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阿公的布包杂文随笔,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Maxxxx”提供。
篇1:阿林-杂文随笔
阿林-杂文随笔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篇2:借阿苏做梦杂文随笔
借阿苏做梦杂文随笔
最近心情不怎么好,于三人组的玩乐便构思艰难,好不容易写上一段,自己读去,怎么也不满意。往前翻,感觉与之前的状态相去甚远。突然觉得自己傻,我写这个,本只为快乐,何必为难自己?
我自小在山林间里长,一到周末,便是呼朋唤友往林子里钻。林子是我们的宝藏,吃的玩的全在里面。福建的山林密峰高,很有些是之前土匪的据点,我们甚至有捡到过人骨。在低矮的松树下做窝,用厚厚的大片的叶子铺成床,松枝浓密地垂下,我们钻入其中,如同小屋一般。躺在里面,满鼻是松枝的'香味。三四块石头垒一个灶,各人从家里带些吃的,拿个钢精锅装上水,吃的丢进去胡乱煮着,体力最差的我一般是留守的,别的人便四散开去搜寻吃的。一玩便是一整天。那个时候的孩子基本是放养,家长没啥时间精力关注。只要有回家睡觉,至于在哪玩,基本没在意。
儿时的记忆总是最快乐。所以一写到三人组进了林里,各种记忆便浮上心头,做翅膀想飞翔也是我们干过的,实验过不同材料,也确实做过漏风的,没有鸟儿给我们贡献羽毛。但到底没那个胆真的跳崖去试,只是绑在背上,在空地上奔跑呼啸罢了。不但没飞起来,还徒增阻力,以至于我跑的更是辛苦,摔了不少跤。摘树叶吹乐曲,是我一个朋友的绝技,我总是吹不出声。还有削芦管为笛。大自然对我们这些孩子极为慷慨,野果我叫不上名,也有吃过肚痛过,但大多都是前人尝试过的,各种滋味,甜的酸的居多。还有很多花。杜鹃是整把往嘴里塞的,虞美人是拔了吸蒂上的汁,茶花是折一段草茎拔去内芯插入花底吸蜜。我一边敲着键盘,一边想,哇哦,还有这么多三人小组可以玩的啊!怎么我都忘了?差点写不下去了?记得当年我最爱的就是在躺在松树遮就的屋子里胡思乱想,外面小伙伴们拿着白桦树的枝条作为武器,相互打斗。白桦树的枝条最为笔直,拿来做武器做东西最好。还有各种粗细的藤,坚韧柔长,做秋千,做吊床,或是拿来绑系东西都是极好的。我还有一个极好的藤椅。那是一丛比较老的藤,密密实实,挂在一面半残未塌的墙上。那里原来是土匪的窝点。我把墙头的藤相互交错,用别处割来的细藤牵引绑缚,做成一个极好的椅子。我总是喜欢窝在里面,确确实实是窝,一坐进去,藤往下陷,藤叶将瘦小的我掩盖了大半,隐蔽性不错,位置又高,视线极好,还可以摇荡。不能如秋千一般荡高,但微微摇晃如摇篮一样,又是一种滋味。
有山自然就有洞,我们这里的不如天鹅洞什么的有名,但也不小。有一个还有题词,是当年的红军医院,掩护了不少的红军伤员。有些洞很是隐蔽,不走近根本看不到,但走到里面,光线却不算太暗,能看到里面的物件。福建的山是武夷山脉延绵而来,洞多是溶洞,属喀斯特地貌,洞内多钟乳石与石笋,造型各异。洞连绵相扣,忽大忽小,高矮曲折,有迷失的可能。
三人小组的丛林之行,等于是我小时的梦想的实现。我收拾完心情估摸着会继续。但不再给自己时限,不再强迫。想到即写,无则罢。文字,本就是为了快乐,这不是工作,不是任务,无须不得已。每日晚间,我喜欢随手在书架抽书翻着玩,也有可能会因为翻到什么而跟着写着玩。反正自己写着玩的,不会涉及版权抄袭什么吧。人生多艰,我在给自己寻些乐子。
篇3:致阿帕忒杂文随笔
致阿帕忒杂文随笔
「我在你学校门口。」
林小稚跟公司请了五天的长假,从高考结束的那天算起,用上了攒了一年的三天年假和两天胡乱扯出来的病假,在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前一个小时落了地,紧赶慢赶打车到了郑清欢的学校门口,她拉着行李箱靠紧墙壁低头打开两人的对话框,聊天结束在了郑清欢的寒假里一次毫无意义的寒暄。
删减着到了最后,才发出那么一句通知般的消息。
行李箱很沉,在飞机上的时候她拜托了身边的大叔才放上了柜子,一路拖着上提下搬,早晨出门时花了一个小时的妆也掉了一半,林小稚坐到了行李箱上,把手机收了又从斜挎包里拿出粉饼和口红补了个妆。
南边的气候潮湿闷热,纵然是从小生活在江南的林小稚也要受不了的程度,又是个容易出汗的体质,就算是找了个阴凉的树下也遮不住直流下脸颊的汗水,时间分秒过去就快到了结尾,她甚至想要逃了,不管是天气,还是即将见到她却不知该作何反应怂到遁地的自己。
说好要等她长大的,林小稚一直记得,却不太敢确定郑清欢有没有把她这句话放在心上。
高考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同时,学校里铃声与孩子们的欢呼就快要把毫无防备的林小稚的耳朵给闹聋了。
她抬起手确定了一下时间,把手机从兜里拿出来都是抖着的。
果不其然,郑清欢暗了有大半年的头像终于亮了,林小稚打开对话框的时候看见顶头那一行羞耻的备注换成了「对方正在输入...」,大约十几分钟的样子,始终挂着。
学校里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比林小稚更激动担心的自然是前排烈日下也不在意的家长,要么是吸着鼻子要哭的模样,要么是紧皱眉头紧攥拳头,林小稚想起了自己的高考,不努力自然是同样的无趣。
家长们领到自己孩子走得七七八八了,她这才拖着行李箱慢悠悠挪到门口,偶尔抬头张望一下,又低下头盯住那个还是正在输入的对话框。
……这个小朋友到底是在写什么几百字的命题作文。
林小稚差点儿就要绝望了,她看着似乎一直都没有停下的对方输入的文字,脑子里闪过了一百种被郑清欢长篇大论发了好人卡后自己可怜兮兮原路返回的`模样,想着想着就快流眼泪了,无数个心动的曾经又在此时光临她的大脑刺激一通本来就不顶用的泪腺。
郑清欢在这个时候回了消息。
三个字。
「我来了。」
三个字,用了半个小时,用了四年。
林小稚的眼泪这会儿是真要憋不住了,鼻子又一阵阵地发酸,抬头盯住校门口都是一副马上要大哭出来的模样。
手机电量还剩了2%,郑清欢懊恼她刚才居然用了半个小时来措辞明明非常简单的回复,她打了又删删了再打,最终想说的千言万语都变成了那三个字,带着急切,带着心动,带着奔跑过去时随风挥掉的汗水,也带着却迎接她当时承诺的少女的欢喜。
就连体考都没有过这样的速度,体育老刘只看着郑清欢从自己眼前像是飞一样过去了,连反应过来喊住她都没来得及。
“林小稚!”
郑清欢从来没有这么喊过她,连名带姓的,语气里都是满溢的喜欢。
林小稚听见了,脚却没办法动弹,她觉得光是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从校门口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就已经腿软了,心跳也过分地加速了,甚至是没有注意到眼角的泪已经毫无预兆滑过了脸颊。
她看着郑清欢要加速,往后退了一步撑住身后行李箱清了清嗓子。
“郑清欢!”她一瞬间的嗓子有一点点哭泣过后的沙哑。
郑清欢停住了脚步,看着林小稚。
“……我来接你了!”林小稚手掌撑在嘴边像个喇叭,开口的声音都有些微的颤抖:“18岁的!长大了的郑清欢!”
她开始跑着,终于光明正大站到了自己的面前,这样的瞬间,林小稚等了四年。跑过头气喘吁吁的小朋友手掌撑住了膝盖休息一会儿,眼睛却始终抬着没离开林小稚一秒,唇边自然也是抑制不住上扬的弧度。
盯得林小稚开始害羞装模作样的躲开视线,郑清欢这才直起身子一揽手臂就把脸颊已经红彤彤的女孩抱进了怀里。
“欢迎你来。”她说:“不哭了。”
“……不客气,”林小稚手掌紧攥着挎包背带,脑袋埋在她怀里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个小时之前的预感确实是真实的,她吸吸鼻子止住了酸楚:“我没有哭……那个,我说……我说,我说会等你,对吧。”
女孩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盯着她看,郑清欢对上视线的那个瞬间心里都化成了一汪秋水,她赶紧点点头,笑弯了眉眼:“我信,我这不是一直信着吗。”
可惜残酷的天气不太允许两人太过长时间的亲密,林小稚被晒得一阵燥热,她稍微挣扎着推开郑清欢的怀抱就从包里翻出了湿巾给她擦擦脸上的汗,絮絮叨叨一通像个小老太太似的。
“这里真的太热了,早就跟你说过我妆会掉光的,还有你干嘛要用跑的过来,刚考完试得休息的,你看你这个汗流的,现在要回家吗?还是可以先吃点东西?……你笑什么。”
林小稚鼓起脸颊皱了眉心盯住她,一把把湿巾拍在郑清欢脸上。
“你真的很可爱。”被拍了一脸她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自己胡乱擦过一遍攥皱了塞进裤兜,帮林小稚拉过手边的行李箱又一手拉住她离开引人注目的门口。
“我昨晚就跟家里说这两天要和朋友呆着不回去了,谁知道你突然来了,所以我刚才放了她们鸽子。”郑清欢说这话的时候脸红心不跳,还直盯着林小稚像个做对了事情要奖励的小屁孩。
“……不好吧。”林小稚觉得自己像个红颜祸水,而且是算不上多红颜只祸水的那种。
“没什么,我跟她们说我女朋友来了。”
“……郑、郑清欢!”
“哎。”她真是很爱听林小稚恼羞着喊她名字的声音,又可爱又让人心痒痒,于是答应地很是爽快:“那么姐姐现在想去哪里?”
林小稚突然无言以对,久违了的令人意外更加心动的称呼让她愣神过后直嘟囔犯规犯规,然后反应过来哼一声瞪眼盯住游刃有余的郑清欢,是恨得牙痒痒又加快步伐甩开她紧缠的五指。
“先去酒店,笨蛋小朋友。”
“啊?”现在是换了郑清欢愣住,不出意外停顿下脚步立刻红了脸。
走在前头的大人听她没再回答扭头瞅了一眼,这下是被整个抓了现行,她一下子是笑得前仰后翻蹲在了路边扶住花坛栏杆。
“就说你是笨蛋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在想什么呢,去放我的行李箱呀!”
自己的故事
两个女孩子的故事
随手写随手发
篇4:阿公的布包杂文随笔
阿公的布包杂文随笔
远远的,就那样站在记忆的糟粕中,有时蹲下来递给我一串糖葫芦,有时把我举在怀里,慈爱的看了我一眼后,又挂上布包出了门。
印象深刻的是,他有一个上半截是淡黄,下面是灰格子的布包。总是挂在他的肩上,直到在岁月中淡淡褪去了色泽,变得破旧又带点伤,就像他那双常年粗糙又干裂的手掌。
听阿婆说里面都是他的宝贝疙瘩,平常也不轻易拿出来。趁着空闲,他就会坐在院子旁的台阶上,撸起衣袖又取来布包,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再戴上老花镜,轻轻翻开,又慢慢合上。有时还偷偷抹上几滴眼泪,就又收拾好,拿着包慢步进了屋。
在他的一生里,最偏爱的没过就是这些东西。阿婆曾说过:老头子,一辈子就爱捣鼓这些东西。捣鼓来捣鼓去,把自己都捣鼓糊涂了。
直到他老了,在他快糊涂不清的时候,唯一让他能有点触动的,就是挂在墙上的那个淡黄色的布包。
他痴痴的看着那个包,有时一坐就是一响午。等到阿婆从地里回来,把饭端到他手里,他才会把往墙上的目光挪到阿婆脸上,然后冲她抿嘴笑了笑。
记忆的梗上,大概总留着些许不能遗忘的东西。有的人会选择性遗忘,以求自己心安。而阿公偏偏就正好是,那种最念旧情的人。每次看见阿公对着布包发呆,阿婆就会喃喃的说:哎,他心里又惦念着了……
时间拉据到许多年以前,那的时阿公才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在清水湾里潺潺的流水中,明净得倒映了他近乎一辈子的往昔。直到远山开始模糊了它的轮廓,直到村里唯一的一所希望小学,被镇上合并去了。在送走了最后一批学生后,他才喃喃得被儿子硬接回了城里。
只是后来不知怎得,阿公又回到了乡下。他在院子里开了块菜地,常悄悄地一个人在地里拔草又翻会地。在撒上一些辣椒,茄子萝卜的种子,用塑料膜盖上。不过这些菜他也不常吃,常常是给村里孤寡的老人拿去了。
在清水湾的日子,过得即清苦又平淡。依稀记得,在深蔼的暮色里,清澈的河水会流向黛色的远山中。在野云缭绕的霞空下,农家厨房里的炊烟缓缓升起,整个村里都显得那么和谐,宛如一个不谙人事的世外地境。只是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在它平静的外表下,许多年前的这儿,并没有这么理想的太平。
贫穷的生活会渐渐麻痹人的思想,掏空他们仅想有的挣扎。七十年多前的这里,曾经地主横行。粮食和饥饿,一度成了当时最严峻的问题。按理说清水湾,有水的终年灌溉,田地也大多肥沃,人该是不会挨饿的。可只是一个农民,一亩田里,收的小麦在收割后,八成都交了税给了地主。余下的只够吃半年多,剩下的日子就只能东拼西凑的四处借了。不过,地里还会种些红薯和瓜等杂乱的粗粮,可以在坚持上几个月份。好不容易挨到了年底,有的人却还是被饿死了……
阿公恰好就是这些被压迫里的人之一,他也一样从小吃着红薯,喝着清寡的汤,每天半饥半饱的干着很重的活儿。阿公的父亲,是一个民国的秀才。瘦瘦高高,看起来古板又严肃。听说本来四十年寒窗才取了考秀才,没等到乡试,眼看清朝就没了。自然这他白嫌的秀才,在战乱中只能躲回老家的穷沟沟才能保命。
也许是命运弄人,正是他的这位父亲,引导了阿公的一生方向。秀才虽然很廋,却也很买力的下地干活。妻子死的早,就剩儿子和他了可不能死。不过奇怪的是他只教儿子吃饱饭和干农活,那些他带回来的书是让儿子碰也不能碰得。
就在阿公十岁时,一次趁秀才下地去了以后,终于按耐不住好奇心。他端来一个高凳子,小心翼翼的蹬在上面。踮着脚伸手摸着柜子顶上,最后摸下来了几本黄色书皮的旧书。阿公欣喜的翻开了看,手也离开了柜子。这时秀才突然拿着锄头回来了。
秀才叫了一声“你小子干嘛呢!”阿公回头一看,吓的一把扔了书,慌忙中没站稳脚的给摔了下来。秀才赶紧过去看,眼看小腿肚上己经青了一大块。阿公不敢抬头,却不知从那儿来找的勇气发颤的说:爹,我也想像村里的大伟一样上学。秀才怒了,刚伸手拿起棍子准备打时,阿公倔强的抬起了头,那双充满泪水明净又得渴望知识的眼睛,看的秀才怔住了。
貌似就是这一眼,让秀才改变了心意。秀才心里应该跟明镜似的,他痛恨读书,或许只是因为他苦读了四十余载,却依旧贫穷,依旧受到压迫,他气愤的是命运的不公正……。但他却把这些情绪都带到了儿子身上,他还这么小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的。秀才有些歉意的看着儿子,用手慈爱的摸了摸他的头。对着有些怯怯的儿子说了一句:爹错了,咱收拾一下明天就去上学。
自此阿公就上了学,不过地点是在村东头的破庙里,秀才竟自己开了一个简便的学堂。起初只有儿子一个学生,于是他就挨家挨户的去找,给村民苦口婆心的说让送孩子上学。渐渐的也就有了几个孩子来了,但由于条件有限,他们只能在破庙里的地上,用数枝画着写。
由于缺书本,秀才就没日没夜的干活,什么脏活重活都揽。当终有一天攒够了毛票,他就会去镇上买回一些书本。可他这一去,足足就是三天三夜。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晚上十点钟左右。
阿公已经睡下,忽然有人摸黑走了进来。他还以为是贼,吓得躲到了被子里。一只手揭开了被子,屋里的煤油灯被点亮了。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他爹回来了。他惊喜的一下子抱住了他,只是秀才略有些疲惫的说:爹好累,别折腾了早点睡吧……
他听话的点了点头,秀才突然从身后变出一个淡黄色的布包递了过来。他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布包,他捧在手里爱不释手的摸着。这时秀才说了一句:爹知道你喜欢,喜欢就好好学习,别辜负了我的一番心血。说完他便自顾走了,只留下被布包吸引住的阿公。
以至于后来的每个日子,阿公都会随手带着那个布包出门,这个习惯一直延伸到他老去才作罢。
时间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阿公己然长大,他也长得很瘦,却更高高的。后来局势稍好了些,吃食上基本也都能温饱。本以为好日子越近了,秀才却病倒了。等阿公从学校拿着布包赶回来时,他己经奄奄一息。多年的积劳成疾,使他现在同时患有多种疾病。
阿公一直记得那个画面,在那个画面里,有一个简陋的屋子,就连屋顶也缺着几块砖瓦。那天正在下雨,雨水漏了一地湿漉漉的。他就站在那门口,看着秀才憔悴的躺在那破烂的席子上,他仿佛没有受到岁月的眷恋。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家好像依旧这么贫穷。看着着他爹安静的睡在那儿,安静的像死去的一样。他心中的很不是滋味,他感到万分的悲怮……
阿公一直守着秀才,他不敢离开半步,他感到十分的不安。他怕他一走,就再也见不到父亲最后一面了,这种感觉愈加强烈。秀才睡着时,阿公就会絮絮叨叨给他讲好多以前的事,讲着讲着连他自己也睡着了。
这一天,阿公刚把饭端来给他喂了几口。秀才就说他吃饱了。他对阿公说:你忙你的去吧,我乏了睡会。没想到,这天晚上,秀才就安详地去了。他好像早有预料,是他知道自己快死了,不想让儿子见到这样憔悴的自己吧。
秀才就这样去了,他唯一惦念又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儿子。我想他这一辈子做过最明智的事,大概就是让孩子去上学又识了字。
阿公悲痛的为秀才穿好了新衣,擦净了身子。从此村南的某个地头,多一个才堆起不久的新坟。阿公安顿好后,收拾着东西。他准备去学校住了,在那里可以方便的教学生。况且秀才已经去了,这也没有什么可让他牵挂的了。唯一的就是秀才留给他的布包,他得带着它,带着它就好像带着他爹对自己的期许。只有带着它,他才能安心的放下这里去更远的地方闯荡。
收拾东西时,在秀才去世前睡的床上,他无意翻到枕头底下放着的两本书。一本是孔子的《论语》,一本为周树人的《狂人日记》。阿公看着书发了久久的呆,仿佛忽然明白了未留支言片语就去了的爹。他拿起那两本书,顺手装在了布包里,就锁了门离去。
路上恰巧碰见了张老头,打过招呼后,老头笑眯眯的对阿公说:你这个布包可真漂亮,你爹可真有眼光。对了你可要好好保存着,这可是他辗转了三十多里的山路,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你买来的呢……说完老头就慢悠得走了。
阿公走在去学校的土路上,突然感觉那个布包万分珍重,重到他快拿不动了。看着还渐为荒凉的村子,阿公的脸上染上了一抹深色,他呆呆的立在那,半天说了一句:爹,我会一直守护好这里,守护好这片你寄于希望的土地。说着阿公用手抹了两把泪,就拿着那布包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就己走远。
自此,阿公就一直投身于教育事业了。这一呆就是四十年呐!前阵子,他总是觉得胸口痛,儿子赶来看他,硬是把他接进了城里,说要让他享点福。阿公走的时候,匆忙中只带走了他的布包,也没的及来告别。那时清水湾的水还在潺潺流着,远山的眉眼里倒隐隐落了灰尘。
只是命运弄人,半年过后阿公又回来了,他又回到了他曾经的家。他说服了儿子,和老伴一起回到了这里。他想念清水湾,想念这里的一草一木,甚至每一块土地。他觉得自己的血肉已经融入了这里,己成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只有呆在这儿,他才会感觉心安。
每天他和阿婆就在一块晒晒太阳,也常会和村里的老人聊聊天,聊聊那些往昔的岁月。阿公已经老了,他更多的时候都是在守着布包发愣,他经常拿出来看了又看,放了又放。
直到有一天,阿公病的再也走不出那件屋子。他就那样静静躺在床上,薄被轻轻掩住了他一半的脸。突然之间感觉这个画面似曾相识,好像曾经出现过一般让人触动。
阿公越来越神志不清,他几乎不认得阿婆是谁了。他的目光始终呆呆的看着对面的墙,只因上面挂着一个已然破旧不堪的淡黄色布包。他好像一直记得,他伸出手想去触碰,嘴里还咿咿呀呀地乱说着。阿婆都懂,但怕他看到又怀旧伤身,就放的远远的,远到阿光看不到的地方。
几个月后阿公奇迹般的好了起来,他可以走路了,但是他常常一坐就是一个早上。岁月眷恋了他,却让他得了一种叫阿尔茨海默的病,俗称老年痴呆症。慢慢得他不认识阿婆了,他把生命中某些最重要的东西都开始遗忘,他慢慢的重返,重返到了还是个稚气未脱孩子。
那个布包依旧一直在他身边放着,这也是唯一能触动他的东西了。他好像依稀记得,转眼又忘记了。阿公舍不得扔掉那个布包,虽然看起来它很破很丑。我想对于阿公来说,这个布包承载了太多东西,这己不仅仅指的是一个布包,更是一个父亲对儿子无私的爱。以至于阿公把什么都能忘了,但唯独还有点记得它。
温暖的午后,清水湾的水还在潺潺流着,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倒映着,随风摇曳的青青杨柳。这时阿公正坐在院子里,他戴着老花镜。把布包里的书又取了出来,用手轻轻摸了摸,又合上……
篇5:写给阿占的一封信杂文随笔
写给阿占的一封信杂文随笔
阿占,《温暖的弦》以全网70亿播放量快乐收官了,在这个风过无痕的5月,翰哥,感谢你赋予了角色灵魂。
你知道吗?我每天早出晚归,包括出差的途中,都会挤出一部分时间来看这部虐到极限的剧。虽然我知道剧情并不是真实的生活,但依旧心甘情愿地被它牵着走。几年前你是承包整个鱼塘的“塘主”,前,你是富二代慕容云海,自你出道以来,似乎所有的角色都被“高富帅”萦绕。而现实中的你,也确实是高大帅气的。
9年前,《一起来看流星雨》风靡全球,你与当时出演的所有主演们大伙了一把。记得我当时正在念高中,假期里一边帮家人做农活,一边看电视,晚上不管多晚,都要坚守着湖南卫视,生怕错过了。也许是正处于青春期的缘故吧,《一起来看流星雨》里面的绝大多数情节,都令我感动并有较为深刻的感触。那时,我最喜欢你和小爽。我喜欢楚雨荨的坚强、倔强,敢爱敢恨,喜欢你的霸道、专情。可是后来在访谈节目里,你说,其实你是一个安静内敛的人。那时的我还不太能深刻的理解什么是“演员”,在心里因为你的话有大大的失望。我以为张翰就应该80%的和慕容云海相似,这是作为粉丝的一种病态的“执念”。
那时,我们买了好多云海和雨荨的贴画,一张一张的贴在笔记本里面,做完作业后,每每翻开来看,剧情便在脑海里翻滚。过了许久之后,传来你和小爽真恋情的消息,我这脑残粉的内心该是有多么的欢愉啊。每次去百度搜索你们的消息,脸上总是情不自禁地浮出笑意。后来也看过你和小爽拍的别的影视作品,觉得你们这对荧屏情侣就应该是真情侣。只是后来,便透过网络得知你与小爽分手的消息,这消息就像浪潮一样席卷而来,后来你身边的那个“她”,讲真我对她并不了解,虽然看着也十分漂亮,却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小爽在时的情怀。作为粉丝其实不应该这样直白的对你说这么多,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们不应该对你品头论足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社交软件上写下恶意的评论,包括你微博里的动态也只是点开看看,或者偶尔点个赞。我时常会去翻看你的微博,看到你过得好,我也特别开心。
10年了,你我都蜕变了。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还是那么喜欢你。假如你的抬头纹可以夹豆子,我也依然喜欢你。这种喜欢不仅仅是脑残式的崇拜,而是一种与偶像一起成长的情怀。在你和后来的那个她在一起的时候,有祝福也有诋毁,那个时候,其实我也不太看好你俩。最近网上流传了很多关于你和小爽复合的消息,我知道那只是网络写手的一种营销手段,我也知道一向有想法的你也不会跟着网民的想法走。不过我还是小小的开心了一把,我有时也会想,如果真是那样就好了。最近也频繁的在某些社交软件上看到小爽的视频和照片,她还是和以前一样 ,清纯而美好。和小爽同一年的我,真的希望未来的她能够活得像荨麻草一样坚韧。有人说小爽自打与你分开后,就变得没有以前自信了,与人交谈不看对方的眼睛。
你说你能够感同身受阿占的很多情绪,你说你要与那时的一切告别了,希望你过得幸福。阿占,当你捏着红气球出现在温暖的面前时,我的眼眶是湿润的`。在这部剧的访谈中,有人问你的爱情观,你的回答,堪称完美:两个相爱的人,只要是愿意相信爱的人,即便等10年,也是值得的。10年来,你的演技在岁月的浸泡中逐渐游刃有余,你学会了将悲伤掩藏,你学会了独自承受,再也没有云海式的咆哮,真好。翰哥,谢谢你在5月带给我们的温暖,你是温暖的弦,也是粉丝们喜欢的云海和阿占 ,无论时光怎样变换,愿你归来仍是少年。这10年,感谢有你的陪伴,未来的日子里,希望看到你更多更好的作品。我是周小北baby,感谢您的阅读,愿我的文字能够对得起您的时间。其实写娱乐八卦并不是纯粹的八卦,它更是一种情怀,一种成长。
篇6: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7: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8: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9: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0: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