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方式研究,本文共10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jfsxvho”提供。
篇1: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方式研究
财务信息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通过核算并借助于会计报表等形式的财务报告表达出来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经营成果的静态与动态的信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定期按要求对外公布其财务信息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而言,这些信息是他们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依据。在整个会计信息系统中财务信息的披露是最后一个环节,其中作为传播媒介形式起作用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的正确选择与否,对于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以及披露信息对于信息需求者的有用性直接相关,本文将论述与此相关的问题
篇2: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方式研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较严格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上市公司在依照前款规定公布信息的同时,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1993年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要求:“中期报告完成后,应立即向证监会报送十份备案,并将不超过四干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中期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及其网点,以供投资公众查阅”。年报的披露也大体相同。另外对于重大事件公告、临时报告(含财务信息)的处理与年报相同,主要采用报刊这一新闻媒介来进行披露。
刚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第六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这是我国通过证券业最高权威的法规作出的关于信息披露方式的规定,财务信息披露也在规范之列。
综上所查,可以作出如下判断,现行财务信息的主流披露方式是报刊披露,尽管我们也能通过广播、电视以及交易网络获得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实际上,我们通常获得的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都是从报刊查阅来的。这种选择有其现实的理由,首先,当今报刊的发行尤其是日报发行,传播速度较快,传播面广,有一定的信息容量;其次,通过邮政服务网络,投资公众通过报刊获取财务信息很方梗,取得成本也低;再次,报纸通过印刷术传播现行的文本式和表格式报告清晰、准确,保真度较高;最后,它符合人们生活中阅读获取信息的习惯,下表给出了主要传媒的披露性能测试情况。
媒体 保真度 速度 覆盖面 接收 日常 媒体 分析 信息量
成本习惯 语言
广播 中 快 大 低 符 较丰富 不便 中
电视 高 快 大 中 符 丰富 不便 中
报刊杂志 高 快* 大 低 符 不丰富 较便 中
交易网络 高 快 小 低* 不符 不丰富 较便 大
电话 中 快 中 高 不符 不丰富 不便 小
传呼 低 中 中 中 不符 不丰富 不便 小
邮寄 高 慢 大 无 符 不丰富 较便 小
注:*日报速度较快
*使用电脑的学习成本
可见,报刊披露方式能较好地满足前文提到的几项披露性能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它要远远优于其他媒体,以法规确认这种披露方式有其现实的必然性。然而,现行报刊披露方式有它固有的缺陷:①时效性仍然不太理想,离所谓的“即时信息”还差的很远;②在可接受性上,传统文本、表格式的财务报告对于投资者而言,尚不能直接使用。真正决策有用的信息还要再加工。通过报刊资料,再利用分析工具如软件加工信息,很费事,其中的手工作业和数据的搜寻与重复输入并不便利;③报刊的信息载量有限,带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先后之差,人为造成炒作,多家公司的财务指标也不易同时取得,不利于投资者准确地作出判断,影响市场透明度;④传播形式比较单调,不具有丰富的图文、音频和视频效果,缺乏多媒体的丰富的信息表达语言。报刊披露方式的这些缺陷,将导致现实采用披露效果更好的媒体,而信息技术、信息网络化为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美国,因特网技术已为市场所广泛利用,鉴于信息技术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以及筹资、交易市场所产生的影响,美国证监会已做出了反应。1984年,美国证监会开始制定一项试验性的计划:要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以电子文本送证监会备案。现在美国国内绝大多数公司都以电子文本向证监会的EDGAR系统(电子数据收集、分析与检索系统)报送资料。1995年10月,证监会发布了一项解释性公告,以指导市场参与者使用电子媒体实现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还提供了一份特定监管地区指南。公告允许使用电子媒体并将这种方式与所报送的纸质信息同等对待。从1995年起,开始要求所规定的公司用磁盘、光盘或计算机网络接口向EDGAR系统提交通用财务报告,而EDGAR系统又与Internet连接,使每个能够进力、Internet的用户都能十分便捷地获取信息。7月,证监会公布了一项关于修订证券法中注册与信息披露条款的公告,征求改革意见,允许对1933年诞生的联邦证券法的框架加以改进,以充分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变化。
但是,新技术的应用还在探索阶段,接触这种技术的公司和投资者还不广,许多大公司利用因特网向公众披露如经营总体情况和财务信息时,也只是将所需披露的信息粘贴在网页上。按证券法披露信息,绝大多数公司还是用纸制媒体文件,因特网仍不能取而代之。
展望未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纵观信息技术相当发达的美国信息披露方式的动态,我们认为,未来的财务信息主流披露方式――网上披露已经初见端睨,从现在开始探索、尝试开发构建这一披露方式,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基本框架构想
1.监管。未来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如果采用网上披露方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一定的广域网如INTERNET、(CHINANET建立专门监管网站,设置专门的披露主页,管理服务于信息披露的网上资源。在披露主页上,采用网络新闻等形式供上市公司注册、披露中报和年报等财务信息,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在一个较为完整的网上披露信息的框架中,信息披露监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主要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来构成:
(1)监管者:《证券法》赋予监管权的证券管理部门,一般为证监会。
(2)监管目标:在证券法规所赋于的监管权下,在构建、推广以及维护以网上披露方式为主的信息披露框架上,为维护披露秩序和披露效率作出最大程度的努力,以此来增强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以期最大程度地实现有效市场。
(3)监管内容:①从技术上和制度上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网上信息披露的框架;②做好这个披露框架的宣传工作,使信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熟悉这个框架资源,如通过披露主页介绍披露框架,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披露网址;③就网上披露方式作出一系列技术性以及规范性的指南,如供披露用的网页、网址和管理,披露的电子会计报表的协议格式,网页制作的法定格式及其创意度的说明,还有网上CPA的审计要求,以及中报和年报上网披露的时间等规定,这些信息可以公布在披露主页,也可通过其他媒体传播给信息披露的所有参与方;④对于网上信息的安全性作出保障,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消除网上披露的风险(如披露资料被篡改,存在误导信息等);⑤与供给者、需求者或消费者进行沟通,为优化披露方式作出努力。
2.供给。
(1)供给主体:凡是要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上市公司都是网上财务信息的供给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披露框架在规定的时间提供规范的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
(2)提供内容:企业会计电算化的最终成果是产生电子介质的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进一步网页化加工,网页化处理,一要符合有关规范,如真实、客观等原则;二要使这些报表信息具有便于分析的动态格式,即能达到数据的可下载、可移植、可分析性而采用的符合一定协议标准的电子报表格式如HTML格式;三要加入较为丰富的多媒体语言,从既可视又可听方面使信息传播的形式多样化。最后,由网上CPA进行审计,才能成为可供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产品。
(3)提供方式:上市公司供给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有两种途径,一是公司组织内部有关人员进行加工;二是委托有关的软件公司来加工这些须符合网上披露规范的网页财务信息。这样才能生产出公司可在法定的网页上披露的制作准确、客观、公允,又不失精美、多彩的多媒体界面的财务信息。这种网页的制作,必须要有精通会计、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的人才的协调工作才能完成。上市公司把这些财务信息成品,通过网络传输到监管网站接受审批,进行注册,最后得到一定的网上空间,在规定时间,其财务报告便出现在监管网站披露主页或企业独立网站主页的财经公告栏中。
3.消费。
(1)消费主体:凡是需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需求者都能成为这些网上财务信息的消费者,因为财务信息的披露是面向证券市场所有的参与者的。
(2)消费对象:对于提供在特定网址上的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实施使用行为,使用其中的'图文资料以及视频和音频资料,以这些多样的公司财务信息作为采取决策的依据,这些财务信息即是消费的对象。
(3)消费方式:投资者等信息的需求方可以随时按监管网站提供的网址,按一定的访问权限在有关的网页上浏览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以对网页上的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分析以及对感兴趣的财务资料进行下载,浏览器以及有关配套的财务分析工具使得这些工作极其方便。在网络上消费这些企业的财务信息产品会成为未来社会消费财务信息的主流方式,未来充分发达与充分普及的信息技术,会使得这种消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成为投资者日常之必需,消费成本也很低。
三、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方式的特征构想
1.其传播高度保真。现代信息技术使得披露的质量极高,传播误差极小。
2.其传播极其快捷,范围更广。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财务信息传播可以瞬间完成。网络终端到哪里,网上的财务信息就可以瞬间到哪里。对投资者而言,所有的上市公司“远在天涯”,而他们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却“近在咫尺”,这才是名符其实的“即时信息”。
3.界面逼真,易于理解。未来的财务信息是具有多媒体特征的信息。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单调的表格与文字等报表,它除了数字与文字资料外,还有语音说明、生动的图像、公司介绍,重大财务活动可以采用视频新闻的形式,一目了然。网页制作商可以在企业会计电算化加工的财务信息的角本的基础上,制作出多媒体的网页信息,可听可视。
4.财务分析极其方便。网上的财务信息不是简单的纯文本意义上的传统财务信息,它应是特定协议标准格式如超文本格式(HTML的电子报表,所有数据,只要点击都可以被随意移植利用。网上的电子报表按照一定的协议标准格式编制,目的是为了能有相配套的财务分析软件把这些电子数据按你所设想的分析方法或直接采用网络所提供的财务分析软件加工出你想要的信息,这好比是餐馆既提供饭莱又提供使于进餐的餐具,这是传统披露方式所做不到的。在整个披露网络上,如果要作比较分析,便可以便利、迅速地调入公司的同期或者历史的财务资料,或其他同行资料,表中某一数据连结着其他相关数据,可以按需要调出,也可按访问权限使用。它超越了传统披露方式的分析在技术上、便利性上的局限。
5.当上网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时,通过网络获取财务信息的成奉不会成其为问题,实施消费几乎也不受时间限制,它的服务是全日制的。只要拥有或者找到一台上网的电脑,就可以攫取所需要的全部财务信息,对于大小投资者,其在获取信息的能力上没有什么根本性差别。
6.网上广阔的空间足以为所有的上市公司在同一时刻公布中报、年报,这给予投资者等信息需求方带来的便利性、信息的充分性是不可估量的,它使得公司与其利害关系方的信息变得通畅,极大程度地配合所披露的信息本身增强了市场的透明度。
7.通过披露网络,投资者、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联系与沟通十分方便。这种超越空间的网上双向交流,财务等方面的公司信息会变得更加畅通,有利于增进市场的透明度。
以上构想的网上披露方式具有的诸多特征,将使得财务信息披露超越现有披露方式的障碍,使公司财务信息畅通无阻地披露给信息需求者。
四、需要做的工作
l.积极探索网上披露方式,尝试构建一个网上信息披露框架。一靠摸索,靠计算机领域、证券领域以及会计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开发这个框架,二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结合他们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研究它的最新披露动态及其相关技术和规范;
2.积极从软件上和硬件上创造条件,使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成为现实,鼓励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开发此类软件,利用现有网络技术的成果,鼓励上市公司尝试这种新的披露方式作为主流披露方式的有益的辅助。
3.当这一披露方式被一定程度地采用并形成一定影响时,证券监管部门宜出台一些管理规范以及指南,鼓,励和规范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当然,如果网上披露方式已产生广泛影响时,即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所接受时,宜通过具体会计准则来规范披露信息的生产,并最终在《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法规中确认这一披露方式的主流地位。
五、结论
在结束本文时,笔者拟作出如下结论
○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选择有一定的标准,可以从保真性、及时性、便于接收以及易于理解等几个方面来考察,不同媒体披露性能存在差异。
○主流披露方式由证券法规确认,实际操作中也有其他辅助方式并存。信息主流传播媒体支持着财务信息主流披露方式。
○从现实角度看,当今的报刊披露合理地居于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主流地位,从发展的角度看,在未来其主流地位必将为具有强大优势的网上披露方式所取代。
○及时、合理地确认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有利于实现更好的披露效果,有利于资本市场的信息畅通,有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极大程度地实现有效市场。有利于合理引导市场资金流向,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实现新的财务披露方式,我们要做不少工作,包括尝试在制度上和技术上构建一个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的框架,依照框架开展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披露行为。
○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会带来相关方面的现实的影响并提出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在构架披露框架时必需要考虑到这些影响与新的要求,以此规范未来的发展方向。
来源:《会计研究》12月
作者: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涂建明
篇3: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综合治理 论文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综合治理 论文
首都经贸大学 董力为 博士信息披露英文为Disclosure,亦称信息公开,一般表现为企业在发行股票前向公众发布募股说明书,上市伊始的上市公告、已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以及重大事件公告等,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最近,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对上市公司并购行为提出披露要求。我们应该从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改进信息公开主体企业的披露形式和对审查机构约束机制来“治本”。
一、改进财务信息披露形式
首先,要让财务报告公开到能让以广大个人投资者为主的财务报表利用者随时查询到企业的财务报告。目前我们的企业财务报告出于管理部门的要求,局限于年报和中期报表,登载于指定的报纸上,也登载在网上。但是,除了像终止上市前,业绩存在严重问题类必须说明的情况外,一般人在互联网上查到的只是企业的业务介绍和产品介绍,查不到详细财务资料。为何不敢随时全面的向公众公开,特别是由本企业主动公开?让人生疑,或许有不规范的难言之隐,特别是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世界范围内频频发生的利润操纵(Earnings management)和造假事件。要说是商业秘密,那美国的GE、日本的SONY等国际上知名大公司都敢披露到随时查询,在内容上具体到月份财务报表,当然还有业务以及地区分部报表。公开的程度也就是透明的程度,说明一个企业的合法经营程度,以及信用实力,这值得我们的企业特别是业绩良好的企业注意。
其次,公开的财务信息称呼要统一规范。如常说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应与国际接轨称为财务报表,其英文financial statement按原文直译即可。又如对损益表还是利润表的称呼上,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称为利润表,而实践运做中企业从工商、税务部门领用的是损益表,银行贷款审查也是损益表。损益表英文为Profitand loss statement是英国流派的叫法,缩写为P/L;利润表英文为Income statement是美国的叫法,有时也称为Results of operations或Statement of earnings,也许是因为近年来英国流派对损益表改进比较大的缘故,我国《会计法》授权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倾向于美国流派。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称谓不统一,会影响投资者尤其是外国投资者对我们的看法,认为我们在报表方面却统一不了、规范不了,让人怀疑我们的经济指挥棒是否还灵。其实它也反映了我国关于财务信息方面的法规政出多家,证监会、财政部会计司以及地方工商税收部门等的规定矛盾的现实。
再有,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要统一。如我国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有些教科书以及大块头的“财务报表大全”等图书依然大篇幅赘述《财务状况变动表》,有些主管上级部门还要求企业提供《财务状况变动表》,让外国学习者迷茫,国内咨询者尴尬。它反映了我国目前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在理论与实践、政策与实施上不匹配的缺憾,所以我国在规范报告标准方面应严格使用统一途径。
此外,为了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连贯性,我国应尽快制订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1993年虽已公布并且后来又修改了《基本会计准则》,但是它还没有达到“制订会计准则的依据”程度,即缺乏真正的“会计准则的准则”。
二、改进会计信息披露的审查机制
从191月1日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开始,财政部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就有了正式披露要求,虽然这类规定已经不少,但是披露主体方却不遵守。据19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统计,世界范围内企业应用国际会计准则IAS的国家排名中第一位是德国,有132家企业,其次是中国,有112家。但是,严格意义上这112家中完全符合IAS标准的只有两家。除了误期呈报外,主要原因是未能遵守IAS第1号「财务报告的披露」中的规定。我国披露主体的企业方面问题很多,如将投资收入编入主营业务收入,11月公开的堪称“中国证券市场作假之最”的东方电子事件,伪造17亿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不按《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广告费做期间费用处理的规定,而是分期摊销以拉高本期利润和EPS指标;曲解《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的规定,对关联方的欠款不提坏账准备等;重大信息故意不按时报等都有害于投资者,违反“及时性”原则等。此外,还有些企业打着名为“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不违反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旗号,实为进行利润操纵,影响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造成这类信息披露方面的“脏、乱、差”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审查监督环节不过关。
在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保持中立、公正,但是我国的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如为降低审计成本,本应由事务所的人查账,但是有雇人临时做的;审计时间过短,审查时间短到让人觉得查账人员只有翻看会计账页的工夫,没有仔细核实的时间;注册会计师自由聘任制,选择能为企业说话的注册会计师以及事务所;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水平低下,如企业资产置换时,被置换资产的定价,用过去资料推算今后收益现值,不结合市场预测的.未来现金流量;只查会计账,不查相应业务的真实性等。由于上述披露主体以及审查方面存在问题的多方面、多层次原因,我国应考虑调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结合国外的做法,或许能开拓一些思路。
三、借鉴国外经验
首先,考察日本的三重审计制。日本的企业分为一般企业、大型企业以及公开企业,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要求不同层次和内容的审计。审计执行人分为企业监事人审计、会计审计人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监事人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所有企业都要搞,是政府要求的。其审计内容不仅对会计账簿手续方面进行审计,还对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核实。对大型企业在企业监事人审计的基础上,还要设置会计审计人,会计审计人指聘任的专门审计人员,要求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此审计人隶属于企业,所以可以理解为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面向包括上市企业在内的公开企业,其注册会计师独立于企业、隶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像丰田、索尼、本田公司那样的既是大企业又是公开上市企业就要接受企业监事人、会计审计人和注册会计师的三重审计。也就是说日本的会计信息监督靠政府、企业和社会三重监督。
其次,很多国家大都实施着注册会计师保险制度,它是社会监督企业信息披露的另一种体现。注册会计师保险制指注册会计师编报或者审计过程中出了事故,给他人造成直接损失或者投资导向损失,判罚后不是注册会计师本人赔偿,也不是所属会计师事务所赔偿,而是保险公司赔偿。当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有投保的义务,但是,并不是所有注册会计师的投保都能被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公司只选择信誉好的注册会计师为保险对象。这样做的实质是注册会计师的水平与道德,靠保险公司,也就是靠社会来评判。
从这种靠社会选优的模式下,被保险公司留住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企业愿意让其审计报表,对投资者等与受审计企业的相关者也有一定的保障。不被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则被淘汰出局。这种在执业会计业引入保险、竞争机制,靠社会监督以及安定社会秩序的做法值得关注。当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自律性较差,人们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缺乏信任,各级管理当局也感到制约乏力,上述引入保险制度的社会监督机制应该值得借鉴。
迄今为止,我国政府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但是没有规定此准备金的用途,即没有要求加入保险。我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和合伙制,中国拥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6045家,207月减为4446家,其中合伙制591家,有限责任公司3855家,这样合伙制事务所以家产为限,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客户以及社会负责。而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大都规模小、最大的5家资本金也才300万上下,196045家年收入全部加起来60亿。才是普华永道一家的二十分之一,担保或者赔偿能力限度显而易见。我国年7月执业会计师54220名,对于注册会计师个人也没有强制加入保险的规定,尽管我国某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对象的险种,但是无人问津,致使注册会计师这个自然人的担保能力,不足以满足罚款、过失补偿。进而屡见“胜诉得不到胜诉款”现象,使法律裁定成为一纸空文。
篇4:互联网上的公司财务报告――中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情况调查
互联网上的公司财务报告――中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情况调查
【摘要】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我国上市公司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并作分析。希望通过网上典型调查,能对目前中国企业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的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希望能够揭示当前网上财务披露存在的问题,也力求能为未来会计的相关研究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次调查的对象是20上海证券交易所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30指数公司和中国大陆上市公司100强。采用网上测试和观测的方法,对其互联网使用条件和水平、公司重视程度、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审计信息的披露、信息利用等六个方面,通过28项指标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互联网 财务报告 披露 调查
一、导言
199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Internet)商务性应用的急剧高涨,Internet的用户呈几何级数迅速膨胀。年初Internet用户突破1亿,1995年5拢??澜缟贤?耸?汛?.7亿多。 12月31日,中国上网用户达890万,WWW站点数约15153个……不久前,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财富》论坛第六届会议将年的会议主题聚焦于“网络经济”,与会的500强企业巨子们纷纷表示要把整个企业都搬到网上,有些还拟出了精确的时间表。许多国际企业开始对自己在线和非在线客户有所区别,对前者实行各种优惠倾斜政策。这些制定未来市场游戏规则的巨头们的行动,以及各国政府加速出台的网络化进程计划预示着网络经济的全面启动。使用Internet为工具来交流公司信息正变得越来越普及。Internet的迅速发展对会计也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最让信息使用者们感受到的影响和变革之一是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改变。
在国外,1995年美国证监会(SEC)就要求上市公司用磁盘、光盘或计算机网络接口向SEC的EDGAR系统(电子数据收集、分析与检查系统)提交通用财务报告。EDGAR系统与Internet连接,为进入Internet的用户能便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之后许多国家也先后采取措施加快这方面的动作。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发展很快。一项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之托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在检验了欧洲、亚太地区、北美和南美22个国家,660个公司在Internet上的企业报告后证实有86%的企业上网,近三分之二的公司在他们的网站上以某种形式发布其财务报告。为能很好地适应网上报告的发展和实施必要的监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高度关注这方面的发展动态,它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专门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及其发布的研究报告,被认为是IASC进行网上财务报告准则研究的先导。
在中国,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网上财务披露的工作始于2000年。中国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开披露其的财务报告。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在2000年4月30日首次成功地实现了959家上市公司年报的网上披露……,上网浏览1999年报的投资者达9000万人次,累计下载年报共566万份,平均每家年报下载5000次。 2000年6月27日,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又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全文上网。这一切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应用Internet进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另外,沪深两所网站的访问人次和年报的点击数激增,也反映了信息使用者对网上披露方式的关注和认可。可以预见,通过Internet披露财务信息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经济和技术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既影响企业提供信息的能力,也影响用户对企业信息的需求和利用信息的能力。目前,中国企业需要加快发展和进一步完善使用Internet提供信息,以此吸引投资,拓展业务和改进经营;信息使用者急需更及时、便捷地获取企业信息,支持其决策。因而,了解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现状,查明已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技术进步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乃至财务会计发生怎样变化的.任务已现实而急迫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我国上市公司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并作分析。我们希望通过网上典型调查,对目前中国企业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希望能够揭示当前网上财务披露存在的问题,也力求能为未来会计的相关研究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调查对象、调查问题和数据收集
(一)调查对象
为使调查结果更具有代表性,我们选择在有关上市公司排行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较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调查对象,按网上搜索与观测渠道的不同分为三组:
1.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6月27日公布的上交所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以下简称“沪市最佳”。
2.上海证券交易所30指数公司,简称“上证30指”。
3.中国大陆上市公司100强,简称“大陆百强”。
(二)调查问题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1.使用条件与水平。了解调查对象中有多少公司已经具备使用互联网披露财务信息的基本条件及其使用水平。
2.重视程度。了解调查对象对在各自网站中披露财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3.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公司利用各自网站以何种方式、披露哪些财务信息和相关信息。
4.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及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
5.审计信息的披露。了解调查对象如何进行审计信息的披露,财务信息的可信性。
6.信息利用。主要调查利用网上财务信息的便捷程度。
(三)数据收集方法
主要采用网上测试和观察方法进行。
1.分别采用搜索引擎Sohu、Yahoo China和《2000年中国上市公司速查手册》提供的网址,对调查对象在线网站进行检测。
2.通过28项指标对上述六方面调查内容进行分项检测,指标设计见文中调查表。
3.本次调查网上测试时间截至2000年7月25日,之后的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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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我们将调查结果汇总于“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调查表”,并分析如下:
(一)基本条件
在网络环境下,网址是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联接、沟通最基本的前提。所以,我们首先通过“网址”与“进入网站”两项指标的测试,说明公司使用互联网的条件与水平。
1.网址。采用中国证券报《2000年上市公司速查手册》中提供的网址,发现沪市最佳36家信息披露公司中,有同址的公司仅为30家,占83.33%;通过Sohu进入“中国上市公司”网站,发现上证30指网页中有网址公司仅11家,占36.67%;通过Yahoo China进入大陆百强网页,有网址公司仅24家,占24%。从总体上说,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水平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前23年的水平。如美国95%(Delletal,1998)、英国92%(Lymer,),除沪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外,其他两组调查对象还低于爱尔兰37%(Nianih Brennan,1998)。
2.进入网址。根据调查对象网址,测试能否顺利进入各公司网站。结果发现:部分公司有网址,但无法进入;部分公司有网址,却无法找到公司网站(可能网址有错);能够顺利进入的比例三组分别是:沪市最佳组75%;上证30指组33.33%;大陆百强组20%。
(二)重视程度
我们通过设置“网上信息的主要类型”、“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两类指标,目的是要了解调查对象在自己的网站中主要披露了哪些信息?财务信息居于何地位?以反映公司对在互联网上自愿披露财务信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调查结果显示:
1.各公司网站中提供了多种多样的信息,如公司简介。产品与服务、新闻发布、股票与投资、电子商务、市场动态、信息反馈、企业文化、人才招聘、网站图、娱乐天地等等。比例最高的是公司背景(或简介)、产品或服务介绍,位居第三或第四位的网上信息即为财务信息。已有半数以上的公司披露了财务信息,具体比例是:沪市最佳组55.56%,上证30指组80%,大陆百强组50%。
2.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网络经济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在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情况下,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因而,醒目程度关系财务信息在“争夺眼球”之战中,能否有效地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关键之一。本次调查将在公司网站首页中有独立财务信息链接或经1-2次点击即可发现财务信息标识的列为醒目。结果发现:沪市最佳组为29.63%,上证30指组为30%,大陆百强组为30%。而不易发现或很难查找的多为网页中没有单独体现财务链接,如海尔公司将所提供的有关财务指标放在股票信息栏中,还有的公司包含在投资栏或新闻发布栏中。
(三)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我们发现三组调查对象中,部分公司按现行会计规范要求全文披露财务报告,全文披露的比例:沪市最佳组7家,占46.67%;上证30指组4家,占50%;大陆百强组5家,占50%。其他公司则大大缩减披露信息的数量,对信息披露形式也进行了重新选择:一部分公司采用文字形式摘要说明财务状况(多为原报载摘要文字部分的拷贝);有的公司则重新选取部分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披露,如前述海尔公司仅在股票信息区列出主要财务指标表,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股东权益”“股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虽以往的研究均说明财务报表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核心。但本次调查未见有公司单独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来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许多采取摘要披露策略的公司反将报表略去,仅以文字摘要形式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这种在无强制要求和监控状况下进行的网上报露,反映了企业披露财务信息的“自然心态”,但大大简化或省略的做法究竟出于避免导致竞争劣势的考虑,或单纯简化或便于下载之目的则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还有不少公司同时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财务报告。
(四)网上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
对现有网上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我们主要通过“披露是否充分”、“有否披露审计信息”、“有无信息安全说明”。“是否可比”等指标进行检测。首先,披露信息的充分程度以会计规范要求为准,我们认为,大大简化和省略的财务披露将有可能对用户准确理解和分析利用财务信息形成阻碍,导致理解上的误差,或发生潜在问题。第二,“有否披露审计信息”和“有无信息安全说明”主要针对网上信息的可靠性而言。检测结果,?渡蠹菩畔⒌墓?驹?3%以上,其中:沪市最佳组11家,占73.33%;上证30指组6家,占75%;大陆百强组8家,占80%。信息安全说明在三组调查对象中均为零。这说明网上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仍无保障,存在应用财务信息的风险。第三,有些公司提供了往年的财务信息,有的则没有提供。总的看来,前者提供信息的口径基本一致,后者则部分地出于各公司建网时间不一之故,新建网站公司有些没有以前年度信息。
(五)审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本项检测旨在了解公司提供审计信息的形式。分“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简要说明”等指标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多数公司采用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的方式来披露审计信息,其中:沪市最佳组有7家,占63.64%;上证30指组有4家,占66.67%;大陆百强组有7家,占87.5%。其余公司则采用简要说明或提示的方式说明所被露信息已经经过审计。另外,各组均未见有任何提示提请读者关注信息传送安全问题。
(六)利用情况
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可以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在此主要从用户能否方便地利用信息的角度考察。我们采用“便于浏览”、“便于分析”、“便于下载”、“便于反馈”等指标进行检测:1.便于浏览。主要观察财务信息有无明显标识、必要的链接、是否能在网上打开浏览等。从实际观测看,三组中有60%-75%的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基本便于浏览,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技术性问题,如无醒目的路标或网站图;许多公司报告中缺乏必要的链接,因而在浏览报表时可能发生不便察看有关报表附注的情况;不能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还有一些公司的财务报告须下载后方可打开阅读等。2.便于分析。主要观察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有无在线分析工具、能否下载等。调查结果各组的比例是:沪市最佳组为40%;上证30指组为50%;大陆百强组为50%。
那些不完整或经过大量简化的财务信息加上没有提供任何在线分析工具,或不便下载,这样的信息对使用者有多少价值值得探讨。3.方便下载。我们发现调查对象的财务披露一般均能较方便地下载,只是全文披露公司的财务报告文件较大时,若不采用pdf文件,则须花费较长下载时间。4.便于反馈。沪市最佳组为60%,上证30指为62.5%,大陆百强组为90%。
四、总结、启示与建议
本研究提供了中国部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现状的实地研究结果。文中就调查内容所实施的检测揽括了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调查表明:
1.目前许多中国上市公司已经积极、大胆地在自己的网站中自愿披露财务信息。这使财务信息跨越地理限制,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中得以更迅捷、广泛地传播,使公司财务信息真正成为全球范围的公共产品。Internet上的财务披露对改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加强公司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改变传统纸质报告仅限于在已要求和被要求收到财务信息各方中流动的状况,进一步拓宽财务信息的披露面,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大大降低财务信息的传播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调查总体看,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比例仍然偏低。
2.互联网的特性导致网上财务报告产生了许多在传统传播媒体(印刷媒体)下不可能产生的问题,如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不仅受所披露会计信息质量本身的影响,还受到发现网址和进入难易、披露信息的数量、信息传送安全,以及使用者能否下载和分析数据等因素的制约。当然,也受信息消费者“网上冲浪”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影响(此项暂未列入本次调查)。据观察,各调查对象的网站状况、披露策略和披露结果很不一致。鉴于目前尚缺乏网上报告准则,我们应该提醒信息提供者,他们的网上发布仍应遵守现存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免误导读者或发生潜在问题。同时,在衡量和评判网上报告优劣之时还应结合考虑网上报告的特殊性,对此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事务协会发布的《“最佳互联网年度报告”指南及简要说明》中列示的最佳实务要求值得借鉴。这份最佳实务的要点包括:(1)年度报告要能独立且巧妙地集成于公司网站。(2)提供及时的信息。(3)能发挥电子媒体的杠杆作用,而不仅仅是复制报告的印刷版本。(4)应考虑电脑的屏面效果,而非页面效果。(5)灵活地使用pdf文件,使报告易于下载。(6)规定醒目的标志(路标)和网站图。(7)适当的提示能有效地导航。(8)保存历史记录,增加透明度,便于使用者对财务数据进行纵向对比。(9)具有反馈机制。(10)与其他相关领域相结合,如投资者协会。(11)使用多币种和多语言,增加财务信息的使用价值。(12)提供价格信息,反映当前和过去的趋势。(13)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公司的网上报告实践也为我们作了较好的示范:英特尔、微软等在网站中留给使用者公司财务部分的清晰的提示;他们的网址中提供各种可下载的格式、采用各种不同语言的报告、反映以不同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表述的财务报表,并均给予明示;还有丰富的在线分析工具。
3.关于网上财务信息的完整与安全。由于目前网上财务信息的发布本实施管制者监控,且网址中的内容又可以经常变换。信息提供者似有可能发布偏离会计准则要求的信息,或增减原按法定要求进行的披露。因而,对信息发布者应进一步明确其提供信息的责任;使用者应关注所读信息的可靠性;监管者应考虑可能的控制措施,如开展网上审计;建立一个可在监管部门控制下的服务性财务报告网站,这是一个带有强制性质的存档性财务信息网点,以牵制公司网站中的财务披露。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信息使用者在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时不致于承担太大的牺牲财务信息可靠性的风险。
4.关于网络会计研究。网上财务报告实践发展很快,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看来网络会计的研究和对网上财务披露管理的研究已滞后于实务,现应大力鼓励开展相关研究,以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实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0年
2 《电子发展与决策》第1期第5页
3 J Figg.Study Urges Online Reporting Standards, The Internal Anditor, Feb.2000
4 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的通告.1999.12.28
5 上海证券报.2000.6.29
6 上交所/深交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2000.6.27
7 中国证券的.2000年上市公司速查手册.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5
作者: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潘琰 加入时间:-7-2
篇5: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台的诸多证券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基本能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由于上市公司自身及相关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在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时,存在着虚假、粉饰财务会计信息等现象。
一、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载体中,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中期报告、年终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资料。对于绝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投资者最直接、最主要的来源。上市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向外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通过这些财务会计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所有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公开披露具有真实性、及时性的各种财务会计信息。但是在上市公司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财务会计信息是股价变动的基础。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种种目的,人为地在财务会计信息上弄虚作假。国家明文规定:连续3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的上市公司将失去配股资格;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特别处理;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停牌。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上市公司不顾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不失去配股资格和不被特别处理,恶意粉饰财务会计信息,骗取配股资格。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相互勾结,欺骗中小投资者,蓄意造假财务会计信息,操纵上市公司的利润数,如海南的“琼民源”和四川的“红光”等等。以上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败坏了上市公司的声誉,给中小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2.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应按法定的时间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当前部分上市公司不按法定时间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时有发生。根据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时,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而目前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违反该项规定,对于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财务会计信息都不及时公布。对于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发生改变,或投资项目已经不按原投资进度进行等都不及时予以披露。正是由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误导了中小投资者,加剧了中小投资者的风险和投资的危机。
3.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全面。部分上市公司对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流于形式,只重视一般项目的披露,特别对于自身不利的因素一般不予披露。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变化情况等都披露得不充分。特别是红利的派发及股票的送配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从而使大多数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二、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诸多,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上市公司的主观原因
1.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在证券市场上有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可以免费为该公司打出无形的广告,利用自身的条件粉饰和编造财务会计信息,虚夸利润。
2.为了实现配股资格,提高股价,在证券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编造财务会计信息。
3.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权利弱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权比重大,流通股较少。而国有股股权主体缺位,难以对上市公司的产权进行约束和控制,社会流通股较少且股权较为分散,也难以实行有效的产权约束,从而造成股东对上市公司管理权的失控,出现了利润的操纵者。
(二)上市公司的客观原因
1.证券监管机制不健全。在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中,证券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职责不明确,从而使上市公司有机可乘。
2.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善。这主要是上市公司会计约束的法律、准则和制度不完善和不科学,存在着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等现象。
3.注册会计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高低,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把关。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中,部分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低下,职业道德差,在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时极不负责,与上市公司联手,误导中小投资者,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
三、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
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可以解决。
1.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反对欺诈的上市行为。公司上市和上市后的发展,应当依靠自身的实力,根据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从而保证上市后有较强的生命力。而不应该采取粉饰财务会计信息,骗取上市和欺诈上市的行为。
2.建立和健全证券监管机制,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和法规。首先,加强监管的力度,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对于上市公司违法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其次,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和法规,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对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作出严格的规定。
3.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审查作用。要保证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发挥中介机构(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因为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经过中介机构的审查之后才能向社会公布,从事这种审查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都有待提高。目前,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危害了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更坑害中小投资者,严重的还会引发社会风险。因此,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注册会计师在审查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时,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上市公司公布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作者:辽宁省财政厅 沈阳大学 隋望林 刘继伟 来源:《中国财经信息资料》第14期
篇6: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1导言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是实现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础和维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基本保障。正因于此,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无不重视信息披露制度,均将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列为证券市场发展和监管中的重中之重。对创业板市场而言,这种重要性尤为突出。
由于创业板市场公司上市条件宽松,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易产生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问题,因此该市场的投资风险一般要大于主板市场。世界各国和地区在创业板市场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都把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作为一个有力武器。从实践来看,海外创业板市场中既有因加强信息披露监管而促进市场良性运转的一面,也有因信息披露监管不严而导致市场关闭的反例。
我国正在酝酿建立创业板市场,而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是监管部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也是一般投资者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报告旨在尽可能全面地介绍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情况,以期为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和实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2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一般架构
(一)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内涵及其主体特征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部门管理规章及证券交易场所等自律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一定方式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证券市场中的有关当事人即证券市场的一切参与者,主要包括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和投资者。从证券市场的信息活动来看,这些市场参与者既是证券市场信息的提供者,又是证券市场信息的使用者。但基于信息披露制度的角度,上述市场参与者并不完全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主体。根据信息披露制度的内涵,对信息披露的主体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在广义上,一切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的证券市场参与者都是信息披露的主体:一是信息披露主体必须是依法承担披露义务的信息发源人;二是信息披露的对象必须是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依照这一标准,广义的信息披露主体包括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特定情况下的投资者。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都必须依法公开其制定的有关证券市场的运行规章和对证券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此外世界各国或地区证券市场的有关法规均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依法披露市场交易信息。上述政策信息、执法信息和市场交易信息都面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是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最主要的当事人,上市公司信息是证券市场信息最集中和数量最大的部分,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础信息和主要依据。
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指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上市保荐人、公司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证券信息处理商等。其中,证券公司、上市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本身一般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但在其有关的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业务活动中,如保荐人进行的信息审核、注册会计师负责的财务审计、证券公司从事的证券承销等,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人发表的保荐声明等材料也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广义上上述机构也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主体。而公司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信息处理商没有依法披露信息的义务,因此不属于信息披露主体的范畴。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证券公司依法向其客户公开的信息,因其无需向社会公众披露而仅限于其所服务的客户,所以证券公司该方面的信息发布也不属于信息披露的范畴。
投资者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仅限于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情况下的投资者,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股东、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以及上市公司的外部收购人等。世界各国(或地区)的证券法一般均规定,当投资者持有某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量的股份时,须于这一事实发生后的一定时期内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
从狭义上看,信息披露的主体一般专指上市公司。这是由上市公司信息在证券市场信息中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首先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部门和组织者,在证券市场中没有经济利益关系,习惯上我们不将其纳入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主体之列,而其他广义信息披露主体包括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特定情况下的投资者,所进行的信息披露通常都是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中心,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衍生性信息披露或支持性信息披露。按狭义分类标准,我们将除上市公司外的所有广义信息披露主体均称为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参加者。本报告主要研究创业板市场狭义主体的信息披露制度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根据所研究市场的实际情况及研究条件,将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和特定情况下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制度纳入研究视野。这主要是因为:(1)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其公开的市场交易信息是证券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不可或缺的指示器,同时,交易信息的披露情况还直接关系着证券二级市场的透明度、流动性和效率;(2)特定情况下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与上市公司的信息露关系最为密切(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组成部分),对创业板市场而言,特定情况下投资者所持证券权益的变动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发生与变更,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意义尤为重大。
综上,给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主体分类图解,如图5-1:
(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体制架构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体制是指一国或地区对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活动所采取的管理体系、管理结构和管理手段的总称,是整个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概括地说,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体制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信息披露的管理机构组成及其职责划分;二是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体系。由于历史传统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各国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有关上述两方面的内容并不尽相同。总的来说,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机构主要有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在信息披露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一国或地区实行的证券监管体制密切相关。在实行集中统一型监管的证券市场中如美国,证券监管部门是最主要的信息披露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的主要规定均由其作出,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行为的处罚也主要由其执行,证券交易所的'职责主要在于一线监管,其制定的市场规则是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具体化,对违规行为的制裁一般仅局限在其与上市公司或交易所会员订立的有关条约或协议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而在实行自律型监管体制的证券市场中,证券交易所在信息披露的管理中如制定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日常监管等拥有较大的权力。但即使在实行自律型监管体制的证券市场中,证券监管部门也保留对市场中的有关违规行为进行问询和调查处理的权力。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体系一般包含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证券基本法律,如美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英国的《公司法》、《金融服务法》等,这一层次的其他相关法律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也可能产生影响,如有的国家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于某些其业务可能涉及环境污染的企业,应该在信息披露材料中揭示公司有关经营项目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第二层次是政府制定的有关证券市场的法规,如我国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层次为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这一层次规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如美国SEC对证券市场所制定的规章形式较多,除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和规则以及就联邦证券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所发布的公告外,还包括针对某些特殊问题而发布的解释性说明和建议;最后一层次是自律规范,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市场规则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守则等,其中以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市场规则最为全面具体。
(三)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一般内容体系
根据前文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主体的划分,在广义上按信息披露的主体的不同,可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分为证券监管部门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证券经营机构信息披露、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特定情况下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六个方面。证券监管部门所披露的信息主要是政策规章信息和执法信息。证券交易所所披露的信息除有关市场规则信息和市场一线监管信息外,还包括证券交易信息。证券交易信息主要涵盖交易前信息和交易后信息两方面内容:交易前信息即委托信息,如委托的价量、种类、到达时间、委托单的来源及当前买卖价、可能的开盘价等;而交易后信息是指交易结果信息,主要包括成交的证券名称、买卖双方证券商名称、成交价量、开盘价、最高最低价、大额交易结果信息等内容。
从狭义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又可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作进一步的分类。具体有:
(1)按信息披露的性质,可将上市公司信息分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两大类。其中,财务信息一般是指通过财务报表形式,提供和反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变动等方面的信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企业的经济资源、这些资源的权利以及引起资源和资源主权利变动的各种交易、事项和情况的信息;关于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绩效,即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引起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及其结果的信息;关于公司现金流动的信息;反映公司的管理当局向资源提供者报告如何利用受托使用的资源,进行资源的保值、增值活动以及履行其他法律与合同规定的义务等有关受托责任的信息。非财务信息,是指上市公司披露的与上述方面无关的信息内容,主要如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活动、股东情况、各种临时披露的信息等。
(2)按所披露信息与投资者投资收益直接相关与否,可将上市公司信息分为质量上重要的信息(Qualitatively Material Information)和数量上重要的信息(Quantitatively Material Information)两类。这是美国证券法学界对上市公司初次披露信息的一种分类方法。前者是指不直接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而是直接反映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和业务素质的信息,根据传统观点,这些信息一般与股东收益不直接相关,因此,这类信息又称为“非经济的信息(Uneconarical Information)”或“软性信息(Soft lnformation)。”.相应地,后者是指能直接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与投资者投资收益直接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又称为“经济上的信息”或“硬性信息”.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的信息中,“有关发行人情况的信息”是软性信息的核心内容,而“财务报表‘倒是硬性信息的代表。
(3)按信息披露时间的不同,可将上市公司信息分为上市前披露的信息和上市后披露的信息。上市前披露的信息主要是指上市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及有关招股公告,此外还包括有关公司上市的公告书等;而上市后披露的信息主要是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4)按披露期限是否固定,可将上市公司信息分为定期披露和特别披露。前者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和中报,是上市公司每隔一段期间便需作出的披露。特别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不时作出的对股价敏感性信息或重要信息的披露。特别披露还包括公司首次上市须作出的报露。
(5)按披露的法律依据不同,可将上市公司信息分为四个层次:即根据一国或地区的基本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所需披露的信息;根据一国或地区制定的有关法规要求所需披露的信息;根据一国或地区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要求所需披露的信息和根据自律监管部门主要是指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市场规则要求所需披露的信息。上述四个层次一般具有一定的从属关系,通常以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市场规则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最为全面、具体。
(6)按所披露信息的时间属性,可将上市公司信息分为历史性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历史性信息是指上市公司对已发生的事项所作出的披露,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绝大多数信息为历史性信息,而前瞻性信息是指上市公司对未来不确定性事项的预测或展望,如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拟分配政策、主要业务目标描述或业务经营说明、拟投资项目、所筹奖金用途等内容。
综上,给出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主要分类,如表5-1.
(节选自《创业板市场前沿问题研究》一书,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
来源:《创业板市场前沿问题研究》206月出版
篇7: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摘要】 文章通过对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状况进行研究,结合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分析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在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的同时,应注重对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规范和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研究。
【关键词】 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质量
随着“安然”和“世通”等一系列会计丑闻事件的爆发,美国颁布了极其严厉的塞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强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该法案颁布后,美国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信息披露逐渐由自愿性披露向强制性披露转变。
近几年,我国也先后出现了许多内部控制失败的案例,随着郑百文、银广夏、中航油、蓝田股份等事件的发生,我国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程度也越发深入。我国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内部控制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还不够成熟,因此,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努力完善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对推动我国内部控制的快速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COSO,)。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管理当局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并以内部控制报告的形式将评价的结果传递给外部信息使用者。有效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完善,提高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一,改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管理层完成受托经济责任的一种表现,使管理者更加清楚企业自身的管理漏洞,管理者可根据信息披露情况检验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评估企业风险,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目标,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第二,减少信息不对称。内控信息披露可使外部投资者得到除财务报表以外的信息,股东通过内控信息可以了解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使公司真正的股东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等而遭受欺骗和经济损失。对于外部投资者而言,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开提高了市场透明度,真实、完整的信息有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使资金能够流入机制健全,发展情况良好的企业,从而能够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第三,提高企业价值。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可以使其他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更加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风险较大,投资者应谨慎做出决策,如果风险较小,则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同时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降低融资资本。第四,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有一定的作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估,能使管理者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也能降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
2、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进程。近几年,我国也非常重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针对上市公司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10月19,中国证监会(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该指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同年9 月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6月28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该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二、文献回顾
近几年,我国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内部控制影响因素分析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与改进建议。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方红星利用2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828家非金融业A股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只有4.9%的样本披露较详细,绝大多数样本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比较简略,研究结果表明,公司总资产规模大、在海外上市、控制人为国有的并且规模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较强。蔡吉甫()以1251家A股上市公司的截面数据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共有96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占总体的77.22%,其中亏损的公司约有71.33%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财务报告存有质量问题的公司约有59.18%披露了信息,结果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到公司盈利能力、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财务状况的显著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好、财务报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较强;而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披露动机较弱。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研究。李明辉(2003)对我国1147家上市公司年报中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质量、公司质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自愿性不强,没有实质性内容。作者建议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做出具体且可操作的规定,并加强注册会计师对披露信息的审核,以促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杨有红、汪薇()通过描述性统计对年沪市年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认为2006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强制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自愿性披露动机不足、公司内部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评估标准不一致。作者建议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框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应采用强制披露和分步走相结合的做法;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应采用强制性披露和鼓励性披露相结合的作法;还应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张立民(2003)以我国四家上市银行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作为分析框架,对年和A股的ST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ST公司20的披露状况比2001年有所改善,但是不少公司年报当中的披露前后矛盾,大部分只是表明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关于内部控制设计、执行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对此他建议:所有ST公司都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报告提供鉴证服务。傅胜()以L省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详细地分析了最近两年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发现其中大部分的公司仍然倾向对公司治理中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状况进行描述,一半的公司能够进行自我评价,几乎没有公司能够真正做到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现状
信息披露的考核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在原有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了真实性和公平性,从这六个方面进行动态评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划分标准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表1是20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考评结果的基本情况,此次是新的考核办法实施后的首次考核。由表1可以看出,此次参加考评的1411家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主板方面,参与信息考评的公司数目没有变化,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公司数量略有增加,结果为不合格的数量也有所增加;中小企业板方面,考评结果优秀率由20的15%增加到20%,参加考评的公司也增加了22%;创业板方面,参与考评的公司数目呈现大幅度增加,增加了84%,优秀率也由13%提高到16%。总体来看,主板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略有下降,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高。本次考评共有24家公司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其中ST公司占50%,所以下一步我国应加强对ST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强制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并专门针对ST公司制定相关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改进建议
1、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环境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前提和基础,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保障。首先,应提高管理层素质。公司管理层有能力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详细评估,有责任将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结果提供给投资者和股东。dye(1985)认为,信息披露可能会加剧股东和管理者委托代理的问题,所以多数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只披露好消息而隐瞒坏消息。龙立()认为,管理者的任期越长,风险规避意识越强,所以只有小部分能力较弱的管理者愿意披露坏消息,所以管理者应加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其次,应完善监事会责任。对公司内部而言,上市公司设立监事会是为了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应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董事会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对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遵循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还应当监督企业将不相容的职务严格分离。
2、规范披露内容和格式。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信息能够降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现有的内部控制规范比较笼统,没有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要求,仅仅是一个原则性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整体水平较低,大多数企业仅仅是从公司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披露,少部分能提及内部控制有效性,总体而言都缺乏对内部控制缺陷和改进建议的披露。因此,我国监管机构应从披露时间、质量和数量上去把握、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3、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标准。虽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逐渐完善,但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标准的法规却寥寥无几,国际上目前采用标准普尔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评级(T&D)指数、美国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AIMR)评级和国际财务分析中心(CIFAR)指数来进行评分,我国的信息考评情况目前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当年上市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发布的“诚信档案”。我国并没有权威机构依据上市公司内部结构对信息考评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专家和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和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时,只能通过公司的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等数据自己对内控质量进行评分。这样得出的结论和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程度的出入。
4、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当前我国还缺乏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罚的法律。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应采取怎样的处罚;上市公司监事会未履行监督职责应接受怎样的处分;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发表了不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的审计意见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诸多问题导致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较差,没有明确并有效地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是关键。所以应制定相关法律,将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到信息披露负责人,即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身上。
5、合理引导自愿性信息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经历了由自愿性披露到强制性披露的过程,现阶段主要以强制性披露为主,而目前来看自愿性披露动力不足,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2001年1月,普华永道发布了一份关于“不透明指数”的调查报告,该报告包含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不透明”研究,其中中国的不透明度位列第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透明的内部控制信息有助于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降低投资者搜集信息的成本。因此投资者更倾向于购买信息透明度高的公司的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一个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依赖于企业高层管理者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只有当管理者认识到自愿性信息披露对企业发展的益处,他才会主动进行披露。因此,应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自愿性信息披露动机进行研究,提高高层管理者对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性披露重要性的认识,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措施,合理引导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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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少轩、张瑞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深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3).
篇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探讨论文
摘要:内控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内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需要以财务部发布的相关标准为依据,对企业内控信息所具有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合理性进行准确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给信息使用者的整个过程。内部控制信息主要反映的是上市公司的内部组织构架,该信息无论是对企业的规范发展还是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都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在内容信息披露工作做出分析,不难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审计不严格、具体规范不详细、缺少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质性意见、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等。面对这些问题,我国上市公司需要对相关制度做出完善,同时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以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篇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探讨论文
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上市公司要体现出良好的投资价值,就必须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而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是投资者做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各类规章准则也做出了相应的改革,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也更加的复杂。为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上市公司需要对自身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做出了解,并进行深入的反思、摸索和解决。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要加强自身规范,共同建立和遵守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保障。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从我国上市公司开展内控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来看,与此相关的规范于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运行。到当前为止,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条文已经逐渐完善,涉及方面日益广泛,水平也日渐提升,但是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也体现出了一些问题,了解这些问题,能够为相关工作的优化提供必要依据。从上市公司所开展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现状来看,部分上市公司并没有能够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所指定的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监事会要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查,评定其建立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并需要将实际情况发表具体的意见,然而相关内容未在年报中予以披露;多数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只停留在了形式上,并未对上市公司中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进行披露,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难以实现应有的作用;上市公司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对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注册会计师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信息披露情况审查时,是否出具审计意见依实际需要而定,相关规定欠缺强制性。由此可见,在当前上市公司所开展的信息披露工作中,需要上市公司进行配合,也需要监管部门强化监管,通过详细了解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相关问题的解决路径,推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的健康发展,体现出这项工作所具有的作用和价值。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问题
(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从201月1日至今,在六年的发展时间中,有关于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信息披露的制度、法规不断被优化改良,相关法规的适用范围已涵盖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深入解读《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白皮书》可知,全年,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上市公司数量为2670家,总体披露占比94.58%。内部控制体系被认定为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有2638家,占比93.45%;内部控制体系被认定为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有32家,占比1.13%。内部控制体系被认定为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为32家,在这些企业中,财务报告有效单非财务报告无效的企业为11家,占所有企业的0.39%,而财务报告无效而非财务报告有效的企业则达到了14家,占所有企业的0.50%。在所有企业中,还有7家企业的'内控数据被认定为整体无效,占所有企业的0.25%。
(二)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规范
20,按照规定披露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数量是2248家,披露占比为79.63%。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给出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数量为2150家,占比76.16%;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给出的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数量为98家,占比3.47%,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详细情况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数量为78家,占比2.76%;2家上市公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占比0.07%;18家上市公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否定意见,占比0.64%。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少详细的条文规范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其中年报方面的准则——《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因其实际情况而需要特殊要求的,允许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进行认定和许可,允许上市公司对特殊情况的具体内容在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予以修正,只是证券交易所要对该项具体情况给出确切的要求,这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借此选择对某些重大事项不予披露。(四)所披露的信息难以保证可信度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必须同时具备可靠性和关联性,才能被认定为有用的会计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而言才具有使用价值。相较于信息的关联性,决策者们普遍更关注信息的可靠性。然而,中国证监会在修订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中,涉及年报方面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只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内容、格式上的统一要求,并未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的财务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三、相关问题的改进策略
(一)完善企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范
财政部、证监会、事务所等部门需要对企业信息铺路工作流程、标准等准则与要求进行明确。同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应及时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监管意见,强化其披露力度。相关部门则需要根据资本市场发展需求,对相关准则和意见做出补充与修正,严厉惩处违规操作的企业。除此之外,企业在开展信息披露的过程中,需要对相关工作涉及到的各类要素做出全面考虑,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按照规定规范具体内容和报告格式,并由注册会计师对该信息发表意见,使得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真实性与有效性。
(二)强化外部监管
政府应制定详细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指导注册会计师顺利解决其审计的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出现的实际问题。详细具体的审计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尽行审计时获取合理的保证。监管部门要实时监督、科学管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更好的为投资者的决策服务,捍卫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中国证监会的新任务之一就是加强监督和管理企业相关行为,同时有必要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制定硬性规定,并强制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一旦发现违反规定操作的上市公司,严格予以惩处,强化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秩序,确保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三)明确相关工作具体要求
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呈现出健康运行的态势,随着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日益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顺应外部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自觉意识,是满足用户对信息使用需求的要求。同时,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从政策方面对主动披露自身内部控制信息的企业提供鼓励与支持,并对在此方面具有良好表现的企业进行特殊保护,并通过补贴和奖励的手段实施。上市公司在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享有自主权和决策权,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利于上市公司信息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提高,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资本成本、债务成本的降低。然而,相关部门所具有的监管能力毕竟有限,并且采用强制手段尚难以保证取得良好效果,更何况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信息披露。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持有不情愿、不配合的态度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尤其是对于不利于公司顺利发展的信息,这些企业更是不愿进行披露。面对这种情况,管理部门有必要构建起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行为,并构建起科学完善的制度条文,从而对企业行为进行引导,促使它们主动配合信息披露工作,避免向资本市场提供虚假信息。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最了解的莫过于管理当局,他们最有资格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作出评价。上市公司的公司董事和执行经理,有义务将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给报告使用者,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管理者当局应该按照统一要求,提供内容和格式均合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报告,从而为这类信息的使用者特别是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提供信息依据。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上市公司却欠缺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然而投资者眼中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而且需要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相关信息,为此,上市公司需要在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以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和优化,从而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保证企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其英.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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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仁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基于深交所诚信档案和自律监管工作报告[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1).
篇10:会计研究论文: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摘 要】我国证券市场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不断,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理性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不足,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严重地说,某些上市公司故意在财务报告中设置陷阱,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误导信息使用者,这已经成为了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健康发展的公害,因此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亟待改善。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公司财务 公司财务论文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论文
一、关于上市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具体方法总结
不同的市场经济环境,具有不同的投资主体,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的侧重点也不同,但是,针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来说,他们关心的重点是上市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上市企业的整体运营是否盈利等。但是,不同的管理人员以及投资者,具体的分析方法是不相同的,进而得出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因此,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总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掌握,要求利用有效的分析方法将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连接,将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归纳和总结,进而有效的将公司的整体情况、公司的经济运营以及上市公司的整体财务情况进行掌握。因此,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有效分析的方法具体包括:
(一)利用静态比较法分析报表将上市公司的各项财务数据有效的转化成以股份为主要量价的方式进行比较和分析。换句话说,就是把上市公司的财务总数和上市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数之间利用除法进行计算。算出的结果是上市公司每股的纯利润、上市公司每股的纯资产以及上市公司每股的资金流量等。将此阶段的数据和以往的数据进行有效比较,还可以将未来可能实现的'指标和此阶段的数据进行比较。利用各个阶段的数据和指标之间的比较情况来说,可以明显的、直观的将上市企业的发展情况、运营情况以及股份情况等,进行有效的总结和分析。利用静态比较法分析报表,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也有一定的弊端存在,这个分析的方法仅仅是将上市企业的表面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指标具体变动的因素和条件等,没有及时、有效的表达出来,同时,也缺乏将整个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利用个别数据对上市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缺乏一定的准确度。因此,要想对上市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在使用静态对比分析的方法的同时,还要结合其他的方法进行分析。
(二)利用纵向分析法分析报表利用纵向分析法分析报表是指,将上市公司一整年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各项比率关系进行分析,进而将报表中体现的比重进行有效揭示,使上市企业的财务情况和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后,有一定的可比较性。因此,上市企业在利用纵向分析法进行企业报表分析过程中,针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情况来说,要以上市公司一个阶段内总资产负债额以及股东的总权益额为主要基数,把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产生的余额看成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进行分析,还可以把公司的整体财务结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但是,公司的性质不同,分析的资产结构以及具体流动情况分析的结果不同。
二、利用上述分析法分析上市公司报表情况值得注意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的过程中,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对公司的具体政策以及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将公司的报表以及各种数据的变动原因进行总结。另外,在利用财务指标进行有效分析公司财务报表时,要将有效的数据进行总结,不能使用较少的数据进行分析,如果使用较少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到的结果没有意义,避免产生错误、片面的分析报告,将公司的管理者引入歧途。但是,进行报表分析期间,要突出重点,不要盲目的增加分析报表的难度,分析要有侧重点,同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还要建立客观的评价体系。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上市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提高财务报表的分析能力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将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国际的发展趋势全面的结合起来,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的保障。在上市公司的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优化企业的管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实践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管理制度,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论文
(一)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决策管控
作为上市企业其本身的财务风险受到外部法律和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又来自企业内部财务运作控制和管理中存在先天不足。因此,从宏观层面而言企业必须要加强员工自身财务风险意识的提升与改善,从而使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能够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与规避。与此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通过相应的有序的决策机构以及决策机制的构建,通过内部规范的决策制度的形成以及完善,从而逐步引导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相互制约性,借助于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从而保证董事会与企业决策层之间的制约,避免一家独大所带来决策的盲目性,从而保证企业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集思广益,更好的听取不同层面的意见以及声音,从而在实际的企业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过程中,更好的综合性的考虑不同层面不同部门的意见,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序的财务投资计划。我国现有上市公司,由于有章不循以及内部缺乏完善的对企业决策人员自身的行为制约以及投资管理制度的缺失,从而使得企业管理者再盲目投资的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的制约,并且在实际企业财务风险的管理过程中,受制于人们自身的意识以及综合素质的薄弱,从而带来的是整体财务风险意识的缺失,由此对于企业未来整体的发展必然带来巨大的风险以及危害。因而,未来上市公司各部门、各人员,特别是企业的决策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真正将日常的风险管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于现有工作过程中的各项风险管理的识别以及认知。与此同时,财务管理人员要掌握扎实的财会专业知识,积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改变过去传统制度下的盲目决策投资以及审核制度,真正形成有序的可持续性的财务风险管理意识。
(二)加强筹资风险的控制
在筹资风险管理控制方面,首先,要加强负债风险管理,在财务指标中企业的负债比重越高,财务风险也越大。但是企业在负债筹资过程中,应该适度负债,利用企业财务杠杆效应,发挥适度负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积极作用;其次,企业需要加强利率风险识别,根据市场规律,合理做出筹资组合,减少利息支出;最后,企业还需要优化筹资组合方式,合理安排负债筹资和股票筹资的比列,有效规避筹资风险。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筹资方式,将筹资风险最小化同时又使加权资金成本最小化,以达到最优筹资方式组合。
(三)完善应收账款的控制
首先,企业需要完善坏账准备制,通过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可以将按期估计的坏账损失分期列入当期费用,作为核销坏账时的资金来源,从而保持费用的均衡性和可比性。其次,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协调运转。此外,还应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会计控制,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去改善目前现有的应收账款的管理,使企业在未来的经费预算以及编制更加准确,形成良性循环。如云南驰宏锌锗公司目前所承接的业务数额和规模都较大,因此为了降低由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带来的影响,该公司应该按新的财务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坏账准备金制度;同时从冶炼企业应收账款的特点入手,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以避免坏账损失风险;同时应当注重提高部门间整体协调配合的能力,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建立健全我国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应采用及时的信息化管理模式,通过分析企业内部管理的综合水平,外部环境等数据信息,通过财务指标的数据将企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的进行分析,揭示企业当期的财务状况和本期经营业绩,从而预测其整体发展趋势,使管理当局及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企业应把总体财务预警机制和部门财务预警机制有机结合,设定相应预警线,使经营者可以对企业财务危机的征兆预先了解,及时应对必要的改进,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提上来。首先,制定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通过现金流量研究分析,企业动态现金流量可以一目了然。当企业经营性应收、库存大大降低时,表明企业产品积压少,企业管理能力较强;相反,当现金流量的业务活动收入低于净收入时,容易导致投资者损失,也容易形成潜在的损失。现金流量预算表信息还能为投资者预测股利支付、债权人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融资、管理人员做好融资和投资的决定等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其次,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及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其中当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60%的时候,企业应该尽可能的压缩银行贷款,逐步提升自身的现金流动性以及偿还能力,从而逐步将资产负债率降低到40%至60%的区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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