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可给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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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高校可给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上海高校可给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昨天,上海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抓紧在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阶段,对高校困难毕业生摸清底数,通过“一对一”帮扶、专人辅导、岗位推荐等方式,重点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篇2:天津: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求职创业补贴

天津: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求职创业补贴

天津近日发布《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本着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不得重复申领。

根据通知,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中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持证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或天津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天津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通知明确表示,各高校、各单位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未申领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诚信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各院校、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确保相关资金按时足额发到毕业生手中。要建立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台账,留存相关档案资料,接受市人力社保、教育、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篇3:辽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领500元求职补贴

辽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领500元求职补贴

12月27日,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召开会议,部署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明年我省将有22744名应届困难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台账,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将采取发放求职补贴、开展就业实习实训、开展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提升其就业能力。

据介绍,我省从开始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是全国开展就业援助较早的地区。 20我省预计有27.2万名应届毕业生,其中22744名毕业生已纳入就业援助台账,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将向所有纳入援助台账的.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求职补贴,全省共发放求职补贴1137.2万元,用于困难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制作简历、交通出行等,以缓解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压力。

除此之外,我省还要求各高校为困难毕业生联系就业实习实训单位或基地,组织学生进行为期1至2个月的实习实训,并为每名学生每月提供600元生活补贴;结合市场用人需求,开展为期1个月的就业和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并为每名学生每月提供500元生活补贴。同时各高校还将专门开设公益性岗位,推选困难毕业生在高校从事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和预征入伍等相关工作,服务期1年至2年,岗位工资为每名学生每年1.5万元。

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求职补助面向所有纳入援助台账的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其他3项援助活动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项申报,不可兼报。目前就业和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已开始报名,学生可登录“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信息化工作平台”网站进行报名;实习实训和公益性岗位由各高校负责,学生可向学校毕业办咨询。

篇4:国办: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适当求职补贴

国办: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适当求职补贴

国办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通知》要求,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篇5:宝鸡: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领求职补贴

宝鸡: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领求职补贴

据悉,从今年起,宝鸡市将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根据省上《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要求,宝鸡市从今年起,对学籍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据了解,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高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当年3月底前,组织符合条件的`本校学生集中申请,并公示初审名单,再由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依次审核。

对于今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宝鸡市采取“先垫后补”的发放办法,要求高校于7月底完成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总人数和补贴总额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由高校先行垫付资金,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向其发放补贴。9月底前,宝鸡市财政、人社部门按核定人数和金额,将补贴资金补拨学校。

篇6:湖北困难大学毕业生可领800元求职补贴

湖北困难大学毕业生可领800元求职补贴

6月毕业季,今年湖北将有43万高校毕业生离校。昨天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针对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湖北省开展就业促进计划,困难毕业生可领取求职补贴。

低保家庭、社会孤儿、烈属等毕业生可获得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困难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篇7:从起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求职补贴

从2013年起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求职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发布相关通知指出,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根据三部门这份通知,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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