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长笛规范演奏技术技法探析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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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脸的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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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试论长笛规范演奏技术技法探析,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与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林脸的公仔”提供。

篇1:试论长笛规范演奏技术技法探析

论文摘要:为了帮助长笛爱好者规范地掌握长笛演奏的技术技法以及及时发现学习和演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长笛规范的演奏技术技法进行研究,以期对长笛在我国的普及和应用做出贡献。

近些年,我国的交响乐及西洋乐器演奏得到蓬勃的发展,而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木管乐器的长笛,以其独特的音色和极强的表现力在西方的管弦乐演奏中具有广泛的影响,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正是由于这种原因,长笛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喜爱,学习它的人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由于受到了长笛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相关的专业演奏和教育人才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长笛的学习者和爱好者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和规范的专业训练,造成了这些练习者在实践中不能掌握长笛正确规范的演奏技术和技法。本研究关于长笛规范的演奏技术技法的探析便对长笛演奏的普及与推广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规范的手型和指法

手型是长笛演奏容易被忽视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不正确的手型往往会导致指法练习的低效率,手指灵活度和敏感度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长时间可能会出现联系时手指、胳膊和肩膀不适甚至疼痛的现象。因此在进行长笛的练习和演奏时,应该首先认识到手臂和手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有二者协调呼应才能使演奏完美地完成。正确的手臂姿势应该是大臂自然下垂并且略微的抬起,要与身体保持一定距离,另外两只手臂要与身体形成一个近似圆形的空间,切记演奏过程中手臂一定要自然柔和。吹奏时,手腕与手臂要保持直立,不能弯曲,手心要朝下,手指也要自然弯曲。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大臂不能抬得过高,以免长时间的手腕弯曲造成血液循环不畅,从而致使手指灵活度和敏感度的降低。对于长笛的握法,目前多采用三角式,即使吹口板、左手食指根部、右手拇指尖三点呈现120度状态以确保手指处于最灵活状态。

长笛吹奏过程中,指法是吹奏音阶的基础,音阶是指法的外在表现的重要形式。在长笛练习中,我们在关注手指速度的同时还要重点关注音阶时值的均匀,不能顾此失彼。为了保证吹奏时的音阶均匀,要避免手腕的变形,要使手腕与手臂保持直线。另外,手指要保持弯曲,形成一个近似椭圆形的空间。在手指按下和弹起时一定要保持速度一致,这也是保证音阶均匀的重要环节。因为手指敏感度的不同,因此在进行手指敏感度练习中,应该注意练习不敏感手指的敏感度,以确保音阶的准确和均匀。

二、规范的气息和呼吸

长笛的呼吸的技法和技巧是相当复杂的`,学习难度也很大,它的吹奏较之其他吹奏乐器需要大量的气息。在进行长笛的气息学习和训练时,通常采取的是胸腹式的呼吸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可以充分提高气息的容量。具体的练习方法为自身站立,全身放松,先要吸气到腹部之后再吸气到胸部,当有满胀的感觉后慢慢收缩腹肌,以使气流吹出。针对长笛需要气量大的特点,在学习过程中,要着重进行提高吸气及呼气速度和深度的练习,尤其要注意二者的平衡,不能出现失衡的现象。另一方面,在进行吹奏练习之前一定要对其调性和乐句进行分析,以注意其呼吸的方式和方法和唤起的速度及深度进行提前的处理和分配。

三、规范的吐音与颤音的吹奏

吐音是长笛吹奏时一种重要的吹奏方式,通俗的讲,这种吹奏方式是通过舌头将气流分成一块一块的一种吹奏形式,其类型可以分为单吐和多吐。单吐的基本技法是使用舌尖来阻挡气流形成断音的效果,这时舌头要保证在上、下齿之间,舌型保持在发“tu”声的位置进行吹奏。多吐的吹奏技法是在单吐的基础上完成的,其发音时是用舌头发“tu一ku”或者“tu一ku一tu”等多音的位置吹奏的。这种吹奏多适用于进行快速的乐句和片段的演奏。

与吐音一样,颤音也是长笛吹奏的一种重要技巧,其吹奏时有着丰富的感染力。颤音的形成是在进行吹奏时,气流向外送气时产生脉冲而形成的一种类似波浪形的声音。在平时进行练习时要尽量吸气,然后保持气流无中断地向外吹,同时用腹肌来有节奏地控制颤音的形成,保证吹奏声音像波浪一样自然、柔美。

四、规范的音色控制

长笛的音色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笛头与笛身的角度;吹奏时嘴唇的角度;送气量的大小;气柱的形状和方向以及口型等因素都会影响到长笛的音色。在追求音色的学习中,一般情况,需要吹奏者保持良好的状态。嘴型要放松并处于微笑状态,在进行低音吹奏时嘴唇可以略微张开,在进行高音吹奏时下颌要微微向前,但嘴型都不能有大的变化。另外,在吹奏时,要选择好角度让口风集中产生圆型气柱,以保证气柱打在最佳的发音点上来确保音色。

其实,除了以上规范的长笛演奏技术技法以外,长笛演奏更需要演奏者具有一种好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基础,这种底蕴可以与规范的演奏技术技法相互促进,以帮助于演奏者形成良好的乐感,以达到精神、心灵与技术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应诗真。长笛教学法[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8.

[2]胡结续。笛子吹奏法[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年7月第二版

篇2:春江花月夜古筝演奏左手技法

春江花月夜古筝演奏左手技法

春江花月夜古筝演奏左手技法有那些?春江花月夜是古筝名曲,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技法吧1

颤弦类

右手弹弦后,左手颤动筝弦,以美化余音。颤弦是在基准音高上的轻微上下颤动,这个颤动不改变弦的音高。颤弦分慢颤、颤弦、快颤三种。慢颤,颤动的频率较缓,余音悠扬有韵。颤弦,中等频率的颤动,这是基础训练中应重视的基本颤弦。快颤,较快频率的颤动,余音紧张,常表现激动的`情绪。

滑弦类

右手弹弦,左手下按筝弦,改变弦的张力,产生滑音的音响。滑弦分上滑音和下滑音两种,又可细分为有时值的上下滑音、装饰性的上下滑音等等。

上滑音是先弹后按,按弦滑至上方弦的音高,上滑时值为本音符时值的一半,上滑后的音高要保持住。

下滑音则是先按后弹,先按弦至上方弦的音高,弹弦后保持一半的时值,再下滑至本音,下滑时值为本音符时值的一半。其它有时值的上下滑音,装饰性的上下滑音都是在滑音的时值上作不同的变化。

揉弦类

右手弹弦后,左手下按筝弦,在基准音上作较大幅度的波动。这个波动实为上下滑音结合的波动。这个波动有音高的变化,从小二度到小三度内的变化。这个波动是有节奏的波动,也有随意性的波动。

揉弦可分为上揉和下揉两种。上揉是先上滑后下滑;也可先上滑后下滑再上滑。下揉是先下滑后上滑,也可先下滑后上滑再下滑。两者的区别在于开始时是先上滑还是先下滑。

按弦类

右手弹弦时,左手下按下方筝弦,改变弦的张力,发出上方弦的音高。按弦的变化一般是升高小二度、大二度或小三度。

按弦又分轻按音和重按音两种。轻按音一般指七声音阶的4、7,在五声音阶里通过按3、6取得4、7两音,在符号上不作标记。重按音是在下方弦上取上方弦的音高,如3弦取5音,6弦取1音,以此类推。按弦技巧要求动作干净准确,不带滑音的音响,音准要准确到位。

篇3:长笛演奏的技巧研究论文

长笛演奏的技巧研究论文

长笛演奏的技巧研究论文【1】

摘要:在乐器演奏中,竹笛是我国最古老民族乐嚣,具有深厚的民族传统意义。

长笛是一种音色优美动听而异常迷人的乐器,音域宽广,有较强的穿透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竹笛和长笛虽都属吹奏乐器,但他们的演奏技巧却各不相同。

关键词:竹笛;长笛:演奏技巧

一、竹笛的特点

竹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股哨”,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为现在的竹笛。

竹笛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民族传统意义。

竹笛多年来以其“穿云裂石”之音和悠远的神韵,一直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但竹笛在很长的时期中一直处于伴奏乐器的地位,直到解放后,竹笛大师冯子存首次将独奏曲《放风筝》《喜相逢》通过舞台展现给全国观众,轰动全国。

从此后,竹笛改变了伴奏乐器的地位,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音乐舞台。

二、长笛的特点

长笛是一种音色异常优美动听的乐器。

长笛音域宽广,穿透力强,表现力丰富,适合以独奏的形式表现音乐的丰富内涵。

同时长笛在交响乐和管乐队中也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长笛与竹笛一样历史悠久,其发展既继承了传统乐器音色悠扬的特点,又具有其独特的时代性。

几百年以来长笛从木、金、到银;由孔到键,由单管到多节,由原来只能吹几个单音到现在交响乐团最妩媚的娇娇者。

长笛音色独特,其音色在低音区浑厚、朦胧,中音区清澈、抒情、柔和,高音区光辉、明亮、穿透力强,是当之无愧的木管乐之冠。

三、竹笛和长笛虽都属吹奏乐器,但他们的演奏技巧却各不相同。

竹笛的演奏技巧

传统的竹笛一般只有六个音孔,低音大笛也只有七孔,除了竹笛设计中原有的半音以外,乐曲演奏中的半音、转调主要是依靠演奏演员的演奏技巧和演奏经验,通过半孔按法及叉口指法来完成、这对于演奏人员的演奏水平和音准控制都有很高的要求。

在演奏过程中,演奏员怎样实现半音及转调,需要依靠演奏人员的经验。

具体使用手指的什么部位来实现半音及转调,不仅要根据音乐旋律的要求,还必须结合演奏人员自身的条件来决定。

竹笛第一、四孔的半音,一般用无名指按半孔或用指肚按上半孔;第二、五孔的半音,多用中指第二关节按里半孔,比如小工调(简音作5)中音“4”的半音演奏有两种方法:1.用食指按住第六孔的外半孔或上半孔。

2,打开第三、六孔,其它四孔全闭;小工调的高音“4”除了用食指按半孔外,还有两种交叉指法:1.开四、六孔,闭一、二、三、五孔,2.开一只也,闭其它四孔。

后一种指法音准偏高,需用第一孔的无名指在音孔边缘盖一点,加上风口控制,才能使音高准确。

竹笛在演奏时,手指按孔的面积大小,与手指的启孔距离远近,均以音准为准,通过手指与气流角度的互切面给,以及演奏者的主观听觉来共同完成,努力做到半音的演奏音准稳定、准确,无滑音痕迹。

五、长笛的演奏技巧

长笛是所有的管乐中对气息要求最为严格的乐器,长笛的演奏基本上都是依靠气息的转变来控制,气息对于长笛正如运弓对于小提琴般重要,气息的长短、强弱、收放自如与否直接关系到演奏的效果。

气息对于长笛的演奏重要是因为在演奏中演奏者的相当一部分的气息会直接吹出长笛的管外,这部分气息控制在什么范围内能达到最佳的演奏效果需要依靠的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学习,更为倚重的是实践中的经验。

长笛演奏中正确的呼吸方式一般是胸腹式的呼吸方法。

这种呼吸法符合人类生理构造的正确的呼吸方法,可以保证演奏者呼吸的饱满、自如,这种呼吸方法为演奏者演奏技巧的展现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长笛的演奏不仅需要学会正确的呼吸方法,还应该掌握正确的口型。

长笛演奏中的口型要求:上唇自然下包,上唇贴紧下牙,轻轻向两边拉开,呈现微笑姿势,上下唇中间呈枣核形。

长笛演奏被称为术管乐之冠,对演奏技巧要求最为严格,不仅需要正确的呼吸方式和吹奏口型,还需要掌握准确的演奏指法,手指击健要灵活、流畅、手不能抬得过高,采用双吐演奏法。

总之,在乐曲中的演奏过程中不仅要靠手部的动作,更应该让大脑参与到手部的动作中,不能仅仅的'按照教材上手部变化要求来演奏,而应该通过聆听、锻炼总结适合自己的演奏指法和演奏习惯,形成自己独特的演奏特色,在保证演奏中指法准确、音调优美的同时把握并充分的展现乐曲的悠远意境和悠扬的风格,使乐曲不仅入耳声美,还能营造引人入胜的如画意境。

长笛演奏技巧与音色探索【2】

摘要:演奏技巧是长笛演奏的基本条件,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作品的音色和音乐表现。

要使音乐作品表现得更具感染力,必须提高完善演奏技巧。

只有熟练地掌握长笛的演奏技巧,才能使作品更加具有歌唱性,音色柔美,音质更为统一,使音乐作品的思想感情和深刻内涵更加深入人心。

关键词:长笛 演奏技巧 音色 音乐表现

一、长笛介绍

长笛是世界上管弦乐乐团、管乐队通用的重要乐器。

篇4:浅谈勃拉姆斯D大调长笛协奏曲作品演奏论文

浅谈勃拉姆斯D大调长笛协奏曲作品演奏论文

摘要:

勃拉姆斯D大调长笛协奏曲第一乐章,是一个传统的奏鸣曲式的快板乐章,本文就它的演奏风格和技巧加以说明。

关键词:勃拉姆斯;D大调;长笛;演奏

勃拉姆斯D大调长笛协奏曲第一乐章,这是一个传统的奏鸣曲式快板乐章,采用双呈示部。长笛演奏进入之前,乐队以进行曲风格进行演奏,整个乐段有力激昂,最后乐队全奏,以柱式和弦终止。长笛演奏进入,奏响了华彩性的引子,在乐队长音的衬托下,长笛演奏出以上、下行音阶构成的引子。连接部最后的段落,流畅而缠绵,由中音区逐渐向高音区攀沿,同时调性往副部靠拢,直到这一段落之后,独奏提琴停止于A大调的导音上,紧接乐队以A大调分解和弦承接,为副部的到来作好调性准备,长笛演奏在弦乐拨奏的轻快背景下,奏出动听的副部主题。这支旋律将级进音型与跳进音型融合在一起,显得格外迷人,就像是唱给恋人的一首真挚的情歌。这一旋律演奏之后,乐队紧接重复,显得音乐情感更加浓郁。接下来的结束部都是以快速音阶构成的段落。乐队以长音和弦相衬,连续的强力度演奏,音符的时值也越来越缩短。高潮时,音阶上行结束于A大调的主音――呈示部结束了,乐章进入了展开部。

展开部开始处,乐队演奏了大段的极富交响性段落,主部主题成为展开部音乐发展的`基础,主题开始的五个基本音符出现于不同的调性上,时而由乐队明确奏出,时而又隐伏在长笛的技巧性乐句中。虽然副部主题的音调片段以及其他几个主题的音调也出现在音乐发展之中,但却未能成为推动音乐发展的动力。主部主题在展开部中起着主宰的作用,在这里,它显得更富动力,更有气势。再现部时,乐队一开始就以宏大的气势奏出主部主题。这时的主部主题与呈示部的主部主题在情绪上有了很大的对比,它更加富有颂歌的气质。副部再现时出现在#F大调上,保持了原来的“情歌”意味。这段华彩多以主部主题为基础而进行即兴演奏。勃拉姆斯在总谱中没有为这段华彩写下任何音符,至今流传下来的即兴华彩乐段达十余种之多。用的最多的是约阿西姆所作的。在华彩乐段的结尾,由一个轻柔的颤音导回再现部。

最后,由主部主题动机发展而成的情绪热烈的段落,豪迈地结束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

第二乐章,这一优美柔和的慢板乐章,是勃拉姆斯著名的抒情篇章。它使人想起了贝多芬《第六交响曲》第一乐章的主部主题,二者在调性、节奏型、风格、情绪等方面都有相近之处。它与这首协奏曲第一乐章的主部主题一样,从不同侧面刻画出田园情趣。中部调性由明朗的F大调转入#f小调。主部主题再现时,独奏小提琴和双簧管交替演奏这个迷人的旋律。“华丽的装饰音型拭去了中部那种迷离而略带伤感的色彩。优美恬静的牧歌渐渐地消失在静谧的气氛之中。”

第三乐章,活泼而适度的快板。“主部主题是根据匈牙利的吉卜赛舞曲节奏和旋律特色精心创作出来的,这使我们想起勃拉姆斯的匈牙利舞曲。因为约阿西姆是匈牙利人,这一主题是为了表达对他的敬意而创作的。”这个节奏强烈,曲调有力的主题,富于火热奔放的舞蹈性。这个主题贯彻整个终乐章,以独奏或合奏反复多次,特别是在结尾部分,它以三连音节奏型出现,显示出壮阔豪迈的进行曲风格。

在主部主题结束后,弦乐组拨出轻盈跳动的节奏型,使音乐气氛由豪壮转为秀巧。这时,副部主题在长笛演奏上出现,它短小轻快,富有幽默感。

再现部副部戏谑的音调首先响起,这个火热的主题经过发展,进入气魄宏大的尾声。这时,由主部材料发展而成的三连音音型,从大提琴声部开始,再由独奏小提琴变化重现,速度加快,音色越来越明亮,最终达到全曲的高潮。最后,全曲以极富匈牙利特色的三个有力的和弦,在辉煌洪亮的音乐中结束乐曲。

下面来谈谈演奏。刚开始接触第一乐章时,也许会感到枯燥乏味,但慢慢熟悉之后,才会真正了解它美妙的旋律隐伏在流动的音符之中,流畅细腻,熠熠如生。整个乐章充满了田园气息。在演奏第一乐章的开始时,要非常有气势。坚决、果断地奏出乐曲的第一句,接下去的大段十六分音符要演奏的非常流畅、舒展,隐伏其中的旋律要加以强调,并且要演奏的均匀、饱满,不能忽快忽慢,忽强忽弱。总之,在这个乐章里的大段十六分音符以及三连音中,其旋律都不是暴露在表面的音符上,需要去仔细体会其中包涵的音乐,否则会给人一种拉音阶的错觉;细腻感人的旋律部分要充分地表现出来,这样才仿佛是人们从心里唱出的愉快歌声。

“第二乐章,优美柔和的慢板,是抒情篇章。音乐中安逸恬静的气氛使人联想到勃拉姆斯写作这首协奏曲的环境――凉爽宜人的培查哈避暑胜地。”这个乐章旋律细腻而流畅。演奏时表情丰富、情绪激动,更多地表现出一种复杂的内心活动。接着出现情绪激动且极具表现力的旋律要把情绪容入到音乐当中,像瀑布一样流泻出来。中段又回到开始那优美、安逸的气氛中。最后,乐曲结束在静谧的旋律之中,逐渐消逝。这一乐章既要演奏得宽广又要表达出它细腻的情感,这就需要我们去细细体味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了。

篇5:简析长笛的演奏姿势和重要性分析论文

简析长笛的演奏姿势和重要性分析论文

一、站立式的演奏姿势

站立式是一种长笛惯常使用的演奏姿势,所谓站立式演奏姿势,是指演奏者站立演奏,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左脚稍稍向前,脚尖面向正前为一观众席,身体稍微前倾,同时可以根据乐曲的变化对身体重心进行适当调整,用肢体语言配合演奏。站立式演奏姿势一般用于独奏曲的演奏、平日练习以及初学者使用。

在长笛演奏中,正确的演奏为一式非常重要:其一,可以帮助演奏者控制乐器。正确的演奏姿势,身体站直,全身相对放松,适当地调整身体的重心,运用肢体语言的变化来自如地控制乐器。其二,可以产生良好的视觉效果。站立式演奏身体向上,站直,端正流畅的肢体使演奏出来的音乐带有流动的感觉,随着音乐的律动进行重心的移动,给观众呈现出一种非常积极的演奏状态,带来优美的视觉效果。

站立式长笛演奏姿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重心调整幅度要小,速度要缓。随着曲调和情感的变化,身体重心会随之发生变化,要注意变化幅度不要太大,要慢慢调整,以免影响演奏气息,出现声音不稳定等状况。其二,避免挺肚子演奏。挺着肚子演奏就是把重心压在腰上,肌肉紧张,导致无法自如地控制腹肌,影响腹肌运气,给控制气息增加了障碍。其三,演奏情绪要放松,不要过分激动。情绪过分激动会导致身体绷紧,身体僵硬,影响气息的运用,也会影响视觉效果,更影响演奏效果。

二、坐式的演奏姿势

坐式的演奏姿势也是长笛演奏的重要姿势之一,它一般用于多人合作的表演形式,如演奏室内乐、管弦乐等。坐式的演奏姿势和站立式的演奏姿势在基本理论上是相通的,只是因为演奏形式和环境的需要,采用了不同的演奏姿势而已在采用坐式的演奏姿势进行长笛演奏时,臀部坐于椅子前端,腰部保持挺直,但不能过于紧绷,腰部以上的姿势与站立式的演奏姿势相同,双脚打开摆放,与站立式演奏姿势一样。身体重心在双脚,而不是在腰部、臀部,以便营造良好的舞台表演形象,同时保证演奏质量。

正确的坐式演奏姿势端正、挺拔,一方面可以给观众带来优美的视觉效果,另一方面也能使演奏者自如地控制腹肌,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得肺活量,控制气息,保证演奏水平。因此,在进行坐式的长笛的演奏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对坐式演奏姿势有端正的认识。坐式的长笛演奏姿势不是为了省力、偷懒,而是因为演奏形式和环境的不同,导致必须用坐式的演奏姿势。端正认识,不要对此有误解。其二,掌握坐式演奏姿势的要领,注意演奏状态。坐式的演奏姿势与日常生活中的坐姿不一样,它并不是完全放松的状态,因此,不可背靠椅背,全身松软,身体好像没有支撑一样,那样,只会给人以无精打采的感觉,毫无舞台形象可言。同时,坐式的长笛演奏状态既不能紧绷,又不能太过于放松。太过于紧绷,无法自如地控制气息,也不能随着乐曲情感的变化而律动;身体过于放松,精神无法集中,精力涣散,也不能很好地进行演奏。

三、手臂的持笛姿势

长笛的演奏是通过手指、手臂、呼吸的协调来完成的,手臂的持笛姿势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手腕顺畅活动,提高手指的灵活度,对整体演奏质量有直接的影响。正确的手臂持笛姿势应该是:大臂自然放松下垂,然后稍微抬高,左右手臂与身体呈45度以上的角度,腋窝不能夹紧;凭借大臂力量抬升小臂,嘴唇对准长笛吹孔,轻触长笛表面准备吹奏,手臂与前胸之间形成近似椭圆形的空间范围;右臂的肘关节自然下垂或稍向前,与双肩平行;手腕自然持平,避免拱起或塌下。

手臂的持笛姿势不正确,容易使演奏者感到酸痛、疲劳,影响手腕、手指的灵活性,长此以往,容易导致身体器官的病变。因此,在长笛演奏中,演奏者的手臂持笛姿势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手臂与前胸之间要留有空间,以便使手臂和肩膀得到适当放松,力量运用得当,手指更加灵活。其二,大臂要自然下垂,需要打开时单纯将肩关节打开即可,不要紧贴身体两侧,也不能抬得太高,避免肩膀僵硬。其三,保持身体处于放松状态。身体在一定程度上尽量放松,以便活动更加自如,演奏时才能如鱼得水,得心应手。

四、头部的吹奏姿势

头部的吹奏姿势对长笛的演奏质量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在长笛演奏中,演奏者要适当抬头,眼睛直视前为。头部不要动,看乐谱的时候也是眼睛向下看,头部姿势不变。这样,可以保证气息畅通,不受阻碍,保障演奏成功。同时,在长笛演奏中,需要注意不要低头,很多演奏者都喜欢低头演奏,因为看乐谱方便,也会下意识地低头。这就使喉咙部分的器官弯曲,肌肉受到压迫进而紧张,气息不能顺畅流通、呼吸不畅,影响长笛演奏的音色。

五、演奏中的`呼吸方式

长笛是管乐器中比较费气的器乐,呼吸为一式对长笛音色影响较大,而音色的好坏又是衡量长笛演奏水平的重要标准。可以说,长笛演奏中的呼吸为一式对长笛演奏质量有直接影响,也影响着学生演奏技巧的提升。正确的呼吸为一法能够帮助演奏者更好地控制气息,尤其是长音练习时,能够存储更多气息,提高演奏音色质量。在日常练习中,要注重气息训练,主要有以下三种为一式:其一,练习腹部用气。身体弯曲90度,双手扶腰,缓慢吸气、吐气。这样的练习使腹部吸气扩张,双手随着腹部吸气撑开。反复训练后,能够使演奏者学会腹部用气,长时间练习吸气量也会随之增加。其二,练习气息储存、协调。身体站直,两脚打开,与肩同宽或较小。深呼吸,让气流直接进入腹部并充满,引导将气息储存起来,然后再将气流缓慢呼出,利用腹肌的收缩与扩张来协调气息。其三,锻炼腹部肌肉一有节奏地训练学生大口吸气、大口呼气,逐步加快频率,让学生具备爆发力,锻炼学生的腹部肌肉,使其更强。

综上所述,长笛演奏姿势对于演奏质量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正确的演奏姿势对于演奏者的演奏技巧的提升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长笛演奏者应该重视演奏姿势的训练,调整自己的演奏姿势,用正确、规范的姿势进行演奏,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和综合素质,塑造优雅的舞台形象,淋漓尽致地表达音乐情感,给观众带来美的感受!

篇6:分析长笛在室内乐演奏中的音色变化论文

分析长笛在室内乐演奏中的音色变化论文

一个优秀的长笛演奏者的音乐中充满着诗情画意,仿若晨间的森林里,那些朝气蓬勃的露珠和婉转悦耳的鸟鸣,当我们期望和它们一同享受晨间的欢快时光时,却发现曲调中又充满了低沉的哀伤,如夕阳下的碧波,遥远而又宁静,那些情感由一个个音符组成,丝丝入扣,没有一个多余,引领着聆听者们融入作曲者的内心。但要想成为一个好的长笛演奏者,就需要我们付出努力,不断的探索掌握音色变化的方法,在练习之余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艺术修养,在演奏技巧上精益求精,不满足自身已有的水平。同时也可借鉴一些优秀长笛演奏家的音频资料,在学习中总结出自身的不足之处,促进自我的不断进步与完善。本文通过对“长笛在室内乐演奏的音色变化”的论述,希望能对长笛学习者起到一个总结的作用。

1. 长笛演奏简介

1.1 长笛的起源

长笛是现代管弦乐和室内乐中主要的高音旋律吹孔气鸣乐器,早期的长笛是由乌木或椰木制成,因此长笛属于木管乐。随着历史的不断进化,长笛的材质也得到了进步,现代的长笛普遍用金属制成,相较于传统长笛的音色圆润、音量较小,金属长笛的音色显得更加明朗宽广,穿透力强。长笛的发声原理较其它乐器特殊一点,它是以高压气流循管壁绕出时与后续气流撞击而振动发声的,因此吹奏音色的好坏与入气端的外形曲度和吹口孔内缘所形成的角度有一定的影响。长笛的每个音孔都有其固定的音调,演奏技巧华丽多样,演奏者在演奏时根据指法吹奏出不同的优美旋律,中、高音区清晰明朗如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低音区域悦耳清澈如溪边的潺潺流水。长笛的音色与其它木管乐器相比,其音色缺乏谐音,因此长笛通常不用来模仿人声,而多用于表现自然界的万物,如田野、森林、溪水、小鸟等。

1.2 室内乐的起源

室内乐,顾名思义,是在室内演奏或演唱的音乐。最初是指西方皇宫贵族中由少数人演奏、演唱且为少数听众演出的世俗音乐,它有别于当时的戏剧音乐和教堂音乐。现在的室内乐则是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合作演奏的小型器乐曲,它与管弦乐队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每一声部由一人演奏,后者每一声部则由多人演奏。室内乐重奏的每一声部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个性化,因此它的技法通常比较复杂细致,偏向多样化。和交响乐队相比,室内乐演奏的作品显得感情细腻,更加注重每一乐器的技巧掌握和表现能力,对各个声部的乐器的组合搭配上也更加精雕细琢,因此,这就要求室内乐演奏者之间必须有默契的配合,聆听者也要用心融入音乐,才能深刻领会作品的.妙处。

2. 与长笛有关的几种重奏形式

长笛以音色柔美又不失明朗著称,在交响乐中常担任主要旋律。除此之外,长笛也常常出现在室内乐中,并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由于室内乐对各个声部的乐器组合要求很高,因此长笛在室内乐中的组合也是丰富多样化的,以下列出几种常见的组合形式;

2.1 长笛重奏

重奏即是指每个声部均由一人演奏的多声部器乐曲,长笛的重奏形式有多支长笛、长笛与短笛、长笛与中音长笛、长笛与低音长笛的组合形式。长笛的重奏强调整体的匀称、均衡和统一,要求在起调、协调以及音调的细微变化上都能达到协调统一,这也要求演奏者之间要保持高度的默契性和统一性,以团体协作为中心,避免个人的炫技。代表作品为多普勒·阿尔伯特·弗朗兹的长笛二重奏《行板与回旋曲》(FranzDoppler: Andante & Rondo)

2.2 长笛同其它管乐器的配合

除长笛重奏外,长笛与其他乐器的室内乐组合形式最重要的当属木管五重奏。所谓木管五重奏即是指由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五种管乐器组合在一起合奏的音乐表现形式。这种音乐表现形式的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作曲家们为之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因此木管五重奏也是室内乐演奏中难度最大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五种乐器的材质、音色、音高的各不相同,协调发声的难度也极高,因此就需要演奏者们在音色的统一上多下些功夫,这种“难度极高的组合”一旦得到恰当组合,便会发生很奇妙的化学反应,使整首曲子变得更加多样化。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有里盖蒂的《木管五重奏》、柏林爱乐乐团的《室内音乐小品》管乐小重奏等。

2.3 长笛与弦乐器的配合

现代长笛的材质主要为金属,而弦乐器则多为木质,由于材质的不同,造成了二者在音色、音调上也有很大的差异。而在弦乐器中,小提琴的发声最为洪亮明朗,其音色与长笛十分相似,因此在长笛与弦乐器的组合形式中,长笛和小提琴经常轮流扮演主角的角色。譬如莫扎特的《D 大调长笛与弦乐四重奏》op.285,在优美的弦乐背景上铺展开长笛明朗清亮的声音,多种声部乐器的组合相互交织呼应,别具特色。这样的曲目比较少,难度系数也较高,需要长笛演奏者迎合其它弦乐器的音调,适当控制自身的呼吸,不能过于突兀、尖锐;演奏时演奏者要控制好腹腔的力量保证气息平稳,吐气要缓慢平和,以保持整首曲子的平衡和谐,使长笛能彻底的融入弦乐器的演奏中。

2.4 长笛与其它乐器的组合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形式外,长笛也可以与其它乐器组合重奏。譬如长笛与吉他,这两件乐器不论从音色上还是表现手法上都有很多相似之处,更重要的是它们都呈现了历史悠久的传统,代表作品有朱利亚尼的《A 大调大奏鸣曲》(作品 85 号)等。随着音乐形式的逐渐完善,长笛与其它乐器的组合形式也越来越多,甚至以往看起来完全不搭边的乐器现在也能组合在一起,譬如长笛与中国古典乐器的组合等。这样看来,长笛在室内乐演奏中的地位就变得更加重要了。

3. 心理因素对长笛音色的影响

音色又名音品,是指声音的感觉特性。音调的高低取决于发生体振动的频率,不同的发声体由于材料、结构的不同发出的音色也就不同,即便是同一音调和同一声音强度下,我们也可以通过一定的特点区分出不同的乐器和人。所以同一乐器下音色的不同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演奏者的主观性。

3.1 真实性

真实性即是指最初的、自己的。在音乐上则被诠释为对音乐原作品的忠实再现,每一部作品都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和音乐风格,在体裁手法和表现内涵上也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此,演奏者在演奏曲子前要充分了解作曲家的时代背景和音乐风格,切实把握作曲者在谱曲时的心境及心理变化,只有在深刻了解音乐作品内涵的情况下,演奏者才有可能将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感情以更加细腻的形式演奏出来。

3.2 创造性

创造力是指“和别人看同样的东西,却能想出和别人不同的事物”。在漫长的音乐历史演变中,扎实的音乐功底固然重要,但“想常人所不敢想”的创造精神才是推动音乐作品不断进步的根本动力。艺术强调的是个性,作为演奏者在把握音乐作品时,要敢于揣摩,总结出自己的独到经验。譬如在长笛的音色演绎中,节奏、音高、节拍等都是谱面上所看到的,而音色的不同则需要演奏者自己来把握。演奏过程中,演奏者要通过自身的审美特点对作品中的人文景观进行理解、揣摩,再通过演绎这首曲子将其中的情感传达给聆听者,这种演绎既要表达出原作者的深刻内涵,又要体现演奏者的创造性。

4.时代背景与音色变化的关系

正如不同时代背景下诗人的诗歌基调不同,不同时代背景下的音乐作品对长笛的音色也有不同的要求。

4.1 古典主义音乐时期

古典主义音乐时期大约在 1750 年—1827 年,它形成于维也纳的一种乐派,所以也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强调理智与情感的高度统一,音乐语言精炼、朴素,形式结构清晰匀称,曲风上更倾向于市民舞蹈及民间音调。常用的乐器组合表现形式有奏鸣曲、协奏曲、交响曲和四重奏等。由于古典主义音乐时期的长笛尚未得到进步,依然是木质长笛,因此要求演奏者在演奏这一时代作品时,要尽量注意遵循长笛的原有音色,注意吐气的匀称,保证声音的柔美细腻,营造出木质长笛演奏的氛围。

4.2 浪漫主义音乐时期

浪漫主义音乐是在古典主义音乐之后的一个新的音乐流派,它起源于 19 世纪初,这一时期的艺术家推崇主观感情的表达,对人文景观的热爱以及对未来的期许。与古典主义音乐不同的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人们思想更加开化,他们在继续古典主义特点的同时,又在其基础上有了新的探索,譬如强调多种音乐形式的交流和组合,推崇个人主观情感的表达。在音乐形式上,它突破了古典音乐高度统一的形式结构,给予了演奏者更大的发挥性,如即兴曲、练习曲、幻想曲、夜曲等。演奏者在用长笛演奏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时,要将自身融入其中,用心揣摩作品的时代背景及深刻内涵,尽量保持这一时期长笛应有的柔美、婉约的音色。

4.3 现代主义音乐时期

现代主义音乐泛指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印象主义音乐以后,在经济、政治的不断进步下,人们的思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西方传统音乐的基本法则被相继一一打破,和以上两种时代背景相比,现代音乐的风格变得更加多样化,作曲家的创作手段也更多、更丰富。长笛的音色也产生了和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时期完全不同的变化,从单一的柔美变得温和而不失明朗,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显然更符合现代人的心理,演奏者也更好把握一些。

结束语:

长笛的音色柔美又不失明亮,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其音色优美动听,音域宽广,演奏技巧多样繁杂,表现力强,因此一直被广大西方作曲家所青睐,也在室内乐演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个好的长笛演奏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修养和精神素质追求,更好的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及所要表达的情感,在演奏技巧上精雕细琢,在音乐道路上勇于探索,使自己的演奏更富于感染力和生命力

篇7: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质量,保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依法、科学、高效、公正,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44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参照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一般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审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建立健全与审评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三条 中心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对内部体制机制进行评价,逐步创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模式,调整优化审评流程,提升审评队伍能力,合理配置审评资源,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审评工作质量。

第四条 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分析识别和评价,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增强质量管理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章 审评部门和职责

第六条 建立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相适应的管理部门,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责权清晰。

第七条 中心主要负责人是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经费、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推动持续改进;

(四)在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管理中强调过程方法和风险意识。

(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并实现预期结果。

(六)确保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程序和技术要求明确且具有一致性,审评信息公开透明。

(七)支持、促进中心内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注重对技术审评人员的能力培训以提高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 中心主要负责人应当任命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工作人员技术审评质量管理要求的意识。

第九条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负责审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第十条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和工作岗位,负责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制修订、对外咨询及审评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技术审评岗位应至少包括审评、复核、签发岗位。确定各级岗位的职责权限,责权清晰。

第十一条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支持部门和岗位,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注册申报资料的受理、运转及保管,组织开展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优先审批申请的审查工作、审评专家咨询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筹备工作。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章 审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 制定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方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方针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质量方针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四)为注册申请人提供良好服务。

第十三条 根据部门或岗位职能、针对技术审评相关过程制定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质量目标,充分体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职能要求。质量目标应:

(一)与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部署相一致。

(二)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三)可考核、评价并适时更新。

(四)对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效率提出要求。

第十四条 中心各部门应根据中心质量目标并结合具体职能制定质量管理分目标,以确保中心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 中心及各部门应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完成。

第十六条 根据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本规范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整体策划。中心应不断总结、完善质量管理经验,适应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需要,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应能够对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各项工作实施连续有效控制。

第十七条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要求:

(一)建立科学的技术审评工作机制。

(二)建立高效的审评工作流程。

(三)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提供完善的工作制度或规范。

(四)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

(五)确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监测、上报和处理程序。

(六)明确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评估和改进程序。

(七)确定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质量手册、管理程序以及为确保各有关过程有效运行所需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操作规范、实施细则以及记录。

质量手册应至少包括:

(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

(三)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文件的程序、规范或对其引用。

(四)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表述。

第四章 审评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审评工作需要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建立审评人员任职条件、培训、考核、资质认定、岗位聘用及调整等管理制度,以满足岗位要求。

第二十条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二)具有责任意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项目做出客观评估,不受任何非法利益的影响。

(四)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沟通交流能力,能够准确、清晰阐述个人观点。

(五)严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审评人员应具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宜的教育或工作背景、独立完成审评工作的能力。

(一)教育或工作背景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应具备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学、毒理学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备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检测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工作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

2.熟练掌握职责相关的医疗器械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器械使用相关的医学知识、生产工艺及技术要点、质量控制、非临床评价、临床研究、风险评估等相关知识。

3.运用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医学(临床)知识及审评工作经验对注册申报资料的科学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

4.对注册申报项目的预期用途、性能、患者受益及潜在风险作出正确判断,确保剩余风险可接受,保证上市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患者受益大于风险。

5.综合团队、外部专家、生产企业及其他医疗器械监管机构等多方意见,做出审评结论。

6.具有信息化办公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网络、基本办公软件及审评系统的操作。

第二十二条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分级要求、分级标准及各级别审评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审评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围绕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职责和任务,建立培训讲师队伍,编制不同层次课程教材,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医疗器械实训基地,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多层次的培训。新入职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或独立审评。

第二十四条 建立并妥善保存在职审评人员培训个人档案,记录个人培训的学时、考核成绩等情况,作为岗位聘用、任职晋升、绩效薪酬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技术审评过程管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转入技术审评环节时间及时限要求分类别、按先后顺序对相应的注册申报项目开展技术审评。如需对注册申报项目的审评顺序进行调整,应对发起条件、所需流程予以明确。

第二十六条 制定统一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报告格式,审评报告所列项目应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审评人员应在审评报告中对涉及申报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内容予以明确表述。

第二十七条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报告做出质量要求,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报告涉及的各级岗位提出责任要求,提高审评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 对注册申报项目按照复杂程度进行分级管理,根据注册形式、管理类别、产品风险、审评依据的充分性等因素制定复杂程度的分级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根据注册申请项目的分级情况确定审评资源的分配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评资源分配机制,确定多种审评路径,明确各审评路径中审评人员的职责。

第三十条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应考虑集体决策机制,对于新型、高风险、多种技术复合型等重点产品,应按专业学科设立项目审评小组,充分体现集体负责制,不断规范和优化审评过程,以科学的审评模式开展技术审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各类注册申报事项制定操作规范,包括注册、延续注册、注册变更、临床试验审批、说明书更改告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等。各操作规范应对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时限等予以明确。

第三十二条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过程中的关键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包括注册申请项目质量体系核查启动、联合审评、补正资料、中止审查、不予注册及自行撤回等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 设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复审专家委员会),制定医疗器械专家管理办法及专家咨询会、公开论证会有关的操作规范,对专家咨询会、公开论证会的发起条件、相关审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权限、时限要求、专家咨询会、公开论证会程序管理等要求予以明确。

第三十四条 建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技术委员会制度,对技术委员会组成及职能、议题范围、会议程序及会议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过程中遇到的共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解决。

第三十五条 制定创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操作规范,对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的产品在审评人员确定、前期介入、与申请人或注册人的沟通交流、技术审评过程中的操作及审评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三十六条 制定应急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操作规范,对进入应急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项目在审评人员确定、前期介入、与申请人或注册人的沟通交流、技术审评过程中的操作及审评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三十七条 制定医疗器械优先审批技术审评操作规范,对进入优先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项目技术审评过程中的操作及审评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六章 技术审评支持过程管理

第三十八条 制定注册申报资料受理要求,明确受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受理程序、工作时限、工作纪律及注册申报资料的接收标准。

第三十九条 明确对注册申报资料的管理要求,包括资料接收、登记、保存、移送、统计、借阅、标识等。明确注册申报资料流转各环节的岗位职责、时限要求,并在申报资料流转各环节形成记录。

第四十条 有针对性地建立规范、通畅的咨询渠道,保证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的有效沟通。

第四十一条 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中心内部部门之间、中心与外部相关单位间沟通交流的高效、通畅。

第四十二条 制定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规范,对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制修订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制定程序、意见征集及公布发布等工作进行规范。

第四十三条 对注册申报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注册申报资料质量,规范中心对外培训工作,明确对培训计划、部门职责、讲授答疑及师资选择等要求。

第四十四条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中的委托工作进行明确,并对委托工作流程做出规定。明确被委托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并对上述过程和结果保持记录。与被委托方签订相关的委托协议或明确其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七章 设施设备

第四十五条 具备与审评工作任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办公条件。审评人员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域,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咨询接待区域应与审评人员办公区分离。

第四十六条 配备与审评工作任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基本办公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会议室、注册申报资料保存库房以及相对独立的咨询接待专用场所,各区域的面积、设备设施等条件应能满足使用需求。

第四十七条 建立适应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审评信息管理系统,受理、审评及审批各信息系统之间可以实现有效对接,配备专业的信息化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第四十八条 建立利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开展的信息数据库,包括:法律规章、标准、文献、指导原则等数据库。为技术审评提供医疗器械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及获取方式。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四十九条 建立文件管理程序,规定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复制、保管、销毁等要求。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五十条 明确对外来文件管理要求,包括文件的识别、签转、控制、分发、保管及销毁等要求。

第五十一条 建立记录管理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要求,包括:

(一)记录应当保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第九章 质量控制与改进

第五十二条 针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过程和结果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利于持续改进,提高审评工作质量。

第五十三条 应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进行考评、核查,制定考评、核查标准并规定具体方式、内容、频次及相应岗位职责。

第五十四条 建立处理不符合工作要求情形的相关管理程序,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程序及结果进行管理,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情形的分类、处理方式(包括责任追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等要求。

第五十五条 制定督查管理办法,明确督查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及相关的记录要求等。

第五十六条 建立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纠正预防措施要求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五十七条 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五十八条 建立纠正措施管理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造成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原因,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以实现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五十九条 制定信息反馈管理程序,明确反馈信息的来源、收集方式、汇总、统计、分析及处理方式等要求,对相关的岗位及人员职能进行界定。

反馈信息包括上级单位对中心工作的指导意见,申请人或注册人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技术审评工作质量是否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法律法规及廉政工作要求等信息。

第六十条 公开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反馈、投诉和举报渠道,当接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信息反馈、投诉或举报时,应对相关事项进行记录、分析并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 根据中央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制定中心廉政管理规定,识别、评价中心能够控制以及可以对其施加影响的廉政风险因素。配备廉政管理相关的组织,明确廉政管理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 定期举办廉政教育有关的培训活动,提高技术审评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及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廉政责任书制度,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廉政责任书应包括对中心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普通技术审评人员的要求。

第六十三条 制定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对技术审评相关人员出现廉政问题时,中心各级领导所负责任、文件要求、处置程序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是指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提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的过程,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出具相应的技术审评报告。

审评人员: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技术审评的人员。

文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中形成的、用于规范或指导技术审评工作的制度、信息、数据及其承载媒介,包括管理程序、行政规章、技术文件、报告、图表、记录等。

第六十五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规范]

篇8:浅论低音提琴演奏中左手的技术和要领论文

浅论低音提琴演奏中左手的技术和要领论文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技术的发展,低音提琴的演奏技巧已经历经无数演奏家的开发与拓展,许多当代演奏家的精湛技艺已经可以同小提琴等独奏乐器相媲美。低音提琴甚至从乐队中的角落被解放到了舞台的中央,担任过独奏的任务。由于低音提琴独特的音色和性格魅力,逐渐从伴奏乐器发展成独奏乐器。无数优秀的独奏家和交响乐队困难片段应运而生。当从事独奏任务的演奏时,就对演奏的水平技艺有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着重对演奏低音提琴发挥重要作用的左手技巧进行研究和探讨。演奏低音提琴时,我们左手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是如何着眼于左手按弦时上下起落的动作、前后伸缩动作以及左右换弦动作。解决好这些问题,无论遇到任何困难的演奏要求,都不在话下了。如何把各个手指调动起来、组织起来,大脑意念和本能反应是非常重要的。运指练习和音阶练习组合训练相得益彰,它使训练种类和练习的方式更加的实用和有效。运指练习和音阶相组合,在开始的候一般都是从音阶的主音开始,然后逐一的按照音阶的排列合理的安排运指顺序有规律,有节奏的进行。手指练习在练琴过程中是相当重要的,是每天练琴的必要组成部分。外在表现上,低音提琴乐音的产生是靠左手的指尖按压琴弦与指板接触而产生的,而正确的演奏方法是手指根部的关节活动,产生的力量来打击琴弦而产生的,就像打击乐的发声原理。这样既可以保持整个左手既松弛,又可以获得足够的力量。

在低音提琴的演奏中,左手的作用不仅仅限于持续而准确的表现出乐谱所体现的音符。更大的作用是演奏出音乐的灵魂。而体现这一效果的重要技巧是--揉弦。由于低音提琴乐器构造的特殊性,它的揉弦方法也与其他弦乐器有所不同。这里谈到的揉弦方法是指运用整个手臂的运动而带动整个左手手掌的演奏方法。它既不同于小提琴也不同于大提琴。这是因为低音提琴具有独特地演奏音域,揉弦的速度不能过快,但需要一定的幅度。因为低音提琴的琴弦相对较粗震动频率低,幅度大,琴弓带动琴弦反应速度相对较慢。这些特点决定了低音提琴的揉弦速度必须要与之声音震动的幅度想适应,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训练和尝试的过程。而具体的技术要求是以肘部为支点,整个手臂的上下运动来进行的,而不要进行翻动。这里的要点是左手的大拇指和中指隔琴颈而相对,形成一个上下运动的“轴”。然后以肘部为支点,传递来自大臂的不断动力,这就形成了整个揉弦的技术动作。要想获得优美的音色,还要进行大量的技术训练和细心体会。在演奏中将揉弦的技术动作形成本能不去理会,而将全部精力用在对音色的选择和判断中去,这样就能获得完美的揉弦效果。

所谓“指法”就是选择拉某一串音符所用的手指。低音提琴能够选择的手指只有3-4个,即低音区1,2,4指。高音区拇指,1,2,3指。如果我们考虑到每一个手指都可以在指板上从四根弦的弦枕开始、半音半音地移动到另一端时,那么就可想而知,可供低音提琴演奏家所选择的音有多么的多了。在原则上需要注意三点:(1)找出最适宜的动作---表现为最省力、最快捷的指法;(2)把开始练习的有意识的动作转变成本能的反应;(3)音阶、琶音、模进等基础练习,是低音提琴左手技巧训练中必不可少的精华。总之,每天进行大量严格、系统的基本功训练,这样在音准上可以最大限度上的获得提高。同时对于左手整体技巧的提高也是重要的保证,有了正确的手型、精确的音准、优美的揉弦,清晰而浑厚的`发音,那么可以说左手的技巧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了。

一个优秀的低音提琴演奏家需要的是左手和右手高度、完美的协调与配合。右手的技巧也是一个高度复杂、系统的体系,需要单独作出大量而科学系统的研究和阐述。可以作一个非常恰当的比喻,左手相当于我们的舌头,而右手相当于我们的气息。可以看出右手技术的重要性甚至大过于左手技术。我们这里仅对左手技巧进行系统的阐述和梳理,有利于帮助低音提琴初学者和爱好者清晰、准确的针对自己的疑难、困惑来进行解决。

随着世界各个国家交响乐团对低音提琴声部的重视,以及无数优秀低音提琴独奏家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使低音提琴艺术得到巨大的推广与普及,近年来低音提琴的发展也得到了空前的提速。低音提琴得到了越来越多大众的喜爱与接受,我们的身边也开始出现大量的低音提琴的学习者与爱好者。作为一名百年乐团的低音提琴演奏员,作者希望能够以本文帮助那些正处于困惑中的演奏者和爱好者,为低音提琴的发展进步作出贡献。

篇9:谈二胡演奏藏族弦子的技术及风格论文

谈二胡演奏藏族弦子的技术及风格论文

一、简介

美朗多吉是国家一级作曲家,西藏自治区音乐家协会主席,他所创作的一大批歌唱祖国、歌唱新西藏的优秀作品,深受藏区及广大内地群众喜爱。整台演出声情并茂、精彩纷呈。歌曲《慈祥的母亲》《青藏情怀》,服饰歌舞《多彩哈达》,男声四重唱《雅鲁藏布,我的母亲河》,二胡弦子《林中悦》等生动展现了社会主义新西藏各族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藏族同胞热爱祖国、民族团结的心声。

二、技术分析

(一)右手技术:在《弦子》中运用了小分弓、音头、连弓、快弓

1、小分弓:一般用小臂动作演奏,演奏时手腕大臂不动。在《弦子》中运用小分弓时弓段一般在弓的三分之一的长度,小分弓如果用了手腕大臂动作,在换弓时会迟钝,影响换弓的灵巧行。

2、音头:先将手放松,将弓毛贴弦上,然后用手腕瞬间发力,再放松。在《弦子》进入散板时如果没有结实的音头,就是用再多的力也不会有之感。连弓:在《弦子》中连弓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音用一弓拉完如:

3、快弓:快弓是需要慢练。在弦子中拉快弓是需要用小臂,并以中弓来完成,如用长弓即动作迟钝又不灵活。

(二)左手技术:在弦子中运用了打音、装饰音

1、打音:用来装饰旋律的小音符及某些旋律型的特别记号。

2、装饰音:在弦子中装饰音的运用是极为重要的,是藏族音乐风格表现的重要途径。

(三)两手配合

二胡演奏是在乐感的心理指导下通过两手配合的技术手段来表现音乐的。过硬的两手配合技术为充分发挥乐感,表现音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乐感也能升华演奏技术的表现水平,使其达到更加完美的程度在弦子演奏中两手配合极为重要,在左手按弦松弛的状态下右手也随着左手的松弛而放松。如:时左右手配合不好就不能完整把风格表现出来。

(四)音乐处理相关的'其他因素

1、环境因素:音乐是比较发达的,但也非常讲究环境,当你处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下,你所表达的音乐之感也是很不同的,所以环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

2、情感因素:一个人的情感有很多种,因此它所表达出来的感情也是各种各样,因而当一个人的感情倾注于一首乐曲当中时,它所表达出来的也是不一样的,当你悲伤时你的乐曲也会随之你的感情而变化,当你快乐时也是如此。所以人们常说演奏一首乐曲时,你若处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情,从而表达出来的乐曲也是有千百种的。

3、美学因素:在美学上对于二胡工作者来说,具有很重要的借鉴价值。每一首二胡曲的演奏和艺术表现,都以意境为自己的美学追求,如果说我们处理和演奏一乐曲,只是简单按照自己的理解,硬性地“以心求境”,屈就于外物,屈就于乐曲符号的标志,屈就于对曲式简单分析理解,或勉强地“取境赴心”,使曲中物象契合于自己心思,主客颠倒,都是不行的。

三、风格分析

(一)素材来源:美朗多吉《弦子》

(二)创作手法“谐”或“康谐”,即这里所谓的“弦子”是藏区东部特有的民间歌舞艺术,其中四川巴塘,德荣,云南德钦,西藏芒康一带流传的最具有特色。本乐曲采用了传统歌舞音乐慢、快两个部分的结构为依据并采用了传统“谐”的音乐素材创作而成。

篇10:浅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学习心得

浅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学习心得

汤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

1.前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病防治的一个关键环节,是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在用人单位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监管部门监测职业病危害、现场监督执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我国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存在机构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衡,技术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现有的机构积极性不高,以及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39号),于4月14日正式发布。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23条,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过程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⑴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行为准则、人员要求、业绩要求、信息公开、委托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⑵技术服务过程管理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合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调查、检测计划、采样要求、实验室检测、评价要求、报告编制、延伸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⑶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资质维护、样品管理、实验室质量控制、评价过程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

3.学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心得

⑴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目前由于技术服务机构关键环节缺乏统一规范,现有机构人员人员素质、工作质量良莠不齐,工作过程中简化程序、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挂证虚聘,唯利是图等现象频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坚持八个不准,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六项基本行为准则,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等,这些规定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约束作用,同时,有利于机构和从业人员不断自我完善,使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质量控制。

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关键环节。本中心在工作过程中对质量控制高度重视,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各类记录表、报告书版式等,对合同评审、资料收集及审核、评价方案的制度和审核、职业卫生调查、评价报告的质量控制、评价报告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明确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报告校核人等人员的责任,通过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及有效运行,使本中心各项质量活动(过程)能够经济、有效、协调、规范地进行。

⑶全面收集资料,深入现场调查。

基础技术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和详实直接影响到评价机构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所以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应该认真解读和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加强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的沟通,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可靠、齐全并且是最新资料。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在充分研读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是取得被评价项目相关信息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手段,职业卫生调查的全面、准确和深入的程度直接影响了评价内容和结论的准确性,所以,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是至关重要的!20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通报批评某技术服务机构在某项控制效果评价项目中弄虚作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不充分,对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分析或避而不谈,未真实反应客观情况,有些项目组成员甚至未参与现场调查!这一事件给全国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敲响了警钟,同时,也表明了国家对规范职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信心和决心!

⑷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国家实施职业病前期预防政策的基本途径,是推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重要措施。职业病危害评价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实施外,还必须注意职业病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范围的界定等诸多问题。如:本机构日前正在进行的某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场项目中就存在此类必需特别注意的问题。本项目垃圾焚烧炉焚烧固体废弃物的过程中产生二f英等有毒物质,由于二f英目前没有职业接触限值,所以,本次评价中我们不对二f英进行检测,但是,二f英有剧毒,有致癌性,所以,我们在检测报告中应该重点提示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以有效减少或消除接触,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对于所有致癌标识、(敏)标识、(皮)标识的化学物质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另外,我们的评价对象应该是包括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劳动者,如: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这些人员往往都是做一些运输、清扫等最脏、最累的工作,他们在劳动过程中接触的有害因素多,个人防护往往不到位,所以,要特别注意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评价,同时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也应该列入评价范围。总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在全面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准确的识别、分析,客观、准确地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积极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对建设项目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结论。

⑸认真细致做好职业卫生服务的延伸服务

职业卫生服务的根本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在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中,经常出现企业做完职业病危害评价,了解了需要整改的项目,却因为专业技术知识的局限无从下手,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技术服务机构应积极帮助被服务单位深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防护设施设置不恰当,还是防护设施的参数不合理还是个人防护用品选用不恰当等等,做好整改方案,手把手地指导被服务单位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且应该对整改后的防护效果做再次检测,确保整改后的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4.结语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需要有完善的基础条件、仪器设备,更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所以我们要加强规范落实,有效发挥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首先各级领导部门要强化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认识,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业病法》赋予的职责,采取切实措施,指导和督促各技术服务单位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整顿技术服务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严重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工作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在制度上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具体措施有:一是严格遵守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规范要求;二是定期对各单位执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并与岗位资格聘任、精神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风气;三是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上要制度化、公开化,实行依法行政;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对规范的认识,做到“六个坚持”、“八不准”,同时要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五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使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标准化、管理手段科学系统化。各单位应按照《职业病法》、《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和内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使之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作,我们必须要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一定要认真、细致、扎实、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努力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的重要作用。

篇11:有机农业标准与规范(有机农业原理和技术)

第五章

有机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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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有机农业标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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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必须按照有机标准进行生产并认可,有机标准 规定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或允许的各种要求。它是由田 间生产到加工成最终消费产品的一个完整的、基础性的指导 法规,也是有机农业的根本法则,要求在农业生产中必须遵

守的技术性文件。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标准的概念和作用 标准制定的原则与依据 标准的构成 有机农业法规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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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标准的概念

标准的概念和作用

一、标准和标准化的概念

指在一定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 共 同 的 和 重 复 使 用 的 规 则 、指 导 原 则 或 特 性 的 文 件 (GB/ T3935.1-1996)。 它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是一种技术规范。用于指导人们 如何使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在某项生产活动中的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指出哪些是正确的, 哪些是允许的

, 哪些是不允许的和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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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目的是避免由于不科学的技术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防止由于违反自然规律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灾难性 后果。

2、标准的分类(了解)

1)按照标准发布的组织机构和适用范围,分为:国际标 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按照标准执行的强制程度,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

性标准。

3)按照标准规定的对象,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建设标准和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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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准化的概念

指在一定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或潜在的问题制 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规则的活动。 标准化的本质是统一 在标准化工作中制定标准是基础 贯彻标准是核心

标准化的显著特点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实用性,防

止技术壁垒,便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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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机标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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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标准是对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基本要求,是指导 有机生产和加工行为的技术规范。 有机认证申请者需与认证机构签订协议,保证执行有机标 准,并接受有机认证检查员的认证检查。 认证机构给符合标准的农 场、加工厂和贸易单位颁发有

机认证证书,并授权其在有机

产品上使用相应的有机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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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机食品

标准的作用

制定有机标准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 展和促进有机食品的国际贸易。

1、是进行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控制体系的基础

认证分为: 安全认证

合格认证(即质量认证):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ISO)定义: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 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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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质量认

证”: 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

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

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质量体系认证国际规范称为质量体系注册:指由可以充 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产品的生产企业,其生产技 术和管理水平符合特定标准的活动。 以上说明,无论质量认证或是质量体系认证都必须有适 宜的标准依据,否则就不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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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进行有机食品生产活动的技术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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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标准不仅对有机生产过程、技术要求、生产资料输

入等进行了具体规定,而且是有机食品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规

范,是评价、监督和纠正生产者、管理者技术行为的尺度,具有 规范有机食品生产活动的功能。

3、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技术,提高有机食品生产 水平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有机食品标准不仅要求产品质量达到有机食品产品标准,而

且为产品达标提供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指标。

如:在作物生产上,根据土壤肥力状况,提供出了有机肥、微生物 肥、无机(矿质)肥和其他肥料配合施用的比例、数量和方法; 为保证食品加工生产不污染环境,提出“三废”排放处理措施,从 而促使有机食品生产者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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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维护有机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保证产品质量 和规范经营行为的技术与法律依据

有机食品标准作为质量认证依据,对接受认证的生产企业 来说,属强制执行标准,企业生产的有机产品和采用的生产技 术都必须符合有机食品标准要求。 当消费者对某企业生产的有机产品提出异议或依法起诉时 , 有机食品标准就成为裁决的合法技术依据。 同时,也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假冒有机产品的行

为依据,保护有机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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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 产品出口创汇的技术目标依据

我国有机食品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 。既要符合国情,又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达到国际间互认。 有机农业

生产对我国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要完全达 到有机食品标准有一定难度,但只要积极转变观念,进行技术 改造,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素质,许多企业是完全可 能够达到的, 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也能够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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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原则

标准制定的原则与依据

总体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生物循环,合理配置和利用自

然资源,减少经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提高产品质量 ,维护、改善人类生存和发展环境。即从“发展经济和保护生 态环境”两方面规范有机食品生产者行为。 ? 1、生产优质、营养、对人畜安全的食品和饲料,保证获得

一定产量和经济效益,兼顾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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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生产地域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包括保持和提高土

壤肥力),有利于水土保持,保证水资源和相关生物不遭受损 害,有利于保持生物循环和生物多样性; ? 3、有利于节省资源(包括要求使用可更新资源、可自然降

解和回收利用材料),减少长途运输,避免过度包装等; ? 4、有利于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保证及时利用最新科技成

果为有机食品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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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能够被验证。要求对标准的检验和

评价方法必须是国际、国家标准或技术上能够保证重复性的试 验方法; ? 6、有机食品标准的综合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的水平。同时,生产技术标准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易被生产者接受; ? 7、严格控制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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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制定的依据

1、通行做法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制定的有机农业生产和

加工标准是世界各国有机食品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

2、我国产品及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常规产品质量相对较低,且相当部分产品质量水平不符合国内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其次我国的产品质量标准 水平本来就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导致我国产品出口 在世界贸易中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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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准制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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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想提高产品质量,就必须有一个高水平的质量标准, 要有一套保证达到质量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2)标准和质量是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两个最基本和最活跃的 因素,而国际标准则是打开国际市场的关键,产品要靠其执行 相应的标准获取通往市场的“通行证”; 3)我国的有机食品发展起步较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经济技术政策。 因此,我国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根据IFOAM制定的有机 农业生产和加工基本标

准,以我国国家标准、法规、条例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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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参照欧盟有机农业生产条例(EECNo.2029/ 91)、国际有机

作物改良协会(简称OCIA)以及其他国家(德国、美国、英国、瑞

典、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有机农业协会和组织的标准和规定,

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既符合我国国

情,又与国际有机农业接轨的有机食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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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标准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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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由6部分构成。

一、农作物生产

一)基本概念 1、认证范围 申请认证的单元可以是整个农场或农场中的部分田块。 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均必须是完整的生产区。如果农场内 同时有常规和有机生产区,农场经营者必须指定专人经营和管 理用于有机生产的土地,并要制定计划将常规生产土地逐步转 换成有机生产,并将计划交认证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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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发展中国家有一种较为普遍的有机经营模式――小

农户组成的有机农场:指在一定区域内的土地由多个农户经营

,这些农户都愿意从事有机生产,并且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 体系,该区域内的土地也可被看作是独立的有机农场。 2、认证对象 有机认证的对象是地块。 如果地块环境条件符合有机生产要求,且作物生产和田间 管理满足有机作物生长要求,则该地块上生产的所有作物均可

以作为有机作物。

但生产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区分有机转换中的作物和已获 得有机颁证地块上的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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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换期 1)转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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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3年时间。但生 产者在转换期期间必须完全按有机生产要求操作。经一年有机 转换后的田块中生长的作物,可作为有机转换作物。 2)转换期开始时间

从申请认证机构认证之日起计算。

如果申请者在申请前已经在当地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或认 证机构分中心的监督下进行有机生产(监督部门必须与申请者没 有利益冲突),并能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和土地利用的历史 资料,经认证机构核准后,转换期的开始时间可以从生产者实 际开始有机生产的日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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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开荒地、撂荒多年未利用的农用土地或一直按传统农

业方式耕种的土地,也要经过至少一年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

认证机构颁证。

特别注意: 已通过有机认证的农场一旦回到常规生产方式

,则需要重新经过有机转换后才有可能再次获得有机颁证。

4、缓冲隔离带

如果在农场邻近田块有喷洒禁用物质或其他污染物存在,

则在有机种植的地块和该邻近地块之间必须设置足够的障碍物

,或在有机和常规作物之间设置足够的过渡带,以保证有机生

产田块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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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和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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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和改善土壤肥力,减少病虫害和杂草的危害,有机 生产者应根据当地的生产情况,制定并实施非多年生作物的轮 作计划。在轮作计划中,应包括豆科作物。在实施轮作计划时 ,生产者可以根据现实情况作适当调整。

有机生产者应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土地培肥和有效的农

场生态保护计划,包括种植树木和草皮,控制水土流失,建立 天敌栖息地和保护带,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6、内部质量保证和控制方案 有机生产者应做好详细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包括有机农场 田块和从业人员购买或使用农场内外所有物质的来源和数量, 以及作物种植管理、收获、加工和销售的全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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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管理

1、土壤培肥 现代农业:使用化学肥料直接为作物提供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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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理论认为:土壤是活的生命系统,施肥首先是 培肥土壤,然后通过土壤W作用供给作物营养。 ∴有机农业要求利用有机肥和合理的轮作来培肥土壤。 根据有机生产“相对封闭的养分循环系统”的原理: 一是:有机肥应尽可能地来自系统本身,并尽量将系统 内的所有有机物质归还土壤; 其次:在轮作计划中必须包括豆科绿肥在内,作为补充 氮源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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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有机生产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土壤养分流失,提

高养分利用率。

培肥目的:增加和保持土壤良好肥力和其中的生物活性。

注意:1)在有机生产中,许多物质的投入是受限制的。

主要考虑,如污染状况、营养失衡和自然资源枯竭等因素。

2)培肥计划要尽量减少营养物质损失,防止重金 属和其他污染物质的积累。

3)对补充矿物肥料,只有在其他土壤培肥措施已

达到最优化时,才允许使用,而且应以天然矿物成分的形态 使用,不允许通过化学处理来提高其可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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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除传统的N、P、K等肥 料以外的,只需简单的加工粉碎后,

即可用作肥料、土壤改良剂及肥料添

加剂等,并可直接供农业所利用的各 种矿物或岩石资源。

矿物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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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虫杂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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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本着尊重自然的原则,倡导综合应用生态学方法

和健康的作物栽培措施控制病虫害。

以农艺措施为主,辅以适当的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必

要时可适当利用一些植物性农药和允许使用的矿物源农药防 病治虫。

指利用植物所含的稳定的有效成分(如生物碱、糖苷、毒蛋白

质、单宁、树脂、有机酸、酯等高生理活性物质),按一定的方

法 对受体植物进行使用后,使其免遭或减轻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为害的植物源制剂。是目前国内外备受重视的第三代农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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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源农药

硫酸铜

磷化锌 磷化铝

石硫合剂

硫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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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个良好的有机生产系统是不会有严重病虫害问题的 。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病虫常常只侵袭系统中的弱者。对健康 、良好的植物如果给予合适的土壤条件和平衡的养分供给,则

具有较强的抗病虫侵袭能力。

方法:有机生产系统,按照病 虫草害损失最小方式管理,提倡

病虫防治以预防为主。 措施: 重点是选用对环境适应性很好的抗病品种、平衡的培肥土壤

计划、高生物活性的肥沃土壤、适宜的轮作方式、间作和绿肥种植;以增 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病虫害的天敌;允许使用农场内的动植物和微 生物制成的用于病虫草害管理的产品;允许使用物理方法控制病虫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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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子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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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所用种子和植物原料应获得有机认证,并能适应当 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有抗性; 二是要充分考虑基因多样性,不允许使用任何基因工程 的种子、种苗、花粉等。 4、水土保持 一是采用可持续的方式对待土壤和水资源。有效防止水 土流失、土壤盐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以及防止地表 水和地下水污染。

二是限制焚烧秸秆,禁止开垦原始森林,禁止过度开发

和利用水资源,按规定载养适量的畜禽数,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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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样化种植和轮作 多样性: 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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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品种多样性:包括豆科作物在内的多种作物轮作;

在一年中尽量种植不同类型的作物;采用根系深浅不同的作物

轮作,充分利用和提高土壤肥力的生物有效性。同时轮作也是病虫

害防治的一种有效措施。另外,要防止土壤裸露。

6、野生产品的采集

不应超过该生态系统可持续的生产量,也不应危害到动植物物 种的生存。 只有当收获的野生产品来自一个稳定的和可持续的生长环境, 并未受任何禁用物质影响时,该野生产品才能得到有机认证。同时

收集区域与常规农田和污染区域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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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物饲养

一)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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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决于农场动物的生理和个体行为的需要而定:许可动 物表现它们的基本行为需要,所有管理技术应以尊重动物,保 持动物健康与良好生活条件为导向。

1、畜群的大小:以不应影响动物的行为方式为准。群养动

物不能单个饲养。

2、生长环境:

①根据动物的行为需要,提供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新鲜 空气和

自然光线,避免过度的阳光、温度、雨水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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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足够的淡水和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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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提供足够的躺卧和休息的空间,对一些需要垫圈的动物,应

使用自然材料垫圈。

3、饲养场地:所有有机动物都应在有机农场中出生和长

大,不应依赖于常规饲养系统。当买卖或交换牲畜时,最好在

有机农场之间进行。

二)动物品种

1、品种选择:选择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的品种;

2、饲养目标:不能违背动物的自然行为且应有利于动物的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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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繁殖技术:采用自然方式。以能自然交配和分娩的品种 为基础,允许使用人工授精技术。 不允许实施的繁殖技术:①胚胎移植;

又称受精卵移植,俗称人工授胎或借腹怀 胎,指将雌性动物的早期胚胎,或者通过体外 受精及其他方式得到的胚胎,移植到同种的、生理状态相同的其他雌性动物体内,使之继续

发育为新个体的技术。

②激素处理和引产,除非作为治疗目的且在兽医的指导下 进行; ③遗传工程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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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物营养

1、饲料来源 使用100%有机种植的高品质饲料喂养,所有饲料应来自 农场本身或本地区其他有机生产区。

2、喂养方式

采用动物可表现其自然取食行为和消化需要的方式供给食 物。并根据动物的营养需要平衡供给。 认证机构应制定有关饲料和饲料配料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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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兽医

1、首要考虑是保持动物健康是减少动物疾病的重要措施。 2、动物生病和受伤时应及时给予治疗,应采用天然的药物和 方法。 3、当不能得到合理的替代 药物时,允许使用常规兽药。 但使用常规兽药时,药物降 解期至少应为法定时间的2倍。 4、禁止使用合成的生长促进 剂、用于刺激或抑制自然生长的合成物或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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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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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淡水、半咸水和海水多种生物物种、多种形式的生产。 任何形式的养殖场,如泥塘、水箱和笼子(开放的和封闭 的系统)中各个阶段的肉食性、杂食性、草食性生物都包括在 标准之内。 1、有机转换

根据标准,要在一段时期里对全部生产进行转换,如果某

个生产单位不能全部立即进行有机转换,可以把各个部分完全 按标准的要求进行逐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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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换期 根据水生生物的生命周期、物种、环境因子以及养殖场过

去的废物、沉积物利用情况和水质状况,按有机认证机构要求

确定转换期的长短。 3、养殖场选择 要考虑维持水生环境和周围水生、陆生生态系统平衡,养 殖场与污染源和常规养殖场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水产养殖 的不利环境影

响应达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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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捕捞区(位置)能被清楚地界定 规定的捕捞区应与有污染和常规养殖场之间应保持适当 的距离,以防常规水产养殖对其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 对开放捕捞区内的野生和固有水生生物,如果生活环境不 受污染,并可稳定和持续的生产,其捕获的产品可认证为有机 水产品。 5、动物的饲养 按动物的自然行为进行养殖。 ①对引进的常规水生生物在有机体系中至少饲养超过2/3 的生命周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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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选择自然出生的繁殖方法。不采用高技术和高投入的 方法进行繁殖。但可使用认证机构允许使用不包含自然出生的 生产体系。如:鱼卵的孵化。 ③水产养殖的饵料要平衡,质量要好。要以自然摄食的 方式供给。

喂食的原则:以最小的投入使生物最快生长,且要损失

到环境中的量要最小。

对经有机认证的副产品和不适合人类直接消费的野生海

洋食物资源,应当用做饵料成分。 ④在捕捞时,应使水生生物受到的胁迫最小,捕捞行为不 应对自然水域的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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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病虫害控制 制定害虫防治计划,但应优先考虑使用预防措施。

1)预防措施

消灭害虫的栖息地;避免害虫进入的设施、物理和生物 法以及标准中规定的灭虫剂。 2)推荐处理方法 物理栅栏、声音、超声波、光和紫外光、捕虫器、温度控 制、大气控制及硅藻土法。但禁止使用辐射法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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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品加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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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中必须杜绝化学物质

的污染。其加工和处理过程要保持产品质量和产品完整。

一)成分、添加剂和加工配料

1、一般有机产品中100%的成分均应是认证的有机成分。

在有机原料成分质量不满意或数量不足的情况下,认证机

构可授权使用非有机物质,但须定期检查和评估,且这些物质 不应是基因工程技术所得的物质。 2、加工产品中可使用水和食盐,但不应使用矿物质(包括微量 元素)、维生素和类似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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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可使用一些常用微生物和酶制物品,但

不可使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微生物及其产品。 4、限制使用添加剂和加工配料。 二)加工方法 1、基本方法采用机械、物理和生物法;

2、在加工的每一道工序应保证有机成分的主要质量指标(不受

损害); 3、加工方法选择:本着尽量少用添加剂和加工配料的原则; 4、不允许使用辐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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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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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在常温下贮藏外,以下特殊的贮藏条件是允许的:冷

却、冷冻、干燥、湿度调节等。乙烯气体可允许用于催

熟。 四)质量管理 在各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环节都必须有完整的档案 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并建立跟踪审查体系。有机加工者必 须制定和实施有机加工内部质量保证及控制方案。 五、包装和标志 一)包装 1、包装工序对环境影响最小,避免不必要的包装,尽量 使用可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包装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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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可生物降解、不污染食品的包装材料。

3、认证机构要确立减少包装材料对环境影响的方针。

二)标志 1、标志应清楚并准确标出有机产品的状况。经有机认证 的产品应视作“有机产品”或相似意义名称的'产品出售; 2、应注明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法人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3、应给出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加工程序,说明产品中添加

剂及加工配料的所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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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一成分的产品满足所有标准要求的可标为“有机产

品”或相似意义名称的产品。对于成分(包括添加剂)不全来自

有机原料的混合产品,其所有原料应按照重量百分比的顺序在 产品标签中列出,并明确标出哪种原料是认证的有机原料、哪 种不是。且所有添加物应列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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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公正性

是有机农业生产和加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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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有关劳动福利的全部规定

,所有雇员及其家庭有享受饮水、食物、住房、教育、交通和

健康服务的权利,要满足包括生育、疾病和退休等在内的社会

保障需要。

2、所有雇员不论其肤色、信仰及性别,只要从事同种工

作,都享有同等报酬并有均等就业机会和足够的劳动保护。

3、认证机构应确保有机生产者享有社会公正性方面的政

策。对于明显存在社会不公的生产不能给予有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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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有机农业法规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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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有机农业法规与标准 有机农业标准是一种质量认证标准,目前国际上关

于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法规和标准有三个层次:

1、联合国层次

2、国际性非政府性层次 3、国家层次 主要包括有: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 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欧盟(EU)及美国 和日本等国际组织、地区和国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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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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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1991年制定的《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和销售指 南》(以下简称指南)仅为食品法典的一部分,但成为各成员国 制定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的依据;也是WTO仲裁有机产 品国际贸易的法律依据,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标准。该指南每 4年评估1次。 指南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保护生产者,防止用

其它农产品代替有

机产品、确保有机生产的所有环节都受到检

查,为有机农业控制系统提供国际导则。同时为各国建立管理 自己的有机农业生产、市场和标志的国家体制具有指导作用。 CAC再分别于1999.6及2001.7通过了《有机植物和动物生 产指南》,在一些细节和标准覆盖面上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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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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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OAM1980年制定的《有机农业生产和加工的基本标准

》是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每3年修 订1次。该机构自1972年成立后,目前已有105多个国家750多 个会员组织,因此该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其影响 很大,许多国家的有机农业标准都参考了该标准。 《基本标准》的内容涉及农产品生产的所有环节,但该标 准不能直接用于认证,它的制定为世界范围内的认证机构提供 一个制定国家或地区标准的框架,作为有机认证的参考依据, 各国可结合本国实际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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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欧盟有机农业条例

该条例是欧盟于1991年6月24日出台,是对有机农业和 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检查、认证以及物品使用 等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定。条例宗旨是保护真正的有机农业 生产商、加工商和交易商的利益,防止假冒产品,促进有机 农业的健康发展,建立严格的有序的有机生产体系。该条例

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并要求所有进口到欧盟的有机农产品生

产过程至少符合欧盟的有机农业标准。但欧盟各国根据该条

例制定了自己更为严格标准,所以该条例对世界其他国家的

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特别是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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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国有机农业条例与日本有机农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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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990年颁布《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并成立了 国家有机农业标准委员会,委员会分别由有机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管理、研究等不同领域代表组成。 1997年对标准进行修订并提交公众评论时收到27万条意 见,主要集中在转基因技术等方面,直到2002年10月开始正

式执行。

美国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基本与欧盟类似,区

别在于美国把检查、认证等完整列入标准中。

日本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

,其具体内容95%以上与欧盟标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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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标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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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法规与标准的内容基本 相似,世界各国在制定本国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法规 与标准时,主要依据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和销售指南》、国际有机

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的《基本标准》和

欧盟的有

机农业条例。

1)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法规与标准的特点:

①强调有机农业的基本原则是可持续发展,有机食

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都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原则下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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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强调有机农业是以保护自然和生态为 基础的生产方式,不提倡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方式; ③强调有机农业禁止使用或基本上不使用化学合成 的肥料和农药,食品加工不使用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

,且有机食品的产品质量不一定比常规食品高;

④强调有机农业是全过程的控制,有机食品的认证 是对全过程的认证。 2)三个标准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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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IFOAM基本标准

CAC食品法典

欧盟标准

民间的,是用于制定 官方的,是各个国 具体的生产标准,直接

作用

有机标准的标准,具 家或有关机构制定 用于欧盟范围内的有机 有很强的权威性,但 自己的法规或标准 认证和市场管理,具有 不能直接用于认证 指南 食品和非食品,包括 以食品为主 渔业和纺织业等 农场或农场单位上一个收获期以前 至少1年,多年生作物 至少2年,多年生作物至少3年 至少2年 排除 法律的效力 食品和非食品

范围 转 换 期 基因改 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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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IFOAM基本标准

CAC食品法典

欧盟标准

仅向有关国家机构建议, 地形/生 而非强制性的(多样性 物多样 面积占有机管理土地一 性 定的比例)

仅仅是个建议

类似的投入清单,对新 类似的投入清单, 类似的投入清单,节 排除工厂化养殖的 约化养殖的畜禽粪便 施肥 投入品有明确的标准 畜禽粪便 不在其中

相当详细,作为国家标 作为国家标准 养殖业 准 的框架 非常详细,特别是家 禽

对新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标准不太详细,对 标准不太详细,对动 动物产品有非常严 物产品尚无清单 加工 有详细的标准和清单 格的清单 转换2年以后可以标识为有机。有机成分>95%,标全有机;70%, 标识 标识有机成分比例;<70%,只能在配料表中标明有机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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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有机农业法规与标准 我国的有机农业食品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 2003年以前,我国没有制定和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国家标准 ,外国认证机构在我国开展认证工作时各自执行本国或本

地区的标准,这导致在认证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

2003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指令接管

有机食品的监管权后,开始了《有机产品生产与加工认证

规范》的制定工作,该规范充分考虑既要符合国内实际情

况,又要做到与国际接轨的宗旨,并于2003年8月10日正

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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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11月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认证认可条例》对外国在国内设立认证机构的相关问题

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这对保障我国境内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3年开始,在我国尚无正式颁布强制性的有机食

品认证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国家认监委组织环保、农业、

质检、食品等行业专家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借鉴国际和

国外标准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有机食品国家标准》(

GB/T19630-2005),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 我国有机产品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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