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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会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调研材料
工会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调研材料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这个决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这个《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决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人的心理是否和谐,家庭是否和谐,企业是否和谐,社会是否和谐。因此,没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将难以实现。当前,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在于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所需,职工所望,工会职责所在。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最大利润的主要生产力。只有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充分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然而,对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生老病死等理顺情绪的事情很难顾及。因此,很需要工会来协调理顺。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不健全,造成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保、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一些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些矛盾和问题,从总体上讲是劳动者与建设者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但如不及时化解,将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职工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工会组织必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实践与探索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工会在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理顺情绪、温暖人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在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建立“党建带工建”长效机制,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配合、全社会齐抓的工会组建新格局。去年以来,全市新组建工会930家,新发展会员59525人。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巩固提高。在全省率先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力。我市连续两年被省总工会评为工会组建工作特等奖,今年又被评为工会组建工作优秀单位。有效地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夯实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项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深受党政的好评和职工的欢迎。拓展了帮扶工作平台。全市成立帮扶中心(站、点)1262个;志愿者服务队163个,1247人;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基金383个,筹集帮扶本金7471多万元,形成了市、县(市、区)、基层三级联动帮扶网络。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去年以来,各级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就业、医疗、法律、子女上学、工伤探视等方面的帮扶达30200人次,帮扶款项1853万元。开展“一帮一”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的单位506个,联系困难职工家庭4324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总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把农民工纳入“送温暖”对象,举办了“情暖外来工”迎春座谈会、工会干部与农民工手拉手千人大型联欢晚会、为农民工送去清凉饮料等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民工活动。今年春节期间,全市慰问农民工6390户,发放慰问金152万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民工的心坎上。积极联合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法律援助服务。去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求助案件670宗,提供法律援助332宗,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80多万元,有效纠正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预防各种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维权长效机制。加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去年以来,全市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科教文卫事业单位2835家,建制率100%;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579家,建制率65%,推行厂务公开制度636家,建制率71%。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加大集体合同的管理力度。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608家,职工10.7万人;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150份,覆盖企业583家,职工4.4万人;专项集体合同386份,覆盖企业151家。加大源头参与力度。通过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讨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贯彻执行集体合同规定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较好地从源头上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诉求。加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全市有159家企业、3373个班组开展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参加职工57555人,推动企业创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积极与安监、卫生等部门合作,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积极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扎实推进。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并以市委办、市府办的名义转发(茂办发〔〕19号),召开了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一批典型经验,推动了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目前,我市已建立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172个,调解小组1341个,有兼职调解员1630人;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633宗,成功调解1565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3%。化解了矛盾,凝聚了人心,维护了稳定。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职工自我维权意识。全市举行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报告会、专题座谈会、辅导课120多场;送法上门电影、曲艺晚会140场;举办各种咨询活动132场(次);张贴横额、标语12350条;举办墙报、专栏2630期;印发宣传资料10多万份。同时还组织了2.5万名女职工参加了全国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使职工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法律知识,自我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并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
三、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责任重大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趋势将更加明显,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劳动关系将日趋复杂化,劳动关系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更加突出。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事故不赔付、工作环境恶劣、随意解雇工人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相当普遍。在国企改革中,因配套政策不到位,职工利益受侵害而发生的纠纷也很突出。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事件逐年攀升。据有关方面统计,以来,广东省劳动保障违法和争议案件,分别以年均20.9%和22.8%的速度递增,案件量已经占了全国1/4;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宗数和参与人数,分别以年均10.6%和22%的幅度增长。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监管力量弱,工会组建率低,职工诉求渠道不畅等等。此外,还与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劳资关系认识上出现偏差不无关系。存在着重“资”轻“劳”的思想,即重企业的合理利润,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重招商引资,轻劳动管理,重企业生产经营,轻劳动者实际困难的帮扶。因此,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和谐建设中责无旁贷,任重道远。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今年8月28日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畅通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渠道,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作用,切实代表和反映职工的诉求,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维权机制。大力推行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在建立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车间,大事不出工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行政有关部门,搞好劳动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国企改革要执行“三条准则”:凡改制、改革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不能实施;凡职工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接续等措施不落实的,不能实施;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不得进入破产程序。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加快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遏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同时,积极收集反映职工对企业违犯劳动法规的意见,参与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理。四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做到“哪里有职工,那里就必须建工会”,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五是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把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摆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原则,确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合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当前特别是要推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改制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大多数企业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篇2:构建和谐社会 工会大有作为
构建和谐社会 工会大有作为
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本人认真学习了《党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等一系列指定学习篇目,深切地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体会最深的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正式将构建和谐社会列为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成为中央加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四位一体的执政理念和方针。
当前,我国正进入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关键发展期;二是矛盾凸现期。如果执政党头脑清楚,政策妥当,我国可进入发展的黄金期;而如果判断失当,政策失误,不但经济会停滞不前,而且会激发社会矛盾,产生社会**,危及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中央总揽全局,深思熟虑,认真汲取拉美、印度、西班牙的执政教训,适时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这是基于对中国国情清醒认识的决策,也是对中国社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等现实问题的正确判断,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对构建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把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四种本领:即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必须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必须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四条原则性的界定:一是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二是妥善协调各方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三是加强社会的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着力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构建一个活力迸发的和谐社会。②着力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构建一个公平的和谐社会。③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一个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④着力加强依法治国,构建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新的历史任务,也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大有作为。
一、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提高工会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要加强学习,争做知识型干部,争创学习型的.机关,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克服本领恐慌,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作为工会干部,尤其工会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充满理想,树立信心;政治上要牢记宗旨,洞察敏锐;组织上要严守纪律,团结协作;工作上要务实创新,勤政为民;业务上要精通专业,争创一流;纪律上要言行一致,遵纪守法;形象上要公道正派,公正公平;作风上要清政廉洁,干净干事。要有想干事之德,多干事之勤,善干事之能,干成事之果。只有这样,才能肩负重担,勇往直前,才能会干事,干成事,才能真正树立新时期工会干部的新形象,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按照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会组建的力度,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加入组织,接受教育,提高素质,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坚实的基础。根据我市的实际,要把非公企业作为组建工作的突破口,落实党建带工建的工作目标;注重在特色行业、特色街、商贸行业等组建工会,充分吸纳外来务工者加入工会;要尽快地落实乡镇工会的编制,充实和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尽可能多地把各类群众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
三、以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为目标,努力提高工会维权的能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各级工会基本职能之一。我们要加强源头维权机制的建设,深化和完善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要加强三方劳动机制的运作,尽可能把一些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完善和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权。
四、关心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当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大多来自弱势群体的呼声。只有促进社会的和谐,才能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充分发挥春风行动这张工会工作的品牌作用,切实开展送温暖工程,使困难群体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注,展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帮助关爱,鼓起他们生活的勇气和克服暂时困难的信心。要认真落实市领导和市管干部帮扶结对的制度,开展好千名党员一帮一手拉手活动,开展大病救助和帮困助学活动,使弱势群体真心体会到社会的温暖。
五、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工会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了解社会各阶层的要求和呼声。把职工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职工的要求作为第一知情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为市委当好参谋。积极参与市政府涉及职工利益有关政策的调研和制定,真正使职工的需求成为政府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而努力。
篇3:构建和谐社会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调研报告
一、目前我市社会结构的主要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的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传统社会阶层不断演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
1、传统农民阶层发生分化。长期以来,传统的农民阶层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但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来,由于社会流动的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一部分农民“洗脚进城”,一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传统的农民阶层逐渐分化,农民的数量逐年减少。应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市农民阶层的转移分化是与社会进步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市出现过两次大型的农民转移潮:其一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十万农民进流通”后,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的鼓励引导措施,先后有10多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活跃在市内外的城乡街头;其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初步统计,从到,全市农业人口从116.34万人减少到104.15万人,减少12.19万人,年均递减2.2,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从73.53下降到70.42;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也从19的33.01万人减少到20的30.06万人,年均递减2.8。尽管农业劳动力转移很快,其速度也是过去不曾有过的,但我们认为这只是农民阶层结构分化转移的开始,并没有最后完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需要。
2、民营业主阶层正在兴起。民营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兴阶层,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这一阶层不仅发展速度很快,而且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市民营业主阶层的兴起,主要是得益于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把民营经济作为市场主体来塑造,使民营经济成为机制最活、发展最快、贡献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中央“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方针,我们确定了“1 x”的改革模式,大面积、大规模、大力度地推进企业改革。除办好迈亚1家国有控股公司外,其它600多家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整体转制,全部转为民有民营。同时,围绕改革带来的体制优势,我们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突破口,着力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近4年协议引资10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超过改制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总和,台湾旺旺集团、南方路机集团、中百包装富思特集团、英国联合利华公司等一大批大企业、大项目纷纷落户仙桃。我市这种大改革、大开放,有效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投资主体、税收主体和就业主体,完成投资、上缴税收、提供就业岗位均达到90以上,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初步统计,全市民营企业现在已发展到2400多家,个体工商户达4.5万户。
3、打工阶层逐渐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促进民营业主阶层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打工阶层的逐步发展壮大。在“1+x”的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全市共有6万多名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转变身份,其中绝大部分职工以打工者身份进入新企业,成为打工阶层的主体。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市内外打工的农民工激剧增加。初步统计,我市外出打工人员已达25.83万人,比1999年的7.89万人增加了3倍多。在民营工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也从1999年的2.76万人增加到了6.74万人;个体从业人员已达到6.83万人。我市彭场镇是全国著名的无纺布加工基地,近两年新增企业50多家,全镇民营企业达到140多家,吸纳2万多人就业,从过去的“就业难”变为了现在的“招工难”。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加速了社会结构与阶层的分化,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相继出现,在政治、经济、分配、就业、劳动保障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影响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收入水平过低。当前,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打工收入,总的来说是有增长但增长缓慢,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现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举措,包括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但毕竟杯水车薪,农业产业的弱势性制约了农业增收的空间,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打工收入。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我市农民打工收入快速增长,1999年为1.94亿元,年达到5.59亿元,5年增加3倍。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15元,比1999年的2946元增加了669元,增长了22.7%;但同期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655元增加到6895元,增加了2240元,增长了48.1%。因此,城镇居民收入不仅比农民收入绝对数要高出1倍左右,而且增幅也要高出1倍,加上城镇居民在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的较好保障,使得农民在收入分配上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收入过低,潜藏着引发社会矛盾的可能性。
2、城市贫民处境艰难。城市贫民主要是指部分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和少数城市失地农民以及其他特困群体。这个群体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生活难。很多城市贫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有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靠低保金过日子的不在)少数,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而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在40~50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很大。有些农民工在城市缺乏社会保障,缺乏生存的本领,生活也非常艰难。二是就业难。相比其他群体而言,这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能力较弱,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存在就业无门问题。绝大多数就业在收入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三是就医难。大部分城市贫民有病无钱医,特别是重症病人根本就看不起病。四是教育难。主要是子女上学问题,有限的生活费用很难支付起高额的教育费用。
3、改革发展欠帐太多。这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很快,特别是在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方面力度很大,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阵痛”,在某些方面作出了较大牺牲,遗留问题较多。一是土地征占问题。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的土地不断增多,由于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以及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资金难到位等原因,在土地征占过程中群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二是下岗职工安置问题。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绝大部分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顺利实现再就业。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还是有少数职工补偿标准偏低、养老保险没有交齐、再就业没有落实、低保金没有到位,引发群众的抵触与不满。三是环境污染问题。我市的产业定位主要是轻纺型,绝大多数企业污染较小。但在少数地方、少数项目仍然摆放了一些污染较重的企业,直接影响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此外,在城市管理、农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等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迫切解决而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城市建设与拆迁补偿的矛盾等。
篇4:构建和谐社会调研报告
一、目前我市社会结构的主要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的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传统社会阶层不断演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
1、传统农民阶层发生分化。长期以来,传统的农民阶层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但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由于社会流动的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一部分农民“洗脚进城”,一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传统的农民阶层逐渐分化,农民的数量逐年减少。应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市农民阶层的转移分化是与社会进步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市出现过两次大型的农民转移潮:其一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十万农民进流通”后,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的鼓励引导措施,先后有10多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活跃在市内外的城乡街头;其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初步统计,从1999年到2004年,全市农业人口从116.34万人减少到104.15万人,减少12.19万人,年均递减2.2,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从73.53下降到70.42;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也从1999年的33.01万人减少到2004年的30.06万人,年均递减2.8。尽管农业劳动力转移很快,其速度也是过去不曾有过的,但我们认为这只是农民阶层结构分化转移的开始,并没有最后完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需要。
2、民营业主阶层正在兴起。民营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兴阶层,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这一阶层不仅发展速度很快,而且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市民营业主阶层的兴起,主要是得益于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把民营经济作为市场主体来塑造,使民营经济成为机制最活、发展最快、贡献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中央“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方针,我们确定了“1 x”的改革模式,大面积、大规模、大力度地推进企业改革。除办好迈亚1家国有控股公司外,其它600多家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整体转制,全部转为民有民营。同时,围绕改革带来的体制优势,我们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突破口,着力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近4年协议引资10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超过改制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总和,台湾旺旺集团、南方路机集团、中百包装富思特集团、英国联合利华公司等一大批大企业、大项目纷纷落户仙桃。我市这种大改革、大开放,有效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投资主体、税收主体和就业主体,完成投资、上缴税收、提供就业岗位均达到90以上,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初步统计,全市民营企业现在已发展到2400多家,个体工商户达4.5万户。
3、打工阶层逐渐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促进民营业主阶层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打工阶层的逐步发展壮大。在“1+x”的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全市共有6万多名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转变身份,其中绝大部分职工以打工者身份进入新企业,成为打工阶层的主体。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市内外打工的农民工激剧增加。初步统计,我市外出打工人员已达25.83万人,比1999年的7.89万人增加了3倍多。在民营工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也从1999年的2.76万人增加到了6.74万人;个体从业人员已达到6.83万人。我市彭场镇是全国著名的无纺布加工基地,近两年新增企业50多家,全镇民营企业达到140多家,吸纳2万多人就业,从过去的“就业难”变为了现在的“招工难”。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加速了社会结构与阶层的分化,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相继出现,在政治、经济、分配、就业、劳动保障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影响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收入水平过低。当前,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打工收入,总的来说是有增长但增长缓慢,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现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举措,包括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但毕竟杯水车薪,农业产业的弱势性制约了农业增收的空间,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打工收入。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我市农民打工收入快速增长,1999年为1.94亿元,2004年达到5.59亿元,5年增加3倍。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15元,比1999年的2946元增加了669元,增长了22.7%;但同期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655元增加到6895元,增加了2240元,增长了48.1%。因此,城镇居民收入不仅比农民收入绝对数要高出1倍左右,而且增幅也要高出1倍,加上城镇居民在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的较好保障,使得农民在收入分配上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收入过低,潜藏着引发社会矛盾的可能性。
2、城市贫民处境艰难。城市贫民主要是指部分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和少数城市失地农民以及其他特困群体。这个群体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生活难。很多城市贫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有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靠低保金过日子的不在)少数,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而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在40~50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很大。有些农民工在城市缺乏社会保障,缺乏生存的本领,生活也非常艰难。二是就业难。相比其他群体而言,这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能力较弱,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存在就业无门问题。绝大多数就业在收入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三是就医难。大部分城市贫民有病无钱医,特别是重症病人根本就看不起病。四是教育难。主要是子女上学问题,有限的生活费用很难支付起高额的教育费用。
3、改革发展欠帐太多。这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很快,特别是在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方面力度很大,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阵痛”,在某些方面作出了较大牺牲,遗留问题较多。一是土地征占问题。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的土地不断增多,由于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以及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资金难到位等原因,在土地征占过程中群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二是下岗职工安置问题。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绝大部分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顺利实现再就业。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还是有少数职工补偿标准偏低、养老保险没有交齐、再就业没有落实、低保金没有到位,引发群众的抵触与不满。三是环境污染问题。我市的产业定位主要是轻纺型,绝大多数企业污染较小。但在少数地方、少数项目仍然摆放了一些污染较重的企业,直接影响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此外,在城市管理、农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等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迫切解决而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城市建设与拆迁补偿的矛盾等。
4、政策落实难以到位。政策落实的弹性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是一个政策,但在落实过程中、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往往会千差万别。国家先后出台许多利民惠农的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差价直补,但这些政策在少数地方并没得到完全落实,有些资金甚至被克扣、占用。造成政策落实难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执法执纪的不公正性,包括司法腐`、执法执纪标准弹性过大以及“三乱”现象严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三个方面:
1、思想观念的大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发生着显著而深刻的变化。过去那种僵化的、束缚的思想观念被解放,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民主观念、人本主义思想正在生成和发展,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私有财产和个人利益的理念逐渐形成。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完全合理、天经地义的,认为是和谐的事情,现在也逐步开始质疑,逐步改变过去那种“不能问、不敢问、也不想问”的局面。这种思想观念的变化直接导致社会行为方式的转变,从而带来一些社会矛盾。
2、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改革开放实质上是一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在这次大调整中,在许多具体和直接利益上往往又表现出矛盾和冲突,尤其是以农民和企业下岗职工两大群体受到的利益损害最大。这种利益格局调整的不公平性,决定了社会不和谐的必然性。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追求的目标,是治国安邦的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指望有什么灵丹妙药,指望仅靠出台一个文件,就会使和谐社会一蹴而就。同时,和谐社会是相对和谐、总体和谐,往往一时的和谐被打破,又会逐步形成新的和谐,在社会的动态发展中逐步实现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要坚决反对“人造和谐”和“花钱买和谐”。在对待群众上访、社会稳定等问题上,不能过分追求零上访、零纠纷,而忽视问题的成因,忽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主要精力全部放在“人盯人”、当“灭火器”上,一味地想办法“捂盖子”,用钱来买稳定,用钱来营造和谐氛围,这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是一种“假和谐”。
3、转型时期的大磨合。当前正值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和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和分化,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碰撞磨合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矛盾。比如由于干部与群众在执政理念上难以对接,在理解执行党的政策上难以取得一致,在社会发展变化的认识上存在偏差等,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社会摩擦与矛盾。再如,在对待群众上访问题上,很多党员干部对党与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缺乏认识,总认为上访群众是“刁民”,是无理取闹,总感到无可奈何、束手无策。有些群众上访动不动就几十人、上百人静坐示w,扰乱社会秩序,方式方法固然不对;但同时也有一些干部“官本位”意识时时作怪,一看到老百姓上访,就认为是“犯上”,责怪基层、责怪群众。现在很多地方通过建立政府集中接访室,给群众在思想上建立排解情绪的“缓冲站”,对防止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起到有效地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打造和谐仙桃的意见》,这个《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和谐仙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打造和谐仙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充满创造活力是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社会创造活力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调动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更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现阶段,发展不够始终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发展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一种强烈的发展冲动和激情,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发展活力。二是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增强创业活力。社会活力源于人们的创造活动,创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越足,步伐越快。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支持人们干成事的创业氛围和环境,激发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让“创业”、“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体制活力。体制活力是最强大、最持久、最根本的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不懈地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破除妨害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弊端,特别是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植根于民、成长于市、贡献于社会,是机制最活、生命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经济,最有利于调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积极性。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各领域的门坎和体制障碍,让民营资本畅通无阻地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范围,让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协调稳定。
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的协调稳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成为打造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利益格局。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说到底是利益的冲突,改革实质上就是各方面利益的不断调整。必须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要切实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既要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要维护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决不能以名义上的公共利益、大局利益侵害个人合法的现实利益、直接利益,要把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既要坚持效率优先,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在经济发展上鼓励竞争、鼓励先富、鼓励培植优势和特色,在利益分配上注重公平、关注民生、扶贫济困、雪中送炭。
二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根据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切实把管理方式从行政命令为主转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要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把决策的过程作为群众意见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要加强群众政治思想工作,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各种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三是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网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构建美好人居、人际环境,推进社会安居乐业。
社会政通人和、人民安居乐业是和谐的直接体现。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营造和睦融洽的人际环境,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坚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形成全体人民安居乐业的祥和社会。
一是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营造和睦融洽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人自身的和谐和全面发展。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让全体人民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二是以打造绿色仙桃为载体,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是现代城市文明与自然生态文明的综合体现。要积极推进城市化,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成果。同时,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促进人与自然长远协调发展。
三是以充分就业为第一责任,营造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环境。充分的就业和健全的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要把充分就业和健全保障作为党委和政府的第一责任,让每个市民都能壮有所为、老有所养,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构筑一道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网。要结合企事业单位改,把社会保障向民营企业延伸,向农村空间拓展,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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