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燕尾猫”提供。
篇1: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介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是农业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林业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6万亩。校园风景秀丽,景色宜人。
学校溯源于19创办的江西实业学堂,19更名为江西高等农业学堂。本科教育肇始于1940年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2年组建江西农学院。1958年创办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1968年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69年江西农学院和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合并。1980年11月更名为江西农业大学。
学校育人体系完备。学科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教、哲、艺等10大门类。现设有17个学院,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达26000余人(含独立学院)。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1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3个江西省高水平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二类特色专业,4个国家一类特色专业,19个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了江西省唯一的外籍博士后。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教师总数的80%。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有全国“五四”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24人。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等国家级创新团队,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4个,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
学校依托办学优势,逐步建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江西省唯一独立组建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建有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高水平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大力推进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核心协同单位组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获批认定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5个。拥有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中心,教学、科研共同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大多数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骨干力量和领导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学校培养的学生中,涌现了6名院士,1名共和国部长,12名省部级领导干部,30多位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100多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劳动模范、模范教师。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30位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为我校毕业生。
学校主动对接经济社会与地方产业发展,与全省80%以上县市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以重大产业项目为载体,先后推广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及现代农业技术。“十二五”以来,学校共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95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为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时,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般按照100%~120%的投档比例接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电子档案。
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录取以分数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次进档(传统顺序志愿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后续投档的考生。根据江苏省招生录取有关政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五条 江西农业大学部分专业有相关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均为按满分为150分计);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00px。园林、风景园林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绘画基础的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环境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按省级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八条 在同等条件下,江西农业大学优先录取获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农业大学须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入学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再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在入学三个月内,江西农业大学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要求者,学校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本科毕业证;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被江西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办。
第六章 奖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特长奖学金、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七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设有专项扶困补助资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本科文、理类4090-522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物联网工程10000元/年, 软件工程(+英语) 10000元/年,软件工程(+会计) 10000元/年,软件工程(+金融) 10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八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83867084(兼传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询QQ:399926542
新浪微博:
学校网址:
招生办微信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30045
第三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三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篇2: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大学。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43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传 真:0538-8242206
监督电话:0538-8242260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71018
E-mail:zsb@sdau.edu.cn
第九条 学校概况:
山东农业大学前身是19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学校是农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4152人,其中本科生3088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270人。另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486人,继续教育类学生22142人。现有教职工2677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75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1个,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3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0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4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专家5人、泰山学者种业计划专家1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9个硕士点,89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1个农业部谷物品质检测中心、1个农业部农药环境毒性研究中心、1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个科技部、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国家小麦育种栽培技术创新基地、1个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山东泰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23(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通信工程(校企合作,嵌入式方向)专业)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学校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暨创新创业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382亩,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8亿元,图书馆藏书257万册,电子图书379万册。
学校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农民学院等20个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6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39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72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振声、印象初、朱兆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束怀瑞、山仑、于振文、李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唐克丽,4位“长江学者”、12位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20多万人。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不断传承和弘扬优良文化传统和崇高精神品质,提出了“学用结合、学以实为贵,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登高必自”的校训,凝练了以“树人、求真、包容、开放”为核心的大学文化,铸就了“爱国爱校、质朴厚德、求真创新、实干奋进”为核心元素的农大精神。
学校与美国普渡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德国埃森经济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英国皇家农业大学、雷丁大学、切斯特大学,法国图卢兹综合理工学院、洛林大学,俄罗斯米丘林斯克国立农业大学,西班牙阿尔梅里亚大学,比利时列日大学,韩国国立全北大学、公州大学,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兴大学、义守大学、铭传大学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协议签署备案累计达49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农业大学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农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农业大学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山东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综合评价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等类型。
第十五条 山东农业大学面向山东、北京、湖南、湖北、浙江、河南、河北、江苏、江西、陕西、山西、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海南、安徽、四川、天津、广东、重庆、甘肃、青海、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七条 山东农业大学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批次,除因专业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等特殊原因,投档考生不退档。
第十八条 山东农业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山东农业大学实行按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视其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将视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我校对江苏考生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专业清”。
第二十一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山东农业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三条 特殊类别项目录取规则:
(一)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美术类总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位次择优录取。
(三)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位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英合作)、土地资源管理(中英合作)四个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
经教育部认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设中德合作办学项目(许可证编号:MOE37DEA02DNR0057O),招生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设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7GB2A1007N),招生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学制四年。经教育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设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7UK2A1342N),招生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校企合作
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批,财政、物价部门审核,山东农业大学开设校企合作项目(登记号:鲁价费企审[]5号),招生专业为通信工程(嵌入式方向),学制四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由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zhaosheng.sdau.edu.cn/)查询。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根据属地原则,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普通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学费为100元。专业注册学费是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第一学年学校预收学费数额,实际学费根据学生所修学分数进行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通信工程(校企合作,嵌入式方向)专业本科学生学费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住宿标准收取。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专业注册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已修的学分学费不退。代收费用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我校建立了以学校奖勤助补为基础、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主体、以社会性奖助学金为补充、以发展性资助为特色的“阳光成才”学生资助体系。
第三十三条 山东农业大学设立的学生奖学金包括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齐鲁学堂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本科学生,提前修满学分按有关规定可提前毕业。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篇3: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邮政编码 03080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山西农业大学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山西农业大学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以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山西农业大学各招生类型的`预留计划数均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录取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拟录取专业情况,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山西农业大学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结合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五条 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专业特点,录取理工类专业侧重对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文史类专业侧重对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50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40分)。
第二十八条 动物医学(拔尖创新型)实验班,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实验班管理办法》实行本硕统筹培养。
第二十九条 报考山西农业大学英语专业凡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三十条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山西农业大学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三十一条 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华革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人教育奖(助)学金等;同时设有李焕章助农基金奖学金、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华顿助农基金奖学金、科技传播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杨兴周奖学金、上海晋龙励志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金瓯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篇4:东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东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程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北农业大学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22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省部共建大学,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
第七条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第八条 学校网址:www.ne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十条 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原因出现的超计划服从调剂考生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按专业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I(包括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植物生产类Ⅱ(包括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2个专业)、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应用生物科学2个专业)、动物生产类(包括动物科学、草业科学、水产养殖学3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能源动力类(包括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2个专业)、工业工程类(包括工业工程、物流工程2个专业)、金融学类(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8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3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4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4个专业)、电气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5个专业)。
第十四条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三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第四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该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五条 农学(本硕博班)、园艺(本硕博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动物科学(本硕博班)、动物医学(本硕博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硕博班)、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班)、生物科学(本硕博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硕博班)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学校本硕博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办有关要求及我校生源情况确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对实行梯度志愿的批次,且投档数大于计划数,学校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后,按计划数确定分专业名单,再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分专业。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上述考生,在本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进行调剂;如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分配承认政策加分。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认可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省属院校照顾政策,但照顾政策分值不得超过20分;除内蒙古自治区外专业分配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若高考总分相同,按照各省份投档位次的顺序排序。
第二十二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器乐按小项分别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农学(本硕博班)、园艺(本硕博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动物科学(本硕博班)、动物医学(本硕博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硕博班)、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班)、生物科学(本硕博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硕博班)、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动物医学、金融学(中俄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俄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3个专业,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是我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金融学、工商管理是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根据俄方签证要求,只有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报考,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能报考。录取到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合格证和有效护照,并且入学后第2-4学期必须出国学习,不能转专业。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我校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5750元/年,国外学习期间,因近期卢布汇率波动较大,太平洋国立大学学费待定,(为185930卢布),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每年学费和宿费2700美元。(俄方学校根据物价、汇率的变化可能适当上浮收取)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园艺(中新实验班)是与新西兰梅西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此项目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新期间费用的考生。根据新方签证要求,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合格证的学生方可报考,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录取到园艺(中新实验班)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学生完成园艺(中新实验班)4年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我校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第4年在梅西大学学习期间,如满足攻读条件,可选择攻读梅西大学硕士学位,可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第5年在梅西大学继续硕士研究生学习,达到梅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梅西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园艺(中新实验班)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000元/年,第4年国外学习期间梅西大学学费、食宿费等费用大约36000新西兰元,如选择攻读梅西大学硕士学位,第5年国外学习期间梅西大学学费、食宿费等费用大约60000新西兰元。
第二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结果公布
第三十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网址:zsb.neau.edu.cn)。
第三十一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与学校联系并核实,招生就业处(0451-55190419),纪委(监察处)(0451-55191433)。
第三十二条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
第七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三十三条 我校学费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发改、财政等部门规定执行,2022年如有变动,以发改、财政最新批复标准为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校内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来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入学复查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入学新生,学校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网上填报志愿技巧
1、尽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特别不要集中在各时段后期上网填报。
2、为避免网络拥堵,考生信息页面暂不显示考生照片。确定了志愿,不再修改时,请点击“确认全部志愿(最终确认)”按钮,并退出填报系统。
3、填报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或网络堵塞,不要惊慌,只要服从各市招生办和中学安排,省招生办会采取有效措施(包括适当延长时间等),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填好志愿。
4、网上提交确认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志愿签名确认手续,否则网上填报志愿信息无效。
如何填报高考志愿才能被录取
首先,就是需要学生确定自己的目标院校,而后根据省内的一分一段排名表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志愿填报;当然如果自己的目标院校在确定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省内的位次确认自己的高校,毕竟如果根据往年的分数线、考生总量和各院校的招生计划都是会很大的变化,同样的情况下一分一段就会相对稳定。
与此同时就需要抓住院校和专业两个重点,进行填报志愿这样才能够具有合理的结果;当然还需要考生根据近三年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的最低省控线、院校调档线以及专业实录线。
当然还需要考生记住一个热门技巧,就是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以及垫一垫的规律进行填报,其具体还是需要根据综合分析和院校专业的先后自然排序的方式进行。
篇5: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为了做好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第三条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
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市青年路96号。
二、有关要求
第四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以下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经济与贸易类(01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03含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含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含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①]、会计学(CIMA方向)[②]、金融学(FRM方向)[③]、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④]、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⑤]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01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02含物联网工程)。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五条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3]号)执行。
三、录取规则
第六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七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八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等级级差法”排序。等级A+、A和B+的级差分分别为3、2、1分。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第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艺术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条音乐学招收声乐、舞蹈、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古筝、小提琴、萨克斯和钢琴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一条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分相同条件下,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
1、经济与贸易类(01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3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商务英语)、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法学类[01含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新闻传播学(01含新闻学、广告学),中国语言文学类(02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金融学类(01含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电子信息类(01含通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类(02含经济统计学)、统计学类[01含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软件工程和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普通类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除以上三条涉及专业首先考虑专业所需单科成绩,其他专业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四、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以下为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20收费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
27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4000元/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金融学(FRM方向)。
10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
9600元/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5220元/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940元/年的专业: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
4660元/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广告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
4380元/年的专业:汉语国际教育
注:对涉及大类招生“分类招生、共同培养”的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940元/年收费;电子商务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两个专业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5220元/年收费;广告学、新闻学和文化产业管理三个专业前两年按438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
五、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
六、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六条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十七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他
第十八条录取到软件工程(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录取到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官方途径:
①学校网站:
②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83816576
③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
更多关于年招生章程: 1、广东财经大学高考招生简章(2016年) 2、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3、三峡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4、2016年安徽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 5、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 6、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7、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8、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9、2016年暨南大学招生简章 10、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篇6:2022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计划
| 院校名称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1组 | 金融学(办学地点东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1组 | 英语(外语语种英语;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1组 | 园林(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1组 | 土地资源管理(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2组 | 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与麦考瑞大学2+2联合培养。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办学地点东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3组 | 园艺(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3组 | 植物保护(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3组 | 茶学(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历史 | 第04组 | 地理信息科学(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教育技术学(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车辆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材料化学(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电子信息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软件工程(会计方向;办学地点东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软件工程(英语方向;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办学地点东校区) | 3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物联网工程(办学地点东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土木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农业水利工程(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3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林产化工(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动植物检疫(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5组 | 电子商务(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6组 | 金融学(办学地点东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6组 | 英语(外语语种英语;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6组 | 园林(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6组 | 土地资源管理(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7组 | 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办学地点东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8组 | 应用化学(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5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8组 | 动物科学(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8组 | 动物药学(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8组 | 食品科学与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8组 | 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08组 | 水产养殖学(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5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3组 | 生物技术(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6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3组 | 制药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3组 | 环境科学与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3组 | 生物工程(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4组 | 园艺(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4组 | 植物保护(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4组 | 茶学(农林类;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批 | 物理 | 第15组 | 地理信息科学(办学地点南北校区) | 2 |
篇7:2022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计划
| 院校名称 | 批次 | 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一批 | 理科 | 动物医学 | 15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园艺 | 3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植物保护 | 5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动植物检疫 | 6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茶学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林产化工 | 3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林学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动物科学 | 6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动物药学 | 6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7K产养殖学 | 5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车辆工程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土木工程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土地资源管理 | 4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电子商务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物联网工程(东校区)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应用化学 | 6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材料化学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制药工程 | 3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理科 | 生物技术(食用菌) | 6 |
| 江西农业大学 | 本科第二批 | 文科 | 英语(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专业备注: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 2 |
2022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第一步熟悉政策。考生家长对于本省的高考政策要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明白哪些政策非常重要,哪些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重要政策当年是否有变化。像常识、动态、公示、政策……例如考生家长起码要知道所在省份有几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需要填报几所志愿学校,可以报考几个专业等等。
第二步收集信息。信息和渠道的来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考生家长可以选择的权威渠道大致有: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当地考试院及高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高考高招类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
第三步准确定位。定位是填报志愿中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知道,高考录取时是将一定范围的学生,按其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排位,从高到低,位次越高,被录取的机会就越大。填报志愿前考生可以根据平时成绩或模拟成绩来定位,看看自己在班、学校、区甚至整个省市所处的位置。
第四步知己知彼。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做好了定位“知己”,还要做好“知彼”的工作。“知彼”的过程就是除了政策法规之外,还有弄清各个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如学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在本省的提档线、专业线、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学科特长、就业及深造情况等等。
第五步初选志愿。“初选志愿”是结合自己的成绩定位,确定目标院校。完成第三、四两步考生和家长对高考志愿应该已有方向了。这时,考生可以大致划定一些在本省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比较各院校之间专业的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等数据,选择和自己兴趣、分数、批次相符合的院校。
第六步模拟填报。“模拟填报”就是根据本省、市的志愿设置情况,将考生的高考志愿草表完整的呈现出来,做一遍真实的模拟。高考志愿都是在网上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报。每年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问题比比皆是,再加上网络系统繁忙难免手忙脚乱,所以提前模拟有备无患。
篇8: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农业大学是我国现代农业高等教育的起源地与制高点。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学、生命科学、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和优势的研究型大学,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学科群。中国农业大学正朝着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
一、招生规模
20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约为24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生约1300人(包括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2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1100人(包括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00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原则上一年级执行同样的课程计划。入校一年后,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部分学生可转入硕博连读生培养,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公共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培养内容突出宽口径和实践性特征。所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者,按招生类别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2018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我校201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职业培训教育网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有博士点的理工农学科各专业均可接收全日制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及目录见《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接收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失范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在425分以上。
4.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条件的推免生,须取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负责)同意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二)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为本科就读学校推荐时间;
2、9月28日进入接收阶段,凡符合上述条件并取得推荐资格的所有学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各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及时点击接收信息,切勿错过。
(三)其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全国统考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等行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符合以上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确认前寄送到“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主楼208,收件人:研招办初老师,电话010-62732884”。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篇9:山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邮政编码 03080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赵春明签发。
第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依照《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以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 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校本部年度本科计划的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根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拟录取人数进行编制。预留计划坚持集 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录取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统考线上同分段考 生的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 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在进档考生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 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 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休闲体育方向) 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能力;生物科学类实行按学科大类招生,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3个专业。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 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五学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 二十九条 我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 金、单项优秀奖、恒天然奖学金、华革吴祺光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等;同时设有李焕章基金奖学金、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华顿助农基 金奖学金、科技传播奖学金、杜邦先锋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杨兴周奖学金、晋龙励志奖学金、傲农励志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金瓯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 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 真:0354-628890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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