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加强协调改善管理探索货运保价工作新格局,本文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八字刘海”提供。
篇1:加强协调改善管理探索货运保价工作新格局
加强协调改善管理探索货运保价工作新格局
成都铁路局围绕全路货运保价运输工作重点,通过加强保价运输营销、完善理赔机制、加大货运设备投资力度及建立保价协调机制等,促进保价运输的良好发展.同时就保价财务分离后如何加强保价专业管理进行探讨.
作 者:罗加明 LUO Jia-ming 作者单位:成都铁路局,货运处,四川,成都,610082 刊 名:铁道货运 英文刊名: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 年,卷(期): “”(5) 分类号:U294.1 关键词:保价营销 理赔机制 服务质量 专业管理篇2:强化生产动态分析创新货运保价管理
强化生产动态分析创新货运保价管理
北京铁路局对货运保价工作提出“以动态分析替代静态分析”的'要求,通过建立动态分析体系,运用日报告制度对全铁路局发生的各类情况进行分类细化,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通过动态分析确保货运保价不断创收,货物运输安全不断提高,为公安部门打击货盗提供准确线索,并为各级领导营销决策和制定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作 者:吴振邦 朱筱红 张金超 WU Zhen-bang ZHU Xiao-hong ZHANG Jin-chao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局货运处,北京,100860 刊 名:铁道货运 英文刊名: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 年,卷(期):2009 “”(5) 分类号:U294.1 关键词:铁路货物 保价运输 动态分析 管理篇3:抓住关键规范管理全方位提升铁路保价运输工作质量
抓住关键规范管理全方位提升铁路保价运输工作质量
郑州铁路局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通过加强保价运输宣传和营销、灵活运用激励机制等办法拓展保价运输市场,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素质等夯实保价运输基础;采取加大投资、完善设备管理等提高货运设备质量;以改善服务环境、提高理赔质量等手段打造保价品牌形象,取得超额完成年度保价任务的'的佳绩.
作 者:胡松超 程建华 HU Song-chao CHENG Jian-hua 作者单位:郑州铁路局,货运处,河南,郑州,450052 刊 名:铁道货运 英文刊名: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 年,卷(期): “”(5) 分类号:U294.1 关键词:保价运输 管理 服务 品牌篇4:防雷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探索论文
1当前防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当前人们对雷电危害的认识已经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在不断落实各项防雷措施。但从当前的反馈情况看,不少单位和个人在实际防雷工作中,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行动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严重影响了防雷工作的效果。这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部分单位和厂家在对待防雷工作时思想松懈,心存侥幸,总是认为雷击发生的概率很小,而一旦发生重大雷灾事故时,却又极力推卸责任,经常将其归为“天灾”。
②很多单位虽然思想上对防雷工作很重视,但由于对雷电了解不够,在采取措施时常常出现不到位的情况。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认为安装避雷针就能完全避免雷击风险,实际上这种认识是很片面的,因为避雷针本身的作用是有限的,它只能防直击雷,也就是只能防止建筑物本身被雷击。由于雷电往往会产生电磁感应并形成高电压冲击波,然后顺着各种导体击坏各种电子设备,这种雷叫做“感应雷”,是防雷工作的重要防范对象,所以必须改变轻感应雷的防雷观念。
③防雷工作重点就在于“防”,然而,不少单位并没在“防”字上下足功夫,对防雷装置必要的季度、年度检测很多时候只是做做形式,甚至直接忽略掉,导致防雷隐患的出现,且这些隐患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多。如果建筑物所安置的避雷针(带、网)受损后没有及时察觉,雷雨天就很容易诱发雷击事故。另外,部分居民擅自在屋顶上增设天线、广告牌或者私拉铁丝、电线,也会引发雷击。同时,部分小区居民楼顶部所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等装置由于没有通过必要的防雷检测,同样极易引发雷击,而且雷电会顺着这些装置进入家中,导致电器被毁,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④目前国内大部分农村住宅都未安装必要的防雷设备,导致雷击事故不断。农村居民一般防雷意识很淡薄,建筑物在选址时也没有进行必要的雷击风险评估,有时候就直接选在雷灾多发区,而在建设过程中也极少安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同时,各种用电线路架设不规范,且同样未采取防雷措施。这些都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另外,农村雷击事故频发,死伤人数占总死伤人数的90%以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雷雨天农民习惯选择在树下避雨,由于通常随身携带有锄头等金属物件,因此很容易遭受到雷击。所以,目前迫切需要做好农村地区的防雷安全防护和宣传工作。
篇5:防雷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探索论文
2.1构建规范的防雷制度体系
规范的防雷制度体系是防雷工作规范化的必要保障。规范的防雷制度体系必须包含三个部分:①雷电监测预警预报。通过科学的预警预报可以了解哪些地方会发生雷电、雷电的程度等,为防雷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参考。②雷击后的救援工作。雷击后的救援非常重要,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③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通过定期检测可以知道各建筑物的防雷能力,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弥补防雷工作中的漏洞。
2.2防雷检测流程规范化
防雷检测工作是防雷工作的核心,能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然而,当前国内各地在防雷检测方面各有一套自己的标准,流程各不相同,很不规范,且大多并不完善。为更好地对雷击危害进行防控,必须将防雷检测流程规范化。通常而言,科学规范的防雷检测流程至少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①仔细查阅受检单位相关的防雷技术资料、防雷工程设计和建造图纸,以便完整了解该单位防雷系统的分布和构造,然后与受检单位一起协商制订检测方案;②在正式检测前,必须仔细检查相关的防雷检测仪器,了解它们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确保能够正常使用;③检测完后要将所有的检测数据和资料详细、完整地记入检测报告中,并由检测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
2.3不断加大防雷工作宣传力度
大部分雷击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了解了足够的防雷常识,然后采取对应的措施,就可以有效避免雷击灾害的发生。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重视加大防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普及防雷知识。通过宣传,使相关单位和个人深入了解和掌握必要的防雷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思想上重视防雷工作,并懂得如何更好地处理安全、发展和稳定这三者的关系。进行防雷宣传时,时机和方法的选择很重要。应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安全宣传月等重要的时间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例如,通过印发防雷安全宣传材料、在相关单位的公告栏上张贴宣传单、开办讲座或者通过各种平面和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对于那些经济条件差的单位可酌情为其免费提供防雷技术服务。只有综合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够有效提升防雷工作的效果,也能为防雷工作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2.4提高防雷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当前防雷工作质量一直上不去的一大原因在于防雷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导致很多先进、有效的防雷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为了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保障防雷工作的水平,必须长期开展业务知识讲座和相关的知识、技能培训,使防雷工作人员的防雷意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和更新,更好地应对日趋复杂的防雷工作。同时,还要组织他们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学习,特别是随着当前新检测规范的出台,更是要加紧采取措施进行落实贯彻。随着防雷检测服务的日趋规范和服务的不断精细化,在进行防雷检测时,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吃苦耐劳,细致地检测每个角落;科学求实,完整地记录每个数据;精益求精,严格规范所有的操作流程;有理有据,认真填写每份检测报告书并将其保存好,以备将来查用。不管面对什么单位和防雷装置,防雷工作人员都要耐心了解和仔细勘察,不放过每个细节和角落,用实际行动和高超的业务水平确保建筑物及相关设备的防雷安全。
3结束语
防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随着雷电灾害的频发和防雷工作管理的杂乱无章、效率低下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也是当前及未来防雷工作主要的努力方向。当然,防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无法在短时期内完成和见效,因此相关各方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和研究力度,以便更好地推进防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篇6:社会调解工作的新探索管理论文
社会调解工作的新探索管理论文
摘要:“和好屋”调解组织在当前基层矛盾化解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其调解工作的成功同一支出色的“老娘舅”队伍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密切相关。这种新型纠纷调解模式,既是基层矛盾纠纷处理中司法和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也保证了当事人纠纷自决意识的充分实现。
关键词:和好屋纠纷社会调解社会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项目“创新社会管理视域下‘老娘舅式’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项目编号:R2011A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胡行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政治哲学和法学研究;王博,宁波日报记者,学士;黄佳娜,共青团余姚市委员会工作,学士;张毅,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法硕,主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5-180-03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转型期,各类基层社会问题日趋复杂多变,如何正确处理和创新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已成为当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议题。
一、问题的缘起
作为宁波市最先发起、最具影响力的海曙区西门街道“和好屋”,自成立以来,围绕“和”字做文章,以街道和谐促进服务社为平台,发挥社区专职调解员在矛盾化解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好屋”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效果如何,以下两则发生在西门街道辖区内普通案例的成功调处或许可以说明。
案情一:“和好屋”成功调处“清官难断的家务事”:2011年10月9日,辖区居民袁某与江某来到“西门和好屋”请求帮助处理因非婚生生子引发的纠纷。经调查,袁某系已婚,认识江某后,发生婚外情而生下一子,袁某不想因此离婚。江某不想勉强但希望袁某能承担孩子抚养费。双方就血缘关系确认、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多少问题产生纠纷。
因为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多,案情较为复杂,处置不当很容易影响双方生活,还可能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和好屋”与海曙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联系,由法院人员参与案件调解,法院人员从法律规定角度对案情进行解析,以案释法,对一旦调解不成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利弊进行预测。在法院协助下,通过“和好屋”调解双方达成抚养协议,孩子由江某抚养,袁某承担孩子抚养、教育费至成年。
案例二:通过“陪审团”式公开裁决,“和好屋”妥善解决了近邻之间难解的结。2011年1月31日,家住柳庄街68弄某户居民毛师傅来社区反映,楼下的社区活动室晚上打乒乓严重地影响了他的正常休息,社区居委会及时的进行了调解,同时也马上调整了有关活动制度,但是在这之后,双方仍然因开放时间发生了不愉快,同年5月28日当天双方矛盾升级,毛师傅用胶水把老年活动室门锁损坏。同年6月2日,“和好屋”介入处理此事。考虑到事件牵扯的利益方人数较多,因此采用听证形式,由“和事佬”主持调解,为提高成功率,还请来宁波电视台“娘舅大石头”与社区和谐促进服务团成员一起组成“陪审团”参与调解。通过激烈的`辩论,在娘舅大石头、社区和事佬、和谐促进员的耐心调解下,打球一方表示尽量在晚上八点之前结束,而毛师傅也承认封门是自己的不对,以后有事一定会和对方好好沟通,不会再做出过激行为。至此,这起矛盾圆满调解结束。
以上两则案例,只是西门街道辖区内所调处的众多复杂矛盾纠纷之冰山一角。据统计,仅2011年一年,西门街道“和好屋”通过采取教育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89起,社区内各类纠纷参与调解率到达100%,成功率99.6%。“和好屋”缘何有如此调处复杂社会矛盾的威力?其工作的机制、机理如何?以下,我们将从“和好屋”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和背景等方面,对上述系列问题进行探讨。
二、“和好屋”组织建构和工作机制
“和好屋”调解工作的成功,同其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一支出色工作的“老娘舅”式调解人才队伍密切相关。
(一)依托“十加十”式的人民调解“陪审团”,建立人民调解联动机制
针对新时期不断涌现的各种社会矛盾,西门街道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和水平。通过整合专职调解员、社区民警、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街道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同时依托“十加十”和谐促进服务团,各社区建立起由和谐促进服务团成员组成的人民调解“陪审团”。
“陪审团”里,第一个“十”以紧密型团队为主,具体包括医生、民警、城管队员、联居干部、法制促进员、专职调解员等共计十人;第二个“十”相对松散,包括业委会代表、物业工作人员等陪审人员。但凡遇到复杂的矛盾或是社区多次调处都不能化解的矛盾,由服务团团长召集“老娘舅”们再次组成“陪审团”,多方面听取矛盾当事人的意见,发挥群众优势,给纠纷当事人多方面做工作,促成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二)晓之以法,建立法院提前介入,形成“诉调对接”机制
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情况下,如何让调解工作更好地衔接司法诉讼程序、最大限度符合法律法规,是西门街道“和好屋”调解工作的努力方向。调解中的简单问题,由社区、街道层面解决;复杂问题,则请海曙区法院西郊法庭协助,向具有处理该类案件丰富经验的法官陈述基本案情,法庭进行“预判”,告知当事双方法律后果等,然后由双方选择继续接受调解或诉诸司法诉讼。由此,西门街道以“和好屋”为平台,使基层的人民调解活动与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实现了无缝对接。
“诉调对接”机制除了体现在法院人员直接参与调解工作以外,还可以体现在调解结果和司法确认的衔接中。“和好屋”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鼓励当事人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去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从而,《人民调解法》中关于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规定,从白纸黑字的书面形态走向了现实的司法实践。
(三)打破传统“一调终局”模式,改传统的“一调”为“二调”
“和好屋”调解组织成立以前,对发生在辖区内各类纠纷的调解一般只在社区层面实行“一次调解”。不论调解成功与否,当事人仅有一次机会,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认为调解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只能寻求诉讼途径解决。
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机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于社会合作的利益之划分的方法”为了突破传统“一调终局”模式的困境,提高调解工作的适用率,把好社区调解质量关,特别是让可能存在有失公平的调解有纠正的机会,西门街道在街道层面也设立了调解组织。这样,在社区和街道两个层级均设置了“和好屋”。从调处的纠纷类型来看,街道层级的“和好屋”调处的纠纷包括跨社区的纠纷、经社区调解不成功而当事人双方仍然有调解可能的纠纷,以及当事人认为社区调解不公但仍愿意再次进行调解的纠纷等类型。改“一调为二调”,使矛盾纠纷的调处又多了一次严格的检验,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多了一道保险。
三、“和好屋”调解组织的存在背景解读
(一)“和好屋”调解组织的存在反映了当前基层矛盾化解的现实需求
目前,西门街道辖区内的社区、街道两级“和好屋”共聘用有15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娘舅”、“和事佬”。这些在“和好屋”从事调解工作的“老娘舅”,主要由一些在本社区内具有较高威信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及政法的工作者等构成,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等知识。他(她)们普遍年龄在50-70周岁,一般都在本社区内生活较长时间,熟悉本社区生活,同当地群众具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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