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

来源:zydk333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本文共8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zydk333”提供。

篇1: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最新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成都市今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

养老保险分4档 最高817元/月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以下简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统计局公布了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以下简称“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20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也随之调整。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9.4元、59元、78.8元、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01.72元;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58.8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23.82元。

事业单位缴费工资 按47644元执行

20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规定执行;2016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49018元。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382元/月,上限为11911元/月。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49018元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47644元执行。

篇2: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微博)公布了最新的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和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成都市今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

养老保险分4档 最高817元/月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以下简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统计局公布了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以下简称“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20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也随之调整。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9.4元、59元、78.8元、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01.72元;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58.8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23.82元。

事业单位缴费工资 按47644元执行

20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规定执行;2014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49018元。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382元/月,上限为11911元/月。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49018元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47644元执行。

[2014年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篇3:成都社保缴费标准

1、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2、社保缴纳比例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成都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三、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五、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篇4: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说明

成都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20xx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日前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81元,成都上调了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悉,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因此,成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从20xx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期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以个体参保者为例,最低档的参保者,根据新标准,每月将多缴费31.4元。

同时,20xx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以及20xx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使用53722元作为基数。1月至6月已使用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通知》还发布,成都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均从20xx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

个人交社保需要多少钱

个人交社保多少钱与企业缴纳社保计算公式相同,应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于个人交社保的费用全部为个人承担,因此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规定上与企业有所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具体缴费标准可以向社保局咨询。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基数怎么算

社保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社保缴纳基数为3271至16353元,企业缴费比例合计为35%,个人的缴费比例合计为10.5%。据此,按照最低缴纳基数计算,企业需为职工缴纳1144.85元,职工个人应承担343.455元。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社保卡余额怎么查询?

1、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社保中心查询。社保卡余额怎么查询,如果你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3、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4、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说明]

篇5:关于成都市社保缴费的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39号)规定执行。20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D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D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D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关于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的标准]

篇6:成都市年社保缴费标准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7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7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7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7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7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7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7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D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D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D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7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7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篇7: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数额标准

5月30日成都市公布了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7644元/年,省平工资为49018元/年,按照养老保险最低档即4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634元,上限为12254元。医疗等其他保险(最低档60%)缴纳基数为2382元,上限为11911元。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成都市20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养老最低40%,其他60%)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 8.0% 326.80 130.72 医疗保险 6.5% 2.0% 154.83 47.64 失业保险 2.0% 1.0% 47.64 23.82 生育保险 0.6% - 14.29 - 工伤保险 0.6% - 14.29 - 大病保险 1.0% - 23.82 - 合计 - - 581.67 202.18

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581.67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02.18元。与20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35.69减少到581.67元, 减少54.92元,个人由229.81元减少到202.18元,减少27.63元。养老保险年1-5月补扣在6月结算时一并进行,单位需要补扣197元,个人需要补扣78.8元,共计275.8元。

从2014年6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金额进行调整,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652.34元,60%一档每月缴纳815.7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79.1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42.5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9.4元、59元、78.8元、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01.72元;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58.8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23.82元。

公积金方面,成都市2014年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5751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07元。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地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070元;成都市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200元。2014年成都市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调整为1429.32元,企业年金免税上限调整为476.44元。

篇8:社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以广州为例)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8%,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1.5%,个人0.5%。

工伤:单位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13.81.

社保缴费基数说的是你每月交社保公积时的基数,比如你这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是 7000 元,那么你当月需要交纳的社保费用就是社保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社保 22% 左右、公积金 20% 左右)。社保缴费基数是这样计算出来的:

1、缴费基数上限就是你所在的省、市平均工资的 300%,超出 300% 的部分不算入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下限就是你的工资低于你所在的省、市平均工资 60% 的,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平均工资乘以 60%。

怎么理解?

我们还是以上海市工资为例子,2016 年上海市的月平均工资是 6504 元左右,所以 2017 年社保年度上海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是 19512 元(6504×300%),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 3902(6504×60%)。

1、2017 年假如在上海工作的老张属于低收入阶层,每月工资仅有 3000 元(低于社保缴费基数 3902 元下限),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他交纳了社保,那么他的社保基数就是 3902 元。

2、假如初到上海工作的某大学研究生小王同学,每月的工资有 10000 元(介于下限 3902 元和上限 19512 元之间),那么小王同学的社保基数就是 10000 元(这种情况下社保基数=月工资)。

3、2017 年假如在上海工作已经多年的老周,每月工资有 30000 元(超过 19512 元上限),那么老周每月的社保基数就是 19512 元。

所以,假如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受影响的将会是两类人,一是月工资低于社保缴费下限的人群,二是高于社保缴费上限的人群。

开封社保缴费基数新标准

中山社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多少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

长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下载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整理8篇)
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