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本文共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是阿珂啊”提供。
篇1:住宅质量保证书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9月1日 建房第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政管委,上海市住宅局,深圳
市国土规划局、住宅局: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
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
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
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
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
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
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篇2:〈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部《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部《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
武开管办[1998]第040号 ??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保护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 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行为,提高商品住宅质量,
明确商品住宅的使用维修责任,现将建设部《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199月1日起全市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
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参照我办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并报我办备案。?
三、各单位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
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明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
部、配件供应等相关的质量责任,使住宅建设的质量贯穿落实到商品住宅的建、供、销各个
环节,真正让老百姓买到满意的住房。?
篇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定》的通知。?
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三、《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
篇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责任的法律文件,房
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
托的单位。?
第五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第六条 住宅保修期自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
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
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中。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
维修责任。?
第八条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
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
中。?
第十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
第十一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
篇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
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
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
应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9月1日起实施。
附件二
商品住宅质量
保 证 书??? (可印制公司标志)?
(可印制该项目规划效果图)公司名称
持证说明
一、凡购买我公司房屋者,均可持该证享受“质量保证服务”。
二、质量保证服务内容:
1、层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土建工程为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为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5、管道堵塞为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三、以上质量保证期内,非使用不当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免费维修,如因购房者使用不
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购房者承担维修费用。
四、超过保修期后,维修费用由购房者承担。
五、此证不准外借、转让等,否则持证人将失去“质量保证服务”。该证一旦丢失,请及时
通知我公司。
持证人登记
购房人 房屋地址 合同号 备 注
维修记录
时间 维修内容 备注
维修电话: 地址:(维修单位地址)
附件三
商品住宅使用
保 证 书??? (可印制公司标志)
(可印制该项目规划效果图)公司名称
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简介
2、单元平面图
3、使用须知
4、建筑装饰与设施
5、给排水平面图
6、照明及其他电路平面图
7、结构类型及相应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维修电话:? 地址:(维修单位地址)
篇6:〈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的规定》的通知?? 建房第102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政管委、上海市住宅局,深
圳市国土规划局、住宅局:?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
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
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
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
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
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
篇7: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规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次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自理的时限。
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时交付验收手续、并收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气、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陌生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者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应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9月1日起实施。
篇8: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本住宅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现予交付使用。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座落:xxx
2、建设单位:xxx
3、设计单位:xxx
4、施工单位:xxx
5、质监单位:xxx
6、物业管理单位:xxx
7、住宅结构类型:xxx
8、质量评定等级:
三、本住宅自xx年xx月xx日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序号住宅质量保修部位、配件保修年限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实际年限)50年
2、屋面防水5年
3、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5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6、门窗、五金件损坏1年
7、卫生洁具1年
8、灯具、电器开关半年
9、管道堵塞2个月
四、使用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省卡设厅《湖南省卡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详见上表)自规定交付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公司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本公司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保修期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优质服务。
(4)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者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5)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6)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公司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提供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五、持证人
房屋买售人姓名:xx
房屋编号佳境小区xx栋xx单元xx室
合同号:
维修电话:
备注:
卡设单位(签章)物业服务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篇9: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公用建筑,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公用建筑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公用建筑。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公用建筑质量保证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侯伟民,电话:xxxxxxxx
开发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市场卡设服务中心20xx年5月30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青岛市李沧区百通依山小居14#楼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月日通过青岛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资质证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调动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径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距制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篇10:住宅质量保证书
房产交接验收表
户内配电、电气管线、配件、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及配件、灯具、电气开关
业主/使用人意见:
您居住的**项目住宅已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得到免费维修。在保修期内,因您使用不当或二次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用户自己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您自己负责维修。保修期内,若您的住房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于危险房屋将予以退还。
1、以上保修范围及期限为国家标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得到免费维修。
2、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责任方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由于地地震、洪水、台风不可抗力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程质量问题给您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开发单位负责赔偿,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它业户损失,由您承担相应责任。
4、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您签字验收使用之日起计算。
5、此证书不准外借、转让,否则您将失去质量保证服务,该证一旦丢失,请及时通知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办。
住宅工程保修由建设开发单位最终负责制,并由其委托有关单位报修项目进行维修(详见保修责任单位一览表)。
您报修的质量问题,将在3小时内得到确切答复,如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将在24小时内得到维修。
篇11: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全体股东:
我我是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一员,我将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于律己,诚实守信,率先垂范、共享盛举。下面我郑重承诺:
1认同企业思想,传播企业文化;忠实践行企业经营管理理念;
2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为公司长久发展献言献策;
3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4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无条件执行公司决策;
5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
6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同公司利益不能兼顾时,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舍弃个人利益;
7个人发展同企业发展紧密相连,自愿签订《劳动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为企业连续服务五年以上,赤诚无私与企业发展共荣辱;
8合同期内不得离职,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个人年薪酬三倍以上经济赔偿;
9离开公司三年内不服务于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行业,如果违反,自愿接受任职时年薪酬三倍以上经济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接受公司提出的一切行政和经济处罚;请全体股东监督。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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