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时间的形状》读书笔记1000字,本文共20篇,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zhubao168”提供。
篇1:《时间的形状》读书笔记1000字
开尔文曾自信的宣布科学的大厦已经建成,这位伟大而又有点自大的科学家,在预言方面显得平庸无能,以至于后来的科学发现,不断向他的这句名言发出挑战,而且无一例外的成功了。从与以太理论背道而驰的迈克尔孙——莫雷实验,到普朗克构建了一个前人难以想像的世界才得以解释的黑体辐射。人类一次次亲手毁坏自己用“上帝造物论”构造的看似完美无瑕的科学大厦。
在唯心主义盛行的时代,当人们发现上帝所创造的一切竟如此的怪诞陆离的时候,他们只能默默的接受自己只不过是上帝这个赌徒掷骰子时的产物。
如果说,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什么能令人类发出无限的感慨,那就只有时间。如果说,在时间的洪流中,有什么能令人如此着迷,那就只有时间的本质。早期科学家的观点,时间是不拘于任何事物,它不受任何事情干扰,我们没有能力让它慢点流过我们的身边,更没有能力让它停下脚步,邀请它驻足观赏一下人类灿烂而又脆弱的文明。
但人类是勇敢的,几百年来,有许许多多的“勇敢者”在猜测,在试探,试图探明时间是什么。《时间的形状》这本书就从伽利略时期开始介绍,随着时间的脚步带领我们探索着它的秘密。想要知道时间的秘密,就不得不提它的另一位亲密伙伴——光。
伽利略,这位敢于质疑亚里士多德的人,率先吹响了冲锋号。他试图测量光的速度,但是很遗憾,他失败了,但他也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
七十年后,一位丹麦的天文学家勇敢的站了出来,用他极为巧妙的方法,测量出来光的速度。又过了几个世纪,其间物理学家们并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直到近代,物理学家们才测量出了最精确的数值。
提起光和时间,不得不提的就是科学界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和他的著作《相对论》这位科学巨人用他独特的思维实验,重新定义了光和时间。在《时间的形状》这本书中,他被描绘成了一位横空出世的大侠,无门无派,但是一出手就令天下震惊。本书生动地描写了《相对论》,文中没有令人头晕眼花的公式推导,简洁明了的向我们证明描述了相对论这部改变我们生活的著作。
牛顿曾经说过:“我自己以为我不过像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不时为发现比寻常更为美丽的一块卵石或一片贝壳而沾沾自喜,至于展现在我面前的浩翰的真理海洋,却全然没有发现”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觉自己在真理的海洋面前显得尤为渺小。世界很奇妙,我们是一群尚未出发去探索这个世界的孩子,我们应该带着赤诚之心,去探索这个美妙而又神秘的世界。
最后,借用一段法国博物学家布丰的话来结尾:
世界运转无止息,
因为万物都在时间的洪流中相遇。
在广袤无尽的空间中,
以及物换星移的接轨瞬间,
万物混成冥和,
不拘任何形体,
不拘任何被赋予的形象。
因此,万事万物,
或相近或远离,
或合一或分离,
或相容或互斥,
或生或灭。
恒久不变的只有相互作用的力,
恣意横行,
却灵巧二不自戕。
为宇宙燃起生命气息,
让生命舞台上,
无时无刻不上演着新的戏码,
写下生生不息,永无止境的诗篇。
篇2:《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开尔文曾自信的宣布科学的大厦已经建成,这位伟大而又有点自大的科学家,在预言方面显得平庸无能,以至于后来的科学发现,不断向他的这句名言发出挑战,而且无一例外的成功了。从与以太理论背道而驰的迈克尔孙――莫雷实验,到普朗克构建了一个前人难以想像的世界才得以解释的黑体辐射。人类一次次亲手毁坏自己用“上帝造物论”构造的看似完美无瑕的科学大厦。
在唯心主义盛行的`时代,当人们发现上帝所创造的一切竟如此的怪诞陆离的时候,他们只能默默的接受自己只不过是上帝这个赌徒掷骰子时的产物。
如果说,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什么能令人类发出无限的感慨,那就只有时间。如果说,在时间的洪流中,有什么能令人如此着迷,那就只有时间的本质。早期科学家的观点,时间是不拘于任何事物,它不受任何事情干扰,我们没有能力让它慢点流过我们的身边,更没有能力让它停下脚步,邀请它驻足观赏一下人类灿烂而又脆弱的文明。
但人类是勇敢的,几百年来,有许许多多的“勇敢者”在猜测,在试探,试图探明时间是什么。《时间的形状》这本书就从伽利略时期开始介绍,随着时间的脚步带领我们探索着它的秘密。想要知道时间的秘密,就不得不提它的另一位亲密伙伴――光。
伽利略,这位敢于质疑亚里士多德的人,率先吹响了冲锋号。他试图测量光的速度,但是很遗憾,他失败了,但他也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
七十年后,一位丹麦的天文学家勇敢的站了出来,用他极为巧妙的方法,测量出来光的速度。又过了几个世纪,其间物理学家们并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直到近代,物理学家们才测量出了最精确的数值。
提起光和时间,不得不提的就是科学界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和他的著作《相对论》这位科学巨人用他独特的思维实验,重新定义了光和时间。读后感・在《时间的形状》这本书中,他被描绘成了一位横空出世的大侠,无门无派,但是一出手就令天下震惊。本书生动地描写了《相对论》,文中没有令人头晕眼花的公式推导,简洁明了的向我们证明描述了相对论这部改变我们生活的著作。
牛顿曾经说过:“我自己以为我不过像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不时为发现比寻常更为美丽的一块卵石或一片贝壳而沾沾自喜,至于展现在我面前的浩翰的真理海洋,却全然没有发现”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觉自己在真理的海洋面前显得尤为渺小。世界很奇妙,我们是一群尚未出发去探索这个世界的孩子,我们应该带着赤诚之心,去探索这个美妙而又神秘的世界。
篇3: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它让我感触很深,这本书叫《时间的形状》。它主要讲了爱因斯坦提出的相对论。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要从上周四说起。
那天晚上,我在宿舍里待着,突然想去打个电话,打电话的人挺多,于是我就在胡老师宿舍里闲逛,突然发现了这本《时间的形状》。趁着没人注意,我偷偷翻看了一下,好像还不错。于是,我就在打完电话后,向胡老师借走了这本书,并在周日晚上还给了胡老师。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成长,我认为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这本书使我对世界的认识改变了。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让我看着比较轻松,这本书从伽利略的世界一步一步将我带入爱因斯坦的世界,还扩展了一些其他的知识。看完这本书,我也大概懂了相对论的一些内容。
第二是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其他的启示。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很惊喜,主要是对看完这本书的时间惊喜。我本来以为我的阅读速度很慢,结果到了周六晚上就把这本书读完了,这和我原本的计划——这个周末至少读一半——有着天差地别。在这之前我看一本非常感兴趣的书,一般也得有一周,虽然主要原因是周五和周六的时间很充裕,但这本书还是刷新了我对自己的认识。我也获得了一条读书的方法:确保每句话都看懂之后再往下看。在看这本书时,我对这句话有很大的体会,因为看这本书需要我不断的思考,如果哪里没有看懂,那后面的东西可能就看不懂了。这个方法可以用在一些前后关联很大的书上。但需要的时间也会更多,不过我在看这本书时,这一点做得还不够好,以至于这本书有许多问题和概念,我还不是很明白,不过也不排除我的背景性知识太少的缘故。
读这本书的故事还有两个后续。
第一个:我在看这本书的那几天对这本书感到很兴奋,于是把这本书告诉了身边的一些人,有的人就很感兴趣。在我把这本书还给胡老师后没多久,这本书又被借走了。我为把这些知识传播出去而感到高兴。
第二: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讲到的物理学产生了一些兴趣,于是在周日上午,我在教室的图书角找到了一本史蒂芬金霍金的《时间简史》,在简短地看了目录后,我发现这是一本关于宇宙学的书,在这当中不仅有宏观层面上的相对论,也有微观上的量子力学。后来我又发现这本书更专业,看起来也更吃力,但我打算把它看完。
这些就是我看这本《时间的形状》的主要经历和悟出的一些道理,我很庆幸我发现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我也希望我可以在之后完成《时间简史》的阅读,获得更大的成长。
我要敢于尝试和接触一些感兴趣的新事物,也许这样就会踏上一片新大陆,开拓自己的眼界。
篇4: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上次在成甲老师的书中知道了要学习临界知识,最好多接触一些数学,物理,化学方面的书,这次挑选这本和物理相关的科普读物,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挑战吧。直到看完此书,我还不敢相信,高中看到物理就头疼的我竟然看了一本物理课外书。好吧,我承认,这是我的第一本物理课外书。
此书是文科生所写,作者是汪洁,本书果然如作者所说那样,很有趣,里边有许多天马行空的小故事,而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揭示了科学的真相。这里,就挑几点让我很震惊的内容和大家聊聊吧。
1.奥卡姆剃刀原理
如果你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要对它进行解释就不得不做很多假设,可能不同的解释需要不同的假设,而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那个需要假设最少的解释往往是最接近真相的解释。
eg:《皇帝的新衣》中,看到皇帝在大街上光着屁股走路这个奇怪的现象时;
总理大臣的解释:
<1>假设皇帝身上穿着一件世界上最华美的衣服;
<2>假设只有聪明人才能看见这件衣服;
<3>假设我是蠢人,所以我看到的是光着屁股的皇帝
流鼻涕的小毛的解释:
假设皇帝根本没有穿衣服,所以我看到的是光着身子的皇帝。
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小毛的假设最少,所以他的解释最有可能接近真相。
奥卡姆剃刀原理还说明了另外一个道理:如果有某个条件是不能被我们感知和检测到的,那么和没有这个条件根本就是等价的。也就是我们应当把所有一切不能被我们所感知和检测的条件都毫不留情地像剃刀刮肉一样从我们的理论中刮去,毫不犹豫。这个原理是帮助我们看清这个纷繁迷乱世界的“第三只眼”,上帝喜欢简单。
这个原理从提出到现在已经有八百多年,不仅科学需要这样的假设,我想,在我们的生活和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是否也可以用此原理来解决问题。
2.思维实验--在大脑中运行的实验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看到过或亲自做过很多实验,以前也听过思维实验,在本书中,作者通过举例,让读者真正见识到了思维实验的厉害。爱因斯坦就是思维实验的大师,没有他在大脑中运行的那些实验,相对论就不可能诞生。
第一次在物理学中看到了思维实验的运行,这种思维实验省时省力,只靠大脑的逻辑分析和辩论就把一个复杂深刻的问题解析的一清二楚,这种思维实验和头脑风暴类似,当我们在生活中有些问题无法亲自实验的时候,大可以放心地应用思维实验和头脑风暴分析解决问题。
3.同时性的相对性
条件:有一列火车正在铁轨从A点开向B点,突然,有两束闪电击中了A.B两点。
假设1:你正站在A.B两点中间的路基上
过了一会,两束闪光经过相同的距离到达你的眼里,你同时看到了它们,所以你认为这两束闪电同时发生。
假设2:你站在了火车里,火车正从A点开向B点
当A.B两点被闪电击中时,你正好经过A.B两点的中点,在闪电光到达你眼睛之前的这点时间里,你又向B点前进了一段距离,因为A.B两点闪光的光速恒定不变,所以B点闪光一定会先于A点闪光到达你眼里。
因此,“同时”也是相对的,当以路基为参考系时是同时发生的事情,但换成了以火车为参考系时,却不是同时发生的了。每一个参考系都有自己的特殊时间,如果不指明参考系,宣称一件事情同时发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说这个词“同时”,却没有想到同时也是有相对性的,在以后理解身边的事物的时候,就不会觉得那么简单了。
篇5: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现代物理两大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对应两本很棒的科普:汪洁的《时间的形状》,曹天元的《上帝掷骰子吗?》,两大理论惺惺相惜又相爱相杀,两部科普小品都抽丝剥茧化繁为简将深奥的理论说得简洁优美严肃还很有趣,让人一翻开就忍不住一口气读完。
记得以前和前老板午餐,为了避免在午餐时谈工作,借着墨子号升空的新闻和他胡扯了一通量子纠缠和隐态传输,(没错就是转世三毛公众号七千字长文中号称和文艺导演的量子纠缠),前老板果然被我绕得晕头转向没有谈工作而化身一个科普粉问我,“那么量子传输的载体是啥”,我竟无言以对百度也搜不到答案[衰] 读完这两本书我大概猜想“量子的波粒二象性应该不需要载体?”(欢迎圈内各位大咖指正解惑)
《时间的形状》是一个文科生写的文科看得懂的现代物理科普,很佩服。一个在我们天天搭乘的电梯里扔小球的无聊游戏就一笔勾出了广义相对论,而最终对定域到底有没有超光速的质疑更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因为一旦光速恒定被推翻,那下一个坍塌的我猜应该就是经典的相对论了。从牛顿伽利略的万有引力,到时空的基本概念,到相对论,再到量子力学和宇宙的维度,引向超弦理论和终极理论TOE,一部脉络清晰饱经沧桑的现代物理卷轴就这样缓缓打开,一眼千年的感觉,人类三百万年,宇宙138亿年,哪怕沧海一粟渺小如粒子,人类对终极理论的探索从未停止,引用作者的话“不管上帝发不发笑,我们都不会停止思考”,强烈推荐
篇6: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我个人在理科方面基本没什么天赋和兴趣,所以早在高中的时候我就毅然决然地选了文科,而也是因为这原因我这几年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怎么看理科方面的科普书籍了,各种公式和专有名词基本上能够把我的阅读兴趣给消磨殆尽。说实话,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于我而言,就是知道这个词的大概意思,也因为现在很多穿越剧啊、科幻小说啊等等的原因,我多少有一些了解(当然,大部分算是误解),而这本由“果壳网”的果壳达人——汪洁所写的《时间的形状》则是我自大学以来真正开始接触物理学,或者说是真正了解相对论的第一本启蒙书了。
本书从伽利略和艾萨克·牛顿二人所创立的经典物理学体系开始讲起,到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至今一百多年,我们很多人依然对相对论一知半解甚至存在许多误解,有些人认为相对论造就了核弹这一可怕的武器产生,也间接加速了二战的结束,相对论还告诉我们光的速度是最快的,也使我们能够理解,只要超过光速,就能逆转时空,回到过去。那么,我们所说的这些是否是真的呢?相对论真的就是这些吗?当然不是,在这本书的前面八个章节里,作者为我们解释了什么是相对论,而这一理论的真正作用是在哪里的。。。。。。我也知道了相对论的正确定义:相对论是关于时空和引力的基本理论,依据研究的对象不同分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相对性原理,即物理定律与参照系的选择无关。而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的区别是,前者讨论的是匀速直线运动的参照系(惯性参照系)之间的物理定律,后者则推广到具有加速度的参照系中(非惯性系),并在等效原理的假设下,广泛应用于引力场中。
自第九章开始,作者开始为我们介绍量子物理学体系,到了第十章则开始讲弦理论,当然了,这个篇幅自然没法讲太深了,何况这本书是作为相对论的科普书籍,也确实已经做得非常好了。非常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在为读者讲解相对论时便开始徒劳地堆砌各种繁琐的计算公式和列举各种专有名词,而是尽量通过平实的语言结合上大量图片还有我们生活中各种生动有趣的例子比如:《三体》、《生活大爆炸》等等。。。来配合讲解,真的做到了我这种文科生都能看懂、都能爱看的科普书,这本书,我推荐。
篇7:时间的形状读后感1000字
作为一个高中毕业就没有再碰过物理、数学的人,居然津津有味地看完了。
本书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解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初中的时候我看过一个理论说只要我们的速度超过光速,就能拦截过去的画面,比如看到三国赤壁大战在眼前重现。当时觉得非常新奇,现在看来真是荒谬至极。
任何信息的传递速度都不能超过光速,是宇宙奥秘的建立基础。
那么我们能否看到过去的画面呢?其实我们每天看到的星星就是它们过去的样子。如果有一天人类可以到达另一颗星球,距离地球100光年,再拿出一个天文望远镜,就能看到地球上1来的沧桑巨变。
还记不记得《星际穿越》里面,最后男主角回到地球,去看自己的女儿。结果女儿已是鹤发鸡皮,而自己还和离开地球时差不多岁数!
这就是时空的概念。在空间中运动的速度越快,在时间上的运动速度就越慢。在高速宇宙飞船上的一年,就是地球人的一生。
看来我们老祖宗编的“天上一日,地下一年”还真有点道理。
除了时空,书中还引出了黑洞、虫洞、奇点、量子等看似很高深的概念,了解之后,再看一些科幻大片,对其中的卖点也就能心领神会,甚至还能吐槽一二。
可惜的是,相对论并不能对量子的世界做出很好的解释,因此科学家一直在探索能够统一宏观和微观世界的物理规律。而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是超弦理论——
“如果上帝可以听见振动着的弦发出的声音,那么每一个基本粒子就是一个音符,原子就是乐句,分子就是乐段,世间万物、你和我就是乐章,整个宇宙就是一首恢宏的交响乐。这首交响乐从宇宙诞生的那天起就开始演奏,一刻不停歇,直到宇宙消失的那天为止。”
无垠、神秘的宇宙,最后居然是一首交响乐,这个充满浪漫主义的解读,又是多么令人神往啊。
篇8:《时间的形状》读书笔记
《时间的形状》读书笔记
开尔文曾自信的宣布科学的大厦已经建成,这位伟大而又有点自大的科学家,在预言方面显得平庸无能,以至于后来的科学发现,不断向他的这句名言发出挑战,而且无一例外的成功了。从与以太理论背道而驰的迈克尔孙――莫雷实验,到普朗克构建了一个前人难以想像的世界才得以解释的黑体辐射。人类一次次亲手毁坏自己用“上帝造物论”构造的看似完美无瑕的科学大厦。
在唯心主义盛行的时代,当人们发现上帝所创造的一切竟如此的怪诞陆离的时候,他们只能默默的接受自己只不过是上帝这个赌徒掷骰子时的产物。
如果说,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什么能令人类发出无限的感慨,那就只有时间。如果说,在时间的洪流中,有什么能令人如此着迷,那就只有时间的本质。早期科学家的观点,时间是不拘于任何事物,它不受任何事情干扰,我们没有能力让它慢点流过我们的身边,更没有能力让它停下脚步,邀请它驻足观赏一下人类灿烂而又脆弱的文明。
但人类是勇敢的,几百年来,有许许多多的“勇敢者”在猜测,在试探,试图探明时间是什么。《时间的形状》这本书就从伽利略时期开始介绍,随着时间的脚步带领我们探索着它的秘密。想要知道时间的秘密,就不得不提它的另一位亲密伙伴――光。
伽利略,这位敢于质疑亚里士多德的人,率先吹响了冲锋号。他试图测量光的速度,但是很遗憾,他失败了,但他也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
七十年后,一位丹麦的天文学家勇敢的站了出来,用他极为巧妙的方法,测量出来光的速度。又过了几个世纪,其间物理学家们并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直到近代,物理学家们才测量出了最精确的数值。
提起光和时间,不得不提的就是科学界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和他的著作《相对论》这位科学巨人用他独特的'思维实验,重新定义了光和时间。在《时间的形状》这本书中,他被描绘成了一位横空出世的大侠,无门无派,但是一出手就令天下震惊。本书生动地描写了《相对论》,文中没有令人头晕眼花的公式推导,简洁明了的向我们证明描述了相对论这部改变我们生活的著作。
牛顿曾经说过:“我自己以为我不过像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不时为发现比寻常更为美丽的一块卵石或一片贝壳而沾沾自喜,至于展现在我面前的浩翰的真理海洋,却全然没有发现”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觉自己在真理的海洋面前显得尤为渺小。世界很奇妙,我们是一群尚未出发去探索这个世界的孩子,我们应该带着赤诚之心,去探索这个美妙而又神秘的世界。
最后,借用一段法国博物学家布丰的话来结尾:
世界运转无止息,
因为万物都在时间的洪流中相遇。
在广袤无尽的空间中,
以及物换星移的接轨瞬间,
万物混成冥和,
不拘任何形体,
不拘任何被赋予的形象。
因此,万事万物,
或相近或远离,
或合一或分离,
或相容或互斥,
或生或灭。
恒久不变的只有相互作用的力,
恣意横行,
却灵巧二不自戕。
为宇宙燃起生命气息,
让生命舞台上,
无时无刻不上演着新的戏码,
写下生生不息,永无止境的诗篇。
篇9:读书笔记1000字
或许只有戴上金帽才会成为舞会公主眼里的“完美情人”,谁又在乎你肯否为她起舞。
盖茨比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更是个无尽哀歌包围起的古老悲剧,忧伤但不哀怨,里面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等待着码头尽头那盏绿灯的熄灭……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却,也许仍旧铭记,却最终无力实现。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充斥着金钱与物欲,人们沉浸在战后消费主义盛行的“柯立芝繁荣”之中,满目浮华,夜夜笙歌。在这个美国经济以“平方倍数”向上飙升的“爵士时代”,无数人成为“美国梦”的追随者。他们坚信:任何人在美国,只要不懈奋斗,便可拥有美好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作家菲兹杰拉德却未能苟同。相反,他以敏锐的目光洞察到时代的黑洞,并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用道德的自省来审视所谓的“美国梦”。在当他发现人们对“更好的生活”的定义仅仅是“纯金的物质的享受”时,失落的笔者只能用微薄的力量去批判,去抗争,去改变。
小说中的杰伊·盖茨比仿佛是纯粹的“美国梦”的化身:少年贫寒,但从小勤奋得训练自己,过着如“富兰克林”般自律的生活。而经过多年的奋斗与不择手段的参与各种有悖法律的勾当,他终于有资本跻身所谓的“上流社会”。在西卵,他的海岸豪宅中各色名流寻欢作乐,纸醉金迷;奢靡的的宴会上富商巨贾钟鸣鼎食,挥金如土。
表面上看盖茨比是“美国梦”成真的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然而,他的理想却又并非是实现自己的“美国梦”,那满溢的香槟与热闹的舞池,也只会衬托出他的落寞与空虚。他买下整座华厦,把星光施舍给那些飞蛾似的男女,冷眼于他们的呢喃与舞步。他的所有心血,不过是为了找回曾经因贫穷而失去的爱情——戴熙。在这个妙龄少女的势力世界里,轻歌曼舞尽日不息,声色犬马终年无休。“萨克斯管泣诉着毕尔街的蓝调,各色舞鞋踢踏起闪亮的灰尘”。
她抛弃了曾经一文不名的杰伊,却依偎在明知自己不爱并且对方寻花问柳成性的汤姆·布坎南的怀中,因为她那婉转的嗓音与蓝色的眼眸中充斥着金钱的铜臭。然而可悲的是,本想重新挽回戴熙的盖茨比万万没有想到一次意外结束了他一切的梦想。戴熙开车恰巧撞死了布坎南的情妇梅朵,但汤姆与戴熙却推卸了责任,龟缩到金钱与巨大冷漠的壳中,让别人来清理他们毁掉的一切。梅朵的丈夫失去了理智,疯狂又错误的用手枪结束了盖茨比先生的生命。葬礼上,那些每周准时来白吃白喝杰伊家宴会的家伙们,那些在杰伊的舞池中也要嘲笑他的出身、来历与着衣风格的名流们,那些用物欲与金钱换来的朋友们,一个也没来。就像“从不评判别人品行”的尼克·卡拉威对盖茨比说的:那帮光鲜的混蛋加在一起也没有你高贵。豪门望族的操守,如是而已。
最终,盖茨比的“美国梦”结束了,代表着道德在与金钱对抗中的彻底惨败。显然,他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更好的生活”,他只是希冀追回自己心中依旧纯洁的爱情,这是他悲剧下场的根源,更是他值得尊重的原因。
篇10:读书笔记1000字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心,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躁,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像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得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严格的戒子而又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的音乐译着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多么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
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有心的父母,你那颗不眠的爱子之心,就是不可替代的教科书,人生的加油站。这种关爱不是意识一个阶段,而是伴父爱而来。
篇11:关于读书笔记1000字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000字一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不知打湿过多少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的眼眶。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胜利。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 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的父亲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但,正如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当他为索拉博放出久违的风筝时,他是否释然了呢?当他恍惚间看到那个拉着风筝线的兔唇少年时,他是否涌起阵阵思念了呢?当风筝掉落,他为索拉博去追时,“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否勾起了他最美好的回忆呢?他是真的成长了,或许就在踏上营救索拉博——那条重新通向好人的路上时。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句子,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哈米尔未曾改变的承诺,也是阿米尔对索拉博对哈桑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救赎。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二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简爱读书笔记1000字三
在看《简爱》之前一直以为这是是部描写爱情的小说,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深深感动着我。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看完《简爱》之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让金钱利益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幸福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不管你是平凡亦或者不平凡。
童年读书笔记1000字四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是欢歌笑语的,童年是“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在一个祥和安静的夜晚,我呆呆的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准备睡觉,侧头一躺,看见书桌上有一本书,好奇心驱使着我下床去看看那本书。“《童年》,不是我上一次去书店买的吗?反正我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多吸收点知识”,于是,我就翻开了这本书,映入眼帘的是一段前记。我仔细地看了看,开门见山,点明了主人公是阿列克谢。我继续向下瞧了瞧,说阿列克谢的童年是苦难的。这就不得不引起人的深思,我们的童年都是丰衣足食的,放学后还可以和伙伴们在草地上,公园里尽情的玩耍,但为何阿列克谢的童年过得不好呢?我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童年》。他三岁那年,父亲便英年早逝,他还小,并不理解死亡是什么意思。他只觉得父亲的样子很恐怖,母亲的行动很诡异。他外祖母是位和蔼可亲,善良温柔的人。然后,他外祖母和他母亲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风气非常不好,他的两位舅舅因为夺家产的事而互相尔虞我诈,他的外祖父的脾气火爆,喜怒无常,经常不分青红皂白打外祖母,阿列克谢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中,养成了脾气暴躁,叛逆的性格,偶尔,还大打出手,与外祖父拳头相见。他的妈妈因婚姻的事经常与外祖父吵架,后来她的妈妈嫁给了一个比她小的子弟,最终受尽折磨而亡,阿列克谢还产生了想要杀死继父的念头,但还有一道圣光在照耀着他,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对他谆谆教导,并把他抚养成人。他最后一次回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与他白头偕老的外祖母分割了家产,阿列克谢开始赚钱,不顾被人歧视而走上街头捡破烂换些戈比,来赡养他的外祖母,看出了他浓浓的一片孝心,这就是他的童年。
但阿列克谢的童年只充满酸辛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在一起自由自在的玩耍,看出阿列克谢是多么渴望有一段美好童年呀。
比起我们现在,他是多么悲惨呀,在七彩缤纷的童年里,早上起来,还略带睡意,为了要上学,爸爸妈妈还给我们穿衣服,中午回来,爸妈早早的准备了一顿丰盛大餐,到了下午我们又“饱饭归来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渐渐地,我们认为爸妈为我们做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小朋友竟然还说出“如果帮父母做事,还有违天理。”爸妈宠着我们,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还经常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这种生活对我们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哪里还懂得去珍惜。读了《童年》后,我懂得了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才真正算得上是收获。童年匆匆去也,少年就要到了,就让我们打开尘封的记忆,回首自己的童年去感受高尔基所着的《童年》,去感受不一样的童年。
童年读书笔记1000范文五
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篇12:关于读书笔记1000字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
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 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
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
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 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
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 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
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 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
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 礼。
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
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 林变成了彬格莱。
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 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
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 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
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
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 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
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
我想她之 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
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 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
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 顿。
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
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 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篇13:读书笔记1000字
鲁迅先生是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和思想家,在其大量的文学作品当中,读者时常感受其“痛心疾首”的言论,呼唤麻木不仁的愚昧国民能早日清醒。最直接讽刺当时落后封建的社会现状的莫过于鲁迅的杂文。《且介亭杂文》《华盖集》《热风》《坟》《二心集》《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等杂文集均能体现鲁迅“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的思想。而《鲁迅杂文逊则把其中多部杂文集中的名篇收录其中,以一百余篇的别具一格的文章反映鲁迅民初时期的思想革命论调。
鲁迅的杂文自我中学就被收录到语文教材中,此番重温《鲁迅杂文逊,依然感受到隐藏在鲁迅笔锋下的一腔热血。在书中,我还发现鲁迅不仅仅是文学家和思想家,他还很会演讲,曾到上海、香港等地给知识分子分享个人见解。
鲁迅的杂文都贯穿着“哀”和“怒”两种基本精神,而笔调大多以讽刺为主。事实上,鲁迅为人幽默,洞察力强,谦虚待人。如书中《论“他妈的!”》《论睁了眼看》两文,观点敏感,语言辛辣,但更显示出作者的机智幽默,并且直穿“敌人”的“死穴”。《论“他妈的!”》一文中鲁迅把国人常说的脏话提升为“国骂”,然后引用俄-国的类似情况来加以对比,指出发明这一句话的人物“确实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个卑劣的天才”。人们不能蔑弃扫荡我的余泽和旧荫,而硬要去做别人的祖宗,无论如何,总是卑劣的事。鲁迅指出:“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这恰恰道出了文章的写作目的。
《论睁了眼看》一文,作者点出中国人丑陋的一面——懦弱,这也是其小说中经常反映的国人的一种劣根性。文中写道:“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文章的题眼为“睁了眼看”,实际上讽刺的是我们缺乏勇气不敢正视前方。刚开始我以为作者又把政治拉上了,但看完全文才发现文章所批判的是中国文艺,尤其是封建性质的。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作为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鲁迅大力提倡白话文而批判文言文,他认为中国文学在当时唯一的出路就是语言的变革。关于文艺如何发展,作者曾到香港、上海进行深刻而精彩的演讲。《无声的中国》是鲁迅于1927年2月16日在香港青年会讲。读罢其演说词,大受启发。里面说到当时提倡文学革命,其实就是文学革新,本该平和进行却有不少人反动。假如现在我们还说着古代的话,说着大家不明白的话,已经弄得像一盘散沙,痛痒不相关了。于是,鲁迅主张青年们“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推开古人将自己的真心的话发表出来。如此鲜明的观点在演讲中确实能扣人心弦,但以辩证的角度来看,我跟作者不同的是,古文不必全盘否定,它的存在也代表了过去的历史价值。所以,抱着古文而死掉,舍掉古文而生存这一说法我不敢苟同,但不得不佩服鲁先生坚定的立常而尤其引起我共鸣的是,他提出我们要说些较真的话,发出较真的声音,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
刚才说到鲁迅关注中国文艺的道路,而在他于上海暨南大学发表的演讲《文艺与政治的歧途》当中,更是独到而尖锐地探讨政治如何“破坏”文艺的问题。政治想维系社会现状使文艺统一,文艺催促社会进化使他渐渐分离;文艺虽使社会分-裂,但是社会这样才能进步起来。这既符合不能固步自封的道理,又吻合了马克思哲学的原理。作者强调文艺和人一样,不能安于现状,否则就是“挨打”。这种怒气,浸透在演说词里,丝丝入扣,“怒国人不争”,这就是鲁迅一贯的观点。
“文艺催促旧的渐渐消灭的也是革命(旧的消灭,新的才能产生),而文学家的命运并不因自己参加过革命而有一样改变,还是处处碰钉子”。中国碰钉子、碰壁的人太少,仅靠鲁迅一人去“碰”,还是不能碰出什么气势。但这个“碰”,意味着我们不乏先见者。
知识和强有力是冲突的,不能并立的;强有力不许人民有自由思想,因为这会使能力分散。《关于知识阶级》的演讲里,鲁迅的语气分明温和了,转而利用巧妙论证法道破知识阶级能否存在的问题。鲁迅自嘲:“有一班从外国留学回来,自称知识阶级,以为中国没有他们就要灭亡的,却不在我所论之内,像这样的知识阶级,我还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呢。”一巴掌拍向所谓的知识阶级,看来鲁迅的哀愁已达到悲壮的程度了。
因为中国人陋习不少,鲁迅认为这是个要不得的习惯。常言道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倘若“习惯”停留在不思进取的思想上,便要不得。《习惯与改革》一文,作者主张给“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了的人民”进行一点改革。但改革就必须革新,而不是复古,这点与作者“摒弃古文”的思想是一致的。最终,此文同样成为讽刺封建愚昧的刀具,剖开停留在“习惯”或大喊未来而依旧怠慢的革新的事实。仅大叫未来的光明,其实也是欺骗怠慢的自己和怠慢听众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如此看来,鲁迅的杂文无不外乎是论述政治落后和文艺需要革新,只不过形式上稍有不同而已。对于一个弃医从文的意欲救治国人愚昧思想的文学大家,其一哀一怒的慨叹和激愤始终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就算说到家庭这个原本带着“和”的气息的概念,鲁迅先生并没有强调家庭对人的一种正面影响。活在当时的社会,民不聊生,处于抗战的前夕,家庭在中国来说是个可贵的概念。《家庭为中国之基本》里,作者还是老调子地讽刺现状,抨击社会,鞭策有良知的人。“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这句结语恐怕是暗含不少读者的潜意识。在国人赌牌九,吸大-麻,吃喝玩乐嫖吹赌时,鲁迅并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些什么。他能做的,就是玩文字游戏,在《南腔北调集》里揭露部分丑陋的国人的面目,求的是他们能痛改前非,做个清醒的人。每一篇文章的内核都不外乎“先哀后怒”,结合社会,提倡改革。从这个角度看,鲁迅也称得上是半个革命家。
“文人学士究竟比不识字的奴才聪明,党国究竟比贾府高明,现状究竟比乾隆时候光明:三明主义”。读懂鲁迅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恐怕不是件易事。每看此诸如形象的讽喻时,我都深受教育。的确,他的目光超出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是个前卫的先锋实验者。
哀国人不幸,就如鲁迅笔下的阿q一样,窘迫潦倒,却无计可施。有时,不幸是自找的麻烦而非恶势力造成的,关键是心态问题,但作者最感悲哀的莫过于国人心态摆不正。他揭露了无数次丑,如《二丑艺术》一文里,鲁迅把国人的丑比喻成二花脸艺术——身份比小丑高,而性格比小丑坏。如此彻底的尖锐的讽刺,无非也是打自己人屁股,让自己人反剩
篇14:时间作文1000字
春天走了,还会再来;小树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花儿 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时间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了。 从古至今,有许许多多关于时间的名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些名言都在告诉我们时间是宝贵的,要珍惜时间。 的确,时间是宝贵的,不是用钱就能买到,即便花再多的钱,时间也不会多出一丝一毫。同时,时间又是易逝的,在不经意间,它便轻轻悄悄地离开,不再回来了。 时间可以用来做有意义的事,也可以用来浪费。许多人都是在年老时才发觉时间的易逝,才发觉自己浪费的时间太多,已无法挽回,才发觉自己的不成功源于无法好好把握时间,珍惜时间,合理利用时间。然而这时候发觉已经晚了。他们往往会后悔,会抱怨苍天的不公,会说:“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如果苍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等。可他们却忘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时间对每个人都很平等,而机会也是平等的。时间不会偏袒于成功者,也不会冷落失败者。成功者的成功在于他们比失败者更会使用时间。这些道理,如果早一些明白,就不会有悔恨了。 我也曾因自己不节约时间而感到后悔。每到考试之前,我就会发现有很多书还没有看,有很多内容还没有复习。然后在考试的前一星期“临阵磨枪”。结果发现:如果平时早晨早期一会儿,晚上晚睡一会儿,每星期少看一小时电视,少玩一小时电脑,不贪睡,不贪玩,我的时间完全够用,而且还有剩余!这样又可以做许多有意义的事! 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下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不是画家,我没有留下不凡的画作;我不是音乐家,我没有留下美妙的乐曲;我不是作家,我同样没有留下不朽的名著。所以,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回首我的过去,我竟没有留下让别人,哪怕是让自己可以赞叹和欣赏的东西。难道我四千多日的时光都已虚度吗?不是的。我暂且安慰自己,我学到了知识,可以让我留下痕迹的知识。所以,从现在起,我要努力,用我已学会的知识,为我的人生留下痕迹。 我无法保证我从未浪费过时间,但我可以保证我今后会尽自己所能珍惜时间,挤出浪费掉的时间,使自己没有悔恨,为自己的生命多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加油哦!争 取 争 取
第2篇篇15:时间作文1000字
和谐从内心开始 和谐是个好东西,从国运昌盛到个人幸福,没有它一切都会是镜花水月。和谐的外延几乎可以囊括天下万物:人与人要和谐,人与物要和谐,人与自然要和谐,人与社会要和谐,人的内心要和谐等等,而实现和谐总要有个入口,这个入口便是内心的和谐。 要内心和谐是一件非不容易的事,一位大文豪曾犀利的说:人的心灵比天空和大海还要壮阔,言外意思是说把握人的心灵的难度等于上天入海。现今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更大的选择权利,可以更自由地去追求想得到的东西,去满足自己各类的要求,这些要求的满足程度与内心的和谐程度是正比的,满足了,什么都好说,至于可以实现阶段性的的内心的和谐,可以心静一阵子,喘口气。可麻烦出在这些要求满足不了上,心灵的天平在这种时候最容易倾斜。近些年有人用颇为雅致的词汇来形容这种心态,叫“心理不平衡”。不管是有人发财、升职、得子``````总会有人不平衡:凭什么是他(她)而不是我?这些不平衡导致发生了 种种事端,搅动着原本宁静平和的心境。不要小看了这个不起眼的“不平衡”,它有时似潘多拉的魔盒,有那么多的是非、争斗和罪恶就源此而出。 心灵的坠落大多是因为名与利,即使是森林消失,鲸鱼减少,气候变暖等这些自然生态的改变,也不难找到“名利”这个无恶不作的蒙面杀手。 一个内心和谐的人是美丽的。他不会因为名利的诱惑而变得面目狰狞,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一切。与一个内心和谐的人相处,你总是感到愉快。 一个内心和谐的人是善良的。他信奉的是“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会对弱者常怀慈悲之心,伸出温暖的手,而不会弱肉强食.他同样会大自然心存敬意,维护的是生物的多样性,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生共存。与一个内心和谐的人相处,你会觉得安全。一个内心和谐的人是平静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他把持自己的准则,他只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一个内心和谐的人也是乐观的。他对闲言碎语只是微微一笑,听得进逆耳忠言,看得开过眼烟云,他视野开阔,心灵更是开放的,总有乐观的清泉淙淙流过。一个内心和谐的人更是知足的。他会常怀感恩之心,信奉“滴水只恩,定当涌泉相报”;常思一粥一饭来之不易,即使身居陋室也会其乐融融。 每个人都有好和坏的一面,只要你努力发挥你好的那一面,社会就会和谐,社会要和谐,每个人的心灵先要和谐起来。
第3篇篇16:时间作文1000字
时间作文1000字
一切存在严格地说都需要“时间”。时间证实一切,因为它改变一切。气候寒暑,草木荣枯,人从生到死,都不能缺少时间,都从时间上发生作用。
常说到“生命的意义”或“生命的价值”,其实一个人活下去真正的意义和价值不过占有几十个年头的时间罢了。生前世界没有他,他无意义和价值可言的;活到不能再活死掉了,他没有生命,他自然更无意义和价值可言。
正仿佛多数人的愚昧与少数人的聪明,对生命下的结论差不多都以为是“生命的意义同价值是活个几十年”,因此都肯定生活,那么吃,喝,睡觉,吵架,恋爱……活下去等死。死后让棺木来装殓他,黄土来掩埋他,蛆虫来收拾他。
生命的意义解释得如此单纯,“活下去,活着,倒下,死了”,未免太可怕了。因此次一等的愚人,对生命的意义同价值找出第二种结论,就是“怎么样来耗费这几十个年头”。虽更肯定生活,那么吃,喝,睡觉,吵架,恋爱……然而生活得失取舍之间,到底就有了分歧。这分歧一看就明白的。大而言之,聪明人要理解生活,愚蠢人要习惯生活。聪明人以为目前并不完全好,一切应比目前更好,且竭力追求那个理想。愚蠢人对习惯完全满意,安于现状,维持习惯。在世俗观念上,这两种人称呼常常相反:安于习惯的人被称为聪明人,怀抱理想的人却成愚蠢家。
两种人即同样有个“怎么来耗费这几十个年头”的打算,要从人与人之间寻找生存的意义和价值,即或择业相同,成就却不相同。同样想征服颜色线条作画家,同样想征服乐器音声作音乐家,同样想征服木石铜牙及其他材料作雕刻家,甚至于同样想征服人身行为作帝王,同样想征服人心信仰作思想家或教主,一切结果都不会相同。因此世界上有大诗人,同时也就有蹩脚诗人;有伟大的革命家,同时也有虚伪的革命家。至于两种人目的不同,择业不同,那就更容易一目了然了。
看出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原来如此如此,却想在生时死后使生命发生一点特殊的意义和永久价值。心性绝顶聪明,为人却好像傻头傻脑,历史上的释迦,孔子,耶稣,就是这种人。这种人出世,或入世,或革命,或复古,活下来都显得愚蠢,死过后却显得伟大。屈原算得这种人另外一格,历史上这种人可并不多。可是每一时间或产生一个两个,就很像样子了。这种人自然也只能活几十年,可是他的观念,他的意见,他的风度,他的文章,却可以活在人类的记忆中几千年。一切人生命都有时间的限制,这种人的生命又似乎不大受这种限制。
话又说回来,事事物物要时间证明,可是时间本身却又像是个极其抽象的东西。从无一个人说得明白时间是个什么样子。时间并不单独存在。时间无形,无声,无色,无臭,要说明时间的存在,还得回过头来从事事物物去取证。从日月来去,从草木荣枯,从生命存亡找证据。正因为事事物物都可为时间作注解,时间本身反而被人疏忽了。所以多数人提问到生命意义同价值时,没有一个人敢说“生命意义同价值,只是一堆时间”。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是一个真正明白生命意义同价值的人所说的话。老先生说这话时心中的寂寞可知!能说这话的是个伟人,能理解这话的也不是个凡人。目前的活人,大家都记得这两句话,却只有那些从日光下牵入牢狱,或从牢狱中牵上刑场的.倾心理想的人,最了解这两句话的意义。因为说这话的人生命的耗费,同懂这话的人生命的耗费,异途同归,完全是为事实皱眉,却胆敢对理想倾心。
他们的方法不同,他们的时代不同,他们的环境不同,他们的遭遇也不同;相同的是他们的心,同样为人类向上向前而跳跃。
篇17:时间作文1000字
“铃铃铃铃……起床啦!”我睁开睡眼朦胧的像是上了胶水一样粘在一起的眼睛,略带生气的按下闹钟提醒器,瞄了一眼时间,它又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把我从床上推起。我鞠一捧水,它从水滴中掉落,并溅,开始渗透到一天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它,无处不在。
时间是世界上最基本的度量单位,每一个生物都是时间的载体,时间为他们的存在提供了依据,时间为物质的存在提供证明。
没有了时间,我们便不复存在。
时间是一体的。好似一张移动的巨大互联网,沟通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我们在古代的文言文中体会历史的奥妙,我们在天文望远镜里搜索几亿光年之外的星球。在历史的长河里,我们掏出岁月的细沙,用泪水去祭奠那过往的时间;在翻转的星河中,我们与智子共舞,展开通向宇宙之外的时空隧道,为它展开的磅礴画卷而激动。只有时间,它是世间万物共同的年轮,记载着一切。大到宇宙宏观的变化,小到粒子之微的移动,都在它隐形的大氅里熠熠生辉,谱写属于自己的故事。
没有了时间,我们的故事便不复存在。
中午,我在操场上跳着绳,时间,便伶伶俐俐从绳边跨过,从脚下飞逝;我吃着午饭,它便随着米粒一起流进食道,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它便随着生活一起慢慢消化。我感觉到它的来去匆匆,便伸手挽起太阳的光芒,它随着光一起倾泻进鱼塘,随着鱼儿翩跹游动,化为乌有。它,一去不复返。
时间,就像一个和蔼的老人,为春天送去绿色生机,为夏天送去阵阵清风,为秋天送去硕果累累,为冬天送去银装素裹,分外妖娆。它为痛苦的人送去恬淡的水,冲洗记忆里的灰尘;它为可怜无助的动物造出片片蓝天;它惩罚那些阴险狠毒的罪犯;抹去故事里最灰暗的一页。它,是物理的天平,使人与自然可以共生共荣;它,是道德的红章,使一切邪恶留下猩红的伤疤。
时间,主宰改变着我。过去的我浪费挥霍着时间,潜移默化,现在,教会了我要珍惜它。过去的我虚度着美好的青春时光,斗转星移,现在,时间教会了我要填满它。过去的我,感觉不到时间的存在,银河闪动,现在,时间教会了我要填满它。那个无形却有力的生命体与我,与我们,融为一体。互相主宰,就像一个搏动的心脏,使岁月的血液得以轮回。而那一根根牢牢扎进土地的血管,都在支撑着那火热的心脏。
未来的我,主宰改变着时间。我把太阳移到西天,随着阳光角度的变化,草地里嫩草上的水珠一下晶晶闪亮,宛似无数渴望朝圣的眼睛;我把太阳调暗一些,做出一个天鹅绒般梦幻的黄昏,然后遥望着地平线上自己的背影。我挥挥手,那个地平线上的时间之影也挥挥手。我们彼此祝福,赞美。
篇18:时间作文1000字
我从昏沉的梦魇中醒来,惺忪地在现实里走过。往事难忘,惹得多少思量?桩桩件件,淡漠光影;阵阵回忆,心痛难当。在斑驳陆离的记忆深处,从未遗忘,只记得我的忧伤,星星点点。委实凭栏而叹,感慨哀伤。
我不知有多少岁月,但记得失去些许。默默然,鬓斑已霜。在不经意的驻足,偶尔的转身,舒展的旋律之后,时间已然溜走。时间安静地从多雨的江南走过,在农间袅袅的炊烟中掠去,未经人的察觉,便骑上飞驰的烟尘打过。
时间的逝去,大概是一场动人低回的梦吧?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在梦中甜蜜的幻想的时候,时间穿过厚厚的星空向天上挣扎去了,我们在现实里夤缘而上,时间穿过尘埃的影子从片刻间遁去了。
光阴在春季中挽留。霹雳惊雷,炸醒了三月万物盎然的生机。花开茶靡,岁月留情。春雨之后,大地上回响着生动的余韵。浅笑连连,信步款款地、安谧恬静,舒适畅然地拾起一株茶花,慢慢倾嗅。温一壶幽香入茶,斟酌品茗,淡淡回味。余味还未沉淀,光阴便拍马而过。
时间在夏季里驻足。清新的空气里氤氲着丝缕花香,寂静的山谷里沉淀着野歌欢祥。这里已是炎热的仲夏,远处阳光夺目耀眼。那些难舍的乡音,萦绕在我的耳边,摇曳在我的眼前,弥漫在我的鼻中。在暑气飘散的夏日,泡沫滟滟,我浸在凉爽的溪水里,让我的心儿为之荡漾。时间让耳朵变得的宽容,任由催人老的岁月之歌倾诉着无奈的哀怨与忧愁。潸然泪下,时间已经上路。
时光在秋季里停留。秋意的凄凉充斥着整个天空,让天地怆然动容。夏日融融,秋日幽幽。撷着凋落的黄花,花叶在萧索的秋风里肆意飞旋。昔日楚楚的美人,已在时光的宽容中香消玉殒。惆怅的山麓林间,流淌着泉水,映衬着山林孤单的荒凉,平添了落花流水的忧伤。顺手捡起失去光泽的残叶,慭慭审查着它已无生命的纹理,看着枯干的它在一阵抚慰中锁上了深褐色的妆。将它随意飘洒在地上,使它将着大地亲吻,最终掩埋在厚重的泥土里睡去。我羡慕断壁上的孤草,有孑然一人的勇气与长久的美丽。但终会在袭袭的寒意里默然凋零。风不止,时光飞矣。
岁月在冬季里止步。漫天飞舞着雪,催我离开那不再是我的空城。在无垠的雪路上,添上一排排脚印,点缀了肃杀的溪刻。或浅或深的步迹,让我感受到了或悲或喜的红尘落魄。岁月悠扬,路途漫长。繁星冬雪,流星划破死寂的夜空,恍然惊鸿瞥见,如此低头蹙眉。岁月已走,夫复何求!
时间乘上奔腾的风,哒哒地远去,这渐渐低声的回音也许是美丽苍凉的错误,而它永远是远方的过客。它走后的痕迹里,我捡到一些勇气,厑瓯如此,我便把无尽眷恋与依依呢喃遗留在我的路上,踯躅地去追复着宿命的轮回,寻觅着下一世的刻骨铭心,深沉地皈依于时间的无情……
篇19:时间作文1000字
倾听着自己内心的呼唤,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道路,一个安静的我,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看着指尖滑动的音符,在这座城市里蔓延。斑驳的树叶挂在干枯的树枝上,随着微风摇曳,飘零在这片大地上。秋天随之而来,决定驻扎在这座城市一段时间。
柔和,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向冷清的屋子,阳光的味道可能会让我孤寂的心情开始慢慢的变暖,外面时不时的鸟叫,为这个季节唱着颂歌。这个季节里有着太多的回忆,有着太多不敢去想象的东西,它们深深的埋葬在这个季节里。
又到了可以穿厚厚的毛衣,可以穿呢子大衣的季节,可以一层一层的包裹着自己。
独自去欣赏这个蕴藏着无数秘密的秋天,去挖掘属于自己的东西,学会去领悟些学不到的东西。午后的大街上没有春天的生机勃勃,没有夏天的喧嚣和冬天的冷清。太阳放射出来的光线透过树叶照耀在铺满落叶的人行道上,汽车的鸣笛声,似乎可以刺穿我的耳膜。踩着落叶,望向浅蓝色的天空,追寻着阳光,我笑了,像一个无邪的孩子。清冷的风伴着阳光在这个世界里穿行,而我却一个人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陌生的行走着,只有音乐充实着我的生活。
秋天可能会让我更加的思念着什么,怀念着什么。但那只是另一个世界的我在呼唤些什么。
秋天,可能没有什么生机,也没有什么新的事物去等待着我们,因为这个季节存在着太多的回忆,拖住我们前行的脚步,徘徊在十字路口,自己孤独的站在路边,向左还是向右。撕扯着眼前不想再去回忆的画面。秋天里,我们躲藏着,不想去面对,不想踏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去融入这个冰冷而又陌生的大世界。即使自己怎么孤独,怎么压抑悲伤的心情。秋天,我们沿着一路风景,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去寻找丢失在某个角落里的自己,路过一个个熟悉的建筑,一个个熟悉的路口,倾听着每个路人诉说着属于自己的故事。风吹动着自己的影子,太阳西下,带走了我的全部灵魂,我满含泪水,对着空旷的世界大声的问:我还是不是原来的我。当然,没有回答。一切都结束了
秋天的夜晚,,安宁了很多。夜空的繁星照耀着这个安静的大地,微风吹动着树叶,吹走了我那纯真的童年;天上的月亮,挥洒着自己的光芒,赞颂着我们不朽的青春。不知有多少人在仰望星空,留着泪水,追问着自己的过去。安详的世界,不老的神话,伴着秋意闯进了我这个无知少年的心。云遮住了清冷的月光,秋天真的来了……
世界上最快但又最慢,最平凡但又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当然是时间。我似曾想用时间来换取原来的东西,却换不回来流逝的时间,时间总是走的很快,从未停下过脚步。
篇20:时间作文1000字
时间是世间最无情的,他就像溪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他能将你华丽的容颜一扫而光,最后叫你的生命消耗殆尽。鲁迅曾说过:“珍惜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可是,要如何珍惜时间呢?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上个月刚开学时,我还没进入状况,一心只想着玩。因此,我回家愈加晚,晚不说还慢吞吞的:回家后,我就把书包扔到沙发上,然后倒在床上看漫画书,我不但不因我读6年级要升学了而感到紧张,还自我安慰道:上学这么累,哪个不休息呢?而且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因此我愈加心安理得了。如此,我要吃了饭才写作业,而我吃完饭却已经7:30了,再完成作业就8:30了,作业稍多一点,就得到9点出头才能完成,根本来不及练琴,况且我已经10级了,7月就要去考级,按我如此对待时间的办法所剩下来的那点微乎其微的时间根本不够。
看我如此,我不心焦,母亲也心焦了。于是,大家进行了一场谈话。
母亲说:“小孩,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呀!你如此下去能考怎么样?”“不可以。”我回答道,“你想想吧,你长大将来做什么,搬火砖?卖零食?修水管?”母亲的话简短有力,亲切中携带点恨铁不成钢的味道。是啊!成功都需要珍惜时间呀,又有哪位伟人是玩出来的呢?我从小就想当科学家﹑奥运冠军什么的,可就我如此能行吗?学校的雕塑都告诉大家“志在天涯,路在脚下”,对呀!我是该好好学习,珍惜时间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美好的梦——我好好学习,珍惜时间,到了期末正抱着100分的试题傻笑呢!“嘿!……”我从猛中笑醒,我从床上坐起来,同时暗下决心:必须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把学习突上去!
从第二天起,我天天6:50就起床了,我快点洗把冷水脸清醒清醒,然后我就背古诗或老师需要背的课文,一直背到吃饭。就如此,我天天不但可以在8:20之前到校,还能丰富我的课外积累、增强记忆力。天天下午一放学,我不和好朋友一块走,一个人笔直回家,只不过偶尔买根冰糕解解渴。回家后我打消了以前错误的观念,立刻写作业,我一笔一划高度集中精神写,由于目前时间还不少。如此既能保证作业高水平,又能保证在吃饭以前完成这作业。吃完饭最多才8点出头再练半个小时的琴,我仍有绰绰有余的时间来完成母亲额外给我买的试题、训练册,巩固白天所学的常识,还能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原来,珍惜时间就是在提升水平的首要条件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情。它不只丰富了我的常识,提升我的学习成绩,更要紧的是培养我的责任感,让我不再是一个做事拖沓的人。
我必须要珍惜时间,同鲁迅先生一样延长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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