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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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区政办地质灾害防治通知,本文共8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youhuo”提供。

篇1:区政办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区政办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了认真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正值汛期,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强降雨条件下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另外,我区报废矿井和煤矿、非煤矿山采空区较多,由于极端天气增多和降雨的不平均,使采空区发生地面裂缝、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牢牢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群测群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各群测群防点要确保“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编制到位,群测群防中的监测、巡查、预警、避让措施和责任人要明确到位。对已发现的危险地区必须盯紧看牢,要有预先撤离避让的措施,对易发区早预测,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及时预警。出现不良天气情况时,要对易发区域进一步加强巡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尽最大可能减少防灾工作的盲点和空白区。通过开展群测群防,做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早发现、早报警、早采取避让或处置措施,及时上报信息,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

三、确保防灾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充分做好防御汛期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避让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措施落实情况逐点检查,将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巡查、预防等责任落实到人。因工程建设、道路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消除隐患,拟建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避免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工地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确保安全度汛。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调查处置及时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联络畅通。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带班领导以及群测群防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保证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或有预报预警信息能及时接报、传达。应急救援队伍、车辆、设备等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确保拉得出、顶得上,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应急调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尽可能把灾情险情控制在最小状态。

五、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基层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对已编制的防灾预案要加强宣讲解读,让群众掌握预警信号、避让线路、避灾地点等有关内容,使群众遇到险情能够按照预案有序避灾。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篇2:区政办地质灾害防控通知

区政办地质灾害防控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中下旬,我区强对流天气较多,将有多次大到暴雨过程。目前,我区地下矿山采空区面积较大,分布情况复杂;部分山体受采矿等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迅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和治理措施,迅速加以治理。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全区采空区及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通报有关乡镇街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采空区、山体、河滩、水库及其周边区域的排查,对违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关闭,对合法生产的要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采空区以及受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矿山企业、建筑工地、企业厂房、集贸市场和人员居住区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加密巡视检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专人全天候巡查和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必要时采取预先疏散避让等措施,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对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和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防止人员进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领导挂包责任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区经信、水务、交通、建设、安监、旅游、教育、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报送灾情、险情和灾害防治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乡镇街道、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于8月15日前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区政府应急办。

篇3:区政办信息数据管理通知

区政办信息数据管理通知

根据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办字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息安全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安全,规范信息数据存储介质处理方式,保证信息系统用户信息安全,现对加强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数据安全意识。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系统在全县政务部门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政府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重要资源和信息数据,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损毁和泄露,将会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严重的还会危害国家安全。各单位要从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树立数据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业务数据的科学管理。要明确数据维护的责任单位,建立单位一把手为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安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二、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用户权限、系统运行、网络通信、数据管理以及机房安全、设备安全、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规章制度。已建立制度的,要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加强监督并不断完善规范;尚未建立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各单位将规章制度等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文字,于年8月10日前报县信息产业局(附电子版)。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教育,明确责任,确保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三、落实数据保护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信息系统数据保护工作,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采用先进的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防护产品,完善数据维护、管理等各项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异地容灾中心,以全面、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风险。

四、规范信息数据处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保护数据的存储和应用安全。对计算机终端的存储介质需要进行恢复或销毁处理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具有专业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做好台账登记,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或自行处理。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中使用密码技术或特殊防护手段,并且做好容灾备份工作,以防数据丢失。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联合相关单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信息数据安全情况检查,对信息数据管理制度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篇4:区政办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通知

区政办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和单位(含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

二、检查内容

1、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确定的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2、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情况。对照单位发文登记簿检查单位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以及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是否严格规范、准确全面;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行政执法检查统计报告、行政应诉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点检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树立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工作完成及报备情况。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6、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

7、法制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正常开展学法活动;学习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新颁布法律法规情况;是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是否按要求及时报送法制信息等。

8、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各单位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针对适用法律、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文书归档、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

2、调阅有关文件等原始资料;

3、抽测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情况;

4、评查行政执法案卷。

四、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年9月15日—9月30日)。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集中抽查阶段(年10月10日—21日)。抽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督促单位切实整改规范。

(三)整改规范阶段(年10月24日—31日)。各单位要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随机复查阶段(年11月1日—11日)。为保证检查效果,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规范情况。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细则开展自查,并于9月3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政府法制办,

3、严格考核,深入整改。本次检查情况将作为区政府年终综合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得分依据,记入年终考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要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检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篇5:区政办政务信息工作通知

区政办政务信息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地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为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甚至长期不报信息;个别乡镇办事处和部门只报喜不报忧,反映真实情况不够,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信息数量和质量不稳定,工作发展不平衡。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了解情况、协调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信息工作快速、健康发展。要把占有信息、研究信息、使用信息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经常过问信息工作,督促检查信息工作,给办公室和信息工作者交任务、出题目、压担子,指导办公室不断改进信息工作。要鼓励他们大胆工作,出有价值的信息,出精品信息。要及时帮助解决信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信息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升信息的服务效能

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定期检查,严格把关,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同时,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确保上报的信息准确、简洁、实用。

(一)鼓励多报综合性信息。

要加强综合信息采集和编写工作,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将零散、不完整、浅层次的信息转化为深层次、综合性、高质量的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最多不超过1000字。

一是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报送信息。多报送事关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问题;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可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国家、省、市、区重大决策和措施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适时反映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取得的突出成绩、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是坚持喜忧兼报,加强问题类信息的报送工作。注意报送经验型、问题型、建议型信息,既推广典型的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又通过问题类信息的报送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

三是合理选题,加强调查研究。要认真分析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原汁原味地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每年至少要报送2篇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文章。

(二)继续加强快报性信息报送。

要求当天发生的事当天上报,紧急情况随时报,关键在于“快”,务于当天17:00之前用电子邮件或电话报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1、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省级各部门领导、各类工作组来区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包括对重要事项的表态或提出的建议意见等;

2、市级领导特别是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特邀咨询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参加的各类活动;

3、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及后续情况;

4、单位、团体、个人获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奖励情况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市政府在我区举办的重大活动;

6、过亿元项目签约、开工、竣工、投产情况;

7、各单位开展的较具特色的活动,各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信息报送规范化程度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络。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在班子成员中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在工作人员中挑选1—2名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并且热爱信息工作的人员从事专(兼)职信息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专职信息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年3月25日前报区政府信息科。

(二)努力做好信息约稿工作。信息约稿就是领导思考什么就主动发现、收集什么,领导关注什么就及时提供什么。对此,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必须重视并做好信息约稿工作,要按照上级信息部门的约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约稿信息。

四、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信息工作效率

为提高信息工作的处理效率,今后各单位报送信息要以网络传送为主,使用电子邮件上报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紧急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与区政府综合室信息科电话联系,或专人报送,以免贻误处理时间。

篇6:区政办交通安全管理通知

区政办交通安全管理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深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通安全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年8月区政府下发了政办发号文件,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十一个专业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其中,由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指挥恶劣天气条件下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全面抓好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认真研究不同天气条件下,如何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统筹和部署阶段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细化、量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抓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总结辖区内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依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并细化各部门应对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对恶劣天气下事故预警、应急处置、应急评估等各个环节进行充分细致分析,制定标准化应对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职能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区域各相关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逐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切实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新闻宣传部门:

1、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报道交通事故原因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宣传事故救援中涌现出的先模人物。

(二)区人武部:在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三)区民政局:

1、负责调集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及时将救济救助物资送到受困遇阻人员手中;

2、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区财政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五)区住建局:

1、负责城市道路日常维护。遇大雾恶劣天气时,及时开启路灯,按照规范完善道路电力系统设施,保证及时正常供电;

2、遇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路面积水,对立交桥、低洼路口等积水路段进行防汛处置,并做好市政道路和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遇降雪道路结冰时,组织力量及时抛洒融雪剂、清扫路面积雪,重点路段安排专门力量24小时除冰扫雪,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区交通运输局:

1、对所辖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遇降雪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除公路、桥梁的冻冰、积雪、积水;

3、指导运输企业合理调整营运客车的运行班次、路线、范围,督导运输企业强化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应对恶劣天气的安全行车技能;

4、遇恶劣天气下,车辆损坏、超员、危险路段无法通行等情况时,及时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七)公路分局:

1、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2、及时抢修损毁路面,保持标志、标线完好齐全;

3、遇降雪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除特殊路段如急弯、陡坡、大中桥梁的冻冰、积雪、积水;

4、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对因车辆损坏、超员、危险路段无法通行等原因滞留路面的旅客进行妥善安置。

(八)区卫生局:

1、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恶劣天气突发事故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

(九)区安监局:

1、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遇有恶劣天气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十)区气象局:

1、负责全区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灾情调查和评估工作;

2、遇重大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状况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报告并发布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信息,提供短时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

3、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视重大灾害性天气影响程度,请示启动“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十一)国土资源分局:

1、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2、配合交通部门检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范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十二)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中防火、灭火、救援以及危险化学品泄露造成的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十三)公安分局:负责恶性交通事故中涉及区域内社会治安以及刑事案件侦破等工作。

(十四)交警大队:

1、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巡查工作,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可变情报板,巡逻警车喊话等措施,警示机动车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保障行车安全;

2、全力做好交通疏导,保障道路畅通,保障医疗、消防、环保和各类抢险机械车等救援通道的畅通;

3、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时斟查现场、清理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报告事故进展情况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合理化建议。

(十五)环保分局:

1、负责监测恶劣天气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及时开展环境安全巡查和应急监测工作;

2、加强恶劣天气下涉源涉危车辆运行管理,规范低温雨雪天气下剧毒物质、危险废物、放射源的使用管理。

三、有关具体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职责。

2、各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领导,通力协作。明确内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人收集、上报交通安全信息,加强信息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篇7:区政办加强应急管理通知

区政办加强应急管理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商贸经济发展区、商务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化“一案三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加强全区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街区、有关部门要不断更新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大力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督促村居、学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抓好大规模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对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使各类预案符合实际、简明扼要、好记管用。目前全区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调整迅速调整、充实应急预案。各街区、部门要将总体(专项)应急预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XX月XX日前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二、切实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街区、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公安、安监、消防、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丰富和完善预案内容,提高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街区、有关部门进行较大规模的'应急演练,须提前一周上报区应急办,届时区应急办将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导、观摩。应急演练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单位应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影像资料及演练总结报区应急办备案。区应急办将对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编印成册,供相互借鉴学习,以便更好地推动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各街区、有关部门要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各街区、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应急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15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

四、建立建全信息报送制度。各街区、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重要敏感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区政府。信息报告实行首报和续报制度,快报事实、快报应对处置情况,原因可根据查实情况再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专业部门要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各街区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尽快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逐步达到每个街区拥有一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目标。

六、不断加强应急资源储备。各街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依托辖区内超市和物资仓库等,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和物资调用方案,采用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

七、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各街区、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强化应急知识宣传。要通过编发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不断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篇8:区政办消防队建设通知

区政办消防队建设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区灭火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促进“平安”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有关镇、开发区组建专(兼)职消防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体制

近期,市政府为我区等镇和经济开发区统一配备了小型水罐消防车,各镇(开发区)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相关装备和人员,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实现消防工作向乡镇和农村、社区的延伸,切实提高“四个能力”建设。

1、人员配备。各镇(开发区)依托安监站(局),根据实际情况,整合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人员不少于4人(含消防车驾驶员1名)。

2、管理体制。安监站(局)负责专(兼)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进行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灭火救灾指令的下达。

3、装备配备。各镇(开发区)要加大经费投入,配置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训练执勤器材,建设消防车专用车库(车库要落实相应的保暖设施),及时做好消防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执勤器材损耗补充,确保车辆器材随时备战。

二、落实工作职责

1、灭火执勤。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严格遵守执勤条令有关规定,确保每日4人在岗战备值班。出警时,由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或公安消防大队下达出警指令。接到出警指令后,专(兼)职消防队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辆应立即赶赴火场进行灭火救援。灭火救援结束后,要向下达出警指令部门汇报出警情况,并做好接处警登记。

2、防火巡查。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定期对辖区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限期不能消除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区公安消防大队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要参与辖区单位制定事故处置和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防火宣传。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镇(开发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村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参与“119”消防日等大型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并做好记录。

三、强化教育培训

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在队伍管理教育、提升业务素质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切实提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要定期组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集训、轮训和战术研讨,以及实战、实装、实员消防演练等活动,强化专(兼)职消防队员岗位素质,提升专(兼)职消防队实战能力、协同作战能力、检查宣传和服务能力。

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根据区公安消防大队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训练计划,熟悉辖区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部位),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技术、战术、体能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灭火救援能力。

四、完善工作制度

镇级专(兼)职消防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台帐,主要包括:值班值勤制度、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学习训练制度、奖惩制度;队长职责、驾驶员职责、队员职责;消防宣传记录、接处警登记、会议记录、巡查记录、辖区水源道路分布图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广西地质灾害及其防治对策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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