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关于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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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宿迁市关于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宿卫医〔〕12号

关于组织20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布置,现将2006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10日至23日。

二、报考条件

1、执业医师报考条件如下:

(1)本科以上学历(9月30日前有试用单位)。

(2)前(包括20)毕业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专生。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20大、中专毕业生(9月30日前有试用单位)。

四、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者签名,加盖单位和医政股公章);

2、毕业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和卫生局审核者签名,加盖单位和医政股公章);

3、考生试用或执业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审核者签名,加盖单位和医政股公章);

5、报名表二份;

6、交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4张(其中二张贴在报名表上)。

7、报名费:290元/人。

上述材料按考务工作计划表规定的时间(逾期不候)由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单位统一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审核。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

附件:1、医师资格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2006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2:2006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一、2006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以及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

3、2006年毕业,已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本科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连续在临床工作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的复印件。

二、年本科毕业生(9月30日前有试用单位)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10月31日以后入学,取得本科学历文凭的,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连续在临床工作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篇2:东营市关于组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东医考办发[]1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考办文件要求,现就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0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计划生育系统专业医务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学历依据问题的复函》(卫办科教函[]30号)等所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3月25日-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网址:

3、报名须知及填表说明见网上说明。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07年4月10日-4月25日。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东营区:4月10日-12日;

河口区:4月13日-14日;广饶县:4月15日-16日;垦利县:4月17日-18日;利津县:4月19日-20日;市直有关单位:4月21日-23日。

2、地点:东营市卫生培训中心四楼大教室(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16号),访问网址:东营卫生信息网。联系电话:0546-8327850。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和中专学历的分别提交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个体医疗机构或民营医疗机构工作或试用的考生,提交指导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试用期岗位专业应与指导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一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及考试费用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一并缴纳,其中执业医师:422元;执业助理医师:306元。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把考试信息及有关要求迅速通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报名实行责任追究制,凡不按规定为考生出具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东营医考

篇3:[贵州]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考点:

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0号》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7〕13号)精神,我考区为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考区,为使考生能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关工作,现将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考点认真执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3月25日至4月7日;

二、网上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

三、请各考点向考生公告网上报名事项,并公布本考点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各考点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公布后,请报省考区办。

四、考生应在2007年3月25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及拍照。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1

五、网上报名工作安排:见附件2

六、网上报名工作咨询电话: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010-68792631、2519

贵州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0851—3617122

七、考生网上报名照片要求:见附件3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2. 2007年医师资格贵州考区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3. 上传照片规格要求

贵州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1.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07年3月25日00:00至4月7日24:00.

2.参加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阅读《网报流程》、《网上报名须知》和《填报说明》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填报具体信息项要求参考《填报说明》。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须在30分钟内完成,如30分钟内未完成填报,请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重新开始填报。填报完成后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输入的密码,考生对自己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3.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再次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信息查询和修改。考生进入网上报名后点击“查询修改”,选择证件类型,然后填写“证件编号”和“密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查看、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4.考生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5.要求上传考生个人照片的地区,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符合规格的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电子文件,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点击网上报名的上传照片,考生对本人照片的真实性负责;要求现场采集考生照片或提交纸质照片的地区,考生确认信息完成后即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6.如遗忘了个人密码,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网页上查询个人密码。

7.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校对确认。请考生仔细检查确认报名表上的本人信息并签名,对确认后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信息校对确认完成后,考生须牢记本人报名编号。如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考点要求现场拍照或提交照片的,考生还须按要求完成拍照或提交照片后进行信息校对确认,

8.香港、澳门本地居民在取得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考生高等医学教育学历的,按执行“cepa”的要求,香港考生填报考点为深圳,澳门考生填报考点为珠海。

为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发展两岸关系,自2007年起,具备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符合《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资格要求具体参照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境外学历问题的暂行规定,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的书面材料。

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参照《网报流程》、《网上报名须知》和《填报说明》要求。

篇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医院将组织考生进行报名材料现场确认,请于2月23日10:00前将现场确认材料交至医务科,要求如下

一、考生按照报考分类准备本人的《20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每份材料装1纸质档案袋,左上角表明姓名及手机号,档案袋正面粘贴本人所属的材料目录(I,Ⅱ或Ⅲ),按目录准备齐各项材料。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如报名时选择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请在审核材料时特别说明。

三、考生提交的所有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出具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以上材料中相关电子表格及填写说明发布在医院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医务专栏,关于所有材料的详细填写说明及示例请下载查看。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篇5:[北京市大兴区]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依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0号公告,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区医师资格报考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7日

今年北京市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25日

1、考生须持以下资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确认。

2、确认合格现场交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生20元(含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费每生10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生80元。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收费标准:临床(含公共卫生)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180元,口腔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280元,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26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生100元。

3、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现场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二级医疗机构  4月10日-4月13日

一级医疗机构  4月16日-4月20日

其它医疗机构  4月23日-4月25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医师考试报名工作,利用多种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2、报名采取个人网上申报、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

各单位负责收齐考生材料,初审后按指定时间集体到现场确认报名。对无上网条件的考生,请带齐相关资料和照片(存入u盘)于4月7日下午5点前到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申报。

3、报考条件参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

四、现场确认报名地址:

黄村镇清城南区31号-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一星  王伟

联系电话:81296005    81296004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篇6:[中山]关于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仍被确立为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内容请点击附件查看)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篇7:[钦州市]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及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2007年3月25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

二、4月10日- 4月25日,考生必须到所属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县、区卫生局审核考生原始材料,在考生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于5月15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以及信息上报我局。

三、报名资格规定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详情请登录“钦州市卫生网”()。

四、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把考试信息及有关要求迅速通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报名实行责任追究制,凡不按规定为考生出具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钦州市卫生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1.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07年3月25日00:00至4月7日24:00.

2.参加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阅读《网报流程》、《网上报名须知》和《填报说明》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填报具体信息项要求参考《填报说明》。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须在30分钟内完成,如30分钟内未完成填报,请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重新开始填报。填报完成后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输入的密码,考生对自己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3.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再次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信息查询和修改。考生进入网上报名后点击“查询修改”,选择证件类型,然后填写“证件编号”和“密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查看、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4.考生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5.要求上传考生个人照片的地区,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符合规格的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电子文件,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点击网上报名的上传照片,考生对本人照片的真实性负责;要求现场采集考生照片或提交纸质照片的地区,考生确认信息完成后即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6.如遗忘了个人密码,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网页上查询个人密码。

7.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原件、近期免冠小两寸彩照2张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校对确认。请考生仔细检查确认报名表上的本人信息并签名,对确认后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信息校对确认完成后,考生须牢记本人报名编号。如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考点要求现场拍照或提交照片的,考生还须按要求完成拍照或提交照片后进行信息校对确认,

8.香港、澳门本地居民在取得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考生高等医学教育学历的,按执行“cepa”的要求,香港考生填报考点为深圳,澳门考生填报考点为珠海。

为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发展两岸关系,自2007年起,具备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符合《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资格要求具体参照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境外学历问题的暂行规定,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的书面材料。

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参照《网报流程》、《网上报名须知》和《填报说明》要求。

上传照片规格要求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上传个人照片按照国家《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标准:

1.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压缩方式: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14k~20k字节之间)不超过30k字节,符合iso dis 10918-1要求。

4.一般性要求: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篇8:[铜陵市]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区办)通知,20我省的医师资格考试首次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年3月25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络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我局将根据省考区办工作安排在4月中下旬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照片采集等工作。

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网站及时向大家进行通知,请予以关注。

铜陵市卫生局

篇9:[池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首次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07年3月25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4月中下旬考生到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照片采集等。

安徽省池州市卫生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篇10:呼和浩特关于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局:

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旗县区报名时间:2007年4月10日-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市卫生局报名审核时间:2007年4月26日-30日。

二、报名地点:

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报考人员均到所在地旗、县、区卫生局申报,经旗县区卫生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市卫生局审核办理报名手续。市卫生局审核地点设在呼市卫生局医政科、中蒙医科。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严格执行自治区卫生厅2007年度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要求所列各项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4号令)、《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卫医发[2002]1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考试大()收集整理。

二、报名提供材料:

(一)、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与报考类别相应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版二寸彩照5张(注:各旗、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照相馆照相并打注2007医考字样)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纸上;考试大()收集整理。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八)、考生所在单位职工花名册(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九)、符合《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第六条者,应提供转正定级表原件与医士职称评审表和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连续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十)、连续两年报考未通过人员再次报考时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6个月以上培训合格证明;

(十一)、现役军人报考时试用期证明需加盖政治部门的印章。

(十二)所有要求复印的纸张一律使用a4纸,各旗县区上报材料时请按上述顺序竖排装订。

五、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卫生局将于4月7日(星期六)上午 9:00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医政科召开全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具体部署2007年度全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要求各旗、县、区医政股股长务必到会。

六、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7月1日—15日,综合笔试时间定于9月22日、23日。

七、各旗、县、区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卫生厅关于医师报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旗县区卫生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要从严审核,严格把握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标准,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机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试大()收集整理。

八、联系人:医政科 :  李桂梅      联系电话:4606825

中蒙医科: 王金瑞                4606118

推广中心 :李晶                  6621325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大连市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深圳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相关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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