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尚秀林散文

时间:2025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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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与尚秀林散文,本文共11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tanfei15”提供。

篇1:我与尚秀林散文

我与尚秀林散文

尚秀林是一位冰雪聪明的女人,她是湖北省襄樊市襄阳人,今年才三十出头年纪,她于4月4日注册江山,取笔名尚林夕,先在社团做编辑,后来就来到系统长篇组任编辑,一贯工作认真,积极肯干,任劳任怨,力争上游,有一股拼命三郎、巾帼不让须眉的劲头。她不仅编辑成绩优异,写作成绩也一样优秀,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女人,过去除了在QQ空间写一写记录心路历程的说说,从来没有写过什么像样的文章,可是注册江山之后仅仅八个月,就发表了各类体裁的文章130多篇,其中精品文章就有32篇。

我与尚秀林认识,是从她锲而不舍的拜师开始的。她说她文化不高,经历坎坷,胸中有无数块垒想吐却吐不出来,一心想结识写作高手拜师学艺。可是t望江山,高手如林,看中很多绝品宗师想找人家拜师,可是一贯心高气傲的她却突然自卑起来,不敢向人家开口。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QQ头像,感觉这个老头很和善,就鼓足勇气加我为好友,开始了死缠烂打的拜师请求。我看了她之前发表的文章,感到她有写小说的天赋,很会编故事,就答应推荐她到长篇组当编辑,并告诉她,能写长篇的作者都应该是你的老师,你一定要好好编辑,认真学习,在学中悟,在写中悟,在编辑中悟,假以时日,你的文学水平一定能大幅度提高的。她到长篇组当编辑后,更感觉拜我做老师有了希望,她武断地说,我的编辑量能拿到长篇组第一,你就必须收下我这个小学生!我说我们做文友,既亲切又没有隔阂多好,有了师道尊严岂不疏远?她说您必须答应做老师我才感觉有靠山有底气……她到长篇组第二个月果然编辑量拿到了第一,我不得不答应做她的老师。

尚秀林不是我在江山的第一个学生,我做小文友的老师真的做怕了,能力是一个原因,精力是更重要的原因。虽然拜师是文友之间近乎戏耍之言,但既然承诺了就必须看她发表的所有文章,给予中肯的评价;她写出了没自信的文章,还会要求你给修正指点,你不能拒绝;她还会不时拿些鸡毛蒜皮的事来打扰你的'清净……尤其是发生了两个都拜我为师的小文友掐架,我是左劝右劝谁也不让步,直闹到两败俱伤。在这样的前提下,我答应做尚秀林的老师,爱妻都笑我是好了疮疤忘了疼。当然,也可见这个尚秀林的缠功了得,她是拜师学艺,我是败师学乖了。

师生名誉确立后,这个尚秀林竟然提出了挑战,和我比赛看谁当月发稿多精品多!尽管我还是嘻嘻哈哈一副老顽童面孔,但内心的确有了压力,试想老师还写不过学生,情何以堪?转眼半年过去了,在她的比赛压力下,我写出了很多精品文章,在江山的精品名次从排名第九跃升到排名第五;期间还获得了两篇绝品。所以公平而言,她很感激我这个老师,我也很感激她这个学生。

尚秀林这个名字令我想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句古训,而她的笔名尚林夕,又常常令我想起在九寨沟的原始森林里携梦儿看夕阳西坠的情景。在与她的相互切磋中,我不仅感觉到了她作为才女的聪明、大气、倔强,也感觉到了她作为母亲的温柔、体贴、细腻……她很会联想构思奇巧的人生故事,却又常常露出生活的局限和常识欠缺的不足来。她的小说语言还不够凝炼,在特色上还需要下大工夫。但对于一个新手,我的要求和期望有时是太过苛刻了,常常令她难过得落泪,而且每一次都怕我不要她这个学生了……我真没见过如此上进的学生!如果有一天她超越了我,我不会吃惊的,那将是上帝对她努力的回报。

借着江山要为签约作者出书的机会,最近尚秀林整理出了一部书稿,共有10篇她创作的中短篇小说,虽然各自独立成篇,但内容却顺序井然,相互贯通,都是在讲述一个叫路芷薇女孩子的故事,这个路芷薇的故事,就是真实的尚秀林的成长故事!她还是两个儿子的母亲,她的人生故事因为真实而多情!因为真实而美丽!因为真实而感人!

更令我骄傲的是,她竟然忝列在江山优秀编辑的光荣榜单里,我这个徒具虚名的老师,也倍感脸上有了光彩!

篇2:那年端午我尚小散文

那年端午我尚小散文

清早起床后,拉开窗帘,太阳已经羞涩地露出了半张脸,红红的,很是妩媚。

哦,今天是端午节,我突然就想起多年前在乡下过的端午节了。

土屋,木门,格子窗。灶屋南边是鸡埘,压水井。栅栏围成的院子里有两颗梨树,一颗枣树。屋山头还有一颗榆钱树。

当淡黄色的枣花渐次绽满枝头时,端午节也如期来临了。

给小孩子抹雄黄酒,是端午节的首要“仪式”。这一“仪式”,使端午节在我眼里充满了神秘的色彩,进而,我也对端午节多出了一份神圣的敬畏。

大人说,抹雄黄酒要赶在天亮之前,这样才能有杀百毒,避百邪的功效。可能因为雄黄酒与“虫”、“毒”、“邪”这些不好的字眼有关吧,我对雄黄酒有着难以说清的恐惧。

天麻麻亮,父亲便把我们兄妹几个叫醒。他端着盛有雄黄酒的小酒盅,用纱布蘸着雄黄酒,一个一个地给我们抹。轮到我时,我缩手缩脚,不想抹。父亲说,都得抹,抹了就不会“生道”(生病)了。见父亲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怯怯地伸出小手,父亲用蘸了雄黄酒的纱布,在我手心抹了几下,然后是额头,脚心。父亲要给我抹耳朵时,我说什么都不干了。我怕那黄褐色的液体会蛰疼我的耳朵。父亲神秘地说,要是耳朵里不抹雄黄酒,小虫子趁人睡着时,会爬耳朵里面。我更怕小虫子会爬进耳朵里,乖乖地闭了眼睛,歪过头,让父亲抹。呀,凉凉的,一点也不疼。

抹完雄黄酒,天已经亮了。母亲给我们每人的手腕都带上五彩线,又拿出早已用碎花布缝好的小香包挂在我们的脖子上。母亲手巧,缝的香包有心形的,圆形的,三角形的,里面塞的是裹着香料的棉花团,软软的。我把香包拿到鼻子底下,吸吸气,使劲儿嗅。喔,好香!

手腕上带着五彩线,脖子上带着香包,我顿觉整个人都神气起来了。屋子里再也装不下我了。跑到村子东头的那棵大柳树下,已有一群小伙伴在那里叽叽喳喳了。你伸出手腕,我也伸出手腕,比比谁的五彩线更漂亮;你拿出香包,他也拿出香包,看看谁的香包更好看。小伙伴咯咯地笑着,闹着。吵得栓在旁边木桩上的老黄牛哞哞地叫着。

村子里已是炊烟四起了。各家各户的门楣上都插了长长的艾条,村子中央的一口老井沿上不知是谁也放了一把艾条。空气里流动着艾条特有的味道。

清晨的阳光静静地泻下来。阳光笼罩下的村庄,有着原始古朴的美感,有着触手可及的暖,有着诗情点点,爱意绵绵。

陆陆续续有了母亲唤儿回家吃饭的那悠长的满含爱意的喊声。小伙伴们呼呼啦啦散开了,各自回家寻找安暖。

母亲掀开大木锅盖,一股浓浓的艾草味和着一股白烟忽地窜了出来。呀!大铁锅里有鸡蛋、有蒜头,还有艾草。那时,乡村人家很少能吃上粽子,鸡蛋平时也是吃不到的,至于蒜头,我不喜欢那怪怪的味道。我和姐姐弟弟像馋猫一样眼巴巴地围着锅台,盯着锅里的鸡蛋。母亲说,每人得先吃一个大蒜头才能分鸡蛋。我噘起小嘴,不吃。母亲说,端午吃艾水煮过的蒜头能败毒杀菌,不生病。年幼时,我不知道母亲说的是真是假,只觉得端午节愈发神秘,进而接近神性。

父母虔诚地相信着美丽而古老的传说,实则是心底存了美好的愿望,以此寄望于我们能一生无恙,平安喜乐。

在母亲的哄劝下,我们每人都吃了艾叶水煮熟的大蒜。然后,每人分到了两个鸡蛋。像得了宝贝一样,我们用衣角包着烫手的鸡蛋来到院子里的大枣树下。

农历五月初的早晨,天还不是太热,空气里有着野草的甜润和淡香。满是细碎花朵的枣树被微风一吹,簌簌落了几片花瓣。觅食的小麻雀欢快地在地上蹦来蹦去,小巴狗阿黄在我们身边上蹿下跳。

每人的两个鸡蛋,我们是断断不会轻易吃掉的。彼时彼地,一个鸡蛋存在的'意义,远非只是“吃食”,它满足的不只是一个孩子的贪吃之欲,还激起了我们那点点滴滴潜藏于心的爱与欢喜。

我们把鸡蛋拿出来比大小。我说我的鸡蛋最大,弟弟说他的鸡蛋最大,比来比去,没比个结果。然后,又比谁的鸡蛋结实。我们各拿自己的鸡蛋互相碰,谁的鸡蛋被碰烂,是要沮丧、心疼好一阵子的。被碰烂一个鸡蛋之后,剩下的一个是再也舍不得碰了,悄悄地放进了母亲用花布缝制的小书包里。

去到学校,又是一轮“比鸡蛋”大赛。小伙伴都从书包或是衣袋里掏出鸡蛋,你和我比,我和他比。不知是谁带头,在鸡蛋上画了眼睛、鼻子和嘴巴。于是,你也画,我也画,一个个歪鼻子斜眼睛的“小人儿”在一群七八岁孩子的手中诞生了……

端午节一如往年,悄无声息地来了。只是,那一群在鸡蛋上画“小人儿”的孩子哪里去了呢?我的小香包哪里去了呢?还有,那个年幼的我哪里去了呢?

太阳还是原来的太阳,而我,已不再是原来的模样。

篇3: 我与散文

喜欢的它的简洁,喜欢它的明了,喜欢它的深邃,喜欢它的干练整洁,喜欢它的烂漫,喜欢它独特的风格。所以就喜欢收集一些名家对散文的文字。

老舍在《散文重要》中说:散文是加工过的语言,讲话与散文原是“一家人”。自古以来,还有这样一位诗人,诗极其精彩,而写信却糊里糊涂的,所以只要写好了散,写评论,报告,信札,话剧等等就是顺手成章的事了。秦牧在《散文领域――海阔天空》中说:散文这枝花,现在自然也和“文学树”上各个枝丫的花一样都在开,但这花开得还是不够绚丽,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散文,精粹警辟的,谈笑风生的,亲切感人的,玲珑剔透的,少之又少。

所以好的散文,有的使人想起了银光闪闪的匕首,有的使人想起了余音袅袅的洞箫,有的像明净无尘的水,有的像色彩鲜明的玛瑙……

一切的'散文形式都应该提倡的,各种形式都该尽量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除了先进的思想是长期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之外,内容和形式的老套单调,任何时候都是文学创作中必须避免的毛病。

生存的散文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是战斗之前的准备。

鲁讯《南腔北调集》中说: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赖于作者具有先进的思想,深厚广泛的生活知识,储备的词汇这些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是一方面存在缺陷,就一定给作品带来瑕疵,以至失败、错误。

散文无论篇幅长短,思想是一切的灵魂,在先进、成熟的思想指引下,丰富的生活知识,大量的词汇就能活跃起来了。要使文笔锋利、简洁,非得对于语言文字有高度的敏感和驾驭能力不可。

用一般的语言,而不敢写出具有个性的见解具有独特风格的语言,而没有独特风格的文学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

徐迟在《说散文》中说:散文即要讲究文体,又要讲究风格,它不讲究散漫,而讲究精炼,它不讲究繁杂,而讲究集中、齐整、洁净。

所以,读一篇好的散文读就像品一杯酒,意犹未尽,绵软醇香;读一篇好的散文总是能让文中的文字敲击心底,溅出许多美丽的小花;读一篇好的散文如喝了一杯清泉,甘洌纯净,沁入心脾,涤荡心灵。

我爱散文,这辈子要与散文结缘,永不言弃,绝不后悔!

篇4:我与茶散文

我与茶散文

前些日子偶感风寒,邪气入体,拖累至今,已成小疾。一生一再叮嘱须按时服药,我依其嘱咐而行,奈何因此,致平生最爱之茶,不得率性而饮。闻先生曾经有云:“我的粮食是一杯苦茶”。真是如此,除却茶香之浸润,我常倍觉惴?,感觉我之生活不能继续。屈椅脾躁,卧榻难安。我毕竟凡人,毋有诚斋先生的“夜半无眠非为茶,无风灯影自横斜”的勇气。茶性本寒,当初诚斋先生因过饮而使身体获疾,他亦坦诚:“老夫茗饮小过,随得气疾”。“频啜得中寒”,至于后来,到了骨瘦如柴之田地。想我如今,四肢健壮,却因小疾而心怯,只能凭窗唏嘘,叹其“老夫七碗病未能,一啜犹堪坐秋夕”。

神话传言神龙之腹乃是透明,能视体内血肉,而尝百草,医百病。一日食毒草不醒,恰逢茶叶之露珠顺流而下,入其体腹,故而获救。所以史书记载有“神龙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由此可见,茶之史可谓久远。虽然其来历众说纷纭,犹待考证,但其影响,已成不容置喙之事实。

细思回想,我的茶史也已逼近豆蔻之年。初次喝茶,大抵是在七岁左右。每至玩耍归来,大汗淋漓,端起祖父之灰黄茶杯,不管垢尘遍布,亦不顾父母之训阻,只是一口,不理礼节,满腹尽爽,然后一脸睢盱。再顺手撩起衣袖擦干流过嘴角,流过脖颈的茶渍,好不快哉!那时候,哪知品茶?更勿论茶之四相“色泽、香气、滋味、茶韵”了。但觉清爽可口,一天惫倦之气尽除,还以为是得了什么神汤妙药呢!农村人喝茶一般不作茶碗泡,只购一茶壶,从铁瓶里抓出一把茶叶就扔进去,倒上开水,就成一天之饮品了。作物繁忙时,人们常拎着茶壶赶往田地,把茶壶往那埂上一置,就开始了一天的辛作。但觉累时,便弃锄赖地而歇,端起茶壶对着嘴巴“咕咚咕咚”就是一顿虎吞。然后再传给你,也是如此一番动作。漏出的茶水与汗水混在一起,在太阳光下金光直亮。我虽不是出自什么诗书之家,父母亦俱都农民,但家教上也不比他人。通常只是趁父母都不在家时,才敢对着嘴巴去满足那一刻的贪欲。这些都是我小时所经情节,到我渐大之时,情形往往不同。我记得父亲喜欢在夜间泡上一杯新茶,若是在冬天则更好(夏天作物繁忙,往往是没有许多清闲时间的),干脆将茶水放在火桶里暖着,然后自己再依偎进去,右手旁放着一瓶腌好的生姜,吃口姜来喝口茶,茶香与姜香混合在一起,感觉人生之悠闲也不过如此!我大概是在这时候养成吃姜喝茶的习惯的,因为父亲旁边总是少不了我这个馋虫的`。家里来人,我们首先便是问句喝不喝茶,若是喝茶,自待取来好茶泡上端来。小孩子此时得养成眼力见儿,这是大人观察一个孩子是否伶俐活泼的关键。但见客人茶水将尽时,须及时取来开水好生斟上。大人们此时往往伸着拇指夸道“这小丫有出息着咧!”然而去亲戚家里也是会享受一般待遇的。只是小孩子只能与父母共盏而已。坐下前,亲戚总会亲切问上一句“你也要来一杯茶么?”这时我总是因于羞涩“不了……不了,我喝开水就行。”当时说完,心中便是一片懊悔。后来长大再之亲戚家时,再也不像小时那般,直接大方地说道“谢谢,给我来杯茶就行”。

我喜欢茶,甚于喜欢吃饭。至少米饭仅是身体所需,而茶水于我乃是精神食粮。一日无它,便觉空虚。因此对于其他饮料我倒是有点惭愧了,非是我不喜爱它们,而是我实在是过于钟爱茶了。我喜欢茶带给我的感觉,如周作人所说:“在刹那间体会永恒”。现在再也不像小时只会饱饮了,我也是时刻注视着那“一苦二甘三回味”的状态这种状态,恰如人生!

古时也有许多人爱茶。张岱曾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而他也自认为是“水淫茶癖”。陆羽也以歌释其爱茶之情“不羡黄金垒,不羡白玉杯,不羡朝人暮,不羡暮人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白居易也说“食罢一觉睡,醒来两碗茶”;或是诚斋先生之评论“非叶非花自是香”。在日本,茶是“万病之药”,在英国茶是“健康之液灵魂之饮”。有副对子如是说:“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能斗茶”。随历史之进迁,喝茶已分为四个境界“喝茶、品茶、茶艺、茶道”。文人士徒们也更加注重制茶、敬茶、品茶之过程。如沏茶当用好水,轻清之水。自来水乃是下等之水,江河之水乃是中等之水,山间叮铃之泉水乃是上等之水,再往后,松上雪融更是极品之水。哪位名士曾说过“茶八分,水十分,则茶水十分;茶十分,水八分,则茶水八分”。茶已不再是简单俗世一物,经世人之意所托,已转为精神之所,成为礼交之介。诚如徽宗赵佶语:“至若茶之为物,擅瓯闽之秀气,钟山川之灵禀,祛襟涤滞,致清导和,则非庸人孺子得知矣。中澹高洁,韵高致静”。在这里,他就将茶拉离俗物之界,使其成为高雅人士之所求。吴觉农将茶道归结为“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一种艺术,或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手段”。以及陈白香提出的“七艺一心”,正是诠释广大爱茶人士之心声。中国茶道讲求“廉俭育德、美真廉乐、合诚处事、敬爱为人”。这已经将茶上升为一种艺术。至若英文中茶道被译为“teaceremoney”,即茶之艺术。

然而,我却不懂什么艺术。我但知我之茶道即是我人生之道。一曲《琵琶语》,一卷轻珠帘,一杯肖坑,茶香、曲香四溢。最好再有一支笔,带着墨砚之香。不要什么“对尝兼忆剡中人”,但求“不风不雨正清和”。少年喝茶壶嘴上,而今喝茶杯日香。无奈,俗事烦扰,如今连沏杯茶的功夫也难求得。我才知道,喝茶或是“闲人”才有的品格。或也因如此,多少人爱茶求茶,为的不仅是贪得一时口爽,更是为“偷”得些许时光。我喝茶不挑剔,好茶也好,坏茶也罢,只要入得沸水,只要能深得我心(事实上我也喝不起好茶,但再差好坏之分也是有的)。“廉、美、和、敬”,缺一字且不成真性,这几乎是所有爱茶之人之所追求。我亦不在此外。身处浮沉世,但求一真心!念至于必,也豁然开朗,也无所谓什么病了。更觉得诚斋先生近在眼前了!

篇5:我与《菜根谭》经典散文

我与《菜根谭》经典散文

“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当圆,处叔季之世当方圆并用;待善人宜宽,待严人当严,待庸众之人当宽严互存。”再次听到这句话时,想起了许多与《菜根谭》的故事。

不知不觉离开学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和千万毕业生一样,我已经带着那颗对社会懵懂的忐忑的心渐渐地踏入了社会,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段征程,在枯燥的工作生活中找寻着快乐,成长着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倔强地不想放弃。

现在的生活,是我不曾预想到的,每一天名贵的酒、名贵的菜以及高贵的人,每一天对我的夸奖与批评,工作是体面的、见识面也是广阔的,但是作为年轻的我这不是我想要的安逸的.生活。我仍旧喜欢读书,喜欢写作,办公桌上放着的唐诗宋词元曲以及各种散文集和小说都是我闲暇时颐养心志的补品,直到前几天领导和我谈心时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时,我才意识到我的书桌上少了一本《菜根谭》,于是就在下班后的那天下午买回了一本。

初涉《菜根谭》的时候还是正在为高考奋斗的高中时代,那时候的班主任是一个《菜根谭》的忠实读者,而那一年正好是为高考冲刺的高三。他常常在黑板上写下一行行激励人心的语句,出处就是被成为“万古不易的传世之道,旷古稀世的为人宝训”的《菜根谭》,字词中我们体会到了一股巨大的同时又沁人心脾的力量,而像“天地有万古,此身不再得;人生只百年,此日最易过。幸生期间者,不可不知有生之乐,亦不可不怀虚声之忧”等语句至今仍记忆犹新。

再后来,在一直以兄弟相称相待的杜磊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他一本《菜根谭》。前不久借宿临沂大学的时候我还在他宿舍的书橱上看到了那本《菜根谭》,当时问:“这是谁送的?”他开玩笑回答道:“这不是当年你送的嘛,不过到现在还没看多少。”现在想来,那应该算是我给别人最满意的礼物。

离开学校开始正式工作的日子多少还是有些枯燥的,我常常在去单位的路上看到那个坐在马扎上的盲人风水先生,他的客人永远是那么多,也许面对城市的车水马龙,大家都有些茫然,只能借助这样一种迷信的方式去慰藉心灵的恐慌。还好,我有书籍相伴,有一个可以真正谈心教我为人处世的领导。

我的领导是军转干出身,军人出身的他虽然已经65岁但仍然干练。生于农村家庭的他由于家里贫困从小就坚定了出人头地的梦想,并靠自己的努力一路升到了团级,在继续向上的路上由于一些内部原因没能升上。那个年代他最先接触老式电脑,而现在他却对电脑和电视感到陌生,用他的话说就是再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没有电子产品,书籍成了他的朋友,而《菜根谭》正是朋友中最好的一个。

他是个爱唠叨的老头儿,对别人讲起他我常常这样形容。难以置信的是在他那么大岁数的时候还能有如此大的工作精力,协会的大事小事都要经过他的过问,甚至已经过去近一个月的事情在我们都已经忘记的时候他还记得。他常常对我讲他的奋斗故事,讲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他说这一切得益于他对《菜根谭》的理解和自己的实践。

离开学校后,所见所交之人也便杂了起来,所遇所处之事更加琐碎起来。曾几何时,我认为社会不外乎是一个被人们夸大了的关系层面,我完全可以梳理开。但是当我真正走进这张网时,才倍感压力,这张网面之广、线之细是我不曾想到的,而我才刚刚踏入,这张网究竟有多广、有多细还需要我慢慢地体会。

体会的过程终将延于一生,无论是修身、人生,还是入世、出世,都应挂之于心。高中时代读《菜根谭》常记其催人奋进、血气方刚,而今读《菜根谭》更念其正心修身、养性育德。

急于求成时,当思“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煅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忽略小节时,当思“一点不忍的念头,是生民生物之根芽;一段不为的气节,是撑天撑地之柱石。故君子于一虫一蚁不忍伤残,一缕一丝勿容贪冒,便可为万物立命、天地立心矣”;为人处世时,当思“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书中的道理浅显而又深刻,需要我们在午后的清茶中细细品味,需要在生活中仔细揣摩。

我与《菜根谭》如电影的蒙太奇,淡淡的片头,如水的故事,未曾结束的结尾,组合在一起就结成了一段缘。而这段缘也将伴随着我的脚步走过我的一生,是辉煌,是平淡,当我看到那本静静躺在我书桌上的《菜根谭》时心里便有了底。

散文随笔

篇6:我与猫散文

我与猫散文

前几天去老宅子里看望奶奶,她果真是弄来了两只猫。记得奶奶前段儿总是埋怨:“家里没有猫,老鼠简直是要翻天了!”奶奶说:“这两只猫是你姨奶家的小表姑送来的。”奶奶只是用绳子拴住了一只,另外一只却也不跑,人来了它只是躲在离那只小猫不远处的地方,探头探脑,偶尔再奶声奶气地喵喵两声。我问奶奶:“为什么那么偏心?只拴了住一只呢?”奶奶却说:“它俩一公一母,只拴住一只,那只就不会跑了!你放心吧,我会轮流的拴住它们的。”我知道奶奶不是狠心,不给它们自由,而是奶奶养过好多猫,好不容易养大了,能抓老鼠了,一跑出去,就会被心怀鬼胎的人打残,打死。

两只小猫总是怕人似得,也不往我们身旁依偎,连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它们也不敢靠近。我轻轻地走到一只猫跟前,伸出手想要抚摸它,却突然停下了。我怕脏!我怕它身上的细菌沾到我手上,洗也洗不净!,我更怕它会突然抓我,咬我!我还得去打预防针。我只能又远远地退回到一边,静静地望着它那一张小花脸,和那总是无辜的圆眼睛。我知道,这辈子我当真是失去了与猫的亲昵与信任了。

每次看到猫,我总是会忧伤的恍惚一下的,因为我也曾是那样的爱过猫。这一下的恍惚与忧伤,就像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曾经那样迷恋的一样东西,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不再喜爱了!是没有力气再喜爱了?还是厌倦了?其实自己总也是想不明白的。

记得小时候,跟奶奶去外曾祖母家。外曾祖母满头银发,总是抱着一只白猫,拿着扇子,躺在摇摇椅上晃着。那画面,就像记忆中的哪一段童话故事似得。常听奶奶说:“你外曾祖母疼那只猫就像疼自己的孩子一样,她们每天都同吃同睡,她不舍得吃的都拿给那只猫吃!”

回到家里我就跟妈妈闹着,我也要有一只猫。奶奶就说:“你外曾祖母家的猫快生了,等小猫出生,满月了就给你抱回来一只!”眼看有希望了,我只能怀着欢喜而迫切的心情,左等右等。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奶奶终于抱回来了一只小白猫,似乎跟它母亲长的一模一样,浑身的毛长而雪白,一只眼睛是海蓝色,一只眼睛是橙黄色。我喜不自禁,它简直太美了,像一只柔弱的小精灵。我抱在怀里,摸了又摸,甚至把它贴在我的脸上,去蹭它的柔软。它虽是有些惊慌,却也不恼怒,爪子上锋利的指甲是轻蜷着的。

我拿许多好吃的,嚼碎之后再喂给它,也许是刚断奶,又想妈妈,它吃得并不开心。到夜里它叫的更厉害了,就像是一个着急吃奶的婴儿,再哭泣着呼唤自己的母亲。我总是从睡梦中惊醒,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再喂给它一些吃的。也许是它感受到了我的爱,很快就乖巧的睡着了。

那时候我还小,大概9岁多,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房子还是租来的,我只能跟弟弟同睡一间房,一张床。弟弟睡东头,我睡西头,我睡的那头正好对着窗户。有一天夜里,窗外刮着很大的风,似乎是要下暴雨了。小猫跟我睡一头,但我并不是让它睡进被窝里,因为怕它睡进被窝会被我们压到,所以就只能让它睡在我的枕边。本来是夏天嘛,它又满身都是毛,想来它夜里也不会怕冷的,但我还是拿了一件薄薄的衣服盖在了它的身上,之后我就安心的睡觉了。清早一醒来我就找猫,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惊醒了弟弟,他用朦胧的睡眼迷茫地望着我,一边又把手伸进被窝里去挠痒似得。但是瞬间他的表情就来了个180°的大转弯,他惊恐地对我说:“姐,我可能把你的猫给压死了!”我不可置信的望了他半天,然后猛地把他拽起来,小猫的尸体从他的裤桶里立刻就掉落了下来,雪白的毛上还沾满了黄屎。我哇地就大哭了起来,还一边怨恨地埋怨着他:“你怎么这么狠心?把我的猫给压死了!你把它压死也就算了,你居然把屎也给压出来了!你给我赔!我要你给我赔!”弟弟不知所措的立在那,一言也不发。我的竭斯底里惊动了妈妈,妈妈看到这样的情况是谁也不能责怪的,她赶紧将弟弟支出去洗澡,又小声的'劝慰我:“你弟弟也不是故意的,他睡着了,怎么可能知道那猫会钻进他裤桶里的呢?谁也不想那猫死呀?快别哭了,有机会妈妈再给你要来一只!”我虽是止住了哭声,但即使是再要来一只,那也不是我原来的那只了呀!我又停不住自责,为什么睡觉前不把窗户关上呢?为什么不给小猫盖厚一点的毯子呢?

为了能够给小猫一点补偿,我最后决定在水井旁把小猫安葬。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来了,弟弟也愧疚的参加了小猫的葬礼。小猫满身都是屎,我自然是嫌脏的,就用雨布垫着把它拿起来,又小心地把它裹好。这雨布就算作小猫的棺材了,然后就把他轻轻地放进挖好的小坑里,学着大人们的样子,给它堆出个坟的样子来。又做了花圈,烧了纸钱,每个人还落了几滴泪。开始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会蹲在小猫的坟前,发会儿呆,缅怀一下有它的日子的那种快乐,后来我就渐渐的淡忘了。

大概是一个秋天,不知爸爸从哪儿弄来了很多菊花,栽满了整个院子。最后一株它决定把他栽到水井边,结果却不小心把小猫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挖出来了。我虽不敢再看,却哇哇大哭起来,逼的妈妈不得不再要来一只小猫,来断绝我对那只小猫的思念。

后来的这只小猫,是妈妈从外婆家抱来的。她也浑身都是雪白色,但两只眼睛都是橙黄色的,并没有起初的那只猫那般惊艳。但我仍旧是喜欢的,看它也全身雪白,像一团白雪球儿,突然就想起要给它取一个名字来,那就叫它白雪吧!这名字即响亮又不失浪漫!渐渐的大家也都叫它白雪,它自己似乎也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在贪玩时,你若唤它的名字,它就孩子似的跑到你跟前,伸出一只抓子,轻轻挠你,依偎你,我们之间似乎真有一种心灵相通的东西。

其实现在想来,对这只猫的回忆都淡了,淡的辨不清真假,淡到又要自责自己的不够长情。又觉得好像是在原路返回寻找着一个丢失的东西,却又突然记不起要寻找些什么了。只是记得那时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漂亮的樱桃树,它总爱寂寞地爬上爬下,又转回头瞧我目光里对它的注视。只记得它睡着时的呼噜声,妈妈说那是在念经。妈妈对它也是孩子一般地疼爱,它爱吃红薯,我们虽不爱吃,却还特意每天为它蒸些红薯,它当真是成了我们家的一员了。

妈妈知道我是爱猫的,有一天傍晚我放学回来,妈妈就笑着逗我:“丫头,你看,我又给你变出一只白猫来!” 我当然是不信的,却果真是有两只白猫,猛然一看却是一样,但仔细分辨,另一只虽也是可爱,却不如我的白雪清秀文雅。也许是认生,它瑟瑟地躲在凳子底下,一双无辜又憨厚的大眼睛,似在打量着我。我轻轻抱起它,对它逗弄起来,它倒也不排斥,乖巧地窝在我的怀里,白雪看我对这个外来客如此亲昵,竟也跳到我怀里来,逗得大家都笑了。妈妈说这只猫是阿姨送来的,她知道我爱猫,就特地送来一只来与白雪做伴。白雪是母,恰巧它是公,倒也般配了,我们就给它取名白梅。从此这两只猫就占居了我大部分的童年生活。我画了许多猫贴在我卧室的墙上,人来了都要赞美一番,我也自然洋洋得意。虽然上学总是很忙碌的,但我总会抽出些功夫来给两只猫洗澡,夜晚就跟它们同睡一张床。每个早上我跟弟弟起床吃妈妈做好的早餐,两只猫就会任性地分别跳到我左右的肩膀上,妈妈也会给它们分上一份香甜的红薯。

在我的记忆中,不记得我的童年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亦不记得是从哪一天结束。日子一天一天似在重复,在我上初中的那天,终于决定将白雪送给了外曾祖母,她是比我更爱猫的,我自然是放心。而关于白梅,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关于它的结局。究竟是我厌倦了它们,还是不得不做出选择,到如今我自己也难以给自己一个解释了。我记得大概是我初三那年去我姨奶家又见到了白雪,那时候外曾祖母已经去世了,白雪也只得转交给了姨奶。白雪已经老了,它已经生产过好几次。也许是在乡下,也许是它再得不到,当初我对它那般的宠爱,浑身的毛也不再雪白,泛着旧旧的微黄,它那一双水灵的眼睛也浑浊到辨不清我是谁了,它只是那么冷漠地望了我一眼就径自走开了。我愣愣地望着它冷漠地背影,它轻轻离去地脚步似在踩踏着我疼痛的心房。我匆匆消逝的童年是它稍纵即逝的一生,我知道,从此我与猫再无缘了,永远只能两两相望,互不亲昵,互不相懂。每次再看见猫,我总会再想起我的白雪和白梅,深深地,却又无能为力地。

篇7:我与跑步散文

我与跑步散文

去年四月里的一天,也即的4月14日。我至今都不能忘记那天,自己竟有些煞有阵势般地跑起步来。

起初,连我自己都未必十足确信(我从那天第一次开始跑步,从此几乎也不间断地跑至今天),只是在自个还未“正式”跑步前的一些日子里,也仅是随口说说,并不见得要付诸行动而已了。至今想来,我与跑步或许还真的有些缘分的。

追溯起来,那会,自己在老家渭北的农村刚好也念初中。那是自己人生经历中,也算第一次比较正式地参与跑步这件人人似乎皆可的事情了。我记得,那时,节气似乎已经进入冬季。就在那些让人感到寒流刺骨的日子的一天,我所在的那所乡中学,也举行了历年少有的一次类似冬季越野跑的比赛。虽然当时的场景,经过漫长时间地冲刷,岁月沧桑地磨砺,也变得记忆模糊和不清。跑步这件事,却是最初也印在了自己脑海中。我还记起,那天,自己还在究竟要不要参加这场跑步的赛事,而显得正在举棋不定的时候,算是在我的一位还算沾点亲的老师(是我大姨父的亲兄弟,其实我从来都对他没什么好感而已)的言语鼓动下,我也鼓足勇气似地参与了这次比较长距离地奔跑的赛事。那次过后,跑步这件事好像也从此在自己的生涯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有些遥不可及了。那天的最终结局,可以想见的,我肯定只是默默地跟在一大帮跑步的人群屁股后头,也跑着“玩”了一回似的,就草草结束了那天寒冷中的一段并不长距离的跑步。今天看来,大约只有数公里距离,不过从位于村东头的那条公路某处作为起点,再到这条村级公路快接近108国道地方算作终点。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气喘吁吁和累人。由于当时我远离父母,仅是在爷爷的照顾之下,衣着难免也穿不出“样子”。记得那天,自己竟然也耍了一会二杆子似的,有些瘦削的双腿,也仅仅只穿了一条显得单薄凑活的裤子(那时还不知道有专门跑步的衣裤),跑起来之后,我才感觉异常的腿部寒冷和跑步过程中的寒风侵袭。基于那时,也不像现如今我对跑步这般的由衷热爱和坚定执着,以及由此体验到跑步看似不起眼却带给我无限的乐趣。那段作为我中学学生时期难得的,也是唯一的一次跑步经历,也很快消失隐匿在自己的记忆当中。

有一次,那是自己在读师范期间,一次体育课上的达标考核,跑步是当时每一位学生必选的项目。那次的跑步,也让我历经了些“艰难”才最终跑到了终点,也勉强地通过了那次体育考试。

那是在一所大学进修的间隙,有一天的午后,那时天气也已比较热,忘了是在几月份了。我吃完饭以后,感觉无所事事,似乎就在一瞬间,脑海突然就冒出了想要出去疯跑一回的念头,想来一切也全无事先就准备好的,记得那天之前,除了平时喜欢读书以外,对跑步的诸般事情也从不涉及。就那样难以抑制地想要奔跑的激情或冲劲,自己终于沿着城市的一段交通线路跑了一程。我是从离那所进修的大学最近的永定门跑起,甚至不顾道路上的车流熙来攘往,近乎陶醉在自己的些许疯狂行为中。当我也无视一切,似乎略带发泄地跑毕过后,只感到有些疲惫与燥热,几乎也令人光顾城市傍晚夜景到来前夕的同时,亦感到一股从内心涌起的深刻寂寞与茫然。

比较正式的跑步,自20的4月14日开始,我也经历了种种。从刚开始跑步的些许不适应,时常会感到腿部有些吃力等等的,到逐渐地适应起跑步的过程。随着一天天跑步距离经验的积累,似乎也愈来愈体验到跑步的乐趣,以及更深层的所谓精神内涵。或许是爱屋及乌,我开始热衷搜集起有关跑步的书籍来,我最喜欢的亦是那本最有“文艺范”的跑步书籍——日本作家村山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我喜欢逛的地方除书店之外,又另外多了所到之处——体育用品集中的卖点,我最喜欢的跑步季节跟地点,是在天气异常炎热却充满历史气息和景色宜人,离西安居所仅几公里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我最惬意的一件事便是,每到周末,当我在驻地周边也已经非常熟悉的环境及道路进行一段距离的跑步之余,带着跑完后的某种兴奋与豪情,去悠然自得地打开电视,观看那一场场几乎感同身受,体验其中令人情绪激动不已的马拉松直播比赛了……

篇8:我与音乐散文

我与音乐散文

我与音乐相逢是件唯美的事情,奉呈美丽的岁月,呼唤疲倦的灵魂从深梦中醒来,撕碎昨夜临睡前的旋转。田野忘了吞噬雨水的过程,让凯旋的音乐带着迎宾的美酒,在深山空谷收容可怜的金丝雀。寒风沙沙作响,山石零乱的碎片弄响了风笛,歌声垒集城堡,投下贪婪凝固的荫影。我看见狭隘人的心肠紧缩,欲望飞舞,人从黑暗中升起无影无色的形状,追杀一束束女人喜爱的玫瑰。苍穹是神的艺术作品,滋润泥土吸收雨露,滋长植物的生命,这种美丽的场景一直在伟大的天空下保存,吸引光彩,安慰神灵创造的月亮明灯。我在灵魂指认的道路上,连同心跳声一起追随彩虹,追捕令人心醉的时光。我的心卷在掌心里,带走孤寒的音乐,共署苦涩的名字。

音乐热情的脚步冲向蓝天,声浪咆哮,高歌压过灾难,时光迹影在湖面上跳跃,大好河山酥雨相跪,精细的薄纱深欲云雾。好听的赞歌唱空了广场,鸟儿的鸣叫耗光了阳光,蜷缩光茫粗野的暴雨,像武器一样摧毁音乐精粮。风声呼啸,瞬息万变,千种语音将流浪的花香写满飘逸的云彩。消逝的辉煌,瞬间编制的歌词,敲打不谙世事,烂熟的歌声低鸣,露出光泽的人形。舌尖滑过裸体的风,清香混沌飞洒,无法触及歌声,如同亲吻飘落下的雨点,与风浪撞击吻遍晨曦。翻飞的音乐,撕碎绝望的寂寞,掌声失去希望,为灵魂指路。

我没有语言,像音乐一样造就如碎雪般梦想,在蓝天之上,探索渴望,沾染一点嚣张。我在虚无了有中第一个发出感言,永不生锈的苍天碧海,敞开世界的山峰,接受潮水般和蔼可亲的音乐潮流,发出春天信号。无穷无尽的云彩,捆绑注视太阳的眼睛,音乐在饥渴的树荫下注音,饲养撒娇的柳絮。太阳把音乐埋进旅途中,落下咝咝作响的金丝。破晓的光芒,被你的心拉长,统治永恒的宇宙。太阳神带着白荷清香,跟清新的空气一起战斗。音乐事先按排好逃避光芒灾难的出口,在阳光到达之前,收割灵动的世界。

我没放弃持有天秤神灵的关爱,丰饶的东方在梳理它标准的绿色长发。静静的快乐,柔弱的拍击靓丽的倩影,轻燕羽翼洒下喜悦,一个空前的幻想,纷扰喧闹的的生灵,歌声在虚假的目光中,傲视寒风,音乐顺着风涛前进,燃烧奔腾的光芒。撩人的景色依然风光奢靡,时间如散发的雾气,像瘦精精的.鲜花,带上强大的清香,摧毁贫困的思想。在超时代的空间,复活的柳枝,带着傲慢的流线腑冲到风前,如同一个香吻,雨点似的悲壮。我扔下各种途径紧缩的羞耻,聆听风的独白,无法触及的歌声。南风一路疯狂,蘸着风羽飞行,风沙直入,柳梢滑过湖面,松弛有度,创造自己的音乐。寒风捎来孤哨,嫉妒的湖面,依然扩张,变成惨白的脸面。寒风整晚辛勤的劳动,豁然打开的湖面,变成太阳友好的大使。没有根基的音乐,选择恰当的时间,掠过湖面没有装饰的风景,点燃掀起的激情,停驻在共有的时间里,追捕风窝里的夕阳。

一个放大的镜头,抓住了我的弱点,我的舌尖轻颤弹出音符,窗外慢慢刮起了轻盈的风,像拥抱酷热离去的褓母,唱着谣歌来了。我的心已经融入音乐,享受大自然神奇的祥和,翻着舒展的薄云覆盖岁月,音乐拍打空气的噪声,如河流涛涛不绝的歌声,在太阳漫长的道路上,和柔和的风声,飘出一种语言,像鹅绒闪烁的光折,给音乐声波创造腾飞的涟漪,如同玫瑰细嫩的花瓣,在云彩间高呼:“音乐”的名字。

篇9:我与鳝散文

我与鳝散文

我的童年是在穷困的岁月中渡过的,上下学的路上挖野菜是常有的事儿,因此想闻一点儿荤腥味儿恐怕只有等到过年了。

记得那是我十岁左右,正是长身体的时节,总是嘴馋,父亲看到我可怜巴巴的样子,就说:“我教你钓鱼吧,掏黄鳝也可以,你想学哪样?”我说:“两样我都喜欢。”于是,我先是在一个春天里学会了钓鱼,等到父老乡亲开始将稻田里开满紫色花朵的草籽用犁铧翻过来,然后将稻田里放满水淹没草籽三、两天之后,就是我准备下水掏鳝鱼的时候了。

我早早备好了掏鳝鱼的钩子。其实是用一根硬实一点儿的铁丝,大约相当于现在妻子打毛衣用的针那样粗细,将其一端用火烧红后,用锤子轻轻地砸,边砸便慢慢地转动着,就在这砸、转几个来回之后,其粗细到若缝衣的大针一般,然后将最尖端放在石板上,沾上水磨砺得锋利了,再找一个缝隙,将这锋利的一端插入,只轻轻一使劲儿,就弯成了一个钩子。当然,最后别忘了在另一端弯一个圈儿,便于黄鳝上钩后用力拉动。看着这明晃晃的钩子,心里一阵欢喜,眼前似乎有许多鳝向我游来,手上磨钩子磨出来的血泡泡也不痛了。

待周六日的早上,去肥沃的土里挖出一小瓶儿肥肥的,灰黑色的臭蚯蚓来,一个装鳝鱼的塑料袋子是必不可少的。

一种急切的'心情,一阵匆匆的脚步,呼吸着田野里浓郁的掺和着野花野草味道的乡土气息,来到灌满水的明晃晃的稻田埂上,把脱掉的露脚趾的鞋子用绳子绑在在腰间,钩上穿好臭蚯蚓,哗啦啦地下水了。

掏黄鳝,之所以为“掏”,不是钓,就因为鳝白天会在水线以下的洞穴里养精蓄锐,夜晚才从洞穴中出去觅食。因此,找到适宜鳝居住的房子而不是螃蟹或者水蛇的房子是关键。这是有了经验之后才领会的。还有一个掏鳝的秘诀----一季能确切地记住一二十个真正属于鳝的房子,就基本不需要盲目地找了,隔个三、两日之后,还会有新的鳝来“鹊巢鸠占”,就这么几十个洞穴来回的交错着地“掏”,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然,偶尔也会有傻傻的水蛇住进去的时候,我就曾经遇到过几次,鳝钩刚进去,一条水蛇就仓皇都窜出来,幸亏我是男子汉,只是一惊而已,又继续我的掏鳝“水程”,一路时或有各种水鸟相伴。腰酸软了,直挺在田埂上,看天上悠悠的白云,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儿田园诗意的味道。

鳝,从颜色上区分,有两种:一种是通体为灰黑色的,一种是全身为金黄色的。老人告诉我,这种鳝能医治腿痛病,当然,我是不懂的,但我明确 地记在心里,因为我知道,父亲常年有腿疾,每遇冷、凉就会隐隐作痛,看到父亲的微蹙的眉头,我就知道他内心的苦。自此以后,通体金黄的鳝总在我眼前一闪一闪的,每次鳝被钩子拉出时,我第一眼就格外注意它的色泽,偶尔见是金黄色的,心里就会砰砰地跳个不停,生恐脱了钩。这金黄色的鳝,像是怜悯我似的,每次总是乖乖的被我安心地放进袋子里。回到家后,三几条的攒着,母亲就会单单的给父亲炖汤喝,父亲总是把鳝肉拨拉到我碗里,其实我也总是用馋馋的目光看着父亲。我、父亲、母亲吃着饭,一句话也没有。几年下来,我再也没有看到父亲那痛苦的表情和眼神了,不知是这金黄色鳝鱼善意的关照,还是父亲用了其他的办法,不过,我曾见过父亲喝过用甜刺牙根熬制的汤。

每次掏鳝回来,父亲总是问我掏鳝的经过,我就说:轻轻地弯下腰,把鳝钩轻轻地转着圈儿伸进去,用另一只手的手指弹响水声,鳝会醒的,见有美餐呈上来了,就一口死死的咬住不放,并且还转动着钩子,似乎要连同钩子一起吞下似的,你也随它转动着往外拉动,待身子出来三分子一,就用食指和中指环状用力地扼住它……父亲听了,点点头。

鳝掏多了,母亲总也不舍得做了吃,存在一个陶制的大坛子里,放在阴凉处,攒够了十斤、八斤的,母亲就送到离我们寨子六里以外的一个小街市上卖掉,换回生活的必需品,我所见过的第一双凉鞋,就是妈妈买了鳝之后,给我买的,穿在脚上,曾经到处臭美了一阵子。

直到现在,我仍旧记得母亲做鳝的方法,我知道那是做菜缺油的缘故,用油烹炒做梦也不敢想,但母亲那种做法的味道似乎仍在舌尖,我现在也曾用母亲那种做法做过,却不是原来滋味。其实,就是将鳝切成段后,用面搅拌,在热锅里剪成金黄色的样子,再用水煮而已,自然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这样的岁月直到我在县城里上了高中之后,就成了记忆。

鳝,我的解释为,名为鱼,其实为善之虫。它全身都是宝,肉极其细嫩、鲜美,把它的血液涂在纸上,晒干后敷在皮肤的创口,很快就能止血,皮可以做鼓面等。

那些年,每在春末夏初,鳝总会为我那个困苦的家带来一些慰藉。现在每见到鳝,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敬畏,进而,眼前就会浮现出母亲用面煎制鳝的情景,还有那通体金黄色鳝鱼的可爱的样子…..

篇10:我与风筝散文

我与风筝散文

我喜欢风筝。

小的时候,我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讨厌春天。看到万物复苏,大地渐渐散发出春芽的气息,池塘的冰冻渐渐消融如薄薄的水晶糖片,甚至忍不住伸出通红的小手儿捞出几块插进嘴里,龇牙咧嘴嚼碎咽肚,浑身打几个冷战,冰透的感觉真爽。但仍然不喜欢春。因为我觉得,春会越来越热,而且没有绿叶成荫子满枝的喜悦。唯一让我心动的是能在高高的蓝天上飘逸的各式各样的风筝。

可惜,我自己做过的风筝从来没有飞上过高天。后来忙于功课和生活,就渐渐把风筝淡忘了,直到我有了孩子,看到别人的孩子在风筝下奔跑、欢呼、大笑,我又找回了当初要放却没有放成风筝的渴望。

如今我不再讨厌春,而且特别喜欢享受春的温柔。和煦的绵绵的阳光,带着时浓时淡各种花香嘘面的微风,在碎玻璃一样的湖面上跳跃拍翅的野鹜,春雨过后清淡的草香花香,如烟的杨如雾的柳,澄明透亮的蓝柔情似水的绿。风筝在这样的温柔里出现,格外动人心魄。

在明媚里,在忙碌的东风里,风筝们漂浮在半空中摇摇摆摆,将自己轻盈的身躯舞成一个个跳动的`音符。

风筝是孩子们的梦想。孩子仰望着老鹰、燕子、蜻蜓、蜈蚣们自由自在出没翻卷着雪浪花的碧海里,又看到金鱼展翅飞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天上……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希望它们高飞就把轮盘放几转牵线松一送,希望它们接地气就狠劲向怀里扯两把轮盘拧几下做个结。

一切都那么童话。

妻子为我和儿子买了一只三角形状的风筝,它拖曳着一条长长的飘带尾巴,在地面稍有风起就不停地摇头摆尾。儿子等不及了,他看到高深的蓝天上已经筝筝日上。我赶紧将手中线盘旋转,若有若无的丝线扑簌簌的没落着。我的风筝飞了起来,可是它只能飞过一棵树那么高,牵线限制了她飞拔的高度。儿子裂口笑了,那么兴奋。虽然我的风筝飞得不高,可确确实实飞到了人们的仰望里。不过,儿子见自己的风筝飞不高,有些泄气,他告诉我,希望我的风筝可以飞到太阳的身边,和别的风筝一样,俯瞰着地面上奔跑的孩子、花狗、绿草和翠树。

我为此续接了很长的线。但第二次,儿子上课没有来。我想试试,以后给孩子带来惊喜。那天,我独自将风筝送入了云端,看到它确实飞到了太阳的身边,惊喜万分。它若隐若现,超尘脱俗,可根儿却攥到我手掌中,那种掌控的感觉无比舒畅。正在我飘飘乎忘乎所以之际,突然,风筝在一阵强劲的风力下猛地挣脱我的手掌樊笼,向着西边的太阳飞去。那长长的牵线就离我头顶一尺,我撒腿拼命直追,扎煞着双手去抢那牵线头,却总是差一步。眼看着它甩着龙须一样的牵线,呼呼越过一片汪洋的水面,飘过一片高地,向西方的太阳怀抱投去。

我没能追回我的风筝,很沮丧,我让儿子愿望落空了,很自责。我电话对妻子说放跑了风筝。妻子笑了笑。

几天后,妻子又给我买了一个风筝,还是三角架构,拖着长长的飘带尾巴。

儿子却不再喜欢和我一起去放风筝。我想一定要给儿子一个惊喜,就有空独自去放。几次,都没有达到理想的高度。

在我央求下,妻子和儿子陪着我放了一次。可是那次,风筝折头掉在了树冠上,牵线缠缠绕绕,费了半天力气,剪得一段段才把它从树冠上硬生生拽了下来。

我把一段段牵线打结连了起来,可是这些结就是拧在我心中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

我又去试着放飞它,它始终没有飞到我梦想的高度,我始终没有给孩子带来惊喜。

我还想给孩子带来惊喜,可是后来我病倒了,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大约风筝对我欠缺缘分,它不是我真实带给孩子的梦想。

但是我依旧喜欢风筝,喜欢它童话的梦。

篇11:散文:我与自然

鉴于对自然的好感,我常以漫游者的身份,混迹于山水、花草、溪流、旷野之间,但大多时间我是骑着一辆自行车,在我所住城市的郊野游荡。我装模做样地携着一本书,坐在郊外的小河边不知能否看上几页,一大半的时间我是看着流淌的河水发呆,想着一些莫名的心事,或抬头追逐着天上的流云、飞鸟、以及一些不知名的小飞虫,或嗅着青草的气味,慵懒地傻坐着。

流云的脚步总是匆匆忙忙,只有极少的时间她会停下来和我对望一会。但那短暂的对望,就给了我无限的遐想与向往,我竟产生了要和她一起去流浪的想法。

鸟是自然中的精灵,玲珑、活泼、可爱、善言,我常常把嫉妒的眼神刺向高空中飞翔的他们。我知道我狠毒的诅咒与眼神不能变为飞天的利剑,奈何不了他们,但我还是常常情不自禁地想把他们的羽翅据为己有,我天真地想拥有一双飞天的翅膀,那么,我就接近了蓝天白云,靠近了自由的国度!?可惜!我总生不出,也借不来一双羽翅,我只能让自己沉睡梦乡。

风儿猥亵地吻过我脸颊的时候,总会在我的耳畔说一些花草、鸟儿的闲言碎语,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听得津津乐道,有时把持不住就会在我的文章中透露一二,忘记了风姑娘要我保密的再三叮咛。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你看那花草和鸟儿,大大方方随时就会接吻几下,全然不顾众人的眼神。

有时我也会和闲花野草对话,或听她们开花的声音,或看她们梳妆打扮,或想她们的前生来世。兴趣来了,不论她们是否愿意,我霸道的把她们采摘下来,她们轻声的叹息着,无奈的摇了摇头,流下了辛酸的泪水。

但她们中的大部分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对我的霸道没有怪罪,反而表现出了一种很兴奋的状态,而我呢,也乐意满足了她们的好奇心,我把她们放入车筐里,载着她们通往她们没有见识过的城市,她们乖乖地趴在我的车筐里,有一两枝花草会对新鲜的街景露出惊讶的目光,我把她们的野性;她们的惊讶;她们的憧憬;她们的芬芳,一并地带到了我的家里。

开始她们在新的环境中,唧唧咋咋,快活的闹成一团,继而她们慢慢地有了各自的心思,耷拉下头,再过几天,可能她们的新奇劲已过,开始思念自己的家园,自己的亲人了,纷纷地丢下了一个躯壳,魂归故里去了。

我茫然地望着她们枯萎的躯壳,沉思……

我是爱着你们的,为什么你们还要枯萎?如果你们继续留在郊野,你们的命运又将如何?但世界上没有如果,我和你们的缘分是命定的,注定短暂,但彼此铭记。

野菜也是我侵袭的对象之一,春天一到,我总会约三两位好友,来到田间地头,郊野旷外,来不及和他们对话,我就迫不及待地揪住他们的小辫子不放。一年没和你们见面了,你们冬天躲在土壤里,我躲在温暖的家里,现在和我回家去,我们一起叙叙旧,谈谈心,探讨一下冬眠的体会!尔后我以锅碗瓢勺进行曲,隆重地送你们走完一生。

如果只和闲花野草进行这样低等的勾当,我就不属于混迹于自然中的浪人了,我知道小河边有几棵柳树、几棵槐树、几颗褚桃树、遥远的野外低洼处、或者土岗上生长着野生的棠梨树,榆树、还有着大片大片的枸杞子,常常地我这棵会走动的树,会欺负那不善走动的树木,当她们开着一树繁花的时刻,我的内心就翻腾出一股吃掉它们的欲望,我扒高上低、上窜下跳,总之,使出浑身的解数,致使她们母子分离,由于清楚我的一贯不良表现,树妈妈们对我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我把她们的子女收入囊中,但柔弱的她也会趁我不备,冷不丁地用修长的巴掌扇向我的脸面,无奈她的力量太弱小了,她不能打倒我,反而更激起了我的斗志,我更加有恃无恐地豪抢掠夺,但每次我的身上和手上都会留下一些痕迹,愤怒的她用尖利的手指对我实施了报复,我揉了揉伤痛的部位,再望一眼在夕阳下流泪的老树,罢了!不合你争斗了,回家去收拾你的子女,一番煎炸烹饪后,坐下来大块朵颐,我的伤痛没消,就又想到下次的掠夺行动。

孔夫子曾经说过:“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我非仁者也非智者,可我是既喜山又乐水。石山、土山、崇山峻岭我统统喜爱,但对于他们我是怀着敬畏的心情。别看我能言善辩,他沉默不语,我能行善走,他岿然不动。但他的沉默是我的言语苍白无力,我即便能行到山的顶峰,总是要回归自然的状态中去的,山高人为峰,只是人善意的谎言,或者说是比喻吧,你见过一个永远停留在山顶之上的人吗?所以我不敢轻视山,他愤怒的时候,鼻孔呼呼地喘着气,喷出火热的岩浆。他调皮的时候,不经意的跺跺脚,大地就会上下颤抖,左右晃动。他一旦伤心落泪时候,就会引发山洪或泥石流。好在他是个伟丈夫,大多时候胸襟坦荡,正直善良,能把弱小无依的你,揽在他的怀中,静静地听你倾诉,任你发泄心中的不满于冤屈,让一颗尘世浮躁的心,在这里得到调整安歇。

所以对他们我是仰视的,虽然我很喜欢集石,在出游的时候,利用一切机会搜索奇石,但山石对我不屑一顾,充其量我也只能在他们的脚下,捡拾几块小小的上不了档次的石块,而山野中大块的奇石我对他们无从下手,也不敢轻举妄动,我更不愿掏钱购买奇石,那样失去了集石的趣味,好像石和我之间扭着劲,我总也没有搜到过心仪的奇石。但当我的心,再次趋于浮躁之时,我会扬起鞭子把自己流放到更远的山脉,那颗敏感、多愁、不屈、充满许多幻想的心呀,我真不知道该把它安放在何处?那里是它永久的故乡呢??那里又能给它缔造一个快乐温馨的家园

所以我卑鄙,为了给心灵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我恃强凌弱,我只敢对弱小的花草下手,对强者我唯唯诺诺,对弱者我毫无怜惜之意。谁又肯接纳我流浪的心灵呢?

对于水的喜爱,可能蕴含了女性柔弱、多情、易感、细腻的心思。不论是大海、长江、河流、小溪、瀑布、雨水我都十分喜欢,特别是雨,她撒向人间的时候很生动、很有韵律,她就像一个出色的歌手,不同层面的歌曲,她都能演唱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大雨、小雨、细雨、暴雨、雷雨都是一曲曲轻重缓急的歌,被她有声有色的娓娓唱来。每次我都站在门口或者窗前痴痴地听她歌唱,泪洒胸襟,大多时候是泪洒心间。雨水呀!我可是你哭过的记忆?你可曾是我永远疼痛的眠床?

小溪流是个乖乖女,她活泼、可爱、清秀、俊俏,温温柔柔,柔声细语。看到她,我就会忍不住走向前和她嬉戏,她也不肯久留,总用怜悯的目光轻轻地拒绝我,她的目标是前方,前方。她奔向前方的目的是什么?她在为谁而奔流??她在为谁涓涓不息的流淌

瀑布,是脾气最暴躁的女子,谁能把她降伏?她发起火来,抖开三千丈白发,呼叫着、奔跑着、决绝地跳下深渊,决不通融,绝不回头。她为何要以死相拼?她为何要演奏千年的悲歌? 谁懂她、知她、怜她、惜她

海,是我最向往的。但我却叶公好龙,当他向我发出呼唤,我却不敢扑入他的怀中,在青岛海边,雪白的浪花逐着沙滩,远方的海湛蓝湛蓝,朦朦胧胧笼罩在一派神秘的色彩中,让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一个声音在我的耳畔提醒,扑进去!扑进那海浪里,你会懂得海的韵味,你会知道远方的秘密! 你会体会到浩瀚博大! 我迷茫的四顾,连连后退,退至海浪追逐不到我的地方。

当我来到崂山海域之时,我在海浪逐涌的礁石边,捡拾着海苔,那个声音又一次地提醒着我,扑进我的怀抱吧!我将引领你去远方的海!!我将给你揭示许多的秘密! 这次,我惊慌失措地丢下海苔,狼狈地逃窜到自认为安全的地方,才停下了脚步。

不知怎地我突然地想起了孤独的尼采,他不顾一切扑向马身上的影子,他疯了,但他绝对是个天才。我却不敢扑进那碧波荡漾的海之中,所以我终将是个一事无成的蠢材。这就是天才和蠢材的区别吗

站在海岸线上,望着澎湃的大海,望着天水一色的蓝天,望着西边燃起的夕阳,我想明天的太阳是否依然清新?当他升起的一刹,是否有群星为之落泪?我该是和夕阳做伴,还是该于朝阳为伍呢?

可爱的人们呀!请告诉我,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梦想,我们的未来,我们的自然,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呢?

[散文:我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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