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本文共11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眩晕圆号”提供。
篇1: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日常中的小说角色通常是虚与委蛇的,皮囊下面还有皮囊。他们走向金钱、权势,眼中是对美丽世界的热忱,把人性藏在觥筹交错间,掩在背后的闲言碎语里。
可末世不同。它从名牌服装开始撕起,撕裂表皮,毁灭三观,粉碎信仰,独剩颗血淋淋的心脏,曝光在末世的艳阳里,任其挣扎地跳动着。
人性从迷雾中走出,是狰狞怪兽的模样,长着贪婪自利的嘴脸,咆哮着赤裸裸的`欲望。它徘徊在废墟间,粉碎一切秩序和表象,出没在受难者身旁,代替他们呐喊与彷徨。
末世文里,最动心的是严肃文学和暴力美学的结合,笔下是怪诞,血腥,讽刺和绝望,每一幕都被人性步步紧逼。在这种灰色破败里,人获得绝对自由,烧杀掳掠,随心所欲,到后来渴望生命之光。
这是一场日暮途远,此处人烟稀少,弹火纷飞,他拿着枪,持着杀人的利器,在世间凋零中幡然醒悟。世界总会冷静,总有人要清醒,他们提起武器,将锋芒指向恶魔。
英雄现世,目光如炬,疲倦而愤怒,心脏在灰烬的掩埋下鲜活地跳动着红色。
沦陷的摩天大楼里,有人捂着汩汩的鲜血,唱响战歌。装甲车重重碾过废墟,在死城中鸣出低沉的悼音。怪物的馋涎滴在地上,叫声尖锐,一拥而上,那炮火如此激烈,就像他望向爱人的眼神。
他浑身是伤,扛着把重枪,艰难走上楼顶,捡起根地上的烟嚼进嘴里。人性光辉,灵魂高傲,他低头俯视,对上深渊恶魔的目光。
他可以是任何人,在虚华美丽的世界里穿戴重重皮囊,粘满标签,心脏却在末日现世。
人都有毁灭欲,我的毁灭欲就是撕掉表面,到疯狂浪漫的末日逃亡里,感受魔幻与真实。
篇2: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3: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4:喜欢杂文随笔
喜欢杂文随笔
就在刚刚,在又冲动地点下一颗红心之后,突然发现网易云里「我喜欢」歌单的数字,不偏不倚,跳到了521。
开头这句话纠结琢磨了好久,不管怎么看就是莫名地觉得别扭,越看越不喜欢。很奇怪地,总有这么一些时候,当我又想表达些什么,但写出来的文字就是这么不舒服,让我恨不得按下删除键,可是某种强烈的情绪还是拖着我继续写下去。
现在就是如此,以至于这一篇文字在其他精心斟酌的文字之间显得是那么拙劣粗糙和拧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待这个歌单越来越随便。作为一个重度强迫症患者,刚开始用网易云的时候,单曲循环很久的歌才有资格被我赋予红心的资格;第一遍觉得好听的歌只能放到名叫「new」的歌单里等待时间的筛选。那时候我总是很珍视这个歌单,从不轻易舍得点亮歌曲的红心。毫不夸张地说,除去几首日语,开始的几首歌基本都是我可以直接唱的,词可以完完整整地记得。而现在,一遇到好听的旋律、好看的词,我便会毫不犹豫地点下红心,即使有那么几首一直躺在列表里,并没有听过几次。
我总是喜欢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纠结」的人,你看,这么一个小问题都能扯出那么一大段来,啰嗦至极。不过相比于日记中的我,可能lof上的`我已经端庄很多了,毕竟我没有办法在屏幕上写几个大字以示我的愤怒,也没有办法像列作业条目一样记录刚刚发生的事。很奇怪,每个地方的我写出的文字都是不一样的,判若好几人。喜欢的语文老师曾跟我说,我看你网上和随笔上写的东西都很有感觉啊,为什么这几篇作文总是体现不出你的灵气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在写东西的时候,已经在脑海里设定了可能的读者,说到底还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啊。
扯远了,今天想说说「喜欢」的来着。
今天天气很好。蓝天白云飞鸟,和风暖光绿树。一切场景中的颜色是那么新鲜且鲜艳,包括,你在我眼前的笑。
不敢说那样的悸动已经荡然无存,但至少也是所剩无几了。时间打磨着记忆,又消损着情感,仿佛往事随风之后一切已经发生的都可以被释怀被原谅。
我坐在栏杆旁边的桌子上,托着头,看着远处深广的天。他们在旁边笑着,说着考试说着未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我们还是三年前的我们。他偶尔抬起双眼瞅我一眼,我只是跟着笑。
说起来真的,都不一样,我发现越长大越不明白,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小时候以为喜欢只是想和那个人一起玩,后来以为是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结婚;现在却开始犹疑了,好像喜欢真的有分很多种。譬如说,那个歌单里的歌,明明都是「我喜欢」的歌,却又真的不同。那里面有我小时候就很喜欢的,满载着回忆的歌,也有一见钟情的,新鲜的歌;那里面有我单曲循环几百遍的歌,也有只完整听了没几遍的歌。很奇妙,我似乎都没有一个严格界定的标准。
算了,也没有必要想的太清楚(其实仓促收尾只是因为困了哈哈哈)。只剩下二十几天了,还能多想些什么呢。五校联考的数学出乎意料的难,我好像已经忘记三年前喜欢数学的我了。
没有关系,喜欢的、想要做的事,是无论我去哪里都不能改变和阻止的。
也许,喜欢就是,平淡生活里的悸动吧。
篇5:文微雕杂文随笔
文微雕杂文随笔
网络
你就是家乡纵横的阡陌。如今,家乡早已下载成我生活的屏保,而你却连线着我的筋脉。每天的思念,是我登录的按键,所有的人事都已在线,我用心作的鼠标去点击。那年那月的日子无法复制,幸好真情还可粘贴。时代的大潮里,谁都该学会冲浪。过去的可以卸载,但未来的必须上传。
钢笔
曾经,你黑色的血液恣意流淌。阡陌纵横,家乡的每一块土地,都为你铺开书写的纸张。我看见彼年的自己,从一个方格跳进另一个方格,始终摆脱不了你的控掌。痛苦的我,挥汗如泪。跌落手心的却是禾苗尖上的一粒阳光。有一天你突然消失,家乡也就幻化作背景,一路默默地唱着惆怅。
桔子
红红的桔,象极你昔时的脸庞。但此时的我,看到的却是一轮东山初升的红月亮。我剥开桔子,还原成一朵莲花的`模样,你宛坐在莲中央,影子投射在天上,月亮都为之透明。掰开一瓣,再掰开一瓣,上弦月下弦月,落满我双手。这时,甜早已丝丝如扣将我包围。终于明白,有你的日子,每天都甜蜜。
杯子
祥叔用草管量铁瓷杯的身高和口径,看起来短许多的口径居然长一些。那天在大家怂恿下,我与祥叔打赌。然而事实证明我却输了,输出的是自己心爱的新华字典。这是三十年的旧事,多年后我发觉自己才是真正的赢家。因为我明白了一个书上所没有的道理:有时我们会被自己的眼睛所蒙蔽。
吵架为五毛钱阿娟与菜贩吵架。心气不平的她切菜又切着了手指,泪正伴着血放肆流时,老公回来直嚷呷饭呷饭,要赶火车去广州呢。阿娟心想老娘正烦着痛着,你不安慰半句,倒还嚷啥哩!随手抓一只碗砸过去。老公脚一片血肉模糊,冲过来就是几巴掌。离婚!离婚!终于成了五毛钱的结局。伤不起啊!
爱情
玻璃杯与开水的初恋,曾有滚烫的激情。然而,时间让它慢慢地开始消退。玻璃杯说,你抱抱我吧。这时主人家小孩不小心将杯子碰掉地上。开水望着已经粉碎了的玻璃杯说,亲爱的我抱你。电灯下每一粒碎玻璃都闪着晶莹的泪光,玻璃杯说我好后悔。开水说,别难过亲爱的,世上本就没有完美的爱情。
废品
我去废品店卖旧书报,老板正整理一堆收回的书籍。我留了心眼,居然发现一本刻印版《石头记》。它破烂得没了封面,却让我双眼一亮。问老板卖不卖?5元一本。老板随口一答。我想起自己曾写过的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废物,任何东西放对了地方它就是宝贝。于是欣然买下,心中比捡了个大元宝还要高兴。
渴望
东莞的冬天不冷,今天我仍穿件短袖T恤上班。许是昨夜阴雨连绵气温骤降的缘故,感觉凉意竟然凛冽。我渴望能加穿一件衣服。在渴望的驱使下,我向一位下夜班的老乡借了一件夹克。虽然它长大且脏旧,但我感到的只是温暖和亲切。幸福原来如此简单,只要你有所渴望,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渴望。
月亮
月有阴晴圆缺,其实圆缺的是人的眼,阴阳的是人的心。月亮还是那个月亮,阴晴圆缺丝毫也不影响它的质量。人的遗憾只是,怨我们的眼睛缺乏穿透天体的力量,怨我们的心胸没有包容宇宙的空间。看人又何不似看月呢?看不到人的长处,那是自己眼光的问题,熟视无睹,那则是我们的心胸有问题。
眼睛
近视眼看近不看远;老花眼看远不看近。我曾天真地想,如果近视眼老化了,那岂不是取长补短,变成了一双好眼?我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否则岂不是一个错误加另一个错误,反到变成了没有错误。然而,如此荒唐的事情,在现实社会中却比比皆是。比如强拆之后还拘捕上访的受害人,最后居然和谐了。
暴雨
一场暴雨骤至,先是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下,后来索性变成无数的雨箭密不透风地倾泄。霎时湍流暴起,渐成汹涌。有人说,这样的雨下一个小时准成洪灾。一滴雨就是一滴水,谁曾将它看在眼里?但是,当天威一发,雨成狂飙,山也为之解体,坝也为之崩溃。力量来自凝聚,雨比人更懂得这个道理。
秋叶
欣赏树叶需得在秋季。虽然春叶嫩绿,夏叶蓬勃,但是唯有秋叶最为绚烂。赤橙黄绿青蓝紫,平常用来描绘百花的颜色,在秋季里总是混淆落叶与蝴蝶的身影,它们一样的多彩一样的翩然翻飞。踏落叶、夕阳、幽径,再听脚下沙沙之声,一丝久违的悲悯常常会浸出我们的心胸。秋叶不仅享眼,而且润心。
自己
王师傅身高力大,在板车队里爱抢运别人的货物。有人与他打赌,拉不到二百斤的某东西十米远,就多算他10车,否则就不许再乱来。王一脸不屑,你说拉什么?那人道,拉你自己。王怔怔地只得认输。是呀,一个人本事再大,也战胜不了自己。哪怕一个小念头,也许就让自己千古流芳,或者万复不劫。
朋友
公园里,小姑娘坐在草地上玩手机。她花儿一样的脸居然哭了,抠出电池赌气地摔在草地上。原来是电池没电扫了她的兴。看着静静地躺在那儿的电池,我想假如它不是电池,而是我们的朋友呢?不在面前表演,总在背后默默给力,你还会如此对待吗?可惜的是,电池的尴尬往往就是朋友的尴尬。我一声叹息。
古民居
漫步东莞南社古民居深巷,履声寂寞而空灵。寂寞的是自己追寻前人的思绪;空灵的是历史叩击现实的回音。如钩飞檐,雨做风铃可在?串珠池塘,鲤跃龙门安好?老树荫下讲古,小桥栏边漫步。一份悠然留待今天,成无价神往。南社古民居,犹如蚌腹里的一粒细沙,历史使它变成了一颗闪光的珍珠。
美丽
我的手机壁纸有鲜花、风景和美女。最常用却是一张自拍的图片。它没有鲜艳、秀丽和娇颜,构图更是简单。一根白羽毛,斜放在一块斑驳而丑陋的黑树皮上,却显出一种古拙、质朴、自然、大方的美,故而极受我的喜爱。是啊,再丑陋再平凡的东西,都有惊人的一面。关键是,如何出色地展现。
别人
甲背袋米与乙同行,一路大讲处世之道,告诫不能管人闲事。乙问:如果我告诉你米袋漏米,算不算管闲事呢?甲回头一看,撒了一路的米,就大声骂乙:你真没良心,咋不早说?乙说:是你叫我不要管闲事的呀。甲终于明白,不管别人闲事的人,在别人眼里也是一个“别人”。
生命
看雨从天空落下,我听见它们在哭泣或欢笑,无论悲与喜,都缘于一种生命的历程。悲者,感于自己雨的生命在粉身碎骨中结束。高空摔下的那声噼啪就是哀鸣,几下飞溅原是血迸;喜者,感于自己雨的生命在融入洪流里承接。高空降下的那声噼啪就是礼赞,几下飞扬都是新生。雨,让人感慨又感悟:人,有时生就是死,有时死即是生。
伤
二小孩嬉戏打闹倒地大哭。一位浑身珠光宝气的母亲,忙冲上去查看。孩子哭诉衣服摔破了。母亲安慰,妈给你买新的,幸好没伤着。另一位母亲穿工装,见孩子捂着流血的手哭,也安慰说,一点点伤哭啥?擦点药就没事,好在衣服没破,不然妈哪有钱买?我知道两位母亲都疼孩子,但我的心却无端地伤痛。
心情
一个停电的夜晚,他的心充满了黑暗。他点一支蜡烛,铺一张素笺,要将因竞职失败而郁结日久的苦闷,向千里之外的她倾诉。他出神地看那跳跃不停的烛光,仿佛在用一双眼睛抚摸她一泄秀发波动的妩媚。烛泪一滴滴流下,恰如从自己心里流出的一个个文字,热切而晶莹。他习惯地笑了,眼前一片光明。
签
搞外勤的他私下完成了一项科研,局长王一批评他不务正业。后来省局总工下来调研,惊呼填补了国内空白,要求尽快上报。报告送局长审签,签回的总是:修改。一同事得知后,挥笔在报告上划拉几下,并代他送给局长。局长看后一脸严肃,耽误了几天,马上送省局。他一看自己的署名前写着:王一。
篇6:文和艺杂文随笔
关于文和艺杂文随笔
其实现在才想明白,美术、音乐、文学、建筑、摄影、雕塑甚至是很多很多事物都是内在联系非常丰富乃至深刻的。
无论是时代变迁,还是艺术更迭,我们总是可以对着这些作品有几点自己的思考。不关乎对与错,只是你领悟到的,属于你的东西,他人拿不走,换不了,夺不去。之前听教授讲抽象派、达达画派、超自然超现实画派、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画派等总是不能理解,甚至还觉得有那么几分好笑,现在看了许多幅画、许多篇文章之后才理解了那种渴望突破却到最后失去了艺术本身价值的荒谬和无奈。之前听的钢琴曲、协奏曲、民族乐、古风歌和看过的教堂、园林、宫殿还有读过的诗、小说、散文和那一幅幅画一件件雕塑等都好想慢慢融合着,在我眼前浮现出来。
前两天想动笔写小说,搜集了很多很多中世纪文艺复兴和中国古代的资料也欣赏了很多照片和绘画,才突然发现闭上眼,脑海里全是一幅幅仿佛自己去过一样的画面。我努力的把自己当成自己笔下的人物或者是画面里的人物,揣摩着他们的心情,感受着他们的感受,有一种我不太能说的清楚的感觉就出现了。好像刹那间什么都懂了,又好像什么都不懂,只是一知半解,却又好奇着,想要探索,无法满足。
这两天我又找出了《神曲》《十四行诗》《唐诗三百首》和《枕草子》,慢慢就发现,其实中外艺术也是殊途同归。了解越多就越觉得自己太浅薄,对于我们自己的`文化和传承,我们不了解或者搞错了的太多,对于外国的文化和信仰,我们有偏见和误解的太多,我们在这些文明中的见解是在不断摸索着前行,就仿佛是在黑暗中行走,只有一丝微弱的火光指引着我们一样。我们不理解的太多了。
文化可畏,文艺亦可畏。
篇7: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篇8: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9: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喜欢没有歌词的旋律,哈,说到这句话
以前和一个女孩子在微信聊天
“我喜欢一首歌的旋律,很多时候我甚至不会去歌词”
ME:“我觉得一首歌的词,才能正在明白一首歌的灵魂”
“哈哈,那我地好好听听歌词……”
尤其写文字的时候,我喜欢简单的旋律,那样自己的思绪不会被歌词带走,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这个人比较容易被影响
我喜欢听着旋律,看着以前自己的码过的字,前几天我一直在想,我该如何继续这里的意义,我想着一些事儿,一些人,一些过去
看着已经谢了560篇文字,呵,已经那么多了,也就意味着快连续写了两年了,不容易呀,有些文字甚至写的还蛮长的
看着这些文字,当然,我自己回看也就最近的这几篇文字,我想应该不会人会从头来看一个陌生人的文字吧,甚至我自己都不会再重头去看,写过的文字,看过的书,爱过的'人,其实都是一种体验,一种生活的体验
我喜欢这么随便写写的感觉,尤其听着舒缓的音乐,手机在键盘上敲打的感觉,任意让自己的思绪漂流,随着音符随意飘着……
我不在乎自己写了什么,亦或是写了多长亦或是多短
我只是喜欢这种感觉,我很多时候向往美好,美好在心里,如何让自己有一个好的心境,这个真的很重要
也许接下来,我书写的就是一种“心境”
篇10: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早起,然后不紧不慢的收拾自己,换上干净舒服的衣服,吃早饭,听着喜欢的曲子,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厌倦。在洒满阳光的路上追逐着自己的影子,心里柔软到甜美。
我喜欢一个人逛街,最好是那种古巷,有石板路铺就的古巷,两侧是年轮走过留下痕迹的古屋,斑驳的霉菌在墙外泛起古老的花斑,一种别样的情愫流淌在心田。脚步丈量着历史的年轮,手指磨砂着墙外的肌肤,让节奏变得很慢很慢。
我喜欢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是一家素朴的书店,或是一家干净简约的奶茶店,亦或是一家文艺的杂货店,然后静静的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就这样在掌间细数时光流淌的颗粒,内心平静到微波不起。
我喜欢一个人去跑步,换上运动装,带上耳机,放着快节奏的歌,在跑步机上奔跃,喜欢汗水慢慢浮现成水珠 又汇成一条小小的细流,从我额前划过,顺着脸颊痒痒地留下,滴在衣服上,后背变了颜色的衣服向我炫耀着努力的成果。
我喜欢去逛菜市场,挑选着生活的色彩,这里的每个人都虔诚地生活着,无论是店家还是买家,醇厚的生活气息弥漫在每个摊位的上空。带着方言色彩的`吆喝亲切舒适,内心充盈美好着,便不觉得周围的嘈杂有多刺耳,像是屏蔽了干扰在自己的世界里静谧。
我喜欢一个人去吃饭,细嚼慢咽,不用为了等谁而假装消磨时间,也不用担心被谁等待而心有紧迫,匆匆吃饭而忽略食物的意义,对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让每份食物与味蕾发生触碰,它们本该美好,也应认真对待。
我喜欢捕捉黄昏的足迹,标记天空遗留的美,看晚霞染红天幕,慢慢晕染,又悄悄告别着,是梦幻的黄昏,是水墨的黄昏,又是诗意的黄昏。
我喜欢一个人呆着不被打扰,或是沉迷于一本想看的书,或是专注于一幅幼稚的手绘画,或是静享一首心动的曲子。。。在快节奏之外活在内心经营的小世界里,寂静欢喜,默然美好。
篇11: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看一本修真的书,看了整整两天加一个晚上一个下午,今天总算是看完了。五月才刚开始,我就有整整两天什么任务都没完成。今晚练琴练的比较认真,有想弥补的意思,这会打字的时候,手指敲在键盘上还有些疼。
停了两天,今天傍晚又出门散步了。
今天陆续下了几场雨,虽然停了,雨气像有实质一样弥漫了每一个角落。南方的初夏就是这么讨厌,到处都是潮的,你知道湿气绕在你周身,每一口呼吸。呼吸的空气中还有泥土的腥气与青草的气息。也许不是青草,而是树上的叶子,毕竟它们离我的鼻子更近。但总是绿色的气息。
这里是山城。放眼看去,四周的山围得严严实实的,高度差不多,正好围出一个圆形,加上头顶阴云密布,俨然就是一口锅,被扣上了一个黑的锅盖。而我们,就在锅里。
五月初的天不算热,但氤氲在周身的水汽,将一分热变成了三四分,闷的难受,仿佛置身于蒸笼中一般。
确实是很像的。
五十步开外,就人物模糊了,可以看到团的丝的白色雾气,如马赛克般胡乱遮掩着。别人看我也应如是。越远越浓,人如同在雾气中穿梭,看起来挺美的,如同在仙境之中。但对于处于其间的我们来说,只觉得身上闷热而粘腻,不由得就有些烦躁。
是因为我的心不够静吗?突然想起那句话: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我颇不以为然。有些坏心地想,若他当时处于蚊虫的嗡嘤声中,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吧?不是心够静,而是干扰的因素不够给力啊。
看,我在散步时就是这么喜欢胡思乱想。一整天没说几句话的我总是很容易胡思乱想。思绪就像这雾气一样,忽而向东,忽而向西,完全没有头绪,一点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不由得想,或许安凡真是像他说的'那样,虽然外表如同他爹复制出来的一般,但内在是像我的。不然他的老师为啥总抱怨说他的思绪总是不知神游到了哪里。也或许是因了我总说,身体总被束缚,但至少思想得是自由的,于是他就跟我一样自由放任思绪去神游了吧?
很羡慕庄子,能将神魂放出遨游。也曾经试着打坐过,但大约我是没有慧根的或者说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坐到腿都麻了也没能感觉到神魂出窍。不过手感觉到风动是有的,可惜再没有一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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