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野性的呼唤中小学读后感500字,本文共11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bereanqq”提供。
篇1:精选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篇2:《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篇3: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篇4: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篇5: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篇6: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任何生物的一生都会遇到生活环境变化的时候,而环境的变化就代表着只有自身做出改变,才能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继续学习下去,工作下去。
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居住在大法官家里的狗,叫做巴克。巴克一直过着优裕的生活,直到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告别了轻松愉悦的生活,它被迫走上了帮别人干活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转换的'十分突然,甚至让巴克没有任何的思考和反应时间,它也不知道当雪地犬的技巧。(原创投稿 )
很明显上天给巴克开了一个玩笑,但它坚持下来了。它没有被严酷的天气击垮,也没有被竞争对手给击败,在不断换主人,换工作的情况下,它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着超乎常狗的毅力,更主要因为它可以很快的适应新的环境。
想要适应一个环境,就必须要真正了解那个新环境,假设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我们想要融入这个学校,就必须要了解这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首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教育方法,如果要求学生会自主学习,那我们就要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自主学习的氛围。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本领,才不会浪费资源。在社会上也是这样,只有更快地适应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
当然如果这个新环境对我们自身有坏处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我行我素”,不要让自己也偏离的正常的轨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谁能更快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更快地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
篇7: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篇8: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篇9: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篇10:《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巴克是怎样从一只狗变成一只狼的。
巴克是大法官家的宠物,它是一只混种狗,因为它是狼和狗的后代。在大法官家,它过得很优裕,巴克同孩子们散步,嬉戏。可是有一次,大法官的园丁把它贩卖给了淘金者。原来巴克生活的这个年代,人们在阿拉斯加发现了金矿。由于阿拉斯加在严寒地区,所以狗便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工具。
巴克在拉雪橇的途中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也明白了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中的道理:弱肉强食,不断的斗争使它愈来愈像狼。在一次淘金时,巴克不小心出了意外,是好心的车夫救了它。车夫在带着巴克淘金的时候被印第安人杀死,这下巴克的野性爆发了,它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与狼群走远了。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一段:“那队入侵的狼群渐渐走过来,也发现了巴克,然而它的沉稳高大令狼群们望而生畏,因此,双方僵持了好一阵子。
我之所以喜欢这段是因为这段话让我感受到了作者想要写出巴克威风、沉稳、高大和勇敢的特点。这让我更喜欢巴克了。
我很敬佩巴克,因为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的面对。这个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无比可贵。既然我们就生活在这种世界上,人生道路不能一帆风顺,那么我们就要勇敢地去面对!
篇1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无论是在我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止步不前想要借书来振奋自己,还是当我迷惘,找不到前行的方向,想要借书来明确目标时,我总会忍不住提起杰克・伦敦的这本以犬论人的著作《野性的呼唤》。读罢,内心总会感慨万千。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历史上一位传奇的人物,从小就尝遍了人间各种的贫困与辛酸,经历了各样的卑微与苦难。二三十岁,本应是挥斥方遒,风华正茂的年纪,而对于不得已过早成熟的他来说早已看破红尘,并开始追求生命意义的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杰克伦敦的这部作品最大的特征是重视动物生存处境的客观呈现,注重人与动物关系的真实揭示。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开始在美国大法官米勒家中睡着红地毯,过着养尊处优的“国王”生活,后来几经周折,被拐卖到了北国蛮荒之地,变成了一条为疯狂淘金人服务的雪橇狗。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巴克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形成了“杀,或是被杀。”的原则,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群狼中“狼王”!
小说情节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同时也体现着杰克・伦敦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全书着重体现的“生存意识”。杰克・伦敦生活的时代正是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思想植入的鼎盛时期。在我看来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杰克・伦敦对进化论稍加改编,将其理解为“强者生存”并深信不疑。《野性的呼唤》中写到巴克刚被送到陌生的环境中时,以为只要不闹事,一切都会顺利的,直到它被一个穿红羽绒衫的家伙拿着大棒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昏死过去之后,它才彻底明白了“大棒与獠牙”法则的含义。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他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而现如今,我认为,我们也应结合社会背景对于达尔文的这一观点稍加改编,可以理解为“强者生活”。 现在,改革开放使得国家政策优越,所以对于当代少年,生存已不是问题,而我们恰恰缺失的是这种生活意识和这种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劲。如果想要人前显贵,那就要成为强者,我们所需要的是强者的实力以及智者的能力。只要有实力,就会有选择的机会,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只要时刻将选择权紧握于手,还愁得不到理想中的生活吗?所以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我们需要拼搏,来使价值实现。
小说情节中所反映的内容,有一些也属于自然主义,左拉说:“路上的石块和人的大脑都是有相同的决定因素支配。”其具体内容可理解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改变命运。”在自然主义者看来,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因素,杰克・伦敦在巴克身上都强调了遗传特征的重要性,这本《野性的呼唤》与兄弟书籍《白牙》都隐含着相似的哲学命题,即“环境决定命运”。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手法时常在读者面前展现出血淋淋、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场面,正如詹姆斯・哈特所说“杰克・伦敦的小说鲜明的表现他对强悍体力的关切,对血腥场面的崇拜,以及对各类暴力挣扎的偏爱。”写实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极力追求的目标,杰克・伦敦也不例外,他笔下的巴克,就像是那个时代周围现实的人的代表,作者通过它以及整个狼群的描写,极力映射当时社会现实,展示出了自身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思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荒野之爱中。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里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动物小说亦是如此,只有在与人的关系的框架内来写,才能获得所期待的艺术魅力。本文多次描写了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因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第六章中还有这样一段描写:“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他快乐的事了。每一次来回摇晃,他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他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深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的感人的“爱”的场景!
杰克・伦敦通过《野性的呼唤》启示我们:要坚定地活下去,要以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一切困厄,要勇于乐观地面对现实,它告诉人们“人定胜天”,同时也告诫人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真正的强者就是在这样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的决胜时期,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的成果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有时给人们展示的又并非是充满光明的前景,它也充满着不安和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经常迫使人类去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思考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树立起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不畏艰难困苦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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