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他喜欢上你的一百种方法杂文随笔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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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如何让他喜欢上你的一百种方法杂文随笔,本文共15篇,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lence”提供。

篇1:如何让他喜欢上你的一百种方法杂文随笔

如何让他喜欢上你的一百种方法杂文随笔

我们来看这样一件事:“当你试图使某个人喜欢上你” ,你非常重视与对方见面,为此你做了精心的打扮包装,你的这个形象是你“包装”出来的,它并非是你生活中真正的模样,你的言谈举止被你小心翼翼的收敛,甚至你已经在潜意识里开始讨好他/她,其实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很辛苦,这样的“包装”也并不稳定,你还需要随时担心“暴露的.危险”。一旦角色破碎,后果更是难以承受。这对你来讲就是一种内耗,久而久之你会对自己的这样一种状态感到疲惫甚至厌烦,你就开始产生一种“我不适合谈恋爱,我还是适合孤独终老”的感觉。

那我们努力去扮演一个完美先生/小姐的这样一件事究竟是对是错呢?

那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无法喜欢自己,又要如何让别人喜欢你呢。

坚守自我,完善自我才是最好的方法。

篇2:喜欢你杂文随笔

喜欢你杂文随笔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我喜欢不到你,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以前的我,喜欢你大汗淋漓运动的样子,为你投篮的利落动作着迷;

喜欢你咕噜咕噜喝汽水的样子,为你上下滚动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扶着眼镜给我讲题的样子,为你毫不犹豫写下答案的好看手指叹息。

你总是笑眯眯的看我,让我觉得故事就会发生。

分开那天,我好像失去了全世界的欢喜。

后来啊,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想念你。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听着你的声音入睡。你发的每一则消息我都记得,你写的每一个状态我都猜测。

「今天的你会做什么?」

「今天的你要吃什么?」

「今天的你开心吗?」

「今天的你疲惫吗?」

「今天的你还熬夜吗?」

「.......」

我吞下了所有的好奇,只为这份喜欢你的心不会打扰。

不确定今天的你会如何,只是很确定每天的我都想你。

在想念你的日子里,每分每秒都带着难过,期盼,开心和不安。

难过我的平凡不能去到你身边,

期盼有一天我们的再见面,

开心你的开心,

不安你的不安。

就这样我度过了独自想念的每天每天。

再后来啊,我们终于再见面。

不出意外地,我比从前更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给我听,而我依旧为你的好看手指着迷;

喜欢你扯开领带解开衬衫的几颗扣子,而我依旧为你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在暗黄的灯光下写字的'样子,而我依旧为你的细腻文字叹气。

喜欢你一首歌就能安慰我的伤心,喜欢你一行字就能回答我的猜测,喜欢你一句话就拯救我的低迷,喜欢你一个笑容就照亮我的所有黑暗,喜欢你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无比心安。

后来的后来,故事并没有发生,可我依然喜欢你。

我只能在每个想念你的夜晚,一个人和星空说话。

如果你喜欢我的喜欢,那最亮的那颗星星就会替我传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挂念,那再亮的星星也将熄灭。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星星的夜晚的天空,所以按照约定,我也只好偷偷藏起我的喜欢和想念。

怎么办,你这么好,我都不忍心再喜欢你。

好气哦,你这么好,我却永远都喜欢不到你。

篇3:喜欢他的感觉杂文随笔

喜欢他的感觉杂文随笔

“喜欢他的感觉,就像冬日清晨踏上尚未有足印的雪地,肆无忌惮又小心翼翼,内心充斥着微小又庞大的快乐,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又想让全世界知道,像极了那年冬天纯白的少女心事。”

一觉醒来,学校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三场雪,去图书馆的路上,经过一片未经污染的雪地,前面的女孩为了抄近路一脚踏了上去,才发现自己为这片纯白留下了第一个足印,然后便一路驰骋下去,走出雪地时脸上带着小孩子恶作剧般欢快的笑,我在旁边静静跟着,不忍打扰这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快乐。我本想用相机将这一幕记录下来,却因为要赶着去图书馆占座而作罢。等我从图书馆出来,匆匆赶回那个地方,却发现旁边已经多了一行杂乱的尺码很大的'鞋印,果然是「人生若只如初见」啊,那些纯白的澄澈的情感等不得,放不得,容不得一点搅扰和践踏。我渐渐看向身边,一切照常,别无二致,新生的薄薄的积雪又将那脚印覆盖成浅灰了。

篇4: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5: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杂文随笔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杂文随笔

未来的他,还没来之前,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们相遇的场景,你会为他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

沉默小姐,性格比较内向,不太爱说话,很多时候她扮演的角色都是倾听者,当然,她也是个很被动的人,即使遇到喜欢的人,也只是躲在某个角落默默地喜欢着。

她一直都不太喜欢聚会,觉得那种氛围不太适合自己,即使去了也只能是当旁观者。那次,能够出现在聚会,是因为闺蜜给她扔了一句话:“我们等到你来才开始,无论多久都等你。”她明白闺蜜这样做的目的,她也不希望因自己而闹得大家都不愉快,所以就赴约了。

她刚打开门,就看到热闹先生在唱歌,一下子被他的声音吸引了,进去后,她选了一个没有人的角落,静静地看着他唱歌,自己也一边跟着唱,也许是太投入了,连闺蜜走到身旁都不知道,闺蜜问:“那么喜欢他吗?他真的有那么好吗?”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其实,她喜欢他已有一年多了,每次她都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她选择默默地喜欢,对于她来说这是个秘密。不过,这个秘密就在游戏中被发现了,她输了,接受了真心话,所以秘密也不再是秘密。闺蜜知道后,对她说:“喜欢就说出来,无论结果怎样,至少不会让自己后悔。”她都懂,只是她少了一点勇气。

那次聚会,和热闹先生交换了WeChat,慢慢地有了一些交流,她对他的喜欢也多了一点。不久,热闹先生就约了沉默小姐,这也算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热闹先生根据她的爱好选择了一部文艺的电影,看完电影,她提议去咖啡厅坐坐聊聊天。刚开始,有些尴尬,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表情看上去也有些紧张,热闹先生多半是看出来她的紧张,就用了一个笑话来打破尴尬的气氛。

沉默小姐渐渐放下紧张感,开始和他聊起来,越聊越发觉他真的很有趣,以至于她舍不得和他说再见。最后,热闹先生把她送回家,看着她进电梯才离开。这一天,她被满满的快乐幸福包围着,让她觉得有些不真实。她回到家,洗漱完后,给热闹先生发了短信:“谢谢你对我的照顾,今天我很开心,谢谢你。晚安。”

第一次约会后,两个人交流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从发短信变成了煲电话粥,有时候还会聊到对方睡着了,听着对方的.呼吸声,那感觉仿佛是有了你便有了世界。有一天,沉默小姐坐在操场的一棵树下,带着一边的耳机,听着歌心情看起来很不错,热闹先生走到她的身旁便坐下来,微微一笑,说:“看你心情挺不错的诶,有什么开心的事让我也开心开心。”她回:“哪有什么开心的事,就是听着歌感觉很温暖。”她说完后,热闹先生把另一边的耳机戴在自己的耳朵上,听了一会,说:“是感觉很不错,那这首歌叫什么呢?”她脱口而出:“《爱不解释》。”他马上接了她的话:“是的,爱不解释,就如我喜欢你,喜欢没有太多的理由,感觉对了就在一起,我希望我能走进你的心,你愿意吗?”

她愣了一会,说:“你知道吗?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我一直选择默默的喜欢你,如果没有那次聚会,就没有现在的我们。她们和我说,你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人,也许我也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但刚好我们都是彼此喜欢的那个人,我觉得这就够了。和你接触的这段时间,我是有被你的细心照顾所感动,对你的喜欢也是多了些,总之很开心遇见你,希望接下来我不会让你失望。”说完,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热闹先生牵起她的手,耳机里仍在循环《爱不解释》。

一年之后,热闹先生被周围的人称为“别人家的男朋友”。他会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无论是在身边还是异地,都会尽量给她足够的安全感。会在她上完体育课,给她送水;在她来例假时,给她煮红糖水和送暖宝宝;在她闹情绪时,他也总有方法hold住她的情绪。当身边的人都在夸赞他时,他却说:“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相对的,并不是只有我在付出,其实她也给予了我很多。无论爱情友情还是亲情,我们都会期待喜欢的人给予回应,因为有了回应才有继续的动力。”

在没遇见他之前,你会设下许多条条框框;在遇见他时,那些所谓的标准已不再重要,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篇6:喜欢他时的心理活动杂文随笔

喜欢他时的心理活动杂文随笔

喜欢一个人,真的会一直去看他啊。

过了这么多年,我还真是第一次感受到。

刘橡到哪我看到哪,就是赤裸裸地明示了,怎么的.?

可是刘橡毫无所动。

阿兰今天状态不好,刘橡也没和她有太多互动。

总觉得这种东西应该发帖吧嘛……

可是下载好麻烦……还要注册小号……

下午吃晚饭的时候,同宿舍的碧池在背后桌很大声地说我坏话,我很生气,也很无奈,更多的是自我厌恶。

刘橡的表现是比其他男人成熟一点,可还是不足以达到我心中的“标准”。

唉……

晚课,小姜老师带我们复习文化常识……然后!因为要结课了,我们开始表演练习游戏,中间种种放飞自我暂且不表,有那么两次我特别想和刘橡搭档,扮演个情侣啊什么的……可每次都没成。

就……大家很不配合,就我一个积极的感觉。

我一直看他。

之后小姜老师和我们说了些感触和警示,正式与我们告别。期间我一直有意无意注视他。

我对刘橡说:“以后和我们一起下课,晚上加会课。”

我很希望和他一起做很多事情。

可是他说今天要买生活用品,还是提早走了。

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今天刘橡还表演了小魔术,好蠢,但是好可爱。

他自打剃了头,帽子就长他脑袋上了,扯他的帽子也是乐趣之一。

今天有那么两次他开玩笑,一步步离我很近,我却不能勇敢,每次都避开了。

总感觉时机还没到……实力不够,说什么都白搭。

等考完试,就告白吧。

或者等发了成绩,我们相隔几乎整个中国,四千多公里的距离,说不定能开始一段网恋……

这也算是不勇敢的原因之一吧。

还有就是他抽烟。我很讨厌抽烟的人,我很多次暗示他不要抽那么多,今天晚上他终于少抽了一次。

看他以后吧……

篇7: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的朋友娜塔莉看不出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她说你只知道打嗝、放屁、流口水、傻笑或者发出一连串让人听不懂的声音。也许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见过你可爱时的模样,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即使她看到了也会觉得难以接受的。

娜塔莉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你正躺在那里睡觉,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同时还吐着口水泡泡,一道细细的口水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来。娜塔莉两眼直直地盯着你,仿佛你是个外星人。她不喜欢你,对此她毫不掩饰。

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在地毯上朝她爬去,然后在她那双价格不菲的新鞋上呕吐了。我努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释说那些东西主要是液体,很容易擦掉,但她还是花容失色了。

手拿星巴克咖啡和手提电脑,身着正装奔波于不同的会议之间,这就是娜塔莉想做的职业女性。她从没想过要有丈夫或孩子,但是如果她哪一天看到你比较乖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会有不同的想法。电视上出现史酷比动画片的时候,你兴奋得拍手尖叫。如果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和我一样喜欢上你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觉得你身上有股味道,脑袋的形状也怪异。我说你喜欢把脚趾放到嘴里,她的胃立即就有了反应;你一直贪婪地盯着我的胸部,她觉得难以接受;你甚至也用同样的目光盯着她的胸部时,她就更加难受了。我努力解释说,你是男人啊,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你在娜塔莉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好一点。我知道头一天晚上你去参加了男子的狂欢派对,但我觉得你至少可以把自己挪到卧室里去,不要头戴大波浪假发、脚蹬女士高跟鞋、身穿一件印着男人屁股的T恤衫,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要是你穿了裤子,局面也许不会那么尴尬。娜塔莉和我坐在木头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聊天,但你在一旁不断打呼,实在让人分神。后来你又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手还到处乱摸,我想,娜塔莉有些不自在了。

娜塔莉走之前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我,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她和她的私人教练有约。我脱下你脚上的高跟鞋,拿了一条毯子把你盖上,擦掉你脸上的口水。后来,你睡醒了,尖叫说头疼欲裂,你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内有大出血了。我柔声细语地解释说,那只是因为你酒喝多了。我坐在你床边,握着你的手,轻抚你的额头,好让你安静下来。3天后,你恢复了,我语气坚定地指出了喝酒和头痛之间的关系。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你面露愧色,说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然后,你就转身出门,喝得酩酊大醉。

我心里暗暗希望,下一次娜塔莉来玩的时候,情况会有转机。我想,如果你裤子穿得好好的,头脑也清醒,也许她会喜欢你。说句公道话,刚才说的这两点你都没有让我失望,但是,如果我是一个挑剔的人,那我还是希望你没有喝醉,没有把秽物吐到她身上。

我以为我告诉你说娜塔莉要来吃饭的时候,你会在10点钟之前从酒馆回家,但是,怎么说呢:你理所当然地和好友斯彭齐在女王酒馆偶遇,两人穿着相同的袜子,于是决定为此庆贺一番。我理解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也感谢你从酒馆打了6次电话,说了一连串站不住脚的借口,但你难道就不能回来吃我为你烧的葡萄酒蘑菇酱鸡肉吗?你不但没有,反而在3个小时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把娜塔莉当作鲍勃,朝她爬去,亲吻她的脚。的确,像我说的那样,这件事会被遗忘,但是我觉得娜塔莉对你的喜欢程度不会因此有任何改观。

娜塔莉一走(她飞快地离开了),我就把家里收拾干净,扶你到餐桌旁坐好。我给你吃消化饼干。你紧紧抓着我的手指,想放到自己的嘴里――你把我的手指当饼干了。我本来应该大发雷霆,但一看到你嘴边满是饼干屑,朝我傻笑,我的心就软了,原谅了你。不管你这一天的表现多么糟糕,你依然是我的,我还是爱你。

我能理解娜塔莉为什么觉得你是个傻瓜。她很容易就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早已拥有了她想拥有的一切。我从来就不想那诱人的经理头衔,也不要什么跑车或者豪宅。我想要的就是做个妈妈。你也许不是世界上最精细的男人,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助我实现母亲梦所必备的部件。

我知道为什么生孩子对我非常重要:我想要一个人给我来照顾。一个牙牙学语、不能自主的孩子依赖我的照顾,我觉得这太神奇了!婴儿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生命完全依赖别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功能,无法运用尚未完全发育的大脑来思考,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们将彻底成为废物。我希望成为那个被需要的人。

娜塔莉说,我其实并不需要生孩子来助我圆梦。她说,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些职业妇女不可理喻。

篇8:让面试官喜欢上你

让面试官喜欢上你

你知道面试的真正目的吗?也许你曾纳闷过,你的简历招聘人员已经看过了,他们也对你电话面试过了,所有的证明材料他们也都检查过了,为什么还要你在面试的时候再重复一遍呢?其实面试的真正目的不过是要看看你是否讨他们喜欢,这也是人们在面试中常常失策的地方。

Hiring managers today have a lot of tools at their disposal to figure out if you're qualified for a job. The Internet reveals your history, and often the content and quality of your work; LinkedIn (一个网站,专为商务人士建立联系而用) can provide a plethora of references from people who have worked with you, whether you actually provide them to the employer yourself or not. And a phone screen can give a sense of your verbal abilities. 如今招聘人员有很多办法判断是否你具备工作资格,

他们可以在网上搜索到你的个人背景、工作内容和业绩。 LinkedIn 网站提供了来自和你共事的人们对你的.大量评价,不管你有没有自己把这些提供给应聘者。电话面试也能体现出一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

So what's left? Whether or not you click with them -- whether they like you. Remember that intangible thing that happens on a date when you decide if you like the person or not? The same thing happens with hiring. 那么剩下还有什么?就是你和他们是否一拍即合——他们是不是喜欢你。记得在约会时决定喜不喜欢对方时那一种无形的东西吗?在这方面,招聘和约会是一样的。

This is what the face-to-face interview is all about. So make a great first impression, and focus on making sure the interviewer likes you. 这就是面对面面试的目的。 所以要给别人一个绝好的第一印象,注意一定要去让面试官喜欢你。

篇9:我喜欢你,但不想让你知道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但不想让你知道杂文随笔

和我关系亲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刘昊然,作为一位90后老阿姨,也算有了稳居心坎的男孩。

是很骄傲的,尤其看他越来越优秀。有着超脱年龄的沉稳与眼光,同时又保有少年风貌与激起少女心的小虎牙。

但和追星不同的是,我仅仅只是把他放在心里某个位置,只会和朋友开玩笑时提起,和她们一起分享他的好作品。

电视上有那种会连续播放好几遍的广告,如果是刘昊然代言的,ok,乐在其中。

有时候觉得生活有点苦,便看看他的直男自拍或者剧照:这个男孩子啊,把粉色都穿得那么明朗帅气,能和他在同一片天空下,也是很甜的呀~

他演的余淮很像我高中时的同桌,所以这更加加深了我对他的欣赏。

那天聊天时,有人说我单身是因为眼光太高。我朋友说:她是想和刘昊然在一起呢!我哈哈大笑着说:是呢是呢!但我心里有个声音:不,我是不会让他这么好的`男孩子,和如此平凡的我在一起的。

虽然都是异想天开,但就算有奇迹出现,我也不准许。

他值得更好的。我想到这句话时,突然有点心酸。

这件事不过是饭后的一个玩笑。但发现自己配不起心中所爱时,还是有点悲凉。

每次喜欢上一个人,我都会把那个人的好罗列出来,然后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便小心翼翼藏好那份小心思。

最可怜的是,我不想这样。但我想不出还能怎样。

我也想去拼搏,但我的手脚并不听从我的心,到底是这个地方不值得我把时间和自己扔进去,还是我太挑剔?

我知道畏缩不对,我知道临阵脱逃不妥。我讨厌我把自己过成这个模样。但我无能为力。

我一直认为我单身的原因是,我还没有成为理想中的自己,所以也遇不到理想中的他。

我总是想着,我的真命天子一定是在前方等我,我要努力,要奋斗拼搏,争取早日走上自己的那条路,他就在那条路上等我呢。

可我一点都不努力。

贪图享受一时之乐,他明明可以成为我的动力,我却总是退到一边,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有些事情努力了也是没用的”。

这种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认命”,其实是懦弱,逃避。

所以在回想过去时,好像自己并没有去争取过什么,遇到点麻烦就想躲开。

我喜欢你,不想让你知道,不是因为害怕,害羞,就是觉得如果你知道了,我就得努力做得更好,才能让你觉得,我喜欢你这件事,是值得小骄傲的。

篇10: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杂文随笔

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杂文随笔

年少时的夏天,大约是16岁的样子,在母亲租住的房子里失眠,午夜洗完的长发还在滴水,赤脚走在木地板上,坐在厨房的椅子上边喝酸奶边看岩井俊二的小说《情书》,看完时正好天边泛白,我将灯关掉,从窗户看出去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不远处有一棵很高大的树。

大概人永远会记得人生的某些片段,它根治在内心深处,平静祥和,有着真正的生命能量,不以时代变迁而不见;而我真的喜欢那个片刻——木地板、一本难求的好书、夏天、难得的独处以及远处的大树;所以后来无论生活在哪座城市,租房时我永远偏爱二楼并且窗外有树木的房间。

再久远一点,时间倒回13岁,初中二年级,家庭遭遇变故,原本的世界开始分崩离析。心中盛满破碎和痛苦,以及在情感世界里苛求尊严而不得的捉襟见肘。犹然记得那一年我变得格外沉默,也更喜欢在课堂上拿出草稿纸爬格子,我的同桌则负责提醒我老师来了以及帮我数小说写了多少字。那时初二升初三的'暑假都需要补课,家里因为担心用电脑影响学业早早就把网线拔掉了,而未成年连网吧都去不了。我则在放学之后步行一站地去一个黑网吧里上网,从书包里找出来课堂间写的草稿,一点点誊写到萌芽论坛上。在一片游戏的声音里,只有我一个人慢慢打着字。那时我们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什么钱能买书,只有心中对于倾诉以及分享的渴望,渴望这个世界还有人能够理解你,渴望这个世界还能有人与你同苦共甘。隔着荧光屏能对你有所回应,知道你此刻的破碎和痛苦早已无力承担。

我们忘了,忘了文字世界在最开始给你带来的快乐,只不过是茫茫人世有人能懂你这件事,确凿存在。

人生真的很像选择一个角色,进入一个房间打比赛,游戏的初衷是让你看清楚墙壁上的文字,可是对手实在太多太强大——所有人都在挣钱,所以你也得拼命努力这件事第一击就将你胖揍,还没应付自如;紧接着成家立业的焦虑紧跟其后,仿佛不在30岁之前结婚生子简直不配活下去;觉得焦头烂额,觉得无法喘息,对手实在太强大,紧密的冲击,让你忘记了墙壁上究竟写着什么字?我进入这个房间之前我的初心是什么?我还能对这个游戏乐在其中吗?

原来成年人的世界一点也不比少年的痛苦要轻松,如果一定要分出个伯仲,我想我还是给成年人投一票吧,毕竟连梦都不做了,怪可怜的。

年少的时候真的很喜欢夏天,觉得夏天充满了生命力,磅礴浓烈,大雨在夜里倾盆而下,下水道的流水声像在弹琴,梧桐树簌簌抖动仿佛悲鸣,坐在窗前听雨总是能久久不去。

5月12日。汶川地震十年了,饭否十一年了。十年前地震时我旷课刚从家里出来,走在步行街上看见很多人站在路上抬头看,进了麦当劳之后收到信息说地震了,却不知道震中是哪里。那一年我18岁,即将高考,想去杭州读大学,喜欢穿长裙。

若你今日问我觉得人生什么最可贵?我觉得是少年心最可贵,这一路我真的见够了世俗的虚伪,见够了两面三刀见够了为了利益蝇营狗苟的人生。连我自己都一度忘却了墙壁上字,几年又几年盲目地狂奔。

不是对人世及心底美好没有觉知,而是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快了,周身声音实在太嘈杂,让人总是不由得怀疑自己,是否想要坚持的事情真的太儿戏了?在与他人的比较中,在前提条件的命题中,我们忘了曾经有许多事情曾经给我们带来过无条件的巨大快乐和安慰。

呵护那颗少年心,在鼓噪的现世藏着它安静前行,默默努力,怀揣着它好比藏着一个珍贵的秘密。

我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因为你一直以来赋予我的强大生命力。

晚安。

篇11: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4

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5

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篇12: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一直执着的喜欢着文字,总会不自觉的会被文字感染,总是会因她的忧伤而忧伤,总是会因她的快乐而快乐,总是会因她的纠结而纠结,总是会因她的彷徨而彷徨。和文字相处久了,就与之相知,相懂。仿佛每每我在读文字的时候,那些精灵的文字也在读我。久而久之我真的离不开她们了,有了文字我才有了滋润的生活。而现在的那些文字精灵们,也貌似离不开我们这些喜欢文字的人,有了我们的喜欢,她们也就有了血肉,也就有了生命,也就有了灿烂。

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就被文字的美而折服。文字的驾驭其实是一种艺术,每一篇文字,都是一个精灵,它用它的不尽的魅丽征服者读者的灵魂,我们在读它们,也是在读我们自己,我们在书写它们,也是在书写我们自己的人生,真的感谢祖先的智慧,把这么好的文字留给我们。使我们在文字中传承着生命,使我们在文字中书写着永恒,使我们在文字中读懂了世界,有了文字我们就永远不会再懵懂。

其实文字是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它的忠诚是对友谊的最好诠释,它不会嫌弃你的'龌龊与猥琐,不会嫌弃你的贫穷与荒芜,不会嫌弃你的无知与暴虐。只要你用生命去认真读它们写它们,它们就会一直追随着你,不离不弃伴着你的生命同行。你的一颦一笑,举手头足,它都在为你默默的记录。你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或得或失它都会不辞辛苦的一路为你做着见证。

以前没有网络,我曾经在纸媒上偶尔发发小文聊以慰己,不过那真的是很不方便,发文许多时日才能看到自己的文章,其实读起来早已失去了书写时的意境与心情。写手与写手之间也很难沟通与交流,偶尔的座谈也被忙于生计的窘迫,扰的毫无心情。现在则不同了,文字一旦遇上了网络就像插上了翅膀,顷刻间传遍九州,倏忽间游历世界,也使我们这些喜欢文字的人,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执手网络相守文字。我们在这瑰丽的文字世界里忧伤着我们的忧伤;快乐着我们的快乐,相融着离愁别绪,感染着你我各自的幸福和欢笑。

喜欢文字久了,便就会自然而然的和那些喜欢文字的人成了莫逆,我们是喜欢文字的人们,虽然远在天涯,却在每时每刻读懂着你我,那种淡淡的情感是我一世的深深的爱恋。如果可以我们就用心笔书尽快乐懵懂,写尽离殇忧愁;如果可以,我们就让文字带着你我把远在天涯的我们,用心去读懂;如果可以,我们就一路欢歌,一路幸福,一路牵挂的做哥们直到永久。

现在虽说还春寒料峭,可是我已经在你们的文字中读到了阳光般的温暖。任那些真挚的情感在文字的旋律中静静的流淌。谢谢文字,谢谢喜欢文字的你们。我们会永远一路同行,携手文字,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喜欢、一起快乐。我们相守着文字承载的故事;伴着帜热的友情;和着文字优美的旋律,同在网海遨游;直到永远永远。

篇13: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杂文随笔

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杂文随笔

很多年之前,想到很多年后的自己,那必将是挎著名牌包,化着精致的妆容,脸上挂着温婉的笑容。

而很多年后,自己还是穿着廉价的衣服,素面朝天的风风火火,脸上依旧有很多的情绪。

对以后美好的憧憬只留下无尽的想象。现实生活依然和多年以前一样,只有一地鸡毛。

生活依旧庸碌繁忙,依旧为了微薄的收入日夜兼程、劳苦奔波。

感觉只有在夜深人静的夜晚,身体疲惫至极,大脑才能停下来,静静的.思考一下。扪心自问: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

静静的想一想,好像现在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每天早出晚归,上班下班,领着一份还不错太差的工资,回家就过着锅碗瓢盆的生活,偶尔还能出去改善下生活。有车有房贷,在外人眼里,生活好像还不错。

可是,这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曾梦想执剑天涯,如今却以梦为马,风驰电掣的生活如今只在梦中出现。可是好像看看,如今的生活好像也不错,虽然奔波,但是足以温饱,虽然有贷,但不用为了租房到处搬家,虽然不能职业上有大的发展,但是毕竟稳定,还有另一个人可以依靠。父母健在,朋友两三,爱人不离不弃,孩子调皮可爱。这么想来,生活还真的不错。毕竟,人这一辈子追求什么呢?

你是否活成了自己期许的模样?

篇14:你是年少的喜欢杂文随笔

你是年少的喜欢杂文随笔

曾几何时,我也快要忘记,我们已经阔别三年之多了。梦想之初,你我用相同的方式彩排各自的人生轨道,你有你的自由,而我有我的方向;升学之前,你我用不同的方式诠释相同的梦想物语,你用你的青春年华奋斗,我用我的汗水挥霍青春。知道你消息的来源也是偶然听朋友说起的,你不知道当时的我有多激动,可是我却又装作不在意。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多内向的人。那些年少的悸动只一个人默默暗藏于心中。你知道吗,我以为上次的离别就是永久;我以为从此不会再有你的消息;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姣好面容;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忘记。毕竟,磁场不同终究不能殊途同归。 我试想过无数我们相遇的场景,或悲或喜。可是最坏的结果不过如此,两两相望,相对无言。

或许你从未想过我会出现在这里,就像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还会再次相遇 ,我以为上次的离别就是永久;我以为再也不会有你的消息;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也就都忘了;可是当他说起你的时候,而且我们又重新在同一个地区同一所学校呼吸同一片空气我不自觉又想起了很多,很多…… 她说你上次跟他打招呼了,声音清澈动听,天知道当时我有多嫉妒,可是骄傲如我,怎会让自己如此反常态。你们才认识多久,也就一年而已,在我印象中你们都没怎么说过话;而我们呢,整整五年的同学情谊,前后桌 ,一直跟在你身后,陪你喜怒哀乐度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可是终究不能陪你细数流年看繁花似锦,因为你从未把我放在心上,而我也终于把你弄丢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好像是从我们毕业开始,在某个欢快瞬间的时刻,我总那么轻易地想起你,想你那张半透明的脸和那首未唱完的歌 。时间真的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让我习惯了想你,也习惯了失去你,也怪我当初不够勇敢,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会勇敢的迈出一步向你走来,然后说一句亲爱的少年,好久不见!也不至于留下遗憾,后悔不已。

我们的再一次相遇就好像是个笑话,一直看着对方,可谁也不愿先开口,然后,转身,离去,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我们在某时某刻某景分离,尽管彼此都很不舍,不舍……今时今日今夕,再次相遇,望彼此一笑,也只希望彼此都很好很好,就够了!

篇15:面试时如何让考官喜欢上你

面试时如何让考官喜欢上你

不论你参加何种类型的面试,以下的建议可以说是百试百灵,马上为你送上成功大补丁:让考官喜欢你,

不管面试的类型设计得如何科学,让人喜欢的气质在对方决定谁能获得职位时总是起着很大的作用。欣赏我们的人或者与我们的兴趣、观点相同的人,这是人之常情。

1、展现你与面试者和公司文化的相似之处。

你们也许并不完全相同,但你应该找出你们兴趣相同的方面:比如共同喜欢的电影、工作方法、产品,等等。如果你成功地使有权决定录用员工的面试者看到了你们的共同之处,例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工作方法等,那么你便赢得了他的好感并因此获得工作机会。以下这则真实的故事正是说明了这点: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小强终于得到了与新加坡一家大公司面试的机会。他在准备面试时丝毫不敢懈怠。作为准备的一部分,小强在面试前一天傍晚去了一趟她准备前去应试的公司。

他纯粹只想看看公司办公楼里面究竟是什么样子,可就在他看的时候,一名正在扫地的大楼管理员注意到了她,并且问他是否需要帮忙。

小强说了实话:“明天我要来这里接受一个重要的面试。我想先了解一下这个地方。”那名管理员把小强请到面试者的办公室(这也许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并把摆在高高的架子上的几艘制作得非常精致的轮船模型指给他看。显然地,面试者是名收藏迷。那天晚上,小强赶紧去了趟图书馆,查看了有关旧轮船的资料。

第二天,当小强与面试者见面时,他指着其中的一只轮船模型说:“嘿!那艘帆船不就是哈得逊号吗?”这立刻引起了面试者的.好感,他也因此得到了这个工作机会,

2、聆听面试者的问题、评论或者感受

人们喜欢别人听自己说话胜于自己听别人说话。你应该通过总结、复述、回应面试者说的话,使对方喜欢你,而不是仅仅注意你要说什么。

3、赞美时不要做得太过头

当看到办公室好看的东西时,你可以趁机赞美几句以打破见面时的尴尬,但不要说个没完。多数面试者讨厌这种赤裸裸的巴结奉承。相反,你应该及时切入正题-- 工作。

4、讲话停顿时显得像是在思考的样子

这么做能使你显得是那种想好了再说的人。这种做法在面对面的面试时是可以的,因为面试者可以看得出你在思考而且是想好了才回答。例外:在电话面试和可视会议系统面试时,不要作思考的停顿,否则会出现死气沉沉的缄默。

5、适当作笔记

随身携带一本小笔记本。在面试者说话时,特别是你问完一个问题之后,或者他在特别强调某件事情时,你可以作些记录。作笔记不仅表明你在注意听,而且也表明你对面试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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