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价格监测工作总结,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alan”提供。
篇1:价格监测工作总结
价格监测工作总结
200X年,为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价格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价格监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市局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日常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开展信息服务,努力做好预警预测,价格监测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200X年价格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今年上半年,正值区划调整期间,我局历经了两区合并、办公场所搬迁、办公用房装修、内设机构和人员重新调整等诸多事宜,工作可谓量大而繁杂。
为了保证价格监测工作不仅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还要按照市局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新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该项工作,并将其列为本局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确定由一名副局长主抓该项工作,明确该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并具体落实到责任人。区长在百忙当中认真听取了物价局的工作汇报,并对价格监测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向我区一镇一乡反馈价格信息,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同时,要有侧重地做好价格信息的分析报告,为区政府工作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局班子的周密安排下,该项工作在区划调整期间未受任何影响,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
二、完善制度依法监测
为了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日常价格监测工作制度》、《价格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价格监测工作流程》等等。
尤其是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今年我局加大价格监测工作力度,以立法建设为前提,更加注重宏观决策和公共管理服务,以宏观决策和公共管理服务为核心,建立四个体系以应对突发事件的《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即:着重以提高监测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价格监测组织体系;以分析价格动态,预测走势,预报警情,提出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价格分析预测体系;以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价格监测质量保障体系,从而为价格监测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价格监测工作,提高了该项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准确性,保证了监测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
三、夯实基础科学管理
为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质量,采报价人员严格遵守采报价时间,认真选择采价点,按照市局要求,能够全面、及时地采集并上报各类监测品种价格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截止10月份,共上报日报表220份、旬报表30份、9日报表20份,报送价格分析20份,向政府报送信息16份。同时,建立并保存了1月份至10月份的原始台帐,装订成册,建立档案,逐步实现价格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使价格监测工作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经验
1、在大型超市进行每日价格监测时,要注意有些商品价格没有代表性(如特价商品价格)。要给市局提供可参考价格,就不能就价论价,应参考多方面因素,采报平均价格。
2、农贸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地域百姓的生活水平高低所影响,同样商品的价格差异比较大。需要多走几个摊位,多询问几个价格。做到多留心,多观察,多询问个体工商户,细分析,了解产地、批发环节,才能了解价格走向趋势,才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局提供准确信息及预测。但在价格监测中调查研究少,关注各类商品价格多,综合分析价格预测少,产生预测能力低,分析报告写的少,需要在今后的价格监测上多下功夫,给市局提供高质量的监测价格。
五、存在问题
1、随着国有企业的退出,大型超市的兴起,百姓购物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去超市购物的人很多,每日报表中“国有企业”栏内填的商品价格就是采自超市。国有商业已名存实亡,请市局将“国有商业”栏调整为“大型超市”。
2、农贸市场品种齐全,但每日报表中有些南方品种我们北方没有,建议应从表中删除。200X年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测工作,进一步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测,提高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篇2:价格监测工作总结
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篇3: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
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监测工作,保障价格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
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相关信息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警、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 市和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价格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效果;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建议。
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监测机构具体承担价格监测工作。
第四条 本市对下列重要商品和服务实施价格监测:
(一)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
(二)钢材、水泥、有色金属等工业生产资料;
(三)化肥、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
(四)成品油、燃气、煤炭等能源产品;
(五)汽车、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等机电产品;
(六)房屋买卖、租赁和土地出让;
(七)医疗、教育、客货运输等服务;
(八)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重要商品和服务。
第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确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具体监测项目,明确价格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办法。
第六条 价格监测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如实提供价格相关信息。
第七条 价格监测包括常规监测、专项调查和应急监测等方式。
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确定合法经营、信誉良好、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经营者作为定点单位,开展常规监测。价格主管部门与定点单位可以签订协议。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定点单位颁发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 定点单位有权了解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本地区价格平均水平。
定点单位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台账,安排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价格相关信息。
第十条 定点单位因生产、经营调整,不能满足价格监测工作需要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回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开展专项调查:
(一)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价格问题;
(三)价格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专项调查应当明确调查对象,制定调查方案,获取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相关信息,提供及时准确的情况和分析,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参考。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应急监测:
(一)社会公众集中购买某类商品;
(二)某类商品价格波动明显;
(三)其他应当开展应急监测的情况。
第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制定应急监测预案,明确预案启动和解除条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应急监测期间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原因和建议。
第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定点单位给予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免费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价格监测信息不得用于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工作以外的其他目的。
第十六条 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价格监测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持证开展价格监测工作。
对属于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价格监测信息,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建立价格监测专家会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专家及时分析市场变化情况、预测价格走势。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价格监测报告。
价格监测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运行情况及社会反应;
(二)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原因分析及趋势预测、预警;
(三)价格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效果;
(四)应对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五)与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采集、处理、传输系统,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实现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价格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第二十条 价格监测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开展价格监测工作的;
(二)瞒报、虚报或者篡改价格监测信息的;
(三)泄露属于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价格监测信息的;
(四)将价格监测信息用于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工作以外的其他目的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价格监测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拒绝配合或者拒绝提供信息,影响价格监测工作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定点单位未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价格相关信息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价格监测的作用
价格监测的基本任务是调查和分析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价格监测指政府或者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公布的活动。
价格监测以定点检测和周期性价格监测报表为基础,并开展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监测等,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提高价格检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网络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很多商品在网上都有许多商家的在买、在报价,因此在网上来搜集网络商品价格,在进行实时的监测、对比,是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始重视的。已比较成熟的乐思价格(品牌)监测为例,可以做到:任意采集你指定网站的、指定商品的最新价格,再整合合并到一起;还有一些对价格走势、价格对比、涨跌排行榜的一些统计信息。
篇4:浅谈新形势下的价格监测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的价格监测工作
新形势下价格监测工作的`内容有了新的变化,因此要与时俱进调整工作思路,紧扣服务主题,使价格监测工作上新台阶.
作 者:武汉市价格监测中心 作者单位: 刊 名: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WUHAN ECONOMIC ADMINISTRATION CADRE'S COLLEGE 年,卷(期): 17(1) 分类号:F714.1 关键词:价格监测 服务 新台阶篇5: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
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和规范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及时和准确,发挥价格监测预警在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预警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预警,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政府价格调控监管的需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分析、报告和发布警示信息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资源稀缺的商品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具体监测品种实行目录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补充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的粮食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健全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手段。
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及价格监管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和设置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做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传报工作,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八条价格监测预警实行报告制度,包括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报告、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的定期报告和警情报告。
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制订本行政区域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经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指定能代表本地区同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予配合。
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因生产、经营品种发生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价格信息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按照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真实、及时、准确提供价格及相关信息,不得拒报、瞒报、虚报、迟报信息,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所承担的价格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需要了解其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价格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提供,但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除外。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对其指定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第十二条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人员调查、采集价格信息,应当按照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进行。对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价格信息,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信息审查复核制度,加强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所报送数据的审查复核。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定期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地区市场价格总体情况;
(二)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及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
(三)重大价格政策及与市场价格相关的经济政策出台后的社会反应;
(四)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原因及趋势预测;
(五)价格调控监管的对策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价格信息的跟踪与分析,并对价格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发现市场价格变动出现倾向性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五条当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者发生异常波动,可能或者已经危及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情况时,发生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价格警情报告。
价格警情的等级划分和报告的具体办法,按照《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制订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警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工作预案,依法采取干预措施。经贸、工商、质量技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警示信息。
价格警示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已查处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违法案件;
(二)市场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价格警示信息。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未按照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瞒报、虚报、篡改价格信息的;
(二)上报的价格信息失实,严重影响信息准确性和代表性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资格:
(一)拒报、虚报、瞒报价格信息的;
(二)3次以上迟报价格信息的。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的特点
●监测预警一体
监测点填报完数据后,监测模块自动采集监测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如价格出现异动,预警系统将按照预先设置的预警规则进行实时预警。
●价格指标分级
实现对监测指标的精细化管理,对监测的价格指标进行分级,统计时可以按不同价格指标分开统计,也可以汇总统计。
●数据充分共享
采用数据大集中模式,所有数据集中在价格监测中心,省、市、县(区)、监测点通过授权,都可以查询数据实现数据共享。
●数据自由对比
实现数据自由对比,如:跨监测制度自定区域自定时段、自定价格等。
●智能绩效考核
实现自动计分考核,对数据任务上报的厦时准确性、信息报送情况和数据报送情况、信息采用情况,自动计算考核汇总。
●监测实时调整
根据实际监测工作需要,可以对监测商品、填报时间、数据顺延报送等进行修改并即时生效。
篇6:镇江市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镇江市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和规范价格监测工作,保证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调控经济、维护稳定和价格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监测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宏观经济调控、社会发展和价格管理的需要,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重要商品、服务的项目,是指根据国务院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目录中所列项目。各地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需要监测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补充,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价格监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调查和分析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以及重大价格政策措施出台后的市场反映;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第四条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价格监测机构建设以及监测信息采集、处理、反馈、传输的设备和网络建设。监测工作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及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和支持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第六条价格监测以周期性价格监测和定点价格监测为基础,同时对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
第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管理范围和分工权限指定有关单位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证书或者标志牌。非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临时性调查。
第八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经营规模,其价格水平能够代表同行业或当地的同类商品或服务价格水平;
(二)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市场信誉良好;
第九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其价格监测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价格监测人员可以参加价格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价格监测工作的培训学习;
(二)专、兼职价格监测员享有适当的劳务报酬;
(三)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对提供的数据资料有权提出保密的要求;
(四)拒绝违反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十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主动接受、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调查;
(二)建立价格监测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价格监测工作,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价格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报告工作。
(三)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的价格监测资料,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进行价格监测;
(二)在调查、采集价格资料时,必须按规定出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价格监测调查证,使用规范、统一的价格监测表格或上报软件;
(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履行价格监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四)负责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反映情况,帮助解决监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
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情况;
(二)被监测商品和服务成本变化情况;
(三)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趋势预测、预警;
(四)有关价格政策执行和建议情况;
(五)与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情况下价格监测与预警预报应急机制。当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市场价格出现或者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测,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科学分析价格监测数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24小时价格监测。
第十四条本行政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资料和预测信息应当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五条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价格监测数据质量检查和考核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拒绝提供价格监测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价格监测资料的,由下达监测任务的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收回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证书或标志牌。
第十七条价格监测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泄露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0月10日起施行。
篇7:物价局价格监测质量自查报告
物价局价格监测质量自查报告
一、重点完成情况
(一)价格监测点建设情况
为确保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我局注重价格监测网络建设,根据省市下达的价格监测任务,结合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特点,合理确定不同品种的价格监测点,加强与监测点的沟通联系,指定专人定期对监测点数据上报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监测点进行动态调整,分管领导带队每半年对监测点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监测数据上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发现的因人员流动、经营品种改变、工作抵触情绪严重等造成监测数据上报不及时,难以继续承担监测任务的监测点及时调整更换,确保了价格监测工作质量。今年,我县共建立价格监测点21个,监测点数据统计上报人员23人。
(二)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执行xx省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xx省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完成全省价格监测报告系统和省市临时通知开展的各项价格监测工作。目前,我县共承担《粮食种子销售价格监测表》、《生猪鸡蛋出厂(收购)价格监测表》、《涉农收费和建材价格监测表》等9类监测报表,75个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除按时进行监测报告系统网上直报外,还按市局要求于每周每月指定日期向市局上报相关报表的电子版,为市局统计上报全市数据和省市价格决策提供依据。
(三)监测信息发布、重要价格问题调研工作情况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尤其是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提高这些商品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加强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工作,撰写价格动态分析报告,利用县政务网站每月定期对外发布我县市场价格动态,以此指导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引导群众合理价格预期。有针对引的开展重要价格问题调研,近年来,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特点,重点开展了“菜篮子”、生猪、玉米、马玲薯、中药材市场价格调研,认真深入分析相关商品价格涨跌原因、走势,提出了一些价格监管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服务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今年开始,开展了中药材市场价格周监测工作,每周对板蓝根、黄芪、甘草等11个品种的中药材价格进行监测,并联系成都荷花池药材市场和荷花池国际商贸城价格指数办,利用他们的价格指数网络平台,每周发布我县中药材价格,为我县中药材外销工作提供服务。
(四)价格预警应急监测及价格调查巡视工作
建立价格监测巡视制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指定专人,经常性深入市场,节假日期间开展市场巡查,强化市场调查,以便及时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修定完善了《xx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应急工作预案》;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了重大情况、突发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提高了价格预警应急能力。
二、价格监测重量管理工作情况
为确保价格监测质量,我局制定了价格监测人员工作制度、监测点工作制度、监测人员ab岗工作制度、监测工作考核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将价格监测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并利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示;加强与监测点的联系,建立了与重要企业、超市的联系点制度,确保了有序、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三、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分配发放情况
我县价格监测任务重,监测点多,但监测经费一直缺乏。一直以来,省市未曾安排下达专项价格监测经费给我县,县级财政困难,也未曾拨付专门的价格监测经费,因此,我局无任务价格监测经费来源,也从未下发监测点补助经费,各监测点都是无偿提供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1、全省价格监测报告系统分配的部分监测任务已不符合我县实际。比如,《油料收购价格监测表》中的胡麻籽,由于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我县种植面积已经很小,仅有的一点也是仅供农户自家榨油食用,基本上无存货出售流入市场,也几乎无商贩收购,所以市场基本处于无货无价状态,价格采集难度大;再如,《涉农收费和建材价格监测表》中的机制瓦,近年来农民建房基本都采用现浇或彩钢屋顶,机制瓦基本已退出市场,有的也是拆下的旧瓦,新瓦价格采集难度大。
2、部分监测点人员业务水平低、工作积极性差。大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已放开,价格相对灵活,而经营者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往往都是只有较低文化水平的从业人员,所以上报数据存在不准确、随意性问题。另外,由于经费缺乏,监测点人员得不到任何劳动报筹,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长期固定的监测点和监测人员难以维持。
五、几点建议
一是适时调整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品种;二是加强价格监测人员培训,尤其是通过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价格动态分析预测能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三是安排县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解决价格监测经费缺乏问题,为监测点下发一定的工作报筹,提高监测点人员工作积极性。
篇8: 监测工作总结
AFP病例监测工作是维持无脊灰状态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对保持无脊灰状态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了更好地掌握急性驰缓性麻痹(AFP)病例的流行特征,发现监测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指导以后的监测工作,巩固无脊灰成果,根据浦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镇道实际情况,并认真开展了20XX年AFP病例全面的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一、全年的监测概况
20XX年未发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为0。半年共开展主动监测6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村级卫生室地处较远,监测范围不够全面,不能及时发现全街道范围内的AFP病例。
三、今后AFP监测工作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脊灰疫苗接种率,各接种单位应重点应抓好薄弱辖区的工作,消除免疫空白。
2、必须加强AFP病例的监测,AFP病例报告做到48小时内完成调查;做到及时上报。
3、加强AFP主动搜索力度;
4、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培训;
5、做好计划免疫宣传工作,提高脊灰苗合格接种率;
6、加强入寻巡回督导次数。
篇9: 监测工作总结
依据北京市环保局下达的《20xx年北京市区、县环境监测计划任务书》和延庆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计划的要求,监测站完成了20xx年一季度的监测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监测
地表水监测:对8个地表水断面进行了每月一次的例行水质检测,包括24个基本项目和7个补充项目。
降尘监测:对18个市控和乡镇考核监测点位进行了3次降尘监测。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依据北京市环保局下发的《20xx年北京市区、县环境监测计划任务书》要求,监测站对我县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包括2个废水国控污染源、4个废气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截止到3月底,已完成废水污染源单位监测28家次,废气污染源单位监测17家次。配合局监察队,完成了北京华都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及永宁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
(三)出具报告及数据上报情况
共向监测中心及局相关科室报出监测数据977个,其中地表水检测数据460个、降尘检测数据58个、污水数据373个、垃圾场厂界大气、渗滤液、锅炉等检测数据86个。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迎审准备工作
监测站从1月开始进行20xx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迎审准备工作。针对今年内审及管理评审查出的不符合项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档案文件等进行了检查,为复评审工作打好基础。
三、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年报编写工作
按市局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要求,正在编写20xx年延庆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按市局《污染源监测年报》编写大纲要求,完成《延庆县20xx年污染源监测年报》编写工作。
四、合格证考核工作
按市局要求上报20xx年度持证上岗考核计划。开展20xx年度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自考工作,于3月x日前完成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五、近期工作安排
(一)在做好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延庆县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二)做好计量认证前期相关准备和持证上岗考核抽考工作,计量认证完成后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
(三)做好生物实验室的硬件建设工作。
(四)做好临时性监测工作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篇10: 监测工作总结
20XX年,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在局党组及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州粮食局局党组决策,顺利完成各项预定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业务工作
粮食质量监测能力是我中心的存在根本。全年,我中心积极开展业务工作,致力发展粮食质量监督能力,为粮食质量监测能力的提升,获取更多契机。首先,积极配合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我中心的软实力的提升提供机会。期间,我们完成了20XX年度最低收购价稻谷重金属指标扦样任务、湖南省20XX年度收获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监测采样任务,并与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签订采样合同,同时积极派遣人员参加了20XX年度全国收获粮食早籼稻会检工作暨检验员培训工作、中晚籼稻会检工作暨检验员培训工作、及全国油菜籽质量会检工作。其次,发挥我州唯一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的作用,为州粮食安全提供有利保障。我们协助参与了州粮食局开展的20XX年全州粮食库存军供粮检查工作、“转圈粮”、“顶包油”专项整治行动。还积极开展委托检测服务,为粮食行业发展尽一份力量。第三,利用会议资源,与各方交流,提升技术能力。派专员参加了20XX年全省收获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监测采样工作总结及技术评价会议、全省粮食行业管理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第四,积极开展积极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粮食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扩大影响,积极做好粮食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深入持久地宣传,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质检大楼建设工作
为粮食质量监测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力硬件环境,从20XX年起,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就积极向州政府申请资金,先后共获批380万投入于乾州湘谷园建设质检综合大楼,时至今年6月大楼正式峻工。实验室配套台柜及基础性仪器也相继配备到位,常规粮油质量检测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中心现有检验和办公场地800m2,其中检验室面积400m2,有检验室12间:分为物理检验室、化学检验室、卫生检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天平室、电热室、制粉室、药品储藏室、收样室、样品室、资料室和仪器室等。中心现有仪器设备50台(套)。
(三)计量认证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所有面向社会出具公正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定”资质。同时“计量认定”资质也是获得国家粮食局授权许可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能力建设的`必备条件,因此,我中心将计量认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年初开始做资质认定准备,并在2月底认证制定了工作分配方案,并且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监测的相关规定;全面规划湘西自治州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发展目标;努力学习、整理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时至9月,内审结果达到《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中要求,于9月20日向省质量监督检验局报批资质认定的请示,9月底,省质监局将我中心纳入10月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计划之中,于10月10日,派专家组来我中心进行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获得基本合格后,认真整改,上报评审材料,终于12月初,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认证实验室挂牌资格。
(四)人事工作
20XX年,我中心积极开展人事工作,大力发展人力资源。为壮大人力队伍,特派熊瑞梅同志参加了全州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指派专业人员参加了国家级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内审员培训,并均获取相关证书。督促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州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指派专人参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圆满完成了高学历人才的入编进人手续工作。
(五)其它
全年,我中心积极工作,为中心未来努力寻求机会,在省粮食局和州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在州局领导的全力支持下,于10月完成了中心的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的挂牌现场考察工作和计量认证实验室的现场评审工作,向州政府获取了30万的帮扶资金。为贯彻落实州政府和州局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中心积极开展党员工作,对州局下达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力执行,在商务系统的党员表彰大会上,我中心宫福臣同志获得商务系统优秀党员称号。
二、存在问题
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的年度工作已顺利完成,并获得了一定成绩,但就目前中心的情况,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实验室里的主要设备简陋,达不到市级粮食质检机构配备的基本要求。二、作为一个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还没有形成财政的单独核算,资金方面存在较大缺口。三、目前为止,中心的技术人员、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短缺。总之人力资源依旧是我中心发展中的短板,希望通过各方努力进一步缩小我中心与其他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差距。
三、展望
1、发挥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作为唯一一家粮食质量监测挂牌机构的作用,依法对我州区域范围内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军供粮以及市场流通粮油进行质量监督监测,监管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卫生状况,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粮油检验任务,通报全州粮油质量监测结果。
2、进一步明确质检机构的公益性质,争取进入州政府的财政支持,完善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的检测环境,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规定,努力提升我中心的粮油检测设备装备水平。
3、努力开展粮食质量监测能力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扶持。全面完成国家粮食局授权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的评审及挂牌工作,力争进入20XX年度中央财政扶持的笼子,进一步提升我中心的粮油质量监测能力。
20XX年,在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全年围绕州局工作重点,从实际出发,认真搞好机关大院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工作,注重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各项工作的开展平稳有序并取得一定成绩。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州、市年终检查验收
综治工作方面
一是局领导重视综治工作,通过全局和直属单位的共同努力,创建了一个平安、和谐的机关大院。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是按照州市两级的要求,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控措施。今年州局从紧张的经费中,挤出近2万元,在机关大院内要害部位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更换了所有灭火器的药剂。州局还在办公室改造的同时,修建了门卫值班室,加强和健全了门卫制度。这一切,对搞好治安防控,杜绝火害等安全事故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在网格化管理上,按照州市两级的要求,逐户登记,建立住户人员信息库,并移交到街道、社区。按质按量完成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录制的任务。
四是做好综治日常工作,按照州市综治部门的安排、部署,我们开展了综治宣传工作,创办了综治宣传栏,认真组织民调工作,统计和提供适应民调的居民和单位的电话号码。认真清理流动人口,排查不稳定因素(吸毒、偷盗、青少年犯罪、邻里纠纷等)。与外来人员和承租户签订综治责任书。认真抓好节假日和特护期值守和应急维稳工作。做好综治基础工作,搞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资料齐全,装订规范。
计划生育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计生政策和各级计生部门的要求重点做到“三个抓”,即抓证件、抓治理、抓宣传。对外来租房户和门面经营户,作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对象严格把关。对计划生育证件、手续不全的外来人口,责令其重办、补办手续。积极配合街道、社区,清查超生怀孕对象。严格管控户籍挂靠在我局的育龄夫妇。在搞好管理的同时,搞好计划生育服务,协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妇办理申请准生证,独生子女证。采集和报送独生子女户的信息,为落实独生子女户优待政策和办理独生子女户保险进行摸底,核查和报送有关信息。
在城乡同建同治方面
重点抓好“门前四包”和院内环境卫生整治。与门面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平时勤检查,勤监督,对门面的卫生状况和占道经营情况及时加以纠正,使“门前四包”责任得到落实。同时,加强了院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清除楼道内的“牛皮癣”,局机关和服务中心的干部职工开展了几次卫生大扫除,清理了后院的死角死面,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各级同建同治专项检查中,我局排名始终靠前。
(二)搞好机关院内水电门面等物业管理工作
全年完成水电销售34.2万元,组织对电网主线维修3次,配电房排障维修2次,及时对院内路灯进行维护,在去年自来水供水系统改造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水电管理,水电不再亏损。今年,我们修订了机关大院的《物业管理制度》,明确了单位、个人在物业维修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为下一步规范机关大院的物业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我中心党的群从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2月下旬正式启动,在局机关党委和活动办的指导下,按照州委群教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支部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紧紧围绕以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开展群教活动,在活动的各个环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这次群教活动的开展狠刹了平时工作中的“四风”问题,全休党员触动了思想灵魂,受到了一次党的信念和宗旨意识的教育洗礼,党员的群众观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大增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党的群众路线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开年以来,办公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服务为本,认真履职,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服务,全面落实职能工作
“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是我们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充分发挥好办公室的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四个职能作用,今年我们主要认真履职并做好了6大方面的工作。
(一)信息调研有新突破
一是做好政务等信息的报送。顺利完成省州政府办、省粮食局约稿4份,报送信息56条,提前完成全年30分政务信息任务,其中国办采用1条,省政务信息办采用2条,实现突破。二是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以政务公开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的更新管理,今年按要求新增了“深化改革”专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角,截止今天网页42个各大小栏目更新信息67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62条,动态信息发表量持续在全州68个州直单位网站排名第5,得到了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多次通报表扬,年终网站单项检查获100分满分。三是做好调研工作的组织。今年9名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围绕粮食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份,向群教办推荐了2份,另外选送了2份参加全州第八届处级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报告评比,其中1篇获得三等奖。
(二)新闻宣传有所加强
一是注重对外宣传。截止目前,在《粮油市场报》发表新闻信息1条;《团结报》发表21篇,湘西新闻网4则,州电视台2则,省粮食政务网15条;推荐6篇调研理论、散文杂文第五届湘西自治州“宣传文化”申报参评;认真参与全国粮食系统先进模范推荐和粮食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言活动。二是积极配合各业务科室的宣传活动,及时做好新闻宣传。三是认真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全面完成11种党报党刊征订47份,其中《人民日报》2份,《光明日报》1份,《经济日报》1份,《湖南日报》8份,《新湘评论》7份,《团结报》18份,《求是》2份,《新华每日电讯》2份,《粮油市场报》6份。《新湘评论》和《团结报》为超额完成任务。
(三)办文办会有所精简
在办文办会上,我们坚持及时、有效、节俭、有序原则,力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效果。截止目前,共收文720份,发文77份,简报6期(含群教活动快报3期)。共承办各类会议57次,其中:全州性粮食工作会议1次,州长办公会1次,群教活动全局性专题会议34次,其他会议21次。办文办会较去年同期均有减少。
(四)上传下达注重到位
在上传下达此项工作上,我们注重“到位”二字,发挥好“传输带”作用,确保及时准确。今年共接打各类电话2000余次,下达通知近百次(含文件、网站通知),接收传真30余份。
(五)后勤服务强调细致
在后勤这块工作上,我们坚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调服务及时、周到、细致。一是接待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降低酒水餐饮标准,公务接待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减少。二是公务用车,截止目前,共安排出车185次,其中州外14次32天,州内171次(含市内103次)。共接待38批190余人次,其中州外客人7批79人次。三是维护采购,尽量做到采购及时、物美价廉,电脑、打印机、网络等维护及时、协调到位;年初考虑同志们饮水健康,建议局党组使用了桶装水。四是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办公楼、局长室、局大院坚持做到每天打扫,保证会议室随时使用。
(六)保密档案严遵规定
从今年4月开始,2名档案人员对各类材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编目、录入、装盒。7月份完成了20XX年文件归档工作。现存我局文书档案整理归档文件共计15盒255件,其中永久5盒85件,长期(30年)7盒132件,短期(10年)3盒38件。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文件材料排列有序,编目录入较为规范。清退文件2份。今年共签收秘密级文件16份,还签订了网站保密责任书。对档案室进行了重新布置和整理。及时迁移了电子政务收文系统,确保了办公室电子收文和财务系统正常运转。
二、立足大局,认真完成中心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责。今年办公室完成的中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六项。
(一)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办公室正副主任2人列为局群教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直接参与活动全过程,其他办公室人员同时也或多或少给予了支持和配合。今年共撰写各类综合性材料37份,其中群教活动如《实施方案》等综合性材料10份;主持和参与了本系统及商务系统反四风演讲比赛;承办建章立制方面全部工作;承担信息报送、每周周报上报等工作任务,完成各环节部分任务及其它临时交办性任务。
(二)认真对待机关效能工作
按照效能办要求,按时上报各种表格、情况,并于8月底至9月初,深入到凤凰、泸溪、花垣、保靖、吉首等县市开展“吃拿卡要报”现象检查,10月份开展了1次行风政风评议,接受并通过了效能工作检查。
(三)继续抓好综治计育工作
一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初与门面经营户、各科室签订责任书。今年进一步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对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并更换了药剂,确保消防设施功效;投入3万余元用于院内监控设备安装,实现院内24小时全程监控;修建了值班室,更加强了安全保卫。今年重点开展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组成3个组,对大院内100多户住户开展了上门入户登记,进行摸底登记。二是计划生育工作。按时上报报表,落实和宣传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摸底上报审批等工作,同时加大与社区的联系,进一步完善规范计育台帐和管理。
(四)同建同治工作常抓不懈
配合文明城市创建,今年支持社区清理污水沟项目2万元资金,对大院内各楼“牛皮癣”进行了治理,组织了2次全面大扫除,实行了全天制卫生值勤。每个月均要接受社区、办事处、XX市等检查,全市同建同治检查中我单位排名靠前。
(五)平安创建及建整扶贫工作
田局长带队分别下到平安创建示范乡XX县林峰乡,开展对结调研活动;也下到了扶贫村,与扶贫队共同商讨扶贫事宜,办公室协同开展相关工作,如新闻宣传、手册制作等等。
(六)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办公室一共承担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单位创建、三关爱活动、民族文化进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心工程、计划生育、综治(平安建设)、党报党刊等14项指标,其中有7项指标有单列考核明细,种类繁多、软件资料收集相应繁多,考核结果很好。另外还配合其他科室、局绩效办完成相关绩效考核工作。
三、把握关键,突出做好重点工作
服从要务,把握重点,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关键。今年办公室重点做了两项工作。
(一)完成办公室装修和搬迁
5月份,局党组作出改善同志们办公条件的决议后,6月―10月,投入约35万元(含质监中心办公设备),完成了8间办公室和1间大会议室的装修,配备了新办公桌椅,并较为妥善地进行了各办公室的调整和搬迁,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登记。
(二)着力加强办公室人员的自身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办公室建设问题,平时给予了诸多工作上指导和指正,还派送正副主任参加粮博会,旨在拓展视野,提高素质,但办公室人员新手多,加强自身建设仍然是一个工作重点。为提高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基本保持每月组织一次例会,及时收集各位领导各科室的意见建议,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在强调“传帮带”同时更强调严格自律、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比如,我们要求办公室至少每天要保证一个门是在早上8点前开门、下午下班准点后关门;要求每个坐班人员有事需请假时实行“全通报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求电话人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上班时间办公电话畅通;要求同室人员团结一心,各负其责,搞好协作等等。
除上述外,我们在党建、工会等工作中也承担了一定的工作任务。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文件签阅传递上做得还不够到位;办公室人员学习锻炼还不够,办事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在车辆调度等科学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中枢畅通,尤其是在信息、调研等方面有新的成果,要为全州粮食工作、局党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有几项具体工作:一是提请局党组将大院电路改造纳入计划,这在作20XX年预算草案中,办公室将其已列入;二是制度修订,目前制度草案已形成,但还需完善和研究;三是办公环境的进一步改造;四是建议将简报模式进行更新,重大的、专题的和阶段性突出工作出简报,一季度一期,后附绩效考核纪实表,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
20XX年办公室将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科室,认真履责,不断完善自我,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局里各项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