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本文共10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v珏珊”提供。
篇1: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
[中国大学网 ] 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接收对象仅限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211”、“985”院校的`推荐免试生,我校一次性奖励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3、英语基础较好,艺术体育类考生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八级外国语考试,其他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四级70分以上(新成绩标准497分)。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推荐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我校考核小组严格考核、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不受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限制。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申请专业
申请专业可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我校“年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请务必在申请材料或推免资格证明中注明),其中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五、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此下载)》(并于9月25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各院(部、中心)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由院(部、中心)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通过面试成绩合格后,发给接收函;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于10月20日至31日在当地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六、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0804 传真:(0531)86180804
电子邮件:pjb@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
/篇2: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福州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篇3: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证明1份。
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区分“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三、网上报名
1.本报名系统仅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本校考生无须在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相关学院(中心、所)联系复试事宜。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sdu.edu.cn)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您还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23日20:00。
四、复试
(一)校内(包括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2.复试时间:9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推荐到校内其他学院(中心、所)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学院(中心、所)提供本人的推荐资格证明(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9月24日下午由学院进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2.报到:校外推免生报到时间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安排。
3.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学院(中心、所)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5.复试:9月27-28日,各学院(中心、所)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参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的相关内容或咨询报考学院。
6.开具接收函:9月27-29日,研招办将根据各单位接收校外考生拟录取表为校外推免生开具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申请直博,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11日
篇4: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20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各有关学院:
年,我校126个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和29个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
我校可接收本校和外校推免生。接收本校的推免生占本校的推免生指标和招生指标;接收外校推免生只占本校的招生指标,不占本校的推免生指标。
各硕士点接收推免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每个硕士点均可接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每个博士点所在学科专业和工学硕士点必须保证有推免生;历年统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硕士点一般要保证有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要从保证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且应充分考虑到部分基础学科专业以及生源短缺学科专业的发展需求。如出现某一硕士点接收本校推免生超过3名的情况,学校将进行统一调配。
(三)为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学院应加强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尽量多接收外校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接收本校推免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综合测评名次及外语要求:
(1)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居所在专业同年级的.前20%(基地班前50%)。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可优先参加推荐,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或本科院校学报上正式发表过学术论文:文科1篇(独立)、理科1篇(独立),或参加全国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对个别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亦可优先予以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符合排名要求,不得单列。
(2)外语要求。非外语专业(不含体育艺术)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少数语种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少数语种四级)不低于400分;体育艺术专业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00分。外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
4.身体健康状况: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且同意接收者。
(二)接收外校推免生条件
外校推免生除符合第(一)条第1、2、4、5款要求之外,还须经所在学校(须有推荐免试权)推荐,且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不低于85分),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推免生接收程序
经各学校推荐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加盖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等材料寄送至各有关学院→学院审核→复试→将《申请表》等材料送交校研究生处审核、发接收函(外校推免生)→所在学校审核→所在学校省级招生办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网上报名。
外校推免生须于10月30日前将加盖省(市、区)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表》下载地址:yjsc.fjnu.edu.cn/;打印格式:A4纸单面。
(四)推免生报名
所有推免生均须经所在省(市、区)级招生办的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并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网报手续,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地的招生办(本校推免生11月10-11日到校研究生处)办理信息确认及摄像手续,未办理正式报考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招生专业(不得按研究生方向)成立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副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研究生辅导员、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复试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校研究生处备案。
(二)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于复试前在院务公开栏内公示。
(三)各学院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法规,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以及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各学院的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应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
(五)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应于10月8日前完成。
四、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一)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1)每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记录和录音工作。复试结束后,复试录音磁带在各招生学院保存一年。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尤其要重视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面试时间的长短应适宜。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各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但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成绩应不少于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应不少于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应不少于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经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最迟应在1天之内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公示,并告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要求
(一)各学院应在综合评定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上,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招生纪律
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监察处、研究生处要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监督举报电话:22867115(监察处)、83465380(研究生处)。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拟接收的所有(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的名单及有关材料(《申请表》、《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应于10月10日前送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试评定表》、
篇5: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2012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推免生)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6: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关于20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事宜
凡具有毕业院校外校推免资格的考生,请致电023―68752107、68771586进行预报名,并填写《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和《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份传真至023―68771586或发送到邮箱317174999@qq.com。
附件【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xls】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doc】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大学网考研频道。篇7:西南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文件要求,我校20接收校外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体接收条件及接收程序如下:
1、推免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占推免生所在学校的推免指标;
2、推免生成绩排名必须位于本专业总人数的20%以内。本人提供“大学三年级以前各科学习成绩(教务处盖章),所有能证明本人学术成绩的证明材料”的扫描后与附件1形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以“学校名称+本人姓名”命名,发到附件1后所列的电子邮件);
3、接收程序
我校研招办在初审材料合格之后,将考生申请材料转到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到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本人带上“大学三年级以前各科学习成绩(教务处盖章),所有能证明本人学术成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到申请的.学院参加面试。
各学院将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通过后,我校研办发给考生“接收函”,考生必须将此函交回到考生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
4、我校根据本人在大学阶段所学专业,接收到我校相对应的相同硕士专业(参看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攻读硕士研究生; 我校不跨专业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西南石油大学
9月14日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接收校外推免生申请表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篇8:江苏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苏科技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各有关学院、张家港校区:
我校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称推荐免试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文件和江科大校研〔〕136号《江苏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2年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江科大校研〔2006〕136号《江苏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文件规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1.常规推荐:以专业综合排名为主要推荐排序依据,综合排名主要从学分积点、思想品行、科研与社会活动能力及其它各种获奖励情况综合考虑,具体排名方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2.特别推荐:具有特殊才能和专长(具体内容按文件相关规定),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不受学分积点和综合排名限制。
二、关于特别推荐
为鼓励有专长的毕业生优先申请特别推荐,本次特别推荐在常规推荐之前进行,特别推荐落选的还可继续申请常规推荐,各学院在常规推荐排名时,申请特别推荐的学生正常参加排序,通过特别推荐的.空余常规名额按下达的指标依次递补。
三、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1、学校下发推荐免试生的工作通知。 9月15日
2、各学院成立5-7人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小组名单需报研究生部备案。学院组织进行宣传发动,将推荐免试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到每位应届毕业生,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申请特别推荐的学生直接到研究生部招办报名,填写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教授联名推荐信及历年学习成绩表。 9月15-20日
3、学校特别推荐专家组对申请特别推荐的学生进行才能测评,确定拟特别推荐名单。
9月下旬
4、常规推荐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各学院按所属本科专业对全部应届毕业生计算前三年平均学分积点及专业综合排名。 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的自定及候选名单,并按附表格式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候选学生填写《推荐类别志愿表》,以上表格交研究生部(并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表等材料)。
9月23日前
5、学校公示全部拟推荐免试生候选名单,征求意见。
9月下旬
6、候选学生填报推免类别志愿(学术型或专业型),按类别分组参加学校测评遴选,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并公示;推荐免试研究生体检;公示期间出现学生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未能通过等情况的, 将从候补名单中按顺序递补。
10月中上旬
7、各学院组织正式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接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确定接收研究生专业,各学院的现有硕士专业接收要平衡,要求现有每个硕士专业均有推免生接收,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情况表表交研究生部,逾期未落实接收单位和专业的取消推免资格。
10月25日前
8、正式推荐免试生凭学校下发的报名校验码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报名网站进行正式网上报名。
10月25-30日
9、推荐免试生填写正式报名登记表,11月中旬至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11月上旬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主要参考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建设和招生情况分配名额见附表,其中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用于学术型推荐。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为计划内公费。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仅限于在校内接收,接收的研究生专业一般为本科相近专业。为不浪费推荐和招生指标,凡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者须保证学校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及其它安排,不能保证者应放弃推免资格。
有关推荐免试文件可在研究生部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查阅,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在招生信息栏下载,上报的汇总表要求打印,交书面及电子稿各一份,会同申请表、历年成绩表等材料于9月23日前报研究生部招生办。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有关推荐免试的文件规定,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按本通知日程安排及时圆满地做好本次推荐免试生工作。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篇9:山西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山西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招生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培养潜力;
(二)推免生应是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推免生外语成绩要求:外语专业相应语种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60分;其他专业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达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达425分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奖学金;
(五)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二条 申请材料:
(一)《山西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三)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五)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第三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山西大学网站,点击“管理机构”进入“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招生网”,从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山西大学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经所在院校的'院系和教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于当年10月2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寄(或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接收到相关材料后首先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符合申请条件者的材料转至校内有关招生单位进行正式评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到校参加面试和体检,对评审和复试都合格的推免生发《山西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推免生网报编号,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由申请者所在学校另行通知)。推免生应在全国网报结束后10天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校。未获得推免生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三)我校拟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必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和体检合格者即可被我校列入正式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条 其它事项
(一)我校对拟录取的校内外推免生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凡在本科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核实在推荐或接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不能在本科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免试入学资格。
(二)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并享受相应待遇。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篇10: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中国大学网 ]
西华师范大学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警告及警告以上,下同)。
2、申请者本科就读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3、申请者须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12年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者在校学习成绩优异。
5、申请者2012年6月毕业时能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者第一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7、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者填妥的`《西华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基层组织出具的政治审查材料;
3、申请者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申请者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申请者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能体现申请者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攻读我校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免试生,请查阅西华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学院和专业联系;相关信息网上查询地址218.6.128.155。
2、申请者于2011年10月1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以到达时间为准)申请学院(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3、申请者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通知申请者本人于2011年10月20日前来校复试。经专业复试合格、体检合格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同意录取者,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4、申请者回校后尽快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申请者本科就读高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确认)寄(送)到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至14日,现场确认地点见本科就读高校所在省具体安排,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事宜
1、我校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对跨专业申请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加试。
2、经我校复试合格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因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暂未就此问题确定最终意见,此段待删除后网上公布)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我校不予接收。
4、申请人在本科学习阶段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5、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西华师范大学XXXX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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