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梁实秋写人叙事散文阅读,本文共12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迁玖”提供。
篇1:梁实秋写人叙事散文阅读
梁实秋写人叙事散文阅读
本文选自《梁实秋散文选集》
梁任公先生晚年不谈政治,专心学术。大约在民国十年左右,清华学校请他作第一次的演讲,题目是《中国韵文里表现的情感》。我很幸运地有机会听到这一篇动人的演讲。那时候的青年学子,对梁任公先生怀着无限的景仰,倒不是因为他是戊戌政变的主角,也不是因为他是云南起义的策划者,实在是因为他的学术文章对于青年确有启迪领导的作用。过去也有不少显宦,以及叱咤风云的人物,莅校讲话。但是他们没有能留下深刻的印象。
任公先生的.这一篇讲演稿,后来收在《饮冰室文集》里。他的讲演是预先写好的,整整齐齐地写在宽大的宣纸制的稿纸上面,他的书法很是秀丽,用浓墨写在宣纸上,十分美观。但是读他这篇文章和听他这篇讲演,那趣味相差很多,犹之乎读剧本与看戏之迥乎不同。
我记得清清楚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高等科楼上大教堂里坐满了听众,随后走进了一位短小精悍秃头顶宽下巴的人物,穿着肥大的长袍,步履稳健,风神潇洒,左右顾盼,光芒四射,这就是梁任公先生。
他走上讲台,打开他的讲稿,眼光向下面一扫,然后是他的极简短的开场白,一共只有两句,头一句是:“启超没有什么学问——,”眼睛向上一翻,轻轻点一下头:“可是也有一点喽!”这样谦逊同时又这样自负的话是很难得听到的。他的广东官话是很够标准的,距离国语甚远,但是他的声音沉着而有力,有时又是洪亮而激亢,所以我们还是能听懂他的每一字,我们甚至想如果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我记得他开头讲一首古诗,箜篌引:
公无渡河,
公竟渡河!
渡河而死;
其奈公何!
这四句十六字,经他一朗诵,再经他一解释,活画出一出悲剧,其中有起承转合,有情节,有背景,有人物,有情感。我在听先生这篇讲演后约二十余年,偶然获得机缘在茅津渡候船渡河。但见黄沙弥漫,黄流滚滚,景象苍茫,不禁哀从中来,顿时忆起先生讲的这首古诗。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叹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篇2: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就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就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就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就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就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就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就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就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就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篇3: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就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就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就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就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就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就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九岁就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就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就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梦本是幻觉,迷离惝恍,与过去的意识或者有关,与未来的现实应是无涉,但是自古以来就把梦当兆头。晋皇甫谧《帝王世纪》说:皇帝作了两个大梦,一个是“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一个是“人执千钧之弩驱羊万群”,于是他用江湖上拆字的方法占梦,依前梦“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依后梦“得力牧于大泽,进以为将。”据说黄帝还著了《占梦经》十一卷。
假定黄帝轩辕氏是于公元前二六九八年即帝位,他用什么工具著书,其书如何得传,这且不必追问周礼春官证实当时有官专司占梦之事,“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后世没有占梦的官,可是梦为吉凶之兆,这种想法仍深入人心。如今一般人梦棺材,以为是升官发财之兆;梦粪便,以为是黄金万两之征。何况自古就有传说,梦熊为男子之祥,梦兰为妇人有身,甚至梦见自己的肚皮上生出一棵大松树,谓为将见人君,真是痴人说梦。
篇4: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 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 如果以友谊作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的建立起来。 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 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的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朋友的条件的人, 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 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 《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 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徵象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d, David与Jona 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罢。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果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个?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与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呀!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些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里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象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的洗炼。一但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必象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 汉光武帝容许严子陵毅然决然的归隐富春山,则尤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漂亮, 看看他后来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便永远交不起来。
好象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句话是对的,因为男女之间如有深厚的友谊,那么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难以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祢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是也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之交形成固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器赏,但年长的一方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到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便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淡所以才能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乎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忘的事是借出的钱。 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让人批评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则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之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到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篇5:梁实秋写的经典散文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与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篇6: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
读了《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了瘾了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了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了了,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了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了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了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了,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通常一定要请的客人包括那些一年内帮过我们的,或之前请过我们的人,这大概就是人情债吧……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了。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了,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了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了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了,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削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了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篇7:梁实秋写的散文读后感
小时候听妈妈讲孔融让梨的故事,“谦让”这个词第一次跳进我的脑中,虽然是迷迷糊糊的理解,但懂得那是一种好品质。但今天,读过梁实秋的文章《谦让》后,我才发现,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谦让”这样的美德,也被染上了金钱、名利的色彩,变得虚伪而缥缈。
正如这篇文章中叙述的故事:一群人在一起吃饭,谁也不坐首席,都推三阻四地让给别人,但圆桌边的每一个位置到桌子中央的距离都是相等的,每个人的利益完全相同首席只是一种形式,他们利用这个,表现出自己“高尚”的品质,其实这种谦让,于己无损,于人无利,只是一种符号,不存在实际的意义,自然更谈不上是一种美德。从长远来看,对中华传统美德是一种淡化,于社会、国家而言,是一种危害。作为我们中学生,不能改变什么,但可以从自身做起,不被这种名利化的谦让同化。
卡内基曾说过:“在人生道路上,能谦让三分,就能天宽地阔。”当然这种谦让必须是自身的一种发自内心的一种美好品质。周恩来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年,毛泽东同志被批,正是周恩来发展自己的大好时期,但他却一让毛泽东恢复军权,二让他东山再起,三让他全面领导。这种谦让的品质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而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看到类似谦让的事情,甚至不存在。往往现代人的谦让,只是建立在很小很小的事情上,比如说:让座、让行。而在关系到自己的名利、未来时,恐怕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谦让吧。
回顾这样的历史,面对相反的现实,不得不让人深思。巴尔扎克曾说过:“谦让是身体的良心。”而现代人的这种良心正在渐渐消失。
我想:作为我们中学生,我们要摒弃这种名利化的谦让,让真实的谦让保留于自己心中,并用自己的行动将这种美好品质发扬下去。
篇8:梁实秋写动物的散文
狗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溢的小室里,窗外还有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舔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他争食,于是声色俱厉的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他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的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攻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偾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他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然后他就像是在罗马剧场里看基督徒被猛兽扑食似的作壁上观。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的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舔,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危。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的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兴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他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他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仅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他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诃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获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他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篇9:经典写人短篇散文
朱润青
六月,似火的骄阳高高地悬挂在空中。校园内,蝉们争先恐后地鸣叫着。然而外界的喧嚣和热闹都无法感染我,我拖着一颗考试发榜后疲惫的心,漫无目的地在偌大的校园中游荡着,强烈的阳光刺的我的眼睛生疼生疼的,然而更刺眼的则是手中试卷上鲜红的分数,像一张血盆大口,吞噬了我所有的自信和骄傲。
不知不觉中,我逛到了家长接孩子的西门前,在一大堆等待接孩子的家长中,我一眼就看见了身着紫色外套的母亲,正当我迈开步子准备跑过去的时候,我想起了今天的考试,于是脚底就像生了根一样停在原地,我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蹲下来仔细地观察起妈妈。只见她一直使劲地踮着脚尖向教学楼出口的方向望去,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原本人头攒动的大门前,只剩下了妈妈和另一位家长还没有接到孩子,这时,一个小姑娘蹦蹦跳跳地从教学楼里跑了出来,牵了母亲身边家长的手,回家去了。母亲看着他们还未远去的背影,伸手想叫住他们询问些什么,却只是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然而,我躲在这里却看得到母亲的焦急,她开始更加频繁地看手表,来来回回地在大门口踱步,望着教学楼上亮着灯的窗户一看就是半天,还似乎在焦虑地思考着什么。
这时,“轰隆”一声响雷把母亲冲沉思中惊醒了,她猛地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中浓郁地能够挤出墨汁的乌云,掏出手机拨号,不一会儿,我的手机就在我的裤兜里疯狂地振动起来,我的手在接听和挂断间犹疑不定,还是选择了挂断。
就在我摁下挂断键的同时,母亲也處紧了眉头,满面担忧的样子,几次想转身走回车里,却又走了回来,我看到这一幕,突然记起了母亲是最怕下雨天打雷的。“糟糕!”我懊恼地大叫。这时,“轰隆隆”又一声惊雷砸下,母亲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而就在雨点噼噼啪啪地掉下来的同时,我再也顾不得什么考试分数和胆怯,飞奔到了母亲面前想要安慰她。母亲看见我,一丝不易察觉地喜悦悄悄地从她脸庞滑过,而她在看见我手中的试卷和心灰意冷的表情时,皱了皱眉,随即走了过来,轻轻把我揽在怀里。再次闻到她身上熟悉的馨香,我的泪水莫名其妙地流了出来,“你为什么怕雷还不车里去?”我趴在母亲肩膀上抽噎着问,“因为怕你找不到我着急,所以就站在这里等你出来啊!”母亲笑着回答,而我却哭地更凶了。
第二天早晨,母亲看见我依然胆怯的眼神,凑到我耳边说:“今天好好考试,我在家等你回来。”听了这话,一股力量缓缓注入我的心田,我昂首挺胸地走进了考场,而头顶,是雨过天晴后更加夺目的朝阳。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虽然成长的道路上,必须由我一个人去面对挫折和困难,但是母亲永远会站在某一处微笑地望着我,像一座灯塔一样,为我指引回家的方向,照亮前进的道路。
真水无香,真爱无声。不需要语言,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拥抱就足以让我重新站起来,而正是因为母亲,让我知道,无论我走多远,总会有一扇窗子亮着灯,等着我回家。母亲用她的爱在等我,用她的爱书写了一个不寻常的等字,那是人生漫漫长路上,她对我的一种守候。
篇10:经典写人短篇散文
鲁迅
东京也无非是这样。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确也象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中国留学生会馆的门房里有几本书买,有时还值得去一转;倘在上午,里面的几间洋房里倒也还可以坐坐的。但到傍晚,有一间的地板便常不免要咚咚咚地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如何呢?
我就往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去。从东京出发,不久便到一处驿站,写道:日暮里。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水户了,这是明的遗民朱舜水先生客死的地方。仙台是一个市镇,并不大;冬天冷得利害;还没有中国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希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监狱旁边一个客店里的,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息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先生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客店兼办囚人的饭食和我不相干,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别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别一家,离监狱也很远,可惜每天总要喝难以下咽的芋梗汤。
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解剖学是两个教授分任的。最初是骨学。其时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作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他接着便讲述解剖学在日本发达的历史,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便是从最初到现今关于这一门学问的着作。起初有几本是线装的;还有翻刻中国译本的,他们的翻译和研究新的医学,并不比中国早。
那坐在后面发笑的'是上学年不及格的留级学生,在校已经一年,掌故颇为熟悉的了。他们便给新生讲演每个教授的历史。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胡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有一回上火车去,致使管车的疑心他是扒手,叫车里的客人大家小心些。
他们的话大概是真的,我就亲见他有一次上讲堂没有带领结。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他使助手来叫我了。到得研究室,见他坐在人骨和许多单独的头骨中间,——他其时正在研究着头骨,后来有一篇论文在本校的杂志上发表出来。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他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他收下了,第二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一星期要送给他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了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
可惜我那时太不用功,有时也很任性。还记得有一回藤野先生将我叫到他的研究室里去,翻出我那讲义上的一个图来,是下臂的血管,指着,向我和蔼的说道:——
“你看,你将这条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了。——自然,这样一移,的确比较的好看些,然而解剖图不是美术,实物是那么样的,我们没法改换它。现在我给你改好了,以后你要全照着黑板上那样的画。”
但是我还不服气,口头答应着,心里却想道:——
“图还是我画的不错;至于实在的情形,我心里自然记得的。”
学年试验完毕之后,我便到东京玩了一夏天,秋初再回学校,成绩早已发表了,同学一百余人之中,我在中间,不过是没有落第。这回藤野先生所担任的功课,是解剖实习和局部解剖学。
解剖实习了大概一星期,他又叫我去了,很高兴地,仍用了极有抑扬的声调对我说道:——
“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篇11:写人散文
我的.父亲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山村农民,孕育了我们六个子女,由于时代的不同,为一家人的生计最终因劳累得了不同种类的疾病,最近因母亲的病让我懂的了很多,因我长年在外打工,对父母有点陌生,最近一次回家是的4月份,看到母亲哪花白的头发,父亲一步一拐的背影我不忍默默落泪,我是家里的长子,按理应该是在家尽孝,可我天生不愿呆在那个山村。
我的父亲在改革前一直是村里的干部,我记事时起父亲就是生产队长,在我6岁时亲眼目睹生产队的一次换届选举,在以前的老房子内进行的,由全队社员投票,是把三个候选人的名字放在桌上,每个名字后面放一个碗,投票人每人一个玉米粒,投入你心目中的那个人,这次我父亲又当选了生产队长,父亲后来又当选了大对长,只到改革开放后再任村主任等等,在父亲办公处理事情时,家里的重担都压在母亲身上。我的母亲是一个篾匠,在家里为生产对编织竹制农用工具,供生产队的社员们生产使用,也为了方便照顾我们几个。
我们家庭有点特殊,奶奶的前夫在旧社会被土匪打死,留有一个儿子,后我爷爷入赘生了我的父亲,在父亲20岁时我大伯去世,那时我大哥9岁二哥5岁,大妈带着小儿子改嫁。大哥二哥就由我爷爷奶奶、父亲和母亲共同抚养,我奶奶最偏袒二哥了,当时我很怨恨奶奶,不管有什么吃的都给二哥吃不给我们吃,现在我明白了奶奶的用心。爷爷在我记事时就双目失明,不过爷爷也最喜欢我,不管是谁欺负我爷爷都会为我出头,也因为这个原因在我8岁以前我是无法无天,至于小学的老师都不敢说我,最后就成了我在周边有名的坏孩子,经常在路上挖坑,看到谁去厕所大便就往粪坑里扔大石头等等。
我的改变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次改变我的是我的母亲,是在我转学之后的下半年,我一直都是一年级,8岁那年是第三个一年级,非常的厌学,天天逃学带着一帮同学在山洞里玩耍下棋,下河洗澡,邻居的孩子还因为我挨了不少我爷爷的打,呵呵不好意思啊。这样持续了一月有余,后来老师家访,问我母亲为什么不让我去上学,母亲说我每天早上都是按时出的家门和同学们一期去的,母亲没有问我学习的情况,第二天早上就在后面跟踪我们,当我发现后只有硬着头皮往学校走,到了教室门口我不敢进去,因为一个月都没有踏过校门,非常的陌生,我母亲在学校门口用一根竹干打我,我的性子相当的硬气,怎么打我就不进教室的门,最后把一根比大母指还粗的竹干打成了竹条,我始终都没有告饶,最后是老师把我抱进教室,就这样我接下来夺的了全学区考试第一,还奖给我一只抽水钢笔和奖状,还领到了红领巾,从二年纪起一直到初一我都是班长。
第二次改变是在我21岁那一年,我在外漂泊了三年后回到家,父亲母亲没有一句埋怨,我记得回家的第一晚是父亲陪我睡,和我讲了很多那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父亲很开心,而我没有说一句话,我只是默默的听,我也没有把我那三年的苦说给父亲和母亲,那时的我很懵懂,不懂父亲母亲的爱,总是不爱和他们说话,有很多的怨恨,总觉的贫穷是父母的原因,只到我再次走出家门,只到现在永远的走出家门,把他们孤零零的留在那蔽塞的小山村。
我现在也为人父,有一个美好的家庭,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只有当了父亲才理解当年父亲母亲的心酸,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痛苦,为了让孩子过上好日子,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其实父亲母亲所付出的一切并不需要回报,当我理解了父亲母亲,我深感惭愧,后悔当年没有好好的和他们交流,后悔当年无知的决定,后悔一切的后悔。
我那伟大的父亲母亲!我希望您们身体健康!天天开心!
篇12:梁实秋散文《山》赏析阅读答案
最近有幸,连读两本出色的新诗。一是夏菁的“山”,一是楚戈的“散步的山峦”。两位都是爱山的诗人。诗人哪有不爱山的?可是这两位诗人对于山有不寻常的体会、了解,与感情。使我这久居城市樊笼的人,读了为之神往。
夏菁是森林学家,游遍天下,到处造林。他为了职业关系,也非经常上山不可。我曾陪他游过阿里山,在传说闹鬼的宾馆里住了一晚,杀鸡煮酒,看树面山(当然没有遇见鬼,不过夜月皎洁,玻璃窗上不住的有剥啄声,造成近似“咆哮山庄”的气氛,实乃一只巨大的扑灯蛾在扑通着想要进屋取暖)。夏菁是极好的游伴,他不对我讲解森林学,我们只是看树看山,有说有笑,不及其他。他在后记里说:“我的工作和生活离不开山,而爬山最能表达一种追求的恒心及热诚。然而,山是寂寞的象征,诗是寂寞的,我是寂寞:有一些空虚/就想到山,或是什么不如意/山,你的名字是寂寞/我在寂寞时念你。”
普通人在寂寞时想找伴侣,寻热闹。夏菁寂寞时想山。山最和他谈得来。其中有一点泛神论的味道,把山当作是有生命的东西。山不仅是一大堆、高高一大堆的石头,要不然怎能“相对两不厌”呢?在山里他执行他的业务,显然的他更大的享受是进入“与自然同化”的境界山梁实秋散文赏析阅读答案。
山,凝重而多姿,可是它心里藏着一团火。夏菁和山太亲密了,他也沾染上青山一般的妩媚。他的诗,虽然不像喜马拉雅山,不像落矶山那样的岑崟参差,但是每一首都自有丘壑,而且蕴藉多情。格律谨严,文字洗炼,据我看像是有英国诗人郝斯曼的风味,也有人说像佛劳斯特。有一首《每到二月十四日》,我读了好多遍,韵味无穷。
每到二月十四/我就想到情人市/想到相如的私奔/范仑铁诺的献花人
每到二月十四/想到献一首歌词/那首短短的歌词/十多年还没写完/还没想好意思/更没有谱上曲子
我总觉得惭愧不安/每到二月十四/每到二月十四/我心里澎湃不停/要等我情如止水/也许会把它完成该诗原注:“情人市(Loveland)在科罗拉多北部,每逢二月十四日装饰得非常动人。”我在科罗拉多州住过一年,没听说北部有情人市,那是六十多年前的事了(一九六〇年时人口尚不及万),不过没关系,光是这个地方就够引起人的遐思。
楚戈是豪放的浪漫诗人。《散步的山峦》有诗有书有画,集三绝于一卷。楚戈的位于双溪村绝顶的“延宕斋”,我不曾造访过,想来必是一个十分幽雅穷居独游的.所在,在那里:
可以看到/山外还有/山山山山/山外之山不是只露一个山峰/而是朝夕变换/呈现各种不同的姿容/谁知望之俨然的/山也是如此多情
谢灵运《山居赋》序:“古巢居穴处者曰岩栖,栋宇居山者曰山居……山居良有异乎市尘,抱疾就闲,顺从性情。”楚戈并不闲,故宫博物院钻研二十年,写出又厚又重的一大本《中国古物》,我参观他的画展时承他送我一本,我拿不动,他抱书送我到家,我很感动。如今他搜集旧作,自称是“古物出土”,有诗有画,时常是运行书之笔,写篆书之体,其姿肆不下于郑板桥。
山峦可以散步吗?出语惊人。有人以为“有点不通”,楚戈的解释是:“我以为山会行走……我并不把山看成一堆死岩。”禅家形容人之开悟的三阶段:初看山是山、水是水,继而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终乃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是超凡入圣、超圣入凡的意思。看楚戈所写“山的变奏”,就知道他懂得禅。他不仅对山有所悟,他半生坎坷,尝尽人生滋味,所谓“烦恼即菩提”,对人生的真谛他也看破了。我读他的诗,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
夏菁和楚戈的诗,风味迥异,而有一点相同:他们都使用能令人看得懂的文字。他们偶然也用典,但是没有故弄玄虚的所谓象征。我想新诗若要有开展,应该循着这一条路走。
11.请分别概括作者读到的两位诗人对“山”的独特理解和人生感悟。(6分)
12.文章为什么以“山”为题?请从内容和结构这两个角度来分析。(4分)
13.文章结尾画线句中新诗的“这一条路”具体指什么?作者是怎样得出这个结论的?(6分)
14.梁实秋的散文既受西方文学的影响,又吸收传统散文的精华。他的散文风格追求“简单、节制、自然”,请选择其中一个风格,结合本文内容加以探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