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狼的爱情杂文随笔

时间:202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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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与狼的爱情杂文随笔

人与狼的爱情杂文随笔

一场雪刚停,院子里还有一层薄薄积雪,我就来看望这只我捡来的,从幼崽养大了的狼,它就被栓在猎人家的小院里,刚走到它跟前,突然觉得被一双目光盯住,仅仅是一瞬间的感觉,但却很强烈,从它的身躯来看,它实际上只是刚刚长大,略显单薄和瘦小的身架还需一年半载才能硬朗起来,我试着与它对视,在目光相对的一瞬,我的心蓦然升起一种骇然。

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目光啊?眼帘上多有皱纹,眸子周围也很脏,但那双瞳孔却幽蓝无比,我第一眼看过去,觉得那是一个深渊,第二眼看过去,又觉得从那层幽蓝之中,伸出了几把利剑,让人为之战栗。我再次与它目光对视,在内心鼓励着自己,不要把目光移开,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内心寒冷的生命,让你的目光里充满温暖,并把这种温暖传递给它,让它也能感觉到我的情感。

我一直就这么望着它,我觉得自己是平和而又宁静的,慢慢的它的目光也变得灵活起来,眸子里也有一种光亮,有一丝光放开的特别缓慢,如一道热流再吹化着一道坚冰,不时的有碎块被内部的热能融化,化作水滴落,我越过了猎人给我规定的防线,向它走去,我的心里没有一丝一毫害怕,反而有一种特别迫切接近它的心情,我相信它不会伤害我的,它的眼睛就是心灵的窗户,我知道它的心里在想什么。

走到它跟前我蹲下身子,又与它的目光相对,它亲昵的凑了过来,我伸出手抚摸它的前爪,它便一动不动任我抚摸,就在我还想继续玩,旁边的一只狗突然叫了起来,它迅速离我而去,一直窜到了铁丝的另一头才停住,在它离开我的一瞬,我发现它的眼里立刻又升起了一丝冷漠,一只狼在短时间内有这样的表现说明它成熟了……

整整一天都在下雪,我们坐在房子里烤着火炉,说的都是狼的故事,猎人小时就在牧区长大,从很多老猎人那里听说过狼的故事,他说;好多公狼和母狼结婚后,公狼就走了,而且再也不会和这只母狼见面,所以好多狼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大部分狼的生活是没有父爱的,这样母狼的爱情也是短暂的,爱一只公狼就必须把所有的爱用在很有限的时间内,一只母狼和一只公狼从发现对方到相爱,结婚到分手一般不超过三天,这对于公狼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它离开这只母狼,只需翻过一座山,也许就会遇到另一只母狼,开始又一次爱情,但母狼却要肩负起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在漫长的孕期中生活,对于一只母狼来说他的爱情是一次性的,可是责任却是永远的,母狼不会再有爱的期待了。

一只小狼在母腹中慢慢被孕育长大,最后出生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母亲用双爪挖出一个洞,将它放进去然后去捕食,这时候的小狼便迎来了它一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刻,白天母亲会给它带来好吃的东西,晚上有母亲的温暖怀抱,即便刮在大的风下再大的雪都有母亲为它遮挡,就这样小狼在母亲的呵护下慢慢的'长大了,母亲便教它一些生存的技能,因为母亲知道给它食物是一时的,给他技能才是它生存的本领,任何一只狼都不会显得很笨,很快就学会了很多本事,直到有一天母亲带它离开那个洞穴,母亲不会告诉小狼今天要干什么,等走到一片开阔地了,母亲便飞快的奔跑起来,小狼害怕被扔掉便紧跟母亲奔跑,但它毕竟还小慢慢地被母亲扔在了身后,它恐惧大哭大叫,但母亲却没有停下来,不久母亲的身影便在无际的狂野里消失了。

小狼拼命地朝母亲消逝的方向奔跑,但还是没见母亲的身影,它认定一个方向狂奔过去,但还是没有看到母亲,它对着狂野嗥了多时,便转身而去,从此一只狼才开始了它真正的生活。

这是我在意林一书中看到的一个故事,他让我想了许多,我觉得动物和人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让我感悟最深的就是把男人比做色狼太恰当不过了,有些男人只有花心没有责任心,让他的女人为了承担他后代的责任虚度了一生,不但在他这没有得到爱,而且也许再也不会有第二次爱的权利了,因为女人正如母狼那样要苛护他的孩子,因为她要肩负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因为她要让孩子有个温暖的怀抱,等孩子大了有了生存的本领她也会默默的离去,这就是女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悲哀的人……

篇2:人与狼随笔

人与狼随笔

狼,虽然凶残,但是没有心眼,狼,虽然狠毒,但是不耍手段。狼,虽是动物,却懂得团结。

狼,虽有野性,却也会悲哀。狼,争夺食物,都是光明正大的,狼,称霸为王,都是坦坦荡荡的。

狼,再冷血,也不会抛弃妻子,狼,再狠毒,也不会残害手足。狼会团结一心,绝不独自逃亡,

狼有自知之明,不会一意孤行。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摇尾乞怜,狼,不会暗算任何对手,公平竞争。

心情语录,但是人呢?人,没有锋利的尖牙,却有狠毒的手段,人,虽有丰富的感情,却比狼冷酷无情。人能为了金钱财富,出卖朋友,也能为了房子财产,冷落手足。

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暗地使坏。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会不择手段。人,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会连哄带骗。

人,其实比狼更可怕,狼,不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狼,不会面带微笑背后藏刀。人,其实比狼无情,狼,不会因为美色抛弃伴侣,狼,不会因为利益欺骗家人。

人,有时候还真不如狼,狼重情重义,人重财重利,狼爱憎分明,人混淆视听,狼只为食物,人贪心不足。

人,其实比狼更可怕,狼的凶狠显露在外,人的狠毒深藏心间。狼不伪装,坦坦荡荡,人爱伪装,处处提防!

狼不可怕,可怕的是披着羊皮的人,可怕的是表里不一的人!可怕的是不择手段算计你,不怀好意靠近你的人!

篇3:东郭先生与狼小姐杂文随笔

东郭先生与狼小姐杂文随笔

从小死读书,俩耳不闻窗外事,不解风情,这是狼小姐眼里的东郭先生。

东郭先生是人所以叫东郭先生,狼小姐是狼而且是母狼所以叫狼小姐。一只成了精的母狼和一个木讷的读书人,想想怎么都凑合不到一块。可是谁能解命运,当狼小姐还是头小狼的时候,她便遇见了小东郭先生,坐在私塾里,摇头晃脑跟着师傅背诗,时不时望着窗外发着呆,总是爱在雨中奔跑,那笑声格外得悦耳,狼小姐那时候就想:为什么一个人的笑声可以那么地动听,而自己的笑声为什么就只能吓死人。

狼小姐不是美丽的,浑身没有雪白的羽毛,她是一匹灰狼,就是别的童话故事里的那种大灰狼,可是,她却能幻化成人形,想来也够奇怪的,上天给了她变成人的能力却不能让她想变就变,而且让她投胎为狼,一匹母狼,灰色的母狼,不是该是一只狐狸吗,一只妖娆妩媚的狐狸吗?

东郭先生木呐却不失儒雅,虽然说少了少时的灵性,可他还是狼小姐爱的东郭先生,她爱听他的笑声,她爱听他的读书声,她时常趴在他的窗檐下,只是听着……

大年三十的这一天,东郭先生要外出,去给邻村的村民写春联。过了这个春节,狼小姐就16岁了,16岁对于人来说没什么,可对于狼来说,生命也就那么几年了。

狼小姐跟着东郭先生外出,她想幻化成人形与他攀谈,与他并肩而行,可她还是匹狼,一匹知道自己能变成人形却变不了的`狼,还是一匹灰狼,一开口满山的狼嚎。可能是她太专注于自己的心事,全然没有感受到身边的危险,所以当猎人的箭射向她时,她浑然不觉。

箭射中了狼小姐的大腿,猎人在不断地逼近,这一刻狼小姐的内心是绝望的,没想到结束是如此的突然,她颠簸着,使劲地跑,她想跑到东郭先生的身边去,她想在她爱的人的身边,不顾一切。

当一匹受伤的狼跑到自己的身边的时候,东郭先生的内心是害怕的,可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看到猎人想他走来时,他会将狼藏起来,告诉猎人自己从未看到过狼,东郭先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那匹狼的眼神太过浓郁,或许是这匹给他的感觉太过熟悉。

东郭先生将狼小姐带回了家,为她疗伤,喂她吃饭,每天给她讲好多好多故事。狼小姐是幸福,她无数次想幻化成人形站在东郭先生面前,告诉他,她爱他,爱了好久,爱了好深。可是,狼小姐不能,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会变成什么,是狼,是人,是狼人,还是妖精。所以每天忍着,忍着爱着。东郭先生的邻居们听说东郭先生家里养了一匹狼,纷纷前来参观。狼小姐站在院子中间,昂首挺胸,她想成为东郭先生的骄傲,受到夸赞。可是前来参观的邻居看到狼小姐,纷纷露出害怕的面孔,他们将孩子藏在身后,告诫着东郭先生:狼生性野蛮,不易被驯服,发起狠来了能将人撕碎。狼小姐听着她们的讨论很气愤想要上前理论,可才走了一步那些邻居们便逃走了。后来,就总是有人说,东郭先生家养了一匹狼,要咬人,咬了人,咬死了人。

东郭先生将狼小姐锁了起来,用一根铁链,像狗一样。狼小姐还是很高兴,即使她自由惯了,受不了这一个圆内的自由,可是东郭先生还是每天跟她说话,说很多很多的话,仿佛他从来就是那么的能言善辩,从来都不曾木呐,仿佛他还是从小那个充满灵性的小男孩。

有一天,村里一小孩被野狗咬了,小孩的父母来找东郭先生非得说是狼小姐咬的,东郭先生争不过人家,只好那点钱财打发了人家。后来这种事便渐渐得多了,有抓伤的,有磨破皮的,有咬伤的,烫伤的,发烧的……都说是狼小姐干的,狼小姐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有那么大的本事。

一个读书人,怎么对抗地了那么多人的申讨,东郭先生也知道,这中间有很多人是无理取闹,可他争不过人家,只能无奈地被人剥削。狼小姐看不下去,跳起来,想帮东郭先生争论,可是铁链羁绊了她,她拼命的使劲,挣脱了铁链,跳到了一村民身上。大家吓坏了,狼咬了,东郭先生惊吓得摔倒在地上。狼小姐看着他,看着东郭先生,看着他眼里的恐惧,她什么也没干啊,她只是想理论,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啊。

东郭先生不再靠近狼小姐,不再和狼小姐说话,村民们要求杀死狼小姐,东郭先生带来了邻村的猎人。东郭先生将拴着狼小姐的狗链子交给了猎人。狼小姐看着东郭先生,看着他的眼睛,那里没有一丝悲伤,狼小姐哀嚎着,挣扎着,她渴望留下,留在东郭先生身边,她愿拔去她的牙她的爪留在他身边,她哀嚎着,可他逃也似的跑进了屋关上了门,没有再回头看一眼。

后来,猎人被发现死在了树丛里,脖子上有狼咬过的痕迹。后来据说邻村来了一个妖艳的大美女,专门调戏读书人,搞得人家妻离子散。

最怕的不是遇不上良人,最怕的是良人懦弱无能。

为何要放过这个世界,我要世界同我一起悲伤。

曾经最爱的,就是现在最恨的,放下是什么,有时候只有执念才能撑住剩下的岁月。

篇4:时间与爱情杂文随笔

时间与爱情杂文随笔

无论是谁,在时间的坐标轴上只是短短的一个小小区间,即使是最为长寿的彭祖也不过活了区区的八百岁(当然也是无以考证的,姑妄听之吧),在浩繁无垠的时间长河中,也只是一滴水的容身的空间吧。更不论我们普通人,恐怕要卑微得连一颗尘埃也算不上吧,附着在时间的长长的飘带上,风一吹,怕是杳渺不知了吧。

即便是再短暂,人之一生也是要添加许多的元素进去的,就如同一张再微不足道的白纸,也要涂抹上颜色直到被画得色彩斑斓绚丽多姿了。那么爱情便是诸多元素中最为紧要的,爱情发生的时间段也是斩头除尾留中间,除去少不更事懵懂无知,还要除去老态龙钟耄耋之年,中间段留下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是三十年。

而这三十年的自留地责任田,种植的唯一作物便是爱情。有的人种植橘子树或是桃树,含辛茹苦一种三十年,其间定然会遇到干旱、水灾、欠收、虫害、顽童的戏挠、李下要振冠的贼人,但最后苦尽甘来还是熬到了硕果累累。有的人今年种植水稻,明年种植芝麻,水稻欠收,芝麻不开花,后来索性也就荒芜了,运气好的,午后还可以补种些绿豆,这样还可以对付一下寡淡无味的清汤稀饭,这种人常被人讥为始乱终弃(当然,我可能不这么想)。有的人因为自身的原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并不关注于自己的自留地,不去耕耘也不指望收获,直到后来是茕茕孑立孑然一身。有的人彷佛是吃了神仙屁,种起了梧桐树,当然要引进了金凤凰,梧桐树才种植得有意义,但世上本没有凤凰,去哪里招商呢?偶尔落下个乌鸦麻雀或是猫头鹰之类的,他并不待见恶言驱逐,最后一片鸟毛也没有落下,黄粱美梦就已醒了,可惜醒得不是时候,年长色衰连委身于他人也是委不动了。

我不知道我的自留地里都种植了什么,也许已坟冢累累杂草茵茵了吧。

诸君,说到这里已有离题千里之嫌,还是打道回去吧。

就是在这区区的三十年间,要把一件经典的`事情做得花团锦簇摇曳多姿也非易事。爱情这一事件的发生,要与三个参数有关系,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还有正确的环境。大多的爱情以凄凉或是凄惨收场的主要原因,是前两个参数出了问题,在错误的时间认识正确的人,或是在正确的时间认识错误的人。当然最为悲惨的是,在正确的时间认识正确的人,但爱情这朵小花却生长在一个错误的环境中,被扼杀也是只是个时间问题。

在错误的时间认识正确的人。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许时。这已经足够缠绵哀怨凄恻动人心魄了吧,试想一下,一个哀婉动人的楚楚妇人,在深深的深巷森森的楼阁里,寂寞而苦楚,枕边无人或是枕边人非所愿,那么她的心情只会比西园中凄凄草上单飞的蝴蝶还要寥落吧。如果这时,她遇见一个心仪的翩翩的公子,两人眉来眼去眉目传情相言甚欢相见恨晚,那么怎么办呢?除了连续不断的叹息之外,也只剩下一个字了,偷。但是一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美满姻缘,为什么要靠做贼来尝些余味呢?

在正确的时间认识错误的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举例都忙不过来。民国才女张爱玲,认识胡兰成时,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认识也便认识罢了,偏要一见如故,一见如故也不甚要紧,偏要一个怀揣爱情,一个手上举着写着你错啦的牌子,这样一来二去决绝也算可以收场,但偏要拖泥带水拖个半生,结局当然并不美妙。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错误的环境。《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便是其一,两人情投意合情意甚笃你侬我侬,时间人物皆是正确,当然焦母硬生生地从斜刺里杀出制造出一起惊世骇俗惨绝人寰的悲剧,当然还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私下认为这种观点颇有道理)荒唐的流殇。

坦率地说,时间人物环境这三个参数,也许我一个也凑不齐。

篇5:与有志人商榷杂文随笔

与有志人商榷杂文随笔

人只有不断地修养,不断地充实自己,才可以面对生活,对工作拿得起,放得下,才可以有足够的实力应付一切。

人要充实自己,就得虚心学习,见贤思齐,加强修养,这一过程就是从凡入圣,从圣入凡的过程。不能从凡入圣,就没有超人的智慧打动人,启发人,教育人,激励人,领导人,就没有足够的实力,高深的修养面对一切,开展工作,就不可能拿得起,放得下。不能从圣入凡,就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就不能与人相处,就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拥护,帮助。“人有智之,万人谋之”。人再有智慧,也要有许多人的共同追求,共同谋划,共同奋斗。因此,人要放的下架子,把自己置于平凡人的位置,用非凡的气量有原则地容纳人和事物,用非凡的智慧影响人,改变人,领导人,从而影响和改变事物,尽力使用人的优点,避免人的缺点,尽力发挥事物的优点,避免它的缺点,使人与人,事物与事物优缺互补,互相补充,互相配合合作。大海之所以深而宽阔,就因为它地处低处而容纳每一股细流。人的智慧就要像大海一样容纳每一个人的.优点,容纳每件事物的优点。小肚鸡肠,不能容纳别人的优点和意见,就壮大不了自己,丰富不了自己,提高不了自己,也就兴旺不了事业。只有心怀宽广,心地坦荡的人对万事万物才拿得起,放得下,处之泰然,安然,淡然,才可以得而不喜,失而不忧,宠辱不惊,平常心对待一切,就像自己未曾得也未曾失一样,自己永远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人。也只有智慧像海水那样丰富充实,那样运动变化的人,才可以做到这一点,才可以从容而灵活原则地面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的事物,才可以拿得起,放得下。

一个真正智慧的人是不端架子的,他会平易近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他的认真是在温和中显现的;他的原则是在轻言细语的说服启发人中体现的。他从不盛气凌人,但他刚柔相济。他是讲原则的,也是讲灵活的。原则中有灵活,灵活中有原则。他有进有退,有张有弛,活泼中有严肃,严肃中有活泼。他的智慧会因人,因事,因地,因时而适时有原则灵活的变化。他的思想从不僵化,停滞。他的思想永远是活泼活跃开朗的,他会因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他可以从容不迫地处理一切复杂的事物。

充实自己的过程就是从凡入圣,从圣入凡的过程,完成了这一过程,你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智慧的,并且智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你就可以虚怀若谷,胸藏天下,气吞山河;你才可以精神坚强,意志坚韧,乐观旷达;你才可以明察秋毫,知微见著,窥斑见豹,看透一切;你才可以淡然,泰然,安然,心底坦荡,光明磊落,从容不迫地面对一切,从而拿得起,放得下。

篇6: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篇7:人无癖不可与交杂文随笔

人无癖不可与交杂文随笔

阅读,是心灵在惊涛骇浪的乱世里停靠的宁静港湾,是人情在日渐冷漠的社会上重温的相濡以沫

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各种“癖”就是其中之一:洁癖、恋物癖、露X癖……

癖指的是因长期的习惯而形成的对某种事物的偏好、嗜好、癖好。

我对书有特殊的癖好,我以为这样的癖好只是我一个人独有,但在网上发现很多爱书喜欢阅读的人,似乎都有这样的癖好。书籍对我的意义,与那些昂贵的东西没有什么区别。并不是说它们的价格相同,而是它们存在的意义是一样的。

珠宝之所以被人们喜爱,是以为它高贵华丽,价值不菲。书籍的价格虽然不贵,但它的.价值却无法估量。书籍和钻石一样,都是可以永流传的东西。

在书店大致翻阅后,觉得还不错的书籍通常我会买一本,如果认真阅读觉得内容不怎样,就不推荐给别人看,别人也就不会问我借。

细读之后觉得好的书,我会推荐给身边的人看,同样喜欢看书的人势必就会问我借阅。所以理论上我觉得好的书会买上三本,一本自己看绝不外借,一本借给别人看,一本不拆掉塑封膜原封不动的放在书柜里。

为什么要这样?

自己看的那一本,我小心爱护,绝对不会用口水翻书,不会翻折书页当书签作为标记,也不会因为保管不当产生褶皱,更不会因为不爱护有磨损痕迹。我看书时会用别的东西垫着,即使是手指拿着书的地方,也用纸张垫着。所以我自己看的书从不外借,别人借去后,回来就不是原来的模样了。我喜欢保持书籍和刚刚拆掉塑封膜时一样的状态。

借出去的东西别人一般不会不爱护,借给别人的书就会有褶皱、污渍甚至是缺页少页的情况。所以我都会备着一本专门借给被人,就当自己是私家图书馆了。

那本包着塑封膜原封不动的放在书柜里的,就是我最爱的珍藏版了。

是的,这就是全世界目前为止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癖好。

但是,这个癖好不神经质、不损人利己、不投机取巧,它只是我爱书如命的表现,我会和别人分享我的书,但我自己看的那一本,永远都会在我的手里,从不外借。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说的是一个人要是没有一点癖好或是瑕疵,不可与之交往,因为他没有真性情。癖好人皆有之,每个人的又完全不一样。我喜欢书,喜欢看书,喜欢藏书,拥有自己喜欢的书便如获至宝,倍加珍爱。

一个阳光灿烂的春季,一杯清茶,一本好书,坐在撒着碎金光斑的紫藤花架下,品书茗茶;或是一个热水澡后的冬季的夜晚,在暖黄的灯光下,盖着厚实的被子,靠着柔软的枕头,捧一本书放在被子上,呼吸从晾晒后的被子里透出的冬季难得的阳光的味道,在墨香四溢的房间里,在笔画组成的森林里穿行,在文字堆叠的情感里沉寂、在翻页时灵光乍现的回忆里留恋,都是书籍带给人的超越一切物质的精神财富。

书籍是有价的,而书籍承载的内容是无价的。我只所以那么狂热的喜爱书籍,是因为我曾经感受到书籍传递的温暖,体会过它记录的人间百态,也亲历过作者经历的悲伤,能感悟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浓浓真情和人生之道。书籍不是音乐,却充满律动的节奏;书籍不是绘画,却拥有斑斓的色彩。

阅读,是心灵在惊涛骇浪的乱世里停靠的宁静港湾,是人情在日渐冷漠的社会上重温的相濡以沫。能静下心来阅读的人,必定会在静默中积蓄一触即发的能量,在翻页时觉察风云变化的人生。

篇8: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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