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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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本文共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wosad135”提供。

篇1: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

一、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每个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见《重庆工商大学年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专业目录》(<--点击下载)。具体各专业接收数量情况也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查看(网址:yz.chsi.com.cn/tm/)。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获得推荐。申请人须为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为优秀;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我校提供加盖鲜章的《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纸质扫描件并发传真至研招办(023-62769448),同时将纸质扫描件发到两个邮箱wrx@ctbu.edu.cn 和 yzhb@ctbu.edu.cn后将纸质原件寄至研招办。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审批表(<--点击下载);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点击下载);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并上报上级部门。

(4)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后续任意一门课程补考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5.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6.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7.相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六、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简老师

电话:023-62769491 传真:023-62769448

电子邮箱:yzhb@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生研究生招生网址:grs.ctbu.edu.cn/

纪委电话:62769741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厚德楼7005室

邮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篇2: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报名。

网址:59.78.108.51/tm2/ (考生如在本网站报名操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发送到jhhuang@ecust.edu.cn)。

各学院报名截止日期不同,具体报名截止日期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递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后于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

1.华东理工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免试攻读华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介绍1份;

3.申请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四、复试办法

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者,将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

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与报考学院联系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亦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复试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后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将此通知书及时送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落实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五、录取

1.被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者,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起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经导师组复试后,认为有培养潜质的少量优秀同学,可申请硕博连读。经导师、二级学科博士点导师组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3.申请人必须经过下述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应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等)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4)寄(送)报考登记表。

请于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所报考的我校相关学院。

六、其它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上网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8月27日

篇3:山西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山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为规范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省招考中心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推免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第二条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第五条校内各招生单位成立有关负责人和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各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考生报名

第六条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第七条 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第八条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推免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推免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报考)。

四、复试录取

第九条通过系统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第十条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大学20接收推免生登记表》(下载地址:yjszsw.sxu.edu.cn/bgxz/)。

第十一条 推免生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十二条 推免生复试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复试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第十三条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 推免生如在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各招生单位要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第十六条 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及体检合格的名单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不合格者。

3、不能按时毕业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以及受处分者。

4、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中有不及格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政审、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及弄虚作假行为者。

五、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实行推免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六、奖助体系

第二十条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了推免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当年录取的所有推免生(不包括“支教团”推免生),奖励金额为基本学制内学费金额(即免除学费)。学校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助学金还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硕博连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三助”工作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奖助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网站。

招生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351-7011714 传真0351-7010322邮箱:yzb@sxu.edu.cn

各学院(所、中心)电话在招生简章中查询。

篇4:北京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工商大学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续本毕业生),其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3.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要求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要求四级425分(含)以上;

4.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在复试后提交相关证明);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7.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凡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应专业(Mpacc除外)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下载);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用稿通知;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其中第1、2、3、4项必须在9月23日以前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有意申请者可到研究生部招生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或见附件)填写申请信息,并于209月23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复试及录取

1.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拔,并在网上通知入选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9月底10月初复试,请申请者注意各学院网上通知。

2.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2015年4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5.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学院(请填写所申报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yzb@btbu.edu.cn

篇5:上海海事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海事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他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

3.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80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的学生需有相应的证书;

5.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新生最高奖学金(10000)资助,100%获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以上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优先享有国际交流的机会等各种奖励和资助政策。

三、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生的外校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篇6:上海海事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5.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06,为确保材料不遗失请尽量使用EMS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上海海事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在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校内、校外考生,可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58.40.126.136/xscx/#)。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在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yz.shm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2016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入学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给本人。

4.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篇7: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所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为做好本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投身国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在年级专业名列前茅。

4.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志愿,并及时接收我所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三、工作及进度安排

1.8月25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向我所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网上下载www.sssyzw.cn并填写)

(2)《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网上下载www.sssyzw.cn)

(3)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

(4) 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的有关复印件。

2.我所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我所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我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

3.面试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奖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所,凡是被我所录取的国家“985工程”院校的推荐免试生享受1-2万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年8月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

4.联系方式:邮箱:sssyjss@163.com 电话025-83773110 传真:025-83739753

篇8: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人须为20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院硕士招生(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全院招生名额的半数。根据我院需求和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接收申请专业及各专业人数分布参见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网站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院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和我院研究生工作网站(网址www.ciae.ac.cn/yjs/index_66.htm)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9月28日后,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n/tm)填报志愿。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801,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9月28日后,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我院9-10月初安排复试。考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

①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②《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

③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④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⑤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⑥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4.符合条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5.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公示时间10天。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劳动人事教育处研究生管理科联系电话:010-69357800.

三、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院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仍然实行免费攻读制度,暂不收取学费,并按照国家和我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生活津贴(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二一六年九月

篇9:重庆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重庆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了有利于优秀人才的成长,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促进学科的发展。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211工程”、研究生院、“985工程”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外国语学院、建筑城规学院、法学院可接收学科专业排名全国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西部招生交流协会联盟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毕业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以上。

二、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接收推荐免生预报名网址中下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预报名,预报名网址:graduate.cqu.edu.cn。

2、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工作按学校教务处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工作。推荐学校必须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直接下载“重庆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寄申请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收。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过时不再接收。

四、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1、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含接收校内、校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复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详见重庆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专业的备注栏的复试科目,请符合条件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采取口试与笔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10月10日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来校复试时请自备照片一张,到重庆大学医院参加体检。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函索取加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学生回校后尽快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通过省级招办审批,且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已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奖助金奖励,根据申请者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确定享受奖助金的等级。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5、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6、推荐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生的优秀生可跨学院学科申请硕博连读、提前攻博。根据本人学习成绩及申报志愿,且学院同意接收。对研究生生院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将在提前攻读、硕博连读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1、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5286  65102374

传 真:023-65111374 邮编:400030

2、学院的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学院名称联系电话001贸易及行政学院023-65102373014计算机学院023-65111210002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023-65103527015建筑城规学院023-65126307003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023-65126260016土木工程学院023-65123363004外国语学院023-65112871017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023-65126160005艺术学院023-65106173018化学化工学院023-65112804006数理学院023-65105917019生物工程学院023-65102508007机械工程学院023-65106174020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023-65102422008光电工程学院023-65112744021体育学院023-6510231500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23-65127303022电影学院023-65111919010动力工程学院023-65102471023法学院023-86661063011电气工程学院023-65111935024软件学院023-65112331012通信工程学院023-65111359025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023-65111042013自动化学院023-65102481  

浙江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湖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青岛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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