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然想起你杂文随笔,本文共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曼安”提供。
篇1:突然想起你杂文随笔
突然想起你杂文随笔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当你歇斯底里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偏偏想不起他的样子来。而一切风轻云淡,如同过眼云烟的时候,他的一言一行,连同所有的回忆都像潮水一般袭来,抹都抹不去。
——题记
本来,那个人的样貌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模糊不清了。我不是一个可以清楚记得过去的人。所以对于以前不开心的事情,大多都已经随风慢慢飘散了。在朋友们眼中,我是一个开朗快乐充满正能量的乐观派。
也许这件事,以及那个人我都不应该再去想起。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如今,此时此刻,他的音容笑貌,都真真切切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但是我知道,我们之间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这篇文字算是我对过去一段回忆的缅怀吧。
说起遇见,那时候还真的可以称得上美好。天高云淡,阳光明媚,仿佛所有的温馨氛围都是为了我们之间的故事做铺垫。承蒙时光与岁月匆匆而逝的眷顾,我的心开始沉沦在玻璃窗外的景色。那里的天是不是更蓝,云是不是更加柔软?梦里有一双手向我伸开,“我们都过了轻信誓言,花前月下的年龄。既然相遇即是缘,又何必勉强自己,自寻烦恼呢?一切顺其自然,听着你心里的声音,跟着感觉走。给我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好吗?”
终是一步走错步步错,伤心伤情奈若何。
我曾经说,我们仿佛两只采蜂蜜的小蜜蜂,你有你的大花园,我有我的小世界。人生轨迹不同,本来就不应该有交集。可是,命运非要安排我们相遇,你向往我的小世界,而我亦羡慕你的大花园。那时候总认为既然相遇,好好珍惜。
犹记得,将我的小手轻轻放到你的掌心。延着你清晰的纹路,小心翼翼的写上你的名字,刻在我的心里。那是我写过的最美好的情书。你紧紧攥着我的手,感叹在一起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那么短暂,总是刚刚相逢又在进行下一次的.别离。如今想起来,我们之间讨论的最多的便是如何能够在一起多待一会儿。
又是一次分别的时候,我坐在回家的车上,看着你的背影,不知道下一次重逢会是在什么时候。愣神间,你已经到了我的面前。手里多了一份快餐。“快吃吧,饿着肚子坐车会难受”说完转身又下去,上班走了。我知道你也是在乎我的,只不过我们终究有缘无分,没有修成正果。
那条我们经常走过的小路,洒满带着花香的回忆。我和你并肩携手,你说我们就这样,一路走到很远很远。时光不老,岁月静好。让路边春天的青翠欲滴和冬天的落木萧萧作证,“携手走过四季,就能走过整个一生。”看着你认真的表情,我笑你的天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相伴到老,不是所有的情都能善始善终。
你曾经告诉我,要带我去爬山,看漫天飞的红叶如同蝴蝶飞舞,景美如画,人在画中游;一起去看海,在海边让海风吹起我的长发,看你为我拂去忧愁善感。终究,我们哪里都没有去。因为我们在一起,没有坚持到一起爬山、看海的那一天。即是我曾经那么相信,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仍旧是,阳光明媚,风轻云淡。你和她的身影像极了墙壁上郎才女貌的画卷。从来没有谈分手,可是,我却真真切切被你分了手。所有的誓言和承诺还在耳边,而那个许下承诺和誓言的人却已经消失不见。
我不该去回忆的,要不然也不会泪流满面;我不该去追悔的,要不然也不会停滞不前。
终于,我慢慢回到现实,就当一切只是一场梦吧!你的身影在心里逐渐走远。
两年过去了,可是,为什么,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云淡风轻,风和日丽的一天里,那个清清浅浅的笑脸又清晰的显现在我的心里?都过去了!让所有的记忆都放在心里最深的地方吧,其实,忘记一个人,哪有那么难!
篇2:想起你的脸杂文随笔
想起你的脸杂文随笔
在灰飞和烟灭相隔的一瞬间,我想起了你的脸。
毋须,你毋须在星辰中隐藏你的脸庞。在你仰望苍穹的那一刻,滑翔而过的鼯鼠啊,已经透过瞳孔在视网膜上用光影镌刻下了你的脸。于是我认出了你。别感叹红尘和生死,那是一本你参不透的天书,
一个人的城池,再喧闹也是寂寥。雨巷深深,油纸伞下是否有高大的身影,用笑容对抗潮湿和寒冷,给你一杯滇红的温度,听你讲一个世纪以来的不舍和情迷。在黑白彩色变换的那一秒,你是否足够勇敢承认,爱他。
一座充满阳光的城,足够熨贴。在陌生的人群中,在熟悉的巷子里,滤掉背景的声音,回忆渐渐清晰,于是我想起了你的脸。
你有没有给我一杯咖啡的时间来记忆? 没有。哪怕你的脸在翠湖上漂浮,如同谢金印的尸首,我还是只能默默走过。我不能讲出一句有用的话。我只是突然想起你的脸。
你不曾将眼眶中的黑色宝石给我,不曾给我讲过你旷野流浪的故事,不曾给我任何没有任何保证的许诺,我却无法忘记你的脸,无法忘记你的黑发上跳跃的阳光,你唇角荡漾的戏谑的笑意,你轻而又轻的呼吸,你抱住我那一秒的勇敢和怯弱。
你是我心中不化的冰凌,我如何在林立的雪山上停止想起你的脸?那些冰峰从我心中生长,穿破我的身体,和茫茫雪山辉映,折射出刺眼的太阳光韵。
你是我无法拒绝的黑夜吟唱,我无法无视的荼蘼盛开,你走到我面前绽放一冬季的花朵,多绚烂多迷离,无论我走多远的路,回到一个人的'幽玄中,总能想起你的脸,闪耀在墙上,在玻璃上,闪耀在我的瞳孔之前。
你给我五月的光,十二月的耳语,给我老柴的心曲,能不能让我不要再想起莫扎特?你走过春天,唤醒鲜花无数,牵起涟漪,能否化身为美丽的凤蝶,绚烂过短暂一生。
你是世纪最初的最初完美的子民,在我心中你是规则是无限崇高的存在。
如果我爱你,我爱的是和你的未来。不是你能给我的,而是在你的光芒下,我能走到的最远方。我手腕带的驼铃将一刻不停的响动,仿佛是你给我念过的每一首游吟诗人的见闻,那些英雄的序曲。
你的脸靠近,靠近我的血脉,你走进我的内心,悄悄的蛰伏,我便可以停止想念,因为每一秒,每一个瞬间,我都拥有你的脸。
嘿,你好,水仙小姐。
篇3:你可曾这般想起我的杂文随笔
你可曾这般想起我的杂文随笔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本早早就打算端午节回家,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回去,不免有些失落,只能默默饮下这杯略带苦涩和浓稠的思念之酒,任记忆泛滥。
故乡是什么呢?那是我长大的地方,是承载了我无数记忆的地方,是我无忧无虑童年的港湾。
记得小时候,夏天的傍晚,常和爷爷奶奶坐在门口,听爷爷奶奶讲故事,看着灿烂的星空,听有点“聒噪”的蝉鸣,扇着奶奶用麦秆编的扇子,扇风和着晚风送来丝丝清凉,好似那时的夏天似乎并没有如今这般炎热和烦人;
记得小时候,我们有很多游戏玩,跳皮筋,打沙包,踢沙包,抓石子,弹珠,拍卡片,木头人……我最喜欢的还是跳皮筋了,和朋友们一起玩,有的是边唱边跳,有的难度逐级升高,一级一级过关,简单的皮筋竟能跳出数种花样,有皮筋的地方必有小孩子们轻盈欢快的身影。现在想想跳皮筋真是一项趣味十足的“竞技”和团体体育运动,而如今它早已销声匿迹,早已被手机游戏、电脑游戏、其它各种游戏所取代, 仅鲜活在我们那代人的记忆里,很是可惜;
记得小时候,我常常去朋友家玩,和她们一起写作业,玩游戏,还一起去摘猪草,一人提一个篮子,漫山遍野地跑,漫山遍野地寻找,待到各种野草盛满篮子,拿回家把它们剁碎掺一些麦糠和剩饭啥的搅拌均匀来喂猪,用粮食和野草喂养的猪总是长得很慢,差不多要一年才能长大长肥,待到过年或整头卖掉或杀了卖肉,也留一些自己家里吃或送亲朋,那时候要很久几乎只有过年过节时才能吃上肉,妈妈用萝卜或是粉条炒得肉很香很下饭。如今生活好了,天天都能吃上肉了,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总觉得食之无味;小时候几乎天天上午都是吃糊汤(玉米粉做的糊糊),酸菜,下午面食。那时候真的是吃烦了,记得当时小小的我就在心里发誓长大了再也不要天天吃糊汤,如今算是如愿了,而那个味道却总让我魂牵梦绕,其实别看湖汤那般简单,却完全是纯绿色食品,富含营养,可也做出各种糊汤,可以搭配土豆或是红薯或是红豆或是油菜或是面条或是南瓜一起煮,慢慢地熬啊熬,就熬出了那令人向往的味道,或甘甜或清香,再配上那爽口的酸菜简直让人难以忘怀。如今我居住在四川,虽说川菜名扬天下,可是我却总吃不惯,也吃不出那个真正沁人心脾的味道。背井离乡也让我饱尝对家乡美食的思念之苦,想念妈妈做的`手擀面、疙瘩汤、锅盔、包子、小炒、酥肉、排骨、烧鸡……那是妈妈的味道,那是故乡才有的味道,那般让人魂牵梦绕。
现在回想起来,以前物质条件极其贫乏,生活艰辛,可却过得十分欢乐,吃得香甜,睡得安稳。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似乎已经不知道快乐为何物,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深受失眠的困扰,虽然我们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有房有车一族,有着别人“艳羡”的工作,可我却愈加迷茫,内心也愈加空虚。这让我怀念起曾经无忧无虑的日子,怀念起曾经单纯快乐的日子。
魂归处,是故乡。我常常做梦梦到上小学的情形,梦到儿时的小伙伴们。故乡情,一世情,在这些感情中我对故乡充满了一丝愧疚,家乡是一个比较贫瘠的地方,虽然这些年一栋栋楼房拔地而起,取代了以前的土房,可我知道乡亲们依然过得很苦。而曾经立志想为家乡做点什么的我却是这般无力与渺小。每次回家,似熟悉又不熟悉,乡亲们日渐年迈与苍老,不知为何总会勾起一丝伤感,这让回家变得有些沉重。
故乡,不远不近,不急不燥,任日月轮换,任沧海桑田,她只静静地,静静地美丽着、守护着、永恒着。依旧是炊烟袅袅,阡陌交通,鸡鸣犬吠,农人日出而更,日落而息,勤劳地播种、耕耘。天依旧蓝得澄澈,月依旧明得皎洁,星依旧闪得璀璨。故乡这时候不仅是一个符号,一串记忆,更是一盏明灯,她似乎默默地向我诉说着什么,指引着我。她亦是一剂良药,缓解着我内心的苦闷与抑郁。故乡,你可曾这般想起我?
篇4:突然想起你散文
突然想起你散文
今年夏天,离家在外打工的日子,我第一次生病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医院看病的时候,突然就想起在家乡的你,突然有一种思乡的心情。
真的好想你,仿佛离开了你,我就变得不像我自己,在外的日子,少了你的照顾,我突然学会了自立。
曾经记得,过去,我经常吵闹着要一个人出门过漂泊的打工日子,可是,你总是不准我离开你的身边。
后来,有一天,我像小麻雀一样蹦蹦跳跳地吵闹不停,你微笑着,突然抓住我的手,苦口婆心地劝我说:“不要任性,也不要以为外面满地都是黄金,我可告诉你,在外面过日子可是苦得很,像你这样身体,柔弱得根本不能吃苦,你给我好好呆在家里,让我照顾你就好,或者,如果你觉得在家沉闷,你可以在周围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做,如果做得不开心,那就什么都别做,反正,我又不是养不起你。”
听完你话,我不高兴地说:“谁高兴要你养,我喜欢花自己工作得来的钱,我不喜欢花你的钱!”
你着我的话,忍不住笑着说:“哎呦!小坏蛋,原来你一直在分你的我的啊?说,你拿我当谁了?”
我没好气地说:“我拿你当猪,当坏蛋了,谁叫你不准我出去。”说完翻了翻眼睛,不再说话。
你只是在旁边好脾气地微笑着说:“看你这小样,不让你出去一次,就肯定不会死心,好吧!我批准你出去一年,一年以后,如果在外面工作做得不开心,就马上回来!”
我一下就高兴得跳起来说:“果然?当真?“
你点点头说:“当然,大丈夫说话算数,不过看你那么想离开我,我还真有点难过。”
我淘气地做了个鬼脸,大笑着说:”行了!别给我演戏了,你平常不是说我就像个多事的小麻烦么?这回没人烦你多好啊?是不是?嘿嘿。”
你不禁摇头叹息说:“看看你,简直就像个任性的孩子,真拿你没有办法,不让你去外面偿偿打工的苦滋味,你就永远也长不大,去吧!你翅膀硬了,我就让你飞一次,只是,你要记得飞回来就是。”
就这样,我得到你的许可后,立刻就任性地,什么也不管地收拾好一切行李,第二天一早,就兴奋地方往离家三百公里的地方找工作去了。
也许,是因为我年少轻狂,也许是因为我胆子够大,我就像别人说的那样——初生牛犊不怕虎!
我大胆地,信心十足地应聘工作,于是,一切都非常顺利,我在广西省的一个小县城里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复印工作,并在靠近工作的地方租了个房子,把房子布置得漂漂亮亮的就住了进去。
就这样,我第一次这样离家独立,第一次什么都依靠自己,第一次过上了一个人在外面的漂泊日子。
说真的,离家的日子,我渐渐地学会了许多,也渐渐学会了怎么照顾自己,只是,每次打开QQ音乐,听着那首《离家的孩子》,伤感的,想家的眼泪突然就不知不觉的落下。
说真的,离家打工的日子,我体会很多,也成长了许多,我想,打工的日子,让我知道自己有脆弱的一面,但是,也有坚强的一面。
比如,今天,我突然生病了,我感冒发烧了,我只能自己想办法处理,我一个人到医院找医生开药,我没有惊动同事,我没有麻烦别人,我学会了照顾自己。
虽然,我没有依赖别人, 只是,我突然很想你,因为,过去我在家时,我生病时,一直都是你在身边照顾我,而现在,我病了只能自己一个人往医院跑。
还有,今天出租屋里的两支灯管都烧坏了,晚上,我还得自己爬上高处换灯管去。
说真的,离开你的日子,我长进了许多,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照顾自己,我想,我是在不断地进步,我已经渐渐学会处理一些事情。
远在家乡的你,你知道吗?我很高兴自己可以慢慢地学会了独立,我很高兴自己能挣钱,更高兴自己能为这个家出一份力。
我想,我坚持自己的想法,我坚持出外挣钱是对的',也是应该的!我觉得,作为女人,有自己的工作,而且能学会独立是一件好事,毕竟,我不想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女人,我希望自己可以做个有思想,有工作的平凡女人,我希望用自己手去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
今天中午,我突然打了个电话给你,其实,我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想和你说说话,在外面的日子,只要打一个电话给你,知道你过得很好,知道家里的一切也都好,我就觉得很安心。
虽然,在外的日子,我非常想念你,想念家里的亲人,也想念家里阳台上的些花花草草,可是,我仍然愿意忍受一切孤独,好好在外工作挣钱,因为我知道,只有好好工作,好好拼搏,我们才能过上好日子,我们才能有美好的将来。
我想,以后的日子,不管工作有多苦,我都能坚持,因为我很好强,因为我从来不想输给自己,因为我希望自己有能力去做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我希望自己做个有梦想,有追求的人。
一直以来,我常常这样想:我不能做个懒女人,我要做个勤劳的女人,我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工作,我希望,在你眼里,我是个优秀的值得你爱的女人。
远在家乡的你,你知道吗?出来工作的这些日子,我在慢慢改变自己,也许,以后的我,再回到你身边的时,我不再是个喜欢大呼小叫的“小麻烦”了,到那时,我也许已经变成个懂得照顾人的“小女人”了。
很希望将来的我,有越来越大的进步!同时,我还希望,在你眼中,我是个能吃苦耐劳的,是值得你去爱一生的女人。
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外漂泊的日子,突然就想起你,也许,是因为今天我病了,也许,是因为怀念过去你在身边的快乐日子,所以,我突然想起你。
遥远的你,你知道吗,我今天真的很想念你,很牵挂你,我想,等我努力工作几年,等我挣到一笔钱后,我就回家陪你一起看阳台上的花花草草,陪你一起看细水长流!
篇5:对不起,只是突然想起你散文
对不起,只是突然想起你散文
醒了,却舍不得睁眼……回味着梦里的种种,我笑了,笑的那么的阳光……可是,下一秒,仅仅是下一秒而已,笑容就已凝固在脸上,我提醒自己,别傻了,只是一场梦而已,何必沉醉,又何须沉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习惯了忽略那只企鹅,直接用uc登入自己的空间,看看有多少人还在意着我,来看过我,我有多少空间动态… 接着,下拉,再下拉… 更重要的是自己关心的那些人的动态… 却只是看看,并不打扰…她们常笑我是空间控,我不曾反驳,因为……我确实是……
说说1026条,加上被删过的,远远不止,留言13709条,貌似真的没怎么删过……我想没有一个人可以耐心的看完吧?也没那个必要……除了我自己,因为我傻嘛。也因为这是一份再也找不回来的美好的回忆。看着曾经的好友评论或是某些留言,又哭又笑,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们越走越远了,是不是人长大了就生疏了?谈恋爱了、结婚了就不再需要朋友了?
对不起,只是突然很想你们,很想和你们一起笑过闹过的日子,很想有你们的.种种,开心的不开心的一切的一切……你们还好吗??是不是偶尔也会像我这样突然地想起我
其实不光是他们,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常常疏忽、甚至是遗忘别人呢?原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念旧、而且记忆力很好的人,可是很惭愧,最近才发现,有很多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人,我已经再也记不起,就连很多QQ里的好友都不再记得是谁,因为我是个很懒的人,很多好友都没备注,我以为凭我的记忆,不会忘记才对……对不起了,那些被我忘记的人,你们是不是也逐渐的忘了我呢?我想应该是吧……前几天,有个很久以前被删了的人又加了我,确切的说,这个人曾经是个非常聊得来的朋友,可是他加了我却已经不知道我是谁,每次见我上线都问我叫什么名字,而我也是每次沉默,对于已经忘记我的人,真的已经无话可说……我不知道那些我还记得的人、你们是否也同样记得我?不知道会不会也是如此这般,早已把我遗忘在岁月的轨迹里……
对不起,只是突然想起你们,想起和你们一起笑过闹过的日子,想起有你们的种种,开心的不开心的一切的一切……你们还好吗??是不是偶尔也会想起我?就像我想起你们这样想起我
篇6:突然想起你童年诗歌
突然想起你童年诗歌
轻抽开笔套,作业漫漫无边。
劳烦了筋骨,题题看了讨厌。
骤然记起,这里如此靠近城郊夜。
台灯壁并非无端渐黑,日子久也。
彼时,飞飙的豪车正探索城市繁华的狂野。
时光未能芳言永驻,难以忆你初识笑靥。
我借换芯的空隙徘徊过去,突然想起你,
一辆呼驰怪叫的救护车,正拼命逃逸。
一场沉睡千年的梦魇,像极了我和你。
粉笔和手指的`抗议,结局是笔头和指尖分离,
腐朽被重新定义,黑板上的几何图形好美丽,
原来凋亡并不可惜,它宣示了旧生命的意义。
我将课本反复整理,十年光阴似箭。
莺歌燕舞,听闻童年离去时花环饰满教室。
物是人非,悼念总让人长跪不起。
待西装革履之时、褪去一段青涩年华,
也磨损掉了坏脾气。
看岁月如歌,童年只是未来的提议,
而我活着,心却早已给了——去向未来的你。
篇7:突然感伤吧杂文随笔
突然感伤吧杂文随笔
宿舍六个人围成一个圈,不知是谁先提起,谈起了感情。对于我这么一个二十年单身的人来说,竟难过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天看《前任三》的时候,我还自己嘲笑自己,感情太过淡薄,那么多人都哭了,可我愣是没什么感觉,只是孟云在那条繁忙的大街喊了好多好多遍“林佳,我爱你!”的时候,我才有了一点不是很深的触动。
之前我对一个人说过“不弃不离,你不离,我就不弃。”后来过了好久,我突然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个感情太过淡薄的人。然后自己便开始浪,浪到今天,我以为我不可能难过的,却在她们的谈话中,我的记忆慢慢回到了自己之前生活的,没什么大的起伏,甚至是很单调的……可自己确实陷在了回忆中,无法脱离。
或许每个人的青春,不管是单调还是丰富,都是自己的财富,所以我在淡陌别人的人生时,却无法对自己做到一样的淡然,那便如此吧,我还要继续生活,就算我的白马王子迷失在了来寻我的路上,我也得好好的生活,是吗?
篇8:你呀杂文随笔
你呀杂文随笔
从深远的天空吹来的风,摇摆着像雨一样有淅淅沥沥的声音。轻嗅着原野上花草的远歌,悄悄躲进长满彩色的树的小森林。
树冠迷离了阳光,飞鸟的翅膀抖落了笑语。
风躲起来了,你也躲起来了。
我的手心握着玻璃纸的糖果,嗓子里溢满你的名字,脑海里充斥着你亮汪汪的.眼眸。树冠是你,阳光是你,飞鸟是你,笑语是你。可是,你在哪里呢?
你在哪里呢?
树木相互缠绕长成妍丽斑斓的流岚,还不等去触摸到就着急的四散逃开了。在梦里面,漂亮的东西也总是碰不到。是呀,这只是梦境么?只用睁开眼睛醒过来,就看得见你促狭的笑着,闹得我脸红。
没有你的梦,真是叫人不开心的梦。
要找到你的,即使是梦里,即使我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你。没有你的梦,会让我不再贪恋睡眠的。
我问了树洞问了松鼠问了小狐狸,直到整个小森林都知道你的名字。我走过山坡走过小溪走过谷底,直到每一粒沙尘都知道我在找你。
“戴着可爱的帽子,总是温柔的说话,脚步轻轻的,你有看见过他吗?”
“戴着帽子,是大灰狼?”“不是”“温柔的说话,小白兔?”“不是”“脚步轻轻,蚂蚁蚂蚁”“不是不是。”
脚踝酸酸的,手指酸酸的,眼睛酸酸的。风从山涧中跑出来,摸摸我的头,扬起我的发,忙不迭的追着夕阳回家。有萤火渐渐弥漫着缓缓荡漾开来,它们小声的对我耳语,欢呼着簇拥着吧我送到你面前。
还好还好,我还捧着你喜爱的糖果,我叫出你名字的声音还不算沙哑,你亮汪汪的眼眸带着笑意伸手就可以碰到。
“笨蛋,我一直陪着你哟”
“嗯,吃糖果,还有巧克力呢”
“来抱抱”
篇9:莫名想起一件事杂文随笔
莫名想起一件事杂文随笔
大概七八岁的年纪,一大家子跑到自然博物馆看恐龙化石。我隔着那些泛黄的.骨架蓦地看到了对面的数学老师,一个好看的女教师,曾因为怀孕休假,现在在教下一级的学生。我惊讶地喊出了老师,用口型,她也用口型喊出了我的名字。然后我扭头逃离了那只再也不能动的霸王龙。
小孩子的腼腆总是来得莫名其妙的。
隔天在班上,现任数学老师,她的同事,说了一串话,大意是有些同学见到老师连招呼都不打,甚至是好学生。我感觉她在看我。我只能盯着数学书看。
大一寒假回小学,站在校门口,看着老师一个个出来。我们学校不大,也没什么名气,于是那些面孔居然全是老面孔,不多不少。
猝不及防就走出来穿着黑色长风衣的她,还是那么高挑漂亮,拎着大包小包向一辆小轿车走去。
我上前两步,大喊迟到了十年的老师好。
她拉着车门回眸,冲我匆匆一笑,你好呀,小姑娘,瘦了啊。
忘了我的名字,也是意料之中的。
篇10:成长从来不是突然的事情杂文随笔
成长从来不是突然的事情杂文随笔
成长对于我们来说,是融在时光中的一点一滴,是那样的不可察觉。有一天,当我们穿上成熟的套装,登上高跟鞋,盘起长长的头发,可以在社会中游刃有余地奔走和寒暄,这时的我们终于长大,却越来越难快乐。我们忘了小时候曾那样热切盼望长大,也忘了小时候那样简单的快乐。
我们终于丢失了那个,最简单最纯粹的自我。
那么童心到底是什么?是让身体回到童年吗?是让心智回到童年吗?都不是的,真正的童年应该是珍惜童年时曾经有过的梦想和价值!
最早看到《小王子》这本书是在若干年以前,那时候刚转型教语文,在班级图书架上看到薄薄的它,便拿了一读,可惜读完后不知所云。后来常常在许多场合的文学作品谈论中说到小王子,我也常常是保持缄默,因为没读懂,所以不敢妄加评论和断言。
近日为了更好的理解这部经典,专门买来周保松的《小王子的领悟》来看。在读周保松的书之前,又重新把原著看了一遍,似乎跟第一次初读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或许是这几年的语文教学生涯,改变了我的阅读经验,也或许是以往的阅读积累,影响了我对这本书的看法,总之,这次把电影看完,又把两本书重新读完以后,自己真的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那个金发碧眼,声音楚楚可爱的小王子,时不时的就浮现在我的眼前……
一、永葆纯真童心
作者在六岁的时候,不得不放弃当画家的梦想,因为他画的蟒蛇吞食大象的图画,大人们都看不懂,大人们觉得去学地理历史算术和语法才是有意义的,从此以后,作者的梦想在这里折翼,成长从这里开始。但这种成长是以“去梦化”为沉痛代价的。而小王子却能在访问了六个星球,又看到了地球上的芸芸众生以后,依然能够看懂作者六岁时的画作,并且回答的轻松自若,毫无娇柔做作,这样的结果让作者瞠目结舌,更让读者觉得格外诧异。说真的,第一次读的时候,就觉得这地方没读懂,不明白这样写是什么意思?现在再次翻读,突然感觉眼前豁然开朗。一个人风尘仆仆行走在江湖间,若干年后归来,却依旧携带着最初的童心和稚嫩,这不得不说是小王子的难能可贵之处。
小王子的梦想是拥有一只绵羊,靠这只绵羊,来吃掉猴面包树,并维系玫瑰的生存空间。所以在与作者初相遇时,小王子的请求就是画一只绵羊:病病歪歪的不行,公羊不行,太老了也不行,可当我随便涂抹了一只箱子给他时,他却笑逐颜开,他用儿童才有的想象,去幻想这箱子里的那一只绵羊,是那样的可爱,是那样的温顺,这就是他理想中的样子,理想中的绵羊。小王子诚实的聆听自己的内心,踏实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努力按自己的渴求,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这是他之所求,心之所属。他的这颗心是纯真的心,是善良的心,是真诚的心,是不失想象力那颗永远快乐的心!或许只有孩子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只有孩子才知道自己到底要寻找什么?小王子已不是孩童,但他却做到了!
不幸的是,当时我还太年轻,不知道如何去爱她!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来判断她,而不是只听她的话。她的花香四溢,温暖我的心,给我光明。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的!我应该意识到,她隐藏在那不高明的小把戏后的脉脉温情。花是如此的自相矛盾啊!不幸的是,当时我还太年轻,不知道如何去爱她。”
二、呵护天真爱情
在《小王子的领悟》一书中,周保松也用了大量的笔墨,来阐述小王子与玫瑰的爱情故事。
在小王子心中,玫瑰永远是世间独有的,至高无上的。所以在与作者初次谈论玫瑰花时,小王子被作者冷漠的言语和态度伤得嚎啕大哭,也许在小王子心中,真的不允许任何人对他的玫瑰花如此不屑一顾。虽然玫瑰花不谦虚,那样撒娇任性,那样娇柔造作,那样难以伺候,但是小王子却不厌其烦的,心甘情愿的为他的玫瑰付出一切,在他心里,他有义务和责任照顾他的玫瑰,虽然她并不是尽善尽美。
后来小王子告别了玫瑰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玫瑰一反常态变,得那么自立,那么刚强,这样的坚强,反而让小王子更加备受煎熬,这也促使他不断的反思自己年轻时的过错,在离别的'日子里,小王子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太在乎而酿成的错误。因为太在乎,结果反弄得彼此很痛苦,或许在每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中,这种因在乎而铸就的痛苦,都是每期的精华所在吧。因为在乎才会在意,因为在意才会小心翼翼,因为小心翼翼才会更容易受到伤害。
当小王子来到玫瑰花园,看到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时,他伤心欲绝。那个瞬间颠覆了玫瑰花在他心中独一无二的位置。一直以来,小王子认为他的玫瑰花是世界上的唯一,没想到事实并非如此,这是生命的偶然,还是命运的必然,小王子无从知晓,狐狸的及时出现,对小王子扭转乾坤的认知改变,有着奇特的功效。一句“你为自己的那朵玫瑰花花费了一些时间,她才对你变得重要。”让小王子顷刻顿悟。“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有责任的。你要对你的那种玫瑰尽心尽责……”此时小王子才真正领悟:经历过相处的万水千山,无论是失落,还是欢愉,都是相互的唯一,都应该为此负责任。所以最终小王子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为了见到他的玫瑰,为了对他的玫瑰负责,他甚至选择了前途未卜地去死,这样的结局,是因为在乎,是因为责任,更是因为爱情!
“你最好在同一个时间来。”狐狸说,“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我会从三点钟起就开始有期待了。愈是临近四点钟,我就愈是感到幸福。四点钟一到,我就会坐立不安起来:我将发现幸福是有代价的!
狐狸与小王子的关系更是可歌可泣。狐狸是他的红颜?是他的知己?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狐狸在小王子最难过失望的时候出现了,在小王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了他帮助,温柔的化解了他的抑郁情结,在建立了驯养关系以后,又在小王子选择离开的时候悄然退出。狐狸付出了真心,但最后得到的只有风吹麦浪时的思念。
三、寻觅迷茫人生
小王子为何要离开自己的星球?究其原因不得而知。但无论原因为何?六大星球的经历,最后来到地球的一年阅历,小王子是在离开舒适的家,踏上了社会的舞台,阅尽了人间的百态后得以成长。
第一个星球上国王是专制的象征,第二个星球上那人是爱慕虚荣者的象征,第三个酒鬼是浑浑噩噩的象征,第四个生意人是蝇头小利的象征,第五个守灯人是脚踏实地但固执迂腐的象征,第六个地理学家不仅象征着人类探索宇宙的漫长路程,还象征着探索人生之路的漫长!最终小王子听从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第七个星球——地球,在地球上,他结识了“残忍”的蟒蛇,看到了千篇 一律的玫瑰花,感受到了大山的孤独……
小王子的可贵之处就在于:经历了人生的千山万水之后,依然能够童心永驻,依然能够真心不改,依然能够矢志不渝。愿我们每一个成年人心里,都永远住着一个这样的小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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