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文共8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清叶”提供。
篇1: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182号)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90号)要求,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20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6日(星期日)。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考试大纲
20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使用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四、考试报名
全国统计考办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有意报名的考生请关注相关信息,或向各省(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进行电话咨询,各考办联系方式详见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zxbm/06/t20140603_562969.html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篇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初、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大纲
20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度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6月30日止,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时间为年7月3日—7月14日。
(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www.gz.stats.gov.cn贵州省统计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选择所在地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后,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需携带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复印件1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报名表》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统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直接现场缴费。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贵阳市”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 月3日— 7 月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贵阳市统计局人事处(贵阳市金阳市级行政中心B区306,联系人:王小燕、电话0851-87989120)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成功并通过终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自行登录报名网页打印。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字233号文件规定,初、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篇3:重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通知
2017年重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通知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7月7日
三、报考条件
(一)初级
高中及其以上学历,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
(二)中级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高级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获得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四、考点设置及考试报名手续
(一)考点设置:设在主城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地点: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渝北区、北碚区报考人员可到重庆市统计局人事处报名(地点: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1楼1110室,联系电话:67630270,联系人:徐科);其余区县报考人员可在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统计局报名。
(三)考试报名手续
1.初级、中级报名时请提交《重庆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可下载后再填写)、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登记表贴一张,另交一张)。
2.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须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可下载后再填写),要求单位在表里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时请提交《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学历证、中级职称资格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登记表贴一张,另交一张)。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9月22日
六、考试收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渝价[]216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考生每位收取考务费122元(每人每科61元,两科共计122元)。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的考生,请携带银行卡(注:非信用卡),在报名处通过银联商务划卡缴纳考务费,购买教材等书籍费需缴纳现金;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免收考试考务费。
七、成绩查询
考试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篇4:广东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人事考试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评〔〕19号)规定,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5月16日至20日举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年9月12日至13日举行,为做好我省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省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2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的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二、我省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将在2015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地接通知后,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宣传,确保广大考生及时知悉并按时报考。
广东省会计考办
12月19日
篇5:河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初、中级统一在10月22日(星期日)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日期计算截止到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5月2日9:00至5月2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之前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至5月31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和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第1054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4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4:3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六、考试用书及培训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继续使用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考生可统一到各省辖市统计局订购统计专业考试用书(各省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见“河南统计网”统计职称栏—关于征订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的通知)。考试培训工作由各省辖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考生预订教材时可一并联系培训事宜。
七、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是第一年实行资格后审,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
篇6:桂平市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平市关于做好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的安排,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6日、2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的考试报名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此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确认时间:我局定于11月17日–12月1日为受理网上报名资格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桂平市卫生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学历验证
考生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其试用(聘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试用(聘用)单位属于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由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可进行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的,由考生提 医学教 育网整理 供网上查询码当面查询(获取网上查询码方法:1、中国移动用户发送cx到366382,即可获得12位学历网上查询码);2、中国电信用户可通过拨打16838887声讯电话获得查询码);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可调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及入学录取通知书或通过原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学籍,并结合卫生厅公布的广西各卫生类院校办学情况进行审核。即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请提供考生档案。
经查证后,经办人必须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查证途径及结果并签名,加盖公章。
2.从业证明审核。
试用(聘用)机构出具从业证明,在两个两个以上不同单位从业,需合并计算从业年限的,各相关单位均应出具从业年限证明。试用机构属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受聘者 医学教育 网整理 必须是在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从业证明”上明示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3.身份证明验证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效身份证明必须是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和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等4种类型证件)。其他身份证明不能作为考生报考及进入考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内容不符的,需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4.工作单位名称的审核
从2007年超,考生填写《××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使用该单位的医药卫生机构注册名称。
四、报名确认程序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先统计本辖区考生人数,派人到桂平市卫生局4楼购买区卫生厅统一印制的考生报名须知,报名材料首页等材料)
1.由考生自行到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并用a4复印纸打印出清晰的申报表。
2.在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生,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先交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乡镇卫生院仅需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卫生院公章。)然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3.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考生,由各单位统一收集考生资料,并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单位公章。然后由单位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有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报告,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桂平市卫生局11月14日篇7:北京市关于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城考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城考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现将西城区考点的报名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网上报名阶段
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填写《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名截止日期月30日。
二、现场确认阶段
网上报名成功,考生打印申报表并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人档分离考生需要在申报表上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和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于2006年12月11日—12月20日携带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到西城区卫生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工作。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特别提示:
1、现场确认时请考生按照流程图完成所有确认步骤,否则确认无效!
2、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在社区工作证明
3、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前辅导报名、考试订书与现场确认同时进行。
现场确认地点:西城区卫生局一楼大厅(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8号)
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2月11日—2006年12月20日8:30—16:00
领取准考证、考试用书时间:请考生于2007年3月上旬登陆西城区卫生服务网,北京西城区政府网浏览相关通知。
考试时间:
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2007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007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的考务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西城区卫生服务网、北京西城区政府网。
联系电话:82065669 58360832
联系人:李可
西城区卫生局人事二○○六年十一月六日篇8:河北省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考发[2006]25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卫生局卫生考点办公室、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6]第16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58个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考务操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
全省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卫生部门和省直分别设立考点,负责考试的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试卷管理、考场安排、考试实施等考务工作。
其他各专业的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
三、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从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七、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九、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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