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化工企业持续发展应重点研究的几个问题,本文共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柚子家”提供。
篇1:化工企业冬季应如何防寒
冬季化工企业的防寒方法的相关措施
一、防寒
车间、厂房保温防寒工作未落实好,容易使水管、冷却管冻裂,为火灾、爆炸事故埋下隐患。落实防寒工作要抓好以下几点。
1.入冬前要全面做好厂房、基建设施的保温防寒工作。
2.要在取暖期前,调整、修好暖气设备并要打压试漏,以保证取暖期间的安全。
3.一些遇低温易变质的化工原料和产品,应注意保温。另外,怕热的原料和产品不要放在火炉、暖气片附近,更不能压在暖气管线上,防止发生聚变和爆炸。
4.要搞好灭火器材的保温防冻。如化学泡沫灭火机遇低温,其桶内和胆内的溶液会冻结成块,膨胀后胀坏而报废,所以,化学泡沫灭火机一定要在室内常温下保存。
二、防冻
我国东北地区冬季气温一般在零下20℃-40℃,化工生产企业防冻工作十分重要。
1.预防原料凝结。某石油厂,因天气寒冷,套管结晶器内的原油凝结,使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当班工人用蒸气去冲化,结果套管内温度急剧上升,使套管内液氨喷出,操作工被冲倒在油池中当场死亡。
2.防管线冻结。某化工厂操作工见炉面出水管冻结,便在停炉时间用火烘烤出口阀,使炉面内蒸气超压而发生爆炸。另有一小化工厂由于蒸馏釜充气阀门的阀芯水结冰,将阀芯顶脱,因釜内压力增高把釜盖冲开,大量苯气体外逸,遇明火发生爆炸。
3.防设备脆裂。某小化肥厂压缩车间水洗塔,由于低温及设备材质和焊接技术问题,在塔的三层边缘发生脆性破裂而引起爆炸,造成重大恶性事故。
三、防火
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多发季节。防火工作比寻常更为重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用火管理。冬季取暖中,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火炉增多。炉子要合理设置,烟筒安装要合适,周围不放置易燃物。对于生产用火,要按章办理动火手续,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人走火灭。不要用蒸气直接取暖,更不要在散热器上烘烤衣物,以防燃烧起火。化工生产放热的化学反应、熬炼、干燥等操作岗位都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以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2.不乱用电热设备。不乱拉临时线,铜铝线不要相接。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不要超负荷,用过的电热设备要及时断电。会议室或俱乐部防止强光直照烤焦幕布或其他可燃物。集体宿舍和值班室的家电要合理使用和安装,防止发生意外火灾。
四、防煤气中毒
煤气主要是指一氧化碳气体。在生产过程和日常生活中都可能由于管理不善和其他原因造成煤气泄漏。煤气不但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而且也可使人中毒甚至死亡。特别是在冬季,由于室内空气流通差,泄漏的煤气容易积聚。加上取暖和设备增多,更增加了煤气中毒的可能性。预防煤气中毒要做到:
l.定期检修设备,防止煤气发生炉及管线泄漏。
2.加强设备密闭和室内通风,特别是易产生煤气的车间。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旦出现一氧化碳,要及时净化。对一氧化碳高浓度区要有个人防护装备及监护措施。
4.生产与生活用气一定要分开,防止有毒气体或尾气串入生活用气系统。
5.注意个人防护,凡进入煤气危险区作业的要配戴好防毒面具,—定要使用输入空气式的防毒面具。
6.对职工加强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7.单位的值班人员,如果用火炉取暖,不要压封炉子。
8.有明显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及严重贫血人员、妊娠妇女、未成人以及年龄较大的职工,不要在产生一氧化碳的岗位上工作。
五、防滑
冬季,由于天冷积雪不化、雨水积冰,道路很滑。从事户外作业,特别是户外登高作业,要严格检查设施,增加必要的防滑措施,以免高空坠落和摔伤。
冬季化工企业生产的危害
天气寒冷,衣着臃肿,人的听力、视觉、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
低温使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季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容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篇2:教育研究应研究什么样的“问题”
【内容提要】教育研究者所确定的“研究问题”,可从教育理论发展或教育实践改善是否迫切需要及研究者本人有无研究的欲望和热情这两个维度大致区为“异己的问题”、“私己的问题”、“炮制的问题”及“联通的问题”四种类型。一个真正“好的”研究问题,无论对教育理论发展或教育实践改善来说,还是对研究者自身发展来说,都应当是“真”问题。任何真正“好的”教育研究,都必须既是教育理论发展或教育实践改善之过程的“真实的”组成部分,也是研究者自身生命运动的“真实的……
“实践就其本质而言是超越的,它是人自身对他所处的环境的超越”,而“教育作为培养人的实践活动,它必然具有超越的特征”。(注:鲁洁.论教育之适应与超越[J].教育研究,,(2).)那么,教育怎样才能实现其超越的本质呢?答案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进行教育创新。明确这一点,我们也就不难意识到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重要意义。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不断造就大批具有丰富创造力的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不断推进教育创新。
这样看来,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可以说既是实现教育之超越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世纪我国教育发展的根本途径与迫切要求。在这个意义上,不断推进教育创新,便成了我国当下教育发展的一个总的大主题,也成了我国当下教育研究所不能不基于的一个总的大背景。换言之,教育创新应当成为我国当下教育研究的一个大主题。
现在的问题是:教育创新需要研究的问题成千上万,但这里值得追询的是:研究者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一个”问题而不是“那一个”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问题”?进而言之,被教育研究者作为具体研究对象的那些“研究问题”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问题”?教育研究又究竟应研究什么样的“问题”?对于诸如此类的询问,很有从理论上予以解答的必要。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逻辑的分析,还是现实的审视,我们都可从教育理论发展或教育实践改善是否迫切需要及研究者本人有无研究的欲望和热情这两个维度来审视教育研究者所确定的“研究问题”。而这一审视的结果,便可把这些研究问题大致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迫切需要解释与解决、但研究者本人并无相应研究欲望与研究热情的问题。研究者对此类问题之所以并无研究欲望与研究热情,或许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经验基础及由此而生发的探究兴趣,或许是由于缺乏必备的能力基础及由此而形成的研究自信,或许是由于认为在个人利益方面“得不偿失”而不想为之付出相应的劳动。显然,此类研究问题对研究者而言仅仅是“他者的问题”、“公众的问题”,亦即“与己无关的问题”。诚然,由于这些问题是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迫切需要去解释与解决的,因而它确实是一种“真”问题,但这种“真”只是对“他者”而言、对“公众”而言,而并非对研究者本人而言。对研究者本人而言,它恰恰成了一种“假”问题。对于这种纯粹的“他者的问题”与“公众的问题”,对于这种“与己无关”的“假”问题,研究者究竟能投入多少情感、激发多少智慧,令人怀疑。如果说完整的研究过程起始于研究问题的确定的话,那么,这种研究从一开始就已经错了,因为研究者从一开始就已准备违心地去进行所谓的“研究”了。我们姑且把此类研究问题称为“异己的问题”。
不过,这里需特别指出的是,把上述研究问题称为“异己的问题”,并不能成为研究者回避或拒绝对教育理论的发展与教育实践的改善所迫切需要解释与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的借口,尤其不能成为回避或拒绝对教育现实所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借口。恰恰相反,作为一个兼具学术良知与社会责任感的教育研究者来说,当对教育现实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加以解释与解决的任务历史地落到他身上的时候,他必须挺身而出,知难而进,自觉加压,主动适应。倘若研究者此时尚缺少必要的经验基础的话,那么他所需做的恰恰是应主动贴近与走进教育现实,扩充自己的经验基础(事实上,没有这种贴近与走进,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超越);倘若研究者此时尚缺少必备的能力基础的话,他所需做的也恰恰是应主动进行方法、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强化自己的能力基础;而倘若研究者是由于认为在个人利益方面“得不偿失”而不想付出相应劳动的话,则他就更需要对自己的精神面貌加以反思了。概言之,教育研究者常常需要把上述“异己的问题”转变为“联己的问题”。
第二种是研究者本人怀有研究欲望与研究热情、但却未必是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所迫切需要去解释与解决的问题。研究者之所以对此类问题怀有研究欲望与研究热情,或许是想破解自身生活经历中的一些迷团,或许是想代偿性地实现自身业已逝去的岁月中未能实现的愿望,或许是想展示与发展自身的研究能力与研究技术。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此类研究问题只是研究者“自己的问题”、“个人的问题”,而非“他者的问题”、“公众的问题”。它对研究者个人而言无疑是“真”问题,研究者可能会因此而寝食不安、为之而呕心沥血,但在“他者”的眼中、“公众”的眼中,这些同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没有多少关联的问题多半会被视为“假”问题,一种并无、或几无多少实际意义的“假”问题。而且境况常常是:研究者越是“真心实意”地去研究此类问题,越是欣赏自己的此类研究成果,就越容易遭到“他者”、遭到“公众”的否定性评价。因此,这种研究问题可称之为“私己的问题”。
对于此类“私己的问题”的研究,我们不能全盘否定,因为在这里,研究者本身毕竟是执着的,研究过程毕竟是真实的。这里的问题主要是:在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尤其是在教育现实所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迫切需要研究者去加以解释与解决、且教育研究的资源(物质的、财力的、资料的、人力的)又相对短缺的情况下,研究者依然把思绪、精力及时间都完全集中在“私己的问题”的探究上,这是否合适?笔者以为,研究者至少应有一种“扩展”的视野、“联通”的意识,即把上述“私己的问题”同教育现实所迫切需要解释与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联系起来,同他人的受教育经历与生活经验联系起来,以确认自己的研究也将有助于促进教育发展,有助于他人理解与反思自身的受教育经历与生活经验。这样,研究者也就把初始的“私己的问题”转变成了“联他的问题”。
第三种是既非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所迫切需要去解释与解决、也并非研究者本人一心想去解释与解决的问题。沿用前面的表述,此类所谓的“研究问题”便是既非“他者的问题”、“公众的问题”,亦非研究者“自己的问题”、“个人的问题”。即是说,无论是于“公”于“私”,都是一些“假”问题,是彻头彻尾的假问题。对于这种所谓的“研究问题”,只有一个称谓比较合适,即“炮制的'问题”。(注:据此审视.我们便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这些年来我国教育研究者所提出与建构的某些所谓的学术概念、命题、理论、研究领域乃至学科,其实既无教育理论发展与教育实践改善的真实需要,也无研究者个人满足愿望与施展能力的真实需要,只不过是这些研究者为“生存”所迫而刻意“
制造”的结果。)
确定与研究“炮制的问题”,可以说是教育研究中令人深痛恶绝的一种丑行,因为“炮制的问题”的所谓“确定”过程与“研究”过程,其实已无异于“行骗”过程。研究者之所以会把这种“炮制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准确地说,研究者之所以会“制造出”这些“假”研究问题,作为一种“个体行为”,无疑可质询其道德品质与学术人格,但若不少研究者都在致力于“研究”“炮制的问题”,那便是教育研究的悲哀了,就不是一个可简单归结为研究者个人道德品质与学术人格的问题了,而是必须反思我们的整个学术环境,反思我们现在的这种过于注重数量、一味推崇数目化管理的学术环境有没有“逼良为娼”的嫌疑,是不是常常逼得一些研究者为了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而不得不“炮制”一个或一些研究课题。
第四种是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迫切需要去解释与解决、且研究者本人也有研究欲望与研究热情的问题。此时,研究者个人的探究意趣已同外部社会(理论的与实践的)研究需求相互吻合,研究者“自己的问题”、“个人的问题”已经同“他者的问题”、“公众的问题”相互对接。此时,研究者所从事的教育研究既是教育理论发展过程与教育实践改善过程的“真实的”组成部分,也是研究者的生命运动的“真实的”组成部分,因为它已融入到研究者的日常生活之中。我们可把这种研究问题冠名为“互通的问题”,即研究者个人意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互通,研究者个人生命过程与社会发展过程之间的互通。
显然,这种“互通的问题”具有极高的价值与极大的效益,因为它兼具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兼收社会效益与个人效益。即是说,它可使社会与个人实现“双赢”。研究“互通的问题”,既是社会的幸运,也是研究者个人的幸福。在这个意义上,研究“互通的问题”,这本身也就成了教育研究的一种境界。
以上四种研究问题可用表1予以表示。
于是,我们便可借此重新审视研究问题的“真”“假”判断标准。
究竟依据什么来判断教育研究者所研究的某一问题是不是“真”问题?过去,我们所采用的通常只是一种外在的、客观的标准,即教育研究应当满足发展教育理论或改善教育实践的迫切需要,应当根据这些需要来确定研究问题,凡是不从发展教育理论或改善教育实践之迫切需要出发的所谓研究问题都是假问题。应当说,这一标准并没有错,现在也仍应坚持这一标准,本文在上面也强调了这一标准。但与此同时,笔者以为,仅仅根据这一标准是不够的。试想,教育理论的发展与教育实践的改善需要教育研究者去探讨的问题何止一二?可以说有成千上万!作为教育研究者个人来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去一一探讨所有这些问题,他不能不有所选择。这就产生了一个关于确定研究问题的另一种标准的问题,即一个除了上述外在的、客观的标准之外还必须同时依据的其他标准的问题。
篇3:教育研究应研究什么样的“问题”
对研究者而言
真问题 假问题
对社会 真问题 互通的问题 异己的问题
而言 假问题 私己的问题 炮制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一旦研究者承认教育研究的问题确定,亦即教育研究的具体对象选择必须适应发展教育理论或改善教育实践的需要的话,那么,剩下来的事情其实只有一件,即考虑研究者自身的探究意愿与探究能力,根据这种意愿与能力来确定研究问题。于是,我们便可明确提出关于选择具体研究对象、确定具体研究问题的“内在标准”、“主观标准”的概念。如果说外在的、客观的标准是一种“利他性标准”的话,那么内在的、主观的标准便是一种“利己性标准”。
由于意识形态语境的长期影响,“利己”也许还不是一个能为许多人在公众场合明确认可的概念,但任何一个尊重事实的人其实都心知肚明:“利己”其实已成为我们今天在呼吁关注人的主体性、倡导张扬人的个性、强调行动选择同个人生活史之间的关联时所不得不承认、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范畴。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利己,而在于要什么样的“利己”,在于“利己”的同时还必须利他。因此,合理的认识应当是:一方面,舍弃利他性标准去确定研究问题,是对他者、对公众的漠视,是研究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这种研究不可能受到外部社会的欢迎;但另一方面,舍弃“利己”性标准而确定研究问题,则是研究者对自身的漠视与压抑,即漠视自己的生活史、压抑自己的意愿,这种研究不仅不可能凸显研究者的个性,甚至会成为研究者的一种痛苦的经历。
于是,关于教育研究之“研究问题”的“好的”标准也就顺理成章地产生了。这就是:一个“好的”研究问题,应当不论对于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来说,还是对于研究者自身的发展来说,都是“真”问题;是同时符合“外在标准”与“内在标准”、“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利他性标准”与“利己性标准”的问题。
提出真问题的“内在标准”、“主观标准”,或者说“利己性标准”,目的在于强调研究同研究者自身生活史(含研究生活史)之间的联系。任何真正的研究都必须是研究者的一种生命运动,都必须是研究者自身生活史的产物与延续。(注:吴康宁.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取向研究?[J].教育研究,,(9).)
这至少有两层涵义。一层涵义是说,同研究者既有经验之间缺少任何关联的问题乃是“无根”的问题,研究者不可能对“无根”的问题作出“合情的”解答,研究者只能进行他有相应经验基础并因此而能产生必要感悟的研究。另一层涵义是说,同研究者现有能力之间相去甚远的问题乃是“无望”的问题,研究者不可能对“无望”的问题作出“合理的”解答,研究者只能进行他有相应能力基础并因此而能运用必要研究方法的研究。明知无情而强为,明知无能为勉为,这就逼得研究者不得不说大话、说假话、说空话。
当然,如前已述,当对教育现实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加以解释与解决的任务历史地落到研究者身上的时候,研究者既便缺少必要的经验基础与能力基础,也不能就此退却,而是应挺身而出,勇敢承担。但这种挺身与承担不应只是一个拍胸脯与拍脑袋的过程,而是意味着必须同时启动、且可能必须始终伴随着一个主动适应、积极学习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扩充经验,增强能力,使原初的“无根”的问题逐渐转变为“有根”的问题,“无望”的问题逐渐转变为“有望”的问题。
一句话,研究者不能完全抛开自身的生活史去确定研究问题,即便确定了这样的研究问题,也研究不好。在这个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任何真正的研究其实都是研究者自己的研究,任何研究问题其实都是研究者自己的问题,都是研究者在其自身生活史的作用下“看”出来的问题。自身生活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有时也是需要主动予以更新的。
这,其实也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教育研究的实践屡屡向我们表明的一个基本事实。
篇4:化工企业推行ISO14000问题的探讨
化工企业推行ISO14000问题的探讨
分析了化工企业推行ISO14000的特点,并对化工企业推行ISO14000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作 者:王浩东 李仪 作者单位:王浩东(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深圳,518049)李仪(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深圳,518008)
刊 名:环境科学与技术 ISTIC PKU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28(1) 分类号:X32 关键词:化工 企业 ISO14000 问题篇5:简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
重点是要害、是主要矛盾。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内容是多方面的,搞建设需要统筹兼顾,但更要抓重点、抓突破口。只要抓住重点就能纲举目张,只有突破重点才能推动全局。实践证明抓好重点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选定重点要掌握以下三个原则。
(1)环境原则。从企业所处的环境上看,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企业、家庭中处于重要地位;从日常生活的时空上看,员工在企业中活动的时间相对较长;从人际关系方面看,员工在企业中建立人际关系网络的机会更多。因此,建设重点应在企业中选定。
(2)需要原则。从企业面临的任务和问题来看,经济工作是它的中心,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很多,因此建设重点应结合企业的中心任务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来选定。
(3)职业原则。从企业的社会分工来看,各企业必然有其特殊的职业责任、职业规范和职业要求,违反了就会损害企业,波及社会,有的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建设重点应根据职业特点来选定。
按照上述原则,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务必要把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作为建设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开展建设。进行职业性质、任务、责任、特点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反复进行宗旨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为社会、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献身的思想观念。征集、贯彻职业道德,强化员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建立、执行职业规范,用规范指导员工的从业行为。倡导行业优良传统作风,总结推广新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职业风尚。严肃法纪,坚决依法经营,强化法律观念,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承诺制”、“信誉制”、“公示制”,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造就内外部规范约束环境。
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问题
开展活动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活动是能把建设目标、重点、形式、效果融为一体的组织行为,是企业基本的、经常的建设重心,也是充分体现企业,尤其是党政工领导抓建设意识、态度、水平的标志所
在。因此,企业要在开展活动上作文章、下功夫,在这块阵地、这个舞台上展示业绩风采。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实际、可行、有效。
(1)要认真确定活动的主题内容。要实事求是,强调符合企业实际,强调针对性、目的性。脱离企业实际的活动是没有生机和活力的,注定是无效的、短命的。主题活动既要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抓住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又要能反映和体现精神文明建设本质,力争找准两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在提高队伍素质过程中,在员工普遍关心的厂风、行风、党风、社会风气中来确定。确定这样的主题内容,活动就会有吸引力、感召力,一定能促使活动切实开展起来,进行下去,并能深入发展,使员工从中受益、达到预期效果。
(2)要选择最佳的形式和载体。选择形式和载体既要有可操作性,又要有群众性,能适合各方面需求,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能促使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乐于参与。从实践中看企业文化建设、搞“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理想的、最佳的形式和载体。一些企业把“讲树”活动进行分解,使之具体化,比如“讲依法经营、树立新形象”、“讲职业宗旨、确立新规范”、“讲三德建设,倡导新风尚”、“讲卫生整洁、营造新环境”。企业应该把这些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来。
(3)要讲究活动的效率。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是生产精神产品的过程,它像物质产品生产一样,要讲投入产出、讲成本、讲效益,要注意把握三个环节:第一,在筹划准备阶段,要作可行性研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防止以往存在的只满足于开展什么活动,不讲活动收效如何的倾向;第二,在活动过程中一定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使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第三,活动要有始有终,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否则将无功而返或者事倍功半,不仅会影响该次活动,而且会影响今后的活动,乃至整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问题
领导是关键,是决定因素。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在领导,重点也在领导。这是由领导在企业的地位、职责和作用决定的。因为他们既是建设的组织者,又是实践者。解决领导问题说到底是要解决“抓领导”、“领导抓”的问题。
所谓“抓领导”就是抓领导者的自身建设。首先,领导者要带头提高自身的认识,带头参加建设活动、带头做讲三德、树新风的实践者,成为职工的榜样;其次,领导者要加强自身思想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腐防变、奉公守法、廉法自律,在“五子”问题上经得起考验,在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进攻面前站稳脚跟,做维护党风政风的坚强卫士,当职工公认的文明领导干部;再次要发挥组织、纪律、制度、群众、舆论、信访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使企业领导始终处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中,敦促领导者保持人民公仆形象。
所谓“领导抓”是指领导者要履行领导建设的职责。一是要解决站位问题。企业领导者依据党规国法,担负起领导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双重责任,一定要站到领导指挥位置上,要像重视和领导生产经营工作一样,重视和领导好精神文明建设。真正做到两副担子一肩挑,扭转一重一轻、一硬一软状况。二是要解决领导工作到位问题。企业领导者在从事领导工作中必须坚持两个建设同步进行的方针,做到一起规划、一起安排、一起考核,并将其贯彻于领导活动的始终。针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首先要从加强和改进领导工作入手,有组织、有领导地逐个解决。三是要建立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六、总结
党、政、工、团组织在企业的地位、分工、作用不同,但在精神文明建设这个企业重大问题上,必须高举一面旗帜,贯彻一个方针,统一目标,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建功立业。此外,企业主要部门要检查、指导、考核企业的建设工作,把它同对领导者奖罚、升降、任免等紧紧结合起来。只有形成立体、横向、交叉的组织领导机制,才能推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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