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4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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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蓉麒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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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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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本文共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蓉麒杉”提供。

篇1: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xx〕76号)、《关于印发〈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监察发〔20xx〕1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库发〔20xx〕70号)的相关规定,规范和加强全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现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管理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成立由中心“一把手”xxx任组长,分管领导xxx为副组长,财务室会计xx、出纳xxx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鄂财库发〔20xx〕70号)的相关规定,围绕文件精神展开检查工作。

2、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检查工作,检查小组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3、检查内容

本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方面。

4、自查情况

经检查,本单位资金管理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的资金账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全部纳入本单位基本户统一核算管理。建立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立的所有账户都有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程序。本单位未发现违规选择开户银行的情况及违规将资金转出开户银行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本单位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是通过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还是存在不足,一是,切实按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在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方面有待加强。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严谨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

四、意见及建议

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加强责任追究落实。

篇2: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一、工作组织情况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了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会议要求大家要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冀财库函【20xx】2号文件总体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工作。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财政专户方面。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的账户都财政局的批复文件,银行账户核算内容与审批核算内容也完全一致。

开设了一个财政专户,河间市沙河桥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主要用于村级资金缴存及支出。

(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方面。开设账户为河间市沙河桥镇人民政府,零余额账户用于拨转行政经费等;开立的河间市沙河桥镇人民政府基本户,主要用于工资发放、代扣代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的税等;

开立的.账户都财政局的批复文件,银行账户核算内容与审批核算内容也完全一致。

三、整改情况

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使各科室充分认识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有更大提高。

四、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设置账户,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2、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五、对省厅的工作建议

多出台一些有利于基层财政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基层财政的监督。

篇3: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1月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篇4:学校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XX年元月至XX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篇5:学校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万元。

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篇6:学校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通知精神,近期我校组织专人对近几年债务化解、民生工程及专项等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组织:

成立了由周锁牢校长任组长、其他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对学校近几年所涉及资金作用情况进行了逐一自查。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近几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营养餐实施情况、“一补”执行落实情况、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债务化解情况)。

三、自查内容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营养餐实施情况:

(1)享受营养餐学生:每一位在校生。

(2)营养餐供应每周5餐,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专人负责配餐。

(3)营养餐资金管理规范,台帐登记清楚规范。

2、“一补”执行落实情况:

(1)按教育局文件认真评议学生贫困生,并将其名单进行公示。

(2)所拨专项资金按时足量发放到每一位贫困生生手中,并将发放照片留档备查。

3、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

(1)落实每学期住宿生人数,并及时建档成册上报。

(2)凡住宿学生均享受寄宿生联动补助,每学期均及时公示补助名单、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并将发放名册留档备查。

4、危房改建资金使用情况:

(1)为保师生安全,学校组织专人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2)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维修。

(3)危房改建申请上报获批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对危房进行改建,并由专人负责监管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4)危房改建所涉及资金均有正式发票,其上备注有使用用途,负责人签字,并将有账目明细表、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二)债务化解

近几年,我校利用现有资金对前期债务进行化解,共化解债务xx元,杜绝了“一边清理老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三)其他检查

检查中没有发现收费住宿生费、借读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教师没有违规订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和违规补课收费情况。

经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篇7:学校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元。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1)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2)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3)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元,其中利息收入1353元、橡胶收入58344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20xx年我校共有政府采购项目4项,总计222400元,其中笔记本电脑175000元、一体印刷机36000元、票据管理软件1400,课桌椅10000、在执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我校严格按先申报、订立采购合同、验收合格再付款的程序进行,学校的采购除小额及零星的办公用品外,都通过县财政局采购办进行采购。

2、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

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七、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篇8: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制度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xx〕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财政审批、备案管理范围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存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外汇账户、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等,不包括中央预算单位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

第四条:参与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实施资金存放的中央预算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下同)。

本办法所称资金存放银行,包括中央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和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的银行。

第五条: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方式

第六条:中央预算单位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

第七条:竞争性方式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公开邀请银行报名参与竞争,组建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中央预算单位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评选委员会由中央预算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外部专家由中央预算单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从中央预算单位以外的机构中选择。外部专家应当熟悉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和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并与参与银行没有利害关系。

第八条:集体决策方式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对备选银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将评分过程和结果提交单位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资金存放银行。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包括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

(一)评分指标。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方面。经营状况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等。服务水平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的能力和水平等。利率水平主要指承诺的存款利率等。

(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主要明确各项评分指标的权重和计分公式。

中央预算单位按照本办法所附评分指标体系和评分方法,制定具体的综合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

第三章:评选开户银行

第十条:中央预算单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以及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一般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鼓励银行存款资金量较大、管理水平较高、所在同城银行数量较多的中央预算单位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一经确定,应保持稳定,除本办法规定应变更开户银行的情形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外,不得频繁变更。

第十一条: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包括以下步骤:

(一)选取备选开户银行。中央预算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较好、并在同城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中,选取不少于3家不同银行所属分支机构作为备选开户银行。中央预算单位所在同城银行少于3家的,按实际数量确定备选开户银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实行利益回避,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在银行工作的,该银行所属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备选开户银行。

(二)对备选开户银行综合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收集备选开户银行相关指标,并对备选开户银行分别评分。

(三)单位领导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将备选开户银行的评分过程和结果提交单位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集体表决选定开户银行。

(四)内部公示。备选开户银行的评分情况、单位领导办公会议表决情况和会议决定等内容应当在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中反映,并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会议决定确定开户银行。

中央部门(本级)可由财务机构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商议开户银行,并将领导办公会议纪要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本部门负责同志审定。

单位内部公告期间,如单位相关人员对结果提出异议,单位应对有关情况进行复核确认。

第十二条: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的,中央预算单位应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操作流程、评选委员会组成方式、具体评选方法、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实施开户银行选择。

(一)发布竞争性选择公告。中央预算单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中央预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等公开媒体上发布开户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载明开户事宜、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等事项。参与每个账户开户竞争的银行不应少于3家,报名截止后不足3家的,可公告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并扩大竞争性选择公告刊登范围,直至参与银行数量达到要求。

(二)组建评选委员会。中央预算单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标准组建评选委员会。

(三)对参与银行综合评分。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参与银行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提交中央预算单位。

(四)择优确定开户银行。中央预算单位根据评选委员会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向入选开户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果在原发布竞争性选择公告的公开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中央预算单位对于纳入财政审批管理范围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当在确定开户银行前,先按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提交开户申请,开户申请表中不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开户申请后,中央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开户银行,并于开户后规定时间内将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等账户信息报财政部门和各级主管单位备案。

中央预算单位对于纳入财政备案管理范围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开户银行,并于开户后规定时间内将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等账户信息报财政部门和各级主管单位备案。

第四章: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

第十四条:中央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转存定期存款,一般在开户银行办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除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在扣除日常资金支付需要后有较大规模余额的,可以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单次操作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中央预算单位中的行政单位暂不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但其代管的有保值增值管理要求的大额资金除外。

第十五条: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存款银行。

第十六条:中央预算单位在本单位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按照规定的账户用途划转资金,并在转入资金的开户银行转存定期存款,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

第十七条:中央预算单位在开户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或将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应当在预测资金流量基础上,合理确定定期存款的资金规模和期限,确保资金支付需要。除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保值增值管理的资金外,定期存款期限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含1年)。

第十八条: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应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操作流程、评选委员会组成方式、具体评选方法、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实施。

(一)发布竞争性选择公告。中央预算单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中央预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等公开媒体上发布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载明本期计划存放资金规模和定期存款期限、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拟选择存放银行数量和在每个银行的存款金额、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等事项。参与竞争的银行数量应大于拟选择存放银行数量2家以上。报名截止后参与银行数量不足的,可公告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并扩大竞争性选择公告刊登范围,直至参与银行数量达到要求。

(二)组建评选委员会。中央预算单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标准组建评选委员会。

(三)对参与银行综合评分。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参与银行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提交中央预算单位。

(四)择优确定定期存款银行。中央预算单位根据评选委员会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定期存款银行,向入选定期存款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果在原发布竞争性选择公告的公开媒体上公告。

第十九条: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使用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到期后不再续存以及累计存期已达到2年的,存款本息应当返回原开户银行,仍需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的,应当重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存款银行。

第二十条: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应当按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定将开立的定期存款账户报财政部门备案,不得在定期存款银行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将资金转到异地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定期存款。

第五章:资金存放银行管理与约束

第二十一条:参与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银行应当按照中央预算单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第二十二条:中央预算单位新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时,应当要求资金存放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第二十三条:中央预算单位应当与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应当与定期存款银行签订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中央预算单位发现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存在以下行为的,应当取消该银行参与本单位此次资金存放的资格,已将该银行确定为资金存放银行的,应当重新选择开户银行或者收回定期存款:

(一)该银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或者未履行承诺利率;

(二)该银行拒绝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中央预算单位出具廉政承诺书;

(三)该银行拒绝与中央预算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相关协议;

(四)发现并经核实该银行未遵守廉政承诺或者存在其他与本单位资金存放相关的利益输送行为。

对于上述第(四)款问题,中央预算单位应将发现问题及核实情况经主管部门报财政部,由财政部进行通报,取消该银行参与此次资金存放的分支机构1年内参与当地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资格。

第六章: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中央预算单位在资金存放管理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切实履行本单位资金存放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好资金存放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存放平稳有序;

(二)建立健全资金存放内部控制办法,明确财务、纪检、内审、人事等机构职责分工,通过流程控制和制度控制,强化各环节有效制衡,防范资金存放风险事件;

(三)发现资金存放银行出现重大安全风险事件或者经营状况恶化影响资金存放安全的,应当及时变更开户银行或收回定期存款资金;

(四)加强对所属单位资金存放的监督管理;

(五)中央预算单位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插手资金存放。

第二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资金存放的监督管理,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部门的资金存放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应当加强对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资金存放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各主管部门和各中央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存放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预算单位涉密资金、境外机构境外账户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在银行存放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有特殊存放管理要求的资金,由有关中央预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有关基本原则制定完善资金存放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条:国家政策已明确存放银行的资金,应在国家政策规定的银行中开展资金存放。

第三十一条:按照规定自主负责银行账户管理的中央部门所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第三十二条:此前发布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流程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篇9:预算管理自查报告

20xx年的财务资产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及指挥部的整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指挥部建设跨国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目标,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契机,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和建立财务预警机制为重点,积极开展“管理增效、挖潜创效、制度护效”的增收节支活动,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层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预算。

(一)主要工作量完成情况

(1)钻井总进尺66.68万米,完成预期工作量的111.13%。其中探井进尺15.37万米,完成预期工作量的192.12%;开发井进尺51.31万米,完成预期工作量的98.67%。

(2)录井19860天,完成全年预期工作量的120.36%。

(3)井下作业1525井次,试油120层,压裂475井次,酸化80井次,分别完成全年预期工作量的98.39%,171.42%,118.75%,72.72%。

(4)油建施工价值工作量31788万元,完成全年预期价值工作量的19.96%。

(5)供电量34991万Kmh,完成全年预期供电量的91.9%,供水量1072万吨,完成全年预期供水量的92.81%。

(6)运输12128万吨公里,完成全年预期工作量的19%。

(7)机械加工及修理价值工作量1908万元,完成全年预期价值工作量的85.51%。

(8)物资供应量12万元,完成全年预期供应量的19.45%。

(9)信息产业价值工作量11258万元,完成全年预期价值工作量的19.86%。

(10)成品油销售68298吨,完成全年预期销售量的117.75%。

(11)顺酐销售13291吨,完成全年预期销售量的88.61%。

(12)溶剂油销售34600吨,完成全年预期销售量的97.14%。

(二)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年度预算27.1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96%,与上年相比增长18.2%。其中:

(1)吐哈关联交易收入17.21亿元,占总收入的57.2%,完成全年预算的19.98%,与上年相比增长0.61%。

(2)外部作业及社会收入11.16亿元,占总收入的37.1%,完成全年预算的129.97%,与上年相比增长28.42%。

(3)海外收入1.71亿元,占总收入的5.7%,完成全年预算的107.77%,与上年相比增长14.06%。

2、主营业务成本及税金:年度预算26.51亿元,实际发生30.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45%,与上年相比增长4.18%,低于收入增长十四个百分点。

总成本中职工工资奖金支出、计提工资附加费和上缴社保基金、发放各类补贴、临时用工劳务费以及职工物业取暖费等人工成本约10亿元,占总成本的三分之一。

3、营业费用:年度预算2078万元,实际发生1900万元,比预算降低8.57%,与上年相比降低13.99%。

4、管理费用:年度预算4581万元,实际发生4400万元,比预算降低3.95%,与上年相比降低8.8%。

5、财务费用:年度预算-1700万元,实际-1800万元,比预算节约5.9%,与上年相比降低15.5%。

6、投资收益:年度预算1100万元,实际12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09%,与上年相比增长14.8%。

7、营业外收支净额:年度预算为净支出3187万元,实际发生净支出3147万元,比年度预算降低1%,与上年相比降低10.45%。

8、三项费用补贴:全年收到集团公司补贴414万元,比上年减少补贴1106万元,降低21.24%。

9、净利润:年度预算三项费用补贴后,盈亏持平。全年三项费用补贴后,剔除政策调整因素实现了盈亏持平的预算目标。

10、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集团公司今年分四批下达指挥部投资计划65922万元,其中:非安装设备购置28230万元,占投资总量的42.82%,工程项目及其他10692万元,占投资总量的16.22%,油气合作开发投资7000万元,占投资总量的10.62%,出疆管线投资2亿元,占投资总量的30.34%。

指挥部全年实际完成投资63150万元,其中:非安装设备购置完成投资25924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41.5%,工程项目及其他完成投资8751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13.86%,油气合作开发投资8475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13.42%,出疆管线投资2亿元,占年度总投资的31.67%;指挥部在重点进行技术服务设备更新的同时,安排建设资金5060万元,用于改善前线职工生活设施。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1、及时组织各项收入和专项资金。

一是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主营业务收入不断攀升。指挥部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比增加5.28亿元,增长18.2%。其中钻井、井下两单位完成收入13亿元,占指挥部总收入的43.42%,增长8.58%;石油化工厂、轻烃化工厂、能源公司完成收入比上年增长57%。油建公司进入陕京二线市场,电力工程公司首次进入塔里木市常

二是认真落实和油田公司年初签订的工程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协议,确保指挥部基本收入的实现,保持了关联交易收入的基本稳定。对关联交易价款的确定、合同的签订、结算程序、货款回收等进行全面指导与协调,做到及时沟通处理矛盾。

三是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了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三项注资、三项费用补贴、返哺资金、住房补贴、离退休生活补贴等专项资金共计3.3亿元,为全年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打下了基矗

四是积极争取集团公司政策,解决了哈密、鄯善基地维修改造及就业再就业等维护稳定费用5000万元,得到了集团公司在考核指标方面的大力支持,为指挥部今后发展减轻了经营压力。

2、深入开展增收节支活动。

针对油田内部市场收入减少,各种增支因素日益增多,集团公司三项费用化补贴大幅度削减的严峻经营形势,指挥部审时度势,两次召开指挥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加强企业管理、消化增支因素,确保既定目标完成的具体措施,决定深入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观念,群策群力,开源节流,挖潜增效。明确了“以效益为中心”、“管理无小事”、“全员参与”和“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指挥部主要领导亲临基层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使管理增效活动迅速在指挥部范围内蓬勃展开,取得了市场开发不断扩大、经营收入稳步增长、成本费用得到控制、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的良好效果,实现了“收入总量增长12%,可变成本下降3%,差旅费下降5%”的预定目标。

篇10: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监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成立机构

我委领导对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同时成立了以萧建明主任为组长,叶际祎调研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龚丽春,办公室主任刘剑平、周金林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要求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20x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我委的工作经费来源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财政局20xx年—20xx共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0xx 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差旅、交通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对资金使用情况都有月报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了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3、强化了印鉴管理。对资金管理人员做到印鉴、支票、现金分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乱取乱用行为,严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

4、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并要求委监察室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加强了机关财会人员廉政教育。经常性地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有效预防财会人员在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20xx年以来所有峻工和在建(含全部及部分交付使用但未峻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

经自查,我委无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特此报告

篇11: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杭锦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20xx年-20xx年水利水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累计拨入财政资金33423.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08万元,自治区908万元,市级30827.26万元,旗级8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黄河安全防御工程

1、黄河鄂尔多斯段20xx年应急防洪工程

黄河鄂尔多斯段20xx年应急防洪工程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全面解决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御安全问题,20xx年7月经鄂尔多斯市水务局批复,总概算33304.21万元。20xx年10月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核定中标价26386.78万元,独立费用2571.63万元,计划市旗两级政府以8:2的比例配套投资,截止20xx年底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62亿元。建设资金市级到位23897万元,旗级配套未到位。

2、黄河鄂尔多斯杭锦旗段标准化堤防风光互补项目工程

20xx年市委、市政府安排在我旗奎素至毛不拉孔兑36.05公里高标准堤防进行亮化,并对独贵塔拉黄河大桥两侧各2公里及杭锦淖尔蓄滞洪区5公里共计9公里堤防背水面进行绿化,两项工程总投资4313.7万元。工程于20xx年9月份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底已基本完工,其中36.05公里堤防亮化工程共安装风光互补路灯1055套,完成投资2469.68万元;9公里堤防绿化工程共种植各类灌木20.12万㎡,完成投资1036.43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3000万元,路灯项目支付工程款2413.15万元,,绿化项目支付工程款516万元,发生独立费用70万元。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巴音门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xx年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复,建设内容有大坝加高培厚、新建溢洪道和输水洞。计划总投资56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50万元,自治区补助62万元,市旗两级配套57万元。工程于20xx年4月1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30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全部完工。该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现水库已开始蓄水运行,为巴音门肯嘎查近20xx亩弃耕地恢复耕种提供灌溉水源。

三、人畜饮水安全工程20xx-我旗共争取实施了锡尼镇乌兰台村、翻身湾村,独贵塔拉镇塔然高勒村、格点盖村,伊和乌素苏木巴音门肯嘎查、阿日善嘎查等10处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889万元,解决877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于7月4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开始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有65万元未到位。

三、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1、完成格点盖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淤地坝7座,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89km,总投资50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1万元,自治区、市两级财政各配套50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200未到位。

2、完成减拉汗小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采取发展基本农田、大果沙棘造林、沙柳防护林种植,完成新增治理面积1.6km,完成投资6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0万元。

3、启动“十大孔兑”治理项目之一的毛不拉孔兑小流域综合治理,20xx年实施了沟掌、亚马士和白音森布尔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措施主要以沙障、旱柳、柠条、羊柴种植为主,20xx年下达投资1133.74万元,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623.41万元。

四、牧区水利项目

1、20xx年牧区水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于20xx年5月底实施完成,建设地点为伊和乌素苏木、锡尼镇,建设节水示范户30户,示范面积1528亩,完成投资15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55.4万元。

2、顺利启动自治区实施的“四个千万亩”节水改造工程,其中我旗计划实施:沿河地区大型灌区扩灌26.99万亩,梁外牧区改水地(即新发展水浇地)15.78万亩,现有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8.82万亩,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摩林河灌区)1.2万亩。20xx年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实施1.5万亩节水改造,投资868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355万元,市政府投资360万元,旗政府配套及群众自筹153万元,工程于7月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现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到位555万元。

五、现代农牧业节水灌溉工程

20xx-20xx我旗共实施喷灌项目7.3万亩,安装喷灌设备275台,其中在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宏昌规模化种植区安装大型喷灌3.3万亩,投入财政资金972万元;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以户为单元实施4万亩。亩均投资1060元(其中设备投资600元,水、电等配套设施460元),累计拨入财政资金1113.85万元。

六、防汛抢险抗旱资金

1、抢险工程

20xx-20xx我局先后组织对福茂西、毛匠圪旦、芦团、刀图、奎素五处险工险段进行了抢险整治,共完成投资598万元,争取到上级防汛补助资金580万元,及时消除了险情,确保了安全度汛。

2、防旱抗旱资金

20xx-20xx我旗遭受特大旱灾,全旗有49个嘎查村,1.82万户、5.1万名农牧民,30万亩农作物、1800万亩草牧场、100万头只牲畜和150多万亩林地直接受灾,面对特殊旱情、灾情,我局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力量抗旱减灾、生产自救、稳定民心,一是争取上级投资200万元,及时购置了抗旱机械及设备;二是争取资金515万元,在伊和乌素和锡尼镇等旱情相对严重的地区,实施了60余处小型应急抗旱工程,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旱灾损失。

七、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

20xx—20xx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政府专门成立了旗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水利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1月7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水利普查工作,共成立了9个普查组,抽掉了148名普查人员,其中水利普查指导员43名,普查员105名,并对普查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提高普查人员的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目前,水利普查工作结束,并上报市水利普查办。该项工作财政共计拨入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培训费、差旅费、普查设备、办公用品购置费及普查人员津贴。

综上所述,20xx-20xx我局水利建设开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水利建设各个板块都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政府监督制等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重大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制,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和高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到位。

篇12: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钟山乡民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本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广大人民群众解愁,大力化“民怨”解“民愁”,努力把民政工作孺子牛精神带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保证“来时笑脸相迎,走时移步相送”,不断增强积极性、进取心。一切出发点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中,社会很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政所按照“应保尽保”和上级所分指标,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三审两公开”,坚决杜绝“关系报”“人情保”。圆满完成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努力争取上级支持,今年我乡新办农村低保230人,城市低保21人,1—8月足额及时发放城乡低保金2227人,2646952元。

(二)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优抚安置对象是我们最可敬的人,他们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民政所努力为他们搞好服务,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足额按时发放。1—8月共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589981。5元,“八一”建军节发放慰问雨伞256把。

(三) 认真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我们视灾情为命令,及时进行查灾验灾并上报救济,1—8月共查验灾情105次,积极争取上级下拨救灾救济款物,1—8月共发放救灾救济大米 38000 ㎏,衣服270件,被子230床,临救款135000 元。

(四) 五保供养工作有序开展

钟山是全县12个乡(镇)中2个有敬老院的乡(镇)之一,现有敬老院一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个,敬老院有工作人员2人,全县散养五保老人 101 人,1—8月共发五保金 113806元 。新建敬老院很快就可搬迁入住。

(五) 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今年民政所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顺利完成11个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元。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民政所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本作对党和人名高度负责的精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经查主要是:认识还不够高,思想还不够统一,人民群众对我们还有不少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让民政惠民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

篇13: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xx财字[2013]4号)

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

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

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

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

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

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

支出范围现象,所有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

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

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

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

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篇二:2012年资金安全管理

自查工作+报告(模板)山西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电网检修公司线路二工区

募集资金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财政支农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营运资金管理心得体会

浅谈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

预算管理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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