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阅读》读后感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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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生死阅读》读后感,本文共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uiop33”提供。

篇1:《生死阅读》读后感

说实话,在文学体裁方面,我有三样不会写,书评、影评和游记,这话如此说,貌似潜台词是;别的我就能写得很好。也不是, 别个还能信马由缰,没有参照物在那里,野着性子随性随意发挥。而提到的这三者不行,正主在那里端坐着,便有一条无形的线牵绕着你。让思绪在半径之内活动。我生性喜欢无拘无束,但凡命题的或者有框架制约的都觉得是一种桎梏。捆着总是难受得紧。

《生死朗读》是一本很精彩的书,读后仍想操笔写写,一是寥慰闲情,二是留个纪念。

此书讲诉二战后的德国,万物萧条之际,在废墟中成长起来的爱情。十五岁的少年伯格放学途中突发疾病,在逼仄的小巷里呕吐不已,三十六岁女人汉娜的帮助拉开了纠缠一生孽缘的帷幕。一个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对异性充满着无限的幻想,一个是孤独寂寞的中年女人,对枯燥生活生出厌倦。肉体的快感解放了两人沉闷孤寂的生活,床上的声色犬马引领他们沉沦在情欲的海洋,不知疲倦的在彼此身体里寻找慰藉和快乐。而在情欲上生长起来的爱情之花也在悄然绽放。

十五岁的伯格对汉娜一无所知,除了名字和那具诱人的身体。他只是凭着年少的心,执着地沉迷,在汉娜丰腴的身体里寻找爱情与未来。

三十六岁的汉娜迷恋伯格的热情与书香,不知疲倦的听他朗读,教他做爱,在战后颓废阴暗的生活空隙里依赖一丝温暖和光明。

他们年龄差距,他们性格差异,他们身份差别,他们、、、、、、他们有太多不和谐的地方,唯一共性便是汉娜喜欢伯格的阅读,午后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投递到两人身体上时,满屋环绕着伯格的朗读声,汉娜躺在伯格怀里因为书里悲伤情节流泪,那一时刻成全了他们生命中最美丽的瞬间。

当汉娜穿上碎花长裙,如同少女般和伯格一起骑着自行车去郊游,汉娜心中曾经远去的青春在这个少年面前回归。少年伯格在别人误认为汉娜是他母亲时,勇敢地在人前吻她,昭示自己是她男人的权利,那是少年勇敢无畏的爱情。

汉娜在教堂听见孩子们天籁的唱诗声,动情的流着泪,少年的伯格觉得面前的女人是自己的天使,纯净、感性、又善良又美好。他对汉娜说,我要为你写诗,写你的美好,全都是关于你。

伯格为她朗读《荷马史诗》、《战争与和平》,一次又一次,在战争结束术后简陋的房屋。

直到伯格生日那天,三十六岁的汉娜意识到伯格应该回到他自己的世界里去时,她离开的毫无痕迹,任少年伯格痛不欲生。我固执地认为,汉娜因为爱而不忍心伯格告别自己多彩的世界,毁灭在没有结果的情欲里。

八年后,伯格成为法律系大学生,一次偶然的旁听,那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报告,法官,我叫汉娜、施密芝。”声音是来自被告席上,伯格惊愕、震撼。她竟然曾经是二战时德军的一名看守,每天负责挑选要杀死的人,是一个杀人机器,正在接受迟到的审判。

她是有罪的,而终究不过是无法选择的职业,那场战争的棋子,任人摆布罢了。 汉娜没有像所有人一样推脱辩解自己的罪名,沉默的接下所有的罪责,来抵消自己的罪恶。

伯格无法理解命运的摆弄,离开又回来,美好又丑陋。愤怒,痛苦袭击着他。可是汉娜早已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心墙上的明月光,是他的解药和毒药。爱又恨,恨又爱,复杂的交织着内心。

为了挽救绝望的汉娜,伯格再一次为他朗读,一本又一本,一日又一日,录成磁带,寄给高墙内的汉娜。当熟悉的声音多年后再次响起时,汉娜流着泪,不停的按下重复键去收听属于回忆里的那个声音。她开始看到了希望与光明,开始尝试着学习写字,给伯格写信。

时光划过二十年,他们终于相见了,在汉娜出狱前的那天,她已经有了老年斑,满头白发,皮肤松垮,双眼混沌。她向伯格颤抖的伸出了手,伯格却退缩了,汉娜在高墙里逐渐退去的青春却没有一丝削减她对他的爱,他是她生命的明灯。而今他的退缩却让所有亮起来的灯火被狂风骤雨熄灭了。她留恋尘世的最后理由也成为了幻象。编织的梦碎掉了。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丰腴的少妇,而他也不再是那个纯白勇敢无畏的少年。二十年,岁月改变了太多东西。

汉娜在那个晚上自杀了。他挽救了她,最后又扼杀了她。

悲剧始成。

全书用爱情的脉络来讲述战争的故事,关于人性、罪恶、救赎,拷问历史,拷问人的内心。

看完全书,掩面叹息,我总想如果我是本哈德·施林克,我会不会慈悲的让伯格接受汉娜,在黄昏中用力的拥抱,相依在野花蔓延的农庄木栅外,朗读着曾经的书籍。

假使不能当做爱人,当做亲人可不可以?

可惜我不是作者,又可惜汉娜要的是爱情,不是怜悯,她是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如果不是,当初就不会在法庭上拒绝写字,隐瞒自己不会书写是文盲的事实,她守着自己卑微的骄傲,宁愿承受所有的罪与罚,必然不会要伯格无爱的怜悯。而我们又怎么能要求成年后的伯格还富有当年的无畏与纯情。他沉迷的不过是当日当时的爱情里不能自拔。却不是眼前经过千山万水改变了面目的爱情。

“据说在堤岸上出现了一个新人,一个带着小狗的女人。”我在书籍里还能找到伯格朗读的名著《带小狗的女人》片段,还能想象出他们在晚霞铺满的房间里,一字一句读着的故事。

“当他进入她的身体时,他、、、、”不、不,不要读这样的书,太龌龊了,汉娜说。我依然能在那一刻深刻的感受到汉娜对文字世界美好的热爱。

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战争不义,轻万民如草芥。

读完此书,我宁愿我看见都是明朗的前半部分,由欲成爱的过程渐次花开的动人,在我们的社会里,这样的爱大多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冠名不伦。其实真的无妨,爱情是两个人极其自私自我的事,与别个无关。翻开最前面折页部分,总是能浮现在脑海里的画面---温吞的黄昏,女人裸着上身,光线打出好看的线条,金发凌乱,躺在少年怀里,屋子里圈满清朗的读书声。她和他走进故事里,一起聆听同样的故事心跳,去往同一个世界。

如果慈悲,可以戛然而止,不想读下去,后面那些残碎总是残忍。

友和我说他寻到了昔年失散的初恋,那初恋里美好自不必说,同汉娜与伯格有过之无不及,少年岁月谁不曾爱的山崩地裂天雷地火呢?岁月高墙的阻断,曾经不能一处,如今的社会环境与经济空间让他有信心能冲破一切萧蔷。后来他和我说,他在约定的餐厅外坐在车子里等她,想她的模样。二十年后,当他看见她穿着电话里颜色衣服经过时,愣在那里,沧桑的面容,粗糙的举止,和路边小贩喧哗又强悍的因为分毛聒噪不休,一身劣质衣服的新,那么刺眼,俨然糙劣的市井妇人。

他开车逃也似得跑掉了。

不要批判世人都爱好皮囊,俗气的红尘里,我们都爱。

我和他说,你爱的只是当年的爱情,当年爱情里的她和你自己罢了,爱着爱情本身和爱情的感觉,旧梦怎么说也是旧的,从往事的镜框里抠出来镶嵌在今天的美好时光中,自己也会觉得那是多么不合时宜的事。

想来,爱情也是脆弱的,只是当时事,当事人,当时情,当时景。

伯格如何不是,他爱的或许是少年记忆里那个丰腴带给他无尽快乐的汉娜,那个花开未败的汉娜,那个有着美好的汉娜。

眼前却不是了。

全书读完,已是黄昏,记忆里我们爱过多少人,如今不忍去看,岁月早已把他们打磨的不成样子,其实我们亦是,都要不相见才好。

爱情具有时效性,时效性的爱情是我们现代人的快餐爱情,别不信,最终我们都会败给时间,败给岁月。败给曾经鄙视的一切。这就是人性。

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

篇2: 经典散文:生死阅读

经典散文:生死阅读

这是一本有关人类生死的书,这是一部沉重的历史大书。这本书我读了已经有五十多年了,至今仍没有读完。

每天躺在床上静静翻开这部书,看着看着有时我会哭会笑;会苦恼,会迷惘;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高兴快乐,悲伤难过。自打出生的那天起,我就拥有了这样一部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一部书,只是我们有些人不大在意,没有好好阅读罢了。

只是,面对这样一部大书,直至临死,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读完、读懂它?一部书看了几十年没有看完?这会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每一个有机会接触或读到这篇小文的读者,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疑惑,以为我是在买官司。

不是,真的不是这样的。因为在中外历史图书目录里,它是不存在的,可它又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时时刻刻地鼓励或警示着我们。人们习惯阅读由专家学者推荐阅读的书籍,但却很少有人会告诉你,去好好阅读这样一本书。因为有时候读着读着,我们可能会更迷茫更浮躁。所以,一部人生最最重要的书,就这样地被我们忽视了。

这部书的精彩之处在于平淡。它记述着每一天发生的平凡琐事,书里也没有主角和配角,一切都随着场景的转换而变化。睁开眼,我们醒来了;闭上眼,我们睡去了。我们跳舞,我们歌唱;我们愤怒,我们嚎叫。死了又活了,活着的又死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如此社会进步了,猿变成了人。是的,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有人说,活着就好。但我们却天天在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谁能告诉我?

提出这个问题很无奈,是因为活了大半辈子了,有时候反倒是越活越糊涂了,我们总是想在现成的书本里找到答案,总想快一点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个结果。只是我手里的这部书是那么的厚重和珍贵,以至于我不敢随意地翻动它。

小时候父母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那时候我们每天学习《为人民服务》,立志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长大了,改革开放了,商品交换条件下,金钱在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时就有人送来了一本《厚黑学》。吃喝玩乐,没钱不行,想要有钱就好好学习,即便做不了官,也能挣点钱不是?有了钱就有了权力和地位,人就会高看你一眼。

现实中,金钱似乎成了社会衡量一个人高低贵贱的唯一尺码。一个人要想改变自己,活着就要拼命挣钱。随着国门打开、企业改革不断深入,随着所有人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随着电话电视电脑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冲击渗透影响,眼界开阔了,思维活跃了,看着每一个人都在努力进步、迫切要改变自己,我们自己还坐得住吗?生存空间被压缩了,想象空间却越来越大,看着国家一天天的强大,看着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看着周围的人们日子越过越好,反倒衬托出自己越来越寒酸,我们还会满足于那种平淡乏味、穷酸低下的生活吗?

一切都在变,我们当然也要变,在孤独和寂寞中让自己变得鲜活起来,去适应这变幻的世界,去体验去追求去享受,去和永远的无奈告别。这时候我们似乎找到了自己为自己活着的`理由,找到了生命抗争的力量和支点。

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似乎感受到了周围的种种变化。从小到大吃穿住行,方方面面都在变化。过去洗脸用香皂没什么牌子,也不分好坏,现在得用奶液;过去吃肉专买肥的,一是便宜二是解谗,现在吃肉专挑瘦的,为得是健康长寿;过去一双鞋穿五年,现在一年穿五双;过去几个月洗不了一次澡,现在隔天不洗澡自己都烦;过去一家七八口人挤在一个小屋里,一大一小两张床,迈脚都难,现在一家三口人,一人一个屋,客厅厨房还分着;过去出门多数情况下走路,后来骑自行车,后来打的,再后来就自己买车了。

比较而言,生活是越来越好,变来变去大家仍是一个水平,这变化就有些微不足道。如果仅仅是物质生活的改善,还不足以叫人头脑发热颓废堕落忘乎所以,那么物质与精神,灵魂与肉体的剥离,才是问题的根源。

过去是自己跟自己比,有种满足感自豪感,如今是跟别人比跟大款比,跟国外的阔佬比且只比吃喝挣钱多少;过去讲精神多于物质造成物资匮乏,如今讲究物质不谈精神人变得精神空虚;过去是有德没道人乱打乱斗瞎忙活,现在的人是有道没德太精明太功于心计;过去人想自己少想别人多,如今的人就剩下照顾自己了,连生孩子想得都是以后能为自己的脸上贴金;过去的人缺魂,现在的人怕鬼。比来比去,比到最后感到很无聊很可怕。活来活去,活到最后是越活越糊涂。我在慢慢地读着,想着。

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活着?这样的问题,常常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对着我的那本书问,你能告诉我吗?

如果你说,我活着就是要改变自己,就是要让自己吃好喝好,让自己的家人幸福,就是要挣钱,那挣了钱自己吃好喝好,家人也有钱了,你以为那就有了幸福了吗?如果你说,我追求的就是一种理想一种境界,一种精神享受和寄托,那我问你,这种追求的落点或者说是归属又在哪里?如果你说,我是为别人活着,假设你说的不是假话,那一个人生下来,是否就该为另一个人去承受苦难?如果是那样,我们的人类真的能走到今天吗?如果你说,你只为自己活着,那你结婚生子,又是为了什么?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说是由于人类的出现,仅仅用了数千年的时间竟霸占了地球陆地超过三分之一的面积和40%的资源,直接的后果是:草原化为耕地,森林夷为平地,地下含水层干枯,工业废物化学污染,入侵的物种及生物大量绝灭气候反复无常,如此下去,地球将是很危险的。

这时候我想,假如地球上没有了人类,地球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但作者却在最后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人类从地球上消失,地球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暖化。那意思好象是在告诉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最后也是要毁灭的。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这听起来好可怕啊!

人的生死不是由人类自己所能决定的。如此,我们生下来是否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是否就可以为自己为人类的作孽寻找到一个理由?这让人感到很悲哀。如同我们坐在屋里讨论,我们为什么要活着。这时候说不上又有多少人已经死去,或者是又有多少人又来到了这个世上,显得我们这种探讨是那么的可笑,但是不要忘记,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可以无限地扩展自己,我们确可以让自己活得更快乐更有趣。回过头来看,其实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人类的短视、贪婪,在发展自我的同时又为自己的未来埋下了祸根。

我们自认为强大就可以胡作非为,其实即使跟其它的生灵比较,人类也还是有很多差距的。比如,我们的嗅觉不如狗,我们的听觉不如鼠,我们的视觉不如鹰,因为头脑的发达,结果我们成了地球上唯一的主宰者。如此我们看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

我的探讨可能会到此为止,但后一辈人可能还会继续着这样一个话题,说不定有一天,在地球毁灭之前,我们就真的找到了人类活着的出口。

说到这,有人可能还会问,你看的到底是一本什么书啊?怎么说呢?我只能告诉你,这是一部属于你自己最后珍藏一本书。你的经历体验、分析判断等,构成了这部书的内容,同时也是你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部书,我们没理由不好好阅读。

想要读书,还是从这里开始吧!

篇3:生死疲倦读后感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wenhuadagening。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wenhuadagening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篇4:生死疲倦读后感

《生死疲劳》是莫言最新的长篇小说,四十五万字的篇幅,即使以莫言的多产健笔,也算得上是近年来野心极大的尝试。莫言自谓为了写这部书,他弃电脑而回归稿纸,使用「一次性的软笔」(或许是咱们所谓的中性笔?),一鼓作气、每天只睡两三小时,连续拼了一个半月便告完工,并谓他重新从「手写」的动作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和成就感。他也不忘强调,这个故事在他心里已经琢磨了几十年,这次只是时机成熟,终于决定一古脑儿把它写下来。

尽管苦了编辑和校对,但想到那厚厚一沓的手稿,诚然令人神往。迭有作家自谓,写长篇小说不仅是对个人精神与生活习性的大挑战,也必须有极好的体力,莫言写《生死疲劳》的过程,或许又可作为一例。这部书据云在春初版即有十二万册的印量,并且很快再版,尽管和动辄百万册计的畅销书无法相比,一本纯文学的创作,以其厚重篇幅和较高的定价,能有这样的回响,也算是中国作家之中极为难得的「高标」了。

这部小说延续了《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的「大河式家族史诗」主题。在叙事技巧上,莫言以堕入「六道轮回」、屡次转生为畜的地主「西门闹」的叙事观点作为第一人称的主轴,从1950年一路写到,加上后设式的「蓝解放」与「大头儿」倒叙的对话,再穿插故事中角色「莫言那小子」的叙事角度,来补足第一人称叙事所不能及的观点。这样既能收全知全能之效、得以有效地推进情节,又以真假莫辨的多重视角尽量地避开了全知全能「说了算」的限制,是一套非常精巧复杂的叙事结构,然而读起来并不吃力。

莫言自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读大陆翻译引进的大批拉丁美洲小说作品,是他极为重要的启蒙经验。综观莫言几部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叙事观点」与「叙事语言」确实一直都是他念兹在兹的重点,对长篇小说「结构工程」的试探,对「形式」与「内容」一体两面的探索、对「史诗」的执迷、寓「国族大叙事」于「家族小历史」的笔法,也让我们似乎窥见了拉美小说大家巴加斯.略萨与马奎斯的影响。

早期《红高粱家族》(1987)「我爷爷、我奶奶」的叙事角度让人耳目一新,《天堂蒜薹之歌》(1988)和《檀香刑》对民间戏曲、民间音乐的融合挪用,更是他在「小说语言」开疆拓土的试验。这次莫言借用「六道轮回」的观念,以畜牲的眼光叙说故事,继《檀香刑》「多人轮流独白」的形式之后,再次找到了全新的「说故事腔口」,确实别出心裁。至于跳跃的多重视角,则是诸前辈小说家搬弄多年的「老哏」,也是莫言在前作反覆展演的招数,也算是玩入化境、举重若轻了。

篇5:生死疲倦读后感

莫言的语言仍然酣畅淋漓,无论是白描或人物对话,在在生动无比,是第一流小说家的示范。不免可惜的是,这回他又重蹈了《丰乳肥臀》()的覆辙,到了最后一部,节奏乱 了,收尾收得有些潦草,「小说家之声」忙不迭地跑出来,把许多原本可以留著点儿余韵的场景情节添上了注脚和教训,通通讲白了,意思就小了。

我们未必会介意莫言的乱跑野马、无休止地岔题、以及许多为炫技而炫技的写作表演。这些喋喋不休、芜蔓庞杂的枝枝节节,其实是阅读莫言作品不可分割的乐趣。然而,《生死疲劳》结构上的头重脚轻、匆促收场,还是不禁让人若有所失。多么希望莫言在最后一百页能坚持前面四百多页的叙事节奏,夹沙带泥地,把那些重要角色纷纷退出舞台的极度戏剧化场面,就像百老汇舞台剧终幕管絃齐鸣的大高潮那样用力交代完,或者换个方式,干脆让这部书在四百八十页以内收尾,或许都比现在这样留著个「兔子尾巴」好些。

不过,《生死疲劳》无论如何都还是一部精彩的大书,写得的段落,足以催人泪下。比起前作《四十一炮》()的不知伊于胡底,《生死疲劳》回归「章回体」的精神,回过头来「好好从头说一则故事」,无论如何都是可喜的。理智上我明白这部书的结构有著无可回避的缺陷,然而情感上我全心拥戴它,并且感谢它。

在我心目中,莫言「完美的长篇代表作」似乎还没写出来──我是说,像马奎斯《百年孤寂》、巴加斯.略萨《酒吧长谈》、葛拉轼《锡鼓》那样的钜制,在人物、结构、语言各方面的平衡,使它能兼顾雄大的野心与细节的讲究。以莫言的才华和活力,五十岁出头的壮年,他的体内应该藏著不只一部同等级的精彩作品吧,我们很愿意继续等待。

篇6:生死抉择读后感

邢瀚月

3月6日,我们看了一部名为《生死抉择》的电影。影片讲述了海洲市市长、共产党员李高成与腐败分子抗争到底的感人故事。李高成从一个基层领导被提拔为市长,当他知道培养自己的摇篮――中阳纺织厂的领导、他的老部下、老兄弟们涉嫌集体腐败时;当他知道自己深爱的妻子深深卷入这个漩涡而不能自拔时;当他知道腐败的根源就是他爱戴敬仰的老上级时,他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剧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身为副书记的严成和身为市长的李高成这两个形象对比。在面临着亲情与正义的生死抉择时,严成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亲情;而李高成,虽然也曾犹豫过,但是最后在面对一片温馨的夜景时,他还是选择了公正、法律和人民。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决不能让你们这些人毁了党,毁了改革的前程!”“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生死抉择,永不言悔的抉择!”他的短短几句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动容。他的坚持,他的傲然,他的热血丹心,让过去、现在,甚至将来中国的多少官员容颜扫地,让多少官员无地自容?

篇7:生死抉择读后感

“生命 重于一切”这句话说的不假,当人在危难的时候什么都是不重要的,惟有生命 是宝贵的,是用多少金钱也买不到的。

翻开昨天新买的《读者 》6月上半刊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四个大大的绿色字体:“生死抉择”,看到里面的那一张揪心的图片,是那样地令人揪心,于是我便仔细地阅读了这一篇文章。

文章讲述了的早晨,冰城哈尔滨的一位公交车司机突发心脏病,他驾驶的203路公交车开始摇摇晃晃,乘客们神色慌张、踉踉跄跄地争论着。

也就在这时,他把后车门打开,让所有的乘客都放心地下了车,他完成了他的使命,心情放松了下来。这时候,他的眼睛 缓慢地闭上了,表情痛苦、身体极其僵硬地靠在椅背上。

他,就是平凡的司机――何国强。

救护车第一时间 赶到了事发的现场,因为有人报警的是一辆公交车,所以医院派来了许多救护车,壮大了救援的队伍。

但是,离去的,的确只有公交车司机――何国强。用生命来捍卫职责,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挽救了一车人的生命,这不是传说!

何国强,一个平凡的公交车司机,用生死之时非凡的抉择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伟大的职守!

篇8:生死抉择读后感

今天上午观看了《生死抉择》,尽管片长近三个小时,但我看得很专心,我深深被李市长这个拥有坚定信念的共产党员的人格魅力所吸引,在故事中,我有两点深刻的体会。

在李市长知道自己一手提拔的干部腐败,自己的妻子因为家庭不得不陷入受贿的泥潭,提拔自己的老干部同流合污,给自己施加压力的多重压力的夹击下,却能挺住,虽然一时的迷茫给自己很大的.困惑,甚至不想回家时,却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处理好自己的情绪,重新考虑问题。这让我很佩服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平时我们都在谈论要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但是我觉得提高我们的心理素质也很重要,一个共产党员必须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要不很难处理好周边的事情,很难端正自己的态度。对比李市长,我觉得我们大学生很多都心理素质不过关。就像上周的大三女生上吊自杀,就是心理素质的问题。只有心理素质好,才能处理好自己的情绪问题,才能更理智地考虑问题,才能更好地为群众办事。

其次是结尾时李市长慷慨激昂的讲话“我就算失去亲人、家庭甚至性命也要查清腐败问题”.这是当代共产党员的典范,其壮烈程度不亚于战争中英勇就义的战士们,这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具有至高的思想觉悟。这就是为党为人民牺牲一切的真情告白。对比影片中某些共产党员为使自己脱罪不惜手段欺骗群众,欺骗党形成了强烈对比。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随时准备为国家,为人民牺牲一切。这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具有的思想觉悟,并且永久地保持在这种思想觉悟高度。

看了影片,除了被李市长地人格魅力所吸引,也使我反思自己地各方面,鞭策自己向李市长的思想觉悟看齐,以便创造条件入党,为国家,为人民尽上自己的一份力。

篇9:生死抉择读后感

倪卓杰

今天,我看了一本漫画书――《生死抉择》。这本漫画书主要内容是:有三只猴子,因为它们的家园――森林被人砍伐掉了,一个个都很伤心,想上吊自杀,又找不到树木,只能踩着同伴的尸体来垫脚,它们的泪水好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地往下掉,看了人伤心不已。

看完这本漫画书后我感触很深,这不就是现在环境的真实写照吗?的确,有了树木可以为我们带来好多好处,可以用来造房子,可以防洪水,防噪音,可以造纸等等,但破坏了森林,砍伐了树木,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灾难,就不能好好保护我们的家园,就拿现在来说吧,我们的母亲黄河,据说以前是清澈见底,可现在,黄河变得浑浊不堪,是因为我们不当心,老往那里丢垃圾,工厂排放的污水往河里流,流着流着流向了黄河。每年流入黄河的16亿万泥沙中就有12吨来自沙漠化土地,12吨,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啊!

随着时代的进步,世界许多国家对环保加以重视,就拿阿联酋来说吧,以前,阿联酋可以说是寸草不生,整个国家几乎都给沙漠覆盖着,人们的日子过得很苦,但他们意识到了森林的用处,知道栽树的困难,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他们不畏艰难,终于漠地带增添了“绿洲”.

我们要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人类和动物才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

篇10:生死抉择读后感

看完电影《生死抉择》,作为一名关心社会的大学生,我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同时也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与思考。

此刻的我,耳边回响着同龄人为李高成的抉择所鼓起的雷鸣般的掌声和海啸般的欢呼声,回忆影片中李高成市长在做出抉择前后的心理活动,思考现实社会中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艰难与曲折,我的心中激荡着一首新时期共产党人浩气长存的赞歌。

李高成做出了抉择,做出了一个共产党人永不回头的生死抉择――他选择了人民。而在做出这一抉择的过程中,他的心理有承受了怎样的压力,人格有经受了怎样的考验呢?海洲市中阳纺织厂是一家国有企业,李高成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在他的心目中中纺就像他的家,中纺的兴衰牵动着李高成的每一根神经。当中纺面临毁灭的灾难时,一个难题摆在了李高成的面前,中纺究竟是因为经营不善还是内部腐败而衰落的呢?那一刻李高成犹豫过,彷徨过,一度不知所措,他不希望看到自己一手提拔的干部集体腐败,更不相信市委书记杨诚会毫无所图的抓住中纺不放。但与此同时他又对中纺有一种深深的预感,事情并不如他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李高成一面听取郭中姚一班人的解释,试图确定自己的判断,一面又走访查证,去证实自己的预感。

然而当那座隐藏的冰山在李高成面前完全暴露的时候,他又面对一张错综复杂的大网,正如片中画外音所说“何去何从,它面临着痛苦的抉择。”李高成没有料到,一向温柔贤惠、任劳任怨的妻子,身为反贪局的处长竟然瞒着自己参与了腐败,李高成心中感到莫名的难受,痴呆的女儿梅梅也同样令他心酸,老上级严阵的种种规劝、威胁、利诱、阻挠,使他更加觉出问题的严重和心中的惭愧。假如此刻李高成选择了他们,顺从了他们,踏入他们那个所谓的“圈子”,走入郭中姚所说的笼罩在他头顶的那张网中,那么李高成便不会是李高成了。但是在李高成的心中还有更多的东西:市委书记杨诚真诚信任的目光,范明杰出自肺腑的话语,中纺及全市百万群众信任他、支持他的心声,还有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经过日夜的煎熬,李高成面对市区的万家灯火,终于做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生死抉择,那就是“我宁可以我自己为代价,宁可让我自己粉身碎骨也绝对不会放弃我的立场!我宁可毁了我自己,也绝对不会让那些腐败分子毁了我们的党,毁了我们的改革,毁了我们的前程!”

李高成选择了人民,他战胜了自己,他用一张天网打尽了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打尽了社会的垃圾,打尽了社会主义事业的蛀虫。对此,我们在欢呼的同时不免产生深思,不免引发感慨。影片在极力讴歌共产党人本色的同时,也给社会提出了一个严峻的现实:腐败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一直存在、永远存在。时下不是报道出的王宝森、成克杰之流,侵吞国家财产,打着改革的幌子,瞒天过海,招摇撞骗,像这样的人明里暗里还不知究竟存在多少。相反,深受群众信任支持和爱戴的真正公仆又会有几个呢?我们都知道反腐斗争艰难曲折,李高成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市长面对腐败也要承受那么大的压力与痛苦,受到腐败分子的诬蔑与攻击,我不敢想象如果不是杨诚及时请示万书记,如果没有万书记那一句“你继续说”给了李高成最后一次机会,李高成能否还有机会做出那一番生死抉择。戏中赵副市长的下场,范明杰的顾虑,郭中姚的横行无忌,严阵的骄横跋扈,以及汪峰的小心谨慎等等不能不令人发问:为什么说真话的人会那么少?为什么敢说真话的人会那么少?(严阵主持的会议中)为什么……这一切的一切使我不得不去深思,使人们不得不去深思,使社会不得不去深思。然而我们唯一感到欣慰的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政府的决心也很大。正如万书记所讲:“无论牵扯到谁,无论他官居几品,一样该抓的抓,该坐牢的坐牢,该杀的杀。”这对我们是一种鼓舞,对人民是一种交待。

《生死抉择》是成功的,无论是它的立场、形式、影响,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而通过这部影片,我们已经隐隐感觉到压在我们肩上的重担――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感。但影片对于李高成做出生死抉择的过程表现有一种突兀感,对人民群众对李高成的信任与支持渲染不够,如果加上这些戏份,相信它会趋于完美,更加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篇11:生死大营救读后感

生死大营救读后感

四(4)班  杨盛一

指导老师:傅引夏

今天,我校下午队会开展了空港卫士事迹报告会,让我感触非常深,特别是徐俊―这个不顾自己安危,而帮他人的军人。

11月28日,浦东国际机场,一架正要飞往吉尔吉斯斯坦的货机,起飞时冲出轨道,解体着火,有7个飞机人员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武警上海市总队十支队430名官兵快速反应,紧急出动,展开生死大营救……

获知救险任务,仅用40秒,驻守在离事发现场2公里外的武警十支队二大队300名官兵集合完毕,事发5分钟后,官兵们到达现场,只见遮天浓烟从一号跑道的尽头翻滚着直冲云霄,不时还有团团火球冲向天空。总队参谋长朱宏,支队长陶敏、政委谢军分别率应急指挥组火速赶往现场,支队130名增援力量从3个方向往现场急驰。

当时,烈火熊熊,浓烟滚滚,飞机解体后的残骸散落一地,足有2平方公里。官兵们到达后,在支队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一字排开展开拉网式搜索。他们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也许还有人活着,也许伤员此刻正在死亡线上挣扎,早一秒找到,就多一分生存希望。”冰冷的泥水很快浸湿了他们的鞋子,湿透了裤脚,甚至还有战友掉进了近1米深的暗沟里,但这丝毫没有减缓他们搜救的步伐。忽然,七中队二班长徐俊远远望见芦苇丛中有一个人在动,马上跑过去,是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虽然身上有伤,脸上有血迹,但神志清醒,能够意识到救援人员到了。“有人还活着!”他高兴地叫了起来!――这是整个抢险救援行动发现的第一名幸存者。快,快,快,送上救护车!徐俊和战友们抬起幸存者就走!为灭火,消防队员向现场喷射了大量泡沫,加上人员来回走动,地面非常泥泞。一不小心,他右脚的鞋子陷在淤泥里面拔不出来。救人最要紧!他赤着脚抬着伤员继续向前走,直接把幸存者送上500米开外的救护车。搜救行动结束后就地休息,这时他才感到右脚很痛,发现脚上多处被划伤。昨天,他告诉记者,现在想想赤着脚在飞机残片上来回奔走真有些危险,但与我们成功搜救4名幸存者,抢运300余台笔记本电脑,50余包服装,挽回约220余万元经济损失相比,这又算什么呢?

我读完时,我就想到了我自己,虽然我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了,可是,我这个取得一点成绩就骄傲的.性格还是没改,如果我的同学不舒服,吐了。我就会说:“你好脏啊,随地乱吐,不舒服干脆别来了。”当我听了这次讲座,想想以前的行为真是太惭愧了。我不应该不顾别人的感受就说别人,应该去真诚地帮助别人!今后,解放军叔叔舍己救人的精神将时时激励我,激励我认真学习,做一个对他人、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篇12:生死疲劳读后感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篇13:《生死场》读后感

生死场讲述的是困难时期乡村人家的平凡生活到后来发生了悲剧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美丽的小乡村。小乡村里不仅景色美,人们的心灵也美,男人们早晨在一起割麦、种地,傍晚一起聚在屋里聊天,或者谈一些秘密,谈秘密就把屋门锁上,轻声谈。妇女们上午就在家做农活,不出门,傍晚亲朋好友来串门,就一起唠嗑儿。孩子们更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上午结伴去玩耍,玩的地方很多,麦尝菜圃……全被他们霸占了。有时父母要求孩子帮着干农活,小孩们也很情愿,干起活来非常带劲。小乡村的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望相助的太平生活。 村中偶尔传出一些新闻:二里半的羊丢了、罗圈腿替麻面婆摘瓜被二里半训斥、赵三的“镰刀会”失败、赵三蹲进了牢房……偶尔还传来一些噩耗:王婆服毒、小金枝惨死。 但事情过去也就算了,乡民们也没有惦记着。村里人就这样过着日子,哪怕庄稼全死完了或放弃农业这行了,人们也会再想办法维持生活。例如赵三在家里编了鸡笼到城里去卖,带着儿子平儿上街吆喝,眼看生意越来越好却又落败了,家里堆满了鸡笼,赵三别提多生气,可这事又过去了。十年后,乡村一仍其旧,洋鬼子兵来扫荡了,文章就在此进入悲剧。鬼子越来越猖狂,变的肆无忌惮,老赵三带着全村人民竭力反抗,平儿长大了,罗圈腿也是。但罗圈腿被滥杀无辜的鬼子残害了,他母亲也是。庄稼毁灭了,村民们饥寒交迫,金枝跑到城里去挣钱。日子愈来愈不好过,老弱病残的母亲让金枝去做尼姑,可尼姑院里的主持走了。李青山是“红qiang会”的队长,“红qiang会”失败后,李青山要逃到城里住了,二里半也跟着去,临行那天的二里半与自己唯一的羊告别,步履蹒跚着走了。

这是一个多么惨绝人寰的故事啊!原本好好的村庄被残忍的鬼子毁灭了。我对侵略者的仇恨加深了,当侵略者再次踏进我国领土时,我必定会勇往直前、奋勇抗敌、保卫祖国。现在的我只有发愤图强、努力学习,才能将自己的绵薄之力奉献给祖国。困难时期生活很艰难,再想想今日不愁吃、不愁穿,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我们,就更应该同情困难时期的人们,就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生死撤,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出自萧红,能得鲁迅为其写序言,胡风为其作读后记,这样的一本书,也许真的需要好好品读。

一本《生死撤,让我读到了人们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一股悲意贯穿始终。现实的残忍,悲凉,生活的无奈,艰辛,每多一分的苦难,就给我们的心里加上一分哀意。萧红用她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为我们展现了生活底层人们的煎熬。

《生死撤中,生场的悲凉,死场的沉重,都在那生活中体现出来。王婆,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为着生存,改嫁,隐忍,年老的时候,儿子被qiang毙,而她自觉生活无望,服毒自杀,却在最后活过来。金枝,未过门先怀孕,受到人们嘲讽,最终也只得到一个女儿被活活摔死的结局。原本村里最美丽温和的月英,最终也因患瘫病被丈夫冷落直至死去……这是乡村里人们的无奈,也是他们人生的无奈。在这样的黄土地上,生活本就凄凉,却又受到了日本军队的凌掠,阴霾笼罩村庄,人们最终站了起来,“在苦难里倔强的老王婆固然站起了,但忏悔过的‘好良心’的老赵三也站起了,甚至在那个世界上只看得见自己底一匹山羊的谨慎的二里半也站起了……”,投入义勇军,参加战斗……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他们写着无奈的人生。

记得在书中有那么一些话,“在乡村永久不晓得,永久体验不到灵魂,只有物质来充实她们”,无奈涌上心头,在黄土地里,他们贫苦无靠,受尽压榨,对他们来说,温饱大概是最最重要的事情了。“王婆自己在厨房里炸鱼。为了烟,房中也不觉得寂寞”,女人的一生,大都为着家里的柴米油盐,为着生活,寂寞?那大概是可感不可言的吧。“在乡村,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淡淡的一句话,就这样道出了人生的无奈。“坟场是死的城廓,没有花香,没有虫鸣,即使有花,即使有虫,那都是唱奏着别离歌,陪伴着说不尽的死者永久的寂寞”,生命逝去也只是如此悲哀,如此寞落。

用生命贴近现实,诠释生命的悲凉,读《生死撤,体会到的是无法言说的悲,生与死,本是人生的必修课,只是在这本书上读到的,却是无奈感伤。

也许,感伤过后,会是坚强吧……

篇14:《生死场》读后感

《生死场》描写了“九・一八”事变前后,哈尔滨近郊的一个偏僻村庄发生的恩恩怨怨以及村民抗日的故事,字里行间描摹着中国人于生的坚强与死的挣扎。

鲁迅先生评论“这自然还不过是略图,叙事和写景,胜于人物描写,然而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

也许是因为萧红是女性,从女性角度出发的缘故。生死场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里面的女子。她们没有反抗的凄惨的命运,似乎也没反抗的意念,仿佛生来就是男人的奴隶。那里的人,拼命的要活着却无视别人的生命。就像月英的结局,结束于她男人给她弄来的砖上面,身体成了蛆虫的家,与那些同他一样命运凄苦的女人相伴,长眠荒山。

读完该作品,虽说未能真真切切领悟文章真谛,但是对于生与死的意义有了些许的感悟:生死的界限,在于你是否存在。没有生命是卑微的。活着,是我们最大的恩赐。我们活着,也应该让被人知道我们活着。如同生死场里的人那样活着,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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