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文共12篇,方便大家学习。本文原稿由网友“凑崎纱冬”提供。
篇1:关于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记者近日获悉,为进一步调动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关于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东湖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宣传、审核、管理、安全”四个方面,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据了解,该局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社区公告等媒体及时将创业补贴的对象、标准、申请办法、拨付方式等信息准确地传递给各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紧密联系申请人所在地方和就读学校,通过电话、走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已申请对象的真实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冒领、套取一次性创业贴的行为。同时,建立台账,对享受一次性高校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信息进行管理,并将其信息录入至江西省就业信息系统之中,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奖励不重复发放。
此外,该局还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实行专款专用,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方法到申请人手中,确保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篇2:厦门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6月以上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厦门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6月以上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季即将到来,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鼓励引导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并通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等方式为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扶持。
在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我省今年计划拿出更多的基层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政府鼓励各地积极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通知》明确要加大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通知》,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将拿出更多岗位招聘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比例要求不低于招聘总数的30%。
在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除了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外,全省各地今年还会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将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篇3: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通知
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通知
各部、院、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91号,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本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开户银行必须具体到支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处及就业中心意见处可留空,中心收集后,将统一至资助管理部门和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在申请表背面;
3、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正面,贴在申请表背面(银行卡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
4、享受低保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页面复印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4,具体要求必须按照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严格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证明将会导致申请失败。)
5、在线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请务必保证填写正确。
五、申请流程
1、各部、院、系宣传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组织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补贴。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院系初审后,于3月8日(周三)前,汇总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就业中心(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202,联系电话54341198. 中北校区:大学生中心512,联系电话62232272);
4、校就业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各院(系、所)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咨询电话:5434119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6〕91号)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
篇4:西安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可申领一次性补贴元
西安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可申领一次性补贴元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决定从至,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将向拥有西安市户籍、第一次创业且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如果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面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即9600元。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12月31日。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象为毕业年度和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从今年起,各区县当年新增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西安市政府还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毕业生等提供免费托管档案业务。
去年起,在我省高校上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可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今年,我省加大了补贴范围。西安市政府此次也决定,将毕业年度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向所在高校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篇5:安徽:到合肥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
安徽:到合肥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人社局了解到,《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近日发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1万元一次性补贴。
本次初始创业补贴对象为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将给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人需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3人)及劳动合同;申请人在合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此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旨在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
篇6:重庆市启动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重庆市启动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就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印发通知,重庆市将于7月底前,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
篇7:贵州:黔东南州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贵州:黔东南州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季即将到来,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稳定,该州积极按照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州内所属高校应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发放1000元每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他们积极实现就业创业。
此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州属高校(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届本省户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并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初审公示、州教育局复审、州人社局核准后即可发放领取。
据了解,全州符合补贴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共计254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508人),共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54.40万元。目前,求职创业补贴已全部划拨到银行,银行正分批将钱款打到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的账户上。
篇8: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
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6日对外公布相关通知指出,从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根据通知,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在申领发放程序方面,通知指出,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各高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三部门通知要求,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高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篇9: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20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
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_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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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6、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
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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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
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
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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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收集材料
各高校收集由申请人填写的承诺书及其他申请材料,高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有关证件原件返还申请人本人。
二、填报信息
各高校登陆“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通过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银行卡、承诺书(在系统“通知公告”中下载承诺书模板,须加盖填报高校(或部门)公章)、低保证(或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和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图片。
系统网址:www.bjrbj.gov.cn/bys/zzpq
三、公示
各高校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其中,公示的个人身份证号码要注意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对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享受补贴毕业生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确需公开的`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初审
公示结束且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整后,高校通过系统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与市教委学生库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名单后通过系统反馈结果。
五、复审
初审通过后,各高校准备以下复审材料,报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一层北厅。联系电话:64521145):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系统打印);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系统打印);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系统打印);
4.《承诺书》原件。
上述材料均为1份,每页须加盖高校(或部门)公章,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须加盖校级公章;《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须由高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对各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查: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2.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无误、加盖公章;
3.纸质材料与系统内信息是否一致。
六、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向市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含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市财政局依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同时将加密的申请人信息z含姓名、银行账号(卡号)、金额{传送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如因申请人信息采集有误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准确拨付到位,由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更正信息,并将更正后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提交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知代理银行进行二次发放。
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实现财政直接支付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解决。
七、反馈发放结果
补贴资金发放成功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拨付情况向申报高校反馈,高校通过系统打印《已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并提醒相关申请人及时查收。
八、反馈补贴资金使用效果
各高校对本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使用效果进行跟踪了解,并在系统中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九、材料归档
各高校做好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的存档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将视情进行抽查。
篇11:青海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青海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高校毕业生送上又一个“政策礼包”。
这一系列的“政策礼包”包括,将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到1万元;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给予每人4年以内的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将加大托底帮扶,将求职补贴统一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标准提高到1000元;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领办创办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的,将给予3年以内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将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等。
篇12:江西: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一次性领取两千元
江西: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一次性领取两千元
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一次性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据了解,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能提供税收财务证明、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了解,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向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录用员工花名册、企业财务报表、通过金融机构向招用人员支付工资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经办机构票据为准)等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经办机构票据为准)等原件及复印件;《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接到申请后,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会对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且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派专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实地考查,通过审核的,应在所在地人社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创业人员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于每月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将资金拨付至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再由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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