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本文共3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shanghj58888”提供。
篇1: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有关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好“两节”,根据中共xx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律检查组《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xx驻林纪发[20xx]12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
二、监督检查方式
各支部、各单位自查自纠,局纪委重点抽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范围
局属各林场、保护区,及所属管护站,各非林单位,公安分局及所辖林区派出所。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问题。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年历(卡片)和食品等各类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准利用其它现代高科技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二是公款搞联谊宴请、互相走访等问题。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类名目的.走访联谊活动;不准以单位之间交流工作、互相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 等违规活动。
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不准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资金。
四是公款吃喝问题。不准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和超规格接待;不准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以及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等。
五是违规用车、用房问题。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和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公共房屋,以及违规处置国有财产等。
六是公款旅游问题。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公务差旅、学习等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格执行我局《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通知》(中林纪[20xx]6号)要求,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巧立名目办理宴请。
八是工作纪律问题。重点查处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情况。
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支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对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和预防工作。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制。
2、拓宽渠道,接受监督。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强化监督;局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并积极支持林区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举报一起、落实一起、查处一起。
3、加大力度,从严问责。局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还要追究支部纪检委员的责任。做到一检查、一通报,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篇2: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单位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时间节点,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现就清廉过中秋国庆“两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各党支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收受礼金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2、各支部要严格执行
“七个不准”;1、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2、不准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3、不准违反财政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4、不准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5、不准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6、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以任何借口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乡纪委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纪律意识,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接受举报。乡纪委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的作用,广泛收集线索。
3、要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处分的处分、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该追究的追究。
篇3: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通知
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安全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元旦节前(第一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7日;
春节前(第二阶段):201*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各类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生产企业、森林防火、易燃易爆品、建筑施工、燃气、食品卫生等领域。
三、职责分工
1.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各行各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生产经营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镇安全检查具体人员职责分工和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
3.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对自身企业(包括事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检查工作。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要深刻认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要本着“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要采取多种形式立即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尤其要深入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自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此次安全大检查对隐患排查的治理活动抓细、抓实、抓到位。做到检查不走形式,自查要彻底。
(三)认清形势,切实加大督查问责。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把企事业自查与职能部门督查、从严从快与 “打非治违”结合起来,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对此次活动工作开展不力、企事业自查不到位、依法排查不到位,督查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问责。
(四)突出效果,切实掌握安全隐患。通过大检查活动,摸清现状,切实掌握辖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收到实效。
请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开展检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情况经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分别于12月27日以前和2016年1月25日以前报镇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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