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淄博市07卫生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本文共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togjhc”提供。
篇1:淄博市07卫生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6-27日举行。为做好2007年我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申报程序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的有关规定,20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30日)
考生自行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自动生成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民营医疗机构人员加盖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公章)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其它材料,到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缴费并签名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
二、报名条件
1、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专科毕业学历者。
2、10月31日前入学,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等形式取得的由省级教育部门验印认可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3、以前入校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者;
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篇2:咸阳市07卫生职称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咸阳市卫生局关于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政卫函[2006]18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6]154号)精神,现就2007年度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咸阳考点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20日。
二、报名范围
全市在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单位和市卫生局设报名点。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报名人员信息资料和资格审核,局直局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资料和资格审核,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其代理的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
三、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工作流程见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应具备条件:具有上网环境,能提供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实现照片上传,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见报名须知。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所在单位及报名点审核,审核无误的,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人一袋)到市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教材征订
各县市区、各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好考试人员教材征订工作,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及教材款交卫生局人事科,以便汇总及时组织教材。
全市参考人员分布广、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点地址:咸阳市卫生局人事科(渭阳中路4号)
联系电话:029-33213406
篇3:葫芦岛市07卫生职称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我市全国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10日开始到30日结束。考试日期为5月26、27日两天。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报名者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月31日。今年全国统一实行网上申报,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持《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卫生局或单位报名。
联系电话:3113344、3112719
葫芦岛市卫生局
篇4:丽水市转发07卫生职称考试工作通知
丽水市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人员的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专业必须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岗位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准入资格。
二、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人员学历、学位的认定,应严格按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8号)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各考点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不得擅自放宽条件。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详见附件2)。如发现弄虚作假,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关系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特别是2007年度部分专业首次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各地人事、卫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2007年度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卫生厅
篇5:北京东城区07卫生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东城考点关于初、中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地区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东城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专业设置、考试成绩管理办法、考试科目及时间、收费标准请登录
① 中国卫生人才网
② 北京卫生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1、今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时间11月10日-月30日,
网址 中国卫生人才网
2、2006年12月11日-2006年12月20日为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地点:东四十一条83号东城区卫生局107房间
请网上报完名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确认:
①《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③毕业证书
④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⑥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注意事项:
①《申报表》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章
②档案存放在人才或者外地考生须在《申报表》上盖受聘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和存档部门的章
③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④凡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申报表》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和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公章。
三、咨询电话 :64028194 64044307 64023553
篇6:[淄博市]关于做好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58号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0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7-28日举行。为做好2006年我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要求,今年考试报名各考点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11月1日起各地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11月20日。11月21日至12月2日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确认。
二、报名条件
1、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专科毕业学历者。
2、10月31日前入学,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等形式取得的由省级教育部门验印认可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3、以前入校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者;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大厅(张店区人民西路55号)
四、报考科目
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仍采用两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五、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4、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往届考生必须提供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报名大厅领取)。
六、报名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43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
七、工作要求
今年是实行网上报名的第一年,希望各区县、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和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到网上报名,以免造成漏报、迟报无法补报。
淄博市卫生局篇7:[淄博市]关于做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今年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
二、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篇8:新余市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事局 新余市卫生局余人字〔〕127号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管委会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6〕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驻赣单位)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条件申报卫生初级(药、护、技)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代码范围的各专业考试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2007年度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笔方式作答,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人机对话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提前报考条件: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篇9:桂平市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平市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安排,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日、2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的考试报名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此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确认时间:我局定于11月17日–12月1日为受理网上报名资格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桂平市卫生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学历验证
考生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其试用(聘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试用(聘用)单位属于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由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可进行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的,由考生提 医学教 育网整理 供网上查询码当面查询(获取网上查询码方法:1、中国移动用户发送cx到366382,即可获得12位学历网上查询码);2、中国电信用户可通过拨打16838887声讯电话获得查询码);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可调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及入学录取通知书或通过原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学籍,并结合卫生厅公布的广西各卫生类院校办学情况进行审核。即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请提供考生档案。
经查证后,经办人必须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查证途径及结果并签名,加盖公章。
2.从业证明审核。
试用(聘用)机构出具从业证明,在两个两个以上不同单位从业,需合并计算从业年限的,各相关单位均应出具从业年限证明。试用机构属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受聘者 医学教育 网整理 必须是在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从业证明”上明示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3.身份证明验证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效身份证明必须是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和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等4种类型证件)。其他身份证明不能作为考生报考及进入考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内容不符的,需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4.工作单位名称的审核
从2007年超,考生填写《××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使用该单位的医药卫生机构注册名称。
四、报名确认程序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先统计本辖区考生人数,派人到桂平市卫生局4楼购买区卫生厅统一印制的考生报名须知,报名材料首页等材料)
1.由考生自行到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并用a4复印纸打印出清晰的申报表。
2.在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生,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先交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乡镇卫生院仅需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卫生院公章。)然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3.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考生,由各单位统一收集考生资料,并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单位公章。然后由单位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有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报告,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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