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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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浅析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本文共7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猫克力”提供。

篇1:浅析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浅析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浅析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作者:宋君 张国平

论文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南通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南通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民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文章分析了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做了相关的分析,进而在明礁相应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莫尼汉(Moynihan)指出:“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其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可见,养老保障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间题日益突出。南通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濒江临海,自古为“崇川福地”,今有“长寿之乡”的美称。作为中国沿海的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级市,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同样也面临着挑战。

1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

一些学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是一种公共物品,其实并不全然如此。经济学家对公共物品的定义比较多,其中经济学大师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的理论界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54年,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提出“公共物品”这一概念,他认为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即每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通常而言,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非排他性。这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或者很难将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范围之内。一般而言,公共物品一旦提供给社会中的某一个人,社会中的其他人也都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2)非竞争性。即公共物品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不需要追加任何生产成本,“某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或劳务的享用不排斥也不妨碍其他人或厂商享用该物品。也就是说。增加一个消费量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此后,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指出,萨缪尔森所定义的公共物品只是少数的纯公共物品,他认为公共物品是“出于某种原因,有集团或社会团体决定并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的物品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被称之为“准公共物品”.

考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其实现方式有三种: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由于实现方式的不同,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异,而并非就是单纯的公共物品。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由于其提供主体是私人,并且具有排他性,所以属于私人产品。社会养老是指由社会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职责,社会养老保障的提供主体可以是集体,可以是商业组织,也可以是政府。其特点也是不同的:集体提供的养老保障其范围比较小,对象比较集中,且每增加一个人会使整体成本增加,或是降低原有成员的福利,可以看出是具有半排他性的,是准公共物品。商业组织提供的养老保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具有非排他性,所以是公共物品;而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范围比较广,同样具有非排他性,也是公共物品。

2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2.1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农村老年人口激增

时,南通市65岁以上人口为943 453人,占总人口的12.03 % ; ,南通市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2.3 %.这一比例,大大高于同期江苏的9.1%与全国7%的水平,与同期美国的13%接近,也与其他发达国家的14%差距不远。截至11月,南通市共有常住人口734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12 %.这表明南通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在加速。联合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就被称为人口老龄化国家(地区)。据此,南通市人口年龄结构已进人老龄型。据预测,南通市老年人口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快速增加,到2036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15万人,是20的2,28倍。

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相对应,年南通市总人口中,农业人口531.94万人,占总人口的67.80 %,农村老年人口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农村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使得社会负担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如何应对这一变化,妥善解决好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注意的是,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南通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产生的`。这对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极大的挑战。在南通市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还将出现劳动年龄人口老化问题,社会的创新能力与经济活力可能因此而减弱。此外,人口的过度老龄化与老年人口数量的激增必将引起社会财富代际间转移的增加,代际矛盾与冲突也会相应增加,从而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2.2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2.2.1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

目前,随着产业结构的变迁,南通地区农村传统的农业社会已不复存在而正逐步走向工业化。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层面看,一方面,老年人拥有的技能、经验在生活、生产中的指导作用越来越小,家庭地位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年轻人不断从农业地区流向非农业地区,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通过各种渠道流人并滞留在城市,直接导致空巢家庭、纯老年人家庭(两代都是老年人的家庭)、隔代家庭(祖辈与孙辈组成的家庭)增多。聚少离多,久而久之,代际之间的感情纽带就会松弛,从而使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得不到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普遍下降。从家庭规模和结构看,独生子女群体早已在南通的城乡大面积出现。再一方面,首批独生子女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人婚育的行列,导致多子女家庭急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小家庭。家庭规模的过度收缩带来了家庭养老功能的急剧弱化。数据显示,到,南通独生子女父母将达到21万,占老年人口的18.10 % ; 这一数据将达到136.72万和87.81 % ; 2030年则将达到175.72万和92 %.由此可见,家庭结构和规模的急剧变化将对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2.2.2耕地面积减少,收益下降,农村土地养老保障逐渐消退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南通市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耕地面积锐减。许多农村老年人失地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用于养老的积累更少。而“土地不仅被农民视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而且被视为失业保障(当从事非农业劳动收人不佳时,农民可以退回到土地,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和养老保障(自己在青壮年和老年健康期通过劳动获得的收人,可以维持自己的老年基本生活)。然而,近年来,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在不断弱化。一方面,进行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种田种粮亏本的现象,土地给予农民的养老保障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展,部分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这样,部分农民变成了”非城非农“的失地农民,土地养老保障无从谈起。

江苏省的有关研究表明,城市化水平一旦达到30 %以上,城市建设对土地资源的要求就会较大幅度增加。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占用耕地数量约为1.3万公顷;人口每增加1万人,耕地减少160公顷;GDP每增加1亿元,耕地减少54公顷;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亿元,耕地减少103公顷,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地区,耕地减少和非农用地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就南通来看,其城市化水平就已经达到31.9 %.其所处的长三角地区--耕地面积净减少了34.03万公顷,相当于长三角现有耕地总面积的1 /20.目前,南通全市耕地面积48.3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仅0.06公顷。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加,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也日趋消退。

2.2.3政府对农村养老资源的供给有限,供需矛盾极其突出

南通市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的多数,而且养老的实际需求包含赡养、医疗、精神抚慰等复杂问题。但是,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投入十分有限,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的结构不尽合理,供给的制度也不完善,供需之间矛盾尖锐,这一矛盾将长期存在。

2.2.4养老保险问题

目前,南通市已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在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丰富和有益的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尚未形成一个较好的方案,如南通各区、县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差异,在操作方法上也各不相同,不利于全市范围内构建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规范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同时,由于经济实力、政策配套等方面的原因,在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发放和覆盖范围上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2.2.5养老保障体制方面的问题

南通农村的养老保障,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上还存在运转不协调、机构重叠和效率低下的情况。例如,农民养老保险和针对独子女与纯女户父母的养老保险,前者由民政部门推行,后者则主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计划生育部门实施,两种体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摩擦。为争夺保源有时还发生冲突。同时,还存在着诸如资金筹集渠道单一、不畅通、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的机制不完善、资金的保值和增值难以解决、入保率低和退保率时有增高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和矛盾,对养老保障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均属十分不利的因素,进而又导致运行效率的低下。

3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建设中应坚持的原则

基于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南通市养老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农村养老保障的体系构建和制度建设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以人为本,即要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也是以实现这样一个目标为原则的。农村养老保障的对象是农村的老龄人口,因此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要尽可能地覆盖所有的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从而促进养老保障面的扩大。

二是追求公正。”为了在分配份额上采用纯粹的程序正义的概念,有必要实际地建立和公平地管理一个正义的制度体系。农村养老保障作为一种资源,其稀缺性决定了在对这种资源进行分配时必须追求公正性的原则,也正是这样的适度稀缺,构成了公正价值的客观前提。以南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看,采用“低水平,广覆盖”的办法来改变“保富不保贫”的现象,可使更多需要老年保障的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同经济发展水平动态一致的原则。农村养老保障不是可以脱离经济基础的“纸上谈兵”,需要现实的经济资源予以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过程中有一条基本经验,就是社会保障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由于社会保障具有刚性特征,“社会保障项目往往能增不能减、社会保障待遇往往能升不能降,否则,便会遭到获益阶层的强烈反对,甚至酿成大的社会危机。 1992年,我国民政部制定颁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也明确规定了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这一基本原则。因此,应在经济增长同农村养老保障之间建立起一种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关系,防止出现两者之间互相拖后腿的恶性循环,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支出占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之间寻求一个合适的度,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四是个人责任和社会经济相结合。农村养老保障责任必须由国家、集体、个人协调负担。这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负担,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充分发挥对受保障人的激励作用,使社会保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激励农民发挥自身潜能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

4南通市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措施与建议

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应构建一个包含多元化养老模式、多层次养老服务制度的混合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南通市在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过程中,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4.1大力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首先,应加大社会救助法制建设,包括生产保障和生活保障;其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第三,积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界定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并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筹措机制。

4.2政府要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中担负重要的职责

虽然,”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大小的主要决定因素,但是政府政策的制定同样重要。“首先,要从政策上提供条件,支持农民养老保障事业的开展,积极建立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社会保险救济网络,为促进农民养老保险向社会转化提供必要服务。其次,创新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和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农村养老的风险。再次,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优化社区养老机制,使农村老人的生活服务由家庭”独揽“变为家庭与社区共同承担。最后,加大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促使各方面都来关心和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

4.3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和提高农民收入

经济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农民有钱是养老保障的基础。在增加农民收人方面,结合南通外资经济发展较好和外来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政府应采取多种富民手段,如通过技能培训、工作安置和发展”房东经济“的方式,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工作、家家有物业的目标。通过就业使农民更有能力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通过发展家庭物业促进家庭养老。

4.4建立健全农村多元化养老保障模式

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就是充分发挥个人、家庭、集体、社会、社区邻里互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方获取养老资源,主要有自我养老、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四种模式。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和基础,辅之以集体供养、群众帮助和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应积极鼓励自我养老、巩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是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实施的,国外成功经验表明,第一产业的GDP比重下降到15%,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以下,才可能全面实施社会养老。而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模式,在农村养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让有子女的老人在经济赡养、精神慰藉、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方面能够得到基本满足。对市域范围内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应发展集体养老、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突破,改变了农村老年人”养儿防老“的观念,对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将产生积极影响,对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能有效弥补。

4.5稳定家庭保障机制,强化家庭保障职能

”老有所养“是中国传统社会沿袭下来的基本道德与伦理。”家庭养老作为中国社会的一种优良传统,是以家庭为核心,以子女为载体,以老年人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而坐享天伦之乐为目标的一种养老模式。它历经千载而不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特色,也符合中国的国情。虽然当今中国社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这种养老模式依然是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养老方式的重要选择。“因此,以家庭养老为主线的家庭保障,既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实际,又符合中国传统的文化道德理念,同时还具有成本低、实施方便的优点。可以说,”在中国农村,家庭观念牢不可破。社会保险的制度分析表明,中国社会保险模式的构建应该强调家庭保障的重要性,或通过特殊的制度安排,围绕以家庭为核心来重建经济保障模式。“

因此,南通市在完善和创新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过程中,应在农村中继续宣传家庭养老,并在新时期不断扩展家庭养老的内涵,使这一传统美德得以发扬光大。

5结束语

显而易见,南通市农民养老已经面临严重问题。在南通市持续发展的经济背景和城镇化加速的时代背景下,农村老年人口这一个巨大社会群体的养老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不立即着手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将难以化解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解决老龄问题的关键之一就是要解决好农民养老问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以经济和法律为后盾的、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社会的运转会出现严重问题。因此,南通市在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和制度的过程中,应在坚持相应原则的基础上,既要政府明确其自身职责,又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并采取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模式,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

篇2:浅析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浅析关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浅析关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

作者:葛洲 韩蕾

论文论文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问题 解决途径

论文摘要:倡导和谐社会,保障问题是基拙。我国农村人口年龄65岁以上的占人口总数的7.5%,这已经超过国际老龄社会7%的比例。城乡非均衡发展战略,二元社会结构的分割造成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几乎空白,占绝对比例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现状的不乐观,给探讨和解决这个问题敲响了警钟。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困境

1.农村轻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涌出,人口流动加剧,直接导致了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的下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农村轻壮年形成的“民工潮”使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许多农民离开农村进人城镇打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导致农村田地无年轻劳动力照料。老年人受到照顾更加困难,家里留的只是老人和小孩,老人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寂寞感,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照料年幼的孙子、孙女。养老问题面临很大的冲击。

2.现代家庭规模的缩小,使得家庭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使中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极大的控制。但同时也为养老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农村一户如果头胎是女儿,可生第二胎。也就是一户按政策规定只能有两个孩子,农村家庭的子女逐渐减少,家庭小型化越来越普遍,核心家庭的数量日益增多。将来,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小孩将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种“四二一”式的倒金字塔形家庭将给子女实际的经济承受能力带来很大压力,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一旦家庭成员生病,出事故,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将给家庭带来重大的经济与时间的压力。

3.耕地农民收入太少,“土地养老”功能的弱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冲击。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结构的调整,大量的耕地被征用,使得农村的人均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农民靠土地获得养老保障面临危机。土地是农民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谋生手段,也是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现如今,农民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的利用率下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人比重由91. 5%下降到了57. 2% ,其中纯农业收人仅占总收人的42.9%,其原因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提高,据统计人均种植业的收人仅是人均消费的1/5,土地收人已无法满足农民的生活所需。另一方面,农村的年轻劳力外流,青壮年投人二、三产业,农村的田地由老人、妇女打理。所有这些都决定着我国农村家庭经济实力太小,承受风险的能力很低,很难独自担当老年保障的重任。

4.敬老养老观念的转变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传统的“孝道”不断受到新的价值观的挑战和冲击。现在的农村老年的养老问题决不单单只是经济问题。近几年,农村赡养纠纷不断,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年轻人受外界的生活方  式、价值观念的影响,他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重家庭和尽孝道,而更注重追求自己的成功和个人的享受,享乐、炫耀拜金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传统伦理道德观念逐渐淡化,传统孝道观所极  力推崇的尊老、敬老、养老的价值观念也日渐淡薄。另外,农村老人缺乏经济积蓄和稳定的经  济收人来源,子女尽孝的成本日益提高,大量农民子女外出打工,除去自己的基本生活开销,一年也是所剩无几,没脸回家的情况非常多,城市生活成本高昂让他们无法满足自身虚荣的需要,更不能反哺家庭,这也直接动摇了个别子女的养老道德观念。老人与子女之间因养老问题近几年内发生过纠纷的家庭占51. 4%.农村老人的生活状况令人忧虑,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5.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根据2月全国老龄办的最新统计,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14%,比27年前翻了一倍,并且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列。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60%以上。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解决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

1.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养老的外在手段

第一,农村养老保障工作首先必须遵循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适应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需要;必须适应农村人口城镇化的需要:必须适应农村家庭人口结构变化的趋势;必须适应农村居民价值观念的.转变,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各级政府通力合作,明确分工。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精神,同时明确责任,保障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人财政预算,由县、市民政部门实行专项理财。

第二,鼓励发展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同时发展农村社区养老保障,明确农村养老保障的标准和内容的政策依据,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根据统计,20%的城镇居民占社会保障支出的89%,而占总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占社会保障支出的11%.从人均占有量来看,城镇人均保障费为455元,而农村人均仅为15元,相差30倍。城乡保障待遇的差距主要来源于二元化经济格局、城乡养老保障管理模式的不同。由于分开管理,导致资金的分配的计算有较大差距。对此政府应形成一个统一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障管理模式,缩小城乡老年保障的待遇的差距。    第三,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善于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充实管理队伍。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通过考核,评定等手段择优录取优秀人才。在农村成立村委员会或监督组织,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实行监督,组织好农村老年人的社区服务。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民政部开始有计划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底,全国已有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仍显比例太小,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比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2.法律手段是健全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重要保障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统一有关的保障法律法规,将有效减少领导干部的随意性操作,促进我国推动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当前我国养老保障资金运作由于拆借现象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使资金运作随意性加大。针对这一问题建立起有关法规,杜绝部分领导随意拆借养老保障基金,从根本上防范基金违规运作的发生,使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更加流畅。

第二,与有关金融部分合力,由国家推出农保基金的优惠政策和保护政策,拓宽基金增值渠道,促使更多的储蓄存款流人农保基金运作。鼓励各市、县、乡、村自主吸纳农产品生产资金,增加资金来源渠道。推出养老保障资金由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的政策。

第三、金融部门推行养老储蓄、建立养老基金会、建立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对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和双女户的家庭每月发放一定补助,或以一次性奖励的形式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养老保险费用。

3.传统孝道观念的深入人心是中国农村养老的内在动力

老人在对待自己子女不孝顺的问题,由于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点,很多不愿意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就使得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失灵。我们要极取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注意培养敬老观念,将道德教育应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尊老爱幼的传统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并传承下来的。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家庭养老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是老人认为的最完美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子女孝顺,不仅能让老人晚年的生活有所保障,更使他们精神上得到慰寄。应发挥孝文化道德优势,让农村老人晚年祥和愉快。因此,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倡导养老、尊老、敬老、爱老观念,弘扬传统孝道观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

要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养儿防老”的观点,“儿”,很多农民只是很狭义的理解成儿子,这也是很多农民逃避计划生育的原因,更是大量农村女孩失学的根源,要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改变农村“嫁出的女儿不养娘”的传统观念,营造良好的尊老、助老、养老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人人尊老。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农村占38.1 %.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农村养老中占有重要地位。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来自于子女,因此,传统孝道观念是中国农村养老的内在动力。

改革开放后,社会分层由从前的政治分层越来越倾向于经济分层,二元式经济结构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等社会矛盾的突现,提醒我们更应注重社会公平,而广大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是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明确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保障体系尚未覆盖城乡居民;因此应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篇3: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思考

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思考

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思考

作者:付林 李丹

〔论文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

[论文摘要〕现阶段我国城市养老保障已逐步完善,但大多数农村的养老保障还不健全。为了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安兰问题,实现社会德定,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迫在眉睫。从分析农村养老保障建立的必要性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一些富有建议性的对策思考,旨在为推动农村社保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一)农村人口老龄化上升的需要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人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 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 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9 000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 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 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人老龄化社会。农村老年人队伍数量逐步增加,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也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尽快建立农村养老社保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弱化的需要

目前,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日渐增多。首先,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导致农村留守老年人增加。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四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

(三)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

建立农村养老保障是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农村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而农村养老保障又是农村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所以,只有尽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的经济增长,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如果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村老年居民生活水平相差较大,则会导致部分贫困农村人口心理不平衡,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应从有利于缓解城乡矛盾、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大局着眼,来进一步加快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养老保障认识不足

农村养老保障意识落后主要体现在农村传统养老与农民自身意识方面。在我国农村,农民赖以为生的是土地,因此,有地存在便是工作岗位的存在,直到身体衰老,不能进行体力劳动为止,而这时养老的工作也是由其子女接替。“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补充”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体制也使得贫困农民因担心缴纳不起社会保障资金而放弃参与。正是这种“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的特殊性使得农民不太注意自己的养老保障问题,自我保障意识较差。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重视程度不足,资金筹集难度大,监管不到位,也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发展进程缓慢。

(二)资金筹集难度大,保值增值难

在资金筹集方面,目前我国财政用于养老保障的资金投人绝大部分拨付给了城市职工,而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支出甚少,只停留在养老救助方面,没有养老保险的财政投人。现行制度虽然有“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政策扶持主要通过乡镇企业支付的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但当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弱时,养老保险基金基本由个人全部交纳,这种情况下的养老保险就不再具备“社会保险”的意义,而成为政府主办的储蓄性商业保险。另一方面,为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基本上是采用购买债券和存人银行的形式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由于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调整,当银行利率下调时,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承诺利息就会面对很大压力,为使资金平衡运行,实践中的许多地区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也会随之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预期收益,使得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大打折扣。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推广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覆盖面窄,一是总参保人数少;二是参保农民多为村级干部和乡镇、村办企业职工,纯农业户较少。地区间发展也很不平衡,从目前看,在我国农村数量有限的能够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中,大部分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比例很低,应推广多层次的具有地区特色的养老保障体系。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复杂性,其管理体制并没有完全理顺,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分散管理局面在许多地区仍十分严重。由于各部门所处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这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无所适从。另外,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上更是时有问题发生。从各地执行情况看,养老基金被当地部门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不可避免地会严重挫伤一些地区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

(一)提高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认识

第一,提高农民对养老保障的认识。随着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收人水平也有所增加,这使得他们在家庭开支之后还有一定的可支配收人,从而为农村养老保险的实现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政府部门要对农民加以正确引导,让他们了解到养老保险社会化的需要,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能正确了解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把有条件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都尽可能地纳人保险体系中,增加参保人数,才能有效地发挥养老保险的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功能;在欠发达地区,要降低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低水平起步,从而能够让更多人进人养老保险体系中。

第二,提高各级政府对养老保障的认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个别群体认为农民没有能力或条件参加养老保险,农村家庭仍可以发挥养老的作用,开展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必要或者作用不大,加上农民家庭拥有一份土地,土地可以成为农民最后的保障。然而农村家庭的保障作用在逐渐减弱,农民对土地的依附程度也在减少。因此,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有利于在农村劳动力重新分布的情况下,促进农村的稳定发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一,要增加保费收人,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制定不同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使得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可以选取保费高的险种,经济状况差一点的可以选择保费低的险种;国家的各级财政应该合理调节财政支出结构,在不影响其他方面的情况下,调拨一部分资金补贴农村养老保险,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扶持”这一政策得到真正落实,从而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增加参保人数,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能得到较好的增值。第二,要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最好能由省级单位统筹运作,使基金能产生规模效应,减少管理成本,降低基金运营风险。第三,要拓宽基金的投资渠道,不能局限于购买国债和存人银行,可以投资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和股票,不断开拓农保基金增值新领域。第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着力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应采取自我养老、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多层次的养老格局,这四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发展的趋势将是以社会养老为主体,自我养老为根本,家庭养老、社区养老为补充。首先,应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改革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加大政府财力、政策扶持的前提下,通过立法强制推行,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出资,以保证农村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这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今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人的不断增加,农民交费能力的增强,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使社会养老在农村养老中发挥主导作用。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以自我养老、家庭养老、社区养老为主,再逐步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为主。同时,政府应通过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农民自我养老,可以采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强制性储蓄养老保险的形式,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以减轻财政负担。在制度模式建立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要努力建立起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更好地推动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政策法规

加快农村养老保障的立法建设要体现强制性。国务院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把农村养老保险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出来,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对象、农保机构和被保险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资金筹集方式、管理体制、资金的运营方式和监管机制等,形成农村养老保险的理论体系,进而使投保人和管理者增加信心,使农村养老保险能有效地推行。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基本的行政法规,再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方案的具体实施细则,使各地方政府有法可依,有利于保持地方法规的稳定性。一般地讲,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法制、法规的形式,将社会保障范围、对象、基本条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政府、单位和个人三个方面的权、责、义等确定下来依法强制实施,如果不立法强制推行,就难以普遍提高国民福利水平。所以,强制性和法律性是社会保障实施的重要特征。

篇4: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xx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xx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x%,预计到xx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xx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x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篇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从制度层面分析了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症结,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制度分析 对策研究目前,我国已经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统计资料分析,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速度大大高于美国,甚至比近邻日本也要快一些。

我国老龄人口从4.91%上升到6.96%仅花了时间,相应的日本用了,而瑞典甚至用了40年之久。根据现有的统计资料预测,我国老龄人口从目前的7%上升到14%,大约只需要25年的时间,这与发达国家通常需要45~120年的时间少了很多。在全国8,811万老龄人口中,乡村占67.39%,乡村老龄人口的比重为7.35%,也高于城镇6.30%的水平。1983年中国农村率先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极大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同时由于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的.平均寿命在延长,这又加快了人口老龄化。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农村核心小家庭迅速增加,进一步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跨地区或者城乡迁移的速度和规模在不断上涨,而迁移者大多数是青壮年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加速了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所有这些情况都使得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在我国,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及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相比,不仅建立得较晚,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而且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农村社会保险的现状表明,农民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重视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尽快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减少社会冲突和矛盾,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实际上,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关系到民族复兴伟业的重大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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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为了解改革对人们生活、就业、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加深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的理解,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增强自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和对社会的责任心。我开展了对农村养老情况的调研。

由于城乡在就业、创业、入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差异,农村青壮年及乡土能人都到城市打拼自己的生活,不少父母留守在家成“空巢老人”。在20xx年8月7日到20xx年9月28日之间,我回到我的家乡,对包括我的家乡在内的几个村的农村养老问题进行了调研。见到很多“空巢老人”生活的艰辛、无奈和无助,这是新时期农村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对于像我们这种将要踏入社会的人来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篇7: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1、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老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平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 “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监管问题的通知

农村养老社会实践报告

农村子女养老协议书

关于养老问题的随笔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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