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与高校学籍管理工作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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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与高校学籍管理工作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与高校学籍管理工作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基础数据的重要来源,要求必须及时、准确.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是教育部加强学籍管理的`主要手段,它对规范和监督高校学籍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是高校学籍管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准.本文以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提出建立学生动态电子学籍档案,旋进高校的学籍管理方法.

作 者:唐丽安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刊 名:湖南中学物理・教育前沿 英文刊名:CUTTING EDGE EDUCATION 年,卷(期): “”(12) 分类号:G647 关键词: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   电子学籍档案  

篇2:学籍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 学籍管理情况

1.我校本学期在校学生1300人,其中女生574人,含四所分校, 38个教学班,班均人数34人,符合安徽省规范办学学生班额要求,学籍管理自查报告。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外来农民工子女上学人数全是最多,本学期外来农民工子女598人。按照省市区学籍管理的文件要求,学校为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使暂住本学区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100%。学校xx~xx学年度学生毕业班人数233人,毕业233人,毕业率100%。本年度招生22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残疾儿童21人,本学区内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留守儿童10人。择校生15人,多是本市拆迁学生8人。

2.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学校广泛宣传,积极招收外来农民工子女上学,使其享受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一切孩子的教育”的`办学思想,我校在招生、班级设置等方面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并采取多种办法,热心弱势儿童的助学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我校取得了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都达100%的好成绩,整改报告《学籍管理自查报告》。为了均衡办学,我校制定相关制度,采取措施使择校生人数每年减少30%。

3.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要求,就近招收6周岁的儿童入学,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学籍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学籍管理规范,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学校制定了《一年级分班制度》,保证了班级资源的均衡配置;制定了《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保证了外来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制定了《弱势儿童帮扶指导意见》,依此开展了“一对一”师生帮扶工程。由于学校一系列的学籍管理措施到位和落实,保证了学校辖区内的适龄全额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

4.本学期学校完成了全校学籍电子网络系统的建设,配备了专用设备和专人管理,及时有效地与安徽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联网。在进行学籍网络化管理的过渡阶段,我校还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学籍资料的管理,从孩子入学登记到每学期的学籍表的建立,都有一套完整的资料系统。

5.加强分校学籍管理,在四所分校划归我校管理之处,学籍管理人员就亲自到分校收集学生学籍信息,严把分校学籍管理,帮助分校建立了分校电子学籍系统和学籍资料的收集制度。由于分校电子学籍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保证了我校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1.学籍电子网络化管理现在只是做到了全省联网,这套系统还有许多功能的使用不太明确。

2.学籍电子网络化管理后,原有的管理方法和程序,以及学籍资料的收集和留存需要做些哪些变动。

3.由于外来农民工子女众多,学生的来去不会像网络系统样规范,为做好学籍服务工作,还需要一些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三、意见和建议

加强学籍电子网络化管理人员的培训,最好是走进基层学校直接了解学籍管理情况和系统操作指导,以减少网络管理不能均衡发展的问题。

篇3: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论文

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数据库的设计与维持,学生信息统计与分析,数据的注册、数据的交换、数据的校验比对、数据的查询、数据的反馈等方面。

(1)研究方法: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研究主要采用实验性方法。首先从系统总体的角度把握系统将来的维护要求,从架构开始,每一步的设计开发都充分考虑系统可能会出现的性能扩展、功能变迁,以“坚持不修改源程序,小幅度和简单的维护实现系统功能扩展”的原则,在系统实现的每一个环节紧紧抓住动态维护的思想,同时大量阅读国内外为解决同类问题而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特点和其所要实现的功能,提出改良设计的方案。

(2)技术路线:主要采用xml技术和元数据库技术和jsp技术实现。数据库的智能维护通过数据注册中心完成,通过数据注册中心对元数据进行修改;数据交换部分使用元数据和jsp技术动态生成xml交换数据包(因数据交换平台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所以平台技术不是主要的研究方向);使用动态配置表的方式实现数据的动态比对和加载,配置表程序可根据元数据库数据格式描述动态生成数据配置表;考虑到查询客户端的多样性和各单位现有系统的兼容性,采用动态sql技术实现查询,使用插件对Browse客户端进行升级或修改(使用不同插件可增加客户端的功能而不必修改现有多种类型的查询平台),从而实现查询结果展示的多样性;数据反馈的动态性通过反馈配置表方式实现。

(3)安全性方面: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方式,防止非法用户登录和越权操作。采用隧道技术避免数据远程传输带来的安全隐患,同行降低系统的使用环境要求,保证公网传输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张小静.基于C/S构架的软件项目实训——VB.NET[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刘友华等.NET环境下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技术[M].北京:科学出版社,.

篇4:高校学籍档案管理

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籍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工作、思想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学生在校学习和学校历史发展的原始记录材料,同时,还是学校进行科学管理、量化考核、定性定量分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开拓人才信息资源不可缺少的条件[1]。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给高校学籍档案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目前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其管理成效直接标志着一个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水平。

一、高校学籍档案管理面临的挑战

1.学籍、学历管理体制改革的挑战

学历电子注册:由于社会上假x凭泛滥,不法分子伪造学历证书行为严重,为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开始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并开始进行试点工作。,教育部正式颁发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从209月起全国即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4月,教育部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中实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线即时电子注册。至此,高等学校在对毕业生学历资格审核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传本校毕业生学历数据注册,即传即审即上网,并形成学历认证网络。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3月,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1法》,并印发《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新生报到后,高等学校要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依据本办法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此工作的实施把住了学历电子注册的进口关,将学历电子注册的资格审核提前到了入学阶段。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政策的出台,强化了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各省招办录取工作,及早地排除了学籍纠纷,遏制了高校违规招生行为,规范了高校办学行为。

学年电子注册:10月,教育部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中要求对在校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是学历电子注册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充,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要求各高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实时操作在校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加强了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实现了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使学籍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和信息化。

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也对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2]。

2.学籍档案自身的挑战

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登记表、成绩单、奖惩、学籍异动、学生思想政治活动考核情况、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情况、学生表现鉴定等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密切相关的材料。学籍档案具有形成的规律性、往复的特殊性、存贮方式的多种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等特征,随着高校教学改革发展,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学籍档案案卷数日益增多,涉及的内容也更为复杂、更加充实,范围也更大,学籍档案也被赋予更多利用价值,工作任务更繁重,要求更高,也引发了许多新状况、新问题[3]。

档案材料是从档案管理实践中得来的,学籍档案意识缺乏、收集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发现档案的.价值以致档案遗失,都会使学籍档案失去参考、凭证和利用价值。

3.服务对象的挑战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与高校之间,学生变得更加主动,形成一种享受服务和提供服务的关系,学生选择学校,学校也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服务。同时随着我国信息化的发展,社会各界是档案管理的另一个服务对象,学籍档案的重要性就更加凸显出来了。对高校而言,提供高校档案的利用价值,有助于扩大高校的社会影响,为高校发展赢得越来越优质的社会资源与社会环境,因此,高校档案部门应从服务于高校发展的目标实现角度出发,立足于校内与社会两方面档案需要,在有效满足高校自身档案需求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实施档案的利用价值。

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如何面对学籍档案服务对象的变化及时调整,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各界和学生,是一个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4.信息化服务的挑战

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信息化的技术作为社会各界日常工作中的基本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在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中,高校学籍档案的工作流程仍沿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如归档方面,二级学院形成的纸质档案,由教学秘书将纸质学籍材料归到教务部门或者由学生科归到学生处或相关部门,最后由各管理部门移交档案馆归档保存并提供利用。档案利用方面,虽然目前是以档案系统信息查找为主,手工查找纸质档案,提供复印件为辅,但由于学籍信息与档案系统的信息未实现对接,使学籍档案的开发利用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形成查询手续繁琐、查询面窄、查询信息不够全面等困难。

学校的各项决策和规划均以事实为依据,以信息为参考,而支撑材料多为档案资源,这一资源不进行开发、利用,师生、社会各界就无法便捷、快速地获取相关的档案资料,且将无法为学校的宏观决策和教学管理提供深度服务,严格影响学籍档案的利用价值。

二、实现学籍档案的利用价值的对策

1.加强高校学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服务

学籍管理、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实施者是人,受众者也是人,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学籍档案管理理念,提高学籍档案管理认识,加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强学籍档案管理,科学制定归档范围,高度重视学籍档案管理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保证学籍档案的完整、齐全,对工作步骤、分工、进度和各阶段的工作目标进行具体、规范筹划,并保质保量地做好该项工作。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网络管理平台是一个信息的收集、处理、控制、反馈的过程,该项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中难度较大的任务,高校各级主管领导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它当做一个重要环节来抓,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人民负责,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信息。

篇5: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构想论文

2.1目前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给高校教育管理带来的巨大便利是无庸置疑的,但目前的应用中尚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一部分工作实现了计算机化而另一部分却仍处于手工处理状态,这使得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变的困难;另外如代码标准不统一,工作人员计算机水平参次不齐也有一定影响。

而技术上的问题主要有:

(1)功能单一。某个系统只是为了解决一个具体的问题而开发的,如招生工作是一个系统,培养工作又是一个系统,毕业就业工作还是一个系统。用不同的系统对学生的不同阶段进行教育管理,造成了教育管理流程上的不通畅、衔接不良、影响了信息的共享和综合利用。

(2)系统孤立。某些系统处于单机应用状态,即仅限于负责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使用,各处室之间、院系之间还不能很好的沟通。现实情况要求很多部门协同工作才能完成(如学生录取、新生报道、到校分班、修改专业等)。系统之间的孤立造成智能管理机制的缺乏,不能提供充分的信息分析与决策支持的能力。

(3)系统的可升级性与延伸功能有待提高。近几年高校发展迅速,学生规模、办学层次进步快,同时国家赋予高校的责任与任务日渐增加(根据国征〔〕 3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将成为国家征集义务兵的发展方向),这些都对学院的可升级性与延伸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综上所述,高校必须针对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若干年的预测情况开发出适用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

2.2相关研究

目前我国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科研单位对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单独立项研究较少,主要由软件企业和开发商在开发时各自单独实现,也有许多高校自行开发并使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无统一组织。从目前各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具体的支撑技术来看, 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需要数据库技术、数据交换技术和数据库的数据结构维护方面的支持。

如何有效地集成这些技术或设计新的可行性方案,使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变得简易化、智能化、人性化也正是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篇6: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构想论文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教育终身化使高校学生人数日渐增多,过去纯粹的手工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大学教育管理的需要。国家教育部也要求 开始,全国普通高校全部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如何实现高校学籍学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已成为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对高校日常工作及整个教育体系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确定高校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使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合理配置高校师资力量;促进信息流通利用和平等共享;使高校管理体系呈现出一种动态和透明的趋势,有利于加强高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效率;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加快高校信息化进程。

学院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应该对共享信息、新生管理、学生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管理、学生综合信息等学生数据进行集成、统一管理,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实用性、动态更新性、功能延伸性,避免高校各部门之间分别采集数据的工作量和重复性,使信息使用单位获取信息变得更加容易、便捷。

篇7: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构想论文

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数据库的设计与维持,学生信息统计与分析,数据的注册、数据的交换、数据的校验比对、数据的查询、数据的反馈等方面。

(1)研究方法: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研究主要采用实验性方法。首先从系统总体的角度把握系统将来的维护要求,从架构开始,每一步的设计开发都充分考虑系统可能会出现的性能扩展、功能变迁,以“坚持不修改源程序,小幅度和简单的维护实现系统功能扩展”的原则,在系统实现的每一个环节紧紧抓住动态维护的思想,同时大量阅读国内外为解决同类问题而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特点和其所要实现的功能,提出改良设计的方案。

(2)技术路线:主要采用xml技术和元数据库技术和jsp技术实现。数据库的智能维护通过数据注册中心完成,通过数据注册中心对元数据进行修改;数据交换部分使用元数据和jsp技术动态生成xml交换数据包(因数据交换平台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所以平台技术不是主要的研究方向);使用动态配置表的方式实现数据的动态比对和加载,配置表程序可根据元数据库数据格式描述动态生成数据配置表;考虑到查询客户端的多样性和各单位现有系统的兼容性,采用动态sql 技术实现查询,使用插件对Browse客户端进行升级或修改(使用不同插件可增加客户端的功能而不必修改现有多种类型的查询平台),从而实现查询结果展示的多样性;数据反馈的动态性通过反馈配置表方式实现。

(3)安全性方面: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方式,防止非法用户登录和越权操作。采用隧道技术避免数据远程传输带来的安全隐患,同行降低系统的使用环境要求,保证公网传输的安全性。

篇8: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构想论文

2.1目前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给高校教育管理带来的巨大便利是无庸置疑的,但目前的应用中尚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一部分工作实现了计算机化而另一部分却仍处于手工处理状态,这使得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变的困难;另外如代码标准不统一,工作人员计算机水平参次不齐也有一定影响。

而技术上的问题主要有:

(1)功能单一。某个系统只是为了解决一个具体的问题而开发的,如招生工作是一个系统,培养工作又是一个系统,毕业就业工作还是一个系统。用不同的系统对学生的不同阶段进行教育管理,造成了教育管理流程上的不通畅、衔接不良、影响了信息的共享和综合利用。

(2)系统孤立。某些系统处于单机应用状态,即仅限于负责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使用,各处室之间、院系之间还不能很好的沟通。现实情况要求很多部门协同工作才能完成(如学生录取、新生报道、到校分班、修改专业等)。系统之间的孤立造成智能管理机制的缺乏,不能提供充分的信息分析与决策支持的能力。

(3)系统的可升级性与延伸功能有待提高。近几年高校发展迅速,学生规模、办学层次进步快,同时国家赋予高校的责任与任务日渐增加(根据国征〔〕 3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将成为国家征集义务兵的发展方向),这些都对学院的可升级性与延伸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综上所述,高校必须针对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若干年的预测情况开发出适用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

2.2相关研究

目前我国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科研单位对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单独立项研究较少,主要由软件企业和开发商在开发时各自单独实现,也有许多高校自行开发并使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无统一组织。从目前各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具体的支撑技术来看, 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需要数据库技术、数据交换技术和数据库的数据结构维护方面的支持。

如何有效地集成这些技术或设计新的可行性方案,使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变得简易化、智能化、人性化也正是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高等院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数据库的设计与维持,学生信息统计与分析,数据的注册、数据的交换、数据的校验比对、数据的查询、数据的反馈等方面。

(1)研究方法: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研究主要采用实验性方法。首先从系统总体的角度把握系统将来的维护要求,从架构开始,每一步的设计开发都充分考虑系统可能会出现的性能扩展、功能变迁,以“坚持不修改源程序,小幅度和简单的维护实现系统功能扩展”的原则,在系统实现的每一个环节紧紧抓住动态维护的思想,同时大量阅读国内外为解决同类问题而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特点和其所要实现的功能,提出改良设计的方案。

(2)技术路线:主要采用xml技术和元数据库技术和jsp技术实现。数据库的智能维护通过数据注册中心完成,通过数据注册中心对元数据进行修改;数据交换部分使用元数据和jsp技术动态生成xml交换数据包(因数据交换平台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所以平台技术不是主要的研究方向);使用动态配置表的方式实现数据的动态比对和加载,配置表程序可根据元数据库数据格式描述动态生成数据配置表;考虑到查询客户端的多样性和各单位现有系统的兼容性,采用动态sql 技术实现查询,使用插件对Browse客户端进行升级或修改(使用不同插件可增加客户端的功能而不必修改现有多种类型的查询平台),从而实现查询结果展示的多样性;数据反馈的动态性通过反馈配置表方式实现。

(3)安全性方面: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方式,防止非法用户登录和越权操作。采用隧道技术避免数据远程传输带来的安全隐患,同行降低系统的使用环境要求,保证公网传输的安全性。

篇9:高校学籍秘书工作论文

高校学籍秘书工作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高校的合并,特别是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单一的教学秘书工作已不能适应高校教学管理的要求,学籍秘书工作便应用而生。它和教学秘书工作相互配合,各有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共同服务于教学管理,为教学计划的落实、执行起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高校学籍秘书工作

学籍秘书工作是一项繁琐的、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它涉及面广,主要是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培养过程的管理,包括学生的入学注册、课程考核成绩及重修、补考成绩记载、休学与复学、转专业与转学、退学与跟班试读、奖励与处分、毕业与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授予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本校的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学籍秘书工作与学生的基本权益紧密联系,对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以学生为本,充分体现高校人性化、个性化、规范化的管理手段,为学生服务、为教师服务、为社会输送有用人才。

一、学籍秘书的工作职责

1.每学期开学时,办理在校学生的注册手续,清理上一学期不及格学生成绩,按国家有关规定统计补考人数并组织相关课程的补考。成绩管理是学籍秘书最主要的、最基本的工作,每学期结束时,都应将学生的学期成绩及时邮寄给学生及家长,以便学生作好补考准备,家长也对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有所祥细的了解,为下一学期的工作作好准备。

2.根据任课教师交来的原始成绩单,如实登录学生各学期各门课程考试、考查及补考、重修的成绩。严禁错登、漏登学生成绩、伪造学生考试成绩。

3. 核实总学时、总学分,统计每学年的学籍异动名单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现在的高校都实行学分制管理,也就是弹性学制,无论是学年学分制还是绩点学分制,都为学生扩展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创造了学习条件,同时也对学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学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只有加强、健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管理及建设,才能提高学籍管理的质量,才能为学籍秘书创造更好的工作平台。

4.根据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学生四年成绩绩点及学分绩点,以此审查学生的毕业资格,并按本学校的四、六级成绩线,审查学位授予资格。学生四年的学习成绩决定学生能否取得毕业资格,这就要求学籍秘书加强成绩绩点及学分绩点的核算工作,学籍秘书工作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它要求毫无差错、准确无错,因为它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能否顺利毕业),尽管这项工作很繁锁、很枯糙,但它很重要。

当前,高校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都非常重视,并以此作为评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许多高校就以四级成绩为依据来确定学位授予线,这就要求学籍秘书做好每次的四、六级考试成绩管理,为学校确定当年的学位授予线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材料。

5. 加强学籍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学籍档案资料收集完整、齐全。高校学籍档案是学生在学习、实验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真实记录。高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入学注册、录取审批、成绩考核、休学复学、学籍异动、毕业等原始记录。学籍档案管理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部分,学籍档案的质量反映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在新形式下,尊重知识、看重文凭、查阅学籍档案已作为信用用人的最基本手段,因此,必须对高校学籍档案进行严格 、科学、规范的管理[1]。学籍秘书要负责收集成绩考核、休学复学、学籍异动、毕业等原始记录,是学籍档案中最重要的部分,必须齐全、完整,才能保证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的百分之百的高信度。[1]

二、学籍秘书工作的工作特点

1.服务性功能。管理即是服务,学籍秘书从事的是学籍行政管理,是紧紧围绕学生的学习状况为学生提供服务,为教学管理服务。

2. 政策性功能。学籍秘书工作的政策性非常强,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的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的学籍实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实际的学习成绩作出相应的学籍处理。

3.综合性功能。学籍秘书工作既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还承担着学籍档案的积累工作,是联系教与学的纽带。

三、影响学籍秘书工作质量的因素及其分析

1.提高自身素质。随着高校的日益发展和教学管理改革的需要,对学籍秘书的学历层次及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经验型和口头型管理模式已落伍并将淘汰,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将取而代之,这就要求学籍秘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和管理理论知识的进修,从而能参与学校的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同时,由于工作责任重,压力大而待遇偏低,心理失衡,导致没工作热情,这就要求学籍秘书提高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主动投入到教学管理事业中去。

2.工作受不到重视。由于观念陈旧,对教学管理的重要性与科学性认识的不足,大部分人都认为学籍管理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以至在人员的配备、学习和培训上,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学籍秘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队伍不稳定。[2]

3.责权分离。学籍秘书是基层的教学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实际上只有职责而无权限,工作 (下转第160页)(上接第162页)很难到位,应在组织管理活动中平衡责权,有责有权。

四、学籍秘书工作的质量评价体系

我国高校的学籍管理历来强调从严管理,强调完善、严密的规章制度,强调计划性、服从性、统一性,强调定量评价,随着我国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人性化、个性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已成了学籍管理的大趋势,随之对学籍秘书工作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每个学校都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诸如:是否准确、按时登录课程考核成绩、是否邮寄学生学期成绩单、是否以班级为单位将学期成绩整理归档等等。如我们学校就制定《长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来加强教学管理,其中管理类教学事故就有伪造学生考试成绩就属一级或二级教学事故;错报、漏报学生成绩、考试成绩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录入管理系统的属二级或三级教学事故。一经认定就绳之以法,且按等级实行经济处罚。年度院系目标考核时对学籍管理又有详细的考核指标,其中针对学籍秘书工作有:

1.工作状况

(1)成绩管理准确无误、规范;

(2)课程重修组织周密,落实到位;

(3)上报学籍材料及时无误。

2.档案材料

(1)学籍原始资料归档完整、齐全、有序,管理规范;

(2)及时上报学生各种档案(毕业生成绩汇兑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年鉴定表等)。

这些方面都围绕学籍秘书工作的核心重点作了详细要求,是我校制定的对学籍秘书工作的评价体系。学籍秘书工作的质量管理是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与学的纽带,尽管这项工作很辛苦,很繁锁,但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人员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搞好这项基础工作,服务于教学,服务学生。

五、结语

综上所述,学籍秘书工作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教与学的纽带,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它通过严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纪律、严谨的管理对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及改革起着推动作用。加强学籍秘书的业务培训以及相关的计算机能力培训,能有效促进学籍秘书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学分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为人才培养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杜秀兰.浅谈高校学籍档案管理[J].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

[2]王诚怡.关于做好高校教学秘书工作的几点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3).

篇10:高校学籍管理规定

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复查、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人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人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五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人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每学期考试课程的门数,由各校从严掌握,自行确定。

第六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考试成绩评分,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比重,由各校自行确定。

考查成绩是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等的综合评定。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学完某门课程,考核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七条 对学生德育的考察,主要通过鉴定,采用写品德评语的办法。

第八条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重修。重修安排有困难的,可限期再补考一次。

因缺课不及格的,不能补考,必须重修。

第九条 经过学生自学的课程,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学业成绩确实达到“良好”以上水平的,可以免修。免修课程的考核和审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免修考核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

第十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向本系申请,经教务部门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

第十一条 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均可补考一次。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记分时注明“补考”字样。

第十二条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应给以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无故缺课,类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升级与留、降级

第十四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准予升级。

第十五条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如本人申请跳级,可按照跳越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考核,主要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其他课程及格的,经学校批准,允许跳级。

主要课程,由各校根据本专业的性质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经过补考,学期或学年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

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到留、降级规定时,可跟班试读,准许于第一学年结束时再补考一次,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或连同第二学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累计达到留、降级规定者,作留级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在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总数达到学年所选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编入下一年级。凡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已取得的有关学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学生留级时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办理:

(1)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 应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2)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不及格时,均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计;

(3)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各按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对待;

(4)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不计入留、降级课程门数。

第十九条 学生留、降级前考核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水平的课程,允许免学。学生学有余力,经学校批准,可以学习部分后续课程。考核及格的,以后可以免修;考核不及格的,可不补考,也不计入不及格课程的门数,以后重修。

第二十条 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留、降级不得超过两次,同一年级不能留、降级两次。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降级一次。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需转入其他院校者,由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5)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6)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须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批;

(2)学生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认真研究,审核同意,并发文通知转出学校,抄送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并报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备案;

(3)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和学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4)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一般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类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六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人民助学金的伙食部分照发;体育、航海、舞蹈、戏曲和管乐专业的伙食补助部分停发;带工资的,由原单位按国家劳保规定执行;享受职工助学金的职工助学金照发;

(2)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续病休(不含享受职工助学金的)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用自理。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按季度向学校报销,最迟不能超过当年年底;

(3)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可酌情给以补助;

(4)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困某种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学籍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十八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2)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后,经学校批准可参加原年级所学课程补考,补考及格者可跟原年级学习,否则,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

(3)要求复学的学生,学校可进行政治复查。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可取消复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退学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三门主要课程或连同以前各学期累计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在一学年中不及格课程达到和超过所选总学分的二分之一者;

(3)本科学生在同一个年级里须第二次留、降级者;

(4)本科学生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保留学籍),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其学制两年(如四年制的不得多于六年),专科学生超过其学制一年者;

(5)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

(6)经复学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7)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8)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等疾病者;

(9)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10)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学生,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三十一条 一学期旷课超过五十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和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亦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二条 退学学生,由学校审批。

第三十三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和因各种原因处理离校的学生,入学前凡是国家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回原单位安排;没有劳动指标的,由原单位报主管部门追加;原单位已并入其他单位的,由并入单位接收;原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接收安排。其他的回家长或抚养人所在地落户;

(2)经确诊为精神病、癫痫、麻风病患者和患有其他某种严重疾病(包括意外致残)者,原为在职职工的由原单位接收,按照国家对待职工的劳保规定处理。其他的由家长或抚养人负责领回;

(3)返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肄业证书(至少学满一年,经过考试成绩及格者,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

退学证明、肄业证书格式,由各校自行确定;

(4)取消学籍、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考勤与纪律

第三十四条 鉴定与考勤:

(1)对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的考察,主要采取作鉴定的办法。学生一般两个学年作一次个人小结,作出品德鉴定。进行个人小结和鉴定,应当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为目的。对个别犯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其他错误的学生,按照有关处分规定处理;

(2)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其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对于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集体劳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一天按旷课四学时计。

第三十五条 教育与纪律:

(1)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学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贯彻疏导方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学生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热爱劳动;

(3)在校学生一般应是未婚者。学生如果在学习期间擅自结婚,则应办退学手续;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六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其他单项荣誉称号。

第三十七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设置不同等级的奖学金等。“三好学生”的事迹材料可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八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毕业班学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十九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

(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触犯国家刑律的各种犯罪分子;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小偷小摸、屡教不改,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5)违反学校纪律,情节极为严重者。

第四十一条 学生犯有严重错误,经教育后认识错误较好,并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者,可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善于将思想认识问题同政治立场问题相区别,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四十三条 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审批,报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备案。其中因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而给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经省(市、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审批。

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均归入本人档案。

第四十五条 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不发给学历证明。

毕业

第四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着重点放在对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态度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作出评语。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第四十七条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可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第四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或毕业时的课程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门数者,先发给结业证书。在分配工作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补考(补作)一次,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经补考(补作)仍不及格的课程以后不再补考(补作)。

第四十九条 公共体育课重修或限期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

第五十条 学生历年如有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规定留级门数者),学校应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分期安排重新修读。修读不及格者,不准补考,毕业时作结业处理。如无时间安排重修,可按下列办法处理:(1)毕业分配前再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的课程以后不再补考;(2)毕业时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的课程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补考一次,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补考或补考不及格者,以后不再补考。

第五十一条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学分或总学分的学生,毕业时作结业处理或延长修业期一年。

作结业处理的学生,不及格的课程按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必须服从国家统一分配,按规定时间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对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批评教育拒不服从分配,从学校公布分配名单之日起,逾期三个月不去报到者,经地方主管调配部门批准,由学校宣布取消分配资格,限期离校。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颁布后,从1982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他在校各年级学生,亦应参照试行。

第五十四条 我部下发的(78)教学字1275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和(79)教学字039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同时停止执行。过去已按《暂行规定》和《补充通知》执行和处理的事项,一律不再改变。

第五十五条 各校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对本办法如作原则变动,须报我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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