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冬别杂文随笔,本文共1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liangjingyu”提供。
篇1:冬别杂文随笔
冬别杂文随笔
石阶上覆满白雪,落脚有声。院里的红梅开得正好,映衬着满院子无暇颇有诡谲艳丽的味道。
“日后不必再见,就此别过。”
他言语落时,盛着开得最艳丽红梅的.枝头在静谧无垠里折断,惊扰了暂栖的寒鸦,留了片漆黑的尾羽,在大片素白里显得尤为突兀。
许是睫上有落雪,又或是眼疾复发,我竟有些看不清周遭。
十年前听生母一句“就此别过。”
手起刀落我耳边起了风声,也是这冰天雪地里,只是那时还不曾种梅,可印象里似乎也有红梅盛放,色彩灼灼,即便隔着长远的岁月也不得不半遮着眼去望。
这一望却真真是人去楼空了呀。
“长光。”语气平平,他倒从不见什么耐不住性子的时候。
我定了定神望向他,乌发白衣,眉眼如剑弩能穿云裂石地窥见人心底,却又着以温软锦绣,不至使他的锋芒过分外露。
妙极了。
我俗不可耐地想着,随即与他作别。
“就此别过呀。”
篇2:冬·片段杂文随笔
冬·片段杂文随笔
她整个人被摧毁了,在地铁行进到一段完全黑暗的隧道中时。
这一天,漫长的欧洲时间又被调后了一个小时,天黑的更早,亮的却不够早。更揪心的是,她离家又远了一个小时。
农历的节气出奇地准,在霜降过后,巴黎迅速进入了冬季,这让厌恶冬季的人们都来不及准备维持过冬的保暖情绪。她进来没有社交甚至是对话的欲望,被情境限制住时,也是闲谈些可有可无的琐事,不思考,不表达。
街上的行人大多裹在黑灰色里,围着宽大的围巾不见表情,只能从步伐里看出仓促匆匆,人人都奔波于生活,疲于生活。在幽暗的路灯里,落叶被风吹的打滚,又被人踹来踹去,像极了一个失败者。
她提着两大袋吃的钻进了地铁里。近来因为打工连去超市的时间都是硬挤出来的,所以一次恨不得买下整个冰箱的容量。诸圣节的夜晚,愿意这么早回家的人不多,车上还余下了座位,她旁边坐着一位一直在看手机的`络腮胡子的男人,不知为何,她感受到一种深渊里的沮丧,反复思索后,她又疑心是自己本身的沮丧漫溢到外流了。她想起前一天晚上,朋友问她为什么不去牙买加实习了,她嫌解释起来麻烦于是干脆没回。这一刻她愿意承认,沉默的背后是摧人心智的挫败感。她就像一只眼前吊着葫芦卜的驴,被自我价值感作为诱饵诱拐着走了这么远,却在时速几十公里的列车上发现那很可能是一个骗局,她去不了牙买加,去不了非洲,甚至回不了中国,车窗外迅速闪过的暗灯如同时光虚度的计时器。比这更恐慌的是,她知道这不会是一段不可重复的生活经验,在冗长的人生里这样的挫败会无数次的重现。这一刻被她用言语书写在记忆里,下车时她又想到,我们以第三人称写作第一人称情绪时,到底是为了客观,亦或是逃避?
篇3:雨冬杂文随笔
雨冬杂文随笔
上次被小T说,老家不是也总有雪,怎么现在十度下就不习惯了。
是了。
我也是有故乡的人。
虽然同样是南方,是四季分明的地方。
但,怎么就不习惯这并不寒冷的冬?
离开南方的时候,遥望,知道自己终会回去。
但失去不是简单两个字,也总会有很多的`不能言说。
回到南方的时候,笑说,连不属于我的北方也终于失去了。
那时候,是困兽。
现在。
可能只是已经疲乏的困兽。
最近两年,特别想再回北京看看。
恍惚的几年,迷惘的几年,也是最重要的几年。
但是,终未成行。
然后。
我不想再回,记忆里的那个小城。
一离开,便是永决。
这个温暖的城市,下起了雨。
昨夜奔跑的梦里,全是淅淅沥沥的雨声。
安静的把自己裹成过冬的熊,身体要冬眠,心里却很活跃。
寒冷什么的,果然总是刺激着灵魂。
努力的拽着一点点痕迹,自言自语,以为,时光依旧坚固,我的单薄的世界也是。
篇4:与友别杂文随笔
与友别杂文随笔
我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她了。那是一个喜欢用从上往下的视线看人的家伙,虽然平日里沉默寡言,可只要一开口,她的每一句话都会如针一般扎进你的脑子里。
不知为何,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或许是因为她那种深入骨子里的高傲,又或是因为那张能说出似刀子一样的话的嘴巴。当然,也可能仅仅是同类相斥。
尽管我们两人见面的时候也并非剑拔弩张的样子,但其实彼此心里都很清楚,没有过节不代表心里没有个结。保持自己的仪态无非是希望在某一天看到对方的失态罢了,至于自己的私心有没有被人看穿也无所谓,我们所在意的只有自己心中的那份满足感,和指尖所想触碰到的地方。
两个飞扬跋扈的人就这样盼了许久,可是那一天终究没来到。有时候生活就像一把锉刀,不知不觉中有些人有些事就变了。
我再见她时,她貌似比过去更加消瘦了,静静地眺望着天空,从下往上看着远处南飞的大雁。疲倦的目光,下垂的嘴角,碎发贴靠在耳鬓边,缺乏血色的脸好似哀鸣的丧钟,一声声敲碎了我的虚妄。我犹豫了许久,还是向她搭了话。
大概是因为过去的愚昧以致我从未发现她的声音竟如银铃般悦耳,她虽下垂的眼角,但仍然带着浅笑和我交谈,我坐在她的身侧,与她平视。谈及过去两人都是一声苦笑,抬眼相视后便心有灵犀的扯开了话题。短暂的对话,却打开了我多年的心结。仔细想想,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未来,我和她的相遇其实也没那么糟。
她还是那个一针见血的她,而我却不知不觉忘记了那样说话的方法,不过好在这对我来说还算是好事。她的眼睛注视着我,这也许是种沉重的信任,她提出想去附近和我逛逛。
我们俩在沉默中走了很远,我们俩迎着夕阳向前走,将身后街道甩在了后面,在一片靠着海滩的地方,她停下了脚步,向阳光射来的海岸线走去。她轻摆着脑袋,晃晃悠悠的向远处走去。
我随着她一同向前,“其实你只要稍微变得合群一些,就很好了”然后脑海中的思绪便脱口而出。
她的身影被黄昏拖得很长,很长,苍白的面孔在阳光下貌似终于有了些血色。海风吹拂着两人的脸颊,吹走了靠在肩头的细绳,吹散了她的头发。我从她的发梢间看到了迟薯暮,她低头哼唱着,宛如没听见我方才的话一般。
“你该学着更合群一些,那样子会好过很多的'。”
我又一次重复了我的建议,我希望她能好好考虑我的提议,更希望她能现在就转过来,用如风铃的嗓音告诉我那一句——好。
可是她还是沉浸在晚风中,自顾自地看着远方,然后缓缓地抬起手臂海平面的另一端,展开手指。光芒一点点从指缝中穿过,一点点刺进了我的胸瞠。
“如果可以的话,我好想,好想,去一次看不见的彼岸。”她似乎有些哽咽。
“想去,就去吧。你要是太寂寞的话,我可以随时奉陪。”我完全是下意识说出这些话。她将身子稍稍转向我,侧过脸,嘴角轻微上扬,“不,这是件只有当我子然一身时才能做的事。”那双弯的似月牙的双眼中,泛着我所没见过的她。她转了回去,沉默了几秒后,又补充道:“等以后我有空了,我再来找你去做些有意义的事吧,到时候,你可别反悔。”
我还记得那日的光特别的耀眼,在一片夕阳红中,她的身影变得越发单薄,我想上前做些什么,但是却一步都挪动不了。脑海中刚才她说的那些话越发清晰,感觉身子越来越沉。她就这样如同坠海的伊卡洛斯一般,消失在了炽热的光芒中。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能见到她了,或许是那天的斜阳射进了胸膛,我突然有些怀念那她那充满高傲和蔑视但又无助的目光,有点想看看那颗如蜡一般易燃的心脏。我想,我大概是迷恋上了那张苍白的脸庞。
篇5:别不相信科学杂文随笔
别不相信科学杂文随笔
三年前的清明节,我照旧从城里回老家祖坟上扫墓祭祖。我刚走进弟弟的家门,弟媳便对我说:“前街的三哥走了!”
“三哥他去哪儿了?”我满不以为然地问道。
“他死了,昨天死的!”弟媳见我不明白她说的意思,解释说。
我们老家对老年人的“死”,不说“死”,说“走了”。三哥和我同岁,才74岁,在我看来,还年轻着呢!再说他身体好像比我这个老坦克兵的身体还好。所以根本不会往“死”处去想,所以才以为他去了哪儿。
“没听说他住院啊!”我不解地说。
“听说昨天早晨起来,他感到浑身没劲,就对三嫂说:‘饭你自己做吧,我浑身没劲,想再睡一会儿。’三嫂让他去看医生,他说没事,睡一会儿就好了。等了一个多小时后,三嫂见他不动弹,问他话他也不回答,知道事情不好,这才让二儿子打了120急救电话,但等到县医院的救护车来到时,医生说已经晚了,已无法抢救。就这样走了,说是心血管病,我也不懂。”弟媳惋惜地说,“哥,上完坟回来,你去吊个孝吧。”
“我知道。”我说,“三哥不胖不瘦的身材,地里家里的活全由他干,没想到他倒走在老病号的三嫂前头。在我回到广平的30年间,足足有200斤重的三嫂,坐在哪里,就没有见她动弹过,她反倒比三哥长寿,真不可思议。”
“自从三哥从供电局退休后,他们家的饭都是他一个人做。三嫂从来不下厨房的。”弟媳说。
我上完坟回来,就到前街给三哥吊孝去了。吊完孝我到内室安慰三嫂,要她节哀,注意自己身体。小春是他们的大儿子,在城里供电局上班,见我去安慰他妈,他也陪着说起话来。
“三哥平时都吃什么药?”我说。
“他什么药也没吃过。”三嫂说。
“我见好多报纸上都说,人过五十岁后,血液就会变稠,会产生斑块。吃阿司匹林,可以使这些斑块不流动,就不会堵塞血管了。”我说,“三嫂,你也是应该吃阿司匹林的!”
“我一直在吃,是医生开的方,一瓶100片的那种,每天早饭后服4片,10多年来,一直没有间断过。”
“三哥咋没吃呢?”我说。
“每年查体,他各项指标都正常,所以也就没吃什么药!”小春说。
“每年的查体,都没有血粘稠度这一项。专家的话是有道理的,只有服用阿司匹林肠溶片,才能避免血粘稠度带来的风险。”我说。
“你三哥不信这个,家里整天放着几瓶子阿司匹林,让他吃他就是不吃。”三嫂难过地说。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小春叹口气说。
我怀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三哥的.家。
时隔一年,85岁的堂嫂突然因脑血管病瘫痪在床,失语,不省人事。患病前身体好好的,还能带重孙子,做饭,干农活。身体不胖不瘦,给人一种既干练又精神的感觉。从来没吃过什么药。当然阿司匹林肠溶片也没服用过。而堂哥身体胖胖的,又食道癌手术过,经常看医生。多年来,他一直遵医嘱服用阿司匹林,每天早饭后,那种100片一瓶的,也是服用4片。如今他都是快90岁的人了,仍然健康的活着。就是因为他每天早上服用了4片小小的阿司匹林肠溶片。
您别不信,我的静脉十几年前就查出来有斑块,就一直按照医生的嘱咐服用阿司匹林肠溶片。不过我没像三嫂和堂哥那样,每天早饭后服用4片。而是每天早饭前20—30分钟服用3片,也服用过2片。当然我这样做,也是根据权威医生的意见改变的。因为我认为他们讲的有道理。如今我都77岁的人了,年年查体,各项指标都在标准之内。
有的人浪费健康,去赢得财富,然后又浪费财富,去重建健康。这是何必呢!我们何不一开始就把身体搞得棒棒的,去赢得更大的财富呢?要不然,后悔莫及。撇下十几亿、几十亿的资产,40多岁就倒下去的董事长,恐怕有几位了吧!这样倒下去的无名人士,谁又能知道是多少呢?相信科学,就一定会有健康的明天!
篇6:有话直说,别弯弯绕杂文随笔
有话直说,别弯弯绕杂文随笔
不久前发生的一个事,当时刚发完一条朋友圈,大概表达的意思不是很开心,然后有个不怎么熟悉的头像,上来就给我点个赞,用时不到一秒钟,估计内容都没看,第一反应我去这谁,点开那人朋友圈一看,发现是以前去过一家饭店的老板娘,我寻思着可能出于礼貌但是太忙没时间看,所以不管内容如何先点赞再说,也不是不能理解。
没过一会儿,套路来了,私信我让我帮她投个票。
哎呦喂我这小暴脾气登时就上来了,套路挺深啊,先给你点赞,引起你注意的同时混个脸熟,过会儿再找你帮个小忙想必你应该也不好意思拒绝吧,我可都给你点赞了呀。
但是很抱歉,有话直说不行吗,动动手指的事我没理由不帮,但是这种方式真的让人接受无能,既然你没空尊重我,我也没必要惯着你,大家时间都挺宝贵的。
想请人帮忙的时候,真诚的说出你的诉求,远比依靠小套路逼人就范要来得坦荡得多。
尤其在真假虚实难以分辨的套路时代,有话直说,是让人感觉到你很真诚最直观的表现方式。
最重要的是,和真诚的人相处,不会感觉累。
我有个朋友,我觉得她是真诚最好的代言人。
你哪里好哪里不好,她会客观的说给你听,她会把内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分享给你,而且完全是热忱的站在你的角度,有时甚至会令你惊异世上竟真的有如此真诚之人存在嘛,随之你就会发觉她是多么稀有,并且发自内心的'觉得你们做了朋友是多么三生有幸。
我曾亲眼见到她和一个不那么相熟的以后也不会有多余交集的也想去一线城市打拼的同学,很认真且走心的讲述她在一线城市生活的利与弊,值与不值,美好和不易,那时候我才发现,她的真诚,不仅是对待恋人、朋友,她的真诚,是一视同仁的。
真诚的人脸上会闪闪发光。
而且会带动你,从而影响你们之间的相处方式,你们互相索取,又互给恩惠,从来都是直来直往,爽的一批。
就在刚才,有两个人在我朋友圈一条动态下评论,是复制粘贴过来的一大段广告信息,只是把群发给你挪到了给你评论上,无外乎是另外一种引人注意从而达成目的的小套路。
我觉得吧,发朋友圈的意义,可能不在于有多少人点赞或者屏蔽谁又对谁可见,而是多年后当你回头看,你想起了那个曾经有能力把生活过得热气腾腾的自己,继而对现在鸡毛满地狼狈不堪的人生又重拾起热心和勇气来,然后重整旗鼓继续上路,毕竟,生活起起落落,我们需要记得。
所以,我的每一条朋友圈,对我来说,都挺重要的。
所以,很抱歉,轻易不删除别人的我,把你们删了。
有话直说,别弯弯绕,是给别人最起码得尊重,也是给自己最基本的体面。
篇7:别丢失梦想杂文随笔
别丢失梦想杂文随笔
庄子云:“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白话言之,大概就是人最大的悲哀不是身体的死亡,而是身体活着但心志已死。这里的“心”,可以分解的答案很多,或思维、或思想、或理想、或梦想……可以不用猜疑的是,这种源自心灵深处的“想”,都是精神世界在现实生活中的呈现和素描。基于积极心态的精神,都像星光灿烂、皓月当空的幽静夜晚,思维在无拘无束的空间里畅快翱翔,是银河在朗空中与黑暗的博弈。
记得很多年前有一首非常出名的歌《蜗牛》:“......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我的脸。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重重的壳挂着轻轻的仰望。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撑着夜往前飞。让风吹干流过的泪痕,总有一天我要属于我的天……”如果,你是一位曾经观察过蜗牛爬行的人,你就会理解作者假借蜗牛赋予的梦想应该是由衷的、客观存在的。蜗牛,它用自己生命的黏液勾画着实践的轨迹,不论曲直、不管坎坷,爬过的痕迹都是闪着亮光坚定地朝前延伸,显得异常的执着和清晰。想一想,它用那柔软的身体尚且能够背着坚硬的重壳,完成它生命的一次顽强旅行,睹物思人,何尝不应该如此呢?蜗牛活着,可能在思维里没有人类用睿智创造出来的词:梦想。但我肯定的是,在它的意识里,一定是追求着如何美好地活着。每当雨后天晴,只要用心,我总能在潮湿的墙角、岩壁上看到蜗牛的蹒跚而行,此情此景也总会勾起我对生命的理解、生活的理解。
人活着,是应该有梦想的,不论这个梦想是大是小。梦想,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无处不在,即便是平常日子中一个小小的念头,其实也可以归结到梦想的范畴。
在我的生活中,从来没有把梦想看做是多么高大上的追求,而是当做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后的人生实践,这是源自对自己综合能力评估后的追求定位。我会常常在思想上把目标定的大一点,作为人生努力的宏观愿景;而在实际生活中,则执念着有一定的人生规划、有基本的奋斗方向、有可能实现的主客观条件,从而确定小目标来累加实现我所定义的大愿望。也就是说,把大梦想分解成不同人生阶段的许多小目标,而后一步一个脚印地动起来、一段一段地调整实现的路径、认真完成生命行走在不同阶段的任务,最终成就自己期望的人生设计,即这里所说的梦想。其实,每个人在实现自己梦想的过程中,思维领域的基本路径大同小异。不是吗?请看两千四百多年前孔老夫子《论语》所言:“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这就是思维决定梦想的经典之语。
仔细回顾走过的生命历程,之于梦想既有肯定,而更多的则是否定。肯定的是,而今的我生活尚好,这意味着我凭借自己的打拼从贫穷的西北农村走出后,实现了今生一定要过富人般日子的最初梦想。否定的是,距离第一版人生设计中的大我,还真差得很远。
记得在刚刚大学毕业、走向社会劳有所获时,曾经有过这样天真的想法:一旦自己的日子好起来,一定要帮扶故乡上不起学孩子们,哪怕尽点微薄之力。后虽有作为,也曾支持过七位少小时儿伴的子女们在考上大学后解燃眉之急,但和自己的境遇对面,时时想来做得还远远不够。主因是,我需要虑及自己家庭的和睦。在这里,我不是结怨自己的爱人,因为归根到底,我不是土豪、不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在经济上还不够强大,不足以让我的爱人坦然享受授人玫瑰的人生乐趣!
近十多年的梦想,多和事业有关。庆幸的是,虽无大的建树,但也有不小的斩获。我可以毫无愧色地面对时间说:我让你见证过不服命运的奋斗,且取得过量体裁衣般的成功;我不是没有头的苍蝇在人生之路上乱碰,且目标坚定方向明确;我没有因为自己的懒惰而让你失望,且因为勤奋基本满足了我的人生设想!
在我的身边,还有很多人认为梦想是青春的标识、是生命光华四射的灿烂、是希望点滴成河的激荡。往往那时,我会泼一桶凉水,因为这类人把梦想已经理解成无法攀登高峰了。对普通人而言,梦想真的没有那么玄乎。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梦想,就像我现在写一篇稍微满意的散文,能说不是梦想的实现吗?
梦想,有时候就像是冰心老人笔下的“小橘灯”所阐解的情景一样,满含着希望。“……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橘灯,慢慢地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走着。这朦胧的橘红的光,实在照不了多远,但这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我,似乎觉得眼前有无限光明!”这篇文字的描述,是冰心老人避战乱时的真事。那位细小的女孩在父亲失踪后一个人照料着病危的母亲,由于感谢“我”在孤独的深夜探望她和妈妈,亲手用橘皮缝制了一盏“我”在回家时赖以照明的小橘灯:“天黑了,路滑,这盏小橘灯照你上山吧!”看似纯真而淡淡的话语,其实蕴涵着山一般雄厚、水一般柔远的梦想以及超越梦想的期冀与自信的祝福!
人类浩瀚的历史不断续写着很多因为有梦想而成功的经典!远的不说,就近俯首撷取几例,用以佐证自己的观点:
在雅典奥运会上,刘翔这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创造了让全世界人民震惊的成绩,在强手如林的跑道上他以12.91秒的成绩平了英国人科林.杰克逊1993年在斯图加特创造的世界记录并荣获冠军。他的成功,嘲笑了黄色人种在田径领域无法战胜白色人种、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的所谓科学论断。在比赛之前,他把全部的压力浓缩成两句话“师父,你放心!”“师父帮我拿瓶水!”刘翔,他演绎了一次超越梦想的华章!记得他说过:我是冲着冠军而去的!他取得的那枚金牌,我理解为就是一个巨大的、可以在日月的`辉映下熠熠生彩的梦想!
一位济南的又聋又哑的孩子,听不到音乐,踏不准舞步,想当舞蹈演员,这有可能吗?可她的舞蹈却跳出了名,跳出济南、跳遍全省、跳向全国、跳到中国艺术节及世界多个国家。她的名字叫“单华”。
一位不曾上过大学的十二岁的美国小孩,憧憬着如何用自己的手将整个世界联系起来,并建设了互联网上信息社会的金字塔和开辟了人类社会一个崭新的科学时代雏形,实现了成为世界上第一首富的梦想,他的名字叫“比尔.盖茨”。
还有当代的马云,当年起步时是何等的艰难!他是吃了好多年方便面成就了自己的互联网帝国的......他不是说过很多名言吗?记得曾读到过其中两句。一句是:人一定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怎么办?另外一句是:每个人都有梦想,梦想未必要很大,但一定要真实。
......当然,还有很多相似的成功案例,几乎不胜枚举!
我非常欣赏有人说过这么一段话:“梦想是有志者的翅膀,尽管到达成功的彼岸需要踏实的脚印一步一步丈量;梦想让寂寞在暗夜开放成一束束智慧的花朵。梦想,一个多么吉祥耐读的词汇,绾结四季的风中,生长昂扬向上的信念锋芒,一次次疲惫而坚韧的洞穿厚重的理想。梦因想而丰富,想因梦而灿烂。梦想是拉扯理想的脐带。”说得十分的精彩,让人折服!
是啊!珍惜自己的每一个梦想,是珍惜自己精炼生活的阅历、提纯思想精华的重要之举。我坚信,只要生命存在,就会有梦想;只要精神不死,梦想才会在生命的载体上走近现实;只要有合乎时、合乎事、合乎能力范围内的梦想,幸福感才会在生活中铸就成一道道风光无限的亮丽景色。有梦想,就会有向往美好的动力,就会是一位对生命尊重的人。不容置疑,人的一生如有梦想一路随行,生命就有升值的空间和开阔的前景。
还有人说过:“梦想是理想的标本。”让我来说,梦想更是显影理想的底片。如果,理想是和现实走得较近的思想婴儿,那么梦想就是它的母亲。
别丢失自己的梦想,尽管生活的黑色在不时淫染着生命应有的多彩;别丢失自己的梦想,因为只有梦想才会催生奋斗的方向和行动的指南。生命的价值,绝对不会在无尽的埋怨和懒惰中实现的,要成型生命的价值,须有自己亲手精心装订的、浸染汗水的那一帧帧摞得起、并写满着漫天漫地奋斗的历史!
篇8:冬河的杂文随笔
冬河的杂文随笔
旅人走过了山川大河,他看见城堡的破败旗帜在摇曳,音乐家的钢琴生满锈迹,连唱诗班先生的指挥棒也折断在教堂里。
公主就在多年前的那个冬天诞生,没有伴随着童话所说的金黄长发,微卷的褐色藤辫留至腰际,这个国家独有的小花缀在缝隙间,她与灵魂伫立原野,如同温特哈尔特的油画。多年后又一场大雪几乎铺满山岗,奔腾的'雅希尔鲜有冰期,孩童嬉闹在石桥上,王后的血肉即将融入天堂。
公主向上苍祈祷,邻国的王子却渴望战争撕裂她的唇角,似乎强取豪夺才是一切应有的准则。被乌鸦撕啄过的思想使王位继承者不得不成为暴君,疯狂的暂熄总是在意料之中。王子被自己的父亲软禁,不甘与野心挤爆了他的大脑,终有一天他会打碎这琉璃瓦,利刺穿透阻挡之人的咽喉。
于是公主陷入了无尽的沉睡,连来自于地心深处的歌唱都唤不醒她。老国王向天下隐瞒了这个秘密,人们还是认为公主活跃在铜门紧锁的花园内,那儿一定扎根着用雅希尔河水浇灌的长生树,百灵鸟肆意跳跃在枝头,公主偶尔摘下一颗金苹果,指尖上也沾染了阳光的色彩。
只有旅人知道,世间万物也不能将公主唤醒,她就沉眠在雨后泥土的气息间,微笑永存。百姓继续进行着不存在的美好幻想,战火燃起也只能作为他们舞会上的烟火。旅人思念着公主的暖阳色双瞳,她如天籁般的呢喃悬在耳畔:
“时间为什么总是像活水一样匆忙奔走?”
“泥沙为什么总是留石子在原地独自眺望远方?”
旅人张了张口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知道答案就在心底呼之欲出,但失语症如同恶魔般缠绕周身,他呐喊而不得始终。
“当月光在某一时刻照进教堂,你会发现我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爱你。”
她还在梦中哼着童年的歌谣,在钟声敲过十二响后,送旅人流浪远方。
“你为什么不停下?”
“总有一只大鹏,自生命的源头而起,在地狱的终结处死亡。”
旅人失去了暖阳,他看见了冰层断裂,废墟上长生树虬根隆起,公主的王冠在树洞里结满蛛网,旅人收好红宝石,他又走过了山川大河……
公主和旅人相爱,但旅人却要云游四方,公主恋恋不舍,但依然尊重了旅人的选择。
后来邻国的王子篡位成功,想要迎娶公主,公主拒绝了他,这位暴君就暗中杀死了公主。
这个国家的人民以他们的公主为信仰,认为她就如同暖阳一般美好,包括她花园里的那棵长生树。
老国王很害怕,就欺骗了他的人民,百姓临死前还一直相信他们的公主依然欢笑在她的花园里。
可是事实上公主一睡不醒,尸骨被埋在树下。
临死前,公主将自己的王冠藏在树洞里,想要告诉旅人,她一直在等他,一直爱着他,甚至为此付出生命。
野心很大的王子终于举兵入侵,老国王不敌,国破家亡。最后旅人带着公主最喜欢的,也是他找到的这个世界上最澄澈美丽的红宝石回来,准备迎娶公主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化作尘埃。
旅人又开始云游四海,却漫无目的,客死他乡。
篇9:做自己,别动摇杂文随笔
做自己,别动摇杂文随笔
买早饭上楼时碰见了荣荣,开始了一个只有两三句话的话题,大概内容是天天这样也很好。我之前在机构里做老师,因为各种阴差阳错,如今呈了一个学徒,顺利的话培训期满考核通过就可以留在新的工作地点,荣荣跟我一样,也是学徒。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荣荣是个很好爽的女孩子。
当时我说自己喜欢么就好。能有什么比得上你自己喜欢呢?
可是转念我又想到前两日发小跟我视频他说的话,他说无论感性还是理性上,你能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我都特别支持你。但是从现实角度上讲,我还是希望你能认真考虑。毕竟你现在做的跟你的专业不想关,而你最宝贵的就是刚毕业的这两年。工作经验在简历上真的很重要。
我是一个特别容易动摇的人,发小的话让我对现在所做的事动摇了,我不知我怎么选择才是正确的,或者说,在别人看来,是正确的。
我记得再前些日子好友秋儿来苏州,我陪她在宾馆里住了一晚,夜聊了许久。她说她无比羡慕我现在的'生活,稳定而又美好,很适合我。对比发小说的,我也不清楚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什么是对的?什么又是错的?
有人说,做你想做的自己很重要;有人说,把时间花费在你喜欢做的事上才不算是浪费;也有人说,现实面前,理想终究只是梦里想想;还有人说,诗和远方比不过工作稳定五险一金。。。。。。各执一词,都言之有理。
所以我是一个很容易动摇的人,又或者说,我是一个没有太大主见的人,我怕做错,怕别人指责,怕我在别人眼中不够好。
喂,这样很累的呀!对,这样很累的啊!
这两年,我一直在努力的去改变,这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主动的选择。我尝试着说出自己的想法,不再中庸;尝试着不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问自己是否喜欢;尝试着把自己变得优秀,而不再以己之短度他人之长。。。。。。
可有时候,还是会犯老毛病,但总之,好了太多。
会痛苦么?当然会。会自我怀疑么?当然会。会有失败感么?当然会。
改变,就意味着打破一切重新来过。就像让一个熬夜成瘾的人早睡一样,他会觉得无所适从,会觉得不习惯。改变旧的处事方法,改变旧的价值观,就像是被蒙着眼过河一样,会更害怕是不是走错了,害怕是不是会绊倒,心里一直不踏实。但我知道,结果是好的,哪怕过程艰辛了些。
过程一定会艰辛的,好的改变从来不是轻而易举的。但结果,会让你觉得所有的苦难都是值得的。
所以,我依旧会被动摇,但我有自己想法,我会问自己的心。对我而言,他们所有的话,所有的劝诫,目的都是希望我能轻松一些,安稳一些。可是谁也不能保证一个假设的结果一定是会发生的必然,一个假设,无数种可能。我不能为了他们的为我好而放弃我自己的人生,把我的人生交给他们。而我依旧会动摇,因为我会衡量,不是盲从,而是会问我自己。
没有什么比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为自己想要的自己更棒的事了,哪怕是结果不如意呢?可怎么会不如意呢?做了自己想做的,成为了自己想成为的样子,这不是最大的如意么?
如果不如意,那可能就只是生活不不够富足吧。可是,说不定那时候的自己已经可以云淡风轻的对待了呢?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就不要为难当下的自己了,多累。
我依旧是个容易动摇的人呐,不过,我会变得更加坚定的。毕竟,我在做自己喜欢的事,会努力成为自己喜欢的样子,那是一个内心坚定的样子。
那就加油吧姑娘!
篇10:以后别做朋友杂文随笔
以后别做朋友杂文随笔
开学的第一天,你迟到了骑着单车一路狂奔。
开学的第一周,你因为不服老师的安排被罚站了一下午。
分科的那天,我看见你选了理科,我也跟着选了。
毕业的那天,全班聚会,喝得酩酊大醉。我抱着你哭得跟条狗一样,你笑着说这货真没出息毕业而已又不是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那天真的想跟你告白来着。只是我怕你说我变态。
工作那年,听说你追到了一个女神,你特得意的叫上了我们,说要炫耀下你女神有多美。果然,不负众望,很美。你一直balabalabala说你怎么追上的,被拒绝了多少次。她一直满脸笑意看着你让你别说了。
我们就一直叫唤说不要再虐狗了。
后来散了场,你说再去下一轮,我摆摆手说再不回家明天就起不来了,你笑我没出息。
不到三个月,分了手。你说追到了好像就不在意了。其实旁人早跟我讲过她跟一个有钱的.男人出国了。我忍住没戳穿你。
那天你喝多了,送你回家的路上已经不省人事。你刚搬了家没有告诉我地址,只好带你回了我住的地方。
早上给你煮了醒酒汤,你喝完后说还是哥们儿好。
在你失恋的第三次,你说你都快对爱情没有期望了,说这年头,没钱真TN的怂。你哭了很多次,脸上再无我当年第一眼见你时的笑容。
你睡觉时我在旁边看着你,然后没忍住亲了上去,不知是蓄谋已久还是酒壮怂人胆。你事后,不敢看我。你不停的在抽烟一包两包。第三包的时候我阻止了你。
我抽身拿了衣服回家,脑子很乱又忍不住的窃喜。
之后我们没有再见面。
有一天你打了电话跟我说,你快结婚了,家里介绍的相亲,你说其实你一直都知道我喜欢你,只是你喜欢的只能是女生。
我没有说话,只听到我们的呼吸,在你快挂电话的时候,我说了句话,你哭了,说以后再也没有哥们儿了。
“我除了爱你,就没有待在你身边的意义。”
舍友三年,朋友七年。第十年我终是失去了你。
篇11:冬吃萝卜的杂文随笔
冬吃萝卜的杂文随笔
冬日里,我最喜欢吃萝卜。陇东的菜汤里常见两种萝卜:一种是白的,个大,水嫩;另一种是红萝卜,皮红的可爱,肉质细腻甘甜。吃萝卜,我最喜欢吃煮萝卜。萝卜切成两寸长的条,在油锅里翻炒一下后,放上虾干或虾米,盖后闷烧,至萝卜条半透明即可熄火,撒上大蒜叶,萝卜条白嫩可口,大蒜叶翠绿喷香,我可以吃一大碗,最后的汤伴饭味也美。这种萝卜,可以开胃顺气,多也不胀肚子。将白萝卜切成细丝,青红辣子、葱也切成细丝,用食盐爆腌半个小时,挤出水份,用烧熟的油炝,我们那叫三大王,夹着饼,馍吃有时吃着冒汗,尤期在外感风寒时,既开胃,又驱寒发汗。
陇东地区,土质肥,雨量充沛,长的萝卜能大,小时候,家家户户过冬的菜就是萝卜,洋芋(土豆),大白菜,萝卜白菜腌制,母亲总会把这些个头小的,长的不好看的,辣子,豆角,红白萝卜腌上一缸,白菜腌上一缸,莲花白(包心菜)腌上一缸,整个冬天以及清明前这段时间也就够吃了。现在生活好了,交通也方便了,一年四季都能吃上新鲜的蔬菜,妻是天水人,每年只是腌些酸菜,妻腌的酸菜都是野莱,每年的夏天,将苦苦菜(败酱草),灰灰条(不知学名)用浆水腌制,而我也买上小部分辣子,豆角,红白萝卜腌上一小坛,将夏天晒干的萝卜腌制成麻辣的,每每朋友到家里来吃到我腌制的这些小菜,直乎过瘾。也是,谁能忘了乡愁!
事实上,萝卜也是冬天常见病的好药,治疗咳嗽,可以用红皮辣萝卜切薄片,放冰糖水泡上一夜,喝那微辣的糖水,能化淡止咳;咳痰粘黏稠难咯,可以用萝卜,海蜇,荸荠一起煮汤,能化痰,通便;治疗咽痛而失音,清代民间有个食疗方,用白萝卜片与青橄榄树枝一起煎汤代茶,方名青龙白虎汤,我曾多次推荐给病人,效果十分明显,用于酒后口干舌燥也非常有效,现代人不懂中医的这些,凡上呼吸道感染,多自服大量的抗生素,有时还打针,输液,事实上都是些病毒感染,还不如用青龙白虎汤效果好,有一个药叫金嗓子喉宝,其主要成份还是橄榄叶。在陇东这块地方住久了,你会发现,这里的人生活真离不开萝卜,萝卜包子,萝卜饺子,萝卜丝饼,平凉的羊肉泡馍,兰州的牛肉拉面都用萝卜片,只是将生萝卜切片在开水稍汆一下就可祛其味。我特别想念老母亲烧的暖锅子,就是将萝卜,白菜,豆腐,粉条,鸡肉一块烩在一起,装进暖锅,暖锅是北方特制的,有砂的,铜的,中间空着,可放上木炭,隆冬或春节时,一家人坐在炕上,围着暖锅,喝着黄酒(西北的一种米酒)其乐无穷,真好。
民间有谚语: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烦医生开药方。冬天为何要吃萝卜呢?因为冬天人的郁热重。天寒地冰,人的腠里紧闭,毛孔收缩;再加上冬天人们食欲好,鸡,鸭,鱼,肉或炖或煲,而且冬天又少于运动,于是阳气不易发泄,痰热易成,食积常有。君不见,冬日里,咽痛发热者多,便秘腹胀,头昏头晕者多,口舌生疮,面红盗汗,中风暴亡者多,常常数倍于夏日。而这时候,多吃一些萝卜就非常合适。按中医讲,萝卜能清热通便,化痰消食,能醒酒解毒通便,生吃能消,熟又能補,确实是冬日里的保健佳品,我经常劝那里体丰面油亮的朋友,不必吃膏方进補,不必服人参固本,因为他们体内热毒甚,体质不是不足而是有余,服用人参不当,不仅无補,还有害。我手头有本清代名医王学权所著的《重庆堂随笔》一书,上面谈到萝卜的保健功效。他说:“生用能解风火,温燥,湿热之邪,故烟毒,煤毒,洒毒,火毒,失音,中风,咽喉诸病,无不立奏神效。熟用補脾肺,和肠胃,耐风寒,肥健人,可以代粮救荒,乡人广种以充粮食,终身啖之,而康强寿考,且有垂老而发不白者。此人所共睹之事,何以修木草者,独贸贸也?”这里修本草者,指那些写药书的`人;贸贸,是蒙昧的意思。我常看到此,便掩卷而思,祖国医学太伟大了。
事实上中医经典著作《伤寒论》就曾这样的论述过:“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裸其身。”大体意思就是,冬天阳气向里向内,处于收藏状态,在外的阳气虚少,在里的阳气积多,因而表现为天寒地热,对应于人,则为“阳气在里,胃中烦热”。简而言之,冬季人们习惯进补,相对活动较少,因而体内易生痰热,此时进食萝卜,具有清热化痰、消积除胀的作用,正是简便有效的养生保健秘诀。此外,中医认为,萝卜味辛甘,性凉,入肺胃经,具有很强的行气功能,还能止咳化痰、除燥生津、清凉解毒、利大小便。明代著名医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说萝卜有“下气、消谷和中、去邪热气”的功效,为“蔬中最有利者”。《食疗本草》曰其“利五脏,轻身,令人白净肌细”。《新修本草》曰其“大下气,消谷和中,去痰癖,肥健人”。可见古人对萝卜的认识,要比我们现代人认识的更好,只是我们不愿在研究罢了。
现代医学认为,萝卜水分充足,含有碳水化合物、少量蛋白质,较多的维生素A、C,及钙、磷、铁、木质素、胆碱、氧化酶素、淀粉酶等有益成分。另外,萝卜含芥子油和粗纤维,可促进胃肠蠕动,预防便秘。医学研究发现,常吃萝卜可降低血脂、软化血管、稳定血压,预防冠心病、动脉硬化、胆石症等疾病。
虽然萝卜是常用的蔬菜,又有那么多好处。但萝卜食用还是有禁忌的:萝卜种类繁多,生吃以汁多辣味少者为好,平时不爱吃凉性食物者以熟食为宜。萝卜为寒凉蔬菜,阴盛偏寒素质者、脾胃虚寒者等不宜多食。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单纯甲状腺肿、先兆流产、子宫脱垂等患者忌食萝卜。萝卜严禁与橘子同食,因同时食用易患甲状腺肿大。
篇12:别强迫自己,请顺其自然杂文随笔
别强迫自己,请顺其自然杂文随笔
很多人在年末想起自己年初的计划都没有达成。
而相反忘记了自己一时兴起做的很完美的那些快乐小事。
很多人读书,一年要读多少本。
可是强迫自己看书没用,看不进去。
,我呢想看书。就每天下午窝在书店,一本一本一本看,看完了三个书柜架!
,我想看哲学了,就用了两个月把书架子里那些新书看完。
,一本书都没看完,因为不想看了。因为看不进去。哪怕是小说。
谁知道呢?
我是个从来不强迫自己人,因为上学时,每天被要求读书,背题。实在有些腻。
腻了,就遵循自己本心吧。如果一个人可以后半辈子都不看书过得很轻松。那也没什么。
再想看时,就看上一本,看完它,品品书里讲述的。也就够了。
何时想看书了?一次旅行,房间里的人聊着胡适先生,聊得我插不上口。那时我28岁,他们20岁!而我是个一直看书的人。我也发现了知识不够了,那么久看书吧!
何时不想看了?那天我发现我的心散了,我每天走在相同的`路,去相同的店,看着偶尔期待的电影。我发现,那么我为什么不走出去,看看世界。也许我会有什么学得!
所以保持自然而然的心,在客观发现后去遵循自己的心。
安能巧读,动能千里吧。
因为自然而然,我没有压力。想事情更加清透。所以我把很多事都放下了。
比如面子,比如酒水的朋友。
最后系数,自己这辈子做的最好的就是在想读书时,读书!也认真的读了。这就够了。
篇13:别光顾想好事偷着乐杂文随笔
别光顾想好事偷着乐杂文随笔
感冒咳嗽好得差不多了,多日昏沌沌的脑子似乎有点清醒过来。
午后,不习惯闭目送礼,闲着没事,便心血来潮地捧起自己的那部“光辉著作”《西施不曾远去》翻看。
一向以来,对自己已经成册的所谓书,我都是坚决不看的。为什么?说出来有人会笑,怕只怕一不小心发现错误缺点,那就后悔莫及了。
今天算是自寻作祸吧。
开头并没有,相反,读着读着,越读越喜欢,越读越觉得自己水平不低,有时,还能让自己的某些词句惹出无声的笑来。我甚至想,这么好的文章,这么好的书,为什么就无人赏识呢,原因很简单,不熟悉我的`人不知道有这本书,熟悉我的人当然大多有这书了,可因为他们对我司空见惯了,不太愿意为我的文字浪费时间,所以……
这时候,我甚至想,要不要来一个个人的比赛,请熟悉我不熟悉我的人写写对《西施不曾远去》的读后感(用文化人的话说,是书评),然后,择优评奖,至于奖品是什么,容我想想,容我想想……
正当满脑子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之机,习惯一心两用的我,突然发现一个数字,一个错误的数字!
在《银行》一篇,第70页,我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一个方形屋柱上挂有收购牌价,非常清楚地记得,上面标着:金3.14元/克,银0.04元/克。那时物价稳定,故而金银牌价也恒定不变。”
别人肯定看不出这些文字有什么不对,我却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你别不信,真的!
我明明白白地记得,记得非常清楚,那时的黄金银行收购价是每克3块零4分,念起来,感觉非常上口,3块零4分——3.04!哪来的什么3.14?
这可真的是一个严重的历史问题哪!
想想看,要是有人吃得空,引用了我这个数字当什么论据之类,会不会严重的可怕后果,我不敢说什么多米诺效应,以讹传讹是绝对可能的。
完了完了,真的完了。
就因为这个小小的发现,把刚刚盘踞心底的满足自得一下子被灭绝殆尽。
发了半天的愣,忽而想到当初为书写自序时有那么一句话:“有一点需要说明,是记忆,难免有误,所以,我所写的,不可看作资料,不可认作历史……”心下暗暗安抚自己,幸亏“有先见之明”,万幸啊万幸!
唉,人生在世,还真不可以光顾想好事偷乐,还是想一想,往后敢不敢再读自己的烂文了……
篇14:冬夜里最舒服的事情杂文随笔
冬夜里最舒服的事情杂文随笔
在床上躺了几天,对时间的认知变得浑浑噩噩起来。被人提醒说是昨天的事情感觉已经是几天前那么久了!
因为一直在睡,要不就是闭目神游,所以到了最夜深人静的时候反而一点儿也不困,这时候就会气恼地鄙视某些药催眠的副作用从来不对我生效,其他负面效果倒是很勤快地冒出头。睡不着于是听书,听遥远的新疆里曾经的故事,那些草啊,羊啊,挖了洞逃离笼子最后又回来的雪兔,挤满人和羊的粉红色中巴,帅气的年轻小伙和美丽的洗衣小姑娘,他们的眼睛多温柔啊!还有倒满了大半个暖盖送给转场牧民的酸奶。
结果述说的声音在倒计时的.结尾戛然而止,我才反应过来时间过了这么久,然而还是没有半分困意,好像跟着荒原里的寥寥炊烟一起醒来了。
于是下床,喝水,揉揉脸觉得发木得紧。所以干脆提着水壶跑到阳台上洗脸。
这真是冬夜里最舒服的一件事啊!
说到冬夜,于是想起昨天舍友说明天就立冬了!竟然立冬了!
就这样在立冬的第一个夜里,搬出脸盆,扔一块毛巾,倒上热水。蒸汽腾腾地往上冒,蹿进鼻子和眼睛里,哇!好像回到家里一样!虽然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觉得。
本来只打算抹一把脸热乎热乎就上床,结果热毛巾铺在脸上的感觉实在太好,要是拟人的话,毛孔们一定都在伸懒腰了。结果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添水倒水,一点一点把温度升高,直到拧毛巾的双手真的半点也受不了为止。每一次从脸上拿下毛巾扔进盆里拧干时,冬夜的风就呼呼地吹过来,幸好还不算太冷,而且脸也很烫,再说很快毛巾就能再次铺到脸上了,因此觉得怪舒服的。不知不觉间,也像戛然而止的有声小说一样,一瓶热水就用完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困意似乎也终于涨上了一点点,我要努力去抓住睡眠的小尾巴了。
总而言之,终于发现冬夜里最幸福的不是日式小火锅,也不是缩在被子里看电影,而是在还不到刺骨的夜风里敷一把热腾腾的脸,趿拉着拖鞋蹬蹬蹬跑回床上,一股脑儿掀开被子躺进去——幸福!
但我果然还是想吃小火锅啊,咕噜咕噜地冒着跑,手上急着在蔬菜塌进去的时候,把几片肉埋到它们底下。
幸福地搓着手。
篇15:别复合,只会重滔覆辙杂文随笔
别复合,只会重滔覆辙杂文随笔
其实我们多了一份包容,也就多了一份安宁,但是后来我发现,我们的故事,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太多的人,为了所谓的感情,付出了自己的所有,可到后来才发现,原本自己拥有了很多的东西,到最后,却一无所有。
已经转身离开的人,再怎样也不要去挽留,因为既然TA离开了,那就证明TA不是属于你的东西,既然不属于你,又何必挽留呢?别到最后,打扰了他人,还糟蹋了自己。
曾经陪我坐落山巅看望流光的人,最后,也同我见证了我眼中的泪光。
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他,离开了你,也不要气馁,因为你失去的是不属于你的爱情,而你,要看望未来,寻找更好的彩虹。
每一对情侣分手后,复合的几率是80%,但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复合了,何必让自己的故事再次重蹈覆辙。
再经历一次风雨,也许你会比第一次更加的坚强,可你,也会比第一次更加的失望,一次离去,不代表永久分离,你留下的,是那遥不可及的感情,可在前方等着你的,是那正确的`未来。
分开后,也许在几天之内你会一直想着他,脑海中反反复复都会出现那么熟悉的身影,刚开始你也许会感到特别痛苦,但慢慢的,你会发现,身边没有了羁绊,你会轻松很多,不用再无时无刻的去想着他,不用再想着去讨好他,你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不再为别人而活,不要创造了自己的自由,再将这般自由抛弃。
重滔覆辙的结果,不是说你拥有了经验,而是你拥有了失望,如果因为一段感情,而毁了你日后的生活,你未必会开心,要和你结伴身边的人,有了第一次的分离,也许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所以,分手后,别复合,只会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