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梁实秋散文《盆景》,本文共8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花花大爱”提供。
篇1:梁实秋散文《盆景》
梁实秋散文《盆景》
我小时候,看见我父亲书桌上添了一个盆景,我非常喜爱。是一盆文竹,栽在一个细高的方形白瓷盆里,似竹非竹,细叶嫩枝,而不失其挺然高举之致。凡物小巧则可爱。修篁成林,蔽不见天,固然幽雅宜人,而盆盎之间绿竹猗猗,则亦未尝不惹人怜。文竹属百合科,当时在北方尚不多见。
我父亲为了培护他这个盆景,费了大事。先是给它配上一个不大不小的硬木架子,安置在临窗的书桌右角,高高的傲视着居中的砚田。按时浇水,自不待言,苦的`是它需阳光照晒,晨间阳光晒进窗来,便要移盆就光,让它享受那片刻的煦暖。若是搬到院里,时间过久则又不胜骄阳的肆虐。每隔一两年要翻换肥土,以利新根。败枝枯叶亦须修剪。听人指点,用毛管戳土成穴,灌以稀释的芝麻酱汤,则新芽茁发,其势甚猛。有一年果然抽芽窜长,长至数尺而意犹未尽,乃用细绳吊系之,使缘窗匍行,如茑萝然。
此一盆景陪伴先君二三十年,依然无恙。后来移我书斋之内,仍能保持常态,在我凭几写作之时,为我增加情趣不少。嗣抗战军兴,家中乏人照料,冬日书斋无火,文竹终于僵冻而死。丧乱之中,人亦难保,遑论盆景!然我心中至今戚戚。
这一盆文竹乃购自日商。日本人好像很精于此道。所制盆栽,率皆枝条掩映,俯仰多姿。尤其是盆栽的松柏之属,能将文理盘错的千寻之树,缩收于不盈咫尺的缶盆之间,可谓巧夺天工。其实盆栽之术,源自我国,日人善于模仿,巧于推销,百年来盆栽遂亦为西方人士所嗜爱。Bonsai一语实乃中文盆栽二字之音译。
据说盆景始于汉唐,盛于两宋。明朝吴县人王鏊作《姑苏志》有云:“虎邱人善于盆中植奇花异卉,盘松古梅,置之几案,清雅可爱,谓之盆景。”是姑苏不仅擅园林之美;且以盆景之制作驰誉于一时。刘銮《五石瓠》:“今人以盆盎间树石为玩,长者屈而短之,大者削而约之,或肤寸而结果实,或咫尺而蓄虫鱼概称盆景,元人谓之些子景。”些子大概是元人语,细小之意。
我多年来漂泊四方,所见盆景亦夥,南北各地无处无之,而技艺之精则均与时俱进。见有松柏盆景,或根株暴露,作龙爪攫拿之状,名曰“露根”。或斜出倒挂于盆口之处,挺秀多姿,俨然如黄山之“蒲团”“黑虎”,名曰“悬崖”。或一株直立,或左右并生,无不于刚劲挺拔之中展露搔首弄姿之态。甚至有在浅钵之中植以枫林者,一二十株枫树集成丛林之状,居然叶红似火,一片霜林气象。种种盆景,无奇不有,纳须弥于芥子,取法乎自然。作为案头清供,诚为无上妙品。近年有人以盆景为专业,有时且公开展览,琳琅满目,洋洋大观。盆景之培养,需要经年累月,悉心经营,有时甚至经数十年之辛苦调护方能有成。或谓有历千百年之盆景古木,价值连城,是则殆不可考,非我所知。
盆景之妙虽尚自然,然其制作全赖人工。就艺术观点而言,艺术本为模仿自然。例如图画中之山水,尺幅而有千里之势。杜甫望岳,层云荡胸,飞鸟入目,也是穷目之所极而收之于笔下。盆景似亦若是,惟表现之方法不同。黄山之松,何以有那样的虬蟠之态?那并不是自然的生态。山势确荦,峭崖多隙,松生其间,又复终年的烟霞翳薄,夙雨飕?NFDA6,当然枝柯虬曲,甚至倒悬,欲直而不可得。原非自然生态之松,乃成为自然景色之一部。画家喜其奇,走笔写松遂常作龙蟠虬曲之势。制盆景者师其意,纳小松于盆中,培以最少量之肥土,使之滋长而不过盛,芟之剪之,使其根部坐大,又用铅铁丝缚绕其枝干,使之弯曲作态而无法伸展自如。
艺术与自然本是相对的名词。凡是艺术皆是人为的。西谚有云:Ars est celare artem(其艺术不露人为的痕迹),犹如吾人所谓“无斧凿痕”。我看过一些盆景,铅铁丝尚未除去,好像是五花大绑,即或已经解除,树皮上也难免皮开肉绽的疤痕。这样艺术的制作,对于植物近似戕害生机的桎梏。我常在欣赏盆景的时候,联想到在游艺场中看到的一个患侏儒症的人,穿戴齐整的出现在观众面前,博大家一笑。又联想从前妇女的缠足,缠得趾骨弯折,以成为三寸金莲,作摇曳婀娜之态!
我读龚定庵《病梅馆记》,深有所感。他以为一盆盆的梅花都是匠人折磨成的病梅,用人工方法造成的那副弯曲佝偻之状乃是病态,于是他解其束缚,脱其桎梏,任其无拘无束的自然生长,名其斋为病梅馆。龚氏此文,常在我心中出现,令我憬然有悟,知万物皆宜顺其自然。盆景,是艺术,而非自然。我于欣赏之余,真想效龚氏之所为,去其盆盎,移之于大地,解其缠缚,任其自然生长。
篇2:梁实秋散文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 “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s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喧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癣,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晌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那里去找?
篇3:梁实秋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篇4:梁实秋散文全集
梁实秋散文全集
年龄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征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鰽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像国剧一些演员化妆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学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纯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慧星):“长星,劝你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支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腊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有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愣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大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戒,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哩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俐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i。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挟、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挟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捡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麽吃相!
篇5:浅析梁实秋散文
浅析梁实秋散文
最初对于梁实秋的印象,源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二三十年代那场关于文学阶级性的争论,使得梁实秋在进步人士中名声不佳,1942年毛泽东又将他定为资产阶级文学的代表,于是梁实秋便同其“香汗文学”一道,成为众矢之的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信手拈起一本《槐园梦忆》,其流畅的文笔、诗化的语言,立刻把我深深打动了。而梁实秋追求的却是“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境界。如果撇开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去打量梁实秋的散文,无疑有着深刻的艺术生命力。难怪他会因之而饮誉文坛了。
“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居住在重庆北碚的陋室中,梁实秋却有雅性,从简陋之中觅诗意:“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在恬淡闲适之中寻找艺术的人生情趣,游心于物外,梁实秋这种超功利的审美态度和处事哲学,当无疑是颇有几分儒雅和脱俗的。
福楼拜尝三月而做成一句文章,莫泊桑尝把十年辛苦写就的手稿付之一炬,可见精练对于写文章是何等重要。散文的语言,尤其当以节约性衡量其表现力。梁实秋深解其中三味,故而他很会“割爱”,也谙知“细细体味”,他把这归功于徐锦澄老师的教诲(《我的一位国文老师》)。细读梁实秋的散文,通篇你找不到一个累赘的字眼,可以说是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了。再看他的文调:“仄声显示出欢乐的神情,长句子表示温和驰缓,短句子代表了强硬急迫的态度”(《论散文》),而他的.散文,是不讲究对偶的,但于参差之中却寓有整齐之笔;不拘于格律,但于平仄之中却谐调与声韵相配,读起来琅琅上口,节奏感很强,分明是一种不露斧斫的文调之美。
梁实秋的散文,怀人的凄清细腻、缠绵动人;思乡的深沉浓郁、感人至深;写景的错落有致、别具一格;叙事的娓娓道来、不流于俗……“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我不知道梁实秋创作散文时是否达到了“物非物、我非我”的境界,但雅有雅的姿态,雅有雅的份量,这便是梁实秋散文了。
篇6:盆景的散文
盆景的散文
阳台上有一盆嫁接的盆景,开着白花,长着桃叶。
天有些阴冷,三月以来的天总是这样。有时也抵不住午后的燥热,却不敢换下毛衣。我喜欢这样灰蒙蒙的天,一个人站在阳台前,静静伫立。
算起来,它这样摆在那里有六年了,它的盆还完好,只不过有些莓苔。六年前,我在街上的盆景店里看到它,老板说这是上好的腊梅,冬天开花香飘十里。我第一眼就想到了艺术画上的梅花形象,没有犹豫地掏了钱。
买来的时候光秃秃的,拇指粗的枝干张牙舞爪地杵着,像一株刚刚拔起来的老树根。
第二年冬天它真的开了花,是白色的小花,一点也不香。
第三年,我看到桃叶的时候才知道它是嫁接品,连梅花也不是。
我喜欢在它旁边停留一会儿,用眼睛仔细的看一下里面的土,再看它的枝干,看它的叶子和花。里面的土是黑色的,上面铺了一层湿答答的茶叶。白色的花朵很小,凑近也闻不到什么香味,叶子很绿,绿的干脆。
阴雨时节,阳台那儿总是一片潮湿,没法看它。想把盆栽端进来,却总也没有去,不是怕地滑天冷,而只是单纯的不想去。
就像置身于一片茂密的林子,不知道何时在何地,想要往前却往后,想要往东却向西。就像考试,想了一遍又一遍的答案在交卷的前一秒,匆匆改掉。
像人生路口,模凌两可,左右不定。
我曾几次想扔掉它,再去买一盆漂亮而货真价实的盆景,但我一直没有实施,这是因为我实在懒得搬起沉重的它。当这份懒惰维持了六年,就变成了一种喜爱,一种植入骨髓的喜爱。
在买它之前,我曾到林子里挖过一些花和树的幼苗,把它们放进盆里,再用林子里的土埋住它的根,最后浇水,放到阴凉又能接收到阳光的地方。做所有的程序时,我都小心翼翼,没有出现一丝差错。
五天之后,所有幼苗都死了,它们的枝干都变白变脆,一折就断。只剩下一株葡萄,它的.枝干里还有丝丝绿色。
十天之后,它长出了一个小叶苞,绿油油的,像米粒一样,苞头还染着一丝鹅黄色,挂在细细的枝干上。
我将它从盆里挖出,种在后院里。我像等待生命降临一样等待着,每天我都会看它的绿叶,给它浇水。
六年后,它的藤蔓牵到了三层楼顶。整个后院都郁郁青青的一片,夏秋都会结满葡萄,它的叶子手掌般大,枝干粗的一只手才能握住。
我记得,我在林子里挖的没有这株葡萄。当初埋它的时候,它没有根,它只是随手在一棵普葡萄树下折下来的一个筷子般长细的枝桠。
夜里,狗会在盆景下的窝里睡觉。
有月光的时候,我喜欢在狗那儿停留,我喜欢摸它。那淡淡的月光洒在它身上,如同笼罩了一层薄纱,它的毛发软软的,像是毛茸茸的枕头。它喜欢安静地睡在它的小窝里,没有人打扰,无忧无虑。
大门正对着马路,路上车来车往,尘土飞扬。每户人家门前都种了两棵香樟,一左一右,树叶茂密,枝干粗壮,像两个强壮的守卫。
我家门前只有一片绿色的竹子,那片竹子都生长在一大片垃圾堆里。当初也只有一根竹子,跟那株葡萄一模一样。
那些来自于林子里的幼苗似乎是水土不服,如果我能给它们换一个更大的环境,也许它们能活下来。
去那个林子挖树苗要在现在这个季节,要经过一条小河。
河水很浑,能看的到底下的沙子和垃圾,看不到任何一条鱼或者一棵水藻。冬春交替,河就干了,露出了丑陋的酮体,捞鱼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开始沿着河流跑。
我是个俗人,喜欢依据别人的眼光来判断事物。梅的桀骜与气质,隆冬时节,万物凋零,百花齐谢,唯有它经得住寒冷的考验,受的住雨雪的折磨。独自傲人绽放,香传百里,那种气概是其他植物无法比拟的。
如今,我才发现真正的崇拜只是一种简简单单的喜爱的累积。
我进去过林子,那里面到处都是高大的松树,杂草和野花遍地都是。树顶都有一个个用枯枝搭起来的鸟巢,那些白头翁喜欢拍打着巨大的翅膀,在林子里穿梭。林子里充斥着白头翁身上的浓烈腥味和天然的花草树叶味。阳光根本透不进来,浓阴避日,虽然清爽,却也有一种失落,似乎走在了人生路口,前后左右都是方向。
以前,我抓过一只白头翁。那是在傍晚的时候,我一个人离开家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林子里。那只白头翁从树上掉了下来,两条细长的腿怎么也跑不远,我很轻易地就抓住了它。
那一年夏天,许多伙伴相约来到那条河边,河水很清很凉,他们一边在水里嘻戏一边在岸上野炊,他们都像水里生的泥鳅,轻盈、圆滑,在水里钻来钻去,一个憋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土坑上的盆里的食物,那香味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似乎在这里也能闻到。
去那个花店的时候,我的心无缘无故地很不好,就像那天的天空,灰灰的一片,看不到任何一丝色彩。
除了这盆盆景,还有很多其他的花草,无一例外的都很有“艺术”,修剪的美观大方,叶子青青,看起来像一道道跃然纸上的美丽风景。
花草店和花鸟店连着,临走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些在笼子里的鸟,每一只都是那么漂亮,那么活泼可爱,还有在笼子里上窜下跳的特别漂亮的小动物。
每次经过花鸟店的时候,我都有种天真的难过,我总觉得那些可爱的小动物应该在地上跑在天上飞。
小河流淌经过乡村小学,小学后也有一片林子,那林子是长方形的,蜿蜒尾随着小河。那儿有一座桥,桥下有一片绿油油的草,每到春天那片草就格外的惹眼,像是城市里人工培育的草坪,整齐而美观。
城市里的草都是被锁起来的,像街道两旁珠宝店玻璃橱窗里的美丽饰物。
我喜欢在阴雨天或者傍晚,光线幽暗的时候伫立在那盆盆景前。它的叶子发绿,却有些模糊,里面的土壤也黑黑的,有风干的茶叶,还有一些刚刚冒头的针般细的绿草。它的枝干的最低端生出了一个叶苞,抽出了一点绿。
也许是每个人内心的颜色并不是五彩缤纷,而是一片蒙蒙的灰色,看不清前方,迷失在生命最初的路口。等到跨过这个路口迎接朝阳和甘露时觉得所有的灰色都烟消云散,殊不知下一个人生路口仍然一片雾蒙蒙。
这片灰色早已潜藏在心底,就像三月连续的阴天,如果没有阴天我也会选择傍晚,看着外界的雾蒙蒙的一片,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内心。在这片灰色空间里我喜欢寻找一点点不一样的色彩,即使是一点点绿。
将白头翁带回家,我用小鱼虾招待它,它并不吃。我只好把它关起来,自己偷偷躲到门后,它看到我走了这才吃了。我很开心,用绳子系着它细细的脚一整个晚上都在抚摸它、观察它,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也有一双翅膀,我就能高高的飞起来,俯视这个世界。
一整个夜晚,我都在观察它,它扑棱着翅膀却飞不起来。我看到它的失落,它的无助,它蹲在地上,眼睛慢慢的闭上。
走过的风景,走过的路口,所有的颜色都褪色成一副淡淡的水墨画。那片绿油油的地早已不再,那片桥下的绿草也随着河水的干涸而消失,我站在河前,只看到它丑陋的酮体,听不到那些笑声,只看到它被时光遗弃的孤独。那片林子还在,只是我很长时间没有去过。
那只白头翁我欠它一份自由。
也许我明白了曾经的种种失落的原因。
我有些困了,索性趴在盆景前,看着茫茫的黄昏,视线里,盆景的影子慢慢变大,变成了整个世界。
篇7:病盆景散文
病盆景散文
自然是人类心智的比喻。
——爱默生:《自然沉思录》
一
我知道你害怕直面盆景,尽管你本有深深的盆景情结。你在盆景问题上,至今还病着,陷入欲罢不能的悖谬,然而今天,你仍得走近盆景。
眼前,这名曰“滴水不露”的黄杨树桩盆景正在接近你:那些云片,圆似盖,一朵朵呈俯视态,叶绿绿而疏密有致,枝丫丫却扭曲蛇盘。另一柏树桩“步步青云”,长长桩干自盆沿悬垂弯曲而下,似庐山几近干涸的瘦瀑布,枝叶溜溜成团,越往下叶团儿越小。
如此的盆景有野趣可言吗?你很矛盾。这些盆景果真是苍劲雄浑、洒脱飘逸、潇洒扶疏、野趣豪放、野味天然和咫尺千里吗?果真是“无声的诗,立体的画”吗?
如此的盆景难道不已几成美学的难题和病社会的缩影了吗?
晚清文学家龚自珍在《病梅馆记》里说:“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你认为盆景即便美,也是崎形美,是病盆景,犹同黛玉的病态美。所有自然物本来都是平等的,都有存在的理由,都不愿意崎形,都希望具天然美,何况“自然中的丑本是不可能的”(哈格若夫)。
病盆景无疑成了被强制生长之物。所谓“巧夺天工”的形状,什么直干式、蟠曲式、横枝式、悬崖式、垂枝式、丛林式和连根式,即便再好听的名字,都有违天然,这与人病是颇相似的;人病由肌体内部不平衡所致。而人染病之因不外两种:一类是外部的东西直接侵入了肌体,如风寒暑湿燥火等直接作用于肌体,而造成肌体失衡;另一类则是肌体摄入的能量不均衡,比如偏食导致肌体失衡。
被强制生长的盆景,竟可怜得连养病的条件和权利都几乎被剥除——疏离了土地山林,周遭尽是人为的病环境,即便还算环境的话。
这些微型筒盆,或圆或方,口径都仅几厘米,比烟灰缸鸟食罐大不了多少,狭窄逼仄,谁也伸展不开腿脚,残存的生命在如此的屈辱中更何以求生?置斗室之中又怎能沐浴自由的雨,自由的风,甚至连小虫鸣唱都无法听到,何能与自然和谐相处呢?
这是被彻底异化了的环境了。
人类社会一病,
孕育出的就多是病态的东西……
然而,如此的病盆景却还是伟大的人类制造的“风光”作品呢。
如此的病盆景——亦真亦伪亦病亦幻的存在,却仍表现出顶天立地的轩昂气概,百折不挠的顽强毅力,超脱潇洒的清高气节,老而弥坚的坚强意志,但是,仍能给人以自然态的美的联想吗?还能形神兼备、神韵天成吗?
令你无法说清的,是如此的盆景在民间看来却是整体协调、和谐统一的。——不是树的高矮肥瘦与盆钵深浅长短的协调,就是疏疏密密、俯俯仰仰、起起伏伏、高高低低的协调,抑或便是变化中求趣味、聚散中相统一的协调……任意截取一枝,都自成“艺术”风景!
二
作为人而今天你却如孙大圣般一变,也变成了盆景。你已丧失了正常的生活条件,生命贮满了劫难,甚至担忧自己体内的营养供给系统会在某一天清晨被人彻底切断……
是杞人忧天吗?《植物学》说:在植物体内存在着两条方向相反功能不同的运输线。树干中自下而上的运输线,将根部吸收的水分和无机物质输送往叶片,而皮层内部由上往下的运输线,则将叶片制造出来的养分运至树根。
你听过“树怕剥皮”的说法吗?制作盆景时,倘若树皮被全部剥去,那么根部必被“饿死”无疑,根既死,水分就无法被输送至枝叶,枝叶也必然枯死。连贾先生在小说《秦腔》里就写过:一旦知道谁“背过了白雪又说她的不是,我就会用刀子割掉他家柿树上的一圈儿皮,让树慢慢枯死。”
好在人出于功利,知道得让你半死不活,不,是半死仍活——以刀砍削去你的躯干的大半。你即使还算在活,亦是活在病残、痛苦和病态之境,尽管这并非生活,只算苟活!
你有无希冀天上的云、流动的风、飞翔的鸟能体会你的“痛苦”呢?你每天承受着无法解脱的痛苦,你欲抗争却无法抗争……你是罹病之人!你成了无法逃离、解脱痛苦的病人,成了被囚入但丁《神曲》炼狱的人!
你只有也只能永久地苟活在痛苦里。
“今人以盆盎间树石为玩,长者屈而短之,大者削而约之,或肤寸而结果实,或咫尺而蓄虫鱼,概称盆景”(刘銮:《五石瓢》)。即便如此的“水旱盆景”,单从这些汉字,我们就听到了高高低低的木石的哭号。
病盆景承受着人类的苦难,
社会的苦难长成了病盆景。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迷茫的希望……”(鲁迅:《纪念刘和珍君》)然而,在这人的世界,成了盆景的你,苟活的你,却何曾能看见什么希望呢?
三
在她的身上,更曲折地体现了人的病态审美观。
自然的根源在人类的心智中。
——爱默生
她之所以出现如此的形态,是因为作为文化动物的人之病,业已投射入植物——盆景,成了人类扭曲心灵的雕像。
你大抵还该记得北京天坛公园里的那些辽代古柏吧。古柏的形成层已衰老死亡,树皮尽脱,那些没有施予任何人工斧斤而天然形成的舍利干和神枝,真是古柏形态的妙物天成啊!然而,伟大的人为役使柏树盆景早日成为苍劲古朴,竟一反天然,为所欲为,施以绑扎,施以刀斧。
制作她是广为施予仿生学的。为驱使柏树枝条转形,就将金属丝与杆、枝条的夹角硬扭呈45度——牵牛花、鸟萝、金银花在篱笆上攀援向上时,就是以45度角缠绕上升的。
也讲求“随人意赋形”。比如,对雀梅身上的某个部位有了想法,即以利刃凿一条深达木质三分之一的槽,想扭曲多少就多少,尔后裹以麻皮扎以钢丝,至少捆绑逾三年方拆除。在漫长的三年日月里,间施以矮长素,遏阻其伸长。
更对她动辄施予以大写意手术。大刀阔斧,大起大落,删繁就简,例行嫁接、蟠扎、修剪、提根,以呈虬曲苍劲之貌。如此术后的桩材,经由泥盆一两年“培养”后,方植入古雅逼仄的小盆。
此等制造盆景的种种伎俩,不是既倚托了扭曲的物象,又展露着人类的病态情愫吗?
明代屠隆在《考余事》中述制作松树盆景,就表白是以“马远之欹斜诘曲,郭熙之露顶矍拿,刘松年之偃亚层叠,盛之昭之拖拽轩翥”四大画家的松树画作为典范。
人的心术异化入了盆景……
即便情郁病梅的龚自珍,对活生生的梅同样是“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嫩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遏制其正常生长的。
“师法造化,中得心源”本是中国艺术的主张,但在制作盆景时,人却一贯在“伤残造化”……中国传统艺术的许多观点,真是尽致淋漓而且发扬光大入制作她的过程了……
时至今日,聪明的人类业已形成的自成体系的病态审美观念和刃不见血的操作规程,都付诸于制作盆景的伟大事业了。
凡审美的都在尊重自然吗?
都求“天人合一”吗?
……打着审美的'旗号,白天,
人却制造夜的艺术……
四
人与植物,乃至与盆景本应如亲兄弟般相互尊重,抑或是“佛面互见”。这是惟一正常的关系。
美在关系。
——狄德罗
只是这大千世界里的关系,因为有了人的存在,而未必都美。
岂不是吗?人一狂妄就“一览众山小”了,就变得心中无自然,目空一切起来,老子天下第一起来……略施斧斤,就将看上的树木,禁锢在逼仄的花盆里,像裹女人的三寸金莲一样,剥夺其自由生长的权力,承受摧残……其实,对于人,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美,与爱、良心和尊重,本应水乳交融。
人与盆景的如此关系,不已构成悖谬了吗?
人爱美,并没有什么过错。以美为目的的行为本来也不应该产生什么丑。
然而,事实却非如此。真是应验“美是难得”这句古希腊谚语了吧。
何况若无人制造盆景,或让植物自然生长,就不会有盆景之美,不会产生由一棵树或一片石表现的无限的精神世界;人追寻美,爱美却制造病美,甚至弄出这“丑”,“好心办坏事”而伤害树,换言之,欲美而这美,竟是病美,竟是大错,竟原来是丑啊!
据传龚自珍面对买回的三百盆病梅盆景,痛苦着甚至还可能是哭泣了三天后,便誓言“疗之,纵之,顺之”,尔后遂一解开捆缚病梅的棕绳,砸碎了全部花盆,而移栽全都病梅于南山了……
然而,如此的作派正常吗?尽管如此“改正”是符合现代生态观的。
五
从树上爬下来直立行走后,这“人”,就在天天骄傲于“智慧”的同时,也日日迷误于“智慧”了。“聪明反被聪明误”。人掌控的技术愈多,就愈迷幻入技术主义的阴云,愈陷落在自已制造的病灶;表面看人是披着五彩朝暾昂首阔步地进步,而在本质上,却在一步步滑入落日的余光。
——病盆景的“生长”过程,与人的异化或“人的病化”,原来竟是同步的啊!
病盆景作为极端复杂的文化现象,突然教我想起物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惯性。
惯性是一种自然属性,是谁也无法抗拒的自然属性,要命的是这种自然属性还会衍化成人的“思想惯性”。
对“病的艺术”——盆景的追求,不已表现出惊人的思想惯性吗?
——左右惯性的其实还是、也只能是文化或者文化心理。
谁能算出文化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呢?
我还想起摩罗在《文化对人类本能的制约》一文中,所述不同民族的男人对妻子私奔的不同反应。
爱斯基摩人多半会将诱惑妻子的男人杀死,以此捍卫丈夫的尊严。这种仇杀如果一时无法得手,迟至十年之后还会拉满弓弦。切依因纳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则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意思是我怎么会那么在乎一个女人的去留呢?他们不会有激烈的反应,只是要求诱惑者提供一些财富作为赔偿就够了……他们是一个节欲的民族,并不在女人身上表现男性的尊严,所以不会为女人爆发深刻的仇恨和愤怒。
这个例证,我以为已足以说明病文化对人的左右了。
啊,盆景——被人异化的“艺术”,被强大的“人权”左右的“艺术”,被病文化扭曲的“艺术”……
今天,自然的衰败与人的异化正在同步加快。
盆景依然被一天天制造。
或许,人与盆景的问题,乃至人与自然的关系,惟有在人类消亡之后,才可能趋于和谐吧。
阿门,这地球村,难道不早就是一个硕大的病盆景了吗?
——你救得了盆景吗?
篇8:梁实秋散文《送行》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只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的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的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烘烘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噘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的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Bcc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帖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查查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的就跳上了车。这时候车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份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罢!”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我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
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
计开
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厅,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厅,小宝剑两把……”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 梁实秋的散文《鸟》2023-05-01
- 梁实秋散文《排队》2025-01-12
- 梁实秋散文《鸟》2025-03-27
- 女人梁实秋散文2025-03-08
- 梁实秋的散文《垃圾》2022-12-11
- 梁实秋散文《烧饼油条》2025-08-31
- 浅谈林语堂与梁实秋的散文比较2025-02-21
- 梁实秋散文《时间即生命》2022-12-11
- 梁实秋写人叙事散文阅读2023-06-06
- 梁实秋的名言202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