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荞麦皮赞的生活随笔,本文共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Fufu”提供。
篇1:荞麦皮赞的生活随笔
荞麦皮赞的生活随笔
去年冬天,我清理床被卫生,扫视了一下那又矮又瘦的枕头,顿生怜悯之心。多少个日日夜夜,它陪伴我,让我入眠,让我休整。老朋友,它劳苦功高,它无怨无悔。拆开枕头套,露出了又黑又碎的荞麦皮,因为多年枕它,有的碎裂成了几瓣,有的成了粉末。倒入箩中,筛一筛,滤去其中的尘土,又一点一点地倒入枕头套中。看着荞麦皮还差一截,于是将新买来的荞麦皮填入其中。只见新的荞麦皮色泽鲜亮,皮质饱满,让人赏心悦目。填上它们后,按一按,厚度、软硬度、舒适度都可以,便又缝上口,外面套上一个崭新的枕头套,看着图案精美,寓意吉祥,心里感到一阵温暖。
我望着装好的枕头套,想到那又黑又碎,甚至被挤压成粉末的荞麦皮,不禁感慨万千。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有谁能离开这朴实的、平凡的荞麦皮枕头。睡着它,感到舒心、安宁、镇定自若。枕着它,接地气,看看那又黑又碎的荞麦皮,都有些心碎。天天枕它,年年枕它,它来自无边无际的'黄土高坡的贫瘠的土地,它吮吸着天地的养分,茁壮成长,是天地赐予人类的精灵,除去里边的果实,就剩下这极普通,极不被人重视的荞麦皮。
达官贵人枕着它,考虑国家大事,规划未来发展。枕在这荞麦皮上的那颗头颅,离不开它日夜相伴。他们可曾想过,正是这极普通的东西,来自无数饱经风霜的农民之手,这些手布满老茧,这些手青筋暴突,这些手肮脏变形。这些农民,就像黄土地那样平凡、贫贱,就像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荞麦皮那样普通,不被人重视。可是你想想,春秋之际,在高低错落的黄土高坡上,开满花朵,结满果实的荞麦,一定非常壮观,那是花的世界,花的海洋。秋收后的荞麦,一定个个颗粒饱满,荞麦皮一定堆成大山小山似的,那是农民丰收的日子。我想这些收获成果的农民,也一定心里美滋滋的。这些农民汇聚起来,也一定是人的世界,人的海洋。
平凡的黄土地,普通的荞麦皮,朴实的中国农民,我想他们身上有那么多优点。城市的高楼大厦,市民餐桌上的食品,样样离不开农民,可以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低下头听听他们的心声,停下脚步感受他们的心跳。就像那又黑又碎的荞麦皮一样,他们为我们的社会付出了许多,牺牲了许多。也许没有人能记住他们,没有人能感谢他们,但我想说,有了这黄土地,有了这黄土地上的主人,我们才会走得更远、更稳健、更成功。
我要高声赞美那平凡而又伟大的荞麦皮。
篇2:赞牡丹随笔
百花竞放一夜忙,
弄姿摆巧媚武娘;
牡丹有节守时序,
则天无奈贬花王。
篇3:赞牡丹随笔
时序大乱一夜间,
弄姿夺俏百花鲜;
独有牡丹立傲骨,
不削淫婆武则天。
篇4:赞牡丹随笔
王命一声百花陈,
唯有牡丹不媚君。
休笑花木无傲骨,
驾前几人敢直身?
篇5:别赞得他无处可逃生活随笔
别赞得他无处可逃生活随笔
相处有着微妙的技巧和智慧,有的女人驾驭婚姻和爱情轻松自然,有人付出所有却一塌糊涂,而有的女人亦步亦趋却终没有获得想要的,林丽就是这样的女人。
林丽的朋友都知晓林丽的一个习惯,那就是如若有她老公王建在的场合,林丽必定找机会用各种方式称赞王建。开始大家以为林丽太爱王建而情不自禁,但还是感觉林丽做的夸张,譬如王建脾气不好,林丽却说他有男子气;偶尔浪漫就被称谓有暖男潜质;工作细致就被林丽称谓对自己要求高;预测一下公司的未来发展,就被她称谓有追求;最让人无的语是林丽能给王建的每一条微博微信消息无缝隙点赞,大家都觉得林丽这么做极幼稚又让人费解。感觉上王建像是她要巴望的关系户,而且听说林丽在家里也是这样对待王建的。
作为男人,有个女人如此爱他,看重他,以他为傲,他应该是极满足的,但在朋友们的疑惑和羡慕中却传来了两人分手的消息。王建宣称:我变不成林丽口中赞扬和希冀的那个人,也不想变。这时大家才知道林丽对王建的所作所为原来竟是她的“驭夫术”,是她“望夫成龙”而用的策略。
在婚姻生活中像林丽这样信奉夸赞能成就好男人的女人也不少,但做的像林丽这么偏执的女人却不多。大多数人只把“赞”作为婚姻中激励对方努力做事的一个小手段,比如希望他对家务负责点而夸他洗碗干净做菜好吃;对他模棱两可的竞争无信心而夸赞他其实有实力不差等。如果把这个情趣般的小手段放大并拿来作为改造男人的武器,并把这一武器用到无孔不入作为激励他成功的'作业就有点冒险了。
男人只是表现出偶尔的好,而女人却把那些好都放大集合安放在男人身上,而后放置到一个她认为理想的高度上。要是男人无心无肺干享受还好,顶多证明女人手段不到位,或失望男人是扶不起的阿斗而已。而对于那些只想安于现状淡泊名利而却深爱女人的男人来说有点残忍,明摆着女人都做到这样了,男人为了女人的这一隐秘而伟大的愿望装糊涂再不做点什么就枉为男人,简直不配爱她。所以因为爱,他超常发挥潜力成功了,最后女人跟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这是狗血电视剧的桥段,现实是事情大多走向相反的方向。
对于大多数能力泛泛的男人来说,这更像是女人单方面的虚荣和柔性迫使。是拿此探寻男人对女人爱情深度的试金石,如果深爱她,就会变成她内心希望的样子。于是基于愛情婚姻的责任,他没有办法只有“放弃自己”,或安心变成她心中的暖男,或逼出体内潜力成就事业,而耐力不够的只有“逃”出婚姻。
其实,称赞男人也需要因人而异,这里有一个接受和实施的两方面问题。有男人乐意接受有男人无法接受,因为有人理解你的剑走偏锋,有人不屑你的了然于心而不愿直接面对,当然这里还有一个爱的深浅的问题。爱就愿意为你改变,不爱即使他改变也不一定是为了你。而这前提是女人你对他的爱有多深,是只需要他成功还是希望他顺心生活?女人还不能忽略一点,一味的称赞他会让人觉得你是在奉承他,夫妻之间为什么要奉承呢,不是有所惧就是有所图,那爱情呢?另外你把他定位为什么人,是有心无脑,还是爱自大无自尊和无自知?
婚姻里不能忽视对方对自己的爱和肯定,但肯定的过火,就会让人怀疑立场和动机,无条件无缘由的爱情不符合世俗,就像无衡量无原则的称赞男人不符合女人心一样,最终两两失望。那些在婚姻中望夫成龙的女人们只需要明白,人和人不同,有人被赞了谦虚奋进,有人却窘而躲避,而另有人却无奈而厌倦。你爱的男人属于哪一种呢?如果你还不想让他“逃出”你爱的包围圈,又想让他在你的“鞭策”之下变成你理想中的爱人,而你还觉得“赞”的方法更好,那你就要做到“适赞”而“有度”,而不是用“赞”逼得他无处可逃。
篇6:朋友圈点赞随笔
朋友圈点赞随笔
老王被视为朋友圈的奇葩。他年近不惑,事业没搞出什么名堂,但他最敬业的一面就是夜以继日地给人点赞。所有潜伏的“共同朋友”因此明白一件事,原来老王不仅是喜欢我,而且喜欢所有人。很快,老王就被扣上了虚情假意的帽子。老王就这样被慢慢孤立了,但他浑然不觉,依然忙于点赞、留言。
在朋友圈装熟,还是有一些好处的,老王们的举动代表着“我和你一直保持联系”,尽管双方都知道这种联系出于何种目的。但从人情世故而言,虚情假意还是比漠不关心来得有温度。
然而,老王还是惹恼了同在金融圈的`朋友。他和那个朋友顶多算得上点头之交,前一阵子老王要娶媳妇儿的时候,居然邀请那个朋友务必参加自己的婚礼。可他哪来的底气呢?
对于老王而言,这个要求简直太合情合理了——除了在医院打点滴那张照片老王总算没动静以外,那个朋友发的几乎每张照片都没躲过被老王点赞的命运。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给日后留一条后路。
一件事情能够普及甚至受到追捧,一定有合乎情理的原因。科学家发现,人们看见他人给自己点赞时,大脑会大量分泌多巴胺,让人由衷感到自己所做的事情受到了赞许和鼓励,并产生愉悦感。所以,即便知道对方有极大可能只是出于社交礼仪而点赞,人们会自动忽略其功利性,认为他人对自己是认可的。这无疑会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
朋友圈装熟只是整个装熟体系的一小部分。我们想必都听过,有人吹嘘自己和名人关系匪浅,甚至对方还要敬他三分。多数讨好者,或喜欢和他人装熟的人,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缺乏自我认同,同时还伴随自卑、缺乏安全感,甚至社交恐惧。他们少点一个赞都担心会不会得罪人,他们不套近乎,没有一些面子上过得去的朋友,就觉得自己缺乏存在感。
篇7:关于点赞的随笔:点赞
点赞,是一个我们不陌生的词语,微信中、QQ上,生活中的我们时常听到它,它也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环。
点赞是赞美和认可的表示,许多人会以被点赞数来判断一个视频或一篇文字的好坏。刚开始时,人们大多会认真品味网络上的内容,会在真正发生共鸣、有所触动时给予认同和赞许,说不定还会有感而发,在其后留下自己的笔墨。随着我们对点赞越来越熟悉,现如今,点赞越来越多,评论也越来越多,却往往缺失了真实、真切。身边的人们大多喜欢娱乐化的表达,各种轻松段子和搞笑视频的被赞数轻松过万,而真正愿意静下心来品味者所剩无几,甚至还有不看内容直接点赞的现象,“刷屏”、“刷手机”等一系列词组当即面世。这导致我们变得浮躁,往往耐心不足,一件事失败几次便心灰意冷、食不下咽。缺少了好事多磨的认知,总想“抄近道”。
如今网络上无穷无尽的观点也让我们容易失去对真善美的判断:虚构的事件文字、大量的言过其实让我们沉浸其中好久,真情实感却被置之脑后,越来越少的人愿意花时间对真情和美好细细品味。
所以请不要让点赞成为无聊时的刷屏行为。
公众号:曲一奏雅
篇8:点赞虽好,更应发声生活随笔
点赞虽好,更应发声生活随笔
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句话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性。可是,面对诚信这两个字,我却感到惭愧。
有一次,我考试得了八十多分,心想:这次肯定完蛋了,妈妈肯定会臭骂我一顿的。我绞尽脑汁想该怎么化解这个危机,就在这时,一个主意浮现在我的脑海。果不其然,到了晚上,妈妈问我这次的.考试成绩,我告诉妈妈我得了九十多分。我以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便安心睡觉了。第二天早上,妈妈突然又问起我的分数。我的心怦怦直跳,手足无措,心想:妈妈一定知道了我的真实分数,这可怎么办?这时,妈妈问道:“你是不是对妈妈撒谎了?”我红着脸,低下了头,不敢看妈妈一眼。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分数高低并不重要,诚信才是最重要的,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
妈妈的话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想起了华盛顿砍了父亲心爱的樱桃树,并勇于承认错误的故事。我也要像华盛顿那样知错就改,做一个诚实的人。
篇9:生活随笔
那是我离开成都的第二天早上,在这座大城市里的小城区,此时我正坐在观光车上,欣赏着这座小城的景象,街道周围的景象虽然喧嚣却不如成都的闹腾;虽然人来人往却不如成都的拥挤;虽然有着干净卫生的环境却不如成都的繁华。这儿虽然一切都好却都不如成都随心所欲。这里便是我的老家——重庆。
我带着好奇带着憧憬来到了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多亏了表哥的婚礼让我有幸来到这座许久没有踏上的土地,太多的想象、期待却始终没有自己亲自踏上这座城市的真实。在这之前我带着一肚的期待终于落到了这座城市。
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繁华、那么喧嚣、那么美丽。终是得自己看上一眼胜过任何的想象。时不时的竟会让我不知不觉迷恋起成都来。迷念起我曾经并没看上眼的这座生活了的城市,一个我连一所大学都没看上的城市,一个我曾经想要逃离却始终留在这里的城市,我的心里突然有了那么些从未有过的惭愧,有了想要留在这座城市的想法。
从小到大,在这座城市的感情是不能用语言描绘的,也许就在那一刹那激起了我对这座城市所有的感情。这里有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亲人的感恩回忆;有对老师的感谢回忆;还有对空气味道的回忆;对花花草草的回忆,这里的回忆太多太多,多得我不知应该如何回忆,就像是它已经存在我的骨髓里已经生长在我的身体里无法丢失。
那时候我们家还只是住在一栋80多平米的小楼层里,虽然老旧但却有着新颖的感情,虽离城稍远但却不失热闹。那时的我还小不明白真正的感情,当我们搬去崭新的电梯公寓,离城较近的繁华地带;当想起自己第一次学会叫爸爸妈妈;第一次学会吃饭;第一次背上书包上学;第一次拿笔写字;第一次写作业;第一次坐公交车......每当想到这些我还会常常遗憾自己曾经为什么会住在那样老旧不起眼的地方,就让我感到深深的遗憾。当我从不起眼的小学考上人才辈出的初中再到如今的高中,从经历挫折到明白事理,从别人看不上的小女孩再到做出成绩得到别人的赞赏认同,这所发生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成都。
不知是从何时起我开始不断的产生了一种对成都的依恋,开始想要在成都找到一所自己热爱的专业的优秀大学,开始想要一直留在这座城市。
我只想告诉这座也许在别人眼里不起眼的城市——我爱你大成都!
篇10:生活随笔
今天出门好好玩了一次,特别痛快。但是,玩的痛快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的麻烦,特别的恼人。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出门,鞋子都是不干不净的。要么是雨天,就算带了雨伞,对鞋子来说,也无济于事。有时候,还真想买鞋套,随身携带着。只不过,在我们这,碰上下雨天的时候,其实并不多,所以每次都事后又觉得没有必要。有时候,要是爬山,鞋子肯定是臭的没话说。这个时候,我倒觉得自己这种不易胖的体质,其实也没什么好的。不过,这倒让我觉得,有的懒人,可以把袜子穿到到立直起来,也是很强悍了。
对付各种鞋子的事情,大家好像都有自己的做法。我爱干净的闺蜜,只要穿过的袜子必洗,一周两双鞋,换着穿,然后放假就把两双都洗掉。我那爱鞋子的男性朋友,把鞋子分类,所以喜欢的鞋子,基本都是平常穿穿,运动的时候,会穿合脚的,脏了也无所谓的鞋子。当然,他们都是装备齐全的人,有清洁鞋子的工具。
有的人就,看一个人喜欢穿的鞋子,可以看出性格。当然,我是没什么体会。不过也倒觉得有些趣味。不过,我倒是觉得,以鞋取人,有些不妙。
我是一个不喜欢洗鞋子的人,当然,其实很多家务事情,我都不喜欢。但是自己的鞋子,又不像衣服可以扔进洗衣机。鞋子和我们的内裤一样,都要自己手洗。所以,我时常觉得麻烦。毕竟,洗鞋子比洗几块布,要费事的多。
每次刷鞋子,我都要刷个半天,才能够刷干净一双。当然,我肯定不止一双鞋子,我也不是穿脏就洗的人。所以,我时常也觉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有人说看鞋子看出性格吧。
当然,我内心还是不愿意认同这种“以鞋取人”的方法的。我想的更多的是,我的妈妈,在我不知道自己做这些事情之前,我的鞋子,内裤,甚至在我们家没有买洗衣机之前,我的所有衣物,都是我的妈妈在洗,不论春夏秋冬,一家人的衣物,全凭一双手,在活动,在洗净。我忽然觉得,只要是会自己洗自己鞋子的孩子,其实都是好的吧,至少,他们不是给大人找麻烦的孩子了,还是会懂事一点的了。
每每刷鞋的时候,妈都在旁边看着或者做别的事情,我总是觉得,她大概也是一堆感慨的吧。就像现在,我有时候回家,也想着给她带点喜欢的东西,她满足的表情一样。就像我在母亲节送她运动鞋子,她一直都舍不得穿时常拿出来看的表情一样。鞋子,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多爱,但是洗鞋子的时候,我总是能够感到许多的情绪。关于成长,关于母亲,关于每一个想要独立的孩子的心情,也关于一个想要守护母亲的孩子的心。
篇11:生活随笔
凌晨,迷迷糊糊中爱人在给我捶腿。我欣然享受。惯性使然地倚在爱人肩头。幸福地酣睡。
这样平静的心情,原以为找不回来了。似乎生活里处处充满了矛盾,充满了斗争。竟对熟悉的一切陌生了。
无论自己的想法多么可笑,终究在一纸保证书,一盆洗脚水,一个新手机,一串串甜言蜜语的信息里徘徊而中了埋伏。心早已缴械了。分外轻松。
暗自嘲笑,爱情,婚姻,不过是一种两个人的生活。何必那么累呢。都说有耕耘才会有收获,对感情而言却并不是如此。不但需要耕耘,更要懂得博弈的技巧。 哪像我这番憨憨傻傻,自命不凡?
于是,低下头颅来。开始反省自己。
许久没有接送过女儿了,早早起床,穿衣洗漱,背着女儿下楼,骑电车。到了学校,依旧是晚了些许。
上午,和朋友开车去建材,买了心仪已久的灯饰,换了客厅坏掉的暖气罩。突然大风。匆忙往家赶。
午后,工人至家,装灯。爱人不在家的时候,总觉得一个人面对陌生人怪怪的。生怕有什么不良企图。或许对自己还是有相当的满意度。瞬间渺小,强势这个词原本就只适用于对爱人而言的。陌生人反之。
新灯装好,满地狼藉。索性大清洁。洗了衣服。床单被罩。打扫卫生。窗明几净的房间。阳光铺撒进来。慵懒地晒太阳。心一下子亮堂许多。
擦完地板,一看时间,糟了,匆忙往楼下赶,骑着电车才发现口罩和手套都忘带了。寒意袭人。接到女儿,她欣喜地对我说,妈妈,明天是不是真的可以在幼儿园过生日?我含笑点头。
家门口西萨店里,定了蛋糕。女儿自己在看画册,突然冲我大声说,妈妈,你看这个蛋糕多漂亮,我知道,这是男人送给女人的。店员和我惊诧一秒后大笑。画册里,心形的图案,一对偎依的恋人。可不是嘛。
至家。脱去外衣,厨房里熬上黑米粥。女儿问,妈妈,爸爸呢?我说今天值班,她歪着脑袋接着发问,值班是不是要睡办公室啊,我想让他睡家里。
陪着看了怀旧经典动画片舒克和贝塔。洗漱后搂她睡觉。突然往我脸上一啄:妈妈,我爱死你了。想起早起给我说的早上好,妈妈。我充满了怜爱。在她睡熟后亲了又亲。
爱人电话打来。给我到了晚安。此刻,他已熟睡了吧。而我。经历了忙碌的一天后,愈发觉得爱人平日的辛苦。
生活,一如既往地平静。偶尔泛起的涟漪也随之散去。想法千千万,醒来走原路。这句话真是精辟。
篇12:生活随笔
也许是受现代环保意识的影响,生活中一些废弃的小纸盒,比如化妆品盒,药盒,牙膏盒,食品包装盒等我不会随便丢弃,积攒起来装在一个大一点纸盒里,一年下来总能有个7、8公斤的。云说,你怎么那么财迷,值得吗?沾手!
厂里古姓人家,一家6口人,儿子瘫痪,媳妇、孙子弱智,只有一人有700多元的病退工资,生活艰辛,是厂里的困难户。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母每天到厂内几个垃圾池里拾荒以补贴家用,但日子还是寒碜。
一天,古婆婆照例又来到我们附近垃圾池认真的翻找,阳光下,她的脸皱纹弥布,几丝散乱的白发在风中飞舞,有一缕飘到额上遮在她的眼前,苍蝇在她面前飞来飞去。手节粗大而糙裂的双手沾满污泥,身边一个塑料编制袋鼓起一半。纸片、酒瓶、塑料、金属都是她寻找的目标。
那天我刚好下班路过,古婆婆也刚好拾完要走,我说,古婆婆,你等一下。我回到宿舍把积攒的纸盒抬给她,她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一脸喜悦。只会说:娃啊,娃啊。我都走远了,她还站在那望着我,看得我不好意思起来。
几天以后去上班,我在厂边小街上买了一把南瓜尖,一把青毛豆,放在厂门口吸烟室要进去的时候,有人拉着我的衣角,娃啊,娃啊,把你的菜给我。我大吃了一惊,是古婆婆。她要我的菜做什么?以她的为人不至于向别人讨要。但我还是递给了她。她同样是一脸喜悦,接过后说:“娃啊,我给你拣好剥好放在你门口,啊?”哦,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
下班后,宿舍门口,瓜尖和豆都弄好分装在两个干净的食品袋内。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不见古婆婆的影子,但古婆婆的形象却已经留在了心中。
云来了。对我说:你那堆碍眼的垃圾呢?今天我们下饭馆吧。昨天我请朋友吃点地方菜,今天他们就要请我吃海鲜,唉,我那些朋友啊真是肝胆相照,令我感动。就凭你攒点垃圾是吃不上海鲜的。我拒绝了云的好意。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就算我去吃海鲜,我心里也是爽不起来,所以,我还是打算吃瓜尖和豆。
云走了。我用心地炒好瓜尖和豆,坐下来,象品红酒一样品菜,那绿油油的瓜尖和豆,竟让我慢慢地吃出了淡淡甜味。
云在饭店吃海鲜,灯红酒绿中肯定也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只是,我们品出的味道不同,他能吃出潇洒义气友情,而我却品味到许多无法言说更深远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