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本文共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blue9idea”提供。
篇1: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要求,总结“十五”期间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握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强化执行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克服困难,切实解决好我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这次会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得到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市委陈副书记、市政法委朱书记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亲临会议指导,全市参加会议,我们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我市两级法院长期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的执行局领导和广大执行干警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协助下,从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统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的高度,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规范执行秩序、探索执行方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至20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521 件,执结34864 件,执结标的24.09 亿元,执结率81.99 %。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015 件,执结852件,执结标的 11.412 亿元,执结率 83.94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曲靖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打下了良好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一是建立了统一的组织机构。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设立了执行局,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工作关系由过去单纯的法律监督关系变为由市法院统一管理、协调、监督的领导关系,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正朝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各级党委的关心下,两级法院在职级上高配执行局长,中院和几家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长同时进入院党组,执行工作在法院内部的地位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执行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培养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执行员队伍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市法院执行力量较为薄弱,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执行队伍建设得到普遍重视。20xx年之后,随着两级法院机构改革的完成,全市法院都配齐配强了执行工作领导班子和执行队伍,转变了执行工作被边缘化的局面。特别是最近几年,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编制员额普遍增加,人员得到充实,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历层次明显提高,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在去年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员统一考试中,我市法院执行员综合成绩名列全省法院第一,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市法院执行员队伍素质过硬并且不断在提高。
三是实现了执行改革的突破。全市法院以执行工作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执行工作机构改革为切入点,以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执行方式方法改革为重点,实行了执行工作全方位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了统一管理、监督配合、运转有效的执行工作体制,实现了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两权分离、合理配置和分权制衡。推行和完善了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财产拍卖变卖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财产调查制度、审计执行制度、听证制度、执行异议复议等制度,为执行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执行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是初步形成执行案件管理机制。我市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子,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5 年来,中院陆续出台、修改和完善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执行工作管理规则》、《执行案件实行交叉执行的规定》、《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审计执行(财产调查)暂行办法》、《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关于执行财产刑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执行工作相关的规定和办法,从执行工作的管理、方法到措施,均作出详细规定,以规范执行为核心的执行案件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规范操作。
五是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中央11 号文件下发以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更加关心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加大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帮助法院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社会各方面也能够更为客观地看待执行难问题,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少了一些责备、多了一些理解,少了一些抵触、多了一些支持,少了一些对抗、多了一些配合,法院执法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审视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总结我们取得的成绩,可以得出以下几条主要经验:一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些年来,没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正确领导,没有各级人大的监督,没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执行工作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也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二是全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只要全市法院的领导把执行工作摆在与审判工作同等位置,执行工作就会搞得有声有色,就能取得实效。三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5 年来,我们通过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加大考核、考试、培训力度,使队伍素质普遍加强,规范了执行行为和秩序,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十五”期间,全市法院平均每名执行干警执结案件290 件,比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人均执结数高出69 件,人均执行标的金额为0.2 亿元。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组织基础。四是坚持严肃执法是做好执行工作的核心。作为司法机关,坚持依法执行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执行,才能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行使。五是执行工作发展离不开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说,执行工作每取得的一点进步,都是改革的结果;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就是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没有执行改革的步步深入,就不可能建立起今天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六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执行理念的不断完善。这几年我们先后引入了执行公开、程序公正、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等理念,走过了从单纯的职权主义到当事人主义再到准职权主义的道路。每一种理念的引入,都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对执行改革的深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七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以上经验,既是我们取得成绩的原因和保证,也是今后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法。
二、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正面临着压力大、困难多的严峻形势,执行难仍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对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求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成为一大社会热点,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首先,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原则的必然要求。保障人权是法治建设的最高理念,也是司法制度的最高价值。人权的核心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其基础则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在市场活动领域表现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公平交易,任何蓄意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实质上是将他人当作牟取自身利益的工具,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严重践踏。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
其次,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自发型市场经济;一种是靠政府强力推动所形成的推进型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属于后一种模式。由于市场规则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因而必然使得行政权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就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反过来又会阻碍市场机制的最终形成。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如果没有国家公权力的适当介入,市场秩序就难以维护,但如果介入过宽、过深,甚至直接参与市场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会破坏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妨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危害交易安全。可以说,商业信用既是市场经济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强制力的内在动力。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转型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的第三者的角度,平衡好国家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规则的统一,保障交易安全。近年来,人们之所以对执行工作越来越关注,其原因就在于市场需要法治,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执行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国家法治建设也需要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当作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始终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守法精神的普遍缺失。大量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而守法精神的培育和维护,对于法律权威的树立是绝对必需的,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推行法治的基石。我国法院的地位之所以不高,固然受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权力高度集中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但跟法院审判质量存在问题,执行力度不够,司法公信度不高有直接关系。一个社会,如果违法成本较低,守法得不到回报,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要想人民群众养成守法的精神,无异于是异想天开。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不仅要正视现实,更要通过强有力的执行,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守法精神的形成,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
(二)当前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彰显法治、保护权利、实现权益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工作在维护稳定、保障改革、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与党和国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执行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也还存在差距。从法院内部看,旧存积案多,新收案件量大,自觉履行率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多,与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工作难到位,现行管理机制与规范化执行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行工作任务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就外部环境而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恶意逃避执行、消极对抗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不断,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公民和组织不能积极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充满艰辛,寸步难行。还有立法滞后,装备、经费保障困难,执行员的身份待遇问题难以解决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还客观存在,我们不应回避,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党中央始终重视和关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我们的执行工作也始终在不断解决问题,不断的进步发展中。
(三)随着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法院内外环境的改善,执行工作正面临重大转机。
为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这是中央继 年下发11 号文件之后,专门针对执行工作所制定的又一份重要文件。同的 11 号文件相比,《通知》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在对执行难问题的定性上,中央99 年11 号文件主要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将执行难视为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普遍存在更多的误解,将它等同于执行不力,从而使法院陷入四面楚歌、八方声讨的不利局面之中。这次中政委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明确指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一准确的定性,无疑有利于消除对执行难问题的各种误解,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在执行工作体制上,中央11 号文件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协助人难求的现状,从执行体制上提出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要求,并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应当说,中央11 号文件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确实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工作机制来讲,执行工作仍处于人民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进一步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政机关要像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样抓好执行工作,把执行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这条规定为我们寻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
三是在执行工作机制上,中央11 号文件更多强调依法执行,强调相关单位依法提供协助。但从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很不完善,其中主要表现为威慑力度不够。过去我市法院在加强执行威慑力度方面虽然做过相关尝试,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因此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实施。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在融资、置产、进出境、日常消费等方面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从而为我们在全市推行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四是在执行工作的保障上,《通知》强调指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改善执行条件方面给予重视。《通知》还就执行宣传问题,对党委宣传部门提出了要求。这为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虽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也面临着较好的机遇。我们不能只看到不利的一面而看不到有利的一面,不能只强调困难而坐失机遇。能不能抓住机遇,打开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是对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能力的一次检验。各法院一定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把全体执行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为贯彻落实好中政委的通知要求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广大群众的企盼,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对保障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为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内在动力;过去几年不断探索和深化的执行改革,为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机制、人才和理论准备;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近年来, 经过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比例有所提高,执行收案数量出现了下降趋势。 去年,全市法院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和发展。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全市120 多名执行干警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全市法院,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无私无畏、敢于碰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这为我们今后开展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法院一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鼓足干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兴利除弊,顺势而谋,稳步推进,进一步解决好执行难问题。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把握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抓住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对新的形势,法院执行工作要应对新的挑战、化解新的压力、满足新的需求、经受新的考验,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改革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就必须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发展定位,在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服务于法院全局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全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执行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终手段,在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法院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牢固树立执行工作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于“稳定压倒一切”,服务于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思想,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也才能赢得应有的地位。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找准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不断增强依法服务发展、促进改革、保障稳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始终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市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着眼于公正,着力于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执行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统一,保护人的其本权利,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广大执行于警在执行活动中要努力践行这一指导方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着力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必须紧扣的核心。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调处的重要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追求执行中的和谐效果。要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公正文明,要在兑现权益的同时化解矛盾,增进当事人的信任和友爱,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目的。
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好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把全市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学好文件,吃透用足文件精神。 中央政法委的《通知》涵盖面广,内容非常丰富,其中有不少规定,如“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补充和完善。全市法院在贯彻落实中,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确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其次,要抓好落实工作。《通知》的内容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太强。省高院执行局将根据《通知》的规定,拟定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贯彻意见,届时,全市法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省公检法三机关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对刑法313 条立法解释的意见》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对执行干警配备、执行经费保障、执行装备改善等问题,适时提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予以解决。五是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我市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农民,这些人本身家庭困难,执行能力有限,结果造成执行不能。如果借助政府支持和有关企业赞助,建立一笔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对于维护社会正义,缓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压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法院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积极探索,逐步积累经验。
(二)必须尽快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造成目前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率低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至上的信仰缺失,二是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威慑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在目前提高公民法律信仰达到人人都能自觉履行判决尚不现实的情况下,构建执行威慑机制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是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进而在全社会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全市两级法院要按中政委通知和前不久市委政法委“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尽快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债务人公示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自由和权利的约束机制,切实加大对暴力抗法、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主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金融、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和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最终形成行之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清理积案。 坚持依法、规范和文明执行,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核心。尽管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仍存在执行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全市法院必须针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一是继续落实“立审分立”机制,除委托执行案件和督办案件外,其余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坚决杜绝执行部门自立自执的现象。二是继续贯彻分权操作的思路,对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被执行财物的保管权进行合理分工,由不同机构行使,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执行权的有序行使。四是明确执行各个环节的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审批等各项手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分步骤进行。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对全市基层法院执行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上级法院的决定,下级法院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明拖暗顶或公然对抗。五是要研究执行案件均衡结案的办法和措施,实现良性循环。当然,同审判工作相比,执行工作的情况更加特殊,不可能完全消灭积案,但如果执行积案太多,则不仅会使法院的整体执法功能与效果受到影响,而且会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关键是要做到能执行的案件一定要及时执行,防止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和工作作风拖拉造成案件的不当积压。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是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全市法院要按照省高院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特别是对那些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影响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要逐案落实到人,逐个解决,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四)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中级法院执行局对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但目前“三统一”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执行局之间虽有统一管理之名,实际上仍各自为战,很难行使统一管理之职。个别基层法院有时还出现对上级法院的监督管理不以为然,自行其是,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状况严重削弱了执行队伍作为一支统一力量的整体战斗力,难以发挥统一指挥的整体效能。而执行实施权的强制性特点,要求必须进行资源的相对集中,力量的统一使用,需要上级法院执行局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因此,各基层法院要站在全市执行工作全局和法院工作的大局,深刻认识“三统一”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自觉接受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执行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向上级法院执行机构报告。中级法院也要积极行使职权,对上积极服从省法院执行局的管理,对下做好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的协调和指挥,真正履行好分级管理的职责。
(五)必须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执行乱、执行不力、执行超期限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执行工作监督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由于执行局属法院的一个内设部门,人、财、物全部附属于所在法院,工作也向所在法院负责,上级法院执行局对下级执行局的监督制约鞭长莫及,作用有限。而在内部,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都隶属于执行局,形成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同出一源,监督主体的地位只是相对独立,实质上仅停留在自我监督的层面,监督起来比较困难,很容易流于形式。因此,要解决好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久拖不执等问题,真正规范执行秩序,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限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统一执行案件的出入口,把执行案件纳入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
(六)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行理念教育。 执行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用先进的思想、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使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与此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更新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法律至上、执行公开、程序正义、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廉洁文明等理念,提高干警的理论认知深度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在提高广大干警法学理论素养上下功夫,改进教育培训的方法,增强干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突出干警的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广大干警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坚决克服特权思想。针对执行工作特点,还要在广大执行干警中树立“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所谓穷尽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构依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穷尽各种办法、措施和途径后,仍无法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不能提供能够证明尚有执行可能的证据,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形成穷尽执行措施理念,有利于对执行机构的职责进行准确的定位。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法院只负有程序性的义务,而不是实体上的履行义务。因此,不能以被执行人是否履行执行义务作为衡量法院是否履行职责的标准。只要法院依法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即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没有得到实现,也应当视为完成了法定职责。其次,“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只有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投入,才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对已经没有执行可能性的案件继续投入人力和物力,必然影响对那些有执行可能的案件的投入,进而影响社会正义的最大限度的实现。三是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无疑是成本最小、最现实的防范途径,如果依靠法院执行来防范,则不仅成本更大,而且不易操作。四是有利于确定衡量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科学标准。衡量法院对一个执行案件是否尽到法定义务,最终只能看法院是否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反过来说,全市法院要以穷尽执行措施为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工作,使每件执行案件的执行都达到穷尽执行措施的程度。否则,就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我们无论是制定执行制度,还是采取执行措施,都要体现这一理念的要求,从而推动执行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七)必须注重司法助弱。 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保证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进步的充分体现。在司法活动中,对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予以充分帮助,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要按照中政委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加大对“三养”案件、追索抚恤金案件、涉及农民、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行使合法权利不受阻碍。
(八)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执行工作既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人民群众的帮助和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了解执行工作是搞好执行的重要条件。全市法院要根据《通知》的精神,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政策和法院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向社会展示法院执行工作的影响和成效,使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主动邀请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执行工作。对一些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邀请新闻记者跟踪报道。要深入挖掘宣传题材,不仅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而且要宣传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全市法院要把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配合执行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的《通知》精神,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志们,尽管执行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下,执行难的局面. 一定能够得到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定能够改变。让我们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努力推进执行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全面和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和谐曲靖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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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院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和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我院今年执行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
20xx年12月26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xx]52号文),专门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在各级党委领导、支持下,各地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得到一定缓解。但当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强制执行率明显上升,阻挠执行时有发生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体制,实行执行公开制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通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通过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20xx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曹建明副院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贯彻《通知》精神,切实解决人法院执行难作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xx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五类”案件进行集中重点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曹建明副院长要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曹建明副院长强调,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此次活动是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影响和干扰的一次重要实践。执行中遇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要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声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力争执法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
20xx年3月7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了全市法院今年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主角”意识,及时把握、充分利用这一良机好契机,自觉依靠、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这次活动,真正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狠抓“九个方面”规范,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十六大和中央11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精神,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推动法院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参与全省法院开展的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64件,执结443件,结案率达95.5%,比上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同时,组织力量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大执行活动。6、7月,集中清理了涉农案件、涉法上访案件和久拖未结案件;11月份起,集中清理了涉金融借贷案件、逃避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采取电视公告举报有奖、交叉执行、换人执行、并案执行、夜间突击执行等措施,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敢于碰硬,廉洁执法,执结了涉法上访、外出逃债等“骨头案”68件,有力地突破了“执行难”的难点,兑现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价值达6830多万元,维护了司法权威。
20xx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党中央动员全党全社会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坚定解决执行难的信心,要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去年部署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今年的执行工作重点要抓好“九项规范”建设。
(一)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流程是执行工作的主体,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是实现执行高效和公正的关键,规范执行工作的核心。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待完善。今后我们要加强研究,力争出台完整细致的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权限,明确职责,统一规范执行人员在执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管理,切实解决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的问题。
(二)规范执行分权和执行监督。20xx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行分权制约行使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的规范要求。从当前执行工作实际看,一是要依法行使好裁决权。坚决杜绝执行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裁决权。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行使裁决权。坚决杜绝将依法应由合议庭行使的裁决权交由个人行使。这些严重违反执行程序的做法,一经发现,应予撤销,并追究有关执行人员责任。二是要依法行使好审批权。法律、司法解释和省法院规定部分执行裁决权和一些重大执行实施权必须经院长审批。三要强化和规范执行监督。重点解决个别法官执行不力、拖案不办的问题,按照《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整治消极、错误、违法执行问题。四是认真对待和处理信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三来”执行案件的处理程序,设专人处理执行“三来”案件,从登记、办理、督办、回复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程序制度,确保执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按照省法院《关于对适用中止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裁定中止执行前要穷尽调查、搜查、审计等执行措施,中止执行只能计算一次结案,恢复执行时不能重新立新的案号。要区分中止和终结的概念,避免执行工作的混乱。省法院已经下文废止了19出台的《广东省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今后不再适用。
(四)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选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应当准许。财产拍卖前,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并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具体案件需要办理委托评估、拍卖的,必须从年度选定的中介机构中摇珠选定,不准当事人协商选定和指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涉案财产决定交中介机构评估、拍卖的,必须严格执行合议、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有关要求。决定拍卖当事人财产,应当先行作出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评估、拍卖必须向受托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委托函。重大拍卖活动,案件承办人应当到场监督。
(五)规范执行结案。结案是执行流程的最后一环,意义重大。要严格掌握各类结案方式的适用条件,防止错误适用和滥用。执行结案方式有四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以及达成和解协议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可作结案统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是独立的结案方式,但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履行,其余无履行能力的,应按执行中止结案,不能以“和解”结案。要完善结案呈批手续,杜绝随意结案、不经审批结案。所有结案案件均需填写结案呈批表,报局长审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有结案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结案。
(六)规范执行事项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的每一事项都及时公开告知各方当事人,这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减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和误解,防止执行工作的随意性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很好地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把各种体现公开透明原则的做法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把执行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七)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款物规范管理,是防范执行人员、财务人员贪污、挪用执行款物的必要制度。要实行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人款分离、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款物的收取、保管和支汇、领取制度,确保执行款物管理安全。要经常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
(八)规范执行档案管理。执行档案管理是目前执行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上次检查发现不少问题:案件装订归档不及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归档;立案、评估、拍卖、结案、送达法律文书的资料不全等。省法院已经出台了执行档案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执行文书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按照执行案件的类型和执行工作的各个阶段,对需要归档的执行文书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全体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
(九)规范法警参与执行。根据《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暂行规定》,法警参与执行的方式包括直接执行、跟案执行和集中执行。除集中执行由院长统一指挥,法警部门集中警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外,直接执行和跟案执行法警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参与执行,并接受执行局的管理。法警参与执行的,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凭执行法官签发的裁定、命令、通知等执行法律文书,实施送达、调查、拘留、拘传、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实施行为。执行裁决权只能由法官实施,法警不得行使。
另外,有一个需要特别提到的问题,就是对于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有两种倾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是个别法官出于种种考虑,对一些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久拖不执的案件,压着不上报;二是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异地执行给他们带来不便,不愿意接受异地执行。为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建立规范、透明的程序制度,明确所有执行案件在超过一定的执行期限后,将全部“打包”移交上级法院指定执行;这些超期案件申请执行人也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执行,从而更好地发挥这项措施的效用。
三、明确重点,加大清案力度,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中院的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法院系统要对超期限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省法院为此专门下发《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xx]16号)作出部署。我院要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开展清理积案工作。结合上级的部署,我提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院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好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讲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该活动作为贯彻中政委《通知》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执行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摸底阶段,在3月中进行。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集中清理阶段,从3月起至6月上旬。我在这里强调,这个阶段的工作是最为关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清理5类案件:1、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3、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4、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5、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在6月中下旬进行。主要任务是进行督促检查,查缺补漏。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到执行局和各法庭检查。三是要讲究方法,提高清案效果。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又要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执行积案的解决;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执行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通过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四是要搞好经验总结,迎接检查。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信息通报等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同时,要认真做好准备,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建立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台帐,迎接上级法院督促检查。
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依法治县、建立公正法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鼓足干劲,排除困难,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我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我县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篇3: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是报请市委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这是一次非常及时、重要的会议。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长魏贵益传达了四川省高级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市中级法院周奇万院长代表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洪海燕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希望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
九十年代末期,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日趋突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和议论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 >的通知》。即中发〔〕11号文件后,中共四川省委发出了川委发〔1999〕21号文件,中共XX市委发出了遂委发〔1999〕33号文件,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对贯彻落实中发〔1999〕11号文件也发出通知,作出明确的纪律规定。各级党委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通力协作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的改革力度,建立新的执行运行机制,实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在一度时期内“执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但是,“执行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的财产难寻,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难求,查封、扣押财产难动的情况屡见不鲜;个别案件执行中的非法干预、阻扰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聚众围攻、殴打、非法关押执行人员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市中级法院初略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8起,造成47名干警遭围攻,10名干警受伤;肆意撕毁人民法院的封条、公告,擅自处置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有的部门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重复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刁难执行,甚至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案件经常发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根本保障,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从人民法院自身来讲,执行力量薄弱,执行装备落后,执行措施单调,畏难情绪存在,执行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重要原因。
20xx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 再次提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为进一步贯彻中发〔1999〕11号文件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20xx年12月26日,中央zd委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即zd〔20xx〕52号文件,这既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表明了党中央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说明了解决“执行难”并非人民法院一家的事情,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事情。因此,市、区县党委zd委和人民法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深入学习中政委52号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文件的要求上来;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区县两级法院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振奋精神,整合力量,强化措施,加大执行工作改革力度,创新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把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 ,切实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动员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党委领导是保证。各级党委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党委全面领导,人民法院主体实施,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一要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zd委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我市zd系统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按照中央11号文件和中政委52号文件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一系列要求,检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文件精神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要认真组织清理市、区县及各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设置障碍的规定和文件,并立即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国家和全局利益,继续搞地方、部门保护主义,非法干预法院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其责任。真正形成全党、全社会都支持人民法院公正行使执行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协助配合。对暴力抗拒执行、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哄抢执行财产、撕毁卷宗材料 等事件,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迅速处置;对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要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及时提起公诉,加大打击震慑力度;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需要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的,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应当积极协助;需要办理土地、房产、车辆、设备等使用权或产权过户手续的,国土、房管、车管所和工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任何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协助。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要建立查究制度。对以种种借口、多种方式干预、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打电话、批条子、定调子,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而拒不协助,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转移、隐匿财产,毁灭有关证据等行为,给执行工作造成困难的,人民法院既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又要及时报告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党委zd委要及时协调处理,纪委、监察部门要立案查处,新闻媒体要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要纳入综合治理目标予以考核。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是主体,各级法院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主体的责任,认真总结 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增强措施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执行的效果。同时,也必须指出,要搞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光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配合。因此,要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市、县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社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以促进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执行队伍和执行装备建设,努力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执行工作具有风险性、强制性、对抗性、机动性强等特点,要解决“执行难”问题,还必须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工作。
一方面,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执行力量。要按照中央11号、中政委52号文件关于不得少于法院在编干警总数15%的比例要求,将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因干警退休、调离而缺编的法院,要向党委、编委、组织部门报告,按照法院进人标准和条件补充人员。人民法院要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阳光作业,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要建立执行告知制度,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社会公信度;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近期开展的zd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科学管理,搞好执行队伍整顿,规范执法行为,对不适宜、不符合做执行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行岗位。要加强执行队伍作风建设,严明执行纪律,扎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业务培训,增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执行队伍。
另一方面,要加强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办案经费保障,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执行工作不是坐堂办案,大量时间是在运动中寻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就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在执行工作中,对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围攻、侮辱、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拒不协助等行为,要在瞬间收集、固定证据,这就需要配备相应的录音、摄像、照相等器材;执行人员外出办案,需要办案费用,这就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因此,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物质装备建设,确因经费困难,条件有限,自身无力保障执行用车,购置录音、摄像、照相等器材,以及出现执行经费困难,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党委、政府要协调财政部门予以妥善解决。执行工作是一个高风险、强对抗的工种,既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对执行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抗风险的综合能力;又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给他们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既要对违法违纪的执行人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又要大力表彰优秀执行干警,奖优罚劣,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不断激发干警做好执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解决纠纷的机制,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要从源头上抓起,以减少进入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一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在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化解纠纷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注重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和诉讼中都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多调少判;在诉讼中的调解,还要注重提高调解当场兑现率,以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要加大执行和解的力度,多做当事人的思想说服、法制宣传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减少执行中的争议和缠访。三是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要实行公告制度,防止被执行人通过变更工商登记手段逃避执行;对拟定吊销或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要执行公告和清算制度,防止被执行人转移企业资产。金融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立企业实名存款帐户,禁止多头开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企业存款帐户的查询、冻结或扣划工作。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要规范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防止低值高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人民法院造成执行难。
与此同时,要认真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减少涉法信访。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肇事)赔偿案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尽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穷尽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和措施,但因被执行人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而在短期内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为贫困家庭无力履行义务的,就难以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标的额执行兑现。而申请执行人得不到判决确定的赔偿金,生活就无法保证,或难以支付因其受到伤害而拖欠的医疗费用,便缠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信访办和法院。因此,我市要按照中政委52号文件的要求,借鉴德阳、巴中的经验,采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或从法院上交到财政的诉讼费中按一定比例拨付专款,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专户,成立执行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短期内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时,由法院向执行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申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对一些赔偿金额较小的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急需这笔赔偿金方能解脱困境的,可商请本级民政部门给予经济救助,或列入城镇、农村低保对象予以解决,以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是主力军,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责无旁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中央11号、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使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促进XX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篇4:法院工作会议上讲话
20xx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党中央动员全党全社会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坚定解决执行难的信心,要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去年部署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今年的执行工作重点要抓好“九项规范”建设。
(一)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流程是执行工作的主体,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是实现执行高效和公正的关键,规范执行工作的核心。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待完善。今后我们要加强研究,力争出台完整细致的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权限,明确职责,统一规范执行人员在执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管理,切实解决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的问题。
(二)规范执行分权和执行监督。20xx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行分权制约行使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的规范要求。从当前执行工作实际看,一是要依法行使好裁决权。坚决杜绝执行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裁决权。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行使裁决权。坚决杜绝将依法应由合议庭行使的裁决权交由个人行使。这些严重违反执行程序的做法,一经发现,应予撤销,并追究有关执行人员责任。二是要依法行使好审批权。法律、司法解释和省法院规定部分执行裁决权和一些重大执行实施权必须经院长审批。三要强化和规范执行监督。重点解决个别法官执行不力、拖案不办的问题,按照《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整治消极、错误、违法执行问题。四是认真对待和处理信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三来”执行案件的处理程序,设专人处理执行“三来”案件,从登记、办理、督办、回复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程序制度,确保执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按照省法院《关于对适用中止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裁定中止执行前要穷尽调查、搜查、审计等执行措施,中止执行只能计算一次结案,恢复执行时不能重新立新的案号。要区分中止和终结的概念,避免执行工作的混乱。省法院已经下文废止了19出台的《广东省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今后不再适用。
(四)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选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应当准许。财产拍卖前,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并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具体案件需要办理委托评估、拍卖的,必须从年度选定的中介机构中摇珠选定,不准当事人协商选定和指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涉案财产决定交中介机构评估、拍卖的,必须严格执行合议、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有关要求。决定拍卖当事人财产,应当先行作出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评估、拍卖必须向受托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委托函。重大拍卖活动,案件承办人应当到场监督。
(五)规范执行结案。结案是执行流程的最后一环,意义重大。要严格掌握各类结案方式的适用条件,防止错误适用和滥用。执行结案方式有四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以及达成和解协议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可作结案统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是独立的结案方式,但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履行,其余无履行能力的,应按执行中止结案,不能以“和解”结案。要完善结案呈批手续,杜绝随意结案、不经审批结案。所有结案案件均需填写结案呈批表,报局长审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有结案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结案。
(六)规范执行事项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的每一事项都及时公开告知各方当事人,这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减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和误解,防止执行工作的随意性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很好地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把各种体现公开透明原则的做法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把执行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七)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款物规范管理,是防范执行人员、财务人员贪污、挪用执行款物的必要制度。要实行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人款分离、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款物的收取、保管和支汇、领取制度,确保执行款物管理安全。要经常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
(八)规范执行档案管理。执行档案管理是目前执行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上次检查发现不少问题:案件装订归档不及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归档;立案、评估、拍卖、结案、送达法律文书的资料不全等。省法院已经出台了执行档案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执行文书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按照执行案件的类型和执行工作的各个阶段,对需要归档的执行文书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全体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
(九)规范法警参与执行。根据《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暂行规定》,法警参与执行的方式包括直接执行、跟案执行和集中执行。除集中执行由院长统一指挥,法警部门集中警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外,直接执行和跟案执行法警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参与执行,并接受执行局的管理。法警参与执行的,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凭执行法官签发的裁定、命令、通知等执行法律文书,实施送达、调查、拘留、拘传、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实施行为。执行裁决权只能由法官实施,法警不得行使。
另外,有一个需要特别提到的问题,就是对于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有两种倾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是个别法官出于种种考虑,对一些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久拖不执的案件,压着不上报;二是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异地执行给他们带来不便,不愿意接受异地执行。为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建立规范、透明的程序制度,明确所有执行案件在超过一定的执行期限后,将全部“打包”移交上级法院指定执行;这些超期案件申请执行人也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执行,从而更好地发挥这项措施的效用。
三、明确重点,加大清案力度,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中院的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法院系统要对超期限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省法院为此专门下发《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xx]16号)作出部署。我院要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开展清理积案工作。结合上级的部署,我提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院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好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讲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该活动作为贯彻中政委《通知》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执行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摸底阶段,在3月中进行。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集中清理阶段,从3月起至6月上旬。我在这里强调,这个阶段的工作是最为关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清理5类案件:1、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3、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4、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5、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在6月中下旬进行。主要任务是进行督促检查,查缺补漏。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到执行局和各法庭检查。三是要讲究方法,提高清案效果。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又要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执行积案的解决;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执行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通过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四是要搞好经验总结,迎接检查。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信息通报等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同时,要认真做好准备,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建立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台帐,迎接上级法院督促检查。
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依法治县、建立公正法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鼓足干劲,排除困难,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我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我县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篇5:法院工作会议上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能够作为综合部门的代表,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相互打气鼓劲,表达新年里开拓奋进、争创一流的心声,我感到非常荣幸!
过去的一年,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干警的积极努力下,我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践行“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十六字工作方针,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法院文化、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荣获“全区优秀法院”称号,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一大批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各级组织的表彰奖励,这是法院的光荣,也是大家的光荣。作为院里的一份子,我深深为之自豪和骄傲!
我们市法院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队伍,是一个风正心齐、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务实创新、能打硬仗的团队。在这个充满热情、点点滴滴、角角落落都充满人文气息的大家庭中,始终保持着一种与人为善、团结友爱、积极进取、蓬勃向上、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在这个集体中,有的同志老当益壮,壮志豪情,有的同志年富力强,踌躇满志,有的同志风华正茂,朝气蓬勃。在这个集体中,有的同志爱院如家,任劳任怨,有的同志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有的同志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有的同志坚定执著,无怨无悔………就像多年的法院文化积淀使我们这个集体既有《人民法官之歌》的昂扬、豪迈,又有《二十年后再相会》的自信和喜悦,既有《天路》的激情、高亢,又有《从小爷爷对我说》的深沉、厚重,更有《神奇的绿洲》的憧憬和自豪。大家都在为着共同的信念和责任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书写绚丽的人生。我们有理由热爱这个集体,有理由为这个集体增光添彩!
综合部门,担负着为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全院干警做好综合服务、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的职责。在整个法院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各方、监督管理、保障服务等中心枢纽作用,具有工作繁杂、整体性强、影响大的特点。这就要求综合部门的同志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较准确的预见性,工作具有超前性和丰富的经验。不论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管理、服务、协调,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给整个法院工作带来被动或造成损失。综合部门的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今天召开的法院工作会议为我院今后的工作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我们综合部门的同志在新的一年里要紧紧围绕全院的中心工作,在认真盘点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准不足和差距。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及时转变工作方式和重点,拓宽工作思路,深挖内部潜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职能作用。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相互补台的新形象。以热心、诚心、耐心,满腔热忱地对待每一位同志,为领导的决策和审判工作提供一流服务,力争让辛勤工作在审判一线的同志都能够满意。
回首往事,信心满怀;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院党组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及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探索工作方法路径,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争先创优,为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乘风扬帆正当时,凌峰阔步展宏图。我们坚信,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法院一定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一定会立足新起点,再创新辉煌!
谢谢大家!
篇6:法院工作会议上讲话
法院工作会议上讲话(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次全区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上一年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任务,为赤峰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拼搏进取,圆满完成了上一年各项目标任务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二为”工作主题,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强化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实现了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一)能动司法更加深入推进,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主动调整工作重心,全力以赴保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院为自治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将《意见》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年的工作部署中去。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环境等工作重点,妥善处理了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案件。
认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以赴保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慎重处理影响稳定的热点案件。对涉及群体诉讼的案件,做到超前预防,做好案件风险评估,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合力解决。全市法院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100件。
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全力以赴促和谐。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强化诉前调解,尽量使一些简单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得到解决。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延伸到申诉、再审、信访全过程。在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增多,自治区法院收案数整体上升的情况下,我市法院首次实现了收案数下降,较上年同期下降6个百分点。
(二)审判执行工作继续加强,维护公平正义有新成效
,全市法院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为目标,审判执行工作做到了均衡结案、良性循环。
1、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涉黑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的周强、郭彦峰两起涉黑团伙案件中的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其他95名涉案人员进行罚当其罪的处罚,有力地警示和震慑了犯罪。配合公安机关的“清网”行动,对抓捕归案人员及时审理,全年刑事案件上升19.8%,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进一步规范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严、依法从宽以及宽严相济的政策。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完善定罪量刑标准,全面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2、民事审判工作。着力审理好金融、投资、商贸、物流、消费等方面的纠纷案件,促进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审理好有关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安居乐业等方面的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3、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和解机制,努力化解官民矛盾。审理好有关劳动保障、土地征用、资源管理、城市规划、教育卫生、环境污染等行政纠纷案件。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主动处理好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支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贯彻落实,准确把握“合理补偿”这个重点,审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案件,支持符合规划的城镇化建设。
4、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进一步推动执行威慑机制的运行。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创建活动,通过建立和完善执行积案台账报表,开展交叉执行专项行动,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常态化和建立问责制等方法努力破解“执行难”。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均已达到“无执行积案”五项指标要求,全部进行了申报。(三)审判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审判质效得到新提升
全市法院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司法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
1、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模式,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一是完善案件流程,特别是严格控制审限。审管办专门下发了文件,严格控制程序转换、审限报延等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取消同期结案率,提高结案均衡度,重新确定了案件调解率、发改率、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案访比等指标。定期对审判质效指标数据进行通报,对重点数据和排序靠后的数据进行重点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建立健全法官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指标,并使审判质效评估与法官业绩考核相结合,对法官工作的记载和评价更加真实、科学,使法院的管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2、继续强化审判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全方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信息录入等方面进行逐项评查。按照自治区高院的要求,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深入各业务庭和基层院,进行实地评查,并按季度下发了评查通报,取得了实效,提升了审判质量。外部监督方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并听取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份召开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20多名监督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司法为民举措全面落实,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全市法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为目标,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机制,重点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千名法官下基层”两项活动。
1、“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在“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狠抓“四个环节”,促使领导干部接访规范化、制度化。一是狠抓排查环节,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逐件明确领导人、责任人、办结时限和办理质量,减少了信访“存量”。二是狠抓接访环节,形成了“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网络式立体接访格局。三是狠抓化解环节,建立了大接访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上访问题召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确保矛盾彻底化解。四是狠抓稳控环节。基层法院在接访过程中,对经做工作仍有越级上访可能性的案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我院把“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作为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有效平台,结合实际,通过多元手段努力抓出实效。活动中,组织广大法官走进社区、农村牧区、企业、机关、学校,并把“五进”活动与党的安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宣传、大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树立了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使一大批矛盾化解在诉前。同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全面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干警整体素质大幅提升,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
,我院紧紧抓住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廉洁司法意识。
1、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提高了科学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优化结构,配强配齐领导班子。三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集体实行决策。
2、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发挥代表李红艳、“全区办案标兵”李秉军、优秀基层法庭庭长包海、优秀审判员张秀玲等优秀典型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干警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以强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人事改革为重点,全面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继续推行公开考录、竞争上岗等做法,促进了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群众观点,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
3、党风廉政建设。,我院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初,制定了《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与党组成员、部门正职分别签订了责任书,与全院干警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干警廉政电子档案。在“警示教育回头看”活动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了考试。
总体上看,,全市法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机制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仍需花大力气予以解决。二是一些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还不够好,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法官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还需不断增强。四是有些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在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有待加强。个别法官还存在司法不公、不廉、以案谋私等问题。五是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较突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凝心聚力,扎实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
,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载体,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统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升审判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围绕这一总体思路,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习贯彻好精神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精神,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把重点放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二是要丰富培训形式。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引导广大干警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党的精神。三是要做好专题研讨。两级法院党组中心组要认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按照高院的要求,年内开展好四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务必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果。
(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1、坚持深化能动司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法院为自治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努力增强能动司法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主动与党政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各地重点企业联系,切实为实体经济发展办实事,解难题。二是要妥善处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公民民主权利、民生领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主动服务“五位一体”的建设大局,推动审判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三统一。三是要认真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重点把握好第三人撤销之诉,举证期限和再审案件级别管辖等问题。今年将举办全市法庭庭长培训班,推动民事审判知识和理念及时更新。四是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五是要积极延伸、拓展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个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2、坚持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一是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确保社会安定。二是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斗争,坚决遏制严重犯罪高发的势头;要从严惩处各类经济和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是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特别是要把握好经济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量刑平衡。四是要认真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正确运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审限延长后,力争将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打造成精品。做好死刑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被害人安抚和死刑政策宣讲工作。中院要召开一次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审判经验。五是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年内中院要召开一法检两院联席会,就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3、坚持推进司法为民,提高司法亲和力
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的亲和力。一是要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渠道。要妥善处理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重点处理好涉及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加大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推行好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各类群体性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二是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避免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产生不必要的怀疑。结合开展政法干警“大下访、大接访、大走访”活动,把去年开展的“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转变为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院领导接访当事人,确保每一位院领导都要带案下访。要以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巡回审判组织、配置巡回审判车辆、设置巡回审判点、建立联络人网络,及时深入基层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三是要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渠道。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民生案件诉讼费的减缓免力度,完善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救助机制。四是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去年执行工作实现三个1 00%目标后,要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上,放在防止“反弹”上。全市法院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坚决防止清旧积新,保持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以执行联动为重点,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与银行、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当事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1、坚持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廉洁司法为重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去年以来,部分法院的主要领导做了调整。新班子要不负众望、勇挑重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一把手”,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把力量凝聚到抓工作上来。今年开始,按照高院的要求,各基层法院院长要每年向中院党组作一次述职,并形成制度化。二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个人和部门业绩考核办法,全面提高队伍的执法办案、做群众工作、维护公平正义、舆论引导、使用信息技术以及拒腐防变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评查通报按季度及时下发。在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基础上,对基层院还将进行案件评查。定期召开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年内,中院政治部要组织一次全员业务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四是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深入开展“治庸、懒,散、奢”活动。我再次强调,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得饮酒。中院将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察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改正。五是要加强廉政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警示再教育活动,深化前两年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做到警钟长鸣。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坚决查究有关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坚决惩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六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今年,中院将开始进行院史馆建设,并拟筹建院内图书室,提高法院文化建设水平。还将继续组织全市法院乒乓球比赛等一些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生活。
2、坚持打牢基层基础,推动全面协调发展
要抓住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基层法院工作水平。一是要完善基层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指导机制、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管理机制,使基层工作制度化、科学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中院领导每人联系一到两个基层法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面负责年度重点任务的落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今年,高院的审判质量评估指标定期通报和目标绩效考核都将延伸到基层法院,各基层法院要早动手、早准备,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提高一审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物质保障机制。今年要重点抓好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切实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加强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实现案件综合管理信息共享,为领导决策、审判工作和绩效考评提供参考。要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建设。今年上半年,中院要完成与高院的电子档案共享建设,实现新收案件全部应用电子档案。推进“天平工程”项目建设,借助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局域网的硬件支撑环境和网络安全环境,提高全市法院信息网络管理应用水平。五是切实加强安保工作,保障法院安全。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院内安保、庭审羁押和死刑执行工作。今年,中院将对各基层法院的法警编队、法警技能和安保设施进行一次系统地检查。
3、坚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采取综合措施,全力提高司法公信。一是要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公信首先要确保正确处理每一起案件。真正落实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争取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切实强化审判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好《全区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的意见》,明确责权,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和审判层级管理,提高整体审判水平。要继续抓好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在全区法院绩效考核中继续保持在第一序列。我市法院的二审发改率和调撤率这两项指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今年要更加关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三是要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要认真贯彻“百日攻坚”暨信访维稳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大排查,大预防、大调处”工作。确保市中院进京上访数量排名不进入全国前五十名,基层法院没有进入全国前一百名的。要注重源头治理,要求干警在处理案件,特别是敏感性案件中,既要维护司法权威,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坚决防止因为案件处理不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进京上访和重大个人极端事件。今年,高院将对多年缠访、经反复做工作不能息诉的信访积案进行梳理,确定重点案件交办下来,这批案件要由各院院长挂帅、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一件一件加以解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月通报制度。年底全市法院信访工作要实现公信力、办结率上升,信访总量、重复访、越级访下降这“两升三降”目标。四是要切实强化“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诉讼引导和指导,采取风险提示、诉讼告知、诉前调解、法律释明、心理疏导等多种办法,让来“打官司”的群众切实感受到方便、明白、顺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拉近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4、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司法宣传工作
一是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以及人大、政协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在继续保持与上一届代表委员直接联络的基础上,重点衔接好与新一届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确保实现直接联络的全覆盖。二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审务督察的力度和频率。三是要推动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全市法院必须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并积极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我市目前还有4个基层院没有开通门户网站,在去年全区法院绩效考核中已经给赤峰扣了分,会后这4各院要马上将网站开通),在全部开通网站的基础上,我们将逐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广泛接受监督。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大力宣传全市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亮点、重大案件和先进典型,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宣传的“正能量”,为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执法办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院要注意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还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应对,加强对现代媒体传播规律的把握,以认真负责和真诚谦和的态度加强与社会的沟通,防止造成负面舆论。
同志们,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和今年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以党的精神为指引,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7: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市法院在这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 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这对于全市法院系统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中共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市法院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
刚刚过去的一年,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新提高,先后获集体一等功、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文明法院等荣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对市法院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也是十分满意的。
今年是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在更高起点上又好又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转折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法院要更好地履行职能作用,为全市的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治环境。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法院工作,简要谈四点想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 、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只有紧紧抓住审判这个中心,法院工作才会有目标、有方向、有动力。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定纠止争,更加关注诉讼调解、和解工作,更加关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精心审理好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要全面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以坚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原则,着力维护和规范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要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全面实现审执工作的良性循环,维护法律权威。
二、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新的一年,市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加快腾飞发展、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工作大局,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的作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很好,但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市. .法院要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工作失误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纠正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弊端,依法妥善处理好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规范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秩序,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要努力提高保障司法公正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以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三、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司法为民,是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市法院要努力从整体思路上来把握和体现司法为民的要求,探索出更多、更好、更新,而且行之有效的司法为民模式。在指导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面前无小案”的思想,强化群众观念,强化民本意识,坚决纠正和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真正解决好“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根本问题。在审判实践上,要全面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省高院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确立依法履责、平等保护、居中裁判观念,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外地的司法偏见,切实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在工作方法上,要通过推行“速裁法庭”、“假日法庭”、“便民法庭”等做法,实行繁简分流、快速裁判等方法,创新各项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确保司法公正、司法高效的审判机制,转变审判作风、规范审判行为,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努力建设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审判机关。
四、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增强法官素质。过硬的队伍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市法院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职业化法官队伍。要毫不放松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法官作为法律的执掌者和实施者,要特别珍惜法律权威,不为蝇头小利所动,不为人情、关系、金钱所影响,保持职务的廉洁性和法官的人格尊严,确保所有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裁判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理的推敲、历史的检验。要继续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的治本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和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审判能力建设。积极实践“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要把好法官队伍的“进口”,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机制、人才管理机制,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理论水平和司法技能,努力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的高素质法官,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同志们,人民法院的工作十分神圣,人民法院的地位十分重要。希望市法院全体干警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珍惜荣誉,加倍努力,全力争取法院工作的新突破和新成绩,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篇8: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志们:
新年伊始,经市委批准,市中级法院组织召开这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非常主动,也非常重要。开好这次会议,对于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市委,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抓经济、搞建设、谋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较大成效的一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3.4%、19.6%、14.6%和9.2%;进出口贸易总额、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各项指标也都实现较快增长。经济社会出现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可以说,离不开全市法院的大量工作和广大干警的辛勤努力。一年来,全市法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全市法院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都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4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42%;审结诉讼案件5,729件,审结率99.17%,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在案件增长基数大的情况下,继续有效地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去年7月,根据省法院的指示精神,鹤岗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齐齐哈尔“4.28”涉黑案件的审理,从接到公诉机关起诉直到一审公开宣判,仅用很短的时间办结了这起有影响的大案,你们这种连续作战、快速反应的顽强作风受到了上级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羿士英等3人获得“人民满意的好法法官标兵”,兴安法院、蔬园法庭和峻德法庭获得省级先进集体,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业务精通,清正廉明,作风顽强,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服务发展上有了新的作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司法为民上有了新的突破;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加强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廉政和业务建设,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都有了长足进步,在队伍建设上有了新的成效;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对审判场所进行了装修和改造,进一步加大了网络化办公设备的配备,在规范化建设上有了新的提高。
总之,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年。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我市法院的全体干警在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辛勤工作、顽强拼搏的结果。这也充分说明,我市法院的领导班子是团结、坚强、能干的领导班子,全市法院的队伍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对全市法院的工作,市委是非常满意的,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我并代表市委,向到会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和谐鹤岗建设的关键一年。去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今年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变化,也带来了人们思想情绪的波动,法院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增多和敌对势力的插手利用,造成各类事件、案件大量发生。因此,大量的社会矛盾势必随之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手段在调节社会关系中日显重要,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将会继续增多,新类型案件将不断出现。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判力量仍有待加强;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反映少数法官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司法为民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面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既要清楚地看到有利因素,增强信心和决心,又要充分估计不利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市法院工作深入发展。
对于如何深入贯彻上级几个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工作,刚才,德龙同志作了全面部署。德龙同志的讲话十分切合我市法院的实际,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客观准确,工作部署科学深入。对于德龙同志的报告,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同时也是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几点希望,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了“十一五”规划,科学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宏伟发展蓝图。全面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对做好我市“十一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核心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为此,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各位院长,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市法院要继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意义。坚持把法院的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不断增强司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二,要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全市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始终坚持把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工作,为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与和谐鹤岗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立足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促进我市市场的统一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立足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严格规范各类市场行为,依法保障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立足加大知识产权和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立足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我市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第三,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全市法院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必须坚决杜绝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自身建设。坚持用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法院自身的发展,谋求我市法院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方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队伍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与时俱进地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和谐鹤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中心,能否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全市法院要始终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鹤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质是利益冲突,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在于依法及时公正地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依法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这是对司法能力的考验,也是检验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标准。我们一再强调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因为法律是理性的反映,是抽象的,个案情况则千差万别,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如果不讲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一判了之,赢的未必高兴,输的怨气冲天,当事人申诉不止,矛盾纠纷仍旧处于没有解决的状态,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基于此,我十分赞同法院一贯坚持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做法,尽量通过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同时,也希望能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这也是法院减轻工作压力的治本之策。在行政审判中,要坚持既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与官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最近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实现诉讼利益,防止矛盾激化。去年法院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89.73%,这一成绩来之不易。但“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群众意见还较多。为解决执行难,法院也想了不少办法。今年你们提出的对债务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消费的措施,办法很好,希望你们务必要说到做到,尽快形成制度,予以落实实施。
第二,要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告状难”问题。“告状难”主要表现是申诉信访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上访、重复上访;“告状难”还有一个表现是困难群众交不起诉讼费,打不起官司。中院要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法院“申诉信访工作重点突破年”,要重点解决申诉信访难的问题。严格执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让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要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完善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把信访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这几年,信访接待的上访人员中有的与法院有关,不能说上访的人都有理,无理上访的有,但有一部分确实有理,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有一部分即使无理,也是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对法院的判决有误解,法官没有解释清楚,讲明白。法院解决的不好,当事人才上访,有关部门只是监督,审判是法院的职权,最后还得由法院来解决问题,希望法院在接访上加大力度,要做到门能进,人能见,话能谈,该解决的事情能够得到解决。要建立健全重大涉诉信访案件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信访老户、集体信访和可能越级上访案件。对重大的涉诉信访事件,院长或副院长要亲自接访,坚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总结信访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要做好每一宗案件的教育疏导、说服解释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要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工作改革。改革是法院发展的动力。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十分重视,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阐明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去年10月份,最高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是司法改革的总纲领、总章程。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紧紧抓住这个大好机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工作改革。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全市法院的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法院的基本性质,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法院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第四,要深入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实现公正与效率、实践司法为民宗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一项重大课题。管理出效率,规范促公正,规范保廉洁。刚才德龙同志的讲话,已经讲到,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已经实现“六个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法院进展得还不够快,成效还不太大。今年,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法院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规范管理意识,向规范管理要效率、要公正、要廉洁,切实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三、要继续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加强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关键。必须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
第一,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系统总结,并根据发展变化了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司法的思想和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务必在转变司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使法院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思想境界有新提高,各项工作有新进展。
第二,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今年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第三年。全市法院要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切实把活动重点放在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思想上要严格教育,业务上要严格训练,作风上要严格要求,继续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好《法官行为规范》,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司法。
第三,要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有没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对搞好法院工作至关重要。法院领导班子的建设,光靠党委重视是不够的,法院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在选人用人上真正负起责、严格把好关;多想办法、多采取措施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修养,真正把班子建好、建强,确保法院的这个“火车头”动力足、耐力好、水平高。
第四,要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关键在于常抓不懈,否则将前功尽弃。总体上说,我市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法官队伍中少数法官作风不好、行为不廉、违法违纪等问题仍然存在。去年,法院系统就有几名干部存在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最近召开的中纪委六次、省纪委五次和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在全体党员法官中掀起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热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永葆党员法官的先进性。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使队伍“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筑起严密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要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对违法违纪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努力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今天来参加会议的,都是院长、庭长,都是带“长”的干部。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在廉政建设上,在座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干净,管理别人就没有底气。你们只有确保自身不出问题,才有资格、有能力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抓好整个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总之,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队伍少出问题、不出问题。从而把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为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执著的职业忠诚、现代的司法观念、娴熟的审判技能、扎实的理论功底、厚实的文化底蕴、高度的自律的高素质队伍。
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支持法院建设,维护司法权威
人民法院是我们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人民法院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在新形势下,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和改善,不能削弱。第一,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上来。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还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决定。这是党中央为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纲领性文件。全市法院的干警,特别是在座的各位领导,要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定精神,积极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第二,要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重点是领导法院统一司法思想、监督司法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政治方向。而不是具体的案件都要党委讨论,都要党委领导指示。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与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决防止对法院独立审判权的干预,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司法权威。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到促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也是政绩。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党领导法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全市法院也要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第三,要大力加强司法保障。司法保障最大的问题就是经费保障。这不仅是保证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市社会发展及依法治市的高度,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切实帮助法院解决人、财、物方面的困难,不断提高司法部门的物质装备、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两级法院也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四,全市法院要自觉接受、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各法院要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以便党委尽快了解、掌握法院的最新工作情况,并及时予以支持和帮助,同时也使党委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同志们,今年是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必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承担十分繁重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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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在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8月24日)
同志们:
全市这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是经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而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既是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情况的会议,也是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和研究。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作了认真的准备。刚才,**院长传达了省委政法委8月14日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精神,并总结和分析了全市清理积案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书记宣读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情况通报和实行重点督办的决定;***等法院作了经验介绍;**区法院、**法院作了表态发言;公安、工商、国土等市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了发言;**市长宣读了省政府电传。希望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豫政办明电147号文《关于认真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下面,根据全省清理积案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研究的要求,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肯定取得的成绩,正视存在的问题。
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系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认真开展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从6月9日全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文章版权归本网网作者所有!问题动员会议以来,市委、政府出台了五项措施,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采取各种措施有力推进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为清理执行积案主力军的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和法院干警负重加压,顽强拼搏,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破釜沉舟的勇气、百折不挠的毅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困难,努力拼搏,积极工作,在短时间内一举扭转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质的飞跃。在8月14日召开的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市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省辖市(全省共4个省辖市受奖,我市名列第三),**院长代表**市身披绶带上台领奖。**县、**县分别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县(全省共20个县受奖),其中**县法院院长杨磊因工作成绩突出还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同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同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同志以及基层法院的4名同志还分别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共105名同志受奖)。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清积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还有一些急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还有差距。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是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权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一段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由于社会各界对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认识还不到位,或者虽然认识有了,一旦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时,便不能认真落实市委规定的有关执行措施,甚至抵触。个别党政部门负责人、少数党员干部对执行难的问题认识还不够,认为案件能不能执行是法院自己的事,涉及的只是少数当事人,与自己无关,参与、支持、配合清理积案的热情和力度还不够,而没有充分认识到案件不能执行,群众利益得不到保护,不仅损害了法院和法律的权威,还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从根本上动摇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动摇着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念。
二是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市委、市委政法委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顺利健康开展,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够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领导包案制度,个别县市区领导虽然挂了名,包了案,但既不抓督促,又不抓落实,听之任之,等闲视之,所承包的案件至今尚未执结1件,使包案制度流于了形式。
三是任务仍然很繁重。截止8月20日,共执结9634件,执结率为65.47%,仍有5082件尚未执结,未执结数位居全省第5位,是省委政法委关注的六个重点市之一,进行重点督办。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中级法院**院长被省委政法委文件明确为第一责任人,要求每月3日都要向省委政法委汇报清理积案进展情况。
四是未结案件执行难度大。据分析,目前全市法院尚未执结的5082件积案,大都属于执行难度大、积压多年的难案、骨头案。被执行主体涉及国家机关、乡镇以上政府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村(居)委会,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仅仅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
执行。这些案件虽然仅有1424件,约占未结案件的28%,但影响大,涉及面广,直接制约着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
五是少数执行干警有畏难厌战情绪。随着清理工作的深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日益突出。涉府、涉困案件得不到执行成为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执行难度的加大,矛盾的增多,导致少数执行干警的畏难情绪有所增加,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使下一步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受阻。
六是办案经费保障不够依然存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县两级财政为法院拨付了一些执行专项资金,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条件,但两级法院执行办案经费依然十分困难,执行装备依然十分落后,不能适应清理积案工作的需要,急需改善。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引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全市两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任何工作都有个认识问题。认识上去了,责任心自然就会增强,工作的办法就多,措施就有力;反之,认识上不去,就不会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法院执行工作也是这样,所以,如何认识法院的执行工作,直接影响着这项工作的开展。执行难问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着加快和谐社会的建立,动摇了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执行难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问题,不是法院一个方面的任务,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不仅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又是维护司法权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服务经济建设,实现**崛起的现实需要,还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必然要求。大量的执行积案长期得不到执结,是对国家法治的挑战,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引发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执法为民、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我们的份内之责,我们没有完不成的理由。
各县(市、区)党委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市、区)两级法院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真对待并全力推进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
三、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突出四个工作重点。一是执结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法院。这些法院要采取措施,确保年底完成执结90的目标。二是未结积案数较多的法院,也就是未结积案数在400件以上的法院。除**因执行积案数超1000件以上被列为省委政法委的重点督办单位外,还有***。这些单位要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决不能拖全市的后腿。三是7类案件,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涉及特困企业、政府为被执行人等类案件。两级法院要把这些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进一步认真梳理,因案施策,确保年底前基本执结。四是市中院执行的案件。中院要在加强对下级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对本单位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自身案件的执结率。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紧紧盯住这些重点地方、重点单位和重点案件,尽快扭转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被动局面。
要严格执结标准,确保执结质量。前一段,省督导组对个别重点问题进行了了解,对以发放债权凭证方式结案的比例超过10的县(市、区)法院,市中院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复查;低于10的县市区法院要进行自查自纠。复查纠正的情况,市中院要于9月底之前专题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并通报全市。这次会议后,到10月底,全市法院不得再发放债权凭证,这要作为一项硬指标。这也是省委政法委明确规定的一项内容。符合法律和上级规定需要发放的,必须报中院审查批准后方能发放,且发放时间从11月份开始。
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用足各种手段,确保案件得到有效执结。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法院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法[2008]16号)、《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活动目标责任制》(豫政法[2008]14号),任务已经分解,坚持十天一通报,为此,各位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们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执行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重要活动要亲自参加。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必须全力以赴,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执行中弄虚作假,或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按豫政法[2008]55号文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关于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实行重点督办的决定、关于责任追究的决定分别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四、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及时听取清理执行积案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政法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汇报,亲自组织研究重要事项。分管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经常过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两级政法委还要继续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完善通报内容,增强通报效果。要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督导力度。被列入重点督办的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更为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任务指标,详细列出年底前的工作进度表,明确工作责任。被列为重点督办单位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要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亲自研究协调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两级党委政法委要根据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要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件、走访群众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督查质量。9月份,市委政法委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执结率低的地方和单位。年底,要组织全面检查。对先进单位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进行责任追究。要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者,坚决保护法官人身安全。暴力抗法,抗拒执行,是对法律的挑战,是对党和政府的挑战,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党委政法委要及时研究部署,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触犯者,要坚决予以打击,要有这个意识。对已经发生但尚未得到依法查处的暴力抗拒执行案件,要逐案听取汇报,尽快做出处理。在这个问题上,两级政法委和公安、检察机关要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大力支持两级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保护干警的人身安全。
五、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
要切实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是一个情况很复杂、难度很大的工作,有的是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陈年老案,有的涉及地方、部门经济利益问题,务必引起县市两级党委和政法委的高度重视,要切实摆上议事日程。
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四大班子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促,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亲自参与,人大、政府鼎力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全力以赴的大执行格局,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把责任制落实到位。
要建立特困群体救助机制。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金是政府拨付的和人民法院会同民政部门在社会上公开募集的用于救助特困申请人的专门资金。对于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破产企业的案件,市、县两级政府、民政部门采取拨付专款、向社会募集资金等方式,设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资金,对特困群体确需救助的,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适当救助,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正常生活,缓解社会压力。
要建立基层执行网络。基层执行网络是指在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参与下,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加的执行网络,共同协助法院执行。其效能主要有两个:(1)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我市是农业大市,大多数被执行人为农民,而这些人大多在外打工,人难找,财产难寻,仅仅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执行。建立执行网络,能充分发挥这些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及时发现执行线索,协助法院执行。(2)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点,防止激化矛盾,避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在执行案件时,通过基层组织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宣讲政策和法律,被执行人容易接受,一般不易产生抵触情绪,能有效减少和避免产生暴力抗法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及时拨付清理积案专项资金。市委、市政府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市中院筹集专项资金和执行装备款。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各县(市、区)党委也要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政府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进一步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办案经费紧张、执行装备不足、车辆老化等问题,积极推动清理积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还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再提高认识,再坚定信心,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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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总结
4月1日下午,经开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执行工作会议暨“破难”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强调深化廉洁执行工作开展,解读执行团队建设细则,重点部署下一阶段执行工作开展,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奚正荣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贞传达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家平对执行廉政与执行“三同”工作进行了强调,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郑文武领学了最高院关于财产保全和执行款物管理的两个规定,同时对本院执行团队组建方案进行了解读。
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太华在会上作总结讲话。黄太华首先传达全国、全省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黄太华指出,,全院共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910件,法定期限结案881件,结案率96.81%,实际执行率94.32%,执行标的到位率97.97%,立案标的额达3.2亿余元,案件受理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3.04%。黄太华强调,面对执行案件数量急剧增加、难度持续增大、问题不断叠加的新情况,全院须再接再厉、以敢为天下先的使命感,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执行效能,确保完成既定计划,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赢得时间、拓宽空间。黄太华要求,20是落实“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关键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重要的实施之年,我院执行工作务必提高认识、围绕大局,狠抓贯彻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持续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向实干要实效;二、持续提高执行工作开展科学化水平,向巧干要实效;三、持续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向会干要实效;四、持续锤炼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执行队伍,向肯干要实效;五、持续增强执行宣传理念,向懂干要实效;六、持续强化执行有效监督,向廉政要实效。
篇11: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总结
月7日,游仙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绵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李松海、执行处副处长肖君莅临会议指导。
会上,执行法官集体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意见>的通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剑对2017年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杨思黎进一步明确了执行工作奋斗目标,要求执行工作要着力创新,保持全市一流水平,勇争全省、全国先进。
执行局局长李松海代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泽波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了七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念,要把执行工作当做事业来干,真心投入事业中来。二是要科学执行,执行工作方向要正确,措施要得当,将法制思维、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政治思维相结合,系统全面的'完成执行工作。三是要创新执行,通过创新执行理念思维、创新执行体制机制、创新执行手段,全面攻克执行难。四是要规范执行,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规范执行案件流程,依托执行管理系统,实现执行工作的精准化管理。五是要阳光执行,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减少执行冲突和矛盾。要让当事人多参予执行,使其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执行工作的公平、正义。六是要高效执行,要做到有案必理,保证执行案件的高质量好效果。七是要平安执行,要确保执行干警的执行安全,要切实抓好执行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
最后,游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小平对市中院执行局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始终坚持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坚持安全执行、廉洁执行,推动执行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篇12:法院工作会议讲话
法院工作会议讲话
宁河县召开20法院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对年法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宝迎,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润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会国,县政协副主席赵仲春出席会议。
刘宝迎在讲话中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审理执行各类案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刘宝迎指出,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宁河县也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政法工作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县法院全体干警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为保证,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刘宝迎强调,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政法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发挥依法治市主力军作用,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要自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县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强在会上总结回顾了法院工作,并对今年法院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对在20取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县法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向院长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拓展:关于“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
主要目标
按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5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篇13:法院工作会议讲话
法院工作会议讲话稿二:
今天,我应邀参加全县法院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动员会议。刚才,刘国安院长做了动员报告,安排部署了今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我认为这次活动安排,内容丰富、措施得力,国安院长讲的很全面,很具体,表明了县法院党组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提法,富有特色,是与全县反腐倡廉教育建设的大局同步,完全符合法院工作实际,更突出了法院廉政教育工作特点,很多提法都很值得肯定,希望法院纪检组的同志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全县法院系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好成绩,为全县的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县法院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向全县法院系统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在座的各位法院的干部,你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就更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加强政治学习,不注意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有的人就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几年有过这方面的深刻教训,大家知道的,广东湛江法院系统腐败窝案,9名法官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攫取巨额利益案件;天津海事法院程伟挪用执行款案;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廖昭辉等5名法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案,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等等。这说明在干部队伍之中还存在一些害群之马,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县法院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队伍的现状和特点出发,从法院系统的行业特点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一定要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一定要按照省市法院和县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所以,黑山法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务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高度自觉地抓好此项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充分认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司法领域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了一些问题,对法院系统危害大、影响大,反腐倡廉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加强教育整顿,下大力气治理,认真解决。
二、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好预防腐败工作。法院工作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有权力,都容易发生问题,产生腐败。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深化机制改革和创新,结合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针对问题出对策、出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案件的对或错、质量的高与低将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这对预防司法腐败、促进提高案件质量将产生立杆见影的效果。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推行司法公开上、规范司法行为上、保证司法廉洁上都要针对问题建立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保证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减少腐败的空间,保证规范行使职权,减少案件瑕疵和消除群众误解。
三、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举报不查,对法官本人是不负责任的,如果法院自己不查,或者只是走过场,小事可能酿成大事。这些要向干警讲清楚,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是教育挽救干部,要多一些理解,不能误解。下一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搞好监察检查。
篇14:法院工作会议讲话
法院工作会议讲话稿一:
同志们:
继今年3月份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之后,今天,我们在****再次对法庭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足见中院党组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事关全市法院全局。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历来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抓住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会议带来的历史机遇,以创建“五化法庭”活动为总抓手,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会议和党委文件精神,使法庭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为推动“平安**”建设、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次会议选择在**召开,是因为近年来,**法院抓法庭工作不仅领导重视,行动积极,而且措施得力,效果很好。这次会上,还安排了法庭工作较好的**、**、**、**四个法院作书面发言,并将实地参观考察**法庭建设,各法院要虚心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全市法庭工作不断发展。
在最近刚刚结束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我市法院有6处人民法庭、5名法官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是被表彰数量最多的法院;会上,中院还作了典型发言,我们多年来眼睛盯紧法庭、功夫下在法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均衡发展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省法院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所有这些成绩,都凝聚着全市人民法庭干警的心血,广大法庭干警长年扎根基层、团结拼搏、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鉴于今年3月份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已对法庭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表彰,这次会上,我们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就不再进行表彰。在此,我谨代表中院党组,向多年来辛勤工作的法庭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关于当前和下步全市法庭工作,今年3月中院已专门开会作了全面部署,刚才,市委王治华书记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法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委要求、上级法院部署和中院党组安排,下面,我就当前全市法庭工作再讲几点意见,请大家讨论。
一、站在更高起点上抓好人民法庭工作定位,努力在深化干警思想认识上狠下功夫
人民法庭是整个法院工作的支点,是基层中的基层、重点中的重点。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保证,更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和希望所在;抓好了法庭工作,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关键和主动。具体到**法院来说,我们加强法庭工作的任务更为迫切,可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同志们对此务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要以继往开来的强烈事业心抓好法庭定位,继续提升**法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地位和影响。对于人民法庭工作,多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重心下移,中院几任领导班子不管形势如何变化,都始终高度重视法庭工作,把法庭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数十年如一日,投入了很大精力,倾注了很多心血。从原来的一乡一庭,到后来的乡镇中心庭,再到三五处乡镇一处法庭;从调整法庭布局设臵,到加强法庭装备建设,再到后来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构筑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的法庭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为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样板,成为**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成为我们为之骄傲自豪的司法品牌。希望各法院要从提升亮点、叫响品牌、扩大**法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影响的角度,切实明确人民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高度重视法庭工作的优良传统,只能继承,不能放弃,从而以继往开来的事业心,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推动**法庭工作再创辉煌。
(二)要以时不我待的强烈使命感抓好法庭定位,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光荣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是一个农业大市,就全市人民法庭所根植的广大农村而言,“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出现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新趋向。社会转型期同时又是矛盾纠纷多发期,伴随着各种利益格局的打破和调整,全市基层农村的矛盾更加突出、利益调整的任务更加艰巨、人民法庭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更加重大。6月26日,新华社刊发了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承担着审判处理民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和综合治理、协调农村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的重大使命,对于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法院和全市人民法庭要切实认清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地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要以勇立潮头的强烈责任感抓好法庭定位,积极迎接人民法庭工作中的新挑战。尽管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创出了很多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但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决不可自我感觉良好,务必对自身工作有一个正确的估价。对照省市委、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期望,对照外省、外地的先进人民法庭,对照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认真检查起来,当前全市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从全市情况看,各法庭发展不够平衡,各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各法庭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即使是同一法庭的各项工作之间,开展得也不够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人民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够到位,精力和措施上还有待加强。从法庭工作方面看,一些法庭立案不规范,当事人打官司仍然不够方便;有的审判管理落后,办案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够强,个别人员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冷、硬、横、拖、烦”,“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还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从法庭建设方面看,有的建设步伐较慢,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保障跟不上,法庭人员工作补贴只停留在口头上,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全市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开展。希望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以勇立潮头的强烈责任感,克服法庭工作面临的困难,迎接前进中的挑战。
总之,各法院要把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分析出现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应当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对策?要引导干警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对法庭工作现状有一个正确判断。结合**实际,中院考虑,当前全市法院要切实树牢“三个观念”:要切实树牢常抓不懈的观念,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事关法院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法庭工作,而不能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松劲麻痹和丝毫懈怠;要切实树牢均衡发展的观念,抓住法庭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推动法庭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而不能固步自封、止步不前;要切实树牢争先创优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在荣誉面前不骄不傲,清醒地看到与外省、外地法院的差距,而不能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从而以谦虚谨慎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顽强的工作作风,积极应对新形势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新挑战,推动法庭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为全市法院再立新功。
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第一要务,从辖区实际出发,依法审判处理好各类商事案件,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服务“三农”发挥好法庭特有功能;特别是要按照市委6月初召开的全市第四次加快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着眼解决我市“农业三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审理好各类购销、借款、租赁、加工承揽、农业技术等合同纠纷,审理好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流通中发生的纠纷,审理好各类承包合同纠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民间矛盾纠纷,在审理好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的同时,重点审理好各类种植合同纠纷、种子质量纠纷等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征用纠纷,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各类劳动争议等,要高度重视,慎重处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平安**”建设,特别是要深入贯彻省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扩大审判工作的辐射度和教育面;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多途径调处民事纠纷作为现代民事诉讼机制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民事纠纷快速反应调处机制,既维护好群众正当权益,又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
(三)要进一步优化法庭工作方式方法。各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法院尹院长注意“三个方面问题”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庭审判、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诉讼调解与判决、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五个关系”,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诉讼调解。加强调解工作是**法院的优势,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在思想上把“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作为法庭工作的第一追求,切实树牢“调解结案就是高质量的审判”的观念;在行动上把诉讼调解作为人民法庭办案的最佳方式,从而进一步加强法庭调解工作。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多调少判”的原则,虚心学习宋鱼水法官“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办案技巧,切实改进诉讼调解方法,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去办案,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增强调解效果。要在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审前调解机制,使全市法庭调解工作稳步向前发展。根据省院要求,“五化法庭”调解撤诉率必须达到****%以上,希望全市人民法庭要再接再厉,为争取今年实现“全市民商事调解和撤诉率达****%以上、纯调解率不低于****%、力争达到****%”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优化法庭工作方式,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尊重审判工作内在规律和特点,不得参与招商引资、催粮收款、计划生育、包村蹲点等法定职责外工作;在此前提下,要着眼提升法庭地位和权威,进一步完善法庭执行制度。经中院党组研究,这里就法庭执行问题作以下统一规定:一是各法院要把一定限度的案件执行权配臵到人民法庭;二是人民法庭执行的案件,限于被执行人在辖区内的案件,本法庭调解结案的案件,并且是不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的案件;三是人民法庭在执行案件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坚持依法、慎重的原则,特别是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当地党委、政府、知名企业、村庄的案件,要慎之又慎,杜绝问题发生;四是在业务管理上,实行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两权分离”,各法院执行局统一行使执行裁判权,并且负责对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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