,必须将用地性质由综合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第三,必须缴清土地出让金并提供财务凭证。

经过这样一来二去的“操作”,同样的土地,有了不同身价。创亿公司受让两块地时每亩土地出让金仅8万元,A公司却要按每亩约27万元的价格向创亿公司支付土地款,总额差价高达9200余万元。

年,创亿公司将上述480亩的土地由综合类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由小于0.9调整到小于1.3、土地使用年限由50年延长至70年。随后,A公司向创亿公司的关联企业支付了全部土地价款,480亩的土地使用权也变更到了A公司名下。

事情的发展逐渐清晰,创亿公司没有足额缴纳初始的土地出让金,却领到了土地证;没有缴纳因改变土地用途及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却顺利地将土地性质改为商业住宅类用地、提高容积率并进行了土地权属变更,最终获得了巨额收益。

为了20万港币,让国家遭受巨额损失

审计人员随即组织力量展开全面调查。

三个蹊跷的细节在审计调查过程中逐一浮现:一是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一份材料中,说明“综合类用地转为商业类用地不属于改变用途,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创亿公司剩余未开发土地中的38.53亩土地不仅没有无偿收回,反而被划拨给另一个单位,并要求用地单位按780万元总价以“土地补偿款”名义支付给创亿公司;三是创亿公司仅缴纳1200万元土地出让金,有关部门却开具了5000万元的收据。

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就这样轻易地说变就变。审计人员感到震惊的同时,也加快了查证的进度。结果表明,所有的证据都隐约指向一个人——合肥市人大会副主任、原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郭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审计署将上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行了移送,检察机关查实,创亿公司负责人通过倒卖土地违法获利近亿元,为此向郭超行贿20万元港币。在郭超的压力和批示下,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创亿公司给予了“大力支持”。

作为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的郭超,在明知有关行为违法违规的情况下,为了20万元港币,不惜违法犯罪,让国家遭受巨额损失。最终,相关7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郭超犯受贿罪、贪污罪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130万元,并被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创亿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以罚金1700万元,追缴土地违法转让所得9263.77万元(欠缴土地出让金审计后已经补缴),上缴国库。

篇6:受贿二十万案例

3月22日,周某、张某在接受侦查机关询问的过程中,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周某在案发后,主动退出全部赃款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侵吞公款,亦构成贪污罪,应对周某予以数罪并罚。周某在接受侦查机关询问的过程中,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其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在归案后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张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但在接受侦查机关询问的过程中,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盐田法院遂对两人分别作出5年6个月及1年6个月的判决。

篇7: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近日,按照上级,我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气象部门部分案例剖析,我认真学习某气象局樊某贪污受贿案。樊某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但是却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本案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通过警示案例我发现,樊某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也曾满怀理想踌躇满志,也曾踏实工作,他从一点一滴做起,十多年时间就从一个学校毕业生成长为基层气象局局长,不能不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也确实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后来逐步淡化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独断专行,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正如安徽巨贪王怀忠服刑前在狱中悔恨不已地说:“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从最初的侥幸逐步发展到最后的丧心病狂、腐化堕落,这都源于信仰的缺失。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利益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否将事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如果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那最终将踏上不归路。相反,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那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流芳百世。如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通过学习本人体会到要做到拒腐防变、永葆党员本色,必须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执政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理论学习不够,放弃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没有过硬的思想武器去抵御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新诱-惑。有鉴于此,我今后一定要加强关于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的大堤,否则将从思想的落后发展到生活上的腐化堕落,最终因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被社会所淘汰,被党和人民所抛弃。

二、培养良好生活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学习达到教育作用,坚持制度达到保证作用,坚持沟通达到督促作用。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服务。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篇8: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我们观看了靖大荣贪污受贿案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片中介绍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靖大荣等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的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只有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才能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才能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作为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以案为鉴。观看了靖大荣等一些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靖大荣案件警示每个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的同时,必须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共筑防线。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勿为名累、勿为利锁、勿为权迷、勿为欲困”,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三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因此,我们要从警示教育片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9: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7月13日,县交通局组织我们广大干部党员到县法院旁听审理潘正成贪污受贿一案的警示教育,通过这次旁听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我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为司乘人员服务。我们收费站是我县的东大门,更应为我县做出表率。一是在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切实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发展交通事业,为我县交通多做事情。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不要以为是好朋友、铁哥们、老同学收点财物无所谓。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俘虏;二是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三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对党内监督条例、经律处分条例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勤于思考,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更加努力地在加快发展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为我们交通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10:禁止受贿承诺书

禁止受贿承诺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立承诺书为了保障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_________________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劵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此承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篇11:举报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20xx年清明、五一节将至,当您发现我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存在 “节日腐败”等违纪违规问题时,请您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718-43336xx(县纪委);点击《峡江清风》栏目中的举报连线即可举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节日腐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巴东县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范围:

1.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或在防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2.搞迷信活动;

3.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用公款赠送礼品、滥发津贴补贴;

5.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7.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等;

8.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违规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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