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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某区地膜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某区地膜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减量使用传统地膜和引进示范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为主要治理方式,探索废旧农膜回收路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农膜污染治理,加快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思路
本着“蔬菜多年种植、相对集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地块选择原则,打算采取“村委会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请、镇街政府推荐、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讨论、区农业农村局办公会议研究”的.办法,确定设立全区国家标准地膜及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逐步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力争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实施内容
今年区被省列为农用薄膜使用大县(区),需开展农用薄膜污染治理示范。
一是计划在我区早春蔬菜、大蒜等作物多年种植、相对集中的镇街,建立国家标准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区2800亩,示范推广符合国家标准(GB13715―20xx)的地膜,分别在经研究确定的实施主体及基地具体实施。
二是在大蒜种植多年、相对集中种植的镇街,拟设立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区600亩,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分别在经研究确定的实施主体及基地具体实施。
三是探索建立废旧农用薄膜回收体系,计划在覆膜面积和农膜使用量较大的镇街,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购置配备相应的专业化回收机械等设备,为以后镇街组织农膜回收打下初步硬件基础。
四、资金预算
区地膜污染综合防治,省拨财政资金共计6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1、国家标准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拟补助资金28万元。
2、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建设。拟补助资金18万元。
3、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拟投入省拨资金9万元。
4、其他费用:共计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指导推进等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技术指导,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有关镇街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局站室及镇街农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地膜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和技术小组,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技术指导。
2、强化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地膜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技术小组的技术人员,指导实施推进工作,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3、加强档案管理。项目自立项开始,所有项目文件、实施方案、会议材料、图片资料、项目数据、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保存,作为检查、验收、评估的依据。
4、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篇2: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施工前先砌施工区围墙,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密目网:
工程采用外脚手架密目网进行封闭,防止施工粉尘外扬,污染环境。
3、水泥库和搅拌站:
水泥库与搅拌站应设计成全封闭式,避免水泥袋表面的水泥面污染空气。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水泥袋,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
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四、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13、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篇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建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7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养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情况等。
篇4: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环境,根据《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保护措施,特制定以下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养护,通过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查缺补绿、集中治理,使市区绿化面貌实现质的飞跃,推进植绿降尘。
二、工作目标
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无缺株断档,城市绿地平整卫生、景观完整,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以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完善城区重点主次干道、节点区域的绿化景观,至,xx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4%,绿地率达到36.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
三、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底全面建成开放遗爱湖公园的目标,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完成霜叶松风景区十标、十一标、江柳摇村景区二标、三标、四标、湿地馆和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新增公园绿地19万平方米。
二是结合“双改”项目、海绵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以精品建设为着力点,加强景观节点改造和公共绿地建设,持续推进解决老城区公园绿地少、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三是加强城区公共绿地标准化、精细化管养,不断提高绿化养护质效,切实维护好绿地建设成果,确保城区道路苗木的保存率达98%、新植苗木成活率达92%,展示良好的城市绿化风貌。
四、具体措施
(一)优化城区绿化景观,做好道路景观带完善,加大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立体绿化的整治督办和损绿毁绿的监管。
(二)适时做好绿化抗旱、抗洪保苗工作。
(三)全面做好行道树、道路绿化带和公园绿地的缺株断垱补植工作。
(四)高标准做好修剪整形、除草除虫、卫生保洁、死树枯枝清理等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五、责任分工
局领导班子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抓一块。机关各科室(办)、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局规划科负责待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制定绿化建设、缺失补植的方案;局建设办负责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和未移交标段绿化补植的督办;局管理科负责绿化养护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局办公室负责门前四包和庭院三包责任的落实;局绿线办负责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立体绿化的整治督办和损绿毁绿的监管。绿线办负责绿地巡查保护工作。园林处和遗爱湖公园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绿化补植、设施维修和绿化养护。
六、强化督办
强化制度执行和考核管理,坚持常态化、精细化标准,
以操作便捷、公平合理为目标,与内部管养督办检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相结合,确保推进工作。
篇5: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xx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xx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xx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相关污染防治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打赢全市xx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xx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船舶污染防治三大专项战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交通运输结构逐年优化调整,交通领域大气、水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交通污染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在营运车船得到推广应用,交通污染防治能力、水平与全省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
二、工作范围
1.全市在籍船舶、xx的运输船舶和港口码头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
2.全市在籍的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的大气污染防治。
3.全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和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大气十条”,助推蓝天保卫战
1.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1)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长壋口深水码头、胡场砂石集并中心路水联动示范工程建设和营运,鼓励中长距离的公路货运(集装箱)向水路运输转移。(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局运输科)
(2)结合“智慧交通”建设,配合相关市直单位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系统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公共交通车辆怠速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运输科)
(3)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引导营运车辆向清洁化发展,到20全市城市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运输科)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港口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局工程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2)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汏老旧落后船舶,限期淘汰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大气排放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3)推进船舶燃油油品升级管理。开展港航海事联合执法,监督检査全市辖区内河道船舶严格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每千克的普通柴油,严格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推进重污染天气下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实施。(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4)大力开展港口岸电建设。比照中央支持港口岸电补助奖励政策,按照核定的项目设施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编制全市港口岸电建设方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港口岸电设施。20完成长壋口、胡场已建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年底前两个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改扩建港口码头同步落实岸电供应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5)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管控。组织开展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到2020年全市主要港ロ100%的码头堆场建设完成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
(6)积极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并保证稳定运行。鼓励石油、石化水上油企单位适时推进我市港口码头油罐油气回收试点,有效控制港口储存、作业中油气排放。(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7)配合xx综合整治指挥部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録工作,年底前推进在建胡场砂石集并中心投入营运。(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
3、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
(1)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利用国家燃油补贴政策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提升新能源车在城市公交领域的车辆比例,做好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数据统计工作,并逐步向长途客车等道路运输其他领域延伸.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55%、65%、推进重污染天气下营运车辆大气污染控制及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实施。(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2)大力淘汰老旧营运车辆。严格超标排放监管方式,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客运车提前淘汰更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客运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3)加大机动车维修市场污染防治。重点针对喷漆、烘干等汽车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兼顾颗粒物排放和加热燃烧设备的废气排放等,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配备废气、粉尘收集等设施。危险废物管理,主要针对废机油(HW08类)、废铅酸蓄电池(HW49类)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规范经营许可,取缔无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4.加强交通建养施工扬尘污染管控
(1)加大全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和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扬尘防治,组织各项目相关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建立相适宜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落实重污染天气下公路施工和养护扬尘污染控制应急预案。管控好途经城乡结合部的砂石运料车覆盖运输。(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质监站、局工程科)
(二)落实“水十条”,加强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
5.积极开展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
(1)全面排查我市运输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限期淘汰水污染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水污染排放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继续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xx干线和江汉水域航行。(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2)持续开展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品提前报废更新,推进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备或改造。按照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汏,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2020年建成一批1140标箱江海直达新船型船舶。(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运输科)
(3)建立海事、港航、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监管的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监管机制。推进落实船舶污染防洽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并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4)完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并推动落实,强化应急规划和污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工程科)
(5)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扩大LNG动力船舶试点应用范围,试点推广LNG燃料在港作船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6)加快港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不低于50%建设内容,20不低于75%建设内容,至2020年全部完成,实现船舶港口污染物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
(7)推进港口码头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应急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
(8)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履行河湖长制职责。作为河湖长成员单位,加强所包保河、湖等段面的水生态环境保护,配合相关镇办开展河流湖泊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重点岸线治理。(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9)开展xx沿线岸线资源清理,整治乱占乱用港口岸线资源问题,实施更为严格的岸线资源管控。(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三)集中重点打好xx大保护三大专项战役
6.打好全市境内xx沿线非法码头整治专项战役
按照《xx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xx沿线非法码头整治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7.打好全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
按照《xx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安全科、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8.打好全市境内xx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
按照《xx省长江段和xx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xx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工程科、局运输科)
(四)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涉及交通问题整改工作
9.加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力度。
(1)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工作。配合相关市直部门2018年完成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2020年前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港航海事局、局运输科)
(2)保持环保督察整改成果,积极配合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市质监站、局工程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
(五)配合开展其他污染防治工作
10.配合做好xx大保护其他专项战役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相关污染防治工作。
(1)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xx大保护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局安全科、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
(六)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报道工作
11.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共享。
推动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宣传报道全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交通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并做好舆情监督工作。在市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专栏,公开发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负责相关媒体宣传报导工作。(责任单位:局信息科、局安全科、局运输科、市公路局、市港航海事局、市运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环保督察整改运行机制上,成立市局污染防治工作攻坚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xx大保护各专项战役和环保督察整改等重要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黄文兵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科。在市局污染防治工作攻坚领导小组下设立三大专项战役指挥部,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局分管负责人和港航海事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港航海事局,办公室主任由港航海事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在市局领导下,要肩负起所辖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足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实施,并明确联络人,直接参与办公室工作。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调度机制,根据污染防治推进情况和工作需要,由组长(指挥长)或委托副组长(副指挥长)召开会议,对接和调度攻坚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人于每季度最后周内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总经领导审定后报送。
(四)强化督办考核。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纳入督査范围,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合全省“大气十条”、“水十条”和《xx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施情況考核办法(试行)》,对相关单位大气、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
篇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建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18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3~7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2018年5月1日)
1.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18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养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18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情况等。
篇7: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水共治”等决策部署,根据《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省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市“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业污染防治任务,促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和特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确保重点行业排污强度(废水排放量/生产总值)在基础上再下降3%以上,废水纳管率、集中供热率、入园率进一步提升,完成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任务,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培育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等医化示范企业,启动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领跑园区建设。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深化整治任务。完成临海污染整治危重企业消减工程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各地建立六大行业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和定期评估制度,建立末尾淘汰或督办整改机制,切实巩固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成果。
(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
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省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园区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7月前临海、温岭编制省级重点市专项整治方案,三门工业园区、化学原料药基地黄岩区块编制省级重点园区专项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专项治理方案应明确治理目标、整治内容、主要措施、主要工程项目等,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机制和评价制度。加强主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年底前工业园(集聚)区应按规定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集聚)区资格;所有工业园(集聚)区排查劣V类水体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三)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明确特色行业整治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特色行业整治督查和执法监管,确保完成特色行业整治任务。4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整治清单报市环保局备案,年底前基本完成原地整治企业整治任务;对于搬迁企业要求落实土地,原厂过渡性生产达到达标排放标准。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砂洗、废塑料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确定整治基数和整治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椒江、临海眼镜行业等行业整治任务。
(四)提升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水污染行业环境监管,进一步筛选重点污染源,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实现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全覆盖,其他主要水污染行业推广刷卡排污工作。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违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的`问题及废水直排企业调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黄岩区、三门县等重点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临海市、温岭市等地主要污染因子预警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地根据市里出台的《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相应的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度工业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二)强化监管。市“五水”办、市环保局将不定期开展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清单排摸和整治情况督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约谈,对进度滞后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宣传曝光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对违法问题进行曝光,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保障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整治进度。
(三)强化考核。将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市建设、“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目标责任制等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严格按照市“五水共治”相关考核办法,强化对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清单排摸和整治进度的考核,实行严格打分,对年底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涉及的行业实行区域限批,确保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整治到位。
篇8: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建设美丽南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和《浙江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XX市政府关于印发 XX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嘉政发〔2014〕37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政府 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力争通过四年时间的努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 到2017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5%以上。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对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严禁新建项目配 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到2017年洁净煤使用率 达到90%以上。
2.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配合市级部门开展XX区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禁燃区内严禁新增燃烧高污染 燃料工业锅炉,对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14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将XX区中心城区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7年底前,XX区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3.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制订工业园区(产业集聚 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大电厂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 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改造任务,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 或其它清洁能源,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4.发展清洁能源。制订天然气 利用方案,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汽车加气站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2015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实现 XX区建成区供气管网全覆盖,2014年全区天然气年供应量力争达到0.8亿方左右,全区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3%左右。到2017年,全区天然气年 供应量达到1亿方左右。
5.强化节能措施。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施能源“双控”管理,对超出能源“双控”目标的工业项目,必须 实施用能总量“等量”或“减量”替代,实现区域用能的动态平衡。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 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二)防治机动车污染。
1.加强机动车管理。配合市级部门建立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配合执行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标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配合市级部门加强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监督抽测,规范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收费。配合市级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以及对擅自拆除、闲置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监督管理,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低速汽车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升级换代,限制低速汽车在城市中心区域行驶,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禁止燃油助力车的生产、销售和上道路行驶,配合市级部门禁止摩托车 在中心城区通行。2014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全面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适时扩大禁止通行区 域范围。2015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全面淘汰黄标车(含农用车辆、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等)。
2.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起,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供应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车用燃油经营许可证和燃油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3.大力发展清洁交通。配合市级部门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和公交、环卫等行业要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0%以上,在用营运公交车每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0%左右。
4.提升车辆运行效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加强步行道、自行车专用道路建设,倡导无偿拼车、通勤班车出行。配合市级部门采取高峰 限行、鼓励绿色出行、加快推进etc工程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同时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促进道路畅通。到2017年,XX区中心城区公 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19%以上,力争城市机动车总运行时间削减10~20%。
(三)治理工业污染。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所有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 硫设施,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所有火电机组(含热电,下同)、水泥回转窑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投运,所有火电 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在2014年7月1日前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 新建、在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现有6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基本完成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要求。
2.治理工业烟粉尘。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统一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达标的必须按国家标准在规定期 限内完成升级改造。2014年7月1日前,所有火电机组(6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提标改造。2015年底前,全区燃煤锅炉和工业 窑炉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
3.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 案》,2015年底前,完成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与验收,vocs排放量削减18%。2017年底前, 完成印染、炼化化工、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制鞋、化纤等10个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 系,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
(四)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1.严格产业准 入。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 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原则上XX区建成区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 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2.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对XX区建成区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配合 市级部门于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建成区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2017年底 前,建成区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
3.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4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 (2013~2017年)》,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产能目录向社会公布。
4.推行清洁生产。2015年底前,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以上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较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5.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7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嘉兴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化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
(五)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
1.控制施工扬尘。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 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七个100%”落实。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 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浙江省建设市场行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
2.控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 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 扫率。到2015年,XX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到2017年,达到52%以上。
3.控制居住小区扬尘污染。居住小区内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或采取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严禁车辆在小区绿化带行驶、停放。
4.控制餐饮油烟。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 置,并建立定期清洗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检查,2014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 监管机制。
5.控制露天烟尘。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地点外燃 放烟花爆竹。配合市级部门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企业)露天堆场、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2015年底前, 全面建成烟控区。
6.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 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强制使用、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 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加强在用干洗设施的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2015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全面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
(六)控制农村废气污染。
1.禁止秸秆焚烧。制订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17年,基本实 现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加 强秸秆梵烧监控,在秸秆焚烧的集中时段加强联合督查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焚烧点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年度考核。
2.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
3.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深入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到2015年,全区完成新造林0.4万亩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
二、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经济商务 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经局(区农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人口计生与卫生 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市城郊港航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兼 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制订实施污染防治专项管理办法和督查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制定大气污染 防治实施细则。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区级各牵头部门于2014年8月底前制订2014-2017年的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并逐年制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
(二)严格督查考核。严格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当地政府领导班子 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建设项目审批以及财政资金奖惩结合,考核结果要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2015年,区政府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对推进工作不力、没有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实行约谈。
(三)强化激励机制。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 等政策措施,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减排电价,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有效推进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利用。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对脱硫脱硝工程、火电 清洁化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煤改气、秸秆生物质燃料推广应用、有机废气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引导性政策资金支 持。
(四)强化监管执法。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火电厂用煤总量、煤质以及餐饮、干 洗、露天焚烧废弃物等生活源的监管。各地对未完成整治的企业,要从新项目准入、排污许可证核发、各类评优及资金补助等各方面予以制约。对拒不执行责令停 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治等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 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 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五)加强预警应急。各级各部门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霾天气监测预警体 系,细化大气重污染源清单。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和预报制度。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视情渐次实施大气重污染源限产 限排和停工停产,以及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等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的蔓延。
(六)加强区域协作。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周 边县、市、区的协作,组织实施联合检查执法、资源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进展,提高跨区域大气污染应急联动、协作处置的能力。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七)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加强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特征、形成机制、来源分析、健康影响、大气污染预报和治理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大力引进培养 新兴产业、生态环保产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发展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开发推广脱硫脱硝、高效除尘、vocs治理等关键技术,创新发展清洁 能源,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以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带动重点行业节能环保水平提升。
(八)动员社会参与。推动大气污染的第三方治理,构建统一 开放的环境服务市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 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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