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北京物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本文共10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lovish”提供。
篇1:北京物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热忱欢迎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生!
一、申请条件
1.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高校非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非“211工程”高校,但所在专业为全国或市级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 425 分以上;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推荐学校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者请于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北京物资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盖教务部门公章)传真至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传真:010-89534461(只传真此表,其他如获奖证书之类的材料不必传真)。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到学生所在学校索取)、自述、成绩单、获奖证书可于10月24日前(或送)达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推荐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盖章方可认定有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及录取资格。
3.我校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和体检,我校对拟接收的推免生于10月25日前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全部为公费生。
4.我校研招办对通过学校面试的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获得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在网上报名(学生到本人所在学校的研招办获取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
三、报名手续
获得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请于月10日至31日前网上报名(招生单位: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37)、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信息、照相。未按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现场确认信息地点如下:
北京市推荐单位的免试生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131),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北京市以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和确认网报信息。
四、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邮编:101149;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北京物资学院网址:www.bw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534461
注:本办法若与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存在出入,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篇2:北京物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具体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具体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热忱欢迎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生!
一、申请条件
1、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高校非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非“211工程”高校,但所在专业为全国或市级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 425 分以上;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推荐学校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者请于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北京物资学院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盖教务部门公章)传真至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传真:010-89534461(只传真此表,其他如获奖证书之类的材料不必传真)。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到学生所在学校索取)、自述、成绩单、获奖证书可于10月24日前(或送)达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推荐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盖章方可认定有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及录取资格。
3、我校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和体检,我校对拟接收的推免生于10月25日前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全部为公费生。
4、我校研招办对通过学校面试的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获得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在网上报名(学生到本人所在学校的研招办获取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
三、报名手续
获得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请于2010月10日至31日前网上报名(招生单位: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37)、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信息、照相。未按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现场确认信息地点如下:
北京市推荐单位的免试生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131),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北京市以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和确认网报信息。
四、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邮编:101149;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北京物资学院网址:www.bw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89534461
附:北京物资学院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3: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
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外推免生,各专业只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申请,接收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30%。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外校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
所在学校原则上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外语类院校;
申请人须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分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
“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无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外语类院校学生专业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前10%。(说明:本科阶段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实施办法:
(一)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被推荐人在我校研究生招办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目录,确定拟申请院系和专业方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处、院系签字盖章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高校“向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公函”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非外语专业的CET6级证书;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
(7)申请人须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发送至bwyzb@bfsu.edu.cn(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2、我校研究生招办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内容包括学生所在学校资格、考生是否获得外推名额、专业排名、成绩单等),9月31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3、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 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的免试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基础英语考试;
▲ 其它专业笔试、面试由各院系组织。
4、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接收校外推免生名单,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5、被录取为北外推免生的学生,未征得我校同意,擅自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我校将向其所在学校教务处发出公函,建议将一份《不诚信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二)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三)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或者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
8、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四)推荐免试生申请安排:
1、报送材料时间:2011年9月13日――9月25日(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寄发,不接收社会上各物流公司快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不需填写具体收件人、“负责人”等字样)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3、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北外东院办公楼305会议室
(3)内容: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原件;
(4)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百元。
4、推免考试流程:
(1)所有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和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的推免生,10月9日下午14:00―17:00在北外东院逸夫楼第三阶梯教室参加《英语基础》科目的笔试,面试在各院系进行。
(2)申请其它院系的推免生在各院系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10月1日前网上公布)。
5、研招办将于10月16日左右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说明:已被拟录取为“推免生”的考生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
附件:
1、《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篇4:北京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续本毕业生),其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3.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要求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要求四级425分(含)以上;
4.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在复试后提交相关证明);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7.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凡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应专业(Mpacc除外)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北京工商大学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下载);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用稿通知;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其中第1、2、3、4项必须在9月23日以前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有意申请者可到研究生部招生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或见附件)填写申请信息,并于209月23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复试及录取
1.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拔,并在网上通知入选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9月底10月初复试,请申请者注意各学院网上通知。
2.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年4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5.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学院(请填写所申报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yzb@btbu.edu.cn
篇5:成都体育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成都体育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成都体育学院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我院接受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程序,我院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原则上应是独立设置并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3、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成都体育学院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它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查阅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
2、于每年10月5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以到达时间为准)研究生部,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部通知本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研究生部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4、学生回校后尽快将由其母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寄到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5、学生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附件:成都体育学院接收校外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篇6: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北京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
接收人数为20名,会计和审计专业各10人。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四)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者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GRE成绩、雅思成绩等。
(五)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八)身心健康,体检要求合格。
(九)、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三、申请办法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9月1日-9月16日,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网
( 211.71.36.110/zsgl/tmsgl )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并请于年9月1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2年9月20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下旬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20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相关内容见复试通知。
4.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
5.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需选择“推荐免试”。 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6.如考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仍未取得正式推免资格证明,可先由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待复试结束后再补交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接收资格。
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料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网报时下载),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专业学位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7.英语考试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8.公开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2年9月17日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证明信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中如有考核科目60分以下,则该考生不能被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公示,如无争议,即确定录取。我校对拟录取的同学发出接收函。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等。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校验码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录取无效。
(三)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统一于调档政审后寄发给本人,寄发时间为研究生招生当年六月。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确定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未经同意,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私自办理出国留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以及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4.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5.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本办法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咨询电话:010-64505140/52 曲老师 曹老师
传真电话:010-64505188
电子邮箱:yjszs@mail.nai.edu.cn
研究生推免系统:211.71.36.110/zsgl/tmsgl/default.aspx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究生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大学网考研频道。篇7: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篇8: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证明1份。
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区分“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三、网上报名
1.本报名系统仅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本校考生无须在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相关学院(中心、所)联系复试事宜。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sdu.edu.cn)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您还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23日20:00。
四、复试
(一)校内(包括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2.复试时间:9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推荐到校内其他学院(中心、所)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学院(中心、所)提供本人的推荐资格证明(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9月24日下午由学院进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2.报到:校外推免生报到时间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安排。
3.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学院(中心、所)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5.复试:9月27-28日,各学院(中心、所)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参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的相关内容或咨询报考学院。
6.开具接收函:9月27-29日,研招办将根据各单位接收校外考生拟录取表为校外推免生开具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申请直博,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11日
篇9: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推免生)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10: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关于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事宜
凡具有毕业院校外校推免资格的考生,请致电023―68752107、68771586进行预报名,并填写《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和《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份传真至023―68771586或发送到邮箱317174999@qq.com。
附件【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xls】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doc】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大学网考研频道。- 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2-12-23
- 长安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3-03-12
- 第二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招生简章2023-01-01
- 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条件2024-10-09
- 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推免办法2025-04-05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5-04-14
- 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硕士生推免办法2022-12-11
- 推免导师信2022-12-17
- 推免研究生自荐信2022-12-28
- 研究生推免介绍信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