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本文共8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本文原稿由网友“零摄氏度”提供。
篇1: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
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
也许你在一部电视剧里看到一种生活,主人公做着你喜欢的事,或是在街上看到有人穿着你想穿却从来不敢尝试的衣服,你会对着电视机幻想憧憬,会对特立独行的人感叹赞美,但你可能从不敢自己去尝试。我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旋风少女》,虽然当年被批演技太差,可我还是被里面主角的生活吸引。虽然有种过分励志的感觉,可那种简单而又目标明确的生活,却让我向往。
也许是对自己的未来迷茫,我其实挺羡慕主角那种为了一个目标,在训练场拼命的状态,而我对自己的未来只有迷茫。可能是因为电视剧的原因,我好像喜欢上武术这类的东西,就是这些只需要一个劲儿练习的`事情。有一次看到日本运动员福原爱的一个短片,里面说她从小就刻苦练习乒乓球,还配了她小时候一个视频,很小的孩子拿着球拍认真接球。我突然觉得羡慕,我也希望自己的生活是那么简单而目标明确。那时我自己在一个普通的高中上学,成绩其实不差,觉得自己智商也还行,学习起来也不吃力,但总是感觉很迷茫,因为对自己的将来完全没有打算。其实心里有梦想,但知道太遥不可及了,所以也不怎么去想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干什么,有时莫名其妙觉得自己肯定会做什么大事,有时又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是,所以学习并没有很大动力,是那种在黑暗里想往前走,又不敢太用力,因为不知道方向对不对的感觉。
有一次看到一段话,意思大概是你想认识什么样的人,想变成什么样的人,就往什么样的地方靠近。比如你音乐,可以参加音乐类的活动,去听音乐会;爱运动,可以多出去跑步,去健身房……这样慢慢的说不定就可以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和事。上了大学以后,学校里有好多社团,我犹豫地报了跆拳道,希望做些自己感兴趣的事。从小到大,我几乎没学过任何才艺,是个内向的人,做什么事都很少主动,也可能因此错过了很多机会,但这次我希望可以做喜欢的事,所以没问别人的意见,直接交了几百块的报名费和道服费,算是让自己下定决心。第一次训练的时候,穿上道服,周围也全都是穿道服的同学,突然想到曾经在电视上看到的场景,已经过去了几年了,我终于迈出了一小步,朝着自己期待的方向。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我知道这对我来说也需要勇气,主动去接触别人,在广场上练习被围观,穿着道服在校园里走过。有点事可能在别人看来很平常,但如果觉得突破了自己,就是一种进步。
虽然现在我还是很迷茫,也不是很感兴趣自己的专业,但我想慢慢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靠拢,有时间就去学别的东西。就像我曾经没想到自己也会穿上跆拳道服,朝着喜欢的事去努力,说不定哪天就会突然发现,自己离期待的生活很近了。
人不是只会慢慢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也可以慢慢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篇2:最怕都是自己死前模样杂文随笔
最怕都是自己死前模样杂文随笔
人在江湖,生死见惯。大多活得千篇 一律,碌碌一生。凡世出凡人,我不见怪嘛。可唯独谁也不乐意下黄泉,于是死相便各有各的精彩。有人目呲欲裂,七窍流血了,还誓要作厉鬼杀人;有人涕泗横流,绞尽脑汁跟阎王爷讨饶,还不是魂去人归西罢了。
生前何必作无用功,死后模样歪瓜裂枣,殓妆师都不敢近身。我嗤一声,指叩魂幡杖,好见这没人性的东西抖上一抖。百无聊赖,百无聊赖。我不禁要想想,我见过最骇人的死相是什么?是,是……是个年青人,寻常江湖侠客装扮,手上有剑,剑上残血。血是周围躺着那一摊子死人的,丝缕涌出点邪毒黑气。那么这摊子死人,想必就是活成坏人了罢?我恍然大悟,难怪魂都给凶神恶煞那帮子勾走。再仔细查看那年青人——不得了,还有人活着。
活人较那小侠客未长多少,可见他平日潇洒遗风,却给那团团死气抑得沧桑十年。我想喊他,喂,别傻了小子,他已经要死啦,归西啦。那小子不动弹,想来也听不见我说话,只紧而又紧地将那侠客揽在怀里。再反手去掰那把染血的`剑。我心道了然,原来是谋财的。未料掰不开,他便颓然了,比他人更像死人。
有水珠子砸下来,我认真想想,大抵是苦的,苦得那小侠客回魂喘了口气。
他缓缓睁眼,原来年轻至稚。怎么都没人会觉得,他剑上会染血罢?我晓得他活不成了,便等他们演戏。最好又凶又拧——不对,这副皮相大抵是要哭出来的。我凑近看他,又觉得揽着他的那小子一个劲的哭,应该把他的份也哭够了。
小侠客眼瞳透亮,清澈得能见星兮入暮野。他笑起来,嘴里鲜血好像泉往外涌。他像是想说什么,带笑的唇开合间尽是血丝,由红转黑,怕是见了毒。那人紧咬牙关求自己不哭了,不顾鲜血淋漓吻他衣襟袍袖,将小侠客的脸同自己的贴在一块儿,仿佛是亲兄弟,如此便能像儿时般,哄好爱哭的幺子。
可人要死的。死就是死,不能哄回来。
那孩子摸摸他颈后长发,似乎又觉得自己太脏,收回手去。腕骨未抖,直直将那长剑连鞘塞进他怀里。唇齿蠕动打战,应是怎么都不行了。那人哭得越发厉害,反倒是要死的人哄他。孩子拍抚他肩,轻轻揽上他颈子咕哝。
“想吃莲子羹…”
这少年居然是笑着死去了。
真叫鬼毛骨悚然,吓得不得了。我也笑了,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我眨眨眼,托着腮等差事,半耷腿在椅子上晃荡。又是碗莲子羹凭空浮了出来,我不怕,毕竟不知道多少回有这怪事。
我咬着勺里一口,心说真是太苦,以后不喝了。才发现不怪他,是我眼泪啪嗒啪嗒掉进羹碗里,苦得发涩。
篇3:做喜欢的自己的杂文随笔
纵观过去二十余载,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一直都是为了名次和分数而学习,为了得到他人的赞赏,满足他人的期待而学习!这样的学习真累!即使到了大学时候,这样的状况或许好了些,但是在茫茫人海中又看不到自己的方向,只能选择随波逐流,别人去的社团我也去,别人报了培训班我也报,所有的一切只是在挥霍着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那时的自己,忘记了自己喜欢什么,忘记了自己想要什么,唯有带着功利面具的小丑,在现实的洪流中蹦来蹦去!
还有一周,我将正式结束我的考研之旅,同时也将正式开启我全新的人生。在全新的时光里,我将专注自己的研究领域,努力打磨自己的兴趣,就像写作与画画,这是可以让我身心得到释放的东西。接下来将宣告宣告我的计划。
深入学习专业知识
作为一名心理学专业的跨考生,未来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早前已和一名网友约定,复试之后一起读英文文献,这不仅可以提高我的英语水平,更有利于我掌握专业的前沿知识。其次,计划读一些心理学专业著名的书籍,具体的书单尚未列出来,但是那本《瓦尔登第二》必是列在其中的。第三,由于近水楼台,离学校近,计划着在正式开学前的这段时间里先去参加导师的组会,努力学习呀!最后,我还有一个伟大的计划,就是用通俗有趣的语言把心理学专业知识通过简书文字传递出去。这个想法虽然很早之前就想过,但鉴于知识储备有限,且时间有限一直没有实行。接下来就付诸实践吧!
培养兴趣爱好
我最大的兴趣一个是写作,一个是画画。其实我深知自己的作文水平不高,也买了一些书籍在看,鉴于考研之事,未付诸太多努力,所以一直未见起色,简书的更新也是断断续续。那么关于写作,我计划从复试完之后起,每天固定在下午这个时间段写一篇文章,每天阅读一个小时。目的只有一个,让自己开心,表达真实的'自己。
关于画画,我其实从来没有学过画画,小学数学老师教的除外。。。但是我喜欢色彩飞跃纸上的感觉,我喜欢线条构成的这些图案,我喜欢沉浸其中的创作过程。画画都是练习,计划每日画一个小东西。
看起来我有好多事情要做,其实,我也只是减少了用手机闲聊的时间,花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上!我一定会做到的!
生活里少不了诗与远方
每一天应该都是用来享受的,一些娱乐活动也必不可少,周末时可外出爬爬山,看看水。我的计划如下:①每月观影一次,若遇到无好电影可顺延至下一个月。②每周外出一次,爬山或者玩水或者简单的在桃子湖的草地上晒晒太阳。③出省或出国旅游。具体的地点未定,大概是去武汉或去衡山看日出,亦或是去泰山,出国之事得先回去办个护照,不过还得先挣点钱。在拉上对的人,远走高飞吧!
我期待着在2018遇见真实的自己,见不同的人,看不一样的风景,成为喜欢的自己!
篇4: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的杂文随笔
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的杂文随笔
毕业的第二年,3月份,也是刚回上海工作不久,我就开始在网上搜索画室的信息。年前就有打算报个画室,把我从小的爱好再好好培养一下,算是圆我一个小小梦想。
以后每个周六跟平时上班一样,早起到画室,画个一上午下课,有时候也会画一整天。画着画着就画到了今天,两年半了。
208月份注册了这个公众号,起初也是头脑一热,虽然自己有时候也会写写文字发发牢骚,但是长期输出真地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写着写着就写到了今天,120多篇,也快两年了。
大学的时候没好好读书,想来也是遗憾,遗憾为什么不多读几本书,多看几部电影,这样也许头脑就不会那么简单了。以至于刚开始工作时还是一副小白兔的样子。老板和老师还是有差别的,老板不会因你的无知耐心引导,而只会问任务完成与否。
成长有快慢之分,却无运气可言,一切好的结果都是有备而来。那么反之,自己的无知也让自己吃了苦头,学会了不得已而忍耐,然后换来了所谓的成长。
莫把无知当纯真,已经走过了那段纯真的年代。纯真可以继续留在心里,那份初心也许可以帮助坚守自己喜欢的事,但既然成人了就不要逃避长大的事实,至少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前段时间公司招聘,来面试的简历上面写的都是95、的。感叹一声:“好小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们这也快奔三的人了。偶尔看到新闻推送,什么什么偶像剧在热播,点开一看剧照演员没一个认识的,都是当代的小花小鲜肉。想起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偶像剧,那些从小看到大的演员,现在也很少出现他们的剧了。
为什么越长大,越觉得时间过得那么快了呢?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觉得吧,尤其是工作以后。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一半了。
看过一篇关于人们对时间感知的文章,心理学家詹姆斯曾经做个一个“线段实验”,他各用了三秒钟,在纸上画了A、B两条线段。画完后,他问一帮朋友:“你觉得我画哪条线段用得时间较长?”朋友们都回答:B线段。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大脑倾向于认为:”内容越多,时间越长。“这也论证了心理学家哈蒙德提出的:“我们对时间的感知,跟我们吸收、处理、存储的信息量紧密相关。”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接触的事情是新奇的,未知的,大脑处于大量吸收储存信息的'过程,事后回忆起来,时间就会“变长”。
小的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因为小的时候,每天都会接触心的事物,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好奇,大脑每天都在存储各种信息。
长大后对事物熟悉的程度越来越高,尤其现在朝九晚五的生活,每一天似乎都在重复。大脑存储的信息量少了,新鲜事物少了,回想起来,上半年好像什么都没做,时间已经溜走了。
越觉的时间过得快,说明你的生活越苍白,有太少让你记住的事情了。这也是为什么生活还是需要些仪式感,至少回忆起来不那么完全苍白。
我对仪式感不那么强烈,我更赞同:“你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却可以把握它的宽度。”如果有机会去接触新鲜事物,我想我还是乐意的。
就像现在去学游泳,虽然被呛水了好多次,虽然游得很磕碜,用朋友的一句话:“至少开始了。”
不断尝试新的事物,让你的好奇心不会枯竭,没有了好奇心的生活才是一潭死水。
为了不让自己那么无知,每天坚持阅读,把以前的遗憾弥补一些是一些吧。也是为了能输出一篇有点思想有点质量的文章。
这两年也去了一些地方游玩,旅游不仅是件让人兴奋的事,还可以增长一些见识,可以遇见不同的风景,会觉得世界很大,会发现原来生活里有那么多的未知。
我希望遇见那个最好的自己,只有我知道。朋友问我:“你觉得辛苦吗?”我说,“我是这样性格的人,如果充实让我减少焦虑,那就选择充实的生活。”
每画一幅画,看到自己的进步,我就会开心;
每写一篇文章,都是对自己思绪的梳理,写下来我就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样方式是你能接受并能从中体会快乐。
篇5: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杂文随笔
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杂文随笔
很多年之前,想到很多年后的自己,那必将是挎著名牌包,化着精致的妆容,脸上挂着温婉的笑容。
而很多年后,自己还是穿着廉价的衣服,素面朝天的风风火火,脸上依旧有很多的情绪。
对以后美好的憧憬只留下无尽的想象。现实生活依然和多年以前一样,只有一地鸡毛。
生活依旧庸碌繁忙,依旧为了微薄的收入日夜兼程、劳苦奔波。
感觉只有在夜深人静的夜晚,身体疲惫至极,大脑才能停下来,静静的.思考一下。扪心自问: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
静静的想一想,好像现在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每天早出晚归,上班下班,领着一份还不错太差的工资,回家就过着锅碗瓢盆的生活,偶尔还能出去改善下生活。有车有房贷,在外人眼里,生活好像还不错。
可是,这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曾梦想执剑天涯,如今却以梦为马,风驰电掣的生活如今只在梦中出现。可是好像看看,如今的生活好像也不错,虽然奔波,但是足以温饱,虽然有贷,但不用为了租房到处搬家,虽然不能职业上有大的发展,但是毕竟稳定,还有另一个人可以依靠。父母健在,朋友两三,爱人不离不弃,孩子调皮可爱。这么想来,生活还真的不错。毕竟,人这一辈子追求什么呢?
你是否活成了自己期许的模样?
篇6:我能学会喜欢自己吗杂文随笔
我能学会喜欢自己吗杂文随笔
高铁上。控制泪腺的阀门坏了,好似冬日里被冻坏的水龙头,一点一滴向外涌,你擦干又流,用手堵住一会放手后,水流却变得更大了。泪水自然而然流淌着,根本不愿管她的意愿。
“小姑娘,你帮我看看这个位置是这里吗?”
我接过票,看了看。然后抬头告诉老妇人,“是的。”
“你怎么了,怎么哭了。”
是的啊,我怎么哭了呢,我不想哭的。这是在高铁上,在人前,我不该也不能哭的。
“哦哦,没事,我没事。”说完我把脸朝向窗外,至少别让它在别人面前丢脸。
或许是泪水想尽情地祭奠我这场快两年的自导自演的内心戏——暗恋。
遇上他的那天,是阳光正好的春天。我穿鞋淡蓝色泛着旧白色的牛仔裤,搭配着绣着蓝色花纹的白衬衫和一双白鞋,去参加了老乡会。他那天刚好跟别人撞衫了,我记忆犹新,那是一件不规整分布的'蓝白黄格子衬衫,他有点蓬乱的头发,正常肤色,小小带点凹陷的眼睛,普通的隐藏在人群里。
饭桌上,大家开始讲述各自最近的生活,人的行为是需要别人的注视的,那是内心对于爱的渴望。坐我边上的朋友阿雅也开始兴趣高涨地参与进去,而且把我一起卷入了其中。
“我们皮皮前两天刚被人偷了手机,她一周被人偷了两个手机,她是不是很厉害啊?”阿雅一句话就让我成为了焦点,在各种唏嘘的声音里,我捕捉到一个温暖的声音。 ?
“你没事吧?”
一句普通的话却好似一股暖暖的清流渗进了我身体的每个角落,我突然很想哭。
暗恋就是自己活在幻想里,以为自己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以此来感动自己。
我开始看我和他星座的契合度,沉迷和他聊天的每一分钟,开始计划他好久远的生日,陷入一次次的幻想。而他也十分配合我的演出了这场戏,在我不开心时,大晚上去给我买了冰淇淋;暑假特地来我家这边玩耍,还一直请我去他家那边玩耍;真诚的告诉我,跟我在一起,很开心。于是乎,我便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却换来一句,“我们还是更适合做朋友。”
一切画上了句号之后,我安稳地哭了一整个晚上,直到睡去。醒来日子依然继续,没有任何的改变,他没有进入过我的生活,因此一个晚上要是眼泪足够强大似乎也可以完全洗刷进他的存在过。我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
心里好像有点空,但是自己也分不清是因为失去了他还是失去了喜欢他的自己,因此而找不到自己了。我们可以因为别人的某一言或一行而喜欢上别人,但是有几个人学得会喜欢上自己,像嘱咐自己喜欢的人一样认真吃饭穿衣,像对待自己喜欢的人一样为自己量身定做每一个节日,像对待自己喜欢的人一样包含心意做各类手工品。
人,纵然是在与别人相处中感受自己,可是也需要喜欢自己,而不是将自己的价值一味放在别人的身上。
学会喜欢自己。
篇7:暗恋,成就了现在的我,是我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
暗恋,成就了现在的我,是我喜欢的模样杂文随笔
1.
我从入职第一天就喜欢我们老大了。 没办法,我这种从小缺少父爱的女孩,向来对成熟儒雅的中年男人没有抵抗力。
公司女孩子很多,老大就像是花团锦簇的一抹绿色,成为大家勾心斗角的目标。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在老大开会的时候一览无余。唇枪舌剑,明争暗斗,互不相让,老大小心地平衡着这些关系。
老大年轻的时候在欧洲读过书,他会意大利语,不知道是不是被意大利的海风吹多了,我看着他,就看到浪漫两个字。当然,这份浪漫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老大不到五十岁,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身材高大挺拔,我没机会看过他的八块腹肌,但我在想象中看过。或者应该至少有六块吧。
他穿着各种颜色的衬衫,绿的、粉的、蓝的。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花枝招展的衬衫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竟然那么舒服和谐。
我甚至不觉得他已到中年,因为周围太多中年油腻男,和我们老大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2.
我二十八岁了,七大姑八大婆无比热心地为我一个个介绍对象,好像我不结婚碍着她们什么事了,害得她们吃不香睡不安。我不想被她们说我剩下来是因为太清高,所以她们介绍的我每一个都去看。
但有了老大做参照物,所有人都相形见绌。
有些太夸夸奇谈了,我们老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听你说话。
有些太自恋了,开个小公司仔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们老大有三间公司,从来都说自己能力一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有些太不修边幅了,才三十岁出头,就放弃自我形象了,隔着衬衫我都可以看到那微微凸起的肚腩,被塞在紧身衬衫里很憋屈的感觉。而我们老大快五十了都没有一点中年发福的迹象。
而有些则太严肃了,我说个笑话都需要解释笑点在哪里,搞得聊天变得兴致索然。而我每次讲笑话,老大都能准确Get到笑点,还能完美地接下去,引起下一轮爆笑高潮。
是的',老大在我心目中是最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的男人不属于我。他有自己的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些我从入职第一天就打听到了。但这不影响我对老大的好感,和暗恋。
3.
但暗恋也是很甜很美的,甚至荡气回肠的。
我以前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业务在公司中等就行了,但入了老大公司,我无比勤奋,如愿以偿成为公司Top销售,只是为了让老大对我刮目相看,开会的时候多点问我的意见。
我以前是不懂打扮也从来不化妆的,但我后来积极参加服饰搭配课程,参加色彩课程,参加化妆培训,只是为了老大偶尔的眼睛一亮,因为我搭配的衣服太出彩了,我的妆容也越来越精致。
我以前英语是很烂的,但后来下班后即使累死累活的,我都坚持去参加英语培训,只是为了偶尔有老外客户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的流利英语,让老外在赞叹老大有如此优秀员工的时候,老大显露出来的那份不动声色的自豪。
我以前是不会打网球的,但后来我请了教练,有空就去练习,即使在骄阳似火的夏天,目的很简单,就是公司偶尔举办活动的时候,我可以和老大对打,让他惊喜:原来你也会打网球,原来我们有同样的兴趣。
但我对老大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除了偶尔做梦之外。在梦里他温柔地牵过我的手,深情地吻过我的唇,在梦里我第一次有那种心悸的感觉。但梦境是不受我控制的,所以不作数。
在老大公司的那段时间,是我个人提升最快的一段时间。我实现了一份完美蜕变,从一个不会打扮的追求平庸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懂时尚、懂搭配、业务能力强、英语流利还打得一手好网球的熟女。
这份改变令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暗恋着老大。 为了博取他的一个笑容,一句赞赏,和一瞥欣赏的眼光。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我拼命读书年年第一,只是为了让爸爸多看我两眼,记得还有我的存在。
4.
老大应该是知道我暗恋他的,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和别的同事是不同的。我是专注的,热烈的,甚至是崇拜的。我在想,如果那时候老大,如很多男人那样,利用一个女孩的崇拜。只要他稍微主动一点点,那时候的我,也许会愿意投怀送抱的。
但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戳穿,哪怕是我离开公司那天。在欢送会上,我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亲密地挽着他胳膊拍照片,就像女儿站在爸爸身边。临走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我他很珍惜我在公司的时间,希望我未来一切都好。
但我现在多么感激他,没有利用我当时对他的那份暗恋和崇拜。
他令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更喜欢的自己。他令我每次回忆起他,和那段与他有关的暗恋时光的时候,都觉得甜蜜而温暖。
篇8:如果可以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杂文随笔
如果可以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杂文随笔
旧生活再见错读的专业
妹妹阴错阳差,读了土木工程。当年填报志愿的时候,她甚至不记得是自己填了这个专业,还是服从调剂而调到了这个专业,总之,她在这个专业生了一点根,并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扎紧。这本就不是一个适合女孩子读的专业,我自然希望她能早点脱离苦海。之所以这样想的原因一是妹妹确实对这个专业没什么兴趣,知识点也晦涩难懂,二是她的经历与我当年太像了。那一年高考,成绩比我估的整整低了二十分,没录上第一志愿,最后一路服从调剂,去到一个不喜欢的专业,就这样一路读下去,甚至还念了一个研究生。时至今日,我有时还会问自己,明知不喜欢,为什么还要读?怕父母失望?为了好找工作?大家都在读所以跟个风?换个环境试试?无论哪个理由,都似乎略显苍白,无奈我只有把这么多理由联合起来:看,我有这么多理由去读研究生啊,我非读不可的。
可是我自问这三年的收获,不能说是颗粒无收,但也是寥若晨星。毫无兴趣的实验,看不下去的文献,枯燥的计数与数据分析,最后浑浑噩噩的毕了业,去到了一家上市公司。还不错吧?几千人的大公司,迎面碰见一个人就是领导,一路X总、X总的喊过去,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被人恭恭敬敬的打个招呼。实际上呢?我做的工作与读的专业毫不相干,无数个失眠的夜晚我试图找出一点关系来,却总是失败。我在想,不是说万物皆是有联系的吗?我想找点相关性怎么就那么难呢?一定是我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理应继续努力,争取早有出头之日。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哪有什么一帆风顺,不过是咬牙熬过了最苦的日子,徒留光鲜在他人眼中。看多了鸡汤,不断告诉自己努力就会有收获。的确是有的,拿了证,加了薪,升了职,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也不妨是一条不错的出路。可是我不开心。
看不到希望的人生
最初的不开心是入职半年后赶上公司的一次重大变动,我所在的版块因为业绩不好,即将取消,现有人员将分散到其他的板块中去。那时我并未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觉得不过就是一次人事变动而已,并没有什么复杂的,没多久,饶是我这个刚入职场的菜鸟也发现了各个板块的领导为了争夺项目归属而明争暗斗,分成几大阵营。不过这一次的变动到底离我远一些,我初入江湖,身不由己,跟风逐浪,不用费半点脑筋与力气,虽然看不惯一些作为,却也因无关自己而并不很在意。
开始觉得人生无望,是因为去了一个项目。当时直接领导正是看中这个项目规模大,领导能力强,觉得我去能多学些东西,有助于成长。我深知领导的好意,也暗暗决定绝不辜负她,可是很快,项目上的平衡被打破了。因公司内部斗争,又招来一个项目经理,与原来的领导形成两雄对立的局面,谁也不肯相让。后来好好的项目被弄得一团糟,关系不到位,产值上不去,原来的香饽饽几乎就在一瞬间成了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接手。
那时与同事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为什么非要争呢?都是有能力有水平的人,把心思放到产值上,年底大家多发点奖金,钱一分,多好。一个颇有资历的姐姐回我:领导才不在乎那点奖金呢,只有我们在乎而已。
那段日子如同在夹缝中求生存,能做到两边都不得罪已然不易,根本没心思想要去讨好谁。更何况因为领导间的斗争,所有的活都压在我们身上,或者说,领导看不惯我们有一点空闲,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在做着重复的工作,曾有过最长三个月连轴转的生活,一天不休,晚上七八点下班算是早的,十一二点回到住所已是家常便饭,往往半夜走下楼去,仰头看,几十层的楼只有我们这一层亮着灯。我不明白加班的意义,不知道坐在办公室摆出很辛苦的样子能为这个项目带来什么,那些繁杂琐碎的工作消磨了我全部的斗志,办公室俨然成了牢笼。后来我发现这个项目彻底的腐化了,频繁的领导变更,导致但凡有人拿到一点点权利,都肆无忌惮的使用。我觉得异常疲累,脾气越来越大,可是发出去的脾气也平息不了内心的波动,终于有一次在办公室崩溃大哭。
变坏的身体
犹记去项目前的一次体检,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医生收起听诊器,笑着对我说:心脏跳得可健康了,继续保持。到项目后没多久,我的头疼又开始频繁的发作,之前很好用的布洛芬渐渐也失了效果,于是改换药性更强的药。一年后又体检,胆囊炎、窦性心律,打电话给妈妈,她告诉我胆囊炎是饮食不规律造成的,至于窦性心率,是身体透支引起的,不过很多人都有,不必太在意。话虽这样说,但她还是要求我尽快回家做进一步的检查,这样她才能放心。
我突然觉得,我这一次工作调动实在是太不值了:琐碎而重复的工作耗去了我所有的时间,一年多的时间业务上的长进不大;领导间无休止的争斗让我丧失了对这个行业的幻想,曾经的豪言壮语更像是痴人说梦;原本健康的身体开始露出衰败的迹象,一点一点的侵蚀着我曾引以为傲的意志。
再后来,有一个还未开工的项目需要有人驻守,领导安排我去,我一接到命令就飞也似的离开了。这本就是一场逃离,我逃离现实,逃离责任,逃离纷争,逃离我不喜欢的生活。是的`,我发现我所有的不开心究其根本,都是对这份工作的不喜欢。因为不喜欢,所以在现实对我的热情变本加厉的掠夺后,留下了一具已失了一半灵魂的躯体,苟延残喘。
意想不到的鼓励
我终于下定决心辞了职,第一件事是出去散心。一个月的时间,我去了西藏、大理、成都,遇见了很多有趣的人,吃到了很多梦里都在想的美食。之后我有几个月没有工作,租了一个安静的小房子,整日读书写字,靠积蓄度日,那是从未有过的心满意足与快乐,也有了更多的时间来回顾过去。想起窝在办公室加班的日子,想起一回到住所倒在床上就不想懂得日子,想起拿着微薄的薪水,买什么都要算计的日子,我突然想,拿出加班的精力,去做我喜欢的事情,应该是有希望的吧?我知道也会辛苦也会累,但却有发自内心的欢喜,这些欢喜在心底滋生,不断地攻占领地,让疲惫都散发出光彩,会让我如获新生。
可是这些想法我不敢和家人说。我曾经是他们的骄傲,希望未来也是,可是我想要迈的这一步太大,连自己都没有什么底气,更别提如何说服父母。我躲避着母亲的目光,在她抱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心态一定要揪出我的未来打算时,我投降了,屈服了,豁出去了,一咬牙告诉她,我想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想写作。她的脸上一瞬间出现震惊表情,接着平静下来,抛出一个现实的问题:如果一直没有成果怎么办。听她语气松动,我站直了身体:给我一年时间,如果一点成果都没有,我这辈子都不再想这件事。
她说:好。我支持你。
她说:只有一点,千万不要透支身体。
妈妈说,正是因为我加班的经历、我受的委屈、我的身体,她才愿意让我试一试,她不愿我再过辛苦却收获甚微又不开心的生活。
这样想来,倒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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