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北京交通新规定,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爱斤斤的朵拉”提供。
篇1:交通新规定
该令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驾照积分规则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明确,更加严厉,主要变化有:1、超速驾驶,记6分;2、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6、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7、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8、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新的交通法规在商都网也受到热议,网友“%u533F%u540D”调侃道:“新手们。出门多带些钱吗,无畏地向前吧、毕竟车还是要上路的”;也有网友对新规的执行是否人性化提出了担忧“交通法严格执行是好事,以人为本,严格规范驾驶员,减少事故,但是像我们这样的职业驾驶员,工资本来就低,你可能会说你就不要违章吗,请问;常在河边走路的有哪个不湿脚的,各个部门都在要求驾驶员,但是没一个部门为我们职业驾驶员养家糊口捏把汗【举个例子‘国红绿灯时,我前边是部大货车我看不见前边上方的红灯标志,但是大家都在走,我想坑定是绿灯,要不别人的车就停下来了,可过了一半绿灯变红灯被拍了下来,冤枉”。
[交通新规定]
篇2:交通新规定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第十九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你要找的19条好像没有第四款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新规定]
篇3:交通新规定
新违法落实全面记分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明确记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第二条,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第三条,201月1日至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通知第一条好理解。凡是在2017年1月1日开始产生的新违法行为,都要落实全面记分。之前在好易通终端机上处理不记分、只罚款的违法行为,比如冲单行线、开车打电话、超速等都要开始记分了。通知第二条意思是重点地区、重点车辆以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设过渡期,2017年1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全面记分。
旧违法记分有过渡期
通知第三条是关键。2017年之前的旧的交通违法行为,有6个月的过渡期。就是说,凡是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还是按原办法处理。只有2017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新的交通违法行为,才按新的办法处理,进行全面记分。
不过大家要注意,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过渡期内不记分的最常见的有以下这5种:驾驶机动车超速20%以下的,记3分;驾驶机动车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冲单行线的,记3分;开车抽烟或接打手机的,记2分;违反禁止标线或禁令标志,记3分。
很多朋友之前一看要到年底了,然后专门请假去处理交通违法,可是耐不住人多,很多车主愣是排了一天都没挤进去。如今有了新通知下来,这下好了,很多有车一族的朋友们知道这消息就不会急着一窝蜂去凑热闹。即使过了这一段高峰期,错峰去处理交通违法也不迟。
[2017交通新规定]
篇4:交通新规定
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⑤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修改)。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⑩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修改)!
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新增)。
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篇5:北京交通管理局进京证新规定
北京交通管理局进京证新规定
短期办理
短期进京证:有效期7天
如果进入北京时间较短,或过境等短期停留的外埠车辆,可以办理短期进京证。车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等手续到规定办证点办理。
办理地点:高速路及其国道进京检查站,或各个地区交通队均可办理。
流程介绍:需要办理短期进京证的朋友,只需携带驾照和进京车辆的行驶本前往办理点进行办理,各个主要高速公路的进京收费站处都能办理,并且各条国道进京处也有工作站可以办理,但是这些站点仅接受短期进京证的办理,需要办理长期进京证的朋友需携带更多的手续前往暂住地所在地区的交通队办理。
长期办理
长期进京证:有效期半年
在京有常驻需要的外埠车辆,需要携带相应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地区(暂住证所在地)交通队办理长期进京证。如果是公车进京,需携带(驻京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私车车主需带车主身份证、暂住证、尾气检测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行驶证、驾驶证,到原办理地点的交通支、大队宣传科办理。您可以提前拨打局秩序处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流程介绍
第1步:长期进京证相比短期证的办理要繁琐很多,首先需要车主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本地身份证或暂住证)前往驻地所在街道的安委会进行备案。
第2步:携带街道安委会出具的证明前往所在地检测场进行尾气检测,并领取尾气合格单。
第3步:如果是个人车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安委会证明、尾气合格单、交强险、行驶证、驾驶证前往所在地交通队进行办理。
如果是公司车辆,需要携带外地驻京机构的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也就是说外埠公司车辆想办理长期进京证,必须要求在北京有分支机构,并且与原籍单位是隶属关系才可以办理,否则无法办理长期进京手续,只能使用短期手续多次办理。
新《通告》与现行交通管理措施相比主要的变化
(一)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对本市载货汽车,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是对本市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三是本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原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
四是新增了“本市黄标车需按车辆注册月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的管理措施。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将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二是对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确需进入六环路内区域的,在办理进京证后,允许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以内区域行驶。
三是将外省、区、市摩托车的禁限范围由原来全天不得进入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扩大至全天不得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四是外省、区、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增加了自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
(三)对于远郊区县城关镇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的范围,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确定并对外公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区域周边设置禁令标志。
进京证的办理所需注意的五个问题
一是关于办理进京通行证
外省、区、市机动车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为百姓办理进京证。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
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
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此次办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
二是关于进京证延期
在本市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证后,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我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办证时间为工作日每日8: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即两次办证有效期累计12天)。
三是关于重新办理进京证
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
四是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办理进京证
按照《通告》要求,持有临时号牌车辆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
五是关于进京证过渡期
《通告》于4月11日正式实施,则新版进京证也与之同步实施。但存在4月11日前办理的进京证7天有效期内包含两种不同的禁限管理规定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采取人工加盖条形印章的方式,明确限行和使用规定。印章内容:“4月11日起,持证非本市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6时至24时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其他明令禁止货运机动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行驶。”
交管部门加强路面管理严查禁限车辆
考虑到4月11日之后办理进京证的数量和频繁程度,各交通支大队已提前增设窗口,增加设备和人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办证需求。同时,作为《通告》的执行部门,北京公安交管局将严格按照《通告》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涉及车辆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路面24小时巡逻管控力度,针对违反禁限措施的车辆在依托科技系统执法、发现的同时,调整岗位设置,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与科技系统的联动,强调路面警力拦截效果,形成无缝隙覆盖的管理效果。
目前,根据《通告》的交通执法要求,经现场调研,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进京道路和环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二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三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四是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篇6:哈尔滨市交通新规定
车检变化一览
1、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
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2、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3、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
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4、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
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量,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
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哈尔滨市交通新规定]
篇7:全国交通新规定
小孩坐副驾,六分三百元!今天开始实施:
交通新规4月1日施行: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驾驶,记6分。
9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发给有车一族,友情提示!204月1日全国正式实行
[全国交通新规定]
篇8:交通违章新规定
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4月1日至203月31日。
从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20交通违章新规定]
篇9:交通违章新规定
从元旦起,一次记12分的有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11项违法行为,比原来多了5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14项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也比原来多了5项。
用旧驾照最高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12、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13、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下的交通违章处罚
随着元旦的临近,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又一次引发市民的关注。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读了这一被戏称为“史上最严”的交规。
闯红灯一次记6分。
[交通违章新规定]
篇10:北京驾照新规定
4月1号起:最新驾驶证扣分新规出炉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今天给各位家长朋友讲讲整理好的“驾照新规”扣分细则。快分享给周围开车朋友看看吧!
以下5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⑤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修改)。
以下3种违规 扣2分
①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以下10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⑩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修改)!
以下5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新增)。
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这些交通新规203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
1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 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驾驶,记6分。
9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10 小孩坐副驾,六分三百元!今天开始实施
[北京驾照新规定]
篇11:北京交通法规新规定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北京交通法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