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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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咩咩桑”提供。

篇1: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论断的正误,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字母B涂黑。每小题1分,共10分)

1.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属单位所有。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

3.财产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限制。

4.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的文字或图形可以作为商标。

5.我国合同法将违约金视为违约损害赔偿的预定额。

6.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7.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8.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9.相邻关系发生在不动产所有人之间。

10.留置权的产生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

母涂黑。每小题1分,共15分)

1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有效

12.公民参与合伙关系,( )出资。

A.可以用劳务 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 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13.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 )

A.姓名权和名誉权 B.名誉权和经营权

C.经营权和隐私权 D.名称权和名誉权

14.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彩电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彩电卖给丙,丙以为彩

电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对此,( )。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 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15.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16.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

17.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 )起成立。

A.质押合同订立 B.交付股票

C.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D.公司同意之日

18.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清偿 B.因赌而获得的财物

C.某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 D.售货员多找了零钱

19.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

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权

20.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于租赁物( )。

A.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B.可以取回自己使用

C.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并解除租赁合同

D.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继续有效

21.著作权自( )之日起产生,并受法律保护。

A.作品创作完成 B.向版权局提出申请

C.办理版权登记 D.经版权局核准登记并公告

22.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B.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

C.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依法进行强制许可

D.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23.下列各项中,不需要证人在场即为有效的是( )。

A.口头遗嘱 B.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 D.代书遗嘱

24.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25.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 )。

A.命名 B.使用

C.变更 D.依法转让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

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26.下列各种概念中可以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是( )。

A.社团法人 B.营利法人

C.企业法人 D.私法人

27.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

A.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

C.婚姻关系中止 D.继承程序开始

28.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29.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 )。

A.租赁 B.加工承揽

C.定金担保 D.借贷

30.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

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31.下列各项中,( )属于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A.返还原物 B.排除妨害

C.消除危险 D.恢复原状

32.下列诸债中,( )属于法定之债。

A.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单方允诺之债 D.合同之债

3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债务的法定抵销,双方债务应该( )。

A.数额相同 B.种类相同

C.债务均到期 D.债权均须合法

34.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3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36.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 )的,丧失继承权。

A.过失杀害被继承人 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 D.虐待被继承人

37.下列各项中,权利有效期为十年的是( )。

A.发明专利权 B.实用新型专利权

C.注册商标专用权 D.著作财产权

38.著作人身权中,( )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39.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

A.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B.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运输的便利条件

C.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作为商品的名称,并足以造成混淆的

D.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

4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专利授权方法的是( )。

A.字典编撰方法 B.葡萄酒酿造方法

C.癌症治疗方法 D.盆景栽培方法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20分)

41.抵销与提存

42.赠与与遗赠

43.隐私权与名誉权

44.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共10分)

45.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

退换”的告示。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六、法条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小题10分,共20分)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

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

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七、案例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共10分)

48.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试分析: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篇2:全国统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介

全国统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介

一、什么是专业学位?

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为了拓展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规格,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1991年来,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不同行业背景、不同类型、不同规格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专业学位。

截止到,全国56所高校有权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授予学位3026人,就读规模已达13890人;28所高校有权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3628人;29所高校有权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1700人;70所高校有权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5690余人;43所高校有权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就读规模1678人;12所高校有权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己授予学位200人。专业学位的设置,是我国学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改变了我国学位类型、规格单一的状况,推动了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学位制度。经过多年的试点和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成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成立了由培养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全国性教育指导委员会,如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这些指导委员会作为国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在制定培养方案、师资培训、教材与案例的建设、质量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由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专业学位的一种,是在借鉴美国、欧洲等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目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类似于美国的J.D(Juris Doctor),但两者在内涵和层次上又不同,美国的J.D主要是培养律师的,而且在层次上属于Doctor(博士);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对象比较宽泛,涉及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专门人才,在层次上属于Master(硕士)。根据这种情况,为了叫法上的方便和国际交流的需要,借鉴MBA的.做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对应名称为Juris Master,简称J.M.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的区别?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学位教育来培养,法学硕士学位将逐渐减少,最终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学位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院校有那些?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九十年代中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八所高校首批试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20国家已批准28所高校有权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它们是:

19批准的第一批: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批准的第二批: 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批准的第三批: 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批准的第四批: 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种类 有那些?

目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28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28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即“五部委法硕”),招生对象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律实践部门在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如何报名?

每年一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考生一般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有些院校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附加一些其他条件,具体可参看当年的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规定,下列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

1.法学

2.经济法

3.国际法

4.国际经济法

5.劳动改造法

6.商法

7.公证

8.法律事务

9.行政法

10.律师

11.涉外经济与法律

12.知识产权法

13.刑事法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所报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现在,许多招生学校开展了网上报名,方便了广大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仍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初试和复试?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共有四门考试科目:政治100分、外语100分,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75分和民法学75分)、综合课(含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使用全国联考试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一月下旬,考试地点一般与报名地点相同。考试范围是:政治、外语的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统考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初试结束后,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是往届考生325分以上,应届考生330分以上;年是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是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对于西部地区的考生,每年的复试分数线要降低5分左右。

从开始,各招生院校加大了复试的力度,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从而提高了复试的有效性。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还需进行笔

篇3: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法学院通过推荐免试和法律硕士联考方式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按照《清华大学关于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对清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清华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法律硕士联考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必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11月5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yz.tsinghua.edu.cn/

5.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6.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7.院系代码为“066”,专业代码为“035101”。

(三)初试

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四)复试

复试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综合知识笔试方式。综合考试覆盖范围: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逻辑推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人数根据初试结果确定。复试时综合知识笔试不提供参考书目。

三、录取

1.联考考生复试及格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2. 我校在2016年计划招生100人,学习地点:清华大学。

四、其它说明

1.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培养费。培养费总额为6.5万元。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2.0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5万元。培养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培养费,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网上报名网页:yz.tsinghua.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4.清华大学法学院网址:www.law.tsinghua.edu.cn

篇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安排

1.以课程学习研究为主,在课程学习期间,不分专业,开设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等各门法律课程和相关课程。课程讲授注重实务性、应用性,兼顾全面,突出重点。

2.在硕士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选择有关专业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论文要求突出应用性,并由相应专业的导师进行指导。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声明: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调整请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篇5: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史学基础试题

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史学基础试题

一、选择题:l-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春秋战国时期曾在稷下学宫讲学的思想家是

A.老子 B.孔子 C. 庄子 D.荀子

2.下列墓葬遗址中,出土了大批帛书的是

A.云梦睡虎地秦墓 B.长沙马王堆汉墓

C.临沂银雀山汉墓 D.江陵张家山汉墓

3.属于唐朝后期“南衙北司之争”的事件是

A.甘露之变 B.河阴之变

C.夺门之变 D.高平陵之变

4. 宋仁宗时期政治改革的主持者是

A.王安石 B.包拯

C.范仲淹 D.寇准

5.明清时期的“三法司”指

A.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

B.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C.通政使司、大理寺、刑部

D.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6.晚清时期清帝年号的.正确排序是

A.道光、同治、光绪、咸丰、宣统

B.道光、咸丰、光绪、同治、宣统

C.道光、同治、咸丰、光绪、宣统

D.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

7.晚清时期下列武装力量出现的先后顺序是

A.湘军、淮军、练军、新军

B.淮军、湘军、练军、新军

C.练军、湘军、淮军、新军

D.湘军、练军、淮军、新军

8.中国近现代民族工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棉纺织企业是

A.大生资本集团 B.申新纺织企业系统

C.恒丰纱厂 D.华新纱厂

9.袁世凯统治时期被称为“第一流人才内阁”的总理是

A.熊希龄 B.唐绍仪

C.段祺瑞 D.赵秉钧

10.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的时间是

A.I950-1954年

B.1951-1955年

C.1952-1956年

D.1953-1957年

11.迈锡尼文明使用的文字是

A.楔形文字 B.象形文字

C.线形文字A D.线形文字B

12.埃及新王国时期进行宗教改革的法老是

A.阿蒙霍特普四世 B.图特摩斯四世

C.拉美西斯二世 D.图坦卡蒙

13.《萨利克法典》主要反映了哪一支日耳曼人的社会生活状况?

A.伦巴德人 B.汪达尔人

C.法兰克人 D.盎格鲁一撒克逊人

14.李白作《哭晁卿衡》,以纪念误传在返国途中罹难的留唐日本友人

A.吉备真备 B.空海

C.阿倍仲麻吕 D.最澄

15.中世纪著名的阿拉伯学者阿维森纳的代表作是

A.《古兰经注》 B.《医典》

C.《黄金草原》 D.《地形学》

16.近代英国思想家洛克的代表作是

A.《利维坦》 B.《大洋国》

C.《政府论》 D.《自由法典》

17.法国大革命中,颁布全面限价法案的政治派别是

A.吉伦特派 B.雅各宾派

C.斐扬派 D.平等派

18.日本明治政府于1869年推出的改革措施是

A.废藩置县 B.颁行《学制》

C.朝廷改元 D.土地改革

19.19世纪晚期,通过武装斗争赢得民族独立的非洲国家是

A.苏丹 B.摩洛哥

C.利比里亚 D.埃塞俄比亚

20.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列宁《四月提纲》内容的是

A.不给临时政府以任何支持

B.全部政权归苏维埃

C.武装起义的时机已完全成熟

D.新建的国家应是苏维埃共和国

二、名词解释:21-28小题,每小题10分,共80分。

21.推恩令

22.圩田

23.金瓶掣签

24.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

25.^提

26.凡尔登条约

27.《九十五条论纲》

28.欧洲煤钢联营协定

三、史料分析题:29-30小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29.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试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

--选自《明史》卷七十《选举二》。

材料二:

(18,上谕)著照所拟,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礼部即通行各省,一体遵照。

--选自《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总第4141页。

材料三:

(19,上谕)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学堂本古学校之制,其奖励出身,又与科举无异。历次定章,原以修身读经为本。各门科学,尤皆切于实用,是在官绅申明宗旨,闻风兴起,多建学堂,普及教育。

--选自《光绪朝东华录》第五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总第5392-5393页。

(1)解释材料一中的“四子书”、“大比”、“进士出身”、“ 传胪”。

(2)依据材料一,说明明代科举考试与唐宋的主要区别。

(3)依据材料二、三,指出清政府变革科举的措施。

30.根据图表回答问题:

表1 欧洲4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GDP,1500-19

(单位:1990年国际元)

年 份 国 家 1500 1600 1700 1820 1870 1913

法 国 727 841 986 1 230 1 876 3 485

荷 兰 754 1 368 2 110 1 821 2 753 4 049

英 国 714 974 1 250 1 707 3 191 4 921

俄 国 500 553 611 689 943 1 488

资料来源:[英]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版,第263页。

表2 欧洲4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1500-1913年(单位:千人)

年 份 国 家 1500 1600 1700 1820 1870 1913

法 国 15 000 18 500 21 471 31 246 38 440 41 463

篇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生物化学

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小题3分)

1.超分子复合物(supermolecularcomplexe):

2.多巴胺(dopamine):

3.旋光活性(opticalactivity):

4.两性离子(zwitterions):

5.加压素(vasopressin):

6.免疫印迹(immunoblotting):

7.胰蛋白酶(trypsin):

8.变性(denaturation):

9.T态(tensestate):

10.物理图谱(physicalmap):

二、问答题(共20分,每题4分)

1.简述蛋白质的分泌途径。

2.氨基酸活化及对蛋白质生物合成的意义是什么?

3.简述密码子的主要特性。

4.端粒DNA的复制是由哪种酶催化完成的?

5.拓扑异构酶有什么作用?

三、填空(共30分,每空1分)

1.DNA复制是以为,经的作用,合成具有、新的的过程。

2.甘油作为的原料为,维持浓度恒定,或转变为后氧化。

3.细胞水平的代谢调节实质是的调节,主要通过细胞区域内分布、调节、____________修饰及变化等来调节。

4.痛风症是代谢异常的一种疾病。其突出表现是过多。如果分解过旺,生成过多或排泄受阻,可使血液中浓度增高。

5.有毒的氨除极少数以状态存在外,主要以无毒的和两种形式在中运输。

6.脂肪动员过程中,脂肪细胞内的酶为脂肪动员的酶,其活性可受多种调控,故又称敏感性脂肪酶。

四、判断题。是(√)非(×)(共20分,每题1分)

1.DNA分子中能独立进行复制的最小功能单位是复制子。

2.在动物体内,脂质转化为糖较为容易。

3.糖在氧化供能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光呼吸是一个氧化过程。

5.卡尔文循环不是所有植物光合作用碳同化的基本途径。

6.类囊体化学成分是由等量的脂质和蛋白质组成。

7.糖异生作用的主要部位是肝脏和肾。

8.细胞色素是一类不含铁的蛋白质。

9.电子在传递过程中有严格的顺序。

10.线粒体内膜仅含少量蛋白质。

11.在动物的不同的组织中,磷酸戊糖途径运转的程度都相同

12.原核生物表现出比真核生物较大的代谢多样性。

13.激酶是催化ATP上的5′-磷酸基团转移到其他化合物上的酶。

14.生命机体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能够与它们的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15.胆固醇是一种生物膜的硬化剂。

16.少数不饱和脂肪酸为顺式结构。

17.单糖是多羟基醇的醛或酮的衍生物。

18.高度重复序列的DNA复性速度很快。

19.绝大多数编码蛋白质或酶的基因属于单一序列。

20.DNA分子是纯粹的刚性棒。

五、思考题(共50分,每题25分)

1.请介绍细胞水平的物质代谢调节。

2.请举例比较两种不同生化实验技术的原理及应用。

微生物学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30分)

1.antibiotics

2.碳源(sourceofcarbon)

3.拮抗作用(antagonism)

4.硝化细菌(nitrifyingbacteria)

5.微生物细胞固定化(immobilizationofmicrobialcells)

6.荚膜(capsule)

7.选择培养基(selectivemedium)

8.条件致病菌(opportunisticpathogenicbacteria)

9.富营养化(eutrophication)

10.亚单位疫苗(subunitvaccine)

二、填空(每空1分,共20分)

1.微生物中DNA发生永久性改变称为突变,而获得新的DN段称为。

2.能从周围环境中吸收DN段的那些细菌被认为是处于。

3.能够从质粒移到质粒或质粒移到染色体的那些基因称为。

4.基因工程菌可培养用来生产抗病毒蛋白质。

5.实验室常见的干热灭菌手段有和等。

6.微生物系统命名采用,即加。

7.细菌肽聚糖由和交替交联形成基本骨架,再由交差相连,构成网状结构。

8.鞭毛主要化学成分为,鞭毛主要功能为。

9.反转录病毒的遗传信息流向是从到,再到。

10.属于真核细胞型微生物的是。

11.包膜病毒的脂质成分来自,而蛋白成分则来源于。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大部分微生物。

(A).是原生动物;(B).帮助改善生活质量;(C).生活在海洋的底层;(D).发现于外层空间

2.下列微生物中,属于革兰氏阴性菌。

(A).大肠杆菌;(B).金黄葡萄球菌;(C).巨大芽孢杆菌;(D).肺炎双球菌

3.硝酸细菌依靠方式产能。

(A).发酵作用;(B).有氧呼吸;(C).无氧呼吸;(D).光合磷酸化

4.进入三羧酸循环进一步代谢的化学底物是。

(A).乙醇;(B).丙酮酸;(C).乙酰CoA;(D).三磷酸腺苷

5.深层穿刺接种细菌到试管固体培养基中。

(A).提供厌氧菌生长条件;(B).除去代谢废物的一个机会;(C).增加氧气;

(D).增加钾和钠离子的数目

6.实验室常用的.培养细菌的培养基是。

(A).牛肉膏蛋白胨培养基;(B).马铃薯培养基;(C).高氏一号培养基;

(D).麦芽汁培养基

7.下列部位一般无正常菌群寄居的是。

(A).皮肤;(B).呼吸道;(C).泌尿生殖道;(D).血液;(E).肠道

8.在普通光学显微镜下观察细菌动力,可用。

(A).单染色法;(B).不染色法;(C).革兰氏染色法;(D).抗酸染色法;(E).荧光染色法

9.C反应蛋白是。

(A).抗原;(B).抗体;(C).免疫球蛋白;(D).正常血清蛋白;(E).补体

10.大肠杆菌区别于肠道致病菌的主要生化反应是。

(A).发酵葡萄糖产酸产气;(B).发酵乳糖产酸产气;(C).靛基质试验阳性;

(D).硫化氢产生阳性;(E).触酶试验阳性

11.所有下述特征皆适合质粒,除了之外。

(A).它们是自我复制的DNA环;(B).它们有10-50个基因;

(C).它们是细菌存活所必需的成分;(D).它们是转化所必需的成分

12.Hfr是的一种菌株。

(A).含有许多不寻常的质粒;(B).从受体细菌获得染色体物质;

(C).一个宿主染色体上整合有质粒;(D).有转导能力

13.细菌重组是过程的一个基本特征。

(A).光合作用;(B).化学渗透;(C).基因工程;(D).无氧发酵

14.基因工程中值得注意观察之一是。

(A).病毒能在细菌中复制;(B).细菌能够吸收环境中的DNA;

(C).细菌能够彼此接合;(D).外源基因能够放到细菌中而且能够表达

15.当遇到未知菌时,经过观察研究后,按照分类的原则,把它放到系统中适当的位置上,若与已知菌相同,就采用已知菌的名称,若与已知菌不同,则可按照命名的原则给予一个新的名称,这一过程称为微生物的。

(A).分类;(B).鉴定;(C).分类与鉴定;(D).鉴定与命名

四、问答题(共70分)

1.从DNA的变化来看,微生物的突变主要有哪些不同类型?(10分)

2.什么叫鉴别性培养基?以伊红美蓝乳糖琼脂培养基为例,分析鉴别性培养基的作用原理。(15分)

3.试述GramStain染色法及其意义。(15分)

4.阐述动物正常菌群及其生理、病理意义。(30分)

篇7:军校调整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

军校调整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

日前,总参军训部、总政干部部联合下发通知,对军队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调整改革进行部署。

一是增设全国统考入学考试方式。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由单一参加全国联考方式调整为参加全国联考、颁发“单证(学位证)”和参加全国统考、颁发“双证(学历证、学位证)”两种方式。二是单列全国统考招生计划。总政干部部在每年下达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同时,单列下达各培养单位全国统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三是限定全国统考招生培养条件。本着积极稳妥,确保质量的原则,军队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仅限招收军队现职干部,实行全日制培养。

此次对军队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方式进行调整改革,是落实三总部《关于深入推进军队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军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工程的重要抓手。这一措施的出台,标志着军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始由“单证(学位证)”模式向“双证(学位证、学历证)”模式拓展,由非全日制向全日制拓展,将大幅提高军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吸引力,从而加快推进军队研究生教育由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向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转变。

下一步,专业学位将成为军队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为加快发展军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总部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改革举措。主要包括:改革军事硕士全国统考科目设置,实现由知识测试向能力测试转变;推行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指挥军官任职培训“融合式”培养方式;依托作战部队,联合部分院校分期分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对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院校与部队“1+1”两段式培养等。

篇8:法律硕士全国联考试题分析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试题分析

刘新群:各位网友大家好,法律硕士专业和综合课的考试已经于21日全部结束了。总体来说,今年法硕题目的难度大体与去年相当,保证了出题的信度和效度,如果复习得比较全面扎实的话是可以得到一个比较理想的分数的。依照往年的经验看,选择题丢分不是太多,今年的题目也相对比较基础、客观,得分应该不会太低。大家感觉到困难的地方主要在于主观题部分,尤其是在没有全面复习的情况下。我们就用一些时间来谈一下法律硕士专业课和综合课的主观题部分。

主持人:您好,能不能先谈一下刑法的内容?

刘新群:刑法的这两道简答题主要考查大家是否能够全面地掌握这些知识点。第一题,死刑的限制性规定:首先回答死刑的概念,死刑也称生命刑,既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下面具体分析一下死刑的限制性规定,我国目前虽没有废除死刑,但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通过刑法总则规定和刑法分则相结合的方法来控制死刑数量,限制死刑适用,所以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第一,限制死刑适用条件。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第二,限制死刑适用对象。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三,限制死刑适用程序。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四,限制死刑执行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第二题,简述转化型抢劫的成立要件。我想大家看到这道题都会觉得很熟悉,第一反应就是刑法第269条的规定,但我觉得仅回答这一条还不够,起码还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具有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上述行为是不发生转化性抢劫的,这是转化性抢劫的主体要件。

主持人:下面请刘老师为我们的网友讲解一下今年的辨析题和法条分析题。

刘新群:犯罪既遂就是实现了犯罪的预期目的或造成危害结果。回答辨析题的一般思路是分类讨论,在什么情况下是正确的,在什么情况下是错误的,这样才能保证回答的全面性和多角度化。本题首先回答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犯罪既遂的形态概括起来有三种: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本题的表述对于结果犯和某些具有特定目的的故意犯罪是正确的。另外,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也是只有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但是对于危险犯和行为犯来说则是不正确的。危险犯是只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的既遂,行为犯是只要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就是该罪的既遂,两者都不要求是否造成危害结果。

法条分析题是要大家分析最常见的故意伤害罪,但是往往最常见的罪是最难表述的。首先是伤害的含义,伤害是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功能法律规定三种伤害结果是轻伤、重伤和伤害致死,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基本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第二道小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它的意思是行为人在实施其他故意犯罪的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刑法其他条文另有规定的,应依照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不以故意伤害罪论。第三小题考查的是应当减轻处罚的问题,应当减轻处罚是要在法定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因此该题目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幅度内量刑。第四小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既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既遂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故意的内容,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他人死亡是由于过失所致;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区分关键是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只有伤害的故意,而无杀人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伤人的故意。另外,已满14周岁的人就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行为人的年龄要已满16周岁,这是对主体要件的不同要求。

至于案例分析题,考查的知识点比较常见和基础,考查的是非法拘禁罪、贪污罪和特别自首。

主持人:好的,再请刘老师讲解一下民法方面的题目吧!

刘新群:民法的题目都是传统的重要知识点,没有什么偏题怪题,我相信大家的得分一定会很高,简答题考的是:遗嘱继承、遗赠和善意取得;辨析题考查的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法条分析考查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案例分析考查的是债权转让和代位权。

通过真题可以看出,法律硕士专业课的题目是很基础的,题目都在我们的设想的范围之内,只要注意答题的规范和条理性,一定可以得到一个理想的分数。

主持人:今年的综合课题目应该怎么回答?

刘新群:首先,我想大家在做综合课的.题目时可能会遇到一点点障碍,那就是大家在回答宪法的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和法制史的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措施时可能因为平时不把它们当成重点而造成回答要点的不全面,其实这两道题目在考试分析中都是用1、2、3、4明确标明的。在传统的重要知识点连年考查的情况下为避免押题和猜题而采取的反押题措施。

法理学的简答题考查的是司法解释的作用,这一题在考试分析中有明确的答案,大家如果没有看考试分析而是一直在复习考试指南,问题也不大。虽然考试指南只列出了法律解释的作用,大家也可以进行概念的移植,其实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作用是一致的。第二小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是按专业分工而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负责,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它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定有关议案或提出有关报告,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处理。具体内容可以参照考试分析,答案是很明确的。第三小题,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第二,禁止刑讯;第三,禁止体罚;第四,试行公开审判及陪审制。

法理学的分析题

这道其实是一道辨析题,题目是这样的:立法是国家机关按照各自的需要创制法律文件的活动。如果大家准确地掌握了立法的概念,这道题是非常容易做的。立法的准确概念是,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因此,可以看出本题至少有5处值得商榷。第一,“国家机关”,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因为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是国家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立法权是国家权利体系中最重要的最核心的权利,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来承担的。第二,“按照各自的需要”,立法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活动,现代国家都非常注重立法程序的规范化和格式化,以此来保证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可能按照国家机关各自的需要来进行。第三,“创制”,立法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的综合性法律活动,它不仅包括创制还包括认可、修改、废止等活动。第四,“法律文件”,立法不仅针对法律还针对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产生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第五,“活动”,立法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技术的高低不仅仅是一个外在形式的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

宪法的分析题

首先,甲的言论自由是在宪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法律依据是我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法律权利,国家的立法与行政活动都不得随意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当然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在有些情况下也要做出某些限制。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公民不得用言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宣传与煽动,但是本题中公务员甲以遭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讥毁时弊,通过短信和网络的方式传给朋友并不像县公安局所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是属于公民正常的言论表达自由。第二小题,县公安局侵犯了公务员甲的宪法权利是:1、言论自由,2、财产权,3、人身自由,4、人格尊严权,5、违背宪法中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法制史的分析题

第一小题,九章律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和厩律三篇。第二小题,九章律将带有刑法总则规定的《具律》放在了法典的中间,失去了统领全篇的作用,这是九章律的体制缺陷。第三小题,曹魏律相对于九章律的变化是:1、九章律是9篇,而曹魏律是18篇;2、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3、“八议”入律;4、改革刑法。

第四小题,晋律篇章结构的变化:1、晋律是20篇;2、新增法例;3、增加律注。唐律篇章结构的变化:1、唐律是12篇,500条;2、将疏议附于律后合编在一起。

论述题

今年的论述题考查的重点仍然是法治,我想都应当在大家复习备考主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中。题目是: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看到这道题目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回答“依法治国”的概念,其次是简要回答

篇9: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通知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通知

中山大学法学院于设置并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新增开设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我院现有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分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两个专业,前者面向的是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招生,后者面向的是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招生,致力于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业型(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院培养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就业面十分广泛,主要流向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等。

,中山大学法学院拟面向全国“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数名推荐免试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欢迎广大毕业生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推免生的本科必须是法学专业;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推免生的本科是非法学专业。

2.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必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占用推荐学校的免试生推荐名额。我院接收校内的免试研究生必须具备本科所在院系的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4.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二、申请程序

请查阅 law.sysu.edu.cn/Item/3136.aspx

三、相关政策

1、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制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制三年;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录取当年是非奖助类别学生,不享有奖助金,第二年如果成绩优异和家庭困难可申请奖助金,可免交学费并获得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津贴。同时,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的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我校和我院的各种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四、咨询方式:

中山大学法学院 何老师

电话:(020)84115891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207办公室

中山大学法学院

6月30日

◇中国大学网

篇10: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201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28日 每天9:00-22:00.

最新提示:2014年考研报名应届生9月25日开始

全国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

1、网报期间,系统开放时段外不能查看、修改 和报名。

2、请考生尽量避免高峰时段网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温馨提示:报考点可就近选择,但选择前请切记仔细查阅

各省市发布的报名公告,查看各报考点接收范围。

报名入口:

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模拟题二

民法试题

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作文

小升初重点中学招生入学考试试题

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企业管理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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