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司法局年度绩效考核检查材料,本文共3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杰巧忍”提供。
篇1: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公证管理类
1.检查对象: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
2.检查内容:公证文书质量及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
3.检查时间:全市公证处的文书质量年中检查于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文书质量年末检查和全市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检查于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二)律师管理类
1.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2.检查内容: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3.检查时间:二季度。
(三)司法鉴定管理类
1.检查对象:市属机动车类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落实情况;
3.检查时间:年内。
二、检查方法
(一)抽查有关文书、卷宗。
(二)听取机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前需制作《行政检查通知书》,到法制处领取《省行政执法证》。
(二)各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填写市局制定的行政检查制式文书。
(三)行政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检查材料的存档工作,相关文书的副本送法制处备案,并交还执法证件。
篇2:司法局保密管理检查自查报告
司法局保密管理检查自查报告
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学习保密技能、提高保密素质、加强保密能力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基础。以下是司法局的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完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确保我单位信息安全,按照《关于开展保密管理检查的通知》(金委办〔〕49号)文件要求,我局落实专人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年初,我局以涉密人员,涉密移动U盘,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涉密股室负责人、涉密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金川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度》、《金川县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金川县司法局涉密文件管理规定》并与涉密股室的涉密人员签定了《保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人头,任务划分到人头,时刻严把保守国家秘密的重要关口。
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我局强化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熟悉本岗位的保密责任,要求他们掌握相关技能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信息公开发布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要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以及公开时间;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事先和有关部门协商并坚决不对外发布;收到的密码电报、秘密文件、机密文件领导传阅后及时退还主管部门;未经解密的文件、密码电报等决不再本单位网站上使用;对没有标注密级或标注“公开发布”的'州县文件有关内容,在州县授权发布前,绝不在公开的文件资料、出版物、会议和新闻媒体、互联网上使用;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归档、销毁。
三、计算机网络使用情况
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目前,我局涉密计算机有3台(1台是财务专网、1台是社区矫正专网、1台是公文交换系统专网),这3台涉密计算机都是专人使用,并配备了专门的涉密U盘用于拷贝、传输文件,杜绝了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资料的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固定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护国家秘密外泄的作用,完全符合州县保密要求。
当前,我局的计算机自从被确定为涉密计算机以后,没有在连接过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没有感染过“木马”病毒、没有使用过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没有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也没有存储、处理拟公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同时,严禁涉密人员私自携带机密文件、涉密移动介质等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机密文件及时放置在文件柜中保管。
四、机关单位门户网站管理情况
配备人员专门从事网站管理工作,要求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遵守网上报送信息的审批制度,凡对外报送、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者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同意报送之后方能报送。同时,定期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对发布的信息要备份留底,以备今后查阅。
篇3:司法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制定的《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促进规范执法,依法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结合我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执业案卷评查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信访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
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
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真抓实查
这次法治状况检查,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内容多范围广,检查中要对照检查项目和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全面“体检”,又要突出重点部位检查,对问题多的部位要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发现“疾病”和隐患,找准“病根”。自检不得图形式、走过场,不得隐瞒问题和风险隐患。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特别是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促进健康发展
对这次“体检”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深刻分析,区分责任和轻重缓急,及时、全面“治疗”整改,切实化解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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