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是如何走向利益化的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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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公立医院是如何走向利益化的,本文共6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夕阳会照到我”提供。

篇1:公立医院是如何走向利益化的

公立医院是如何走向利益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通过将一部分人民解放军野战医院转为地方医院、接收一批旧政府和外国教会及慈善机构遗留下来的医疗机构等方式,形成了最初的.公立医院.建国初期,与新民主主义制度相适应,政府依然允许私人诊所和民营医院存在和发展.后来,公私合营企业全部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个体开业医生被迫停业,一些联合诊所转为集体所有,我国民营经济类型的医疗机构从此不复存在,在医疗领域中只有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的医疗机构.

作 者:姚宝莹  作者单位: 刊 名:首都医药 英文刊名:CAPITAL MEDICINE 年,卷(期): 17(5) 分类号: 关键词: 

篇2: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发生保险事故时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是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篇3: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基本规定

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件。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遏制赌博行为的发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原《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此条未考虑被保险人这一重要主体与保险利益的关系,也未明确具有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实践中带来了一些争议。

修订的《保险法》第12条对关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作了明显修订:“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自此,明确了考察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应当区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二者时间上的要求有所不同。

《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毁损灭失直接影响投保人的经济利益视为投保人对该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适应对象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被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保险利益产生于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所承认的有效合同。具体而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维护标的安全责任等必须是依法或依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合法取得、合法享有、合法承担的,凡是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利益都是非法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必需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已经拥有的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为现有利益,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已经拥有的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而享有的利益为现有利益。尚未拥有但可以确定的利益或利害关系为期待利益,这种利益必须建立在客观物质基础上,而不是主观臆断、凭空想象的利益。例如,预期的营业利润、预期的租金等属于合理的期待利益,可以作为保险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保险法(旧)》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第十二条约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由于财产保险标的是财产及有关利益,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财产的不同关系。根据民法债权和物权基本理论,这些不同关系依此产生不同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

(1)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且继续存在者,均具有保险利益。现有利益随物权的存在而产生。

(2)预期利益。预期利益是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益。它包括利润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等。

(3)责任利益。责任利益是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它是基于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职业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根据责任保险险种划分,下述人员有责任保险利益: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雇主;各类专业人员等。例如,汽车在行驶中因驾驶员过错撞伤他人,加害人依法对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医生行医因其过失对病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等。

(4)合同利益。合同利益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虽然难以用货币估价,但同样要求投保人与保险标的(寿命或身体)之间具有经济利害关系,即投保人应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

(1)为自己投保。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当然具有保险利益。

(2)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关系等。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利害关系论;一种是同意或承认论。《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其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1、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某房屋的房主甲在投保房屋的火灾保险后,将该房屋出售给乙,如果没有办理批单转让批改手续,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已没有保险利益而不需履行赔偿责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种规定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买方在投保时往往货物所有权尚未转移到自己手中,但因其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必然的,可以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2、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则不追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如某投保人为其配偶投保人身险,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该夫妻离婚,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付保险金。该规定是基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

篇4:销售的关键:化“特性”为“利益”

营销界有句俚语:“在工厂,我们生产化妆品;在商店,我们出售希望,”是的,销售人员的职责就是把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转化成顾客的利益。比如,我们购买寿险,是因为我们相信购买寿险可以为家人提供安全保障;我们购买电视,是因为我们可以经常收看电视节目,从而进行消遣、娱乐和学习……可以说,产品(或服务)特性本身与它可以给顾客带来的利益相比,两者之间的区别非常巨大,区分这两者是事关销售成败的中心问题。

1、特性及利益

假如你是A航空公司的机票销售人员,你正与某顾客会谈,会谈的目的是让该公司的经理人出差时都乘坐A公司的航班。你对顾客说:“我们提供商务旅行服务。”你仅仅说这么一点就够了吗?恐怕还不行,你还必须提供额外一些信息来让顾客觉得乘坐你的航班可以享受到很多好处。另一方面,如果你对顾客说:“我们提供商务旅行服务,您订票后,您的一切旅行活动我们都会为您安排妥当;我们还提供出租车招徕和酒店住宿预定服务;另外,您不用增加任何费用即可买到头等舱机票。”显然,这些利益方面的描述比第一种简单的事实陈述要更能打动顾客。

下面的例子能更深刻地说明这个问题:

小凡是一位房地产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她最近准备与一对刚迁入城区的夫妇会面,并带领他们参观一些楼盘。见面时,她对这对夫妇说:“我们有一系列楼盘及户型价目表,但在我帮你们选择适合的房子之前,我对你们的情况还不够了解。”于是,经过这对夫妇的同意,她开始通过询问来了解这家人的情况(如有几个子女,都有多大了,夫妻两人在哪儿工作,家庭信仰等)。小凡在耐心询问的同时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些信息,

随后,她根据所获得各种信息挑选出了3套可能适合这对夫妇的楼盘和户型供选择,这些楼盘离夫妇二人的工作地点都比较近,附近都有较好的学校,社区情况也符合他们的兴趣和要求,还有很多和他们子女年龄相仿的小孩。经过反复权衡,这对夫妇欣然从中选择了一处。用这样的方法,小凡先后卖出了许多楼盘和户型,其中的诀窍是:她不仅仅只了解房子,她还会为顾客着想。

(1)“特性”的含意

“特性”是指产品本身所具备的特性及功能。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出发来了解、发现产品(或服务)的特性,例如:从材料着手,如衣服的材料是棉、麻、丝还是混纺;从功能着手,如刻录机具有定时刻录的功能;从式样着手,如流线型的设计。每种产品都有它自己的特性,不管你知不知道或会不会用,它都依附于产品本身而存在。

(1)“优势”的含意

优势是指产品特性的利益点,比如:

(1)棉的衣服能吸汗,毛的衣服比较保暖,丝质衣服较轻,等等。

(2)传真机有记忆装置,能自动传递到设定的各类对象。

(3)组合的家具能随时移动。

(3)“利益”的含义

利益指的是能满足顾客本身特殊的需求,例如:

(1)每天都要和国外分公司联络,因此,传真机的速度较快时能节省大量的国际话费。

(2)牙膏有苹果的香味,闻起来很香,让你家的小朋友每天都喜欢刷牙,可避免牙齿被蛀。

(3)这双鞋鞋底非常柔软,富有弹性,很适合步行上下班的您来穿。

2、化“特性”为“利益”的技巧

篇5:高考作文不要走向“哲理泛化”

高考作文不要走向“哲理泛化”

高考作文命题需要怎样的出发点?我以为,这是一个关乎高考命题优劣的前提性问题。所谓出发点,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最核心的命题理念,最根本的思想立场,最本真的命题心态。

具体说来,就是高考作文命题者究竟是从“自己的主观偏好”出发,还是从考生的心灵需求出发?是带着一种与“考生为敌”、反“猜题押题”的心态命题,还是设身处地为考生着想,本着检测真实水平、选择优秀人才的原则来命题?是以一种霸权姿态凌驾于中学语文教育之上,让自己站到语文教师的对立面来命题,还是本着为中学语文教育作出正确导向的原则来命题?

高考作文命题的第一原则应是以人为本。从人本立场出发,注重哲理思辨、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近年来高考作文命题的一个重要趋势。在注重哲理语境下,湖南省今年的高考作文算是一则典型案例。题目要求考生根据“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两句诗的意境和哲理写一篇议论文或记叙文。题目自拟,字数800左右。

与任何一道高考作文题一样,评论湖南题的优劣得失,难以一概而论。笔者虽系湘人,却本着不为命题者讳的原则,提出此命题在出发点上出现的偏差。我以为,此题的最大问题在于它从“注重哲理思辨”走向了“哲理泛化”的误区。

从写景诗句中读出“哲理”的提示,可能影响到中学诗歌教学甚至阅读教学走向“哲理泛化”。材料所选的唐诗,本是一首典型的关于早春的写景诗。原诗四句:“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其中,“草色遥看近却无”堪为诗中妙句。妙就妙在,它将早春时节还刚刚萌发的春草活脱脱地再现在你我的眼前。这种遥看有新绿、近看又不见的奇特美感,可谓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质朴的诗句中仿佛透着新春的气息。诗人为什么写这首诗?这首诗何以流传至今?就在于早春景色与早春心情浑然于一的意境,就在于这是一首别具一格的写景诗。然而,命题者却避重就轻,偏要引导学生从“草色遥看近却无”里读出“哲理”。我想,即令是当年的`韩愈,他欣然写下“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时候,他的感觉无非是眼前确实有着那一抹让他心动的春草和绿色,他实实在在地在写着眼前“有什么”,并不曾料到:此诗句中居然还蕴含了如此深刻的宇宙精理和人生大道!

当然,我们应当承认诗的意象是多元的,诗意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过程。问题是,我们不能因为“多元解读”的可能性而走向诗歌欣赏中的“哲理泛化”。因为,在阅读与欣赏的过程中,“哲理泛化”很容易以“追求深刻”的名义而消解文本内容的丰富性,使文学欣赏的过程异化为单调的意义求索与理性抽象的过程。在“哲理泛化”的思路下,诸如“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之类的诗句也是蕴含“哲理”的。照此类推,我们很可能将找不出纯然写景或言情的诗句,因为,任何一句诗都可能读出其中的“哲理”,都可以挖出无数“微言大义”!在我看来,湖南省高考作文中的那一句从诗句中“读出哲理”的提示,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宣扬一种背离诗歌本意的诗歌鉴赏观或文本阅读观。

命题中的“哲理泛化”思路,直接影响到一线语文教师对“命题”的理解。笔者注意到,有的教师居然从“草色遥看近却无”里领悟到:小草不显摆个人英难主义,小草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凝结成强悍的团队精神。小草精神,小草放绿的团队精神,难道不能给我们人类留下思考与启迪吗?

我以为,这正是“哲理泛化”下的“意义强加”与“主题拨高”的典型表现。试想,“草色遥看近却无”遥看之所以“有”,近看之所以“无”,一切都缘于距离。这里是“远与近”的关系,而绝非“多与少”的关系。原本是距离带来视觉感官的变化,这与“草独”或“草众”有何干系?从初春的小草里读到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团队精神,听起来总感觉别扭,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

应该说,高考作文中注重哲理思辨,本是很好的导向。然而,如果由此走向“哲理泛化”,甚至异化为主题“拨高”与“抽象”,这种负面影响或许是命题者始料不及的。

篇6:高考作文:不要走向“哲理泛化”

---兼评湖南省2008年高考作文题

-黄耀红

高考作文命题需要怎样的出发点?我以为,这是一个关乎高考命题优劣的前提性问题。所谓出发点,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最核心的命题理念,最根本的思想立场,最本真的命题心态。

具体说来,就是高考作文命题者究竟是从“自己的主观偏好”出发,还是从考生的心灵需求出发?是带着一种与“考生为敌”、反“猜题押题”的心态命题,还是设身处地为考生着想,本着检测真实水平、选择优秀人才的原则来命题?是以一种霸权姿态凌驾于中学语文教育之上,让自己站到语文教师的对立面来命题,还是本着为中学语文教育作出正确导向的原则来命题?

高考作文命题的第一原则应是以人为本。从人本立场出发,注重哲理思辨、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近年来高考作文命题的一个重要趋势。在注重哲理语境下,湖南省今年的高考作文算是一则典型案例。题目要求考生根据“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两句诗的意境和哲理写一篇议论文或记叙文。题目自拟,字数800左右。

与任何一道高考作文题一样,评论湖南题的优劣得失,难以一概而论。笔者虽系湘人,却本着不为命题者讳的原则,提出此命题在出发点上出现的偏差。我以为,此题的最大问题在于它从“注重哲理思辨”走向了“哲理泛化”的误区。

从写景诗句中读出“哲理”的提示,可能影响到中学诗歌教学甚至阅读教学走向“哲理泛化”。材料所选的唐诗,本是一首典型的关于早春的写景诗。原诗四句:“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其中,“草色遥看近却无”堪为诗中妙句。妙就妙在,它将早春时节还刚刚萌发的春草活脱脱地再现在你我的眼前。这种遥看有新绿、近看又不见的奇特美感,可谓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质朴的诗句中仿佛透着新春的气息。诗人为什么写这首诗?这首诗何以流传至今?就在于早春景色与早春心情浑然于一的意境,就在于这是一首别具一格的写景诗。然而,命题者却避重就轻,偏要引导学生从“草色遥看近却无”里读出“哲理”。我想,即令是当年的`韩愈,他欣然写下“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时候,他的感觉无非是眼前确实有着那一抹让他心动的春草和绿色,他实实在在地在写着眼前“有什么”,并不曾料到:此诗句中居然还蕴含了如此深刻的宇宙精理和人生大道!

当然,我们应当承认诗的意象是多元的,诗意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过程。问题是,我们不能因为“多元解读”的可能性而走向诗歌欣赏中的“哲理泛化”。因为,在阅读与欣赏的过程中,“哲理泛化”很容易以“追求深刻”的名义而消解文本内容的丰富性,使文学欣赏的过程异化为单调的意义求索与理性抽象的过程。在“哲理泛化”的思路下,诸如“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之类的诗句也是蕴含“哲理”的。照此类推,我们很可能将找不出纯然写景或言情的诗句,因为,任何一句诗都可能读出其中的“哲理”,都可以挖出无数“微言大义”!在我看来,湖南省高考作文中的那一句从诗句中“读出哲理”的提示,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宣扬一种背离诗歌本意的诗歌鉴赏观或文本阅读观。

命题中的“哲理泛化”思路,直接影响到一线语文教师对“命题”的理解。笔者注意到,有的教师居然从“草色遥看近却无”里领悟到:小草不显摆个人英难主义,小草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凝结成强悍的团队精神。小草精神,小草放绿的团队精神,难道不能给我们人类留下思考与启迪吗?

我以为,这正是“哲理泛化”下的“意义强加”与“主题拨高”的典型表现。试想,“草色遥看近却无”遥看之所以“有”,近看之所以“无”,一切都缘于距离。这里是“远与近”的关系,而绝非“多与少”的关系。原本是距离带来视觉感官的变化,这与“草独”或“草众”有何干系?从初春的小草里读到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团队精神,听起来总感觉别扭,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

应该说,高考作文中注重哲理思辨,本是很好的导向。然而,如果由此走向“哲理泛化”,甚至异化为主题“拨高”与“抽象”,这种负面影响或许是命题者始料不及的。

公立医院改革体会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初中议论文:利益

利益与幸福的人生哲理

道德与利益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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