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旁站管理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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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施工现场旁站管理规定有哪些?,本文共9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西红柿鸡蛋”提供。

篇1: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 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 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 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 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道,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档围拦,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 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 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建工总局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1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9月18日经建设部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2:施工现场旁站管理规定有哪些?

施工现场旁站管理规定有哪些?

1 对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组织专人监控,施行动态管理挂牌上岗制度,

2 动态管理上牌人员是指:当日(夜)正常上班的生产领导或值班领导、生产副经理安排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工长、旁站人员及值班电工。

3当工地进行昼夜施工时,领导班子和动态人员必须实行倒班制,倒班人员要做好书面交接,挂牌人员在上岗期间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4 值班领导是指项目经理部施工员以上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场所和作业面及特殊作业部位的生产协调和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5 旁站人员是指在重点部位设置的定位监管人员。旁站人员应由熟悉作业场所的、有一定安全常识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队人员担任。其职责是:对旁站部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进行监督管理,对因监督不到位或失职、脱岗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承担责任。旁站人员要标识清楚,岗位固定,不许流动。

6 值班电工包括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的值班电工和劳务分承包方持有操作证的电工。值班电工对在岗期间安全用电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

7 安全工程师在代行旁站员职责时,岗位必须固定,袖标必须相符,安全工程师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现场纪律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因监督不力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篇3:净化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净化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抓好车间的净化装修工程,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严禁使用伪劣不合格产品,按照规范保质、保量搞好净化车间的装修。

2、应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该注意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灭火器、保险带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施工单位做出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备案),使净化装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安装技术夹层上的管道和设备,尽量避免顶板安装以后再进行踩踏,造成顶板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图纸所设计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不美观,或者相互有障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研究、协商后进行合理变更。

6、各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协作施工,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已经安装的设备、管道、门窗、彩钢板等,各单位互相监督,谁损坏谁负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损坏的,由分项的施工方自己负责修复。彩钢板安装后,各单位在彩钢板上开眼安装管道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果施工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错误方负责。

7、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互相监督度文明施工行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随地大小便,特别是顶棚上,坚决不允许小便、乱扔垃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禁酗酒、打架、偷盗。各单位要互相监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篇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分公司为了工程建设的需要,方便施工单位,向供电公司申请临时用电,经**供电公司批复安装了**630KVA临时施工用变压器和一台630KVA箱式变压器,现已向各施工单位供电。为了贯彻国家电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杜绝触电和电气设备火灾发生,促进工程建设按期顺利完成,暂定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需要施工电源,须向工程管理部提出用电申请,用电申请中注明需用电源功率KW或容量KVA,三相负荷功率KW或容量KVA,单相电源功率KW或容量KVA.

二、用电申请由工程部审批,并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后,施工单位方可实施。

三、***分公司负责抄写总的计量装置和箱式变产生电量,施工变产生电量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计量。电费结算统一由***分公司负责向城东供电公司缴纳,***分公司负责缴纳箱式变产生的电费;施工变产生的电费由承包单位缴纳,新能源分公司计划合同部从工程款内扣除。

四、临时用电架空线路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架设,导线间距在0.5m以上,并固定绝缘子上(如用绝缘良好的动力电缆架设,可直接固定在电杆上)。

五、临时用电线路如用动力电缆直接敷设,应埋深0.6m――1m,并在电缆下部放入细沙,电缆上部用砖或硬质板盖住后回填土,地面注明电缆走向标记。

六、施工用电单位在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式电缆末端)装好配电箱,要在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有防水防尘措施。

七、施工用电单位现场配电箱内空气开关电流整定值必须小于供电总配电箱内空气开关整定电流,用电现场出现短路或过负荷故障时,现场配电箱的空气开关动作,切断故障线路,严禁越级跳闸。

八、现场配电箱或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开关箱的.中心与地面垂直距离在1.4――1.6m,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

九、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等不合格的产品。

十、施工用电单位架好或铺设好施工电源线路,并由工程部电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在电管人员的监护指导下接到总电源配电箱空气开关上。

十一、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按钮试验一次,跳闸不正常的严禁继续使用。

十二、施工用电单位未经工程部电管人员的审批许可,严禁私自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接电。

十三、电动工具、电动机等外壳必须可靠接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不允许有中间接头。

十四、用电单位不得随意移动线路,如确定施工需要移动线路,要及时向电管人员报告并征得电管人员同意后,方可移动线路。

十五、未尽之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范》的有关章节执行。

管理区域划分示意图

********分公司

篇5:施工现场管理个人简历

施工现场管理个人简历模板

个人简历是能否成功就业的关键,所以求职者都在考虑如何才能够增加个人简历的影响水准。

个人信息

yjbys

性 别: 男

民 族: 汉族 年 龄: 40

婚姻状况: 已婚 专业名称: 工程管理

主修专业: 管理工程类 政治面貌: 群众

毕业院校: 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毕业时间: 7 月

最高学历: 大专 电脑水平: 精通

工作经验: 十年以上 身 高: 170 cm 体重:70公斤

现所在地: 莆田市 户 籍: 上杭县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 项目经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等 期望薪水: 面议

期望工作地区: 新罗区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 1个月内 需提供住房: 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 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 3月 - 203月 )

专业名称: 工程管理 学历: 大专

所 在 地: 福州 证书: 毕业证书

专业描述: 本人通过所学专业已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在校学习期间,接受工程师和经济师的基本素质训练,打好了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外语及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坚实基础。

学校名称: 上杭职业中专学校 ( 1994年9月 - 197月 )

专业名称: 水利水电 学历: 中专

培训经历:

培训机构: 福建省建设厅 ( 9月 - 5月 )

课程名称: 建造师 证书: 机电工程专业

培训机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6月 - 207月 )

课程名称: 压力管道 证书: 压力管道外部检查员

培训机构: 福建省建设厅 ( 年8月 - 2000年9月 )

课程名称: 质检员 证书: 安装质检员

培训机构: 福建省建设厅 ( 7月 - 1912月 )

课程名称: 施工员 证书: 安装施工员

培训机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5月 - 196月 )

课程名称: 磁粉、着色探伤 证书: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磁粉、着色)

培训机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年11月 - 1997年12月 )

课程名称: 射线探伤 证书: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射线)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 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 ( 10月 - 5月 )

所属行业: 石化·化工·采掘·冶炼·矿产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 50~200人 工作地点: 莆田

职位名称: 工程部经理

工作描述: 月至今,任职于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经理职位,全面负责各项工程管理工作;主要是参与、负责、指导湄洲湾30万立方米中心油库一期工程前期各项招标,设计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的控制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及外围各项协调,施工完成后各项验收(专项、交竣工验收等)和工程结算审核等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公司名称: 福建省长乐市二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997年3月 - 年9月 )

所属行业: 机械制造·机电·重工 公司性质: 私营.民营企业

公司规模: 200~500人 工作地点: 福州

职位名称: 施工员 项目经理等

工作描述: 1997年7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福建省长乐市二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质检员、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等职位;只要从事钢结构、纸厂储浆塔、石油化工储油罐、非标设备、工艺管道等的现场施工与管理等工作;主要参加过中国石化及中国石油福建公司的加油站、中国石化福建公司的各地油库及上海森福、青岛明洋化工、广州造纸、南平造纸、太阳纸业、博汇纸业、厦门鑫海、厦门翔鹭、厦门明达(码头)、厦门海澳等的石油化工储罐及配套管道和设备、浆塔、非标设备、钢结构厂房的现场施工与管理工作。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 本人在多年的工作中通过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如二级建造师等)。主要从事钢结构厂房、造纸厂储浆塔槽、发电厂等非标设备、石油化工储油罐及配套管道、相应设备等工程的现场施工与管理工作;在多个工程(如:中国石化福建地区各地油库、中国石化及中国石油福建地区的各地加油站、上海森福化工福建库区及青岛港库区的储罐和配套管道及设备、广州造纸、南平纸厂、太阳纸业、博汇纸业、厦门博坦、厦门鑫海、厦门通海、厦门翔鹭、明达实业、厦门海澳等)担任质检员(无损检测)、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工程师、项目经理已有十几年。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考虑问题细心周到;为人诚恳、善于团结。深知不管在什么岗位,在其岗就必须负其责。在多年的工作我一直是这样走过来的,在今后的工作也一定会这样走下去。工作能力方面:在这近的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对石油化工仓储类似工程的现场施工与管理可以说有着不浅的经验。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 掌握程度

英语 良好

普通话 良好

拓展阅读:这些误区让你的个人简历石沉大海

现在的个人简历也提倡要突出个性,所以很多求职者在提笔写自己的个人简历时总是想着可以在哪个方面充分体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从而让考官可以在众多简历中一眼就发现自己的个人简历。这就导致求职者在写个人简历的时候出现了很多误区,这些误区不但不会让你的个人简历脱颖而出反而会让它石沉大海!

第一 过分简洁

有的求职者认为现在很多简介都写的又臭又长,所以在设计自己的个人简历时选择言简意赅,除了自我介绍和工作目标,其他都选择不写。以为这样可以让考官认为自己做事干净利索,突出自己的办事能力。其实考官并不会想那么多,他只会觉得你没有工作经历而且能力很少,直接将你PASS了。

第二 过分奢华

有的求职者喜欢简洁的就会有求职者追求奢华的,他们认为求职者如何在个人简历中吸引对方眼球,只有突出文采才是重点。其实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奢华精彩的长篇大作可能让考官找不到重点从而没有太大的耐心,没有了耐心你的个人简历还有什么作用么?

第三 重复话题

有的求职者为了突出自己的某一优点,会在个人简历中不断的提起这个优点。其实这个优点出现2—3次就足以让考官记住了。如果选择不断的重复这一点会让考官觉得你没有别的话可以讲了,所以才在不停的重复一个内容,过凸显只会让考官忘掉你其他的能力。

篇6: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篇7: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篇8: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篇9: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入住人数为7人。严禁非法同

三、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媒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

五、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旁站记录范本

旁站监理记录范本

监理旁站记录范本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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